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佛羅倫斯

2024-10-09 10:28:51 作者: (美)比爾·布萊森

  我坐了一輛全世界最慢的列車去佛羅倫斯。它像一個肌肉拉傷的奔跑者般,一瘸一拐地跑過沿途的風景,而且車上沒有餐車。一開始裡面還很擁擠,但是隨著時間從下午推移到傍晚,再由傍晚轉入如墨的黑夜,留在車上的乘客便越來越少。最後,車上就只剩下一個埋頭工作的生意人和一個看上去像是要去參加科學小怪蛋競賽的人,還有我。火車隔兩三英里就會在一片漆黑的車站停一次,這些車站通常都是好幾個星期沒來過火車的,雜草在月台滋長,既沒有人上車,也沒有人下車。

  

  有時候,火車會在半途中的某個地方突然停下,周圍都是黑漆漆的村落。然後就一直停在那兒不動了,它停得可真是久啊,久到我都要開始思量,司機是不是已經跳下車,找了一塊附近的田地撒了泡尿,然後掉進了井裡。過了一會兒,火車向後倒退了大約30碼,然後就停下,繼續一動不動。突然,一聲巨大的「嗚嗚」聲傳來,車廂隨之震動,窗戶好像快要爆炸,一輛火車從旁邊平行的鐵軌上飛馳而過,亮光也隨之一閃而過——你能看到那列火車正光速穿越歐洲,車上的人正在吃晚飯、玩紙牌,十分愜意。隨後四周再次陷入寂靜。我們可能要坐在這兒再次體會永恆,直到火車積聚一定的能量,朝下一個荒無人煙的車站爬去。

  我們到達佛羅倫斯時,差不多剛過晚上11點。我飢腸轆轆,精疲力竭,覺得自己此行這麼折騰,現在無論怎麼奢侈享受都不過分。但我驚恐卻並不驚訝地發現,車站附近的所有餐館都打烊了。倒是有一家小吃店還亮著燈,我趕緊奔了過去,想著能吃一塊垃圾桶蓋大小的比薩,上面堆滿了蘑菇、義大利臘腸和橄欖油,但當我跑到門前的時候,店家正準備鎖門。

  我十分沮喪,只能走進我來時看到的第一家旅館,它在半個街區之外,是一幢現代的混凝土盒子樓。我能通過它的外觀判斷它一定價格不菲,而且它違背了我選擇旅館的所有原則,因為它丑得讓人忍不住拍案叫絕,尤其是在佛羅倫斯這樣一個富有歷史氣息的城市裡。但我實在是又累又餓,又迫切地想撒泡尿、洗把臉,所以原則就只能暫且不談啦!

  前台招待跟我說了一個貴得超級離譜的單人房價格,但是我放棄抵抗般地揮了揮手,接受了。隨後,一個112歲的侍者帶我乘上全世界最慢的電梯(我覺得自己花了兩天的時候才坐到五樓),走向我的房間。我從老侍者那兒了解到,旅館的餐廳已經打烊了,而且這裡沒有客房服務——他說起這一點還有點小驕傲呢——但是酒吧還有35分鐘才關門,我可以去那兒找點兒小吃填飽肚子。他信心滿滿地搖了搖手指,表示相信他准沒錯。

  我的膀胱都快爆了,此刻亟須把尿撒掉,還要在酒吧關門前趕到那兒,但老侍者又是那種一定要帶客人看看房間裡所有陳設的人。他要我跟著他,看他演示淋浴器、電視機的用法,跟我示意壁櫥的位置。「謝謝,如果沒有你,我真不知道壁櫥在哪兒呢。」我說道,然後往他的口袋裡塞了1000里拉,半推半請地把他送出了門。我也不想這麼粗魯的,只是我感覺我在拼命地堵著胡佛水壩。只要再多五秒,尿液便會像滅火水龍帶里的水一樣迅疾猛烈地噴射而出。我總算是沒讓這樣的慘劇發生,因此舒了一口氣。我洗了把臉,抓起一本書,朝電梯奔去。我能聽到電梯還在下降。我按了按向下的按鈕,又看了看手錶。情況還不算太糟,離酒吧關門還剩25分鐘,夠我喝杯啤酒和隨便來點什麼點心了。我又按了下按鈕,嘴裡哼著《等待電梯之歌》,鼓鼓腮幫子,略帶沉思地通過走廊的鏡子看著自己的脖子。

  然而電梯還是沒來,我決定走消防通道。我向下走,一步跨兩級台階,我存在的所有意義便是為了能喝杯啤酒、吃塊三明治。下了一通樓梯,總算來到底樓,我發現前方有道反鎖的門,上面有一句用義大利語寫就的標語:如有火災發生,此乃聚屍地。我沒做停留,立刻跑回一樓。一樓的門也鎖著。我能透過一扇小小的窗戶看到酒吧,裡面幽暗舒適,還有不少人。有人在彈鋼琴,更重要的是,每個桌上都放著幾碗花生豆和開心果。我的肚子問題解決啦!我使勁敲門,用我的指甲刮門,但沒人聽到。所以我又趕回二樓,那裡的門沒有鎖,謝天謝地。我朝電梯徑直奔去,不停地按向下的按鈕。沒過多久,向上的按鈕「叮」的一下亮了,電梯裡有三個身穿同樣藍色西裝的日本男人。我上氣不接下氣地盡全力和他們解釋了一通,我和他們的電梯方向是錯開的,我不願意和他們一起坐電梯,這和珍珠港事件沒半毛錢關係。我們互相微微鞠躬致意,然後電梯門關上了。

  我又按下了向下的按鈕,電梯門很快又開了,那三個日本男人再次出現在我面前。這樣的情況發生了四次,直到我突然明白過來,是我不停地在取消電梯向上的指令。所以我站了回去,讓他們先上樓。我足足等了兩分鐘,屏住呼吸,數了數我剩下的旅行支票,哼著電梯之歌,瞥了眼手錶——離關門只剩10分鐘啦!——然後按下了向下的按鈕。

  很快,門又開了,還是那三個日本男人。我衝動地跳了進去,和他們站在一起。我不知道是不是由於我的加入增加了電梯額外的重量,它開始上升了——以每30秒一英尺的平常速度。電梯很小,我們幾個人緊緊地貼在一起,在某些國家,這樣做可能會被逮捕。我面向他們,我們的鼻子都快碰到一起了。被逼無奈,我只能說一些話,來緩和一下氣氛。

  「你們是生意人吧?」我問。

  其中一個人用他的肩膀向我微微地、無意義地鞠了一下躬。

  「在義大利做生意?」我繼續問,這真的是個愚蠢的問題。有幾個人會穿著藍色西裝來度假啊?

  那個日本男人又鞠了一下躬,我這才意識到他不知道我在講什麼。

  「你會說英語嗎?」

  「啊……不會。」第二個男人說道,他好像有點不確定,身子輕輕晃了一下,我恍然大悟,原來這三個人醉得一塌糊塗。我看向第三個男人,還沒說什麼呢,他便朝我鞠躬。

  「你們剛剛去酒吧了?」又是不明所以地微微鞠躬。我開始享受起這種單邊對話來了,「希望你們不介意,但你們看上去喝多了,願你們之後不會感到不舒服。」我洋洋得意地補了一句。

  電梯慢慢向上爬,然後突然轟地停下:「好了,紳士們,這裡是八樓。在這裡下,去硫黃島的各個站點吧。」

  他們在走廊里轉過頭看我,三個人同時用義大利語和我說:「Buon giorno(日安)。」

  「祝你們也有個非常buon的giorno。」我巧妙地回應,然後十分焦急地猛按去一樓的按鈕。

  我到酒吧的時候,離關門只剩兩分鐘,但實際上它已經打烊了。一個過分勤快的服務生已經把所有裝著果仁的碗碟收了起來,鋼琴師也不知所蹤。不過這都沒關係了,因為它已經停止供應小吃了。我回到房間,在迷你吧里翻了好一會兒,只找到了兩個小小的鋁箔袋子,裡面各有14顆花生。我再找了找,發現這兩包花生是我在瓶瓶罐罐的軟飲料和酒精里能找到的唯一食物。我站在那兒,一次一顆地吃著花生,就為了讓這快樂持續得久一點。我漫不經心地看了看迷你吧上面的價格表,發現這麼可憐的一丁點零食竟然要花掉我4.8美元!我真的是瘋了,竟然把這麼蠢的事告訴你們。

  第二天早晨,我便換到了納茲奧那勒大街上的克羅洛旅館。房間裡沒有電視,但有個免費的浴帽,而且一晚的價格比之前那家便宜5萬里拉。我還沒見到過比這更小的浴室,淋浴區竟然沒有和洗漱區隔開。你只要關上通向臥室的門,就等著水把一切都淋濕吧——馬桶、水槽、昨天的那份《衛報》以及新換的內褲。

  我首先去了大教堂,這是整個城市裡最引人注目之處。我覺得沒有人在轉過街角走進主教座堂廣場時,心頭不會為之一震,如果有,我一定十分鄙視他。這可是歐洲的一大勝景。

  但那裡也擠滿了遊客和千方百計想賣點東西的商販。我第一次去佛羅倫斯是在1972年,那時可謂是人頭攢動,但那是在8月,所以還可以理解。而現在可是4月的一個工作日,一年裡正忙的時候,情況卻更糟糕了。我走到烏菲齊美術館、領主廣場周圍,以及老城區的其他地方看了看,情況都是一樣的糟糕——到處都是烏泱泱的人,他們幾乎都是外國人,漫無目的地拖著腳走在路上,極具遊客特色,通常五六個人一組,還時常看著地平線以上20英里的地方。他們究竟在看什麼啊?

  在我的青少年時期,只要是在人流擁擠的地方,我便會假裝身上有把射線槍,我可以拿它讓我看不慣的人瞬間從人間蒸發——遊手好閒的懶漢、穿情侶裝的情侶、叫「小子」或「薯片」的孩子。我經常幻想自己穿過擁擠的人群,拿槍朝著選定的目標開火射擊,「讓路!麻溜的!只留下好苗子!」我現在又有點想這麼做了。

  那裡有數百個日本人,不只是傳統印象里一車一車的背著相機的中年日本人,還有很多學生、情侶和背包客。他們至少在數量上和美國人一樣龐大,而美國人更不用說,隨處可見,再加上成群的德國人、澳大利亞人、斯堪地那維亞人、荷蘭人、英國人等。你不禁會想:一個城市究竟能容納多少人啊!

  這兒正好有一組有趣的數據可以給你:在1951年,也就是我出生那年,全世界有700萬國際航班乘客。現在則每年都有很多人飛去夏威夷,而歐洲一些熱門景點則會日常接收龐大的觀光客流,遊客數量遠遠超過本地人口,佛羅倫斯每年的遊客與本地人口比例為14∶1。在外來遊客蜂擁而至的情況下,本地人怎麼才能保持獨立的生活呢?很明顯,他們不能,就是這麼簡單。

  當然,我自己是個遊客卻在指責其他遊客,確實很虛偽,但你不得不承認這個事實:大量的遊客正在逐步摧毀這些名勝古蹟本引以為傲的部分。而且隨著日本人和其他富裕亞洲國家的遊客愈加的肆無忌憚,這樣的情況只會更糟。如果再加上1000萬個一有空就愛到處亂逛的東歐人,我們就能把過去的30年視作旅遊的黃金時代了。噢,上帝助世人!

  放眼整個佛羅倫斯,維齊奧橋恐怕是衰敗得最嚴重的了,它橫跨阿諾河,沿橋開滿了商店。20年前,維齊奧橋還是銀匠和珠寶匠的安身立命之地,它十分靜謐,甚至是在8月,你也能輕輕鬆鬆地給朋友拍一張坐在橋欄上的照片(於我而言,就是給史蒂芬·卡茨拍照)。而現在的維齊奧橋,就好像是「盧西塔尼亞」號[1]上的某人說完「你們說說,那是不是魚雷」之後的甲板,被人擠得水泄不通。橋上全是塞內加爾[2]移民,他們在面前鋪開一塊毯子或黑色的絲絨布,倒賣劣質的珠寶製品和LV假貨。而在這些商販當中「奮勇前進」的遊客更是多得讓人難以置信,我用了整整半小時,才擠過了橋,接下來的一個星期我都不想再試第二次。最後,我不得已想出了一個比較省事的方法:繞0.25英里去聖三一橋(維齊奧橋下游的一座橋),從那兒通過。

  其實佛羅倫斯的市政府可以採取更多的措施來緩解城市壓力,比如讓博物館每天多開放幾小時,那遊客就不會一股腦兒地全來。我現在去烏菲齊美術館,還要站那兒排40分鐘的隊,還不得不在拼了老命想看畫的遊客里掙扎著前行,有些展廳還被繩子攔著禁止遊客入內,裡面一片漆黑。當然,他們也可以採取另外一種做法,就是開放更多的展廳和更多的畫作來分散人流。1900年,烏菲齊美術館展出了2395幅畫作,如今它只展示500幅。其他的畫作全被鎖了起來,再也沒被遊客看到過。

  儘管如此,也很少有美術館值得人們受這樣的罪也要前來參觀。烏菲齊美術館比這個星球上其他美術館擁有更多更完美的畫作,不只是丁托列托[3]和波提切利[4]的作品,還有很多我們未必熟悉但卻極其奢華、惹人注目的畫作,比如詹蒂萊·達·法布里亞諾[5]和西蒙涅·馬爾蒂尼[6]的作品。同樣是歷史上的重要畫家,前兩位的知名度卻比後兩位大得多,這一點委實讓我感到奇怪。由此可見,100年後可能又會來個大逆轉,繪畫大師們總是來了又走。舉個例子,你知道皮耶羅·德拉·弗朗西斯卡[7]在一個世紀前根本無人知曉嗎?我們看看他的《烏爾比諾公爵夫婦肖像》,只要望一眼便知這是一幅絕世佳作,不可能有人不知道。但是羅斯金[8]在他的著述里只提過他一次便草草略過,沃爾特·佩特[9]壓根就沒提到他,19世紀藝術世界的「聖經」——海因里希·沃爾夫林的《經典藝術》也沒把他當回事。直到1951年,經由肯尼思·克拉克[10]的研究,人們才再次認識到他的價值。卡拉瓦喬[11]和波提切利也遭遇了同樣的命運,他們的作品曾在兩個世紀的時間裡被束之高閣,無人垂愛。卡拉瓦喬的《酒神巴克斯》還是1916年在烏菲齊美術館的貯藏室里被發現的。

  * * *

  我花了四天時間在佛羅倫斯閒逛,努力想讓自己愛上它,但每每以失敗告終。雖然從波波里花園的屋頂俯瞰全城的風景頗具盛名,這番景象已經恩澤了成千張明信片,也的確十分壯觀和迷人,我也喜歡沿著長長的阿諾河畔散步。但大部分時間裡,佛羅倫斯還是讓人十分失望的。甚至是放過人數過量的遊客不談,我還是忍不住覺得,佛羅倫斯這座美麗的、富有歷史氣息的、旅遊業十分發達的城市比其他的城市都要髒亂一些。地上到處都是垃圾;吉卜賽的乞丐為了討點錢揪著遊客不放;塞內加爾街頭小販亂鬨鬨地在每一條人行道上倒賣他們的太陽眼鏡和假冒的LV包;汽車停在人行道的半中央,你要像參加障礙賽一樣避開它們才能繼續通行,這就需要時不時繞到大馬路上,不然你在佛羅倫斯哪兒需要走這麼多路啊;這裡的每樣東西看上去都積滿灰塵,亟須清洗;小餐館裡也擠滿了人,東西又貴,服務態度還很差,市中心尤其如此;似乎沒人喜歡這個城市,甚至是有錢人都會毫不猶豫地把垃圾扔到地上;主教座堂廣場附近的建築似乎也越來越破、越來越髒,我每次經過他們,這樣的感覺就會加深一次。

  為什麼人們越想要去遊玩的城市卻越是不願意多做些事情讓遊玩的人覺得不虛此行呢?為什麼佛羅倫斯人還不明白清掃垃圾、多放幾張長椅、禁止吉卜賽人為了乞討揪著別人不放、花點時間讓城市變得亮堂點是在維護他們自己的切身利益呢?佛羅倫斯的瑰寶比世界上的任何一個城市都多,它有21座宮殿、55座名教堂、8個美術館、20個博物館,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報告,這比整個西班牙加起來還要多。然而,整座城市的年度維修預算卻低於500萬英鎊(光是考古博物館就有1萬件藏品需要被維護清理,這還是1966年大洪水留下的爛攤子),難怪佛羅倫斯有這麼多地方不被人喜歡。

  在那些還沒有被忽視的地方,無能和腐敗就開始大行其道。1986年,一個拖了很久的領主廣場鵝卵石修復計劃總算開始實施。原來的鵝卵石被挖起來送去清洗了,在它們被送回來的時候,看起來的確煥然一新。而原來的石頭,據稱是被帶走並且賣了一筆錢,現在那些石頭可能已經用來點綴富人之家的車道了。

  我在街上看到最多的是吉卜賽人。他們幾乎坐在每條街的街邊衝著行人叫喚,三四個髒得讓人心碎的孩子坐在他們的腿上。這些孩子通常會在那兒坐好幾個小時,就是為了給這矯揉造作的悲情添油加醋。這是不人道的,和逼迫孩子在血汗工廠里工作一樣丟臉。街上還有三四個人一組巡邏的憲兵,他們身著制服,看起來既體面又威嚴,但卻對這樣慘無人道的行為置若罔聞。

  唯一一個我還能接受的吉卜賽人,是我離開佛羅倫斯的時候扒開我口袋的那個小女孩。也真是奇了怪了,這個小女孩身上有種魔力。那是一個星期天的早晨,天氣十分晴朗,我剛從旅館退房,正準備趕一趟去米蘭的火車。我剛到車站對面的一條街上,三個手拿皺巴巴舊報紙的孩子便向我走近,試圖把舊報紙賣給我。我揮揮手趕走了他們。其中一個孩子,說話嘰嘰喳喳,全身髒兮兮的,大約8歲。她有股異乎常人的堅持,她甚至都把報紙按在了我的身上。我停下來,用手指指著她的臉,十分強硬地警告她不要再跟著我。然後她十分尷尬地溜走了。我繼續以一個知道如何在街上擺平事情的街頭霸王的姿態趾高氣揚地向前走去。走了10英里之後,不用摸口袋我就知道,有些東西已經丟了。我低頭一看,發現我的夾克上胸口部位的口袋拉鏈已經被拉開,裡面的東西全沒了。那個女孩就是在我給她上五秒鐘街頭禮儀課時,用手探進我的夾克,拉開拉鏈,把手伸進去,取了兩沓旅行支票,並成功地把它們全部揣進了自己的兜里。我並不生氣,這給我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除了只穿條內褲站在大街上,還沒什麼事情會讓我如此震驚。我仔細地翻了翻我的背包和其他口袋,沒有東西遺失。當然這些東西也沒什麼值得一偷的價值。那個女孩現在也不知身在何處,或許她在山上的某個露營地嚼著圓形巧克力軟糖,喝著阿瑪涅克白蘭地,和最親近的74個人在歡慶這一碩大的勝利果實呢!能夠拿到價值1500美元的旅行支票,聽五秒鐘的課又算得了什麼呢!

  我去了火車站的警察局,但是那兒的警察並不想要有人打擾他美好的周日早晨,他將雙腳蹺在桌子上,告訴我應該去佛羅倫斯中央警察局報案。他就從來沒想過從這兒走出去,去抓那個小扒手,他只是十分不情願地在我給他的一張紙片上寫下了中央警察局的地址。

  我離開火車站,坐上一輛計程車,把目的地告訴了司機。「錢包被偷了?」司機從後視鏡里看著我問道,此刻我們正疾馳在大街上。很顯然,帶人去警察局已經是他周日早晨的日常工作了。

  「是的。」我略略有些羞怯地說道。

  「吉卜賽人!」他厭惡地補了一句,還呸了一聲,這是我們最後的對話。

  我來到警察局的警衛室,被帶到了樓上的等候室,那是一個光禿禿的小房間,裡面是灰濛濛、油漆剝落的牆壁和高高的天花板。我前面有三個人。偶爾會有一個男警或女警過來,傳喚我們當中的一個進去。我等了一小時,在此期間還來了其他人,但他們都比我先進去。最終無奈,我來到轉角的一個小房間詢問究竟是什麼情況,卻被草草告知回等候室繼續等。

  我手邊有一本《福德義大利旅遊指南》,裡面有一個英意詞彙對照表的附錄。於是我就翻開來看了看,希望裡面有教怎樣用義大利語表達「碰到一個偷東西的吉卜賽小孩」,但裡面全是那種常見的旅遊指南里會用到的句子,比如「哪裡可以買絲襪/地圖/膠捲?(這些東西也在我的購物清單里)」,還有「我想要:剃鬚刀片/理髮/刮臉/香波/給英國(美國)發份電報」。這些旅遊指南里出現的全無用處的語言附錄總會讓我著迷。拿《福德義大利旅遊指南》里的一句話舉個例子,我在這裡逐字逐句地把它念出來:「你能幫我在7點/10點/10點半/中午/半夜/今天/明天/後天,準備一下洗澡水嗎?」想想吧,誰會想要預約後天半夜的洗澡水?這本書也沒告訴你該怎麼說「晚上好」或「下午好」,但它卻告訴了你怎麼問買絲襪的地址,怎麼在不同的時間讓人幫你準備洗澡水。真是絕了,出版這本書的人究竟認為我們活在一個什麼樣的世界裡啊?

  你不只是不大用得上書里描述的一些說法,這些書還忽視了一些最最基本的、很有可能會發生的情況,比如你需要止痛劑、三張歌劇票、給散熱器添水。即使你整晚都在背這些語句的義大利語說法,也還是會完全不知道對方的回答究竟是什麼意思。

  但我還是懷著永無止境的好奇心繼續研究它們。再看看這句話:「我們想要一間雙人更衣室、一把遮陽傘和三張摺疊椅。」為什麼是三張摺疊椅,但更衣室卻是雙人的?誰會在外面換衣服呢?一定是聚會上的一個老流氓用這本書達到他的私人目的,還會因為以下行徑讓自己的家人蒙羞。他走進一家藥店,對櫃檯後的女士擠眉弄眼地說道:「我想把這兩個東西放大。」然後補上一句性暗示意味極強的耳語,「你想不想給我的輪胎吹吹氣?」

  我每次進行這樣的研究,最後總會以想像「到底是什麼奇奇怪怪的人才會編制這些列表」而告終。就我手上的這個例子來看,編制列表的很顯然是那些飛揚跋扈的中年英國女同性戀,她們穿著特大號的鞋子,留著布斯特·布朗[12]的髮型,你總能看到她們在外國旅館裡不停地按桌上的服務鈴,並且要求旅館麻溜地解決她們的需求。她們討厭所有的外國人,認為外國人總是每時每刻地想騙她們口袋裡的錢,而且永遠都在大吼大叫地下命令:「把這個拿去衣帽間!」「進來!」「洗一下這條裙子(燙一下)!」「給我拿香皂、毛巾和冰水!」「加上所有的稅費,一共多少錢?」還有她們偷偷喝酒的鐵證:「車站裡有酒吧嗎?」「帶一瓶當地好酒來!」「一杯(一瓶)啤酒外帶要多少錢?」「20升。」

  我之前看過的一本最無用的詞彙書是19世紀的醫生卷宗,是我數年前在得梅因的郡醫院圖書館裡看到的。(我讀大學的時候在那兒做過兼職,那時我總是趁晚飯時間去圖書館,看看有什麼病症能夠成為我體育課請假的藉口。)這本書用五種語言列出了一些周到的表達,諸如「你的癤子化膿了,必須馬上去醫院。」「你的雞雞硬了多久?」因為我當時正準備夏天去歐洲,就把其中的一些說法記在了心裡,想著如果碰到一些不怎麼友善的服務生,我可以拿出來一用。我想如果說我身處一輛擁擠的火車或排著長隊,起碼我能用很多種語言說「能否勞煩您把我帶到麻風病診所?」「我的皮膚開始脫皮了。」但我從來沒遇到可以用這些語句的場合,而且很遺憾,我早就把這些句子忘光了。

  最後,等候室里都空了,還是沒有人來叫我。於是我走向離我最近的一間問詢室。一個年輕的警察正在記錄一個鼻青臉腫的女人的報案細節,他十分不耐煩地看著我,因為我在兩小時裡打擾了他兩次。「你會說義大利語嗎?」他說道。

  「不會。」

  「那你明天再來吧。明天會有一個會說英語的警察在這兒值班。」他顯然忽視了自己的英語就足以解決我的問題的事實。

  「兩小時前你為什麼不告訴我?」我問他,聲音瑟瑟發抖,這是一個人向持有武器者發出挑戰時的語調。

  「明天再來。」

  所以我又住回了克羅洛旅館。整個下午,我都在十分滑稽地對付義大利的電話系統,嘗試著跟倫敦的索賠辦公室取得聯絡。我有兩種旅行支票:VISA和美國運通,這意味著所有事情我都要做兩次。整個下午,我都在仿佛注滿水的電話線里讀出一系列的數字序號:

  「RH259——」

  我被一個發自湖底的床腳櫃裡傳來的微弱的聲音所打斷:「是不是RA299……」

  「不,是RH259——」

  「您能大點聲嗎?」

  「是RH259!」

  「喂,你還在線嗎,布萊森先生,餵?餵?」

  一個下午就這樣過去了。美國運通讓我第二天早上去他們的佛羅倫斯辦事處申請賠償,而VISA還是想在這件事上敷衍我。

  「聽著,我現在一貧如洗。」我撒謊了。VISA和我說他們需要把申請細節拍電報給佛羅倫斯的關聯銀行,或歐洲其他地方的關聯銀行。只要我過去辦一下書面手續,就能馬上領到賠償。我早就已經見識過義大利銀行手續的煩瑣——如果你在義大利銀行心臟病發作,除非你填完《顧客心臟病突發表》並拿著它到至少三個窗口前敲完章,否則他們是不會幫你叫救護車的——所以我毫不猶豫地讓她告訴我日內瓦關聯銀行的名字。她照做了。

  第二天早上,我再次來到警察局,在那兒等了一個半小時之後,被叫進了指控室。我蠻喜歡這個名字的,那可是指控室啊!它讓我感覺到我正在進行雷霆萬鈞的控訴:「我要指控麥可·赫爾塞廷[13]的理髮師!我要指控那些覺得把『赫里福德』和『伍斯特』作為郡名還自我感覺很不錯的人!我要指控我去過的所有迪克森零售店[14]的銷售助理!」

  一個穿著牛仔褲的年輕女士接待了我,她坐在一張放著一台很大的老式打字機的桌子後面,她有一張友善的、對什麼都想一探究竟的面孔。她問了我很多問題,包括我的名字和住址、我從哪裡來、我的護照編號、我的職業、目前為止我最喜愛的10部電影,諸如此類的事情,然後用一根手指把我的回答全部打了出來,速度非常慢。她每敲一個鍵,總要在半畝大的鍵盤上找半天,按下去的時候還帶著點試探,仿佛她害怕自己會因此遭受電擊。每問一個問題,她都要送一下打字機的捲筒,移動下紙張,讓下一個問題的答案能夠打在空白處。(這不是她最強的技能。)我感覺整個過程像過了幾個時代似的。最後,她給了我一份報告的複寫副本,讓我拿著它去申請賠償。我十分確定,那份報告的原本已經被扔進了垃圾桶。

  我走了好幾英里,來到美國運通辦公室——現在我真的沒有錢了——不知道會不會被當成是丟了午飯錢的校園男孩被教育一通。那兒有七八個人,全是美國人,排成一隊。我們在一起聊天,然後發現我們的口袋都是被一個相同的女孩(描述大致相同)摸了一通,雖然是在這個城市的不同地方。這當然只是美國運通的支票,如果你算上VISA和其他公司的支票,再加上現金,那些吉卜賽人在每個周日下午最少能獲得2.5萬美元到3萬美元的收入。據我推測,這些支票應該在義大利的各個友好的外匯兌換處被洗了一遍錢。為什麼警察對這樣的騙局毫不在意呢?(除非他們自己也能撈點好處。)不管怎樣,美國運通迅速給我替換了支票,15分鐘之後,我便回到了街上。

  一回到街上,便迎面碰到了一個吉卜賽女人向我乞討,她的膝蓋上坐著一個3歲小孩。「我已經給過了。」我說完,便向火車站走去。

  [1]英國客船,1915年5月7日被一艘德國潛艇所發射的一枚魚雷擊沉。

  [2]塞內加爾共和國,位於非洲西部,首都達喀爾。

  [3]16世紀義大利威尼斯畫派的著名畫家。

  [4]15世紀末佛羅倫斯畫派的著名畫家。

  [5]14世紀末至15世紀初的義大利哥特派畫家。

  [6]義大利中世紀著名畫家。

  [7]義大利文藝復興初期著名畫家。

  [8]英國作家和美術評論家。

  [9]英國著名文藝批評家、作家。

  [10]英國藝術史家、美學家、作家、博物館館長。

  [11]即米開朗基羅,全名是米開朗基羅·梅里西·達·卡拉瓦喬。

  [12]美國漫畫作家兼藝術家理察·費爾頓·奧特考特《布斯特·布朗》系列中的主人公,一個頑皮的小男孩,留著黃色的齊耳捲髮。

  [13]英國前副首相,英國保守黨政治家。——譯者注

  [14]英國電子產品連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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