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2024-10-09 10:27:02
作者: (美)比爾·布萊森
一
在1901年澳大利亞的六個殖民地結成聯邦之前,它們是各自分立的,而且其分立程度到了滑稽可笑的地步。每個殖民地都發行自己的郵票,按自己的時間校準時鐘,有自己的稅收和徵兵體系。正如傑弗里·布萊尼在《澳大利亞簡史》中所記,維多利亞沃東加地方的酒吧老闆想要賣墨累河對岸新南威爾斯奧爾伯里地方釀造的啤酒,就得支付與從歐洲進口啤酒相當的賦稅。這顯然愚不可及。於是1891年,六個殖民地(另加紐西蘭,它差點兒就要加入,不過後來退出)在雪梨開會討論組成一個真正的國家,即澳大利亞聯邦。擺平所有相關事務花了好幾年時間,不過1901年1月1日,新國家宣布成立了。
由於雪梨和墨爾本的重要性不分伯仲,於是大家各退一步,同意在未開墾地區建設一個新首都。在此期間,墨爾本被定為臨時首都。
關於首都選址的口水仗打了好幾年,直到向政府廉價購置土地的移民在新南威爾斯南部的鐵賓比拉山邊緣紮根,建立了偏遠的農耕社區後,結果才塵埃落定。它被稱為坎培拉,不過那時候這個名字通常被英國化為「堪培里」。它冬季寒冷,夏天酷暑,前無村後無店,根本不像是一個可選擇作為國家首都的地方。周邊九百平方英里的土地絕大部分都是牧場,幾乎毫無用處,這是由新南威爾斯割讓,用以仿照美國哥倫比亞特區的範例建立的、由聯邦直轄的澳大利亞首都直轄區。
於是,年輕的國家有了首都。新的問題是,該起個什麼名字呢?解決這個問題又是好多年的愛恨情仇。美國出生的政治家金·奧馬利是聯邦的一大推動力量,想將新首都稱為「莎士比亞」。其他提出的名稱有邁歐拉、小麥烏爾黃金、伊之謬、桉樹鄉、悉墨拉德帕布里斯荷(所有州首府的第一個音節)、奧潑森、快樂石、乾渴邑、笑翠鳥、克倫威爾和傻得冒煙的維多利亞守護人守護者。最終,「坎培拉」勝出,多少也是因為沒定出其他名字,就沿用慣名。在慶賀這一決定的官方儀式上,總督夫人在一眾顯要面前站起身,用「怨艾的聲腔」宣布勝出的名稱就是一直以來使用的那個。不幸的是,沒人想到要事前給她介紹一點基本情況,她把音給發錯了,沒有輕捷地重讀第一音節(比如Can-burr-a,甚至Can-bra),而是把重音一頓頓在了中間音節(弄成了個Canbear-a)。沒關係。年輕的國家有了建都的地方,首都也有了名字,他們花了十一年才走到這一步。以這樣迅捷的速度,他們有望在大約半個世紀之內使城市運轉起來。而實際上,他們花的時間還要長。
儘管坎培拉現在是國中的第六大都會,也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計劃型社區之一,但它仍舊是澳大利亞最難親近之處。作為首都,它至今交通不便。它在雪梨至墨爾本主幹公路休姆公路四十英里之外,主要的鐵路線也同樣把它一腳踢得開開的。通往南方的幹道並沒有連通什麼地方,而西面呢,除了從小鎮蒂默特過來的一條土路就沒有任何進入該城的通道了。
1996年,約翰·霍華德總理在當選之後拒絕居住在坎培拉,引起了轟動。他宣布自己將繼續留居雪梨,會按工作需要通勤去坎培拉上班。你能夠想像,這在坎培拉市民中引起了騷動,大概他們自己都還沒有過這種想法呢。特別有趣的是,約翰·霍華德是迄今為止澳大利亞最沒趣味的人。想像一下,一個非常敬業的殯儀館經理——一個11歲就有強烈的欲望要成為殯儀館經理的人,一個成年後最值得驕傲的成就是當選昆比恩地區殯儀館經理聯合會主席的人——把自己的人格一分為二,再一分為二,那就是約翰·霍華德了。當一個像約翰·霍華德這樣非常沒有色彩的人都鼻孔朝天看不起一個地方,那你就知道此地一定值得一觀。我等不及要去看看。
前往坎培拉,你要駛過穿越村野林區的有分車帶的公路。漸漸地,儘管仍在林區內,那路變成了有點兒城市特徵的林蔭大道,最後,你到達一個建築樣貌壯觀、間隔得當的地方,你覺得就是這裡啦——或者像坎培拉這樣零零落落、朦朦朧朧的地方,到了這麼個地兒,你就差不多算是到了。這是個很奇怪的城市,根本不能算個真正的城市,而是一個裡面藏著城市的、大到極點的公園。它到處是草坪、樹木、樹籬,還有個大湖點綴其間——非常宜人,就是有點兒出人意料。
我在萊克斯賓館開了個房間,沒什麼其他理由,只不過正好走過路過,而且尚未住過這個取了個寵物名字的旅館罷了。對於一個混凝土建造,又取了萊克斯這個名字的大型建築,萊克斯賓館的一切就那麼回事兒。但我不在乎。我迫不及待地要在這綠色的天地里舒展雙腿、跑跑跳跳了。於是,我入住,卸了行李,馬上回到戶外。來的時候,我路過一個遊客中心,記得它離此不遠,走走便可到達,於是決定向它進發。結果,路很遠——很遠很遠,在坎培拉,無一例外,都是這樣。
我到達的時候,遊客中心差不多要關門了,而且它就是個小店,放了些有關景點和住宿信息的宣傳頁和小冊子。旁邊的房間裡是一個小型影院,播放著那種聲嘶力竭表現欣欣向榮景象的推廣片,題名叫《坎培拉——全有啦!》——裡面吹噓著你如何在同一天裡又能滑水又能買晚禮服,還能吃一次比薩,只因為這個地方——全有啦!你知道我說的那種片子。不過,我高高興興地看了片子,因為房間裡有空調,走了這麼長的路,坐坐總歸快活的。回到大街上,我也沒有買晚禮服,吃比薩,或者去滑水,因為我根本就啥都找不到。如果你要去坎培拉,我給你個建議,那就是沒帶好地圖、指南針、幾天的給養和存了救援電話號碼的手機,就別離開旅館。無窮無盡的居民區綠茵茵的,賞心悅目,可都是一個模樣,我走了兩個小時,總在疑心自己是不是兜了一個大圈子。我時不時會走到綠樹掩映的交通環島,輪輻樣的道路向各個方向輻射開去,每條路都是一模一樣的景象,一派澳大利亞城郊天堂的標準風光。我挑選那條看起來最可能將我帶向文明的路走下去,只消十分鐘,另一個一模一樣的交通環島又出現了。我沒看見一個行走的路人,也沒看見有人在澆灌草坪,或者諸如此類。很偶然地,一輛轎車輕輕駛過,在每個路口都稍稍停頓,司機四下里張望,臉上絕望的表情似乎在說:「啊呀,見鬼,我的房子在哪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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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想我能找到一家上好的酒吧,那種我在雪梨的時候經常光顧的類型——擠滿了結束漫長的一天之後前來放鬆的職員。那種地方在這個鐘點很是熱鬧,快樂的人們從酒吧里一直溢到了人行道上。然後,再去街坊里的小餐館吃晚飯,迷人的餐館,菜量十足。然而,在坎培拉昏昏欲睡的大街上顯然沒有這樣或那樣類型的消遣。終於,驀地,我轉過一個彎,市中心到了。這裡終於有了商店、餐館和其他城市商業設施,只是全都關了門了。坎培拉市中心基本上就是一連串在零售商店之間迂迴蜿蜒的露天停車場,沒有一點兒生活的痕跡,只有一點噼里啪啦的聲響。我聽了一會兒,辨出那是滑板的聲音。我無事可做,就循著那聲音來到一個露天廣場,六七個少年一色反戴的棒球帽和寬鬆短褲,正在金屬欄杆上練習自己的技巧,水平一般,姿勢也不正確。我在長凳上坐了一分鐘,帶著病態的興趣看他們冒著開創口、骨折和嚴重睪丸外傷的風險去追求沿欄杆滑行那轉瞬即逝的快感。他們在欄杆上滑行的距離從零英寸到兩三英尺不等,空中的平衡把握不住,重力把他們拋向冷麵無情的路面。這顯然是個愚蠢的活動。
再沒有比問六個反戴棒球帽的少年可有推薦的餐館更弱智的事了,但那時的我沒想到這茬兒,於是我就當真這麼問了。
「你是美國人?」一個孩子帶著詫異的語氣問,我倒是沒料到會在一個國家的首都遭遇這樣的問題。
我回答是的。
「那邊街角就有麥當勞。」
我溫和地解釋,國籍並不要求我一定吃本國的食物。「我想要麼選一家靈光的泰國菜館。」我提議。
他們看著我,一臉的困惑和沒有方向,這種表情只有14歲少年做出來才有人信。
「或者印度菜?」我滿懷希望地建議,仍舊得來沒人理解的表情。「印尼菜?」我繼續,「越南菜?黎巴嫩菜?希臘菜?墨西哥菜?西印度群島菜?馬來西亞菜?」
單子越開越長,他們不自在地挪了挪身體,似乎害怕我逮著他們,要他們個人對本地用餐場所的匱乏負責似的。
「義大利菜呢?」我說。
「倫敦代爾街上有必勝客。」一個孩子帶著勝利的表情尖聲說道,「他們禮拜二供應全品種自助餐。」
「謝謝。」我說,感覺這麼下去不會有所得,就起身離開,可又迴轉過來,「今天星期五,」我指出。
我回到萊克斯賓館,可才到大門口,就意識到自己並不想在下榻的賓館吃飯。這件事做起來是多枯燥而孤獨啊——就是承認自己活得了無生氣嘛。事到如今,我也確實了無生氣了,可這還不是要害處。你可知道在下榻賓館獨自吃飯這件事中最最令人沮喪的是什麼嗎?就是他們過來收去其他所有餐位上的餐具和酒杯,仿佛在說:「顯然今晚沒人跟你做伴,所以我們把所有這些東西全部捲走,安排你坐面對柱子的位子,這就給你送非常大的籃子過來,裡面只放一個麵包捲兒。請用餐吧!」
於是我在萊克斯賓館大門口只不過徘徊了一下下,就回到街上。我身在一條修建得很寬闊的林蔭大道上,但路上基本沒有車輛,兩邊基本上是高大植被掩映之下的辦公樓。我走了幾百碼,看見一家頗像萊克斯的賓館。裡面開著一家義大利餐館,有獨立的門戶,這大概是我能找到的最好的館子了。我走進去,卻為難起來,裡面全是當地人,個個盛裝,似乎在搞聚會。他們跟侍者挺熟,對周圍的環境也不陌生,說明和此處也算得老關係了——但凡當地人在玻璃混凝土賓館裡的飯店吃飯,你就知道這些人之間的關係肯定不見得親密無間了。
侍者收走了其他餐位上的餐具,但拿了六根棍子麵包給我——如果我交到個朋友,也夠吃了。這是個相當愜意的地方,周圍每個人的精神都大大振奮——澳大利亞人真是愛喝酒,保佑他們——菜餚也出色,可就是掩蓋不了我們在賓館吃飯這個事實。我發現,坎培拉這種情況頗多——在毫無個性的大型賓館或其他沒有特點的地方吃吃喝喝,所以你花了大把的時間,只是感覺自己仿佛在一個極大的國際機場作長時間停留罷了。
後來,報銷了一份意面、三瓶義大利貯藏啤酒和所有六根棍子麵包(我從未交到朋友)之後,我腆著鼓脹的肚子,緩步走出去。這次準備從一個稍稍不同的方面考察坎培拉。我肯定此地某處准有正常的酒吧,也可能找到個氣氛上佳的飯館,留著明晚前去嘗試,但是什麼好地方都沒經過,最終又發現自己站在了萊克斯的大門口。我看了看手錶,不過晚上九點半。我溜達著進了雞尾酒吧,點了啤酒,在靠背椅上坐定。酒吧里空蕩蕩,只有一張桌子邊坐了三男一女,興致好得亂嚷嚷,此外吧檯上有個孤零零的男人躬身伏在杯酒之上。
我喝著啤酒,拿出小筆記本和筆放在面前的桌上以備自己突然有了重要發現,然後取出在雪梨一家舊書店買的書來。這本書名為《澳大利亞內幕》, 1972年出版,作者是美國記者約翰·岡瑟。這個名字當年在旅遊報導年鑑中赫赫有名,現在恐怕被人忘得差不多了。這是他的最後一本書,也是不得已,因為他在寫書的時候死掉了,可憐啊。
我翻到坎培拉章節,好奇地要看他如何講述那時的此地。他描述的坎培拉是個十三萬人口的小城,有著「一個鄉下小鎮的田園牧歌氣氛」——一個悠閒自在的地方,紅綠燈很少,夜生活寥寥,不太多的雞尾酒吧散落各處,還有「六七家好餐館」。一句話,現在的情形似乎是1972年以後不進反退了。我很自豪,書上挑出萊克斯賓館,說它是遊客的時髦下榻處——看見自己的選擇受到肯定,就算時過境遷三十年,也總是好事情——而且它的雞尾酒吧被認為是城中最有生氣的地方之一。我從書上抬起眼,不禁泄氣,都不敢想這酒吧還可能算個熱鬧地方。
最終,我轉向了講澳大利亞政治的章節——我買這本書的首要原因就是它了。除開澳式橄欖球的得分和一種頗受推崇的菜式「肉派漂浮」的魅力(想想看,不能引起食慾的棕色東西漂在不能引起食慾的綠色東西頂上,你還差不多都吃了)之外,澳大利亞生活中就沒有東西比其政治更讓局外人感覺複雜而困惑了。我曾經嘗試過一兩次,涉獵澳大利亞人寫的有關澳大利亞政治的書籍,這些書都首先標新立異地假設這個主題有趣——有膽有識的立場,這事肯定的啦,不過沒什麼大用場——於是,我希望美國同胞客觀超然的觀察可能更有啟發。岡瑟做了一個勇敢的嘗試,我得承認,但這事兒太難,以他的智力甚至都沒法理解清楚。比如,他在下面這個片段中試圖解釋澳大利亞的選舉制度:
如果,在第二選擇票數加入第一選擇票數之後,仍舊沒有候選人獲得超過半數的選票,這個過程會再來一次:在此輪統計中落後的候選人的選票會以第二選擇為基礎分攤。如果他從第一個遭淘汰的人那裡繼承了一些第二選擇票數,那就將以第三選擇為基礎重新分配。諸如此類。
我特別喜歡這種「諸如此類」的散漫總結句。它很機巧,似乎在說:「我完全理解了,只是覺得沒必要再詳述煩你勞神。」然而,他真正在說的卻是:「我對這個方法一丁點兒概念都沒有,坦白講,我也不搞兩顆小小的老鼠屎來糊弄人,寫這些字的時候,我正坐在萊克斯旅館這個陰冷建築的酒吧里,禮拜五晚上啊,我喝得半醉了,煩得一點心思都沒有,現在我要走了,換個地方再喝。」怪異的是,我切切實實了解這種感受。
我看了看手錶,驚訝地發現這才十點十分,又要了一杯啤酒,拿起筆記本和筆,想了一分鐘,寫道:「坎培拉,極為無聊的地方。不過,啤酒是冰的。」我又多想了會兒,寫道,「買襪子。」然後,我放下筆記本,不是放好筆記本,伸長了耳朵,聽酒吧那頭快活四人組的對話,卻聽不大清。於是,我決定給坎培拉撰個新口號。一開始,我寫的是:「坎培拉——啥都沒有!」然後寫:「坎培拉——為什麼要等死?」我又多想了會兒,寫道:「坎培拉——通向其他所有地方的門戶!」我認為自己最喜歡的就是這條了。接著,我又要了一杯啤酒,畫了點兒漫畫。兩條正要產卵的鮭魚,逆著一串淙淙的小瀑布往上游到半路,累了便在平靜的水塘里休息,一條魚對另一條說:「我們為啥不就待在這裡手淫呢?」我自娛了一回,把那頁紙放進口袋,留著等哪天我學會畫人們真看得明白的物體來再派用場。然後,我又偷聽他們說話,在他們說個俏皮話的時候讚賞地點個頭微個笑,希望他們能看見我並請我過去同坐,不過他們沒那意思。接著,我又來杯啤酒。
我想那最後一杯啤酒大概是個錯誤,因為那之後的事情我就記不大清楚了,只是對每個走過酒吧的人抱起了無與倫比的好感。其中有個菲律賓人,她拿著吸塵器進來,要我抬起腳,讓她清潔椅子底下。那天晚上的筆記只有其他兩個條目,都寫得有點一驚一乍。一條說:「維多利亞苦啤——為什麼這麼叫?一點兒都不苦。還很甜哪!!!」另一條說:「我告訴你,巴里,他那是火花放電屁!」我認為這裡所指是我從鄰桌那些人談話中聽來的某個頗有色彩的澳式短語的曲解,並非真正有電學性質的腸胃脹氣現象。
不過我也可能出錯。我出過錯的。
早上醒來,我發現坎培拉下起了令人生厭的長腳雨,積起了一攤攤水塘。我本來計劃消消停停地走一走伯利·格里芬湖上的大橋,去另一邊博物館和政府大樓聚集的地區。這個早晨糟透了,這種天裡徒步出門就是冒傻氣,現在更惱人了,因為我從賓館一出來就慢慢意識到自己踏上了比頭天下午還要漫長而艱巨的征途。坎培拉真真兒是個廣闊得驚人的城市。從紙面上看,它挺吸引人的:蜿蜒迂迴的湖泊,綠樹掩映的大道,還有一萬英畝的公園(比較一下,紐約的中央公園面積840英畝),但到了實地,它不過就是好多好多綠化,由建築和紀念碑分開,一塊塊隔得老遠。
這種情況如何形成,倒是值得一想的。1911年,選定建都地之後就搞了城市設計大賽,贏家是伊利諾州奧克帕克的沃爾特·伯利·格里芬,一個弗萊克·勞埃德·賴特的崇拜者。格里芬的設計毫無疑問是最棒的,但未必有多大意義。另一個優秀的參賽者,法國人阿爾弗雷德·阿加什沒仔細看情況說明,也可能根本就沒看吧,把國會和很多其他重要的建築放在了一塊洪泛區上,保管那些議員一年要有好幾個月踩著水辯論。另外,他把市政污水處理設施作為一項重點工程擺在了城市中心,其中原因,我們只可狐疑著揣測了。儘管有這些古怪的缺陷,他的設計還是得了第三。二等獎給了伊萊爾·薩里寧,他兒子埃羅就是後來說服歌劇院評審們選擇約恩·伍重的大膽設計的那位了。老薩里寧的設計操作性強,但其中含著某種野蠻的堂皇——一種原始第三帝國的質感——這讓澳大利亞評委感覺不安。
對比之下,格里芬的計劃立現可愛之處。它設想了一個七萬五千人口的花園城市,兩旁植樹的大道自成角度穿城而過,中心地帶還有個觀賞湖。漂亮而且自信,宏大卻不傲慢,理想地契合了標誌著澳大利亞性格的那種對體面的適度的、不抓狂的追求。而且,格里芬對表現形式的重要性也有超前的理解。他提交的不是那種看起來像是塗寫在餐巾背面的樸實無華的草圖,而是一系列大幅的全景式構圖,精細地繪製在撐開的上等亞麻布上。他得到了新婚妻子瑪里昂·馬奧尼·格里芬的莫大幫助——實際上是全靠了她,她無疑是本世紀最偉大的建築藝術家之一。
全部由瑪里昂完成的畫作表現了剪影似的空中輪廓線,形狀秀麗標緻——這裡一個穹隆,那裡一個金字塔——但給出的細節卻驚人的稀少。它們是可望不可即的印象畫——縹緲的天上人間。你能愉快地盯著這些畫看上幾個小時,但轉過身,沒一會兒,你就想不起其中的一件事物,只依稀記得其構圖還是討人喜歡的。雖然格里芬和他的妻子從來沒有到過澳大利亞(他們用地形圖開展工作),畫作卻不尋常地接近當地風貌——簡單整潔的美和廣闊無垠的天空,你一定會說這隻有以至深的熟稔為基礎才能辦到。平心而論,沃爾特是個有天賦的建築師,甚至偶爾很有靈感,而瑪里昂則是個包裝天才。
格里芬夫婦有著明顯的波希米亞氣質——丈夫鍾情松松垮垮的大帽子和絲絨領帶;妻子的愛好不太成體統,喜歡穿著輕飄飄的長袍子在林間空地上跳舞,動作是鄧肯1的風格——在20世紀20年代粗獷風格的澳大利亞世界裡,這無疑對他們產生了不利的影響。不管怎麼樣吧,他們1913年到達澳大利亞的時候,發現等待他們的既沒有多少鈔票也沒有多少熱情。等到第二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這兩樣東西也隨之更少了。格里芬沒有管理大工程的經驗,顯然這也不符合他的脾性。到1920年,除了草草立樁標記了主要道路之外,其他工作一樣沒做成。那年年末,多少是雙方協商同意吧,格里芬離開此項目。
格里芬又在澳大利亞住了十五年,成為這個國家最最傑出的建築師之一,但是他設計的房子幾乎無一建成,或者建了又被拆掉。困擾他的經濟問題越來越嚴重。1935年,他移居印度。1937年,他從腳手架上摔落,感染了腹膜炎,一命嗚呼,終年60歲。他葬於一處沒有標記的墓穴。如今,這碌碌的漫長一生所留下的所有遺蹟只有墨爾本大學的一部分、兩三座市立焚化爐和坎培拉了——而坎培拉實在也不能記在他名下了。
恕我直言,只有格局還是他的——街道、交通環島,還有把城市一分為二的湖。組成部分落入其他二十多人之手,都是各自為政,分頭完成。在他的藍圖上建起了一座嶄新的城市,但與他的設計的內涵卻一點兒對不上號。實際上,這個城市就是人工莽原上一群零落散布的政府大樓。就連在城市商業區和議會區之間逶迤穿過的湖,也有一種單調呆滯、矯揉造作的感覺。北面的河岸種植了樹林,傾斜的岬角上有一座不大不小的建築,名為首都展覽館,我先去了那裡,主要不為接受什麼再教育,有什麼大長進,只是更希望身上能稍微干一干。
這裡還挺忙。前門,兩位友好的女士坐在桌子後面,發放免費的參觀包——明黃色的大塑料包——每個經過的人都要了,個個又謝又贊的。
「要參觀包嗎,先生?」一位女士對我說。
「哦,好啊。」我說,別提有多激動了。參觀包有分量,不過驗看之下別無他物,就是一堆小冊子——似乎收全了我頭天拜訪過的遊客中心裡的所有傢伙。包太重了,墜直了把手,蹭到了地面。我拖著它轉了一會兒,考慮把它丟在一株盆栽植物後面了事。問題出來了。盆栽的後面沒地方再放一個黃包啦!那後面總要有九、十個之多。我環視一周,發現屋裡幾乎再沒有人拎著塑料包了。我把自己的包靠牆放在盆栽邊上,直起身,只見一個男人朝我走來。
「這裡放包?」他認真地問道。
「是的。」我同樣認真地回答。
我暫時擔當起內部管理總監的職務,看著他仔細地把包倚牆放下。然後,我倆一同站了一會兒,認為這麼辦挺明智,很高興參與了這項重要的工作,將上百個黃包從門廳移到隔壁堆起來。我們站在那裡,又有兩個人走了過來。「就放這兒。」我倆異口同聲說,指著我們碼沙袋護牆的地方。然後,我倆彼此滿意地點點頭,走開進了博物館。
首都展覽館很好。澳大利亞的這些東西大多這樣。建築並不大,但很好地表現了坎培拉的歷史和發展過程。讓我詫異的是,其中大部分內容非常非常新。好幾面牆上掛著放大了的坎培拉舊時照片,其中大多數跟現今的照片對比著看,讓人印象極深。比如,伯利·格里芬湖[11]直到1964年才引水成湖。在那之前的好多年,它就是兩片城區之間的一塊泥窪子。在另一面牆上,兩幅航拍照配成一對,表現了1959年的坎培拉(人口三萬九千)和現在的坎培拉(人口三十三萬)。除了湖中注了水和議會區里添了一些大型建築之外,值得注意的是這座城市看起來變化很小。
得了這個基本印象,我當即就渴望親眼去看一看,於是離開大樓,沿著樹木掩映的湖濱到聯邦大道大橋去,向著遙遠一如往昔的城市行政區域進發。雨已經停了,不過伯利·格里芬湖附有一項工程奇觀(他們幹嗎費事弄這奇觀呢?),喚作庫克船長紀念噴泉,一股水柱向上直衝兩三百英尺,令人眼花繚亂卻又看不出個名堂,然後乘著呼呼的風,化作細密的飛沫飄著灑滿大橋和橋上的林林總總。我嘆著氣,好容易冒著水霧過橋來到另一邊,走進了一片廣闊得一塌糊塗的草坪,政府建築和博物館在其間遙遙相隔,那距離遠啊,就仿佛反拿瞭望遠鏡看東西。
就連治理本城的國家首都局都在宣傳頁上承認:「很多人認為議會區空蕩蕩的,一副沒完工的樣子,機構和設施間遙遠的距離使行人望而卻步。」說得好,這就像行走在一個非常巨大的而且永遠不會拆除的世界博覽會場。
我首先去了國家圖書館,因為我想看《奮進號日誌》,就是庫克船長那本著名的航行日記。庫克在結束英雄的發現之旅後自然把日記帶回了家,但他過世沒多久,日記就不知去向了,就這麼過了近一百五十年,直到1923年,日記才出人意料地在倫敦一次蘇富比拍賣會上現身。澳大利亞政府急忙買下,花了五千英鎊(幾乎兩倍於其打算支付的政府所在地城市設計費),日記現在所受的推崇相當於美國對待古代珍品的程度,比如憲法,比如南希·里根。很不巧,我到諮詢台問訊的時候才知道它並不公開展示,僅僅接受一周一次的預約展示。
我失望地瞅著那個男人。「可我走了八千里路啊!」我脫口說道。
「對不起。」他說,似乎挺真誠。
「我還在萊克斯住了一晚。」我說,琢磨這辦法也許管用,但他能力有限,幫不上忙。不過,他指給我一份有日記照片的小冊子,又鼓勵我去公共陳列室逛逛看。我去了,公共陳列室很出彩。一個展廳陳列著澳大利亞顯要的畫像(當然,這顯要是對其他澳大利亞人而言的),另一個展廳則展出雪梨歌劇院的圖稿原件。不但有烏松得獎的草圖,還收了第二名、第三名的——兩張畫顯然都沒什麼特點。第二名給了胖乎乎的不鏽鋼圓柱,上面有雜色的拼塊圖案。第三名看上去像個大型超級市場。一隻玻璃盒中擺著烏松製作的木質模型,說明歌劇院屋頂上的「帆」並非故意應和港中的帆船(在澳大利亞國內外的各種圖書文章中,這個觀點被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申),而是純粹的球面分割。
然後,我穿過上千英畝未開發的草原來到國家美術館——堡壘一樣的建築,大得出人意料。它通風好,東西多,基本上非常不錯。我尤其讚賞從沒聽說其名的亞瑟·斯特里頓所畫的澳洲內陸,以及原住民繪畫,後者多數作於捲曲的樹皮或其他天然材料上,塗滿了五彩的圓點和波浪線。這裡有個很少有人注意的細節:原住民擁有地球上最古老的不曾中斷過的文化,他們的藝術可以上溯到自己最初的源頭。想像一下,會有法國人能帶你去拉科斯的山洞,詳細解釋那些岩畫的重要意義嗎?例如為什麼這頭野牛衝出牛群,這三條曲線是什麼意思。這畫對他們來說宛如昨日之事那樣新鮮而現實。啊呀,原住民就做得到。這是人類一個無與倫比的成就,雖然很少受人賞識,但我覺得值得在這裡提一提。你不會不同意,對吧?
我原打算繼續前往會議大廈,但從國家美術館出來後,發覺下午幾乎就要過去了。我不得不等到明天再說。我沿著緩坡,朝著湖和大橋的方向返回。天空終於放晴,遠處的小山上落著一塊塊銀色的光斑。雲不再留在低空伺機下撲,而是回到了空明的高處,視野確實很棒。坎培拉是一座紀念碑的城市,其中大部分規模相當大,幾乎全部都有自己專屬的一道綠蔭,在這裡,我一扭頭,就把它們盡收眼底。它給我的感覺不像城市——遠遠不像——反而更似一個保留下來的戰場。那種空曠感,那種畢恭畢敬的綠意,是你期待在葛底斯堡或滑鐵盧看到的東西。
很難相信,這景致里掖藏了三十三萬人口,這個念頭——它冒出來的時候嚇了我一跳——徹底改變了我對坎培拉的看法。我曾經鄙視的,實際上恰恰是它最令人佩服的成就。這個地方不帶一絲明顯承壓之痛,就比20世紀50年代末擴張了十倍,而且依然是個大公園。
想像某個溫馨的小型美國社區——比如科羅拉多的阿斯彭——四十年間吸收了三十二萬的額外居民。想想那基礎設施,要滿足另外三十二萬個以車代步的我們的需求——大型商場,停車場,延伸進入亮彩的標誌和架高的GG牌森林的八車道馬路,分出三六九等的大片住屋(再見,樹林!再見,農田!),偏遠的超市和特大型零售中心,星羅棋布的汽車旅館、加油站和快餐店。想想每回出門買冰箱或跑步鞋或加油的情形,一準得忍受幾英里的紛紛擾擾和雞零狗碎。哎,坎培拉可沒這些破事情。多了不起的成就啊。我對這個地方的感覺整個改變了。
我還是得說,要有那麼一兩家酒吧也不會壞事啦。
二
下面談談為什麼你永遠理解不了澳大利亞政治。1972年,在自由黨(這個黨是被解讀為保守黨的)執政二十三年之後,澳大利亞選舉產生了一屆工黨政府,由幹勁十足且溫文爾雅的高夫·惠特蘭領導。惠特蘭政府立馬開始了一項雄心勃勃的改革計劃——給予原住民他們從沒享有過的權利,比如從越南撤離澳大利亞軍隊,實行免費高等教育,等等。然而,議會民主有時候的確會出現這種情況吧,政府慢慢失去了它的多數席位。到1975年,議會陷入僵局,惠特蘭和反對黨領袖馬爾科姆·弗雷澤都不願讓步。
走進來摻和這個死局的,是女王在澳大利亞的官方代表,總督約翰·科爾爵士。他使用了之前從沒行使過的權力,解散了惠特蘭政府,讓弗雷澤控制大局,並下令大選。對於這種專橫的干涉,澳大利亞人義憤填膺,都沒法形容他們有多憤慨了。國家突然陷入一片憤恨之中。他們自己還沒機會弄明白自身的分歧呢,就有來自地球另一邊的一個政府的非民選代表越俎代庖了。這使人蒙羞,也提醒人們,澳大利亞根子上還是個殖民地,依照憲法,仍舊從屬於聯合王國。
不管怎麼說,澳大利亞人按照要求舉行了大選,選民們以壓倒性的多數推翻了惠特蘭政府,弗雷澤上了台。換句話說,選民們平靜地認可了僅僅一個月前使整個國家憤慨的行為。
所以,我說,你永遠理解不了澳大利亞政治。
當然,這個問題的部分原因在於,你幾乎不可能從外部追蹤澳大利亞政治的動態,因為有關這個國家的消息很少漏到外面的世界。可就算你在當地,盡心盡責地跟蹤事態,你又發現自己陷入泥淖:爭論連篇累牘,細碎的觀點紛繁複雜,雜蕪的親疏敵友關係糾結,這些都妨礙了理解。給澳大利亞人一樁議題,他們會爭得情緒激昂,角角落落、方方面面一個不落,還會引入許許多多不甚關聯的連帶問題。於是很快,局外人就搞不清楚狀況了。
我遊歷其間的國家大事是澳大利亞是否要改成共和國——它是否要剪斷與英國之間最後的殖民紐帶,跨出必要的步子保證將來再沒有啥約翰·科爾以類似的方式再讓這個國家蒙羞。我看這根本不算個問題。難道不是所有國家都想掌握自己的命運嗎?至少,你總該以為這決定是沒啥彎彎繞的。
但是,就我所知,澳大利亞人糾結了兩年,可能存在的每一種反對這一變化的觀點都提出來了。誰會在這種體制下成為總統?我們如何能保證他永遠不做不應該做的事情?如果我們不再屬於皇家,那類似「皇家澳大利亞空軍」和「皇家飛行醫生服務團」這樣的名字該怎麼改?新的憲法開頭該怎麼措辭?我們要像約翰·霍華德那樣大談澳大利亞式「男人友誼」,或者我們得承認它是個基本空泛且令人尷尬的概念?哦,天啊,複雜透了。如果我們就維持原狀,希望英國人友善對待我們,這樣也許更好。
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說這些無關緊要。不過,看著都累啊,你一準得到兩個相關聯的印象——一是澳大利亞人喜歡為爭論而爭論,二是基本上他們更情願萬事維持原狀。
另一方面,澳大利亞到處都有最好最娛樂人的議會辯論,這起到了很大的彌補作用。我們自己的電視新聞節目如果提供一個發自澳大利亞議會的晚間報導,那就會生動活潑得多了。用不著解釋來龍去脈——不管怎麼說,基本上也超出理解範疇了——只要讓觀眾領略澳大利亞式相互謾罵豐富的攻防技巧就成。
澳大利亞作家保羅·希恩在他的作品《野蠻人之間》中記錄了一場發生在議會中的爭吵,當事人是一個名叫威爾森·塔基的和彼時的總理保羅·基廷。下面是其中的一小段:
塔基:你是個白痴。你就是個沒藥救的笨蛋……
基廷:閉嘴!坐下,閉嘴,你個豬……你幹嗎不閉嘴,你個小丑……這個男人一副作奸犯科的腦袋……這個小丑插嘴插個沒完了。
實際上,對於舌燦蓮花的基廷先生來說,這算是吵得相當平淡的。卑劣貨、垃圾犯人、宵小之徒、滿嘴噴糞的笨笨蟲、沒用的小螞蟻、長疥癬的蛆、噴香水的舞男、沒膽量的打樁模子、雜種、遺臭萬年的騙子、呆頭魚,這些綽號諢名都是公共辯論的時候從他嘴裡蹦出來的,在澳大利亞版《議會記錄》上找得著的,它們在書頁上閃著熠熠的光芒哪,就是用來形容他的母親嘛(我當然是在開玩笑啦)。議會裡的抨擊並不都是這麼粗俗,但這也極好。
我多次遊歷澳大利亞,曾懷著極大的樂趣親眼目睹過這類事情,所以,第二天早晨我在國會山遊客區停好汽車,在動身去阿德萊德之前走一走修剪整齊的草坪,四周轉轉看看。你可以想像我當時的熱切之情了吧。
議會大廈是座新建築,1988年替代了原先那座更樸實一些的議會大廈。這棟樓恐怖得可以,頭上荒謬地豎了一根像極了巨大聖誕樹的東西。進門的時候,我駐足在一個大型景觀水池邊,專門瞅了瞅這架設在屋頂上的物件。
「南半球最大的鋁結構!」一個脖子上掛了照相機的男人見我端詳它,帶著明顯的自豪說道。
「還有其他鋁結構競爭這個榮譽嗎?」我不由自主問道。
男人看起來發窘了。「哦喲,我不知道,」他說,「不過就算有,它們也要小一點。」
我並不想引他不快。「哦,它當然非常……出眾啦。」我主動說。
「是的,」他附和,「我覺得這詞用得貼切,出眾。」 「裡面用了多少鋁?」我問。
「哦,我沒概念。不過很多,這一點是肯定的。」
「夠包很多三明治的!」我自作聰明地說。
他看著我,仿佛我是個危險的傻瓜蛋。「這我倒不知道。」他說。他有點兒被搞糊塗了,猶豫了一陣,走開了。
這是禮拜天的早晨,我並不期望議會大廈會對遊客開放,可它開著哪,我得乖乖接受安檢。一把隨身小刀被沒收了,可二十分鐘之後,我坐在自助餐廳里,操著殺起人來利索得多的傢伙鋸烤餅吃。整個議會大廈就是那個樣子——表面上莊嚴,很有安保意識,但同時真的很鬆懈,仿佛他們知道不會有國際恐怖分子前來強攻那低矮的擋牆,參觀者也多是像我一樣的人,只想看個所在,然後便去後面的自助餐廳來杯好茶,吃個麵包點心啥的。
比起其寡淡外表所彰顯的那樣,它的內部要堂皇許多,用天然的木料鋪著地板、護著牆。你最好不要跟著團隊擁來擁去,要一個人探究。我從來沒進過美國的國會大廈,可我敢說他們不會任你信馬由韁。在這裡,我覺得自己可以隨便去哪裡——如果我知道門兒,我就能溜進總理辦公室,在他的記事簿上草草寫個留言,也可以留下我的鮭魚漫畫為他這一天生色添彩。好幾回,我鬼鬼祟祟地試著扭了門把手。門總是鎖著,但沒有警鈴大作,安保人員也沒有哐啷一聲跳窗而入,用網子來把我兜個嚴實,再帶走審問。在設置安保的區域,保安總是和和氣氣,樂於回答任何問題。這一點我非常感動。
澳大利亞議會分兩院,即眾議院和參議院(有趣,這有趣的方式還挺淺層次的,他們用英式術語稱呼這項制度,又用美式術語定名兩院),兩院都設遊客長廊,開放參觀。兩院場地都挺小,但比我料想的要漂亮。在電視上,眾議院的那種綠是一副鐵定了讓人惡向膽邊生的樣子,仿佛議員們在某人的胰腺裡面爭論不休似的,但親眼所見之下,它要有品位得多,婉約得多。參議院呢,我沒在電視上見過(我以為那是因為參議員們實在不做啥事情——不過我還是會去查查我那本約翰·岡瑟的書的,回頭再跟大家說這茬兒),是一種素雅慵懶的赭色。
樓上一間巨大的門廳陳列著歷任總理的肖像油畫,我饒有興致地瞧了一圈。你想像得到,我在這之前讀過很多東西,所以最終見到他們的面相真正是一種樂趣——一種名副其實的「哦,我聽過你好多事兒」的感覺。這是和善的老本·奇夫利,戰後第一位工黨總理,一位真正站在人民這邊的男人,他在坎培拉的時候住樸素的科拉鍾飯店,一天只花納稅人六先令,人們還能見他每天早上穿著浴袍溜達著去公共浴室和其他住客一起刮鬍子、洗漱。下面是自負的羅伯特·孟席斯,他鬚髮蓬鬆如獅,當了十七年總理還自認是「徹頭徹尾的英國人」,做夢都想著退休後住進英國鄉間的木屋,顯然樂於永遠逃離自己的故土。還有可憐的老哈羅德·霍爾特,他1967年投身大海,由此也贏得了我對他的忠貞不渝。
這是個相當小的圈子。自1901年起,澳大利亞只有區區二十四位總理,我吃驚地發現其中很多位是我仍舊陌生的。二十四人之中,我數出十四位幾乎不了解的,八位——正好三分之一——一點兒沒聽說的。這些人中包括名字跟節日緊密聯繫的厄爾·聖誕·格拉夫頓·佩奇爵士。他這個總理,公正地說,當了不到一個月。時值1939年,但政壇上也有威廉·麥克馬洪,他在20世紀70年代初曾執政近兩年,而他的存在直到此刻,我還頗感意外。
如果不是幾天前我曾在報上讀到一篇文章,我可能感覺還要差,那文章報導說一項政府研究發現澳大利亞人自己也跟我這種無知之人差不離——實際上,在澳大利亞,更多的人能歷數並大侃喬治·華盛頓的功績,而能談談他們自己的第一位民選首腦埃德蒙·巴頓爵士的人則較少。
帶著這麼一個要好好想想的嚴肅見解,我離開了這個國家的首都,向遙遠的阿德萊德進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