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合同條款
2024-10-09 11:02:39
作者: 馬克·彭德格拉斯特
1901年,托馬斯為了集中精力管理日益發展壯大的瓶裝業務,把工廠轉讓給他人經營了。兩年之後,懷特海也這樣做了——他把亞特蘭大1/3的工廠賣給了以可口可樂載運量最大而聞名的鐵路快運代理阿瑟?蒙哥馬利。蒙哥馬利接管了懷特海工廠的管理工作。就在那年秋天,早在1899年簽訂的合同開始給瓶裝商和可口可樂公司帶來麻煩了。坎德勒後悔自己當初承諾承擔GG費用,因為無數的經銷商和瓶裝商向弗蘭克?魯濱遜提出要求,要在電車上做GG,還要使用昂貴的德國平版印刷術,並製作記事簿、小玩意兒及其他能夠想像出來的各種小禮品。與此同時,瓶裝商們也由於公司延遲發貨而陷入了困境。1901年6月,亨利?尤因在寄給亞特蘭大的一封信里發了一通牢騷,他抱怨說:「我們不得不跟你做生意,至少這個夏天是做定了。」他還說:「我不必向你解釋,像我們這樣有固定客戶的公司,如果不能及時供貨會蒙受多大的損失……我們完全可以把生意做得很大,為你們開發非常有價值的客戶。」
瓶裝商們對他們與瓶裝廠簽訂的合同條款也相當不滿意。很明顯,為每一個瓶裝廠都聘請一個監督員是不切實際的。更何況,由瓶裝商直接派駐瓶裝廠的員工會惹來瓶裝廠的強烈反感,因為瓶裝廠總感覺瓶裝商在他們中間安插了奸細。或者,跟孟菲斯瓶裝廠一樣,抱怨那位特殊的職員是從來不按時上班的懶蟲。最後,瓶裝商們終於意識到,如果一味堅持要求瓶裝廠返還一半的利潤,可能會把瓶裝廠逼向破產倒閉的境地。
基於這些原因,懷特海和托馬斯在1901年11月與可口可樂公司達成了新的協議。根據新協議的規定,可口可樂公司給予瓶裝商每加侖10美分的回扣,並由瓶裝商自己負責進行GG促銷。糖漿的價格定為每加侖90美分,由瓶裝商支付每加侖糖漿10美分的GG費用——但他們馬上把這筆GG費轉移給了實際的瓶裝廠。與此同時,托馬斯和懷特海不再派遣員工(或者說是間諜)到每個瓶裝廠行使監督責任。他們也不再提取瓶裝廠一半的利潤,而是按照每箱6美分或者每瓶0.25美分的標準收取特許權使用費。倘若可口可樂的需求量持續增長,這表面上看起來很小的費率可以使瓶裝商們在短短几年內就變成百萬富翁,也可以確保瓶裝廠、批發商和零售商們獲得豐厚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