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巴黎
2024-10-09 10:28:11
作者: (美)比爾·布萊森
我回到英格蘭,準備等到冬天過後再起程。我花了多得有些離譜的時間在購買旅行裝備上面:一個旅行鬧鐘、一把瑞士軍刀、一個亮色系的綠黃相間的帆布背包——我妻子向我保證,如果你想擁有一次快樂的露營經歷,那你一定不能少了它。我還花了一天時間在閣樓上爬來爬去,尋找我摯愛的K&F[1]地圖。在1972年,我幾乎買了一整套歐洲系列的這種地圖,這是我年輕時為數不多的明智投資之一。啊,我在說什麼?這是我年少輕狂時做的最聰明的投資。
這種地圖通常是在瑞士印刷,有著強迫症般的精準度,價格也自然貴得離譜。每本地圖覆蓋一兩個國家,都有著光鮮的藍黃封面,你一打開它,就會看到幅員遼闊的地圖被漂漂亮亮地印在質量上乘的紙張上。最妙的是,這種地圖的注釋部分只有法語和德語,在1972年,這種異域光環深深地吸引了我,直至今天依舊如此。一個旅行者攜帶著一幅滿是「Jugoslawien 1:1 Mio』」[2]「Schwarzwald1:250 000」[3]這種標題的地圖,仿佛天生就帶著一副認真和精明的勁兒。這仿佛在告訴世界:別來惹我,我可是看得懂地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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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著一大堆K&F地圖,和一張《托馬斯·庫克歐洲火車時刻表》,我全身心投入地花了幾個晚上,想要研究出一條線路來,既要夠豐富有趣,又得具有實操性,但我一次次地嘗試,總是以兩頭不討好而告終。歐洲不是一個能夠輕易梳理清楚的地方,你無法從海岸這一頭走到另一頭去。歐洲沒有什麼地形地貌,能夠自然地標誌一段旅行的開始與結束,就算有,比如阿爾卑斯山、萊茵河、多瑙河,要麼是我力所不能及的,要麼是已經被提了數千次的。還有一點,歐洲太大了,塞滿了太多我要看的東西,那裡沒有一個地方是不值得去的。
最後,我決定採用一種相當隨性的方式。我要回到奧斯陸,重走我當時走過的道路,隨心而動,想去哪裡就走到哪裡。大約過了一個禮拜,我突然感到一陣寒意,我發現奧斯陸是我實在沒辦法才會去的地方。奧斯陸現在依舊是冬季,我兩個月前才剛剛去過。一個聽起來並不是由我自己發出的聲音對我說:「嘿,比爾,去巴黎吧。」我就這麼幹了。
在我約克郡旅行社裡的那個女孩,對利茲以南的世界地理知識掌握得少得可憐(我曾經讓她幫我訂一張去布魯塞爾的機票,她過了10分鐘後回電問我:「請問,是不是比利時的那個布魯塞爾啊,布萊森先生?」她幫我把旅館訂在了第742區,那裡毫無迷人之處,荒涼程度堪比加萊外圍。旅館正對著一個嶄新的綜合體育館,這座體育館被造得看起來有點像一座山:在它的各個方位,都長滿了短短的參差不齊的草。我根本不知道如此陡峭的牆上栽著這麼多草,既不能走,又不能坐,到底用意何在?它唯一的目的在於讓那建築師可以說:「大家快來看,我設計了一座種著草的房子,是不是很厲害?」走著瞧,這是巴黎建築師最大的敗筆。
這個旅館是死氣沉沉環境中的一抹亮色,十分摩登,但總會讓我想起英國BUPA保險公司的宣傳GG。不過它至少沒有那些奇奇怪怪的延時照明,延時照明稱得上是法國旅館走廊的一大特色。我第一次從美國來到這裡時,這東西於我而言就像是「天外來物」一樣新鮮。所有走廊里的燈都被設計成以10秒或15秒為間隔開關,大概這樣比較省電。如果你的房間離電梯很近,那還可以。但如果你的房間在走廊深處很遠的地方,那就不妙了。巴黎的旅館走廊總喜歡繞來繞去,像極了患上阿爾茲海默症的男人。所以一般情況下要在黑暗中一步一步地摸索前行,張開手掌貼著牆,感受前方的道路,而且在走到半路的時候,一定會撞上放在角落的19世紀的橡木桌子,它在那裡的意義就是讓你撞上它。有時候你正在摸索的手指還會碰到一些柔軟的、毛茸茸的東西,過一會兒你會發現,這是另外一個人,要是這個人恰好也說英語,你們就能愉快地交流彼此「這一路」以來的心得了。
隨即你就會意識到,要把鑰匙拿出來,朝著房間飛奔而去。就在你以為總算跨越黑暗見到光亮時,麻煩也隨之而來,走廊再度陷入一片黑暗,而且,請注意,好像存心似的,沒有一點亮光,你只能伸出手臂在黑暗裡摸索著踉蹌前行,就像《木乃伊》裡面的鮑里斯·卡洛夫[4]一樣。這時,你只能暗自祈禱不要跌進哪個樓梯間裡。這件事給我上了很重要的一課:法國人不喜歡我們。
不過這也無妨,畢竟我們也不喜歡法國人。好巧不巧,我剛剛看過一份英國報紙做的調查:這世上有哪三樣東西是你最看不慣的?調查結果如下(按順序排列):花園侏儒[5]、掛在汽車車窗上的模糊骰子[6]和法國人。我愛死這個結果了,在所有令人厭棄的事物里——瘟疫、貧窮、專制政府、麥可·菲什[7]……他們選了花園侏儒、汽車車窗上的模糊骰子和法國人。我認為這太棒了!
在第一次巴黎行時,我就一直在想,為什麼每個人都這麼討厭我呢?才剛下火車,我就向北站的一個旅遊者崗亭走過去,那兒有一個年輕的女人,穿著藍色制服,像看傳染病人一樣看著我。「你要什麼?」她說道,或者看起來像是在說。
「我想要訂一個房間,可以嗎?」我馬上溫和地回答道。
「哦,填這個。」她把一張長長的表格推到我面前,「不要在這裡填,去那兒。」她搖頭晃腦地暗示我去另一個專門的櫃檯填表,然後馬上轉過頭去對下一個排隊的人說,「你要什麼?」我非常震驚,我可是來自一個人人都非常友好的地方,那裡就算是在殯儀館裡,你埋葬了你的奶奶以後,經理都會對你說一句「祝你今天好運」。但我很快就發現,巴黎的每個人都是這樣的。你走進一家麵包店,會碰到一些懶洋洋的傢伙向你問好,然後他們會用眼神告訴你,他們壓根就沒把你當朋友。你用磕磕絆絆的法語說你要一條麵包,那女人會冷冰冰地凝視你一會兒,然後把一隻死海狸放在櫃檯上。
「不,不。」你激動地揮著手說,「不是一隻死海狸,是一條麵包。」
那個懶洋洋的女人會死死地盯著你,帶著明顯的不信任。然後轉向其他顧客,以一種超快的語速和他們用法語對話,快得讓你根本不明白她在說啥。但她滔滔不絕地肯定是在說,在這兒的這個人,這個美國遊客,進來要了一隻死海狸,然後我就給了他一隻死海狸,結果他說他根本不想要死海狸,他要的是一條麵包。其他的顧客就會望向你,仿佛你剛剛想在他們的手提包里放屁,你根本別無選擇,只能悄悄溜走,安慰自己說,再撐四天,那會兒你在布魯塞爾,在那兒你應該就能吃上麵包了。
另一件我永遠無法理解法國人的事情是,他們為什麼會如此不懂得感恩。我總是覺得,事實上,是我們解放了他們——讓我們直面這個現實,法國軍隊連一支女子曲棍球隊都打不贏——他們應該給所有來這個國家的盟軍遊客一沓優惠券。讓我們在皮加勒免費暢飲,再免費去一次艾菲爾鐵塔的塔頂,但是,他們永遠也不會感謝你。我遇到過一些比利時人和荷蘭人,他們會熱烈地擁抱我,直至我們雙腿相纏,他們任由我拽著走過整條街道,就為了感激我解放了他們的祖國,就算我和他們解釋1945年的時候我連一顆精子都不是。但法國人永遠不會做出這樣的舉動。
晚上我走了18英里路到了西岱島和巴黎聖母院,途經一些街道時,我看到那裡站著一些穿著條紋布列塔尼襯衫[8]的黑乎乎的男人,他們斜靠在路燈杆上,用彈簧小折刀剔牙,在你經過時,吐一口唾沫在你腿間。儘管如此,這仍是一個可愛的3月的夜晚,到處瀰漫著隱隱約約的春天氣息,我搖搖晃晃地走到塞納河畔,走到蘇利橋上,我覺得一切都非常完美。在我面前的是聖路易島,它發出美妙的柔光,像幻影般漂浮在河面上,就像是一座中世紀的村莊奇蹟般地保存在現代都市的中心。我穿過橋,在幾條已經沉睡的街道上遊走,還有些期待能看到小雞在馬路上跑來跑去,還有農夫推著裝有黑死病病人屍體的大車走過。但我看到的只有小巧的瑞士餐廳和老建築群里惹人視線的公寓。
當時那裡人煙稀少,只有一些在餐館裡的閒散遊客、一對在門口舌吻的年輕情侶、一個穿著皮草鼓勵她的貴賓犬在人行道上拉屎的女人。樓上公寓的窗戶傾瀉著溫暖的燈光,從街上朝里望去,能看到一牆排得滿滿當當的書,一排排充斥盆栽植物和古董飾物的窗沿。住在這樣一個小島、這樣一條街上,凝望著這樣一條小河,感覺一定好極了。最幸運的是那些住在最西邊的人,那裡的街道更加繁華,窗子正對著巴黎聖母院。我怎麼也看不厭這般景象,即便是想到在8月,這種舒服的感覺就會消失不見,因為那時街道上會擠滿旅遊巴士和隨之而來的100萬身穿百慕達短褲、大喊大叫的旅客。
就算是現在,晚上8點,聖母院大教堂周圍的街道也是人山人海,很多紀念品商店都沒有打烊,還在非常歡快地做著生意。我不緊不慢地逛了一圈,然後把自己像窗簾一樣,掛在塞納河邊的一道欄杆上,看著河上的遊船划過,船上張燈結彩,裝飾得像自動點唱機一樣,這樣的場景簡直浪漫得無可救藥。
我在街邊一家半空著的餐館裡簡單地吃了一頓,還打了一個小小的嗝兒。隨後,我漫步過河,去了一家叫作莎士比亞公司的書店。這家書店十分晦暗,布滿蜘蛛網,散發著一股霉味,裡面還有沃里克·狄平[9]這樣的作家寫的又老又舊的小說。房子裡散落著脹鼓鼓的椅子和松撲撲的沙發,每個座位上都有一個年輕人,戴著那種一看就是聰明人戴的眼鏡,縮在那裡讀著書店裡的書,那姿態很明顯是要從頭到尾都讀一遍(我看到了一個年輕人,像貓頭鷹一樣嚴肅,他把書頁折了一個角,放回架子上,然後朝我狠狠瞪了一眼,就轉身離去)。這家書店有一種非常排外的氛圍,但我不知道它是怎麼維持營生的。不僅櫃檯旁的那個人很明顯是大材小用(要隔很久,他才能從他自己正在看的書里抬起頭來,做一筆小生意),而且這個書店的地理位置得天獨厚,它在塞納河邊,又正好在聖母院的陰影下,這裡的租金一定貴得非常離譜。
在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莎士比亞公司都會是一家大型的紀念品商店,賣著印模壓制的聖母院模型、鐘樓怪人菸灰缸,還有「嗚啦啦」T恤;要不就是一家快捷咖啡館,服務員不停地走來走去,讓你等40分鐘才為你端上你點的東西,然後明確地告訴你,你需要在25秒內風捲殘雲地喝完咖啡、吃完朗姆酒婆婆蛋糕,如果你想要一杯沒濺上口水的水,那簡直是在做夢。對我來說,這家書店能夠擺脫這種悲慘命運真的是一個奇蹟。當我悠閒地漫著步,經過幽暗的街道回到旅館時,我真的發自內心地覺得,巴黎是個好地方。
第二天早晨,我起得很早,在依舊沉寂的街道上走了長長的一段路。我很喜歡看城市慢慢醒來,而巴黎的甦醒特別突然,會讓人大吃一驚,比起我知道的其他任何地方都更甚。一分鐘前,整個城市還盡在你手中,街上只有你和一個運送成箱麵包的傢伙,還有兩台街道清潔機器。(這事兒值得一說,巴黎每年花在街道清潔上的錢是平均每人100美元,而倫敦只有30美元,這就能解釋為什麼巴黎看起來光潔明亮,而倫敦就只是一個大馬桶。)然而突然間,巴黎發起了瘋:汽車和巴士一下子蜂擁而出,飛速開過;咖啡店和書報亭一下子都開張了;人們在地鐵站里閃進閃出,就像一大群「驚弓之鳥」,到處都能看到成千上萬條匆匆而過的腿。
到了8點半,巴黎就變得讓你下不去腳了。交通非常擁堵,每條林蔭道上都籠罩著未燃盡汽油的藍色煙霧。我知道奧斯曼男爵[10]讓巴黎看上去非常不錯,但他對交通應該是一竅不通。在凱旋門那兒,13條馬路匯聚到了一起。你能想像嗎?我的意思是說,這座城市裡的司機,有一種近乎病態的勇猛——要是在別的地方,人們早就想像給自行車輪胎打氣一樣,給這種司機注射鎮靜劑了,還要把他們用皮帶綁在床上——而巴黎又為他們提供了能夠同時向13個不同方向橫衝直撞的空間。這不是在自尋麻煩,又是在幹什麼呢?
有趣的是,法國人這種駕駛的臭名聲已經流傳了很久,打從內燃機發明之前就有了。甚至是在18世紀,去巴黎的英國遊客們就意識到,法國司機是怎樣一群發瘋的人:「車馬人群以驚人的速度在街上亂竄……如果看到有小孩被軋倒撞死,那真是一點都不奇怪。」在這裡,我引用了克里斯多福·赫伯特《大旅行》里的一段話,這本書最大的價值在於它讓我們知道,歐洲大陸上的人是如何在300年間過著一成不變的生活。很久以前,早在16世紀,遊客們就發現義大利人口若懸河,滔滔不絕,腐敗得不可救藥;德國人暴飲暴食;瑞士人愛管閒事,愛乾淨到了變態的地步;法國人呢,就是法國得讓人忍無可忍。
你也會時不時走到紀念碑廣場和開闊地帶,然後就寸步難行了。當時我和妻子是去巴黎度的蜜月,我們竟然還妄想在不在大使館留名的情況下,穿越市中心的協和廣場。她差不多成功到了廣場中心的埃及方尖碑那兒,而我卻被一群群馬戲團玩雜耍一樣的汽車給纏住了,我只好輕聲嗚咽著向我新婚兩天的妻子無力地揮著手。這個時候,成百上千輛黃色小型雷諾牌汽車裡的司機都帶著《蝙蝠俠》里傑克·尼克爾森的那種表情死死盯著我。
現在也還在發生這樣的事。在巴士底廣場,有一片非常廣闊的空間,東北邊是美妙的巴黎歌劇院。在那裡,我花了45分鐘的時間,試圖從里昂街走到聖安東尼街去。問題就在於那個交通燈,這明顯是為了讓外國遊客困惑不已、備感受辱才這樣設計的。遊客如果不改路線的話,甚至會命喪黃泉。
事情將會是這樣:你來到一個廣場,所有的車子都停在那裡,人行道邊卻亮著紅燈,但你清楚地知道,只要冒險走下人行道一步,就會被之後一擁而上的汽車軋成一攤肉餅。於是你靜靜等待著,一分鐘後,一個盲人穿過了大圓石鋪就的人行道,沒有一絲猶豫。之後,一個90歲的老奶奶坐著電動輪椅來了,她搖搖晃晃地推著輪椅,穿過馬路到四分之一英里開外的斜對面去了。
你很尷尬地意識到,所有50碼之內的司機都坐在車裡,舔著嘴巴看著你。你只好假裝一點兒也不想過馬路,你只是來這裡看看這根有趣的世紀末路欄杆的。又過了一分鐘,150個學前兒童在老師的帶領下走了過來,而之前那個盲人,現在已經手拎兩個購物袋從對面返回了。然後,人行道上的交通指示燈終於變成了綠色,你安心地步入人行道。正在這時,所有車子都向你衝來。我才沒有心思管這些車發出的聲音有多麼喪心病狂、讓人害怕,我只知道,巴黎人是想讓我死。
最後,我不再嘗試任何一種看上去能夠成功穿過馬路的方式,只是沿著那些看起來沒那麼可怕的路走。我歷經艱難險阻,承受了不小的驚嚇,終於在下午時分到達了羅浮宮。在那裡,我看到了一條長長的一動不動的隊伍圍繞在院子的入口處,就像一根廢棄的灌溉橡皮管。
我猶豫不決,不知道該做什麼決定,是加入排隊大軍,最後無奈發現隊伍絲毫不會縮短呢,還是像法國人那樣,插進隊伍里去。哦,法國人在這一點上真是毫無羞恥之心呢!每過幾分鐘,就會有一個人靠近隊伍的前方,假裝在看自己的腕錶,然後彎下腰穿過欄杆,隱沒在隊伍前面的人群里。不過我驚訝的是,竟然沒有人表示抗議。在紐約,這些插隊的人——其中十有八九來自紐約,這是我根據他們的口音和軍用防水衣上的槍眼得出的判斷——可是會被人群抓住,然後痛扁一頓的。事實上,我在謝伊球場,還真的親眼見過一次。這樣其實也不大好,但你還是忍不住歡呼「幹得好」。就算是在倫敦,這樣的惡習也會受到尖銳的指責:「我說,你最好給我排到隊伍最後面去。」但在這裡,竟然一點抗議都沒有。
我無法說服自己干插隊這種事,也無法忍受身處這樣一群對其他人違反規則、僥倖得逞而無動於衷的人當中。於是我離開了,並且感到如釋重負。我上次去羅浮宮是1973年,和卡茨一起。那時候也是人山人海,我沒有看到任何東西。我是在另一棟建築里,越過一個個擠在我面前的人頭,才看到千古名畫《蒙娜麗莎》的,它小得就跟張郵票似的。顯然,現在的情況也沒有發生任何變化。
此外,在羅浮宮,我只有一幅特別想看的畫,那是一幅18世紀的傑作,在這200多年時間裡,在羅浮宮無數畫廊中,除了我以外,任何遊客都不會注意到它。我自己都差點在經過時錯過了它,但有什麼東西划過我的視線,讓我轉過身去。畫上有兩個貴族女士,很年輕,但也沒有多漂亮,兩個人並排站立,除了她們身上的珠寶和臉上狡黠的微笑外,她倆全身赤裸,一絲不掛。我要說的就是這個:其中一人把她的手指隨意地,幾乎可以說是漫不經心地插進了另一個人的臀部。我幾乎可以肯定,這事兒在艾奧瓦州[11]應該沒什麼人知道。於是我立刻去找卡茨,他在羅浮宮剛待了15分鐘就絕望地大喊:「這地方除了畫和大便之外,什麼都沒有。」然後就十分不滿地去找咖啡店了,並且說他只會在那兒等我半小時。我找到他時,他正在喝可樂,剛見到我就和我大倒苦水,這麼個可樂竟然要花兩法郎,而且,為了享用在男廁所里小便的特權,他還給了一個乾癟的老女人一把分幣(「她就一直在那裡盯著我看」)。
「這些事你沒必要往心上去。」我對他說,「你快過來看看這幅畫。」
「幹嗎?」
「它非常特別。」
「為啥?」
「它就是……你相信我,我保准你一分鐘後就會謝謝我。」
「究竟是什麼啊?」
我告訴了他,他不肯相信,這種畫從來沒人畫過,而且就算有人畫,也不會出現在公共畫廊里。但他還是過來了,而我怎麼找,都無法再找到這幅畫了。卡茨覺得是我狠狠地耍了他,我是存心想要浪費他的時間,還不讓他喝完最後兩盎司[12]可樂。因此在這天餘下的時間裡,他都像吃了火藥一樣,一點就會著。
其實我們在巴黎的大部分時間裡,卡茨都非常不開心,他覺得一切都在和他對著幹。在我們到那裡的第二天早上,我們沿著香榭麗舍大街走著走著,就有一隻鳥在他頭上拉屎。「你知道吧,」我走過一兩個街區以後對他說,「有隻鳥在你頭上拉屎了。」
卡茨本能地用手去摸自己的腦袋,一臉驚恐地看著自己的手,嘟囔了一句「在這兒等著」,就身子僵硬地朝我們的旅館走去。他有那麼點牴觸排泄物之類的東西,我曾看到他跑過得梅因的格林伍德公園,就像愛德華·蒙克的名作《吶喊》里的那個人物一樣,就因為他不小心用手指觸碰到了狗屎。等20分鐘後再次出現時,他塗滿了百露牌潤膚液,聞起來香氣撲鼻,頭髮也被他打理得油光發亮,十分像一個西班牙的三級舞男。好在他恢復如常了。「好了,我們走吧。」他說。
話音剛落,又一隻鳥在他頭上拉屎了,而且這一次,真的是飛天巨屎。我不想形容得太生動,或許你現在正在吃東西,但你只消想一下,一杯酸奶倒在頭髮上的情況,那你就差不多能知道是什麼樣子了。「天哪,史蒂芬,這鳥拉肚子了。」我好心地說。
卡茨徹底無語了。他不發一言轉身就走,直挺挺地奔回旅館,也不管路人投來的目光。他去了將近一小時,等再次出現的時候,他穿了一件雨衣,還戴上了雨衣的帽子。「什麼都別對我說。」他警告我,然後大步向前走去。從此之後,他就沒看巴黎順眼過。
既然羅浮宮里都是人,那我就去一個對我來說各方面都很新奇的地方,那就是奧賽博物館。它坐落在塞納河左岸,杜樂麗花園的對面。我16年前經過的時候,那裡還是廢棄的老奧賽火車站,但一些眼光獨到的人決定把它改造成一個博物館。這個點子實在是太棒了,不管是對建築物本身還是對藏品,都是如此。我在那裡愉快地逛了兩小時,又去看了看羅浮宮那邊的情況,依舊是令人絕望的人山人海。然後我就去了蓬皮杜藝術中心,我試著去喜歡它,但我根本做不到。我感覺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個錯誤。這個建築本身有些風化和褪色,就像是一整個冬天都被遺留在那裡的兒童玩具一樣。我驚訝的點在於它從建成到現在才過了十幾年,而法國政府為了修理和維護它已經花了7500萬美元,我覺得這東西用塑膠就能做出來。而且它被建在這樣一個逼仄的環境裡,有些超出大家的承受範圍,如果它建在公園裡面,那情況或許會不一樣。
但我最不喜歡蓬皮杜這類建築(巴黎已經被它們弄得喘不過氣了)的一點是它們那副炫耀的樣子。建築師理察·羅傑斯曾經對世界宣告:「你看,我把所有的菸斗都叼在外面了,我是不是可愛得讓人想親一口?」如果說蓬皮杜真的有一些實用的功能,那我興許還能原諒,但似乎沒有人考慮過,蓬皮杜到底應該用來做什麼?它其實應該用作集市或港口,因為它內部非常擁擠和混亂。它不像奧賽博物館那樣有空間感,有不錯的光影以及靜謐莊嚴的氛圍,它就像是一家正在進行第一天大促銷的百貨商店。它沒有歇腳的地方,沒有醒目的標誌,沒有碩大的時鐘,你根本就無法約人在這裡碰面。它是一個沒有靈魂的東西。
外面的東西也沒有變好的跡象。在一天中最好的時間裡,聖馬丁街上的那個主廣場仍處於陰影之下。它被造在了一個斜坡上,所以顯得很晦暗,總是濕漉漉的,而且也沒有歇腳的地方。如果它們把斜坡改造成梯形劇場,人們就可以坐在台階上,但現在這種設計,你一旦坐下,下一秒就會滑下去。
我對建築上的標新立異並不反感,我就被羅浮宮的玻璃金字塔迷住了,我也很喜歡拉德芳斯區那些中間開著大洞的建築物,但我就是討厭那些建築師、城市規劃師和其他需要為城市生活負責任的人的可惡做派,他們似乎並不清楚城市是為誰打造的,他們不明白城市是為了人而存在的。這是個顯而易見的道理,但半個世紀以來,我們都在為了其他東西建造城市:為了汽車,為了商業發展,為了開發商,為了那些兜里有錢、目空一切、不肯腳踏實地考慮城市建設的人,偏偏人們需要的正是腳踏實地地生活和工作。為什麼我經過一條繁華的街道,就得穿過潮濕的地道,還要再走兩截樓梯?為什麼汽車比我們優先?為什麼我們能夠在那麼富有的同時又那麼愚蠢?這是我們這個世紀的詛咒——太多的金錢、太少的思考,而蓬皮杜就是在用它的塑膠慶祝這個可悲的事實。
有一天晚上,我走到了共和國廣場,在一家叫作溫度計的餐廳吃了一頓懷舊的晚餐。我曾經和妻子在馬路對面的摩登賓館裡度蜜月(現在那裡成了一家連鎖假日酒店),那時我們就經常在這家餐廳吃晚飯,因為它很便宜,那會兒我們也沒什麼錢。
我把我所有的錢——18英鎊——花在了結婚禮服上,那是一件很不錯的翻領衣服,採用了1957年「城市之杯[13]」的尾鰭款式;還有一條褲子,寬寬地向外展開,寬到我走路的時候,你都看不到我的腿在動。我還向我的岳父借了12英鎊,就像我前面說的那樣,這樣他的女兒就不會在新婚第一個禮拜被活活餓死。
我本以為,「溫度計」餐廳里會充滿甜蜜的回憶,但我記不起任何事情了,只記得那裡有個全巴黎最兇猛的廁所看門人,一個看上去像俄羅斯摔跤選手(當然是男摔跤選手)的女人,她坐在地下室的一張桌子旁,桌上放著一個粉紅色的放滿硬幣的碟子,她會伸出頭盯著你瞧,以防你把小便滴在瓷磚上或者是順走幾個廁所除臭球。當你發現有人正盯著你看,你會尿得非常困難,但你又害怕自己會因為腎臟負荷超時而產生功能障礙,會真的尿不出來。你也不能用德拉諾[14]清洗自己的整個身體系統。因此,我拉上褲鏈,很不舒服地回到了座位上。在回到賓館之後,才盡情釋放了積蓄於我體內的尼亞加拉瀑布。我很高興地和你們說,那個廁所看門人現在已經不在這裡了,事實上,現在已經沒有廁所看門人了,連廁所除臭球都沒了。
過了兩三天,我才注意到一個現象:巴黎人經過20年時光的洗禮,已經變得有禮貌了許多。雖然他們還是不會衝到你面前擁抱你,感激你為他們贏得了二戰的最終勝利,但他們確實變得更有耐心,更懂得謙讓了。計程車司機仍然很威猛,但除他們以外的其他人——營業員、服務員和警察——看起來都非常友善了。我甚至看到一個服務員微笑了一下,還有人竟然會在開門的時候為我停頓一下,而不是把門直接甩在我臉上。
我有點不大適應巴黎現在的樣子。在巴黎的最後一晚,我去了塞納河附近散步。有穿著時髦的一家子人(兩個成人和兩個小孩)從我身邊掃過,他們既沒有被打亂步調,也沒有暫停他們的談笑風生,徑直把我彈進了溝里,我本來可以擁抱一下他們的。
在離開巴黎的那天早晨,我艱難地穿過灰濛濛的雨來到里昂火車站,我需要在那裡打一輛車去北站,然後坐火車去布魯塞爾。因為下雨的緣故,沒什麼計程車,我只能站在那裡等待。整整五分鐘的時間裡,都只有我一個人等在那裡。漸漸地,其他人也來了,排在我後面。
好不容易來了一輛計程車,直接停在了我面前。我驚訝地發現我身後的17個成年男女竟然都相信他們比我更有資格搶在前面。一個穿著羊絨大衣的男人還把手搭在我身上,他看上去十分富有,受過良好教育。我叫苦不迭,用龐大的身軀死死擋住車門:「不要,不!」我迅速跳進車裡,還要防備著那個推推搡搡的男人把他的領帶夾進車門裡,同時告訴計程車司機快把我送到北站去,讓我逃離這裡的深淵。那司機看著我,就像看一坨碩大的、奇形怪狀的屎一樣,然後他充滿厭惡地嘆息一聲,發動了車子。我很高興地發現,巴黎的某些情況是永遠不會改變的。
[1]K&F,Kummerly and Frey maps的英文縮寫。
[2]此處是德語拼寫,意為:南斯拉夫1:1 000 000。
[3]此處是德語拼寫,意為:黑森林1:250 000.
[4]英國電影演員,多演恐怖片,主演了1932年的電影《木乃伊》。——譯者注
[5]德國重要文化符號之一,最初是富裕歐洲人的花園裝飾物,據說可以辟邪求吉。曾一度因格調低被英國皇家園藝協會禁止參加切爾西花展,直到2013年這個禁令才被解除。
[6]骰子裝飾物,通常兩顆一塊掛在汽車後視鏡上,據說二戰時期曾給飛行員帶來好運,英國人認為在汽車上懸掛模糊骰子是一種媚俗行為。
[7]英國的天氣預報員,1987年10月,在他聲稱英國不會遭遇颶風的第二天,颶風席捲英國,整個倫敦陷入癱瘓。
[8]條紋海魂衫。
[9]英國小說作家,20世紀二三十年代最暢銷的作家之一。
[10]法國城市規劃師,因主持了1853—1870年的巴黎重建而聞名。——譯者注
[11]位於美國中西部地區,是作者比爾·布萊森的故鄉。
[12]1盎司≈28.3克。(下文同)
[13]Coupe de Ville,凱迪拉克1952年推出的新車型。——譯者注
[14]Draino,一個廁所清潔劑品牌。——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