數字科技如何重組經濟行為
2024-10-09 12:12:51
作者: (印)阿魯·薩丹拉徹
MYB觀點的要點如下。在市場中,經濟行為的組織是基於生產成本和不同事物間的協調成本的相對大小。我們將後者稱為「外部協調成本」。當外部協調成本相對生產成本較低時,有利於通過市場組織經濟活動,這樣的市場裡一個人能容易地生產、銷售。如果情況相反,在一個公司或層級結構中進行組織則更有意義。
然而更重要的是,MYB認為要考慮到兩個額外的因素:產品描述複雜性和資產特異性。讓我們仔細看看這些術語的意思。當經濟交易的各個方面需要更多的信息去描述時(或當商品是十分複雜的,比如商業保險),則該商品有更高的產品描述複雜性。相反,在股票交易中,雖然基礎資產可能是複雜的,但評估某個股票所需的信息卻很簡單:股票代碼、價格、數量。正如MYB所說:「因為高度複雜的產品描述需要更多的信息交換,它們也提升了層級結構在市場中協調成本的優勢。因此,描述複雜的商品的買家更有可能與單一供應商形成親密的、層級結構的關係(無論是內部還是外部),而簡單描述的商品的買家(股票或分等級的商品)可以在市場中更容易地對許多備選供應商進行比較。」
MYB提出的思維框架見圖3.1。隨著數位技術的進步,整個市場處理商品複雜性描述的相關費用減少,因此使以市場為基礎的經濟活動變得適合更大規模活動,或使圖中縱軸上的數字上升,一直到虛線位置。
因為接下來還會提到資產特異性這個概念,讓我們花一分鐘來理解它。資產特異性衡量了投資於某個特定交易,比重新部署用作其他用途有更高價值的程度。資產特異性有許多形式。例如,如果有些東西移動會花費很多錢(如工廠旁邊的煤礦里挖出的煤),我們稱之為位置特異性。具有公司特異性的技能(比如了解公司專業機器的運行,了解公司的流程),或者隨著時間的推移迅速折價的資產(MYB所謂的時間特異性)都更可能對某個經濟活動具有特異性。
圖 3.1 一個簡單的MYB框架的示意圖
當與之相關的投入(技能、身體素質)對經濟活動具有特異性時,在組織或層級結構中組織經濟活動則更有意義。MYB第二部分的論點是:數位技術的進步在許多經濟活動會降低資產特異性,因此使圖中的縱軸線向右邊移動,使一系列經濟活動轉向市場。
現在,並不是每個人都同意MYB單方面的預測。幾年後,維賈伊·格巴夏尼(Vijay Gurbaxani)和黃勝進(Seungjin Whang)指出,「近來IT業的發展提供了更高效的市場機制,從而顯著地提升了市場經濟運作效率,因此降低了相關市場交易成本」,但他們還指出了另一些此消彼長的情況。除了與市場交易相關的「外部協調成本」,還有一組層級結構具有的「內部協調成本」。這些成本隨著組織規模發展管理結構變得更加臃腫,工人的利益和激勵與更廣泛的公司目標越行越遠,甚至分道揚鑣。所以,官僚膨脹導致了效率低下。
然後格巴夏尼和黃勝進提出數位技術可以同時降低外部和內部協調成本,這意味著在傳統行業內其淨效應既能增加也能減少企業的活力:「公司可以通過信息系統下放部分決策權同時又集中部分決策權,利用兩個系統的優點,形成一種混合結構。」相對MYB提出的更明確的預測,他們總結道:
前面的研究(比如,MYB在1987年的出版物)一直專注於它對外部協調成本的影響,造成人們預測層級公司的規模將隨著IT技術的運用增加而減少。我們的模型顯示,這顯然是一個可能的結果。然而,我們的結果表明開發一個能同時考慮到內部協調成本及IT技術的相應作用的綜合模型的重要性。我們的模型提供了一個對公司成本結構的全面描述。基於該模型,我們得出這樣的結論:公司中IT技術的使用可以導致公司規模的增加或減少,不管是橫向還是縱向。
換句話說,MYB認為數位技術的進步導致橫向的增長,擴大了公司的傳統邊界之外的經濟活動,同時造成了縱向的減少,或減少了層級結構的大小和深度。然而,格巴夏尼和黃勝進堅持認為無論哪種類型的增長都可能會受到數位技術的推動,經濟活動的發展方向和變化很難清楚預測。
所以,究竟發生了什麼呢?在當今經濟中數位技術無處不在,但是持續的變化並沒有把經濟活動的組織形式限定在任何一個特定的方向上。正如埃里克·布萊恩約弗森(Erik Brynjolfsson)和他的合作者賓夕法尼亞大學的洛林·希特(Lorin Hitt)、史丹福大學的蒂莫西·布雷斯納漢(Timothy Bresnahan)和我的母校紐約大學的普拉桑納·塔姆貝(Prasanna Tambe)等,在一系列研究中已經發現的,數位技術有可能極大地改善公司內部經濟活動組織的生產力,但這種生產力只在這些公司內部積累(在他們的研究對象公司中占大約20%),比如工藝的重新設計、績效工資的增加、工人權利的增加,以及層級結構扁平化。正如達特茅斯大學的詹姆斯·奎因(James Quinn)發表在《麻省-斯隆管理評論》(MIT Sloan Management Review)上的評論文章中描述的,我們也看到了通過數位技術而實現的大量外包。比如,今天絕大多數企業都全部或部分將員工技術支持和客服中心運營外包出去,幾乎所有的高科技製造都是由幾個設在中國大陸、中國台灣和韓國的巨頭公司所完成。許多公司,在發現其他國家的外包機構需要很高的協調成本後,選擇了外包的中間地帶,將工作移至海外。但通過在一個勞動力低廉的國家裡設置一個運營單元,仍將其保留在原來的組織中。
在第7章中,當我討論分享經濟如何重新定義工作時,我會更詳細地分析外包的發展過程。但是,通過觀察最近出現的這種非常特別的創新微型外包活動,來建立我們對分享經濟平台的理解是很重要的。在這些創新活動下,一個公司簡單地「向人群外包」,而不是由一個特定的合同供應商提供公司需要的東西,這種外包主要通過在數字平台上發布的一系列挑戰或需求,讓好的想法自然地浮出表面,然後吸收這些創新並將其用到生產過程中。
類似這樣群體模式的例子通常會提到「開放式創新」——這個觀點就是企業可以而且應該既採用外部創新也利用內部創新來進行經濟活動。與開放式創新這個概念性想法關係最密切的兩位教授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亨利·切薩布魯夫(Henry Chesborough)在其2003年的著作《開放式創新》(Open Innovation)中介紹了他的想法,以及麻省理工學院的埃里克·馮·希普爾(Eric Von Hippel)在其2005年出版的《民主化創新》(Democratizing Innovation)一書中,在20世紀80年代末秉持公司之外的客戶和用戶是創新重要來源的觀點,當時顯得孤掌難鳴。如同我在紐約大學斯特恩的同事希拉·利夫希茨-阿薩夫(Hila Lifshitz-Assaf)在NASA(美國宇航局)研究開放式創新時解釋道:「直到最近,在各種流派的理論和實證文獻之上形成了主流共識,認為創新應該發生。事實上,的確也發生在公司框架內。然而,最近有一種新模式,通常叫『開放』或『同伴生產』創新,正在不斷挑戰、滲透自我的邊界。」
早期的開放式創新的例子出現在平台Threadless(美國芝加哥無線T恤公司,在線服裝零售商)上,並在2009年的某個哈佛商學院案例研究中有詳細描述。這個研究的作者是哈佛大學商學院的卡里姆·拉克尼(Karim Lakhani),他是這個領域一名有影響力的學者。成立於2000年的Threadless一直都在製作印花T恤和其他服裝及配飾,但沒有雇用設計師。相反,設計是由一個在線社區來進行提供和選擇的。每周都有數百名設計師在線提交其設計。這個社區對這些設計進行投票。基於票數和社區的其他規定,每周大約選出10個設計。之後在社群中產生候選設計並決定最終勝出的設計;最後由Threadless進行生產和銷售。另一個開放式創新的早期例子是在IDEO公司里。IDEO是一個世界領先的產品設計公司,提出了「openIDEO」的首創活動,這個創新活動被拉克尼以及我在紐約大學的校友娜塔莉亞·維納(Natalia Levina)和安妮-洛爾·法亞爾(Anne-Laure Fayard)進行了廣泛的研究。[44]
開放式創新是一個吸引人的話題,有著眾多相關的研究。正如維納經常向我指出的,它是對企業不斷實踐利用外部資源和能力的發展過程的廣泛觀察的一部分。它也提前讓我們了解了更廣泛的、數位化的對市場和現存的傳統層級結構之間邊界的擾動。如同萊納斯·達蘭德(Linus Dahlander)和大衛·甘恩(David Gann)在他們對在開放式創新中「開放」意義的分析中寫道:「開放,在一定程度上被各種形式的與外界的關系所定義,因此和廣泛存在的關於公司界限的爭論緊密相關。」兩位作者發現這種擾動發生在兩個不同的方面——對邊界的突破是向外的(公司的資源向社區溢出),還是向內的(公司從其外部吸收資源);以及隨後發生的交易是付費的,還是免費的。每種方式都有不同的收益和成本。
在開放式創新的研究中反映出的這些不同變化很有意思,因為它是眾多打亂公司和市場界限的新分享經濟模式平台的一個先驅。下面我會詳細探討這個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