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發呆的澳洲:其實是一本全面的澳大利亞文化觀察筆記第一部分 走進內陸 第一章
2024-10-09 10:26:43
作者: (美)比爾·布萊森
一
飛臨澳大利亞,我發覺自己又忘掉他們的總理是哪位了,不由得嘆了口氣。我一而再地在澳大利亞總理是誰這個問題上犯這種毛病——記住他的名字,忘掉他的名字(往往就在須臾之間),然後自覺百般愧疚。依我之見,除澳大利亞人之外,總歸得有個人知道他們的總理是誰吧。
然而,澳大利亞卻是這麼一個讓人難以了解其情況的國家。多年前第一次去那兒,我讀著20世紀澳大利亞政治史打髮長途飛行的時光,翻到了一件讓人嚇一跳的事情:1967年哈羅德·霍爾特總理在維多利亞州某海灘溜達的時候,一頭扎進拍岸的浪濤,就此消失不見了,再沒人瞧見這個可憐傢伙的一絲蹤跡。這事對我的震駭是雙重的——首先,澳大利亞平白丟了一個總理(我的意思是,居然會碰上這種事情);其次,這消息從來沒有傳到過我耳朵里。
當然,實際上,我們給予親愛的對跖地[1]兄弟姐妹的關注少得丟人現眼——這當然也情有可原。畢竟,澳大利亞近乎荒涼一片,而且山高水遠。依照世界標準,一千八百多萬的人口是區區小數——中國每年的人口增長數目都比這個數字大——因此它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也無關緊要;作為一個經濟實體,它和伊利諾州半斤八兩。它的體育運動對我們吸引力很小,最近一部由它攝製並讓我們看得帶勁的電視連續劇還是《袋鼠四季寶》[2]。它時不時給我們送來有用的東西——蛋白石、美利奴羊毛、埃羅爾·弗林[3]、回力鏢——但沒哪樣是我們缺了就過不下去的。最要緊的是,澳大利亞循規蹈矩。它穩定、平和、良善。它沒有政變,沒有胡亂地過度漁撈,沒有去武裝那些令人不快的專制暴君,沒有種植數量引起爭議的古柯,也沒有粗暴魯莽、不合時宜地耀武揚威。
但是,就算所有這些情況都考慮到了,我們對澳大利亞事務的忽視依舊耐人尋味。就在此番啟程之前,我去了新罕布夏當地的圖書館,在《紐約時報索引》里查了查澳大利亞,看看近年來它獲取了我們多少關注。我從1997年那捲開始,不為其他,只因其正好攤在桌上。那年,在所有可能有關的領域裡——政治、體育、旅遊、就要召開的雪梨奧運會、食品與酒類、藝術、訃告等——《紐約時報》有20篇文章或專門談及澳大利亞事務,或與之有關。與之相比,《紐約時報》在同一時期刊登有關秘魯的文章120篇,阿爾巴尼亞150多篇,柬埔寨也有這數,朝鮮和韓國各有300多篇,而以色列則遠超500篇。澳大利亞作為一個地方,在引起我們興趣方面,其排名跟白俄羅斯和蒲隆地相當。在一般的話題中,我們對這些話題的興趣遠遠高於澳大利亞:氣球和氣球飛行器駕駛員、山達基教會[4]、狗(但不是狗拉雪橇),巴尼斯百貨公司和1997年2月過世的前外交官、社會名流帕梅拉·哈里曼——其喪事需要在《時報》上明白瞭然地提22次。用最殘酷的話講,1997年,澳大利亞對我們來說僅比香蕉重要一點點,但還不足以跟冰激凌相提並論。
後來我又發現,1997年實際上還是有關澳大利亞新聞的大年呢。1996年有關該國家的報導只有9篇,而1998年只有6篇而已。若澳大利亞人受不了我們這麼不把他們放在眼裡,我也不會就此責怪他們。這的確是一個趣事迭出的國家。
瞅瞅其中的一起事件吧,儘管它被掩埋在以字母C開頭的檔案堆里,存放在那個孤零零的抽屜里,但它確實上過1997年的《時報》。那年1月,根據某位《時報》記者在美國寫就的報導,科學家們正嚴肅認真地調查差不多4年前發生在澳大利亞內陸的一宗神秘地震事件,考察其是否可能是由日本邪教奧姆真理教成員實施的核爆炸。
事情發生在1993年3月28日晚間11點03分,太平洋地區的所有地震儀指針都顫動起來並大幅度地刷新了記錄,反映出西澳大利亞州維多利亞沙漠的班加旺牧羊場附近受到了很大範圍的干擾。一些長途卡車司機和勘探者,也就是那片孤寂大漠中僅有的人,說看見天空突然閃了一下,聽到或感覺到爆炸的隆隆聲,威力強大卻感覺遙遠。有個人還提到,在他的帳篷里,一罐啤酒蹦躂著跳下了桌子。
問題在於這事兒沒有明確的解釋。地震儀的記錄既不符合地震的特徵,也不像是礦井爆炸。不管怎樣,其衝擊波比西澳大利亞州有記錄的威力最大的礦井爆炸還要強170倍之多。震動同時產生巨大的氣浪,其衝擊力應當會吹出一個周長几百英尺的坑,可是找不到這樣的坑。結果,科學家們疑惑了一兩天,就把它作為解釋不了的怪事歸了檔——這種事大概時不時就會發生吧。
然後就到了1995年,奧姆真理教一下子臭名遠揚,它在東京地鐵里施放了大量的神經毒氣沙林,殺死了13個人。在其後的調查中,奧姆真理教可觀的財產浮出水面,其中就包括西澳大利亞州一塊50萬英畝的荒漠地產,位置離發生那樁神秘事件的地點非常接近。當局在那裡找到了異常複雜、目的也非同一般的實驗室,還發現了邪教成員挖掘鈾的證據。另外又查出,奧姆真理教曾從蘇聯那裡招募過兩名核工程師。這個組織聲稱其以摧毀世界為目標,而荒漠中的這一事件看來可能是炸飛東京的一次演習。
你當然明白我的意思。就是這個國家,它丟掉了自己的總理,它遼闊空曠得能讓一幫狂熱的業餘愛好者在其本土偷偷摸摸施放世界上第一顆非政府性質的原子彈,而且要過差不多4年的時間才有人發覺。[5]很顯然,這是個值得去了解的地方。
那麼,因為我們對它知之甚少,可能就需要把某些事實羅列一下:
澳大利亞是世界上第六大的國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島嶼。世界上只有澳大利亞是一個「島嶼」的同時亦是一塊大陸,這塊大陸同時亦是一個國家。它是第一個被人從海上征服的大洲,也是最後一個。它是唯一肇始於監獄的國家。
它是世界上最巨大的生命體大堡礁的家園,是最龐大的獨塊巨石艾爾斯岩(或稱烏魯魯[6],這是如今官方使用的更讓人肅然起敬的原住民語的稱謂)的故土。這裡較之他處,有更多的東西會置人於死地。世界上十大最毒的蛇類,全部原產於澳大利亞。該國有五種生物——漏斗狀結網蜘蛛、箱形水母、藍環章魚、麻痹壁虱和毒鮋——都是地球上的同類中最危險的。就是這個國家,甚至毛蟲中最柔弱的那種都能一口把你毒倒。海貝殼也不僅僅會蜇人,實質上有時還會陰魂不散。在昆士蘭州的海灘上撿起一枚普通的雞心螺(無知遊客很容易就這麼做),可你會發現裡面待著的那個小傢伙不僅驚人地敏捷和暴戾,而且劇毒無比。如果你沒有在不經意間被蜇身亡,那你可能會被鯊魚或鱷魚嚼得嗚呼哀哉,或者被無法抗拒的水流帶進大海,或者被拋棄在熱死人的內陸步履維艱,不得善終。
它很古老。貫穿東部一側的大分水嶺低矮卻極度嫵媚,自其形成六千萬年以來,澳大利亞不動聲色,地理上沒有變遷。結果,事物一旦被創造出來,就固步不移。曾經在地球上發現的許多最古老的東西——最古老的岩石和化石,最早的動物腳印和河床,生命本身最初的那一線痕跡——都來自澳大利亞。
在它悠悠的往昔中某個不確定的時刻——也許是四萬五千年前,也許是六萬年前,但肯定在美洲和歐洲出現現代人之前——它悄悄地被原住民這一群謎團一般的人侵入了。他們與該地區周邊的人群在人種和語言上都沒有明晰的親屬關係,對於他們在澳大利亞現身,只能作出這樣的解釋,那就是他們為了移居,先於其他任何人至少三萬年創造並掌握了航海技術,然後他們幾乎忘記了或拋棄了所有他們曾經學會的一切,絕少再與胸懷廣闊的大海打交道了。
這項成就太獨特稀奇,經不起細緻的推敲,所以大多數歷史學家只用一兩個段落就一帶而過。接下去講講更能說得清楚的第二次侵入——這一次始於1770年,詹姆斯·庫克船長和他那艘勇敢的小船「奮進號」到達了博特尼灣。別介意不是庫克船長發現的澳大利亞,也別在乎他到此地時連個上校都不是。對大多數人,包括大多數澳大利亞人來說,這就是故事開始的地方。
第一批英國人在此發現的世界嚴重倒錯——季節顛倒了始末,天上的星座調換了頭腳的方向——甚至跟他們每個人以前在太平洋相近緯度上見過的任何東西都不一樣。這裡的生物仿佛都誤讀了進化指南。它們中最有特點的那種生物,不跑不奔不慢步,卻像落下的皮球般蹦蹦跳跳地掠過大地。大陸上滿是看上去不大可能存在的生物。這裡有會爬樹的魚,會飛行的狐狸(實際上這是一種非常巨大的蝙蝠),還有些龐大得成年人都能爬進它們殼裡的甲殼綱的動物。
簡言之,從前世上沒有哪個地方像澳大利亞一樣,現在仍舊沒有。生活在澳大利亞的動植物中,有80%不存在於其他地方。更進一步,這些生物數目繁多,似乎與此處惡劣的環境並不協調。在所有有人居住的大陸中,澳大利亞最乾燥,最平坦,最炎熱,最缺水,最貧瘠,氣候最險惡(對生命而言,只有南極洲比這兒更加兇險)。這個地方沒有多少生氣,甚至連隨便一塊土壤(從技術層面講),亦是化石。然而,這裡充斥著數不清的生命體。光昆蟲一項,其種類數目到底是十萬還是這個數字的兩倍都不止呢,科學家就沒有一丁點兒概念。這些種類中,在科學認知方面是一片空白的有三分之一之多。而具體到蜘蛛,這個比例則上升至80%。
我之所以特別提到昆蟲,那是因為我有個故事,講的是一種名叫巨響蟻的小蟲子,我認為它可以完美地(如果有那麼一點兒拐彎抹角的話)說明這是個如何特殊的國家。這故事有點兒複雜,不過內容不錯,所以請耐心聽我一說。
1931年,在西澳大利亞州的阿里德角半島,一些自然愛好者正在灌木叢生的荒原上撥撥弄弄,發現了一種沒人見過的昆蟲。它看上去隱約有點螞蟻的模樣,卻是一種不尋常的淡黃色,還長著一雙奇怪的眼睛,很惹眼,顯得異常局促不安。人們收集了一些標本,把它們送到了墨爾本維多利亞國家博物館某位專家的桌上,那專家立馬就認定這種昆蟲是巨響蟻。這一發現使人們極為興奮,因為據人類所知,類似的東西不存於地球上已經一億年之久了。巨響蟻是一種原始的螞蟻,是螞蟻自黃蜂開始的進化過程中某一時段的活化石。在昆蟲學領域,這一發現非凡卓越得就像有人發現一群三角龍在某片遙遠的草原上啃草一樣。
考察隊立刻組織起來,不過,雖然進行了最為一絲不苟的搜尋,但沒人能找到阿里德角的巨響蟻蟻群,之後的尋找也同樣一無所獲。差不多過了半個世紀,當傳聞一隊美國科學家正計劃尋找這種螞蟻,而且幾乎肯定會帶上那種讓澳大利亞人顯得業餘且組織不力的高科技精巧裝置的時候,坎培拉的官方科學家們決定先發制人,為找到這種螞蟻的活體做最後一次努力。於是,他們組織了一隊人馬出發橫穿整個國家。
在野外的第二天,觀察隊正開車經過南澳大利亞州荒漠的時候,一輛車冒了煙,開起來啪啪啪地亂響,他們被迫中斷計劃,在高速路上一處名為普徹拉的偏僻驛站停留一晚。晚間,一個名叫鮑勃·泰勒的科學家踱步出來透透氣,無所事事地把玩著手電筒,光柱掃向周圍的地面——你可以想像出他的驚詫莫名——他發現,在他們營地附近一棵桉樹樹幹上爬過的那隊人丁興旺的蟻群,不是巨響蟻又是什麼?
現在,我們來考慮一下這件事情的可能性。泰勒和他的同事距他們的預定搜尋地有八百英里之遙。在澳大利亞約三百萬平方英里的曠野中,一小撮能夠識別地球上最稀有、最吃香的蟲子的人中的一個找到了這種蟲子——它的活體只被人看見過一次,還是差不多半個世紀之前——而這統統是因為他們的車子在此處拋錨了。其附帶結果便是,至今,巨響蟻仍未在其原發現地再次出現。
我確信,你一定再次明白我的意思了。就是這個國家,既空蕩蕩又滿噹噹。這裡充滿了有趣的、古老的、不容易說明白的東西,還有許多等待人們來發掘的寶藏。
相信我,這是個有趣的地方。
二
每次從北美飛往澳大利亞,越過國際日期變更線的時候,沒人問你對之有何感受,一天的時光便從你的手裡被偷走了。我1月3日離開洛杉磯,14小時後到達雪梨已是1月5日。對我來說,沒有1月4日。根本沒有。它到底去哪裡了,我沒法告訴你。我只知道在地球歷史上的這段24小時的時光中,我似乎並不存在。
我發覺這有一點點神秘,至少說起來是這樣。我要說,如果你瀏覽一下你的機票袋,看到一則啟事這樣寫道:「謹此提示乘客,在飛越某些地域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24小時的存在缺失。」(當然,這是他們的表達方法,仿佛這事兒時不時就會發生。)那你就有可能站起身來打聽一番,抓住一個人的衣袖就說:「勞駕問個問題。」一定得說明一下,曉得自己能停止擁有物質形態,而且其過程又不痛不癢,這就有了某種形而上的安慰作用,況且公平起見,他們的確在你回程從反方向越過日期變更線的時候把這一天還給你,這樣就以某種方式讓你在離開雪梨之前到達洛杉磯,當然這在方式方法上是個更加巧妙利落的把戲。
現在,我模模糊糊理解了此處涉及的基本原理。我明白存在著一條「一天止於斯,下一天起於斯」的概念線,當你越過該線的時候,古怪的時間錯亂可能隨之出現。但這仍舊不能逃避這樣一個事實,即每次來往美國和澳大利亞之間,你都會經歷在其他任何情況下均無一點一滴可能性發生的事件。不管在飲食上怎麼費心思地重平衡講質量,也不管在階梯機上走多少步,你永遠都不可能把身體練到棒得可以匿跡24小時,或者在離開一個房間之前就到達另一個房間。
如此,到達澳大利亞這件事本身就有某種成就感——踱出航站樓走進對跖地炫目的陽光里,並意識到自己身上所有這些沒多久前失了蹤影、下落不明的原子已然重新組合成大致正常的狀態(有那么半磅左右的腦細胞在看布魯斯·威利斯的電影的時候消耗掉了),有能耐完成這一連串動作便會讓人歡愉和滿足一番。在這種情況下,無論你發現自己在哪裡都會挺高興,而此地又正是澳大利亞,那真真兒是撞了大運。
就讓我在此時此地說我熱愛澳大利亞——無限地崇拜澳大利亞吧——每次見到它,我都會再一次被它迷住。對澳大利亞漠不關心的效果之一便是,見著它本身就是一個令人愉快的驚喜。每一點文化直覺和以往的經驗都告訴你,走了這麼遠的路,你應該找到——最最起碼——騎在駱駝背上的民族。標誌牌上寫著認不明白的文字;黝黑的男人們穿著長袍,一邊用針箍大小的杯子喝咖啡,一邊一口一口地抽水煙;馬路上坑坑窪窪,快要散架的公共汽車咯咯作響;而你觸碰的每樣東西上都切切實實可能沾染了疾病——但是,根本不是這樣的。這裡舒適,乾淨,似曾相識。除開某一年齡段的男子有穿齊膝長筒襪搭配短褲的風氣,這裡的人跟你我一模一樣。這很好。這讓人精神煥發。這就是我喜歡來澳大利亞的緣由。
當然,還有其他的原因,我很樂意在這裡一一記述。這裡的人討人喜歡——興致高昂,性格外向,腦筋活絡,而且始終如一地樂於助人。他們的城市安全整潔,幾乎總是依水而建。他們的社會繁榮有序,而且天生講究人人平等。食物是棒的,啤酒是冷的,陽光差不多總是燦爛的,每個角落裡都有咖啡。魯伯特·默多克不再住在這裡。日子再怎麼過,都不會比這裡好太多。
這是我第五次到這個國家。但這一回,是我第一次想去看看真正的澳大利亞——熱死人的廣闊內陸,臥存於海岸之間的那片無邊曠野。我完全理解不了,為什麼人們要你看他們「真正的」祖國時就送你去那些空空蕩蕩的地區,幾乎沒一個精神正常的人會選擇住在那裡,可事情就是這樣。你沒穿越過內陸,你就不能說你到過澳大利亞。
幸運的是,我會以可能的途徑中最為時髦奢華的方式來做這件事:乘坐傳說中的印度-太平洋鐵路從雪梨前往珀斯。印度-太平洋鐵路迂迴曲折地在澳大利亞南部開開心心地延展兩千七百二十英里,穿越新南威爾斯州、南澳大利亞州和西澳大利亞州,是南半球鐵路交通中的女王。從雪梨出發,它緩緩攀越藍山,轆轆地駛過天似穹廬、廣闊無垠的綿羊之鄉,循著達令河到達墨累河,再從墨累河向前到阿德萊德,最後穿過浩瀚的納拉伯平原到卡爾古利附近的採金地,之後才大功告成,長舒一口氣,停在遙遠的珀斯。納拉伯平原,這一大片不可思議的殺人荒漠正是我特別渴望目睹的地方。
《星期天倫敦郵報》的彩頁雜誌正在做一輯有關澳大利亞的特刊,我同意給他們寫點文章。無論如何,我已經在籌劃近期出門,為寫作本書開始遊歷,所以從本質上講,這是一次額外得來的旅行——花著人家的錢財,以極其舒適的方式踏勘澳大利亞。對我來說,聽上去極好。為此,下個禮拜我將和英國青年攝影師特雷弗·雷·哈特一起旅行,他正從倫敦飛過來,明天早上我將與他初次會面。
但在此之前,我有一天的時間可以自由支配,我對此頗為高興。我以前到雪梨都是為了書的推廣活動,所以我對這個城市的了解差不多都基於坐著計程車路過的像阿爾蒂莫和安嫩代爾這樣默默無聞的區域。唯一看到城市真正的一鱗半爪還是多年以前,那是我第一次到此地,我結識了一位好心的當地出版商銷售代表,他用私家車載我出去逛了一天。他的太太和兩個小女兒就坐在後排,可我丟臉地睡過去了。相信我,這不是因為興味索然或不懂欣賞。只是那天暖洋洋的,而我又剛剛到達澳大利亞。在某個不幸的時間節點,上車沒一會兒,時差綜合徵就發作了,我不由自主昏沉沉地癱睡過去。
我得遺憾地說,我不是一個睡相老實又迷人的傢伙。大多數人睡過去的時候看上去仿佛有一床毛毯就能對付,我則似乎需要醫療護理才行。我睡著的時候就像被注射了一劑尚處於試驗階段的強勁肌肉弛緩藥。腿以挑逗人的怪模樣攤開來;指關節在地上拂來拂去;該待在裡面的所有東西——大舌頭、小舌頭、冒著潮濕泡泡的小腸氣——義無反顧地漏出來。我的腦袋像點頭鴨玩具那樣時不時地往前一傾,把一夸脫左右黏糊糊的口水朝大腿上倒乾淨,然後再向後仰去,像抽水馬桶水箱上水一樣,伴隨著噪音重新積蓄唾沫。我還打呼嚕,震天響而且不由自主,像卡通人物,有橡膠樣振動的嘴唇,而且蒸汽閥放汽嘯叫的時間特別長。在很長的時間裡,我不自然地一動不動,那樣子引得旁觀者交換了眼色,關切地湊上來查看,然後我演戲似的繃緊身體。接著,在一段引逗人的靜止之後,開始一連串的全身性抽筋,又跳又扭,讓人想起打開了開關的電椅。再後來,我大叫了一兩聲,聲音尖厲又挺娘娘腔的。醒過來後,我發現方圓500英尺之內的人們都靜止不動,所有的8歲以下孩童攥緊了媽媽的衣角。這可是個難以承受的可怕負擔。
我一點兒都不知道自己在車裡睡了多久,只知道時間不短。當我從睡夢中醒來的時候,發現車裡陷入了一團沉重的靜默——如果你發現自己正開車在自己的城市兜來兜去,把一個癱軟著、抽搐著的邋遢貨運到一個又一個沒心思看上一眼的地標,這種靜默就會包裹你哦。
我無言地看看周圍,一時間不確定這些人到底是誰,清了清喉嚨,努力讓身體坐直一點兒。
「我們剛才正琢磨著您是不是想吃午飯呢。」我的導遊平靜地說。他發現我此刻已經放棄了私底下用唾液把他的小車淹掉的雄心壯志。
「那很好啊。」我怯懦地小聲說。就在這一剎那,內心習慣性的惶恐又襲來,我發現自己打盹那會兒顯然有一隻400磅的蒼蠅吐了我一身。為了從那層不自然的口水亮膜上轉移注意力,同時重拾對此番游賞的興趣,我用稍加明快的語調添了一句:「這裡還是中立灣嗎?」
又是一下不由自主的輕哼,就像喝下的酒走岔了道的聲音,然後是某種勉為其難的不苟回答:「不,這是多佛高地。中立灣是——」回答出現了微妙的停頓,只為下一句憋一口氣,「之前的事了。」
「啊。」我做了個嚴肅的表情,仿佛正在努力弄明白我們是如何把彼此之間的這一大塊時間搞丟了的。
「實際上,是好久之前。」
「啊。」
我們開車去吃午飯,路上都默不作聲。那天下午的情況好了很多。我們在沃森灣碼頭邊一家頗受歡迎的漁家飯館吃了飯,然後去屹立在港口之上受激浪拍擊的高崖俯瞰太平洋。在開車回家的路上又有驚鴻一瞥,領略了無疑堪稱世上最可愛海港的風景——湛藍的水面,滑過的帆船,遠處海港大橋的鋼拱,歌劇院喜洋洋地依傍在旁。不過我仍舊沒有好好見識雪梨。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出發去了墨爾本。
所以現在我渴望彌補一下,那種迫切之情強烈得超乎想像。雪梨人在英文中被稀奇古怪地喚作Sydneysider(堅決站在雪梨一邊的人),他們有著一種顯而易見、不屈不撓的欲望向來客展示自己的城市。而這次,又有人友善地提出想做我的導遊,她就是《雪梨晨鋒報》的記者戴爾德麗·麥肯。戴爾德麗是個活潑開朗的女人,剛剛步入中年,她帶著年輕攝影師格倫·亨特到旅館與我會面。我們三人步行出發,去了雪梨博物館。那是個亮閃閃的時髦新建築,看上去又有趣又有教益,可實際上兩種特質均不具備。你發覺自己瞪著被幽暗燈光烘托得很有藝術氣質的展品——一盒移民工藝品,一房間被裝裱於四壁的20世紀50年代流行雜誌的內頁——卻不是很確定布展者期望你從中得出怎樣的結論。不過我們在旁邊的咖啡吧喝到了非常好的拿鐵咖啡,戴爾德麗就在此時大略地講了一下我們一天忙碌的安排。
我們馬上就會散步到環形碼頭,搭渡輪橫穿海港到達塔瑞噶動物園的碼頭。我們不參觀動物園,只在小悉立斯灣周邊逛一逛,向北越過克萊蒙點一些坡陡林密的小山,到達戴爾德麗的住所,我們在那裡會拿上毛巾和布基板,然後駕車去曼利——一個鳥瞰太平洋的海灘郊區城鎮。我們會在曼利匆忙解決午飯,接著來一場振奮人心的布基滑板,再擦乾身子,奔向——
「對不起,打斷一下,」我插嘴說,「到底什麼是布基滑板?」
「哦,它很有趣。你會愛上它的。」她輕快地說。不過我覺得她有點兒迴避問題。
「好吧,可它是什麼呢?」
「它是一項水上運動。樂趣無窮。樂趣無窮,格倫,對吧?」
「樂趣無窮。」格倫同意道。他正用「所有膠捲有人埋單」的那種架勢沒完沒了地拍著照片。「嗶吱、嗶吱、嗶吱」,他的相機唱著歌,他快速拍下了三張戴爾德麗和我談話的照片,碰巧三張都一模一樣。
「可它到底怎麼玩呢?」我鍥而不捨。
「你拿上一種小型衝浪板,涉水走進大海,然後你逮著一個大浪頭,駕浪回到岸上。挺簡單。你會愛上它的。」
「那鯊魚呢?」我不安地問。
「哦,這裡基本沒有鯊魚。格倫,上次有人被鯊魚咬死是多久前的事啊?」
「哦,好久啦,」格倫思忖著說,「至少兩三個月吧。」
「兩三個月?」我尖叫起來。
「至少啊。鯊魚的危險性被估計得太高了,」格倫又說,「估計得太高了。最可能毀掉你的是離岸流。」他又回去拍照了。
「離岸流?」
「水下的潛流,和海岸成一定角度,有時候會把人衝進大海,」戴爾德麗解釋說,「不過別擔心。不會發生在你身上的。」
「為什麼?」
「因為我們在這兒守護你啊。」她露出安詳的微笑,喝乾了杯子裡的咖啡,提醒我們該趕路了。
三個小時之後,其他活動都告一段落,我們站在一處看似偏遠的海灘上。此地叫清水灘,在曼利附近。這是個U形大海灣,灌木叢生的低矮山丘環抱著它,廣闊而莫測的大海咆哮著,在我看來大得駭人的海浪直湧進來。在不太遠的地方,幾個有勇無謀的人穿著濕式潛水服,駕浪沖向岩石陸岬上泛著泡沫的激浪;更近一點,星星點點的涉水人被暴躁的波濤不斷地吞沒,似乎還很開心。
戴爾德麗看上去非常熱衷於扎進去喝鹹水,她催促著,我們開始脫衣裳——我慢吞吞的,她則心急火燎——她事前就關照我們在衣服裡面穿好了泳衣。
「如果你遭遇離岸流,」戴爾德麗說,「脫險的訣竅就是別驚慌失措。」
我看著她:「你是叫我冷靜地淹死?」
「不是不是。只是要你沉著,不要試圖逆流游水。攔腰游過它。如果你還沒脫險,那就像這樣揮揮胳膊——」她這胳膊揮得幅度大而且動作柔緩,只有澳大利亞人才可能認為這是海難臨頭情況下的合宜反應,「然後等救生員來。」
「如果救生員沒看見我,怎麼辦?」
「他會看見你的。」
「可如果他沒看見呢?」
但戴爾德麗已經夾著布基板,蹚進了碎浪之中。
我忸怩地把汗衫丟在沙灘上,赤裸裸地站著,只穿著松垂的游泳褲。格倫從沒在澳大利亞海灘上看見過這樣奇形怪狀、獨樹一幟的並且還活著的東西,他抄起相機,興奮地給我的大肚腩拍特寫。「嗶吱、嗶吱……」,照相機快樂地唱著歌,他跟著我走進碎浪。
讓我在此處做個停頓,插入兩個小故事。1935年,距我們目前所站位置不遠處,一些漁民捕獲了一條十四英尺長的鯊魚,並將它帶到了庫吉海灘上的一家公共水族館進行展示。鯊魚在它的新家巡遊了一兩天,突然間一陣反胃,吐出一條人類胳膊,讓參觀的人群大吃一驚。這條手臂最後為人所見的時候還長在一個名叫吉米·史密斯的年輕人身上。我敢肯定,他曾經柔緩地大幅度揮動著胳膊表明自己身處危境。
再來說我的第二個故事。三年前,一個晴朗平靜的周日午後,同樣在距此不遠的邦迪海灘,不知從何處湧來四波反常的浪濤,每一浪都高達二十五英尺。退浪回卷,把超過兩百個人帶進大海。所幸當日有五十名救生員在崗,他們成功救起了幾乎所有人,只有六人罹難。我明白,我們正在講的是多年前發生的事故。我並不在乎。我只是想說明,海洋是個變幻莫測的地方。
我嘆著氣,一步一拖地走進泛著點點奶油樣白沫的淺綠色海水中。這海灣淺得讓人不敢相信。我們費力地走出約一百英尺,水還僅僅沒過膝蓋而已,然而即便是在這裡,水流也已經異常強勁了——強得足以推你個四腳朝天,如果你不全神戒備的話。再往前五十英尺,水上升到腰際,浪頭就開花了。如果不算上在西班牙太陽海岸潟湖一樣的水中待過幾個小時,又在冷冰冰的曼恩河裡立馬就後悔不迭地蘸過一回水,我基本上沒有一點兒大海的歷練。我發現步入時起時落的水中,著實讓人驚慌失措。戴爾德麗愉快地尖叫著。
接著,她給我演示怎麼玩布基滑板。理論上,玩法簡單,讓人覺得挺好把握。當一波海浪經過,她就跳到板上,沿著波峰飛掠好多碼。然後輪到格倫,他滑得更遠。毫無疑問,看起來挺有趣的,看起來也不太難。我怯生生地蠢蠢欲動,想試一把。
我擺好姿勢,等第一波海浪過來,然後跳上板,像鐵砧一樣沉了下去。
「你怎麼會這樣?」格倫詫異地問。
「不知道。」
我重複練習,結果總是這樣。
「真奇怪。」他說。
接下來的半個小時,他們兩人看著我一而再地消失在海浪下面,先是偷著樂,再是有點兒驚詫莫名,最後成了不折不扣的同情。我呢,海底大概有艾奧瓦州波克縣那麼大塊地兒都被我蹭過一遍。經過一段有諸多變數的漫長時間之後,我能倒抽著氣兒不明就裡地浮著漂出四英尺到一又四分之一英里遠,然後下一浪撲來,立刻又被打入水下。不久之後,海灘上的人們都站定了,在我身上押寶:大家普遍認為我正在做的事兒是根本不可能成功的。
以我的觀點,每次在水下的經歷都大同小異。我會堅持不懈地試著按戴爾德麗給我示範的方式文雅地踢腳,努力忽略自己徒勞無功、快要淹死這個事實。因為沒有其他東西比照判斷,我覺得自己做得相當不錯。我不能假裝自己玩得不亦樂乎,怎麼有人會涉水走進這麼無情的環境並期望從中獲得樂趣呢?於是我又覺得很神秘。不過,聽天由命了,我知道總歸會結束的。
或許因為缺氧吧,我迷失在自己的小小世界裡,就在我又要沉下去的當口,戴爾德麗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當心!有個小藍。」
格倫立刻面露警覺之色:「哪兒?」
「小藍是什麼東西?」我問道,發覺此處還有自己未被告知的其他危險存在,嚇得魂不附體。
「藍瓶子。」她指著一個小水母解釋說(後來我查閱一本大厚書我才知道,若沒記錯該書是《澳大利亞恐怖殺人物》,第十九卷),這東西在其他地方叫作葡僧帽水母。我眯著眼睛看它漂過。它看起來並不討人喜歡,像一個系了帶子的藍色保險套。
「它危險嗎?」我問。
我站在那裡,神經脆弱,遍體鱗傷,顫抖著,身上光溜溜的,還被淹得半死不活。不過現在,在我們聆聽戴爾德麗對那樣的我作出回答之前,先讓我直接引用一段她後來發表在《晨鋒報》周末雜誌上的文章吧!
攝影師拍照的時候,布萊森和布基板在一股離岸流中被拽到了離海灘四十米的地方。這股岸流從南向北流動,與更遠處從北向南流動的岸流不一樣。布萊森不知道這個。他沒有讀海灘上的警告牌。[7]他也不知道藍瓶子水母正被吹往他那個方向——現在還差不到一米的距離了——蜇一下留下的腫塊能讓他痛上二十分鐘,如果不走運,他的四肢會就此患上看不出表徵的過敏反應,一輩子都擺脫不了。
「危險?不,」在我們站立著張嘴凝視藍瓶子的時候,戴爾德麗回答說,「不過別碰它。」
「為什麼別碰它?」
「可能會有點兒不舒服。」
我看著她,她的臉上帶著饒有趣味得近乎景仰的表情。長時間乘坐巴士會不舒服,坐板條木頭長椅會不舒服,談話冷場會不舒服,而被僧帽水母蜇一下——就連美國的艾奧瓦人都知道——會痛。我突然想到,澳大利亞人身處在危機四伏的環境中,於是他們就此發展出一整套新的語彙來應對。
「嗨,這兒又有一個。」格倫說。
我們看著另一個漂過。戴爾德麗掃視水面。
「它們有時隨波而來,」她說,「我們別在水裡待了。」
這話我可不需要別人說兩遍哦。
戴爾德麗覺得,如果我要對澳大利亞的生活和文化有所認識的話,還有一樣東西需要一看。於是接下來,當午後讓位給傍晚那一抹淺淡的羞紅時,我們駕車出去,穿過雪梨西郊一大片光彩奪目的擴展區域,幾乎就到了藍山的邊緣地帶。這地方叫潘瑞斯,我們的目的地是一個龐大的豪華建築,四周環繞著更大規模的停車場,裡面的車泊得很滿。一塊霓虹招牌標明,此處是潘瑞斯美洲豹娛樂世界。美洲豹,格倫解釋說,是一個英式橄欖球俱樂部。
澳大利亞遍地都是俱樂部——體育運動俱樂部、工人俱樂部、退伍軍人團俱樂部,附屬於各種政黨的俱樂部——每一個都在名義上(有時候也毫無疑問地)積極地為社會某一特定階層謀取福利。但是,它們真正在做的卻是通過賣酒和賭錢賺取數額極為巨大的錢財。
我曾在報刊上讀到,澳大利亞人是這個星球上最大的賭徒——我看見的更引人注目的一條數據便是這個國家的人口占世界比重不到1%,卻擁有世上20%的老虎機——他們每年在各種靠運氣定勝負的遊戲上花費110億澳元(約合73億美元),人均2000澳元。[8]不過直到步入娛樂世界之前,我還沒見到這種風險愛好的一絲痕跡。這裡碩大無朋,讓人眼花繚亂,而且非常井井有條。澳大利亞的俱樂部運動搞得很大。只在新南威爾斯一個州,各式俱樂部就雇用了6.5萬人,比其他任何產業都要多。這是個大生意,而它又幾乎統統都基於一種老虎機,按大眾的喊法,它叫撲克機。
我原以為我們得鑽一下有關規定的空子才能被接納進門——畢竟那是個俱樂部——但實際上,我了解到澳大利亞所有俱樂部對任何人都發放即時會員資格,他們是那麼熱衷於讓人分享撲克機帶來的歡愉。你只要在門邊的臨時會員本上籤個名,再進去就得了。
一個男人用慈祥快樂的眼光掃視著人群,他的名牌上標明他叫彼得·赫頓,是一名值班經理。他待人接物跟差不多所有澳大利亞人都一樣,屬於好相處且和藹可親的類型。我從他那裡很快得知這個俱樂部有6萬名會員,其中2萬人會在諸如新年前夜這樣的高峰日現身。今晚的數目會是2000多。俱樂部有幾乎數不清的酒吧和飯館,還有運動設施、兒童遊樂場、夜總會和戲院。他們馬上要造一家有13個放映廳的電影院和大得足以容納400名嬰幼兒的託兒所。
「哇,」我說,「那這是雪梨最大的俱樂部了吧?」
「南半球最大的。」赫頓先生驕傲地說。
我們閒逛著走進龐大的內部空間,耳畔角子的叮噹聲不斷。成百上千台撲克機站成長長的直線,基本上每一台前面都坐著一個全神貫注的主兒給機器餵抵押來的金錢。機器本質上就是老虎機,不過有一系列把人搞得糊裡糊塗的背光按鈕和閃爍不停的燈泡,供你運用並執行幾種選擇——堅守底線,翻倍賭本,拿出一部分贏錢,鬼才知道還有什麼。我謹慎小心地遠遠觀察了幾個玩撲克機的人,不過除了見他們接二連三地把硬幣餵進一個閃閃發光的匣子和一副氣鼓鼓的樣子之外,我就是理解不了他們正在幹些什麼。戴爾德麗和格倫同樣不熟悉錯綜複雜的撲克機。我們塞進去2塊錢硬幣,只為了瞧瞧會怎麼樣,卻立刻就吐出來17塊錢。這讓我們大為高興。
我回到旅館,像一個在鄉村集市上過了異常充實的一天的孩子——筋疲力盡卻異常興奮。我在危險的大海中成功地保住了小命,去了一家富麗堂皇的俱樂部,幫助大家贏了15塊錢,還交了兩個新朋友。我不能說自己比起從前更接近了那種已經見識過真正的雪梨的感覺,但那一天會來臨的。同時,我要睡上一晚,我還要趕火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