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文明澳大利亞

2024-10-09 10:26:55 作者: (美)比爾·布萊森

  [回力鏢海岸[1]] 第四章

  一

  你不會想到,像澳大利亞這樣本該舉世矚目的地方居然能逃出世界的目光,直到近代才有人關注。但事情就是這樣,它就是游離在人們視線之外。從雪梨建城往前追溯不過二十年,世上之人就不知道這塊大陸了。

  探險者們差不多用了三百年尋找猜想中的南方大陸,即未知奧大利斯地[2]——一塊至少基本上與覆蓋北半球的所有陸地大小相當的廣袤大地。每一次,下面的兩種情況總歸必居其一:要麼他們找到了卻不自知,要麼他們根本就沒找著。

  

  1606年,西班牙航海家路易斯·瓦埃茲·德·托雷斯從南美出發橫越太平洋,直接進入分隔澳大利亞和紐幾內亞的狹窄水道(現在稱作托雷斯海峽),卻一點兒都沒想到自己這番航行差不多就跟穿過針鼻沒兩樣。三十六年之後,荷蘭人阿貝爾·塔斯曼受命尋找傳說中的南方之地,沿著澳大利亞南海岸航行了兩千英里,沒有勘探出左手邊的地平線外就臥著一大塊實實在在的陸地。最終,他撞上了塔斯馬尼亞島(他使用自己荷蘭東印度公司上司的名字,將它稱為「范迪門領地」),然後繼續向前發現了紐西蘭和斐濟,不過這並不是一次成功的航行。在紐西蘭,毛利人抓住他的一些隨從吃掉了——這種事情可不像報告裡看上去那麼無痛不癢——他在財富之路上沒找到任何東西。回家途中,他看著澳大利亞北部海岸從眼前掠過,可他兀自灰心喪氣,判定它無足輕重,就這麼開船走掉了。

  這不是說澳大利亞從來沒感受過歐洲人的腳步。從17世紀早期開始,就不時有航海者在北部或西部海岸停船,往往都是因為擱淺的緣故。這些早期訪客在地圖上留下了一些名字——盧因角、丹皮爾群島、阿布羅柳斯群島——卻覺得沒任何理由在這片貧瘠的空白之地流連,就又上路了。他們知道此處有陸地——可能是一個像紐幾內亞那樣較大的島,也可能是像東印度群島那樣的一群小島嶼——他們將這塊邊界不明的地方稱為新荷蘭,可沒有人等同視之為求索多年的南方大陸。

  由於這些到訪的隨機性和隨意性,沒有人知道澳大利亞第一次受到歐洲人的關注是什麼時候。最早有記載的到訪是1606年,一隊由某個叫威廉·揚斯或揚松的人率領的水手在北方草草登岸(旋即在雹子般落下的原住民的長矛中撤退),但是很明顯,還有人更早到達此地。1916年,西北海岸的臼炮島發現了一對葡萄牙火炮,判斷其年代應早於1525年。留下它們的人應當屬於最早離家遠遊至此的歐洲人,不過人們卻對這次劃時代的到訪一無所知。更引人入勝的是一張大約在同一時期繪製的地圖,由某位葡萄牙人所繪,圖上不僅在澳大利亞的位置上標有一塊龐大陸地,而且明顯透露著對澳大利亞東海岸那種參差凹凸的熟稔——這可是據稱還要再過兩個半世紀才為人所認知的。

  所以,1770年4月,當詹姆斯·庫克上尉和他的人馬在「奮進號」上看見澳大利亞東南角並沿海岸向北上溯一千八百英里的時候,也就說不上是什麼發現了,不過是一次證實而已。

  雖然庫克的航行毫無疑問是宏大英偉之舉,但它最初的目的卻是平凡世俗的。他受命越過半個地球去塔希提島觀測金星凌日。這項觀測的結果,與同一時刻在其他地方所做觀測的結果一起,將使天文學家得以計算出地球到太陽之間的距離。它的程序並不是特別複雜,不過測量準確卻很重要。八年前出現凌日奇觀的時候,人們所做的嘗試就失敗了,而下一次出現這種天象則要再等上一百零五年。科學和庫克都鴻運當頭,那天天空晴朗,觀測不費周章。

  現在庫克可以抽身去完成任務的第二部分了——發現南方海洋中的陸地,帶著任意看起來有益科學的東西回家。為了這個目的,他帶了一位又出色又富有的青年植物學家約瑟夫·班克斯。但如果把班克斯說成是一名一心一意的採集者,可就是輕描淡寫、滑稽可笑了。在「奮進號」為時三年的航程中,他聚起了三萬枚左右的標本,其中包括至少一千四百種以前從未見過的植物——一舉將世界已知植物的種類擴大了約四分之一。班克斯帶回了這麼多物品,使得倫敦自然歷史博物館所有的抽屜都擺滿了東西,等著在兩百二十年後分門別類。這次航行還做到了首次成功環繞紐西蘭一周,確認其是兩個島嶼,而並不像塔斯曼的樂觀結論那樣,是傳說中的南方大陸的一部分。無論從哪方面看,這都是一次不錯的航行,我們可以想見「奮進號」最終掉頭回家的時候,船上是一種心滿意足的氣氛。

  所以,1770年4月19日,從紐西蘭出發三周之後,當扎卡里·希克斯上尉看到澳大利亞最東南的一片犄角,大喊一聲「啊嗬,陸地啊!」的時候,「奮進號」和它的船員們已經接二連三地交過不少好運了。庫克將這個地方命名為希克斯點(現在稱為埃弗拉德角),便指揮船隻北上。

  他們發現的陸地不但比想像中巨大,而且更加令人期待。比起記述中的新荷蘭其他地方,東海岸從頭到尾的水域都更豐饒,港口和錨地的先天條件都更出色。庫克寫道,它展示出一片「非常富饒宜人的景象……有小丘、山脈、平原、山谷和一些草場,但大部分地區……為樹木所覆蓋」。這與其他人遇到的那片貧瘠野蠻的荒原截然不同。

  他們花了四個月沿海岸北進。他們在庫克命名博特尼灣的地方歇過腳,在大堡礁遭受重創擱淺了。最終,在做了一些緊急維修之後,他們繞過了大陸最北端的約克角。8月21日傍晚,幾乎是憑空閃出的念頭,庫克走到岸上,在他稱之為占領島的地方插下一面旗幟,將東海岸宣布為大不列顛的疆土。

  這對庫克這樣的人來說,可是一項非同凡響的成就。他生於內陸約克郡,是個工人的兒子,十八歲前從未到過海邊,到了二十七歲這樣老大不小的年紀也不過才當了十三年的海軍。在更為宏大的航海之旅中,他還將兩次回到太平洋——下一回他將航行七萬英里——直至1779年在夏威夷某海灘被原住民殺害(可能還被吃掉了)。庫克是一位卓越的航海家,勤懇盡責的觀察員,但他在自己第一次航海的過程中卻犯了一個重大的錯誤——他把澳大利亞的雨季當作了旱季,從而得出了有違事實的結論,說這個國家氣候宜人。

  當英國失去美洲殖民地,決定需要新的地方輸送己所不欲的東西,因此一門心思朝澳大利亞而來的時候,這種誤解的重要性就凸現出來了。顯然,他們在作出決定之前並沒有進行任何踏勘。當亞瑟·菲利普船長率領一隊十一艘船隻——此後被虔敬地稱為「第一艦隊」——於1787年5月從朴次茅斯啟航的時候,他和他管轄的一千五百多人正是要去那個遙遠得一塌糊塗、陌生得不知所以的地方建立殖民地,那兒十七年前才有人去過一趟,從那以後就再沒見過一張歐洲人的面孔了。

  從來沒有這麼一大批人遠途遷徙這麼長的距離——而且所有人都是要被監禁起來的。按照現代標準(實際上按任何標準),他們遭受的懲罰有失公允得荒唐可笑。大多數人都是關不了幾天的小盜小賊。英國此舉不是打算擺脫危險的罪犯,而更旨在降低某個下等階層的比例。這批人都是因為偷了不值錢的小東西才被送到地球盡頭去的。一個出名的倒霉蛋拿了十二根黃瓜苗就被逮住了;另一個則傻兮兮地從人家兜里掏了本《蒸蒸日上多巴哥島簡述》。大多數犯人不是鋌而走險了一把,就是沒能在誘惑面前把握住自己。

  一般說來,「流放」期限為七年,但由於沒有預作他們返回故國的安排,也幾乎沒人能期望攢夠旅費,所以去澳大利亞實質上就是判了終身的刑罰。不過那時候可是律令嚴苛的年代。到18世紀晚期,英國法令書沉甸甸地寫滿了要判死刑的罪行,兩百種行為中沾了任何一種就能把你吊死,其中,「扮演埃及人」這條就挺出名的。在這種情況下,流放是一條頗仁慈的出路了。

  始自朴次茅斯的航程花了兩百五十二天(天哪,八個月),經過了一萬五千英里的公海。(嚴格說來不必走這麼長的距離,但他們為了利用順風,來回橫渡大西洋兩次。)當他們到達博特尼灣的時候,這才發現這裡和自己被誘導著期待的樣子不一樣,這裡根本不是一個適宜生活的避難之地。沒遮沒擋的地理位置使它成為一個危險的泊地,他們突襲上岸找糧草,卻只能看見蚋和沼澤。「至於庫克先生提及博特尼灣附近的天然水草地,我們無話可說。」隊伍中一個大惑不解的人寫道。庫克的描述使此處聽起來差不多就像一處英格蘭的鄉間田園——一個你可以在草坪上打點兒槌球、享受野餐的地方。顯然,他見到的是另一個季節的景象。

  當他們立在當地觀察不盡如人意的周遭,卻發生了一件澳大利亞歷史上屢見不鮮的巧事。東邊的地平線上出現了兩艘船,來到海灣加入了他們的隊伍。他們的指揮官是和藹可親的法國人讓-弗朗索瓦·德·拉佩魯茲伯爵,他正率人環太平洋做為期兩年的探險航行。如果拉佩魯茲快那麼一點點,他就有可能將澳大利亞宣布為法蘭西所有,把這個國家從兩百年的英式烹調飲食方式中解救出來。但是,他帶著那個時代特有的優雅,接受了自己的登陸時間晚於他人的遺憾。在聽到解釋說菲利普和他的手下航行一萬五千英里只是為了建造一個監獄關押一些偷竊了花邊飾帶、幾根黃瓜苗和一本有關多巴哥的書的人後,拉佩魯茲流露出的表情絕對可以稱得上是歷史上最具意義的面容了。但其實呢,關於他那時的表情就是沒有一點兒記載。不管怎麼說,他在博特尼灣穩穩噹噹地休整之後就離開了,再也沒有人見過他。沒多久,他在新赫布里底群島之外的海面上遭遇風暴,兩艘船和船上所有的東西都失蹤了。

  與此同時,菲利普正在尋找一處環境更加溫和的地方。他沿海岸北上到另一處庫克提到過卻沒有勘查過的水灣,並冒險穿過了形成灣口的沙岩岬角。他在那裡發現了世界上最偉大的海港之一——就在今天被稱為「環形碼頭」的地方,他拋錨泊船,建立了城市。那是1788年1月26日。後來,這一天變得永垂不朽,成了澳大利亞國慶節。

  在澳大利亞早年的諸多細小有趣的謎團當中,這許多地名從何而來就是其中一二。庫克把東海岸稱作新南威爾斯,現在就沒人知道那是為什麼。他意圖表明這裡將會成為一個嶄新的南方威爾斯嗎,還是僅僅是威爾斯南部的翻版呢?現在沒人說得清。可以肯定的是,他與那個青翠碧綠的地方之間沒有明確已知的往來。南方沒有,其他方向也沒有。

  於此,仿佛「雪梨」也是個讓人好奇的稱呼。菲利普只打算把這個名字用在小海灣身上。他準備將這個城鎮喚作阿爾比恩,不過這個名字從來沒派上用場。我們知道雪梨這名是根據誰的名字定的——托馬斯·湯曾德,一等雪梨男爵,當時的內政和殖民地事務大臣,因而也是菲利普的頂頭上司。我們不知道的是為什麼湯曾德在他受封的時候選擇雪梨作為他的稱號。其中的緣由隨他一起逝去,而且這個稱號也沒再維持多久,因為1890年便沒有了合法繼承人。海港被稱作傑克遜港(目前的官方名稱仍是這個),從了某位海事法庭法官喬治·傑克遜的名兒,此人後來為了保住從一個古怪親戚那裡得來的遺產放棄了原來的姓氏,以達克特為姓氏終老。

  在海岸上拖著步子來來去去的大約一千個人當中,約有七百人是囚犯,其餘則是水兵、官員和官員的家屬,還有總督和他的工作班子。每一類的人具體數目沒人知道了[3],不過這幾乎無關緊要。現在,他們都是囚徒了。

  說得客氣一點兒,他們這群人那叫一個稀奇啊。全體人員中包括一個九歲的男孩和一位八十二歲的婦人——恐怕你不會要這樣的人幫你渡過難關吧。雖然在倫敦的時候曾經言明,在這樣遙遠的地方,掌握一定的技術技能是有好處的,但沒人真正依言行事。這批人中,沒一個精通自然科學,沒一個懂得飼養牲畜,更沒一個對在險惡的氣候環境中種植莊稼有一丁點兒概念。犯人們幾乎在每個需要動手實幹的方面都可悲可憐。七百個人中間只有一名經驗老到的漁夫,而知道該如何蓋房子的人不到五個。根據各種流傳的說法,菲利普為人平和,誠實忠信,但他那會兒整個人都絕望了。這片土地長滿了他從未見過的植物,他對這裡的情況一無所知。在這種境況下,他絕望地寫道:「我身旁沒有一名植物學家,就連一個聰明點的菜農都沒有。」

  他們頑強不屈,物盡其用。一個個隊伍被派到鄉間尋找可以找到的東西(實質上一無所有);他們在俯瞰海港的土地上建起了政府農場,如今在其舊址上的是植物園;而且人們還努力與原住民建立起友好的關係。起先,原住民被籠統地稱作「印第安人」,他們難以捉摸,常讓人大惑不解。他們一般來說挺友善,然而當殖民者冒險出營捕魚或找食物的時候又會伺機襲擊。第一年,十七名殖民者就這樣被射殺,超過二十人受傷,其中包括菲利普總督本人,在曼利灣,他想與一個原住民居民交談便徑直走了過去,不承想驚魂一刻,一支長矛戳進他的肩膀又從後背穿了出來(幸運的是,他後來康復了)。

  差不多一切都在跟他們作對。他們沒有防水的衣服擋雨,沒有灰泥造屋,沒有犁鏵耕作農田,沒有役畜拖拉他們實際上並不擁有的犁鏵。周遭的土地似乎都遭受著「醫不好的不孕不育」之苦。好不容易從土壤里抽出芽兒的莊稼,往往又被水兵或犯人乘著夜色偷走,剩下的還沒有被偷走的多。有好多年,這兩批人不但需要食物,而且還需要能說得上名字的幾乎任何一種基本物品:鞋子、毯子、菸草、釘子、紙張、墨水、鋪地防潮布、鞍具——簡單說來,就是任何有需求的製造品。士兵們盡己所能給他們的資源估值,但大多數人沒一點兒概念,找東西的時候不知道自己在找什麼,找到了呢還是不知道自己眼前的是什麼。歷史學家格倫·麥克拉倫引用了一名士兵的報告,他被派往亨特河河谷尋找資源。「土壤是黑色的,」士兵寫得鼓舞人心,「但是摻雜著一種沙質或泥灰樣的東西。魚類也很多,從它們跳躍的樣子看,我認為是鮭魚。」

  由於發展需要依靠犯人,而犯人們除了自身利益,缺乏任何能夠激發出獻身精神的基石,這樣進展就越加雪上加霜。工於心計的人很快學會了避重就輕,做些輕鬆活兒。一個叫哈欽森的傢伙偶然發現某個船艙里收藏著一些科學儀器,就遊說長官說自己有學識來掌握染料的調配方法,並花了好幾個月用燒杯和天平做了一番複雜的實驗,這才慢慢露了底細,原來他對自己正在忙活的事情一竅不通哪。當犯人們騙不了長官的時候,他們常常愚弄自己的同伴。他們賣地圖給新來的犯人,圖上標註了如何步行到中國去,這種違禁交易存在了好幾年。有一回,多達六十個人逃出樊籠,他們相信在一條仿佛有些遙遠的河流的對岸就有一處神奇的寬恕之地。

  到1790年,政府農場已經廢棄,英格蘭沒有一點兒救濟的意思,他們完完全全地依賴日益減少的給養貯備。現在不單是食物短缺,大米經年成為陳米,基本上都不能吃了,裡面生滿米蟲。沃特金·坦奇噁心欲吐地記述道:「每顆米粒……都是活的。」危機在他們某天清早醒來的時候到了頂點,剩下的牲口中走失了六七條,再也找不著了。這些殖民者真是險象環生啊。

  他們的這種無望時而還具有一種可愛的品質。當原住民殺死一個名叫麥肯泰爾的犯人時,菲利普總督一反常態,怒不可遏(這時他被長矛刺中沒多久),打發一隊水兵去討伐,命令他們帶回六個腦袋——隨便哪六個都成。水兵們踏著沉重的步伐在灌木叢林裡轉了好多天,但只抓住了一個原住民,而且當人們意識到這個原住民是朋友的時候還把他釋放了。最終,他們沒逮到一個人,這事兒似乎也就安安靜靜地被人淡忘了。

  菲利普被壓力折磨得精疲力竭,四年後受召回國,到巴斯頤養天年。除創建雪梨之外,他還有另一項突出的成就——1814年,他竟然從輪椅上跌下並摔出樓上的窗戶,死掉了。

  二

  現代雪梨可是個星冰樂[4]天堂,要在此地看到一丁點兒早年生活的痕跡是不可能的。其中的部分緣由顯而易見,事物已經向前發展了許許多多。兩百年前豎著簡陋粗鄙小屋和七歪八扭帳篷的地方,今天已經搖身一變為了不起的美麗城市。在某種程度上,其變化巨大得讓人不能同時正視這兩個極端。但是即便是現在,還要考慮到澳大利亞的起源在本質上——如果算不上壓抑——也有一點兒拼湊的意思。

  在這個城市裡,第一艦隊的紀念碑無處可尋。去國家海洋博物館或雪梨博物館,你肯定會產生某種印象,即一些早期的居民吃盡千辛萬苦——你甚至會想到他們在這裡生活絕非出於自願——但是,「他們戴著鐐銬來到此地」這個概念卻沒有表達清楚。羅伯特·休斯寫了一部有關這個國家早期狀況的宏大史詩《致命的海岸》,他提到直至20世紀60年代,澳大利亞肇始於囚犯的事實仍舊被視為毫無學術價值,而且肯定不會在學校里教授。約翰·皮爾格在《秘密國家》中寫到自己20世紀50年代在雪梨度過的孩提時代,那時就是在家裡也從不提及「齷齪物什」,這個指向女子月經的古怪而又委婉的說法就是承認了先人的囚犯身份。我個人可以申明,站在一眾笑容滿面的澳大利亞人面前,即使用最沒傷害力的辭藻提到了有關囚犯的過去,都會感覺氣氛一下子冷了下來。

  我個人認為,澳大利亞人應該極度自豪,他們從最最不順遂的尷尬局面開始,在遙遠艱難的地方,建立了一個繁榮向上、生機勃勃的社會。這是極其不錯的。即便親愛的老爺爺年輕時候有點兒手腳不乾淨,那又如何呢?看看他身後留下的東西吧。

  那麼,再次回到雪梨的環形碼頭,兩個世紀之前菲利普總督和他那渾身鹽霜的散亂隊伍上岸的地方。我又到了澳大利亞,之前,我回家處理了一些其他工作並準備真正地遊歷一趟。現在,我回來了,而且,我得說,感覺還挺神氣活現的。太陽渾圓燦爛,城市甦醒過來,咖啡館裡,百葉窗「咔嗒」一響打開了,椅子擺到了戶外。我剛剛從全封閉的飛機中解脫出來,發現自己又到了對跖地,享受著這番奇蹟與愜意。最終,我要細看雪梨了。

  夏季工作日早晨八點半的雪梨環形碼頭,生活中可沒有很多比這更美妙的地方讓你駐足了。作為起點,它展示了一幕世界上最雄渾的景觀。右邊,著名的雪梨歌劇院戴著時髦而又樸素的尖角屋頂,在陽光中燦爛得幾乎惱人。左邊,聳立著瑰麗高雅的海港大橋。水那邊,月光公園亮閃閃地誘惑著你,那是個科尼島[5]式的遊樂園,大門弄成腦袋的模樣,瘋狂地咧著嘴大笑。(那裡關門很多年了,不過某些有追求的人讓它保持整潔光亮。)眼前的水面波光粼粼,海港中結實的老式渡輪密密匝匝,仿佛從20世紀40年代諸如《拖船托馬斯》之類的童書的書頁里拖出來似的探索著整個世界,傾吐出一串串曬黑了皮膚、衣著輕薄的職員,去填滿後方影影綽綽的玻璃和混凝土大樓。

  一種欣欣然的勤勉奔忙瀰漫了整個場景。這些人有機會生活在一個安全的、追求公平的社會裡,生活在令你強壯、俊美的氣候下,生活在一個世界上最偉大的城市中。同時,他們有機會乘坐從孩子們的故事書中駛出來的船兒去上班,越過一片宏偉壯麗的水面,而且每個早晨從《晨鋒報》和《電訊報》上抬起眼睛就看得到著名的歌劇院、鼓舞人心的大橋和月光公園那張大笑著的面孔。這就無怪乎他們看起來樂得屁顛兒屁顛兒的了。

  集萬千關注於一身的是歌劇院,你可以理解這是為什麼。它家喻戶曉的程度十分驚人,非常能代表「嗨,我在雪梨哪」,所以你不可能不盯著它看。雪梨出生的評論人克萊夫·詹姆斯曾將雪梨歌劇院比作「一台綴滿牡蠣殼的可攜式打字機」,這可能稍稍苛刻了。不管怎樣,歌劇院與美學無關。它關乎的是作為一個偶像的問題。

  它的存在根本就是個小小的奇蹟。現在很難想像20世紀50年代的雪梨是怎樣一個死氣沉沉的地方,它被世界遺忘,甚至墨爾本都令它相形見絀。在1953年的時候,該城還只有八百間旅館客房,剛夠一個中等規模的會議之用,而且晚上沒一事可做,甚至,酒吧下午六點就打烊關門。而證明這個城市平庸的最好例子莫過於,歌劇院現在這個既有場地又有水景的大好地段當時居然是市政電車修理廠的所在。

  接下來發生了兩樁事情。墨爾本獲得了舉辦1956年夏季奧運會的殊榮——召喚著雪梨行動起來,如果這種召喚確實存在的話——雪梨交響樂團的頭兒尤金·古森斯爵士開始鼓動建造一座音樂廳,儘管這個城市連個供管弦樂隊演奏的像樣地方都沒有。在這般驅促之下,雪梨決定推倒搖搖欲墜的電車車棚,在其舊址建造一座值得稱道的建築。為了尋求適合的設計方案,雪梨還組織了一次競賽,一班地方名流召開會議選擇勝者。裁判們無法達成一致,就向芬蘭裔美國建築師埃羅·薩里寧徵求意見,他在備選方案中挑揀了一番,選出一個被評委們否決了的設計。它的作者是一位不知名的三十七歲丹麥建築師,名叫約恩·烏松。評委會遵從了薩里寧的意見,給烏松發去了消息,這不但可能使他們欣慰,也絕對為他們帶來了榮譽。

  「這個方案,」用約翰·岡瑟的話說,「大膽,獨特,選得出彩——當然還有麻煩,而且麻煩從一開始就出現了。」問題出在那個著名的屋頂身上。以前還從沒建造過一幢這麼大膽傾斜、頭重腳輕的建築,沒人可以為成功打包票。現在回頭看,項目啟動時的倉促可能反而拯救了它。一位主要工程師後來說,如果從一開始就有人意識到它是一個幾乎不可能實現的挑戰,那它就永遠不會獲准興建。僅僅確定建造屋頂的原則方法就花了五年——整個項目原打算耗時不超過六年——結果,建造的工作拖拖拉拉,用了差不多十年半的時間。最終的建造費用達到了沉甸甸的一億零兩百萬澳元,是原先估算的四倍。

  有趣的是,烏松從沒見過他的獲獎作品。1966年,他在提高預算的爭論中拂袖而去,再也沒有回頭。他也再沒有設計出這樣遠近馳名的東西(他的其他主要項目都在丹麥:哥本哈根郊區的一座教堂、赫爾辛格和弗雷登斯堡的住宅等)。啟動項目的古森斯同樣也沒有看見自己的夢想實現。1956年,在雪梨機場通關的時候,他被發現攜帶大量各式各樣的淫穢製品,便被請到他處去發展自己齷齪的歐陸愛好了。這樣,生活中一個小小的嘲弄,他便在某種程度上享受不了自己最出色的那一下雄起咯。

  歌劇院是座豪華的大廈,我沒有貶損它的意思,只是海港大橋乃我心之所屬。它不那麼喜氣洋洋,卻更有居高臨下的氣勢——從城市的每一個角落,你都可以看見它以最出其不意的角度從匍匐於地到騰身而起,就像一位大叔輾轉騰挪著自己的身體想張張入照。從遠處看,它有一種勇武男子的克制之態,雄壯但不自以為是,然而走近了,它的威勢卻壓人得緊。它在你的頭頂飛騰,那高度能讓你從它身下傳遞一棟十層的高樓,看上去仿佛是地球上最沉重的事物。它上面的每一樣東西——四座高塔上的大石塊,主樑上的斜條結構,金屬板,六百萬枚鉚釘(釘頭像切開兩半的蘋果)——都是你平生所見同類事物中最大個的。建造這座橋樑的是經歷過工業革命的人們,他們坐擁的煤山爐海足以熔化一艘戰列艦。只橋拱一項就重達三萬噸。這是座宏大的橋樑。

  它從頭到尾延展一千六百五十英尺。我提到這個不僅僅因為自己正漫步走過它的一尺一寸,更因為這個數字中存有一段辛酸事。1923年,該城居民決定建造橋樑橫跨海港的時候,他們決議不只要建橋樑,還要造出史上最長的單拱跨度來。這在一個年輕的國家是個大膽之舉,它花費的時間比預期的更長——差不多十年。1932年,就在建成前不久,紐約貝永大橋靜悄悄地開通了,人們發現它的長度多出25英寸——長了0.121%。[6]

  在飛機上待了這麼久,我急於舒展一下自己還算勻稱的四肢,於是過橋到基里比利區去,一頭扎進北岸生活安逸的老街坊。這地方多靈光啊。我漫步經過延伸入林中的狹長草地,我的英雄——飛行員查爾斯·金斯福德·史密斯(此人以後還要大書特書的)曾在此處不可思議地駕駛飛機起飛,飛入上方蔭翳的小山,穿過靜悄悄的住宅區——那兒村舍風格的房子掩藏在盛開的藍花楹和飄香的雞蛋花里(而且,每個前庭花園中,蜘蛛網結得像蹦床,每張網中間盤踞的蜘蛛都會讓勇敢的男人倒抽氣兒)。每拐一個彎,都有藍色海港的驚鴻一瞥——在花園的圍牆上邊,在斜坡的道路底下,像一幅晾起曬乾的床單掛在比鄰而建的房子中間——雖不免有些偷摸鬼祟,風景卻更顯美好。雪梨有許多地區整個都擠滿了富麗堂皇的房子,似乎除了陽台和平板玻璃之外便一無長物,幾乎沒有一片樹葉遮蔽驕陽、阻擋視線。但這兒,在北岸,他們明智而高雅地犧牲了全景式的大視野,換來樹木清涼的蔭蔽。這裡的每位居民,我保證,都會進天國的。

  我走了好幾里路,經過基里比利區、中立灣和克萊蒙點,又穿過繁華的莫斯曼區,最終來到巴爾莫勒爾,這裡有一處保護海灘,俯瞰中港,還有一個極好的水上公園,粗壯的莫頓灣無花果樹鋪陳著樹蔭,那顯然是澳大利亞最可愛的樹木了。水邊的一塊標牌上寫道:如果你被鯊魚吃掉,那不是因為沒人告誡過你危險。很明顯,較之海港外面,海港裡面的鯊魚襲擊事件要多出很多。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在簡·莫里斯那本既動人又活潑的書《雪梨》中還讀到說,此海港多產致命的「妖精魚」。關於這一點值得注意的是,窮盡閱讀,我都沒再碰到其他一點資料提及這些食肉生物。還得趕緊補充一句,這並不是說莫里斯女士信口開河,只是說明,僅憑一個人一生的時間,不可能讀盡這個滲著毒汁、齜著獠牙的奇妙國度的每一叢灌木和每一朵漣漪下潛藏的危險。

  這些想法在幾個小時之後便有了某種現實意義。那會兒正是下午,乾燥炎熱,我回到城裡,累極了,汗出得渾身黏糊糊的,一衝動便匆匆跨進海德公園旁邊堂皇森然的澳大利亞博物館。我走進去不是因為它有啥妙處,而是因為我熱得快瘋掉了,而它看上去就是那種老建築,內部照明暗淡,還有一片令人快意的陰涼。它兩種特質兼備,而且妙處頗多。這是個龐大而老派的建築——這話可是由衷的讚賞之詞。我知道博物館也就這些花頭了——高高的廳堂里建著一條條廊道,擺滿了填了料做成標本的動物、仔細固定在長盒子裡的昆蟲、閃閃發光的礦物或原住民工藝品。在澳大利亞這樣的國家裡,每個房間都是一樁奇蹟。

  你能想像出來,特別吸引我的是那些可能傷到我的東西,這在澳大利亞這個大環境下基本上等於萬事萬物了。澳大利亞真是最最能致人死亡的國家。你的雙腳每回著地,都會有東西跳出來抓住你的某個腳踝,不過他們當然會對此輕描淡寫啦。就如我的旅行指南書滿不在乎地寫道,澳大利亞蛇類中「只有」十四種是相當致命的,其中包括西部棕蛇、沙漠棘蛇、虎蛇、太攀蛇和長吻海蛇。太攀蛇是要特別當心的。它是世界上最毒的蛇,其突然向前沖撲之迅捷,其毒液效力之強勁,恐怕你臨終前最後一句話只能是:「我說,這是條蛇——」

  即便在屋子的另一頭,你都能立刻看見盛著填料太攀蛇的展示匣是哪一個,因為它周圍總有一圈小男孩被它那懶洋洋、惡狠狠的豆兒眼中射出的冷光逼視得屏息肅靜。你可以殺了它,給它填上料,把它放進匣子,但你不能驅除它的威懾力。標籤上說,太攀蛇毒液的毒性比眼鏡蛇強五十倍有餘,而眼鏡蛇已經可算是太攀蛇最有力的競爭者了。讓人詫異的是,只有一次傷人性命的攻擊事件記錄在案,那發生在1989年的米爾迪拉。但我們知道真實的狀況,我和那些全神貫注的小朋友都知道——你一旦離開了這座大樓,太攀蛇可就不是玻璃後面填了料的了。

  太攀蛇至少五英尺長,粗如男子的手腕,這就給了你相當大的機會發現它。我覺得那些致命的小蛇要可怕得多,比如小個兒的沙漠棘蛇。它只有八英寸長短,淺淺地埋身在鬆軟的沙子裡,在你累死了一屁股坐到它的腦袋上之前,你根本沒可能看見它在哪兒。更讓人憂心的是達爾文點海蛇,比蚯蚓大不了一點兒,毒汁卻充盈得即使殺不了你也能折騰得你老晚才能吃上飯。

  但所有這些,跟那輕盈通透的箱形水母比起來都不算什麼了,它才是世界上最毒的生物。到熱帶地區的時候,我們會聽到更多關於這致命小東西的讓人無法言說的恐怖,但此處請讓我說個小故事吧。1992年在凱恩斯,一個年輕人不屑所有的警示標誌,在一個叫霍洛韋斯海灘的地方進入太平洋水域游泳。他游著游著就潛下去了,逗弄海灘上那些謹慎而顯膽怯的朋友,可隨即厲聲鬼哭狼嚎起來。據說,沒有哪種疼痛可與之相比。年輕人踉踉蹌蹌地走出水,渾身都是那種水母的觸鬚撩過他身體時留下的鞭痕樣烏青條,他癱倒在地,抽搐著休克過去。後來,救援人員很快來到,給他打了一大通嗎啡,帶他去接受治療了。要說的是下面這個:就算昏迷了,就算用了鎮靜劑,他還是一個勁兒地慘叫。

  雪梨沒有箱形水母,我很高興知道這個消息。當地最著名的毒物是漏斗結網蜘蛛,它是世界上最毒的昆蟲,其毒汁「毒性強,作用快」。只咬一口,如果不立刻處理,毒性就會異常活躍地發作起來,控制你,讓你坐臥不寧;然後你無神無采;再然後你就死掉了。有十三樁死亡案例記錄在案,但1981年之後就沒有了,那年配製出了一種解藥。有毒的還有白尾蜘蛛、鼠蛛、狼蛛和我們的老朋友赤背(「每年都有上百起相關報導……已知的死亡案例有十來起」),還有一種鮮有露面卻難以駕馭的種類,稱為「小提琴」。我不能肯定地說自己在今天早些時候經過的那些花園裡見到了這其中的哪一種,可我也不能說自己沒見到,因為它們看上去都差不多一個樣子。順便提一句,沒人知道澳大利亞的蜘蛛為什麼這麼毒;逮住小蟲子,給它們注射足以癱倒一匹馬的毒藥,這似乎是最直接的殺雞用牛刀的例子。儘管如此,這確實說明大家給了他們很多很多的餘地。

  我特別留心研究了漏斗結網蜘蛛,因為這是我在今後幾天極可能遇到的生物。它長約一英寸半,肥嘟嘟、毛茸茸的,長相難看。標籤上說,可通過「其雄性須肢上的生殖器官,彎曲度很大的凹窩,閃亮的背甲和鈍棘狀短突起長得密密麻麻的下唇」識別漏斗結網蜘蛛。另一種辦法就是,當然咯,你也可以讓它蜇一下。我仔細地把這些文字抄錄下來,可突然轉念想到如果有朝一日我醒著見到床單上有個毛拉拉的大蟲子像螃蟹一樣爬將過來,不管它的解剖學特徵多獨特多明顯,恐怕都是不大可能注意到的。於是,我放起筆記本,走開去看礦石了,雖然不那樣讓人血脈沸騰,但確有讓人心情平復的代償功能——它們幾乎永遠不會攻擊你哦。

  我在雪梨晃蕩了四天。我虔心誠意地參觀了各大博物館,在讓人備感賓至如歸的新南威爾斯州立圖書館泡了一個下午,不過大多數時候我都在有水的地方流連。毫無疑問,海港成就了雪梨。這地方與其說是海港,不如說是個峽灣,十八英里長,勻稱合宜——大得有壯觀氣魄,小得有鄰里氛圍。不管你站在哪裡,對岸的人似乎總不會遠到遙不可及的地步;如果你想跟他們打個招呼,常常喊一嗓子就行。它從東到西穿過城市中心,將雪梨分割成大小基本相等的兩半,分別稱為北郊和東郊。(別介意,所謂東郊實際上在南邊,而北郊的很大部分確定無疑在東邊。別忘了,一開始來澳大利亞人紮根定居的可是大不列顛人。)提到十六英里長僅僅表明其長度。因為它不斷蜿蜒分出枝杈,消弭於樹木掩映的靜謐小灣以及和緩鋪散開來的扇形湖灣,這海港的海岸線實際長達一百五十二英里。這樣迂迴曲折的結果便是,你前一刻漫步在樹木遮天的小灣邊,仿佛離任何地方都有數英里之遙,下一刻你轉過一個海角,發現眼前竟是一片開闊的水域,那歌劇院、海港大橋和市中心的摩天大樓正在歡快的陽光下閃閃發光,表現搶眼。其中有讓人難以置信的趣味,而且無窮無盡。

  最後一天,我去獵人山爬山,那是個備受珍視的神秘區域,距市中心六英里,所處的那塊狹長地俯瞰海港中一處猶顯安靜的內水道。我選擇這裡是因為簡·莫里斯在她的書中使它聽起來很愉悅身心。我敢說她是由水路到達這裡的,就像大多數理智的人那樣。我打算沿著維多利亞路一路走去,這條路可能不是澳大利亞最醜陋的路吧,但肯定是最不適宜循之而行的。

  我大步流星地穿過工廠、倉庫、鐵路,走了幾英里連片樹蔭都沒有,然後又是幾英里勉強可稱得上是商業區的地方,家具折扣店、工業產品批發店,還有邋遢的酒吧在供應引誘力缺乏到荒誕離奇地步的東西(「下午六點到八點,垃圾肉」)。當我走到一塊小路牌,指向通往獵人山的旁路的時候,我已經垂頭喪氣,不抱什麼希望了。那你就可以想想我是何等滿足了。我發現獵人山的景致回報了我汗流浹背走過來的每一步——一個隱蔽的可愛小鎮,有胖嘟嘟的石牆大宅,小盈盈的木頭小屋,還有那商店鋪面別致自然地簇擁在一起,往往還帶著讓人難以忘懷的古舊莊嚴的氣韻。此處有一座可追溯至1860年的市政大廳,規模雖小卻堂皇富麗。還有一間藥店,從1890年開張營業至今,這在澳大利亞一定算是一項紀錄了。每個花園都是難得的佳處,總有一抹海港的風景不張不揚地伏潛在每個角度的遠景之中。我陶醉其中無法自拔。

  我覺得沿原路折返勉為其難,決定繼續前行,經過林利點、萊恩灣、諾斯伍德、格林尼治和沃爾斯通克拉夫特,回到舉世聞名的海港大橋。這個圈繞得不小,天又悶熱,不過雪梨是個會不斷用美景報償你的地方,我自覺挺有壯志雄心的。我想我走了大約一個小時吧,才突然意識到這個壯志雄心還真有點大——我只不過差不多穿過林利點而已,離市中心還有好幾英里哪——不過緊接著,我在地圖上發現貌似有一條值得一試的捷徑橫穿過一個叫坦尼遜公園的地方。

  我沿著一條旁路來到一條住宅街道,走了半程就到了公園的入口。一塊木牌上說明裡面是原始灌木林保護區,禮貌地要求入園者不可離開小徑隨便亂逛。好吧,這似乎是個妙極的概念——一片處於偉大城市中心的原始灌木——我躍躍欲試。我不知道「灌木」二字在你的腦子裡會形成什麼樣的形象,反正這不是我原先所想的那種半荒蕪的棕色地帶,而是一片林木蔥蘢的沼澤,陽光斑駁的小路伴著淙淙的溪水。這裡看上去沒什麼人來——每隔幾碼,我要麼得突然低頭彎身才能通過,要麼得繞過那攔路張開的巨大蜘蛛網——使得整個行程有了一種幸運發現之旅的意味。

  我猜想要花大約二十分鐘穿過這個公園——或者說保留地,澳大利亞人是這麼稱呼這些地方的,可能走了一半吧,突然從右方不知何處傳來了狗吠,猶豫遲疑,試試探探,仿佛在說:「誰啊?」距離不是很近,也不是威脅恐嚇性的聲音,但那顯然是一條大狗的吠聲。它音色中的某種特質說明它自身的特徵:肉食,黑色,非常大,與狼的親緣關係較近。立刻,一隻與之做伴的狗兒跟著它一起叫起來,那也是只大狗,它的叫聲沒那麼多的試探性了。這叫聲在說:「紅色警報!我們的領地上有非法入侵者!」一分鐘之內,它們已經把自己調整到相當張牙舞爪的狀態了。

  我緊張兮兮地加快了腳步。狗兒不喜歡我。這是宇宙間的一條基本規律,就像重力。說這話我可不是誇張,只要我走過一條狗,它就沒有不表現出仿佛它認為我要取了它的狗糧的樣子的。幾年都沒從沙發挪窩的狗聞到我從外邊經過,就會一怒而起,氣勢洶洶地沖向關閉的窗戶。我見過纖小的狗兒,個兒不比一隻絨毛拖鞋大,猝然發動,讓小老太太們沒了主張,拽著她們越過開闊的場地,直衝我的血肉而來。地球表面的每一隻狗都希望我死哪。

  此時此地,我一個人在沒人的樹林裡,突然間,那樹林顯得十分龐大而孤寂,兩條怒氣沖沖狂吠的大狗盯上了我。我越往前走,兩樁事情就越明了起來:我絕對就是那目標。這些狗沒有磨磨蹭蹭浪費時間,它們快速朝我奔來。現在,那狗吠說:「我們要逮住你了,夥計。你是一堆死肉了。你是那一小塊一小塊肥美的肉片兒了。」你會注意到這裡沒有感嘆號。它們的叫聲中不再有貪婪和狂躁的痕跡。這些言辭的目的冷冰冰:「我們知道你在哪裡。」它們說:「你到不了林子邊。我們很快就趕上你了,得有人去叫法醫。」

  我憂心忡忡地看了幾眼樹葉,開始小步跑起來,又撒腿狂奔。眼下是時候考慮考慮如果狗突然衝上小道我該怎麼辦了。我撿了塊石頭防身,行了幾碼路又扔了它,改拿了橫躺在小道上的一根枯枝。這枯枝的尺寸大到滑稽荒唐的地步——總有十二英尺長吧——而且腐朽至極,一拿起來就裂作兩半了。我一邊跑,它一邊裂,掉了一半再一半,最後差不多就成了一個軟乎乎的海綿把兒——就仿佛要用一塊麵包保護我自己似的——於是,我扔了它,雙手各撿一塊粗糲的大石頭,又加快了腳步。現在,狗似乎跟我並駕齊驅了,它們仿佛找不到路逕到我這邊來,但距離已到了四五十碼之內。它們狂躁興奮。我越發心神不安,又稍稍跑快了一點。

  慌忙中,我跌跌撞撞,在一處轉彎過快,一頭撞進了一幅巨大的蜘蛛網。蜘蛛網像癟掉的降落傘罩在我身上。我嚇得大呼,動手撕扯蛛網,可手裡拿著石頭哪,倒是對著自己的額頭梆地來了一下。我記得自己腦子裡一個理智尚存的小角落中在想:「這真的很不公平。」其他地方則又是這樣的念頭:「你要成歷史上第一個死在位於城市中央的灌木叢里的人啦,你這可憐可悲的蠢貨。」剩下的就全是冷冰冰的恐懼了。

  就這樣,我可憐兮兮、抽抽搭搭地一路小跑,直到轉過一個彎,又難以置信地哀號了一小聲——這路竟硬生生就這麼斷頭了。面前只有亂糟糟一團穿不過去的藤蔓——整整一牆的樣子。我愕然,驚駭四顧,在慌亂中——毫無疑問,就是在我用花崗石刮掉眉毛上的蜘蛛網那會兒——我顯然轉彎轉錯了方向。不管怎麼說,前無去路,身後也只有一條窄道,把人引回到那蓄意害人的兩波浪濤奔來的方向。絕望中,我環顧四周,不由得欣喜若狂,在那二十英尺高的坡頂露著旋轉式晾衣架的一角。上面有人家!我已經到了公園的邊緣,雖然有點方向上的偏差。沒關係,上面就有文明世界了,安全啦!我爬上小山,肥嘟嘟的小腿兒載著我能爬多快就多快——眼下,狗非常近了——我撞上樹樁,吸進蛛網,用足了自己的每一個細胞,免得弄出這麼個新聞標題:「警方發現作家無頭殘屍。」

  山頂立著一面高約六英尺的磚牆。我肆無忌憚地呼嚕呼嚕喘著粗氣,硬把自己拉上了平坦的牆頭,從另一面跳了下去。翻牆就在眨眼之間,解脫則妙哉壯哉。我回到了已知世界,在某人可愛非常的後院裡。這裡有一副看上去好幾年沒用過的鞦韆、花壇,還有通向露台的草坪。沒料想,這院子看上去是全封閉的,三面是磚牆,第四面則是一棟大房子,看上去主人家道寬裕。當然,我這是非法侵入,但我總不至於要回到樹林裡去吧。一個小棚,或者說涼亭吧,遮蔽了一部分視線。如果運氣好,那後面會有一扇門,我能自己走出去,藏頭匿尾地溜回世間。當下,我最關心這地方是不是也有一條兇惡的大狗。這不是太諷刺了嗎?腦子裡裝著這個念頭,我小心翼翼躡手躡腳地向前走去。

  現在,讓我們暫時變換一下視角。對不起啦,我讓你站起身了,可我需要把你安在這戶寧靜的郊區人家廚房洗滌槽旁的窗戶邊上。你是個愉快的中年主婦,正幹著日常的那些活計——這會兒正在給花瓶裝水,打算插好剛從客廳窗邊的花壇里剪下的幾枝芍藥花——你看見一個男人從後牆頭掉下來,俯低了身子穿過後院。你嚇得呆在當地,產生了一種特殊的、不帶任何感情色彩的想入非非,你動不了,只是站著看他以戰鬥突擊的姿勢偷偷摸摸地穿過你的宅院,在一個個掩體之間瘋狂地做短距離飛奔,一直到了不過十英尺外露台邊的一個水泥缸邊,他蹲伏了下來。這時候,他才注意到你正瞪著他哪。

  「哦,你好!」那男人喜氣洋洋地說,他直起身子,帶著自認為看上去真誠的、討人喜歡的微笑,但事實上,那笑只意味著某人忘了吃藥罷了。你立刻想起了本周早些時候在晚報看到的一張警方拍攝的疑犯臉部照片,如果你還記得,那涉及的是犯有刑事罪的精神病人從臥龍崗的瘋人院逃脫的事情。「對不起,就這麼闖進來了,」那男人說,「我被逼得沒法子。您聽到亂鬨鬨的聲音了沒有?我想它們要來殺我哩。」

  他傻兮兮地滿臉堆著笑,等待你的回答,可你啥也沒說,因為你沒力氣說了。你的目光悄悄滑向敞開的後門。如果你倆現在一起朝它移動,那會同時到達。各種各樣的想法跑進了你的腦瓜。

  「我也沒真的就看到它們了,」男人用一種明智審慎卻興奮得奇怪的口吻往下說,「可我知道它們在追我。」他看上去仿佛一直活得挺艱辛。他灰頭土臉的,一條褲腿的膝蓋處還扯了個口子。「它們就是不饒我。」他說,現在一副認真又困惑的模樣。「似乎有要抓我的陰謀。你看,我可能正一心一意自走自路,突然它們就不知從哪裡跑出來逮我了,這非常令人不安啊。」他搖了搖頭。「您的門沒上鎖吧?」

  你可一句都沒聽進去,你的手正慢慢地伸向抽屜,裡面收藏著切牛排的餐刀。問題問到了你頭上,你發覺自己幾乎本能地點頭,緊繃繃地那麼微微示意一下。

  「那麼,我就自己出去好了。不好意思打擾您了。」他在門前停了一下。「聽我的話吧,」他說,「您任何時候都不會想要一個人跑回那林子裡面去的。您在那兒會出可怕的事情。順便提一句,我喜歡您的飛燕草。」他的那種笑讓你的背梁脊骨直發寒,他說,「那麼,再見啦。」

  他就這麼走了。

  六個星期後,你掛牌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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