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專制與自治

2024-10-09 08:52:13 作者: 錢乘旦

  明托總督時期的改革以及哈丁時期的安撫政策,使印度在一戰之前獲得了短暫的平穩與安定,專制統治的框架在承認變革的前提下得到鞏固。不過,這種穩定與平靜隨著戰爭的爆發而被打破。自此,在英國所堅持的對印專制統治與印度民族主義所要求的自治之間發生了激烈的衝突,導致印度在離心的道路上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一戰爆發之時,印度各派別的領導人特別是民族主義者,都宣稱「完全支持」捍衛帝國。[50]數以百萬計的印度軍隊在歐洲及中東戰場上浴血奮戰,對英國的勝利做出了顯著的貢獻。因此,印度的鞏固也曾被英國政府認為是帝國鞏固的成功一例。之所以會出現上述狀況,一方面是印度政府安撫措施的結果,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印度各派別的領導人(包括國大黨的激進派)皆認為,與英國合作比對抗要獲得更多。因為英國及其盟國宣稱,他們將為維護所有民族決定自身命運的權利而戰。印度人認為,如果他們保持對英國的支持,必將得到回報,獲得這樣的權力。[51]但是,隨著戰爭的進行,證明印度民族主義者的期望是十分天真的,而英國關於印度帝國已獲得鞏固的看法也是似是而非的。

  戰爭使得暫時平息的民族主義運動再次獲得了動力,而且其規模和深度皆超過以往。

  導致民族主義再度興起的原因有以下幾個:首先是大戰初期即導致的大量印度士兵傷亡令印度人深感震驚。1914年9月,德國巡洋艦「艾姆登號」(Emden)在孟加拉灣擊沉一艘英國貨輪,此後的兩個月中又使當地的英國航運陷於癱瘓。這使得印度人對英帝國能否取勝產生動搖。其次,由於德國與印度中斷了貿易往來,印度經濟蒙受巨大損失。德國在戰前是印度的第二大出口市場,1913——1914年,德國購買了價值1.75億鎊的印度商品,幾乎相當於英國購買品的一半,再加上奧匈帝國的購買量,總價值達到2.4億鎊。與德國及奧匈帝國的貿易中斷使印度的對外出口陷入最低潮。[52]其三,為了保證作為帝國後方的印度的安全,印度政府通過了「印度領土防禦法令」(the Defe nce of India Realms Act),規定了對煽動反政府者的審判及懲罰。根據這一法令,幾百名民族主義者未經審判便遭驅逐或監禁。這一法令大大激怒了印度人。[53]最後,一直對英國人十分忠誠的穆斯林開始反對英印政府,這就為印度民族主義運動的統一與壯大提供了條件。英國與站在德奧一方、傳統的伊斯蘭國家土耳其交戰,使得忠於信仰的印度穆斯林難以接受,因此發動了反對英國、維護宗教信仰的「基拉法」運動(the Khilaf at Movement),並提出在印度建立自治政府的要求。[54]穆斯林態度的改變使他們首次與印度教徒接近起來。

  印度民族主義運動再度高漲,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分裂的印度各派別形成統一陣線。戰前印度民族主義運動中存在著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國大黨中的溫和派與激進派之間的分歧。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由於戰爭而在對英國態度上達成共識,所以從1915年起開始接觸。1916年,雙方達成「勒克瑙條約」(the Luckno w Pact),約定穆斯林支持國大黨關於尋求在印度立即實現自治的目標;印度教徒支持穆斯林在各級議會中保持相應的比例。[55]這一協定標誌著印度教徒和穆斯林民族主義聯盟的形成。該聯盟持續多年,在印度爭取自治的鬥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國大黨中極端派與溫和派重新統一。促使統一完成的是前英國著名激進主義者、後定居印度並加入國大黨的安妮.貝桑特(Annie Besant)。貝桑特認為:「印度的兒子為了喚起自由而流血,女兒們為此留下了珍貴的眼淚,所以不能再喋喋不休地爭吵了。」[56]由於她個人的影響力以及國大黨兩派皆認識到越是聯合越是有可能獲得政治上的成功,所以兩派在1916年的年會上重歸於好。其次,國大黨發起了「自治運動」(Home Rule Movement),以爭取印度的自治。1916年4月,提拉克在普那地區率先組織了「自治同盟」;當年9月,貝桑特在馬德拉斯又組織了另一個同盟。兩位領導人互相合作,協同行動。自治同盟與以往國大黨的行動的不同之處在於:它認為印度與帝國內其他民族平等的權利不是對它參戰的回報,而是它與生俱來的權利;並應該通過群眾的壓力使英國政府確信這一事業的正義性,從而滿足印度人的要求。[57]為了達到說服英國政府的目的,自治同盟的成員到處奔走,用地方語和英語作演講宣傳,以發動足夠多的支持者。這使得運動發展到一些國大黨尚未觸及的地區,也贏得了中產階級之外的集團的支持。[58]自治同盟的人數不斷增長。提拉克的自治同盟人數從1916年的1000人上升到1917年的1.4萬人,又上升到1918年的3.8萬人,貝桑特的組織也發展迅速。[59]自治同盟的作用在於它為20年代印度民族主義運動向大眾運動發展動員了相當一部分力量,為民族運動的進一步發展鋪平了道路。

  印度的民族主義情緒於1917年達到一個新的高峰,此時印度總督已換了蔡姆斯福德勳爵(Frederic Thesiger,1st Viscount Chelmsford),印度事務大臣也由蒙塔古(Edwin Samuel Montagu)擔任。這時英國及其盟國在歐洲戰場上正陷入最低谷,蒙塔古為了平息印度的危機局面,以爭取印度的忠誠,穩定後方,決定滿足印度民族主義的要求。勞合.喬治領導下的英國政府也認為,考慮到印度在戰爭中的貢獻,應授予其自治政府,不過它仍應保持為英帝國的一個組成部分。[60]1917年8 月20日,蒙塔古拋出一份歷史性的宣言,稱:

  英王陛下政府的政策是,在印度政府各部門中加強與印度人的合作;同時,對於作為英帝國不可分割之一部分的印度,必須考慮其責任政府之逐漸實現,以及將逐步向自治機構發展。對此,印度政府也表示完全同意。[61]

  該宣言中使用的「責任政府」一詞具有深遠意義,莫利-明托改革中的立法委員會僅僅是一個諮詢機構,而責任政府則意味著行政機構對立法機構負責,因此立法機構就變成了英國模式的議會。這一宣言所包含的內容是前所未有的,它給印度以新的希望。印度民族主義者沙爾馬(S.R.Sharma)認為:「該宣言在印度憲政史上寫完了一章並開始書寫新的一章。現在,仁慈專制已經終結,印度的自治權利得到確認,專制制度將讓位於立憲政府。」[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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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否認,印度人要求的是立即的自治政府,而英國人則認為自治政府將逐漸授予印度。同時,以寇松為代表的相當一批人堅持認為,印度獲得像澳大利亞、加拿大那樣的自治政府是「最荒唐的夢想」,應該待到遙遠的將來、印度的政治統一獲得新發展之時,才可以實行自治政府。[63]這預示著印度通向自治政府的路上還將有相當大的阻力,也反映了該宣言是英國出於戰爭需要而實行的權宜之計。

  然而,印度畢竟借戰爭之機,在「蒙塔古宣言」的道路上走得更遠。在對戰爭作決策的帝國戰時內閣中,印度也和自治領一樣獲得了一席之地。1918年7月,印度政府就長期未決的印度移民問題進行平等協商,結果印度人被允許可以自由地到自治領做短期訪問。[64]不久,蒙塔古、蔡姆斯福德根據他們對印度的考察,提交了一份關於未來「印度政府法令」的報告,通稱「蒙塔古-蔡姆斯福德報告」。該報告把原來在地方政府實行的責任制政府推廣到省一級,並在省一級政府採取「二元制」方案[65],即把教育、公共衛生及國內稅收等部門的權力移交給各部的印度部長,而法律、治安、土地稅和賑災等部門仍由總督委員會負責;同時設立兩院制的立法委員會,總共140名成員中有105名由選舉產生,其中上院的60名成員中有34名由選舉產生。這一報告大大擴充了印度人的參政權。而且,該報告還指出,「英屬印度最終將獲得與我們的自治領同等的地位」[66],這是英國官方首次正式提到將「自治領地位」作為印度的發展目標。戰後,印度也和各自治領一樣參加了巴黎和會,並成為「凡爾賽和約」的簽字國。凡此種種,說明印度在帝國內的地位得到了相當大的提高。

  戰爭帶給印度的,是民族主義的大發展,也使英國首次承認專制統治的基本原則可以變通。實際上,這表明專制統治的體系已經開始動搖,因而戰爭成了英國對印度專制統治的一個轉折點。

  具有歷史意義的「蒙塔古宣言」並不意味著英國人打算就此終結對印度的專制統治,根據其精神制定的「二元制」方案本身也並沒有使印度獲得完全的自治;而且,專制統治思想在英國根深蒂固,使得戰後和平環境下推進印度的憲政改革步履維艱。

  幾十年專制統治的結果,使許多英國人雖然也贊成由於印度在戰時的貢獻,應該給予回報,但是又不願意放棄英國對印度的統治。這一點可以從許多資深的英印官員身上看出來。馬爾科姆.黑利(Malcolm Hailey),多年來一直在印度任職,曾任總督委員會成員及旁遮普和聯合省省督。他完全同意,把印度知識分子當作一個僅能代表他們自己、僅能表達自身觀點的階層已不可能,因為戰時的政治騷亂已把更多的階層卷了進去。但是他始終對印度國大黨抱有敵意,主張利用穆斯林來對付印度教徒,並且不願意終止英國對印度的統治。對於黑利思想的矛盾性,其傳記作者塞爾(John Cell)指出,這不是黑利一個人所有的,而是「他所效力的帝國的矛盾本質」。[67]另一個資深的退休印度官員史密斯(Vincent Smith)也指出,舊有的傷口在流膿,不會因為目前膚淺的統一而消失。只要這塊土地不得不處在英國的保護下,「純粹是外國發明」的責任政府就不會在這裡生根。[68]由此可見,英國人對「蒙塔古-蔡姆斯福德報告」中的憲政改革內容並沒有抱太大熱情。

  除了這種根深蒂固的專制思想外,英國人之所以不願意讓印度在憲政改革的道路上走得更遠,還有其他一些理由。首先因為印度仍然是英國投資的最有價值的市場之一。1914年,印度吸納了大約80億英鎊的英國投資。戰後,咖啡、靛藍工業仍有很大利潤可賺,而黃麻工業幾乎占了英國對印投資收入的90%。[69]其次,印度還提供了相當數量的軍隊用於帝國防禦。在20年代,印度有一支由5.7萬英國人和14萬印度人組成的軍隊[70],這是一支很龐大的防禦力量。其三,印度還為許多英國人提供了就業機會,而且占有這塊東方領土本身就代表著難以表述的威望與能力。凡此種種,均使戰後的英國人仍不願意放棄印度。

  因而,戰爭或蒙塔古-蔡姆斯福德改革中的憲政創新均未能改變英國人心中的印度問題的實質——牢牢地控制印度,使之成為英國霸權的基礎。相對而言,憲政改革反而處在較不重要的位置之上。在這樣的背景下,英印政府在印度民族主義者翹首以待的1919年連續做了三件觸怒印度公眾感情的事,也就不難理解了。

  第一件事是1919年3月的「羅拉特法案」(the Rowlatt Act)。戰爭期間,根據「印度領土防禦法令」,印度政府享有一定的緊急權力,但是這種權力僅能延續到停戰後的六個月。戰後,英印政府藉口蘇俄密謀策動印度內部的叛亂而想儘量延長這一法令。為此,蔡姆斯福德任命了由英國法官羅拉特爵士為首的司法委員會負責調查這一問題。該委員會提出了更為嚴厲的鎮壓措施,提交給立法委員會。這一提案雖遭到民選的印度代表的反對,但仍被通過,稱「羅拉特法案」。[71]法案授權政府可以組織特別法庭審判嫌疑犯,而且不給當事人任何辯解的機會。該法案針對印度民族主義者的意圖是十分明顯的,其維護英國最高統治的意圖也昭然若揭。連不久之後負責調查這一法案所引起騷亂的英國亨特委員會(the Hunter Committee)也承認:「在對印度採取授予自治政府大量措施的前夕,在它對贏得歐洲戰爭勝利上作了如此之大的貢獻之後,通過這樣一個法案是沒有必要的。」其目的,不過是想給政府的權威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而已。[72]該法案遭到了整個印度的反對,印度政治家斥之為「無法無天的法律」[73],各界抗議之聲四起。

  第二件事是同年4月的「阿姆利則慘案」。阿姆利則(Amritsar)城所在的旁遮普省是反對「羅拉特法案」的中心地區,憤怒的印度人多次襲擊英國人。阿姆利則城的一名女傳教士被殺,這成了慘案的導火索。13日,來自城市各部分的約2萬名群眾聚集在市中心的賈利安瓦拉廣場上抗議示威,英國將軍戴爾(Reginald Dye r)率軍趕到,下令向手無寸鐵的人群開火,10分鐘之後射擊結束,但已造成379人死亡、1200人受傷。[74]之後,戴爾將軍又在英國女傳教士被殺之處實行爬行令,規定所有路過的印度人必須爬行而過。阿姆利則慘案使印度舉國憤怒,也使英國朝野震驚。這一事件發生之前,英國政府一般不願意採取軍事行動鎮壓印度民族主義運動,而且使用武力也與戰後的和平環境以及英國對印度承擔的道義責任不符,故而英國立即派出亨特委員會負責處理這一事件。為了平息印度人的憤怒,戴爾被免職,但他回國後卻被上院歡呼為英雄,而且支持他的英國人為他募集了2.6萬鎊的資助款。[75]此外,相當一批英國人的態度以及戴爾本人的辯辭也耐人尋味。一個英國軍官認為:「武力是一個亞洲人唯一尊敬的東西。」[76]旁遮普省督奧德懷爾(Michael O'Dwyer)為戴爾開脫說:「他實際上是在一個充滿叛亂的城市中被隔絕了,而且猶豫將是致命的。」[77]戴爾本人則用學校校長的口吻談道,印度人太「調皮」了,需要懲罰一下,「他們會認識到,他們不能再惡作劇了」[78]。在大多數英國官員心目中,印度這個學生還遠遠不能自我管理,英國的指導是不可缺少的。戴爾將軍自始至終把自己視為站在秩序與混亂之間的中流砥柱。阿姆利則慘案清楚地顯示,英國人仍然堅守其對印專制統治的陣地。

  第三件事是「印度政府法案」。在「阿姆利則慘案」引起的抗議遠未平息之時,英國又於當年年底推出「印度政府法案」,把蒙塔古報告付諸實施。該法案仍堅持認為「印度還不夠成熟」,因此英印政府仍要對省級機構的事務加以干涉[79],其所給予的自治權十分有限。該法案被印度國大黨描述為「不充足的、不令人滿意的,而且是令人失望的」[80]。儘管有許多反對意見,1920年還是根據這一法案進行了大選。英王喬治五世的叔叔康魯特公爵(the Duke of Connaught)主持了改革後首屆立法委員會的開幕,喬治五世致電給他,稱:「今天,你在我的帝國內開始了『斯瓦拉吉',給予他們與其他自治領所享有的一樣的自由,並使這種自由獲得最廣範圍和最大機遇的發展。」[81]很顯然,英國認為這樣的改革在當時已經足夠了。

  上述事件表明,專制統治雖然在理論上趨於終結,但在實際中卻影響久遠,不會輕易消失。英國的這種政策成了戰後印度民族主義運動又一次高漲的主要原因。

  導致印度民族主義高漲的原因還有以下幾個:戰後印度屢遭季風及流感的肆虐、十幾萬復員士兵難以安置、英國一手籌劃瓜分土耳其的不平等條約及支持希臘與土耳其作戰而觸怒了印度穆斯林。更為重要的是,印度民族主義運動出現了一個新的領導人莫漢達斯.卡拉姆昌德.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

  甘地出生於印度的一個商人家庭,早年曾留學英國攻讀法律。1894年,他遠赴南非擔任律師。在南非,他深刻體會到了帝國內的種族歧視,因而投身於印度移民反對納塔爾政府限制政策的鬥爭。在這一過程中,他不但贏得了極高的聲譽,還發展、完善了獨特的鬥爭方式——非暴力不抵抗,又稱為「薩蒂亞格拉哈」(Satyag raha,印度語「堅持真理」)。後來,甘地曾明確對此作了解釋:「薩蒂亞格拉哈是純粹的靈魂力量。真理是靈魂的實質。……靈魂充滿了知識,它燃燒起愛的火焰。如果什麼人因為無知而給我們帶來痛苦,則我們可以通過愛來贏得他。」[82]1915年,甘地回到印度。1917年,他在農村地區組織了反對過高靛藍稅的鬥爭,因而在印度贏得了普遍的聲譽,被尊為「聖雄」。1917年反「羅拉特法案」的鬥爭中,甘地投身其中,領導了多個地方的抗議鬥爭,聲望卓著。1920年,國大黨元老提拉克去世,這使得甘地成為印度民族運動的新領導人。

  甘地原先十分信奉英國人的公平與正義,他曾在英布戰爭中承擔英軍的後勤工作,一戰中又從事招募工作。但是阿姆利則慘案之後,甘地對英國深感幻滅,他把英印政府稱為「魔鬼般」的政府。甘地的經歷深刻地反映了因為英國堅守專制統治的陣地而促使印度民族主義又向前推進一大步的事實。

  1920年,甘地領導的國大黨在那格浦爾年會上通過了實行「不合作運動」的決議。這一決議標誌著印度民族主義者拋棄了傳統的與英印政府合作的做法,走上了與政府對抗的道路。不合作運動包括如下策略:抵制政府建立的法庭、學校和外國貨物;放棄政府的頭銜和榮譽職位;建立民族學校;軍隊和警察離開崗位;拒絕納稅及遵守政府法令,等等。[83]

  運動聲勢十分浩大。莫提拉爾.尼赫魯(Motilal Nehru)[84]、達斯(Chittaranjan Das)、帕特爾(Sardar Vallabh bhai Patel)等民族主義領導人率先辭去公職。為了抵制外貨,甘地還推行手紡車運動,提倡印度人穿著自製的土布衣裳,他本人則從此以一片纏腰布圍在腰間,這成為典型的甘地的形象出現。1921年的威爾斯親王來訪,也遭到了印度的無聲示威。為了對抗政府的鎮壓行動及遵循甘地的非暴力主旨,許多人自願走進監獄,表明尋求印度自治的決心。賈瓦哈拉爾.尼赫魯曾記述當時印度的狀況說:「我們中許多為國大黨計劃工作的人,在整個1921年皆處於一種亢奮狀態之中。我們都充滿了激動、樂觀和熱情,我們感到了一個人在為一種事業而奮鬥時的快樂。」[85]

  需要指出的是,甘地領導的民族主義運動與以往不同之處在於,甘地主張印度各階層的平等,他本人則致力於奔走全國各地的鄉村、城鎮,發動所有能發動的人參加到「不合作運動」中去。因此,這次行動的涉及面之廣是前所未有的。印度民族主義再也不只代表中產階級知識分子的利益,工人、農民等也捲入其中,民族主義運動終於發展成為「大眾民族主義」(the mass nationalism)。1921年底,甘地曾向總督遞交最後通牒,宣稱如果政府不終止鎮壓行動,他將發動「大眾不服從運動」。[86]這一前所未有的行動表明,印度的民族主義陣線已得到了足夠的擴大,自戰時的「自治聯盟」以來,政治動員工作已告完成,印度民族主義在規模上趨於成熟。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因為英國專制統治賴以建立的基礎便是印度的分裂,印度的統一則充分表明專制統治必將走向終結。

  不過,1922年形勢發生了逆轉。當年2月,曹里曹拉(Chauri Chaura)地區發生了憤怒的群眾燒死警察事件,忠於非暴力原則的甘地痛心疾首,宣布終止「不合作運動」。不久,政府以煽動罪逮捕甘地。此時,土耳其已經獲得獨立,印度穆斯林不再需要印度教徒的支持,兩者的衝突又重新浮現。在這種情況下,印度戰後初期的民族主義運動宣告失敗。

  在戰後洶湧的民族主義浪潮中,一方面,英國人堅守專制統治陣地的立場並沒有動搖。1921年,在蔡姆斯福德去職後,關於新任總督的人選問題,英王喬治五世特別指出:「最重要的是,他應是一個……決不會讓英國的統治失望的人。」[87]新任總督里丁勳爵(Rufus Isaacs,1st Marquess of Reading)堅決鎮壓印度的民族主義運動,他堅持認為:「印度的主要問題是居民中大部分人的貧困和悲慘遭遇。英國的統治還要持續很長時間,才能使印度獲得和平與安寧。」他還認為,印度動亂的原因在於群眾無知且沒有文化,易受感情煽動。[88]

  另一方面,戰後的憲政改革已使印度走上了一條不歸路,任何的後退都可能導致遍及全國的動盪,回到專制統治的舊路上已是完全不可能。印度的國際地位持續提高,1921年的帝國會議上,在關於印度向自治領移民的問題上,會議明確承認,「印度作為英帝國的一個平等成員的地位,和英屬印度人不能合法地定居在帝國內其他部分的現狀,是極不協調的」[89]。這一決議雖未最終解決問題,但卻有助於提高印度地位。新任印度總督里丁雖堅持專制統治,卻也必須把憲政改革視為己任,他的兒子說:「他的主要任務是引導廣大的各民族居民沿著1919年印度政府法令所標誌的道路邁出第一步。」[90]所以,儘管專制統治留下了重要遺產,向自治政府邁進的方向卻是不可動搖的。

  從印度民族主義的角度來看,儘管除了廢除「羅拉特法案」之外的所有目標均告失敗,但是這一時期卻形成了現代印度發展上的一個心理分水嶺。「殖民地」的精神狀態被掃除了,民族主義者感到印度是成熟的民族國家了。[91]因此,這一時期也標誌著印度民族主義在心理上趨於成熟。

  專制與自治的較量雖暫告段落,但還遠遠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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