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撤出太平洋與印度洋島國殖民地
2024-10-09 08:54:26
作者: 錢乘旦
除了加勒比海地區,太平洋與印度洋區域也有許多英國認為沒有條件實現獨立的小型島嶼殖民地,但是當這些殖民地要求獨立時,英國沒有以強硬的方式加以阻止。實際上,英國在多數時候都是主動地來推動這些殖民地的獨立,這一事實的背後既有擺脫經濟負擔的考慮,也有應付國際社會批評的因素。
從20世紀30年代開始,亞太地區國際局勢的演變已經動搖了英國統治太平洋殖民地的根基。在30年代,英國在歐洲與中東的軍事壓力下削弱了亞太地區的防務能力,為了彌補亞太防務的空虛,英國決定修建新加坡這艘不沉的「航空母艦」。但是在新加坡基地剛剛建成之際,一些專家就指出新加坡基地的防務價值值得懷疑,因而,亞太防務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澳大利亞與紐西蘭的支援便利了英國的殖民統治。在1939年4月的亞太防務會議上,澳大利亞與紐西蘭許諾派遣部隊防守英國在亞太的殖民地,1944年後,澳新的艦隊併入英國亞太艦隊。在占領日本的大英國協軍隊中,澳大利亞與紐西蘭是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占領軍的統帥也是一位澳大利亞將軍。更為關鍵的是,美國的亞太防務成為維持英國亞太殖民地的重要支柱,主要依靠美國的努力,太平洋戰場扭轉了局面,英國則借勢收復了自己在亞太地區的殖民地。二戰後,美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簽訂軍事條約,承擔了亞太的主要防務責任。依靠美、澳、新的幫助,英國得以維持對太平洋島嶼的殖民統治。[36]
由於太平洋島嶼殖民地缺少戰略價值,英國政府很少注意這一地區。工黨政府也曾經嘗試在這些殖民地建立類似西印度的聯邦,但是太平洋島嶼之間的距離遙遠,使聯邦計劃無法執行。雖然有些殖民地的外來族裔(主要是印度人)提出過獨立要求,但是大部分土著人卻反對外來移民的主張,認為過早的獨立只能使這些人獲利。英國政府執行土著人利益至上的原則,沒有滿足移民的要求。同時,支持土著人也有利於對抗共產主義勢力。1950年,索羅門群島的殖民專員認為蘇聯正在亞太地區擴張,[37]而土著人能夠阻擋蘇聯的勢力。需要重視的太平洋島嶼殖民地有兩個,一是斐濟,二是新赫布里底群島,其中斐濟問題由內部引起,新赫布里底問題由外部引起。
1874年,斐濟的酋長把斐濟割讓給英國,但他們同時也要求英國把某些土地保留給斐濟族人。在斐濟成為英國的殖民地後,英國人基於發展甘蔗種植園和椰子種植園的需要從印度大規模地輸入勞工,到二戰結束時,印度族人在數量上已經超過了斐濟族人,斐濟殖民地的斐濟族人、印度族人、歐洲人的人口數量分別為11.5萬、11.7萬、1.13萬。雖然如此,斐濟的族群矛盾並沒有表面化,但後來歐洲人把這一問題激化了。拉格(Amie Ragg)領導的歐洲人選舉協會向英國政府提交了一份政治改革方案,主要內容包括:改革立法院理事會的組成,限制酋長理事會的權力,取消選舉權的財產與收入資格限制等。改革的首要內容是在立法院理事會中確立非官方成員多數,協會成員宣稱他們得到了印度族人的支持,認為非官方多數將會滿足印度族人50多年來的要求。改革的第二個核心要求是打破現存的行政體系,以議會製取代酋長制。歐洲人選舉協會認為酋長除了維護自己的特權外再無所求,而在酋長影響下的殖民地政府除了維護酋長利益外也無所作為。斐濟總督對第一項要求的回覆是,在種族區分比較明顯的情況下,把大部分公共事務交給一些私人(指非官方成員)進行處理只會使政治陷入僵局。關於第二項要求,總督認為歐洲人選舉協會是在顛倒黑白,英國在斐濟並未保持過時的政治體制,而是讓這一仍然具有適應力的體制慢慢地現代化,實際上,不管這一體制有多少缺點,它能夠為所有人保證安全。總督認為在現存的體制下,絕大多數的斐濟人(包括不同族群)對政府是滿意的,並認為這一體制比他們所知道的任何體制都好。總督認為所謂斐濟人的生活條件正在惡化、斐濟人被限制在狹小的經濟與政治空間中的說法是歪曲事實。他對歐洲人的改革動機予以批評,他相信歐洲人是出於真誠而提出改革方案,但人類的動機很少能夠完全與自私無涉。他認為歐洲人的真實目的是讓歐洲種植園主與商人獲得最大利益,這些歐洲人試圖盡力保護自己的既得利益,千方百計阻撓改善斐濟族人生活水平的行動。在這種情況下,把斐濟的一個族群交給另一個族群管理是不可想像的,英國政府還不能放棄擔任不同族群仲裁者的角色,歐洲人的改革建議只能激化斐濟族人和印度族人的矛盾。總督最後向英國政府提出:當下改革並不為所有歐洲人喜歡,印度族人也沒有強烈要求,英國明智的做法是承諾把選舉權擴大到公務員的範圍,同時否決歐洲人選舉協會提出的其他建議。殖民大臣克里奇.瓊斯最後決定,除非改革得到各方的廣泛支持,否則英國將不會考慮改革的建議。由於沒有證據證明改革建議令各方共同收益,英國不能採用協會提出的改革建議。[38]
這樣,英國仍然在斐濟推行舊日的政治體制,在憲政方面做的唯一一件事是把歐洲選舉人的收入資格從120英鎊下降到與印度族人持平的75英鎊,而印度族人入選立法院理事會的財產資格則提高到與歐洲人同等的水平。除此之外,英國人不願意進行任何改革,認為斐濟缺乏改革的真正需求。[39]實際上,黑利關於殖民地政治獨立必須以經濟獨立為前提的思想仍然是艾德禮政府處理斐濟事務的指導思想。英國認為斐濟需要的是「改善教育,提供更好的醫療設施,繼續發展殖民地的經濟」。[40]根據這樣的指導思想,英國為斐濟制定了總開支為386.4 萬英鎊的十年發展計劃,其中英國提供10 0萬英鎊,其他款項則從斐濟的稅收中支取。發展項目包括:水電站、新的道路支線、農業與工業的信貸機構、培訓當地醫護人員的超大規模醫療中心、教師培訓學院。英國還在斐濟進行地質考察,試圖找到新的礦產資源。
新赫布里底群島是一個英法共管的殖民地。但是共管在經濟發展方面帶來了諸多不利。例如,如何分配英國的殖民發展與福利基金就是一個很大的難題。為了解決共管問題,英國殖民部官員傑弗里斯(C.Jeffries)提出完全接管該群島,而在其他地區滿足法國的領土要求。但二戰後的法國政府非常虛弱,不敢冒險放棄在國外的任何領土,因而這一建議很難成功。班尼特(J.S.Bennett)提出第二個方案,英國把該島完全交給法國管理,法國在其他地區給英國以回報,比如西非的埃維地區。托馬斯(Ivor Thomas)認為除了上述兩種方案外,英國還可有如下四種選擇:其一,維持共同管理,但修改原先的協議,使原先的機制可以運行;其二,維持共同管理,但把行政管理權委託給英國或法國;其三,分割該島,英法各管一部分地區;其四,英法都放棄該地,由第三方管理(例如澳大利亞)。托馬斯認為第一種方案最好,因為如果英法無法在新赫布里底群島合作,那麼構建一個團結的歐洲就沒有希望。而且這種方案也不容易引起公眾的分歧。托馬斯認為,雖然這一方案的執行有些難度,但還是有成功的可能。[41]托馬斯的觀點最終占了上風,英法共管的局面並沒有發生變化。但讓局面複雜的是,1947年,在南太平洋地區擁有屬地的澳大利亞、法國、荷蘭、紐西蘭、英國、美國共同建立了南太平洋委員會。雖然成立這一機構的初衷是當各國所屬殖民地在面臨經濟與社會問題時,該委員會可幫助各國互相溝通、交流信息,[42]但它也很有可能對英法在新赫布里底群島的政策產生約束作用,這就迫使英法加速處理在這一地區的管理權問題。1948年12月,英國殖民部提出英法共管的三項新建議,要求設立聯合法庭主席,修改聯合法庭工作人員的薪水與服務條件,對該島進行航空勘測。殖民部要求外交部與法國協商這些新建議。[43]
在艾德禮政府執政後期,克里奇.瓊斯曾經任命一個專門的委員會來考慮小型殖民地的憲政問題。在調查中,總參謀部認為英國在考慮殖民地的憲政問題時,必須把它們對大英國協的防務價值考慮在內。也就是說,殖民地的未來不單純是憲政問題,也同樣是大英國協的防務問題。進一步言之,如果某些殖民地的憲政會影響大英國協的防務,這種政治制度就應該受到限制。在太平洋島嶼殖民地(包括斐濟、索羅門群島、吉爾伯特與埃利斯群島、新赫布里底群島、皮特克恩群島、湯加)中,除了新赫布里底群島、皮特克恩群島、湯加外,其他地區對大英國協的防務都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斐濟,它是海路與航空交通的中心,是海底電纜與無線通信的樞紐,它的自然條件對英國空軍與海軍的戰略行動都具有重要意義。[44]1951年,調查委員會在綜合了各方意見後把分析報告提交給了殖民部,認為小型殖民地的獨立要求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尊嚴問題,因為在其他殖民地獨立後,島嶼殖民地不獨立似乎就低人一等。但調查委員會並不主張授予這些殖民地獨立地位,而是建議授予它們島州或城市州的身份,在形式上滿足它們對尊嚴的要求,也就是說,調查委員會認為這些小型殖民地還不適合獨立。[45]由於調查委員會的報告比較敏感,這份報告一直沒有公布。但其後的邱吉爾與艾登政府實際上心照不宣地接受了調查委員會的建議。在太平洋島嶼殖民地的改革規劃中,甚至不包括斐濟和西太平洋高級專員管理的地區,即保守黨政府不認為英國有必要在這些地區推動政治改革。[46]1954年,由於馬爾他要求獨立,一些議員要求公開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但殖民大臣仍然認為公布這份報告會讓英國非常尷尬。[47]1955年,英國又對小型殖民地進行分類,黃金海岸、中非聯邦、加勒比聯邦(即西印度聯邦)、馬來亞聯邦等被認為在任何意義上都不是「更小的殖民地」,因而是可以獨立的;而斐濟與西太平洋高級專員管理地區屬於第二類,也就是不適合獨立的「更小的殖民地」,「雖然英國政府一直倡導『幫助殖民地在大英國協內建立自治政府』,但『自治政府』並不意味著不顧各殖民地的特點對它們一視同仁。」[48]英國政府認為島州的身份在當下對斐濟最有吸引力,而西太平洋高級專員管理地區也長期對此抱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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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從理論上講,太平洋島嶼殖民部並不適合獨立,但到50年代末,麥克米倫政府逐漸對小型殖民地改變了態度。麥克米倫還在擔任首相之前就認為,不管是在地中海還是在太平洋,島嶼殖民地會讓英國煩惱不斷。[49]當他擔任首相後,改變了英國政府在島嶼殖民地採取的政策。當然,還有另外一些因素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從客觀方面講,首先,太平洋島嶼殖民地族群矛盾的激化,成為隨時可能爆炸的火藥桶,使英國有捲入殖民地內戰的危險。以斐濟為例,隨著印度移民增加,印度族人數量逐漸超過斐濟族人,印度族人也掌控了斐濟的經濟命脈,但是斐濟族人在政治與社會領域頑固地限制印度族人,因此族群矛盾激化,[50]斐濟很可能會爆發內戰。其次,英國的殖民統治面臨著來自國際社會的強大壓力。第三世界以聯合國為舞台激烈抨擊殖民主義。為了擴張自己的勢力,美蘇也站在第三世界一邊反對殖民主義,美國要求英國從冷戰格局中西方陣營的整體利益出發來處理殖民地問題,殖民統治已經是窮途末路。最後,隨著賽普勒斯的獨立,面積狹小已經不再成為阻止殖民地獨立的藉口。
從主觀方面講,從太平洋殖民地脫身也成為英國的戰略選擇。其一,為治療「英國病」,英國逐漸把目光從英帝國轉移到了歐共體。從50年代開始,英帝國對英國經濟的貢獻逐漸下降,英國依靠殖民地擺脫經濟窘境的期望逐漸淡化。與此同時,歐洲經濟共同體(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國家的經濟發展形勢喜人,逐漸成為英國經濟的助推器。麥克米倫政府申請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表明英國不願意再在太平洋島嶼殖民地問題上消耗太多精力。其二,防務戰略的調整也使英國繼續保留太平洋島嶼殖民地變得毫無意義。隨著中東防務體系的瓦解,特別是1956年蘇伊士運河事件後,歐洲逐漸成為英國防務戰略的重點,英國逐步退出印度洋與太平洋。推動太平洋島嶼殖民地的獨立以擺脫負擔,就成為其不可避免的選擇。
1958年12月,殖民政策委員會向內閣提交了一份處理新赫布里底群島問題的報告,建議英國政府儘早把英國在該島的責任轉讓給澳大利亞,如果澳大利亞不願意接手,就把責任完全交給法國。這一建議遭到殖民大臣博伊德的激烈反對,他認為在改善殖民地的行政管理水平之前就放棄統治責任是非常錯誤的,一方面,島上居民不會同意這一行動,另一方面,考慮到澳大利亞推行的「白澳」政策,英國的行動會遭到世人的指責。博伊德的建議是,英國應該擴大自己在英法共管中的作用,擴大教育、衛生、住房與公共工程方面的投入,在未來的三至四年內投資12萬英鎊進行相應的改革。由於博伊德激烈反對,麥克米倫提議把這一問題留待以後討論,但他表明自己支持委員會的建議:「我們的外交政策在原則上應該是在那些合適並可以安全行事的地方縮減我們的殖民義務,這樣,我們的資源就可以集中在維持或加強那些對我們更加重要的殖民地或者其他地區。」[51]
在後面的討論中,英國殖民部與大英國協事務部在以新赫布里底群島為代表的島嶼殖民地問題上尖銳對立。大英國協事務部認為,如果不是殖民部的反對,澳大利亞政府本來可以代替英國承擔更多的責任。[52]但殖民部認為轉讓的方式一方面不利於當地人民的福祉,另一方面,澳大利亞實際上並不願意接手該島,不願意承擔額外的負擔。財政部後來也站在大英國協事務部一邊,其理由「純粹出於財政方面的原因」。[53]這種說法實際上並沒有什麼不妥,英國確實缺乏繼續維持殖民統治的資源。1959年10月,麥克米倫在贏得大選後重組了政府,麥克勞德取代強硬派博伊德擔任殖民大臣,英國在島嶼殖民地問題上的態度迅速轉變。
在1963年的文件中,殖民部同意讓澳大利亞與紐西蘭承擔更多的義務,但困難在於澳大利亞與紐西蘭也認為這些殖民地完全是財政、防務和政治上的負擔,不願意接手這些殖民地,因此英國政府只能滿足於它們僅僅提供教育、防務和情報方面的幫助。另外的困難來自殖民地本身。斐濟土著人不願意獨立,認為獨立只會讓占人口多數的印度族人主宰斐濟的政治局面,而印度族人已經在經濟領域占據優勢。[54]不管怎麼說,當英國政府克服了內部分歧時,推動殖民地政治發展的障礙已經清除,因此島嶼殖民地的獨立進程將會更容易展開。
到1965年,斐濟的總人口大約為47萬,其中斐濟族人大約占到42%,印度族人大約占到50%,歐洲人、華人、其他太平洋地區移民占8%。由於英國政府推行土著人利益至上的原則,斐濟的政治由斐濟族人精英組成的聯盟黨把持,他們繼續把殖民統治當作反對印度族人改革要求的工具。但麥克勞德之後的殖民部卻積極推動島嶼殖民地的獨立。1968年,印度族人的代表斐濟民族聯合黨(National Federatio n Party)在補缺選舉中獲得壓倒性勝利。聯盟黨認為,如果斐濟走向獨立是不可避免的,那麼在斐濟族人還控制局勢的情況下走向獨立是最明智的選擇。同時,補缺選舉之後斐濟族人反對印度族人的暴亂也警告印度族人儘量擱置與斐濟族人的分歧,因而他們也同意在新的選舉之前實現獨立。英國在斐濟的最後一任總督對斐濟的獨立卻很樂觀,認為斐濟的問題大都依賴於經濟的迅速發展,如果實現了發展,斐濟的族群矛盾就有可能得到緩解,而經濟發展的前景很有希望。然而,他也同樣認為族群的族群矛盾註定是無法解決的,由於族群問題植根於斐濟的社會,它註定在未來將主導斐濟的政治發展。[55]然而,英國已經無暇顧及(也沒有能力解決)這一問題。1970年10月,斐濟就在這種擔憂與樂觀並存的形勢下實現了獨立,並成為大英國協的一員。
湯加的獨立要比斐濟稍早一點(1970年6月4日),不過它僅是一種形式上的獨立。湯加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殖民地,它與英國的關係是通過友好條約確立的,英國在湯加的權力也是有限的。[56]正如紐西蘭的高級專員高爾斯沃西(A.Galswort hy)所言,英國在湯加從來不曾執行行政管理的職能,英國的作用主要集中在外交與防務上,由來自英國的一位專員與一位顧問控制湯加的外交。湯加也一直認為自己是一個獨立國家,只不過與英國維持特殊關係而已,其國民出國旅行使用湯加護照。但在其他國家追求獨立的影響下,湯加也希望更加獨立。1968年,湯加國王向英國提出在大英國協內部獨立的要求,主張以新的條約取代舊條約。但湯加提出的某些要求並沒有實際意義,例如湯加國王要求英國取消在某些內政領域擁有的權力(主要涉及銀行、貨幣等),但英國實際上從來沒有對這些領域進行過管理。湯加真正有意義的訴求是在外交與防務領域,但湯加只是要求限制而不是取消英國在這些領域的權力。這樣一種保守的獨立方式在英國看來是完全可行的。湯加人也並不認為「獨立」有多麼的重要,甚至國王也認為獨立儀式並不是真正的獨立儀式,而是在慶祝湯加進入大英國協。[57]
在斐濟與湯加獨立後,太平洋地區的其他殖民地基本上就是西太平洋高級專員管理區,主要包括英屬索羅門群島、新赫布里底群島、吉爾伯特與埃利斯群島、萊恩群島,以及其他一些小島。這些殖民地的主要問題是所處地理位置偏遠,發展程度非常低。雖然英國很想把這些如同沉重負擔的殖民地轉嫁到澳大利亞與紐西蘭身上,但這兩國並沒有太大興趣,紐西蘭認為自己太窮而無力承擔這樣的任務,澳大利亞則認為這些地區對擴大澳大利亞的影響沒有任何意義。[58]在英國試圖推卸責任而沒有結果的情況下,英國就只能採取放任自流的政策,吉爾伯特與埃利斯群島獨立就是例證。該群島上只有5.5萬人,面積約283平方英里,分布在兩千多英里的海面上,除了磷酸鹽外,這裡幾乎沒有任何自然資源,而且磷酸鹽到1977年就可能開採完畢。英國估計該群島只能嚴重依賴英國。殖民地的人口結構最終推動了政治變化。在吉爾伯特與埃利斯群島的5.5萬人中,有8000人是埃利斯人,他們擔心遭受吉爾伯特人的歧視,擔心在政治上被其控制,因而提出從大殖民地分離出來的要求。英國認為埃利斯人的要求不切實際,因為他們在經濟上依賴吉爾伯特,在就業與教育領域也是如此,因而不具有自立的能力。此外,他們的分離要求也與聯合國大會決議不符。[59]但要限制他們的要求也很麻煩,英國決定聽之任之。1975年,埃利斯從吉爾伯特分離出來,改名為吐瓦魯,1978年實現獨立。在吐瓦魯獨立後,吉爾伯特也在第二年實現獨立,改名為吉里巴斯。
新赫布里底群島的獨立由於法國因素變得更加複雜。英法政府在該島的發展方向上意見不合,英國強調經濟發展,法國強調社會與文化發展。英國政府試圖推動殖民地的獨立進程,但法國政府卻不願意這樣做。英國在該島的積極態度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在這裡的利益很少,而該島的複雜局面讓英國非常尷尬。[60]所謂複雜局面,是指殖民地的土地問題,也正是這一問題最終改變了法國的態度。新赫布里底群島的土地問題錯綜複雜,各族移民與土著人就土地歸屬權問題存在嚴重分歧。以桑圖地區的史蒂文(Jimmy Steven)為代表的土著人上層認為新赫布里底群島的土地屬於酋長,而新成立的國民黨(National Party)則要求對土地實行國有化。各移民團體根據自己的利益分別站在不同的陣營,這就使新赫布里底群島有發生內戰的危險。到1978年,殖民地的危急局勢使法國人改變了態度,一位法國官員在訪問新赫布里底群島時勸說法國移民支持該地的獨立要求。繼而,英法在獨立問題上的態度一致了。在英法的支持下,國民黨在1979年的大選中獲得議會多數席位,組成新政府。史蒂文則很快提出實行聯邦制的要求,否則桑圖就要獨立出去。英法最後不得不派出軍隊來維持新赫布里底的統一與秩序。在巴布亞紐幾內亞與澳大利亞等國的支持下,英法鎮壓了史蒂文領導的分離運動。1980年,新赫布里底群島在獨立之後改名為萬那杜。
在太平洋島嶼殖民地漸次獨立時,英國在印度洋的殖民地也在逐步走向獨立,這些殖民地包括塞席爾群島、馬爾地夫、模里西斯等。 在1955年英國殖民部的劃分中,印度洋的這些島嶼也被歸入太小而不能獨立的地區。[61]但在以後的發展過程中,印度洋島國的政治命運日益受到英國戰略防務評估的影響。1957年,英國決定在印度洋建立一個可以免受印度或錫蘭干涉的空軍補給站,地點定在馬爾地夫的甘島。為了獲得當地人的支持,大英國協事務大臣霍姆勳爵認為最明智的政策是通過財政援助並與馬爾地夫協商來獲取當地人的好感,國防部也敦促英國政府與馬爾地夫進行談判。[62]1960年,英國與馬爾地夫簽訂了新的協議,規定英國可以自由而不受限制地使用甘島。但此時變革之風也吹到了馬爾地夫,英國給予馬爾地夫更大的自由,馬爾地夫可以與其他國家簽訂涉及「經濟、商業、文化與教育特性」的協議,但馬爾地夫與他國的政治協議仍然由英國控制。馬爾地夫對1960年的協議並不滿意,認為英國雖然可以使用甘島,但不能使用這一基地來對付亞洲的一些國家或是伊斯蘭國家。一直到1965年,英國與馬爾地夫才達成新的協議,英國可以將基地用於大英國協的防務,英國同時授予馬爾地夫在內政與外交方面的完全權力。根據新的協議,馬爾地夫成為獨立國家,但前來參加馬爾地夫獨立儀式的人卻很少,因為,「雖然馬爾地夫擁有了更廣泛的權力,然而這些權力主要是理論而不是實踐意義上的,普通馬爾地夫人的生活沒有受到任何影響。」[63]
在馬爾地夫獨立後,英國在印度洋的主要殖民地還剩下塞席爾群島與模里西斯。1963年,英國對殖民地的未來地位做了一次梳理,其中塞席爾群島因為對英國防務具有重要價值而被認為必須保留,模里西斯則被認為可以獨立,預計其獨立時間在1966年。[64]實際上,模里西斯仍然受到英國防務戰略問題的困擾。在60年代的越南戰爭中,美國發現它在地中海與菲律賓之間的廣大區域中的軍事控制能力不足,1963年,美國宣布派航空母艦定期進入印度洋。英國表示支持,希望美國能分擔英國的責任。1964年2月,英美政府決定在模里西斯管轄範圍內的迪戈加西亞島建立美軍的通訊站與供應設施,但美國同時強調,為軍事目的而選擇的這一地區不能受到模里西斯政府的干涉,特別是使用期限,實際上是要求迪戈加西亞成為一個獨立地區。正是在此背景下,英國於1965年建立了最後一個皇家殖民地,即英屬印度洋皇家殖民地(British Indi an Ocean Territory),主要包括模里西斯管轄的查戈斯群島(迪戈加西亞屬於該群島)與塞席爾管轄的阿爾達布拉群島、法夸爾群島、德羅什島。英美達成協議:美國為這一基地出資並允許英國使用,英國則占取這一地區並賠償模里西斯與塞席爾的損失。由於美國堅持基地必須完全雇用美國人,所以英國還要勸說當地政府同意割讓這些地區,並為遷出的人口作出賠償。[65]英國因此遭到國際社會的激烈抨擊,模里西斯與塞席爾就是在此過程中走向獨立的。
模里西斯是印度人、穆斯林、克里奧爾人(即混血種人)多族群雜居的地區。在割讓迪戈加西亞的談判中,模里西斯同意割讓,但要求英國負責為模里西斯培訓獨立後的警察與安全部隊。實際上,模里西斯的穆斯林與克里奧人在沒有獨立的時候就已經發生多次族群衝突,英國不得不向模里西斯派出軍隊鎮壓騷亂。一直到模里西斯在1968年3月獨立時,英國軍隊還沒有離開模里西斯。[66]
至1965年,塞席爾的人口不超過4.5萬人,面積45平方英里。[67]在塞席爾群島的獨立問題上,許多塞席爾人不願意獨立,認為塞席爾的獨立沒有經濟基礎,也可以說,英國的經濟援助是必不可少的。在基地建設問題上,美國人與塞席爾人有分歧,美國要求塞席爾把阿爾達布拉群島、法夸爾群島、德羅什島割讓給英國,塞席爾人則主張租借基地,期限只有99年,而且還要求美國購買塞席爾更多的食糖。[68]為了便利基地問題的解決,英國決定推動塞席爾的獨立。一方面,英國可以向塞席爾釋放善意(包括獨立條約中的英國援助條款),從而讓塞席爾人更加支持基地建設。另一方面,基地建設條款將由獨立後的塞席爾政府簽署,這意味著設立基地不是英國殖民政府的決定,而是塞席爾人自己的決定,從而儘量避免基地的後續問題。1967年,英國基於自己的考慮在塞席爾引入單一理事會制度,理事會既負有行政職能,也具備立法職能,集權性更強。但到1970年大選時,英國設計的單一理事會制度失效了,立法院的權力上升,從立法院的多數黨中產生了行政機構。弔詭的是,大選中勝出的塞席爾民主黨(Democratic Party,Seychelles)希望塞席爾能成為英國的一部分,要求懸掛英國「米字旗」。[69]但是,英國基於前述考慮,還是推動了塞席爾的獨立。當然,英國關於基地建設的想法也在這種氛圍中較為順利地實現了。1976年,塞席爾成為一個獨立的共和國,並決定援引印度的先例留在大英國協。
英國在其他地區的小島殖民地也都做出決定,要麼獨立,要麼安排其他選擇,例如,科克斯島與聖誕島併入澳大利亞,還有一些小島則要求繼續維持英國殖民地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