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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制統治的危機

2024-10-09 08:52:09 作者: 錢乘旦

  如果說白人自治領在一戰之前的民族主義是「自治框架內的民族主義」的話,那麼印度的民族主義也是英國專制統治的產物,可以稱之為「專制框架中的民族主義」。一戰之前,英國對印度的專治統治分為三個時期:1857—1880年是專制統治逐漸形成的時期;1880—1905年是專制統治的極盛期,也是這一體制獲得自我運行動力的時期;1905—1914年是專制統治的危機與調整期。[2]相應地,現代印度民族主義在這三個時期也各有特點。

  第一個時期是現代印度民族和民族主義初步形成的時期。在這一時期內,英印政府專制統治的兩條理論也開始確立,即一方面堅決維護英國的統治權,另一方面也兼顧發展印度的福利。這兩方面的措施都成為現代印度民族形成的根源。

  就英國給印度帶來的好處而言,最重要的便是造就了印度的統一。首先是政治上的統一,英國的統治使次大陸的地理單位構成了一個統一的政治實體,並被一整套統一的行政管理體系所治理,所有印度人均效忠於一個君主——英王。這使得「印度」不再僅僅是一個地理表達。其次,英國在印度次大陸上逐漸建立起鐵路系統及郵政等,雖然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英國在印度的經濟發展和商業利益,但在客觀上卻使不同的印度人得以緊密聯繫起來,也使得印度人的視野超越了狹隘的本地區。其三,英國人還在次大陸上推行西方化教育,原本語言多種多樣的印度人有了共同的語言——英語,這不僅讓印度人可以彼此理解,而且也讓他們能夠了解19世紀後半葉歐洲國家的體制和自由思想,從而加深對印度自身的認識。[3]其四,西方學者對印度古代文明的探索和揭示,使得印度人了解了自身光榮的過去,不再覺得自己是低人一等的種族,從而希望表現出其民族特性。最後,雖然印度歷史上屢遭外族人的入侵與統治,但只有英國人是來自千里之外的異族統治者,隨著英國統治深入到印度社會的許多方面,印度人更加意識到自身與英國統治者在文化、社會經濟和政治上的差異。[4]凡此種種,促使現代印度民族於19世紀後期逐漸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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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為重要的是,從19世紀中期起,出現了第一批具有印度民族意識的階層,他們主要是一批受過英國教育的中產階級知識分子,代表人物有班希姆.昌德拉.查特吉(Bankim Chandra Chattejee)、凱沙布.昌德拉.辛(Keshab Chandra Sen)以及拉賓德拉.納特.泰戈爾(Rabindra Nath Tagore)。不僅這一階層本身就是西方教育的產物,而且他們也深受西方思想的影響,並用西方思想來衡量英印政府的統治。英國著名思想家洛克、斯賓塞、麥考萊、密爾和伯克等人對民主、自治政府的論述都對印度民族主義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以致後來的工黨領導人拉姆齊.麥克唐納指出:「赫伯特.斯賓塞的個人主義和麥考萊勳爵的自由主義,是印度人從我們手中得到的並用來反對我們的唯一武器。」[5]這批人出版了《加爾各答公報》《印度鏡報》及《孟加拉人》等民族主義報刊,評價英國行政機構舉措的得失,致力於將印度人統一起來。[6]1876年,他們在加爾各答建立起民族主義組織「印度協會」,其明確目標是激發「人民的民族主義意識」。這一組織後來又擴展到印度北部各地,影響很大。[7]因此,中產階級知識分子成了現代印度民族意識的載體。

  在這一階段的末期,英國統治中維護專制的一方面開始明顯顯示出來。李頓勳爵(Robert BulwerLytton,1st Earl of Lytton)任印度總督期間,印度民族主義與英國的專制統治發生了一次大的碰撞,促使初生的印度民族主義者走上了政治舞台。

  1878年,李頓政府發動了代價昂貴的第一次阿富汗戰爭,招致印度語報刊的批評,故而李頓頒布了「地方語報刊法令」,對印度報刊實行嚴格限制,此舉加劇了印度人對戰爭的抗議。[8]除此之外,李頓為了英國棉紡織品工業的利益而廢除了印度的棉花進口稅,並通過《武器法令》,規定印度人沒有許可證不得攜帶武器。[9]這些歧視性政策激怒了印度公眾。1879年,李頓發動的第二次阿富汗戰爭耗資巨大,導致他次年春天下台。接替他的里彭勳爵(George Robinson,1st Marquess of Ripon)為了平息印度人的憤怒,廢除了「地方語報刊法令」,並中止向阿富汗的推進政策。里彭認為,充分利用「快速增長的……具有公共意識的知識階層不僅不是壞事,相反,不加以利用才是對人力的浪費」[10]。這實際上已表明,從這一時期開始,英印政府就面臨著一個如何將專制制度與印度民族主義相調和的問題。

  里彭就其個人而言,是印度歷史上最受歡迎的英國總督之一,但也正是從這時起,英印政府對印度的控制逐漸鞏固,專制體系日益完善,並在寇松卸任時的1905年達到頂峰,從而形成英國對印度專制統治的鼎盛時期。這一階段,專制統治體系的兩種措施均推動了印度的民族主義。

  (一)由於專制統治體系中有兼顧印度福利的一面,因而英印政府一手締造了代表印度人利益的印度國大黨,這個旨在緩解印度知識分子不滿情緒的組織,後來反而成為反對專制統治的主要政黨。

  1883年,里彭總督打算將印度知識分子吸收進政府機構以平息他們的不滿,因此頒布了「伊爾伯特法案」(Ilbert Bill),規定印度法官可以審判歐洲人。該法案引起了印度白人團體的強烈抗議,英國人認為「黑乎乎的當地人」絕對不是英國人的「同輩或相等者」[11],不能凌駕於英國人之上。最後,里彭在英國居民的壓力下撤除了這一法案。此舉加劇了英國團體固有的種族優越感。而且,自此之後,大量受過教育的印度人再也難以提升到較高的職位上去。所以,這一措施中包含的對印度法官的侮辱和對平等原則的踐踏,大大激怒了印度知識階層,在很多城市都爆發了大規模的抗議活動。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一個退休的前英國駐印軍官阿蘭.奧克塔維安.休謨(Al lan Octavian Hume)在英印政府的支持下締造了印度國民大會黨。休謨創建這樣一個組織的目的有三:其一,建立印度人與英國人的良好關係。休謨的傳記作者韋德伯恩(William Wedderburn)指出,里彭政府以來的鎮壓措施,導致印度社會孕育著一場革命風暴,因此休謨等人決定採取緩衝措施。[12]其二,創建類似於英國在野黨的印度反對黨,以便「在事關統治者及被統治者利益的問題上,印度政治家能夠每年聚會一次,並指出政府在哪些方面的管理上存在著缺陷」[13],進而通過調整可能會對印度造成不公正或傷害的狀況「使英國和印度之間的聯合得以鞏固」。[14]其三,創立一個聯合的、有組織的印度人團體,使「組成印度人口的所有不同的、迄今為止仍然不和的部分溶合成一個民族整體」,並使印度民族在精神、道德、社會和政治上「逐漸復生」。[15]1885年11月,國大黨在孟買正式成立,其主要成員是受過西方教育的印度中產階級知識分子。

  國大黨創立之初的目標突出地反映了英國對印專制統治的理論,因此受到政府的支持。總督達弗林勳爵(Frederick HamiltonTempleBlackwood,1st Marquess of Dufferin and Ava)及馬德拉斯(Madras)省督先後邀請國大黨代表參加茶會,以示友好。對於英印當局親手締造一個印度民族主義代表團體的矛盾現象,國大黨的戈卡爾後來解釋道:「如果國大黨的締造者不是一個偉大的英國人、一個著名的前軍官的話,當局會立即找出這樣或那樣藉口鎮壓這一運動。」[16]因此可見,英印當局試圖締造一個讓印度人發泄怨氣的團體,一年一度集會後再回到恭順的生活中去,成為專制統治的一根支柱。英印當局儘管也把整合印度民族作為國大黨的目標之一,卻認為這將是遙遠的將來之事。

  國大黨在其成立的最初20年間,由於其產生和組成,決定了它是一個溫和派占主導地位的組織。民族主義的領袖們只想得到政府在某些事務上的讓步,並認為「英吉利民族是地球上能帶給我們正義和公正的民族」。[17]儘管如此,國大黨的成立仍是近代印度民族發展的一個分水嶺。國大黨的出現標誌著近代印度民族主義進入了一個有組織、有發言人的新階段。國大黨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採取英國式的憲政手段,討論政治問題並向政府遞交請願,以期達到目標;同時還組織各種協會,出版刊物來宣傳他們的政治主張。他們提出了發展當地工業、開展教育與社會改革、改革警察制度、保護海外印度人的利益及保護印度人的自由權利等民族主義主張。[18]

  後來的國大黨成員辛格(G.N.Singh)評價說:「早期國大黨在那個時期做了大量準備工作,旨在促進民族覺醒、推行政治教育和統一印度人,並在他們中創造一個共同的民族特性。」[19]所有這一切,使國大黨在印度人中的影響力逐漸上升,與會代表人數從最初的72人上升到1905年的758人。[20]至20世紀初,除了穆斯林團體認為國大黨代表的是印度教徒的利益而對之排斥外,國大黨基本上可以稱得上印度民族主義的代表,而且已經初步顯示出它將是領導全印度民族運動的力量。頗有先見之明的英國《泰晤士報》指出,如果國大黨的要求都得以實現的話,則「英屬印度的日子就屈指可數了」。[21]因此,英印政府專制統治中兼顧印度人利益的一面導致了印度民族主義組織的成長。

  (二)英印政府堅持英國人最高統治權的做法促進了印度民族主義運動的進一步發展,並在專制統治達到頂峰之際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

  這一時期,民族主義與專制制度難以相容的狀況更為明顯。為了滿足民族主義者日益增長的獲得參政權的要求,英印政府於1892年通過一部「印度立法委員會法令」(The Councils Act of 1892),規定總督可以任命(而非通過選舉)一部分印度人進入立法委員會。這一舉措實際上否決了印度民族主義者想獲得選舉權的要求,因此印度民族主義者馬拉威亞(Madan Mohan Malaviya)認為:「該法案仍然使印度人在這個國家的管理中沒有真正的發言權。」[22]試圖安撫印度人的舉措反而引起了印度人的反感。但是,英印政府並不想做出進一步的讓步,1897年,一個印度政府中的財政人員指出,「當我們用武器的力量征服一個種族或民族時,這個民族的人民卻可以要求獲得反對征服種族的權力」,他看不出「這樣的信條有什麼合理的基礎」。[23]

  這種態度使國大黨中的一批極端民族主義者對通過與政府合作而合法地獲得政治權利失去了耐心。他們在激進派提拉克領導下,提出了「斯瓦拉吉」(Swaraj,印度語「自治」)的要求,提拉克有句名言:「斯瓦拉吉乃我與生倶來之權力,我必將擁有之。」爭取自治的意志很堅決。[24]此時又恰逢1896年秋印度爆發大瘟疫、1897年又發生旱災,受災面積很大,而賑濟措施又不足,致使民怨沸騰。在這種情況下,印度的民族主義情緒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也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帝國主義者寇松出任印度總督,把專制統治推到了頂峰。

  寇松雖然意識到印度的民族感情正在成長,而且認為這種情緒是「從來不能完全與異族政府調和的」[25],但是他仍然堅守專制統治的陣地不做任何讓步。寇松毫不手軟地推行了一系列維護英國最高權力、打擊印度民族主義分子的措施,主要有1899年的「加爾各答市鎮法令」、1903年的德里朝覲活動和1904年的「大學法令」,而真正引發全民憤怒的則是1905年的分割孟加拉行動。孟加拉印度教徒是全印度政治覺悟最高的一部分,因而寇松的這一行動明顯是試圖削弱民族主義運動;加之孟加拉省種族、宗教問題複雜,分割會帶來許多難以解決的問題,因此該措施被認為是對全印度人的侮辱和傷害。[26]這一行動像一枚炸彈,旋即引起了整個印度的民族主義情緒大爆發。

  1905年8月,國大黨領導印度人發起了「斯瓦迪希」(Swadeshi,印度語「抵制英貨」)行動,得到了除可能在分割中得益的穆斯林團體之外的所有印度人的支持。反分割行動促成了民族主義情緒自英國實行專制統治以來首次在全國範圍內的爆發,這標誌著印度民族主義已經超越了只有中產階級知識分子參與的階段。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狀況,除了寇松的高壓政策外,還有以下幾個原因:一是當時許多印度作者指出,印度的貧困是由英國統治造成的,瑙洛吉(Dadabhai Naoroji)的《印度的貧困與非英國統治》、都特的《印度經濟史》及迪格比(William Digby)的《「繁榮」的英屬印度》,這三本持上述觀點的書在當時廣為流傳,加劇了連遭災荒襲擊的印度人的反英情緒。[27]二是1896年義大利被衣索比亞人擊敗、1899年英軍受制於布爾人以及1905年俄國敗於日本之手,皆證明了帝國的力量並非不可戰勝,這也對印度民族主義起了鼓舞作用。

  1905年10月,分割法案生效之時,孟加拉地區關閉商店、市場,家家不生火做飯,以示抗議。在加爾各答,有上千人赤足靜走示威。[28]印度人焚燒英貨,堅持用印度自己生產的產品,以致許多英國商人不得不在自己的貨物上換上「德國製造」的牌子以防止被群眾焚毀。抵制英貨行動使英國商品特別是棉織品損失慘重,其傾銷印度的商品額1904年達2200萬鎊,而1908年則銳減了1/4。[29]除了抵制英貨外,孟加拉地區還爆發了武裝起義。國大黨則於1906年明確要求,其最終目標是在印度實現「自治」。[30]這表明印度的民族主義發生了突破性的變化。

  寇松的去職,標誌著英屬印度鼎盛時代的結束。接任的明托總督在專制的框架內做出改革,首次承認了部分印度人可以通過選舉進入英印行政機構,並承認印度人可以擔任較高的行政職務。由此,從1905年到1914年,專制統治進入調整時代。明托時代的改革措施起到了較大的穩固統治的作用,使印度出現了一個相對平靜的局面,但這並不表明專制統治與民族主義之間的矛盾已經得到解決。這一時期,表面平靜的印度民族主義在以下兩個方面潛在地表現出來。

  (一)專制統治的框架並未因改革而去除,因而它與民族主義不相容的狀況並不能得到最終解決。

  莫利-明托改革雖然在專制的框架內做出較大的變動,但這並不意味著給予國大黨人所要求的「自治」。明托明確指出,責任政府「與構成印度帝國人口的許多種族的本性從不相通」,印度「自古以來」便是把權力「置於專制統治者之手」的,它現在所需要的僅僅是一個「依照法規統治的立憲專制體制」,因此最高統治權仍應保留在英國人手中。[31]這一改革仍然強調印度人是與白人不同的種族,難以獲得類似於自治領的自治政府。

  因此,改革與民族主義的要求不盡相符。民族主義運動的領導者國大黨繼1906年提出自治要求後,在1907年的年會上又明確宣稱:「印度國大黨的目標是為印度獲取一個與英帝國中的自治成員所享有的政府體系相同的體系,並在與這些成員平起平坐的基礎上分享帝國的權力與責任。」[32]顯然,國大黨要求的是自治政府,而不是立憲專制。只是因為國大黨主要由溫和派控制,他們主張與政府妥協,通過合法的手段來達到上述目標,所以能夠暫時接受莫利-明托改革,從而出現一個平靜時期。而國大黨中以提拉克為首的極端派則提出完全獨立的要求,並認為應通過抵制英貨、示威甚至起義的手段達到目的。極端派雖為數很少,且遭到政府的嚴厲鎮壓,但其存在畢竟反映出印度人中的民族主義情緒十分強烈。

  對民眾而言,1905年的反分割行動影響深遠,抵制英貨的概念又擴展到抵制外國人締造的機構,並由此而在印度人中萌發了對自己國家的物質產品及一切印度本土事物的熱愛。[33]抵制英貨行動還成為印度工業發展的動力,使得鹽、糖、火柴等產品的自製率大為提高,鋼鐵和化學工業也有很大發展。[34]而政府驅逐民族主義者的行動,致使反政府情緒「遍及全國」,人們普遍認為「被驅逐者是無辜的」,政府這樣做只不過是「想顯示一下自身力量」。[35]民族主義情緒一直持續很久,1911年孟加拉的重新統一和詩人泰戈爾於1913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則使這股情緒再此振奮起來。

  除此之外,莫利-明托改革還引進了群體選舉制,即規定穆斯林群體可以按相應比例取得投票權。這是英印政府長期以來推行的「分而治之」政策的繼續,即促使穆斯林反對印度教徒,因為前者認為如果印度教徒執政會利用他們的多數來實行歧視性政策,所以只有英印政府才能保證自身利益。莫利-明托改革明確承認穆斯林的選舉權,以達到獲取他們支持、壓制印度教徒的目的。這一舉措受到了穆斯林團體的歡迎,但遭到了印度教徒的反對。民族主義者戈卡爾抗議道:「每個人都很清楚,穆斯林在總督委員會中的代表人數太多,這不僅是不公正,而且是極端荒謬的不公正。」[36]顯然,改革使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衝突表面化,其中隱含著很大的危機,特別是印度教徒的反對很難平息。

  對於改革時代的危機,英印政府並非不知道。1911年,一份政府報告指出:「英國對印度統治的維持,依賴於總督委員會的最高權威……然而,很顯然,印度人要求在這個國家政府中享有更大參與權的正當要求也應滿足。問題將是,如何既做出讓步、移交權力,又不損害總督委員會的最高權威。」[37]報告進一步指出,唯一的解決辦法是給印度人更多的地方自治權。顯然,專制體制和民族主義要求之間的矛盾一旦達到觸發點,還會爆發出來。

  (二)專制統治所包含的歧視印度人的態度,這一時期在整個大英帝國的範圍內都有所表現,從而成為印度民族主義的另一個驅動力。

  作為一個大帝國,從理論上講,帝國臣民與英國公民的法律地位應該是一致的。所有帝國臣民,無論其膚色、信仰如何,在英國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都享有與英國人一樣平等的權利與義務。[38]但在事實上,專制統治又把印度人視為低於帝國內白種人的種族,必然會表現出許多歧視性。而且,這種把印度視為帝國內一個特殊區域的理論,又為所有白人自治領接受。兩種矛盾的理論在整個帝國範圍內多次發生衝突。

  最能體現這種矛盾性的是印度對外移民問題。從19世紀40年代起,英印政府為了解決印度人口過多問題,向一些急需勞動力的英屬殖民地以「契約勞工制」的方式輸出印度人,於是出現印度人向海外大量移民的現象。這些印度人在海外的處境一直比較惡劣。19世紀末起,新獲得自治權力的納塔爾殖民地為了維護白種人的權利,對幾乎與白人人數相等的印度人採取限制措施,嚴格限制他們獲得經商執照,並向他們徵收每年高達3鎊的賦稅。[39]這一政策立即開了白人移民殖民地歧視印度移民的先例。1901年建立的澳大利亞聯邦實行「白澳政策」,限制有色人種入境,其針對的主要目標就是印度人。後來為了照顧印度人的情緒,澳大利亞又通過了一項似是而非的「放寬」移民限制的政策,允許有色移民入境,但他們必須通過一項歐洲語言測試,測試語種由澳大利亞政府指定。結果,政府經常要求印度移民考葡萄牙語或瑞典語,致使印度人無法通過考試而取得入境權。[40]這種狀況促使印度人要求,既然同為英帝國臣民,印度人在海外殖民地也應受到公正待遇。印度人在納塔爾等地開展了大規模反歧視鬥爭,不但造就了後來的民族主義領袖甘地,而且使該問題成為涉及印度在帝國中地位的重大問題。印度民族主義者對此問題十分敏感,他們認為印度人理應享有與英國公民一樣的自由與平等權力,因而強烈抗議印度人在非洲殖民地的待遇,要求英國政府出面干涉。[41]

  英國政府卻予以拒絕。一是為了尊重白人殖民地的自治權利而不願干涉他們的內部事務;二是出於種族主義觀念而認為沒有必要干涉。正如寇松指出的:「印度人在非洲殖民地享有與白人殖民者絕對平等的權利是不可能的,因為這種平等在印度本土都不存在。」[42]其結果,納塔爾對印度移民的歧視越演越烈。1910年新建立的南非聯盟甚至連印度移民的居住權力都要限制。[43]1911年,英國政府正式承認各白人自治領有權處理對內移民問題,也就等於明確承認自治領排斥印度人的權力。這使印度民族主義者十分失望,甘地就因英國不願確認印度人在南非的平等權利,而對英國的公正深表懷疑,認為印度問題的解決不能只依賴於求助英國人,必須通過自助。[44]印度移民問題長期懸而未決,截至1921年,印度人還在為此事與自治領交涉,民族主義者薩斯特里(Srinivasa Sast ri)指出,此事如何解決可以「判斷印度的整體地位」。[45]該問題所體現的種族主義歧視促進了印度國內民族主義的發展。

  第二個問題是童子軍。英布戰爭使英國人深受震動,紛紛尋求各種方法振興帝國種族,其中就有1908年由巴登-鮑威爾(Robert BadenPowell)創建的童子軍。童子軍的目的在於培養帝國的年輕一代自律、自信,具備兄弟情誼和相互理解的精神,以便在需要的時候為他們自己的國家以及帝國效勞。[46]這一運動迅速傳到白人自治領和印度。但是,該運動中所提倡的增強帝國種族的觀念,使英國政府不希望印度人開展童子軍,因為後者屬於土著種族,不同於白種人。巴登-鮑威爾本人也認為,印度人「不具備與白種人一樣的觀念和頭腦」[47],不適於開展這一運動。因此,印度政府對童子軍活動採取不贊成態度。這一明顯不把印度當作帝國內平等成員的做法使印度民族主義者非常不滿。

  最後是「帝國日」問題。1904年,熱衷於使整個帝國緊密聯繫在一起的米思勳爵(Reginald Brabazon,12th Earl of Meath)倡議將已故的維多利亞女王的生日定為「帝國日」(Empire Day),以培養帝國種族的愛國熱情與責任感。[48]這一倡議立即在白人自治領實行,但在印度卻遇到了障礙。由於英國人很難把印度人視為「帝國種族」中的一員,故而印度政府有意淡化帝國日的概念,不強調印度人對英帝國的愛國熱情,而只強調印度人對英王個人的忠誠。這種既認為印度是帝國的一個部分,又不承認印度人享有全部公民權的政策,促使印度民族主義者必須思考印度與帝國的關係。

  上述歧視印度人的做法,從根本上來說,是英國對印度專制統治理論的體現。英國把印度置於一個附屬的位置,因而不願承認印度人在理論上享有的平等公民權。這種做法,在印度民族主義日益高漲、印度民族主義者日益接受西方的民主與平等觀念的時代是難以容忍的。1907年,年輕的賈瓦哈拉爾.尼赫魯(Jawaharial Ne hru,獨立後的印度首任總理)深刻地指出:「我們看到,我們周圍事務的運行存在著一種確定的秩序——而且,這隻對那些提供這種秩序的人有利。」[49]歧視印度人的做法反而對民族主義起了推動作用。

  綜上所述,專制統治的調整與改革時期,印度民族主義仍是平靜外表下的一股潛流,專制統治危機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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