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從責任制政府到自治領
2024-10-09 08:48:01
作者: 錢乘旦
自由主義的政治理念在19世紀中期取得勝利的同時,也得到了極廣泛的傳播。當1839年達勒姆伯爵提出給予殖民地管理內部事務的權利,將責任制政府作為解決殖民地各種矛盾的途徑時,英國統治階級集團決策圈中幾乎沒有人能夠認同並接受它,即使最具有自由主義思想的人,也認為其無異於讓殖民地與帝國相脫離而拒絕予以考慮。
然而,曾幾何時,僅僅在一代人的時間裡,殖民地自治權已經得到普遍認可,責任制政府也在各主要殖民地建立。自由主義不再只是一種標新立異的理論,它已成為英國的主流意識形態,成為在英國日益擴展壯大的社會實踐,政治自由和經濟自由的原則,即所謂「自由放任」(Laissez-faire),也不再只是少數自由主義政治家的主張,而是成為整個英國統治階級認同的信條。
為了贏得選民的支持和政治上的有利位置,也為了適應無法控制的形勢,19世紀中期的托利黨和輝格黨甚至競相高舉自由主義的旗幟,1867年,保守黨第二號人物迪斯雷利在解釋保守黨政府為什麼決定採用「議會改革法案」時,說過一句頗具政治智慧的話:「要在輝格黨人洗澡的時候趕上去,穿上他們的衣服走開。」[104]
自由主義在殖民地問題上的進展甚至比在國內政治中更為突出。
這是因為,在帝國與殖民地的關係中,英國人從來是把自身利益放在首位的。在幾百年重商主義傳統的薰陶下,英國人習慣於以一種居高臨下的眼光,「把殖民地看作市場、消費者、空曠的土地,或者至多是有英國的海權控制著的戰略區域」[105],在英國實際上沒有人對殖民地抱有普通的殖民者對母國所抱的那種感情。如果說維持帝國的統一曾經是必須堅守的傳統,那麼一旦堅冰被打破,不列顛民現出來,承認「殖民地人是他們自身利益最好的評判者」,承認殖民地人民擁有自治的權利很快成為新的傳統。
1861年,約翰·密爾在他的《代議制政府》中,對重大調整之後的英帝國與殖民地關係現狀作了堪稱權威的闡述:
大不列顛目前在理論上公然宣布並在實踐上忠實遵守的政策的一項確定的原則是,它的屬於歐洲種族的殖民地和母國同等地享有最充分的內部自治。這些殖民地被允許對我們所給予它們的已經是很得人心的憲法作任何它們認為適當的修改,藉以制定它們自己的自由的代議制憲法。每個殖民地有按照高度民主原則組成的它們自己的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進行統治。英國國王和議會的否決權,儘管名義上保留,實際上僅僅對關係到帝國而不唯獨關係到該殖民地的問題才行使(而且很少行使)。[106]
約翰·密爾(John Mill 1806—1873)是詹姆斯·密爾之子,19世紀中期英國影響最大的自由主義思想家,邊沁功利主義學派的繼承者和領袖。菲爾德豪斯認為他「天生是個功利主義者和激進派,其大部分著作都是試圖綜合、宣傳哲學激進派和自由主義者的基本宗旨」[107]。
約翰·密爾極力倡導公民自由和社會自由,認為個人自由越多越好,而政府干預越少越好,個人自由和個性發展不僅是個人幸福所系,而且是社會進步、人類福祉的主要因素之一。[108]
《代議制政府》被公認為是關於議會民主制度的經典性著作,約翰·密爾對帝國與殖民地問題的闡述,集中在該書「自由國家對附屬國的統治」一章中,通觀全篇,人們不難感受到作者對自由與自治原則下新帝國關係的肯定與讚賞。
按照約翰·密爾的觀點,國內的政治和社會自由與殖民地的自由是統一而不可分割的整體,因此,給予「屬於它自己血統和語言的遠離的人民」以英國式代議制度,才是「完全實現了政府的真正原則」。[109]
亞當·斯密在為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自由大聲疾呼時,雖然意識到英國不會自動放棄對殖民地的一切統治權,認為「即使最愛作非非之想的人,也不會認真希望這種建議能被人採納」,但對未來英國與殖民地的關係還是小心翼翼地表示了一種美好的願望,希望能出現古希臘母邦與其殖民地那樣的一方有「父母之愛」,另一方有「孝敬之心」的理想境界,認為如果「殖民地和母國,就像好朋友(般)的分離,那麼幾乎為近來的不和所消滅的殖民地對母國的自然感情,就會很快地恢復。他們不僅會長此尊重和我們分離時所訂定的商約,而且將在戰爭上,貿易上贊助我們,不再作騷擾搗亂的人民,卻將成為我們最忠實、最親切、最寬宏的同盟」[110]。
應當說,亞當·斯密所表達的願望在各殖民地建立了責任制政府,地方自治的原則得到確認之後基本上得以實現,但卻大大打了折扣,這不僅表現在貿易上分離後的殖民地並沒有如他所設想的那樣「贊助」母國,也表現在他所追求的英國與殖民地之間的「自然感情」上。
英國的確是和平地與殖民地實現了分離,讓殖民地自己管理內部的全部事務,但分離後彼此的關係卻發生了意想不到的變化,一種既有向心也有離心的變化。務實的英國人似乎有些矯枉過正,在解除對殖民地事務控制權之後,無論是英國統治階層,還是報刊輿論,出現了將殖民地看作對母國毫無用處的包袱這樣一種情緒與心態。
而殖民地人似乎很滿足已獲得的自由,並沒有如一些人所預言的那樣,進一步走向完全獨立,相反卻比從前任何時候都表現出對母國的依賴,他們不僅希望能繼續享受母國提供的關稅優惠,更希望始終由母國承擔殖民地的防衛及開支,樂得將外交和防務交給英國來處理。
這種與殖民政策改革之前正好相反的變化,伴隨著北美各自治殖民地走向加拿大自治領的全部歷史過程,英國人和殖民地人的帝國觀念同時處在一種難以避免的磨合之中。
對於19世紀40年代—50年代英國將自治權利授予各殖民地的歷史過程,《劍橋英帝國史》的作者認為,這是英國所作的一種慷慨行為:「從來沒有看到過如此迅速、慷慨的權力轉移。」[111]
事實上,儘管當時的英國政治家們都認識到,讓移民殖民地獲得自由既是大勢所趨,又可以使英國從對殖民地的責任中解放出來,是一種最符合英國利益的「雙重解放」[112]。
但畢竟這是對多少年來固有的帝國關係的徹底顛覆,因此,完全放棄對移民殖民地的控制,在許多英國人心中所產生的反應是複雜而微妙的。
另一方面,隨著舊殖民制度的消失,人們不可避免地會問,在自由貿易的時代,既然能與其他國家以更好的條件進行貿易,維持殖民地的目的是什麼?帝國的價值又在哪裡?整個19世紀中期,英國人常感到近乎不知所措的困惑。
1851年4月的《愛丁堡評論》,對自由貿易時代殖民地的價值發出了詰問:
在過去,殖民地是我們主要的和最可靠的商業渠道,而商業是我們的生命線,我們強迫他們只與我們貿易,只購買我們供應給他們的東西,只賣給我們殖民地土地上的所有出產。我們的殖民地是不能擺脫我們的顧客,是只能向我們出售商品的零售商。……而現在這個我們為之建立、統治、保衛、珍視殖民地的目標已經放棄,那麼為什麼我們還繼續承擔維持殖民地的代價呢?[113]
當建立責任制政府不久的加拿大人開始行使關稅自主權,向母國的機器工業產品徵收高額關稅時,英國人對殖民地人的不滿達到了頂點。
英國統治階級集團之所以授予加拿大等殖民地責任制政府,最根本的考慮就是避免殖民地出現更大的衝突,其次是減輕英國政府的責任及納稅人的負擔,而現在殖民地竟對母國豎起了關稅壁壘,絲毫不顧及長期在英國市場享受優惠關稅的事實,這使許多支持自由貿易的英國政治家們難以接受。
實際上,英國人在給予殖民地責任制政府時,並沒有想到會出現這種令人惱怒和尷尬的局面。格雷曾在1846年說:英國政府並不打算放棄「始終擁有的制定殖民地與母國貿易規則的權力和權威,(因為)它最導向帝國的福祉與繁榮」[114]。在《達勒姆報告》中,決定殖民地政府形式、對外關係、殖民地與母國、其他殖民地及外國的貿易政策、公共土地處理等權力,都是屬於帝國政府的。
英國的大臣們一向認為,由母國立法機構來規定殖民地貿易是帝國的一個偉大原則,帝國對殖民地貿易政策的控制權無可懷疑,殖民地建立了責任制政府並不意味著同時也獲得了決定貿易政策的自由,因此不放棄這一權利可以說是當時英國政府的底線。然而,在邏輯與理論上,責任制政府的建立必然會影響並最終結束英國對殖民地貿易政策的控制,這是不以英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加拿大人曾經十分安然地享受帝國的優惠關稅。按照加拿大歷史學家格萊茲布魯克的觀點:「甚至到了比較發達的時期,英屬北美各省仍然集中生產主要出口物品,仍然對舊帝國的好處緬懷不已。在19世紀上半葉,各省都認為,重商主義就意味著最惠國待遇。木材和小麥可以按照最有利的稅率輸入英倫諸島,這抵銷了《航海條例》的種種限制和帝國對殖民地關稅的控制而有餘。」[115]
英國通過一系列自由貿易法案之後,殖民地不再享受優惠關稅,這使對母國市場嚴重依賴的北美殖民地經濟遭受沉重打擊,殖民地人憤怒而恐慌,感到英國明顯寧願偏向那些已背棄並惡待它的孩子,而不是依然保持忠誠的兒女,許多效忠英國的托利黨人甚至公開宣布要同美國合併。額爾金總督對加拿大人的強烈不滿深有體驗:「我相信,當前在商業階級中間,與美國合併將會過得更好這個信念,幾乎是普遍的。」[116]
但是危機總要過去,困境帶來了挑戰也帶來了生機。加拿大人對英國廢除《穀物法》和終止殖民地優惠關稅的反擊,首先是解除自己對母國產品的優惠義務,1846年加拿大議會決定不再給予英國機器製造品5%到7%的關稅優惠。接著是轉向美國尋找新市場,通過承認美國在英屬北美漁場的捕魚權和聖勞倫斯河航行權的讓步,加拿大從「1854年互惠條約」中得到了最大的實惠。
此時正值美國向西部迅速擴張時期,對穀物特別是加拿大木材的需求日益增大。美國廣闊的市場刺激了北美各殖民地經濟的迅猛發展,條約簽訂後,加拿大省一半的貿易,沿海各省2/3的貿易都轉向了美國,1850年各殖民地與美國的貿易總額為1460萬美元,1854年當年就增加到3280萬美元,十年後更增加到5610萬美元。[117]
為了保護殖民地的機器製造業,1859年加拿大宣布對自己能夠生產的機器製成品徵收高額進口關稅,這實際上就是要阻止「世界工廠」英國機器製成品的進入,這使英國製造業階級極為不滿。
除了利益上的損失外,英國人還不願接受自由貿易原則被殖民地拒絕這樣一個事實。他們一直相信取得自治權的殖民地理所當然地會和英國一樣實行自由貿易,1846年英國議會之所以同意加拿大停止給英國優惠關稅,即是出於這一考慮,而現在殖民地卻出人意料地走向了保護關稅。
因此,時任殖民大臣的紐卡斯爾公爵以否定了自由貿易原則為由提出強烈抗議,但加拿大財政部長高爾特爵士(Sir Galt)的態度十分強硬,認為帝國無權對自治政府的關稅進行干預:「如果帝國政府的意見要優先於加拿大人民的意見,那麼自治政府就將被完全消滅而不再存在。」[118]最後,紐卡斯爾公爵不得不遺憾地作出讓步,承認殖民地的自治原則必須超越自由貿易的信條。
這次衝突後,雖然英國未正式承認殖民地對貿易政策的控制,但實際上英國政府已不可能在違背殖民地人民意願情況下強迫實施它的貿易政策。紐卡斯爾公爵1864年在議會發言說:「不能勸告女王陛下對這樣的法案不予批准,除非她的顧問們準備去承擔管理殖民地事務而不顧殖民地居民意見的責任。」[119]
在1861年出版的《代議制政府》中,約翰·密爾已將貿易政策決定權和自由處置公共土地權,作為殖民地自治的特徵:「每個殖民地因此對它本身的事務具有甚至作為最鬆散的聯邦成員所能具有的充分的權利;並且比在美國憲法下享有的權利充分得多,它們甚至可以自由地對從母國進口的商品隨意抽稅。」[120]
責任制政府的建立,廣闊新市場的獲得,使北美各殖民地經濟在50年代進入了蓬勃發展的「商業革命」時期;關稅自主權的掌握,使殖民地實際上獲得了與英國平起平坐的機會;各省經濟特別是鐵路建設的飛速發展,促進了省際貿易,為統一市場的形成創造了條件與需求;60年代美國與英國關係的緊張,加強了殖民地人民對美國領土擴張野心的擔憂與焦慮,喚醒了他們團結與聯合的願望。所有這些內部條件和外部壓力結合在一起,不斷推動著北美殖民地向民族國家的方向邁進,推動著加拿大民族的融合。
然而,北美殖民地人民實現大聯合的道路並不平坦。
達勒姆曾經將上加拿大人紛爭不已的原因,主要歸咎於地域廣闊人口高度分散造成的缺乏交流,認為應當有一個將殖民地各個分離部分聯繫起來、讓人們在情感和行動上習慣於遵從的大中心,殖民地不同部分的居民應當有慣常的相互交往,「這種交往能使人民實現統一、團結,否則的話,殖民地就會有許多小的地方中心,各個中心就會有自己獨特的、也許相互牴觸的情感和利益」[121]。
達勒姆的這一觀點顯然極有眼光,但在經濟與社會發展都還遠未成熟的情況下,要形成這樣一個能使不同部分凝聚起來的中心並不容易,而整個北美殖民地要走向聯合就更加艱難。因此我們在加拿大從殖民地到自治領的歷史進程中,既看到了經濟的大力發展和利益的逐步趨同,又看到了各殖民地內部和殖民地之間長期的矛盾與衝突。
其中,法裔加拿大人和英裔加拿大人之間種族、文化、宗教以及法律、教育、習俗上的分歧與衝突,不僅沒有得到彌合反而愈演愈烈。由於1840年合併法案規定上下加拿大在聯合省議會中擁有同等席位,形成了兩個地區的各自為政,眾多的政治派別與集團,複雜的地區間、民族間矛盾,使聯合後的加拿大長期陷於政治危機之中。
也許是對衝突和危機帶來的痛苦體會更加深刻的緣故,在走向聯合的過程中,恰恰是加拿大人起到了積極的領跑作用,他們先在1864年7月實現「大聯盟」,接著致力於建立北美聯邦。在各殖民地政治家們的共同努力下,聯合的力量最終占了上風,經過1864年9月夏洛特城會議(Charlottetown Conference)、10月魁北克會議(Quebec Conference),終於達成了決定英屬北美殖民地未來命運的《魁北克決議》。
《魁北克決議》全文長達72項條款,決議在第一條中莊嚴宣布:「英屬北美的最佳利益,以及現在和將來的繁榮,將由在大不列顛王室下一個聯合的聯盟(Federal Union)所促進,如果這一聯盟按照公正的原則能夠在各省實現。」[122]
最後,又經過1866年12月倫敦會議,至1867年初,《英屬北美法案》(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1867)在英國議會兩院順利通過,魁北克(原東加拿大)、安大略(Ontario原西加拿大)、新斯科舍、新不倫瑞克四省從1867年7月起,正式組成「加拿大自治領」(the Dominion of Canada)。
為了確立帝國與自治殖民地之間的關係以及未來自治領的憲法地位,英國議會已與1865年制定了「殖民地法律有效法令」(Colonial Laws Validity Act 1865),該法令承認殖民地自治政府有權制定殖民地的憲法和法律(但不能與帝國法律相衝突)。
英屬北美各省在經歷了長期的鬥爭與磨合之後,終於基本結束殖民地的歷史,取得了半獨立國家的地位。
與19世紀30年代—40年代殖民地爭取責任制政府時英國的被動、不情願態度相反,60年代殖民地人建立自治聯邦的努力立即得到了英國的大力支持。當魁北克會議通過的聯合法案在各省的審議批准遇到阻力時,英國政府甚至要求新斯科舍、新不倫瑞克的總督施加影響促進聯合。針對新不倫瑞克省對魁北克法案的批評立場,1865年5月,《泰晤士報》評論道:「在目前情況下,即使一個不完全的聯邦,也比什麼都沒有好得多。」[123]
英國之所以採取如此積極主動的政策,減輕自身財政負擔與遏制美國領土擴張是最基本的考慮。
英國人對殖民地防務開支的不滿由來已久,隨著各殖民地責任制政府的建立,這種不滿在各社會階層得到普遍支持與加強。從60年代初開始,格拉斯頓就在各種場合多次表示:殖民地應當支付自己的防衛費用,因為「你不能把自由的好處與自由的義務相分離」[124]。「如果一個社會不負責它自身防衛的常規事務,它就不是、也不可能是一個真正自由的社會。自由的權利和自由的責任絕對是聯在一起的,承擔責任和享受特權同樣必要。」[125] 「我不認為,不擔負大部分自我防衛責任的政府是完全的、真正的自治政府。」[126]
1861年,議會成立特別委員會研究殖民地軍事開支問題,委員會提出的一些原則性建議,成為整個60年代英國關於殖民地防務問題的指導方針,它們包括:(1)英國軍隊將逐步從殖民地撤出,集中保衛帝國的心臟;(2)遙遠的屬地將由帝國海軍保衛,另外儘可能依靠當地的努力;(3)為帝國目標而維持的屬地,防衛開支由英國承擔,其他殖民地則由它們自己支付。
委員會指出,根據歷史傳統,英國在17和18世紀從未擔當過殖民地的地方防衛,英國獨自承擔了保衛帝國交通線、保護殖民地和英國自身不受外部侵略的責任,並不要求殖民地擔負任何保衛帝國的開支,也不期望他們在一場歐洲戰爭中援助英國,因此殖民地理應負責地方防衛的支出。[127]
1862年,英國下院一致決議:「行使自治政府權利的殖民地,應當承擔起主要的責任,既提供它們自己內部的秩序和安全,也應當援助殖民地的外部防衛。」[128]
1846年,英國花在殖民地防衛上的開支高達400萬英鎊,因此各階層人士對殖民地防衛的巨大花費抱怨不斷。英國人普遍認為,從商業觀點來看,這項支出對大不列顛是一筆壞交易。按照傳統說法,殖民地為母國的機器製成品提供了市場,為母國的工廠提供了原材料,因此值得去保衛。但是美國獨立後英美間商業貿易日益繁榮的事實,證實了亞當·斯密當年的預言:獨立了的殖民地要比附屬的殖民地更有價值。1844年英國對美國的出口達到800萬英鎊,等於同期英國向所有殖民地出口的總額,英國在殖民地付出了每年400萬英鎊的代價,而英國駐美國的領事館每年開支只需1.5萬英鎊,巨大反差所顯示的含義不言而喻。
一些最激進的自由貿易論者認為,由於這筆巨大的開支,殖民地事實上正在剝削母國。1848年曼徹斯特學派領袖科布登說:「這些殖民地居民生活得要比英格蘭人民中的大部分好,他們生活中的舒適要比英國的納稅人多得多。」[129] 1850年,斯賓塞從學理上論證了花在殖民地上的開支是不正當的,是保護移居國外者而犧牲了母國人民的利益。[130]
在當時的各種牢騷不滿中,迪斯雷利的「磨石」說最為人們所熟知。1852年,針對新斯科舍省與美國發生的大西洋沿岸捕魚權爭端,迪斯雷利抱怨道:「這些討厭的、將在幾年之後全部獨立的殖民地,就像是圍在我們脖子上的一塊磨石。」[131]
怎樣才能緩解帝國的財政負擔?曼徹斯特學派曾經主張放棄帝國,讓殖民地像「成熟的桃子」一樣與母國「自願分離」。但包括許多政治家在內的大多數人認為,削減用於殖民地的防務開支,讓殖民地自我防衛是個有效的途徑。1863年,曼徹斯特學派的重要成員戈爾德溫·史密斯(Goldwin Smith 1823—1910)在《帝國》一書中寫道:「為什麼這些自由的社區不能支付他們全部的軍事費用?他們已經得到了自治政府的全部權力,為什麼不承擔全部自我防衛的責任?」[132] 1850年,「殖民地改革協會」在英國建立,其主要宗旨就是「將母國從殖民地地方政府的全部花費中解放出來,除了在外國對帝國的戰爭中保衛殖民地免受侵略的開支」[133]。
整個19世紀中期,儘管存在著批評與反駁,殖民地應當自我防衛的觀點不斷成長壯大,到60年代加拿大人爭取建立自治聯邦時,這一思想已經成為社會輿論的主流,為兩黨的政治家所接受,可以說,在19世紀70年代以前,無論自由黨還是保守黨,都不願將大量金錢花費在保衛海外殖民地的軍隊上。由於英美之間關係的緊張,美國內戰期間,英國在北美的防務負擔明顯加重,引起國內普遍不滿,擺脫防衛殖民地的責任遂成為一個政治因素。因此,自由黨的帕默斯頓內閣(1859—1866)與保守黨的德比內閣(1866—1868),對北美殖民地的聯合運動一致採取了積極支持、鼓勵推進的政策,希望聯合後的聯邦政府能夠承擔起保衛自己的責任,從而減輕英國的財政負擔。
抵禦遏制美國的領土兼併是英國積極促成殖民地聯合的另一個重要目的。與美國的關係始終是英國統治階級集團外交政策的重點,1812—1814年戰爭之後,兩國曾經有一段相對和諧的時期,但隨著美國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和令人矚目的西進運動,美國領土擴張對英國的壓力也越來越大。從30年代起英國政界和社會輿論中,對英屬北美各省可能被美國兼併的憂慮越來越強烈,包括達勒姆、羅素在內的許多政治家,不斷呼籲英屬北美殖民地的聯合以抑制美國的擴張。事實上達勒姆在他的報告中已經提出了這一思想:
如果我們希望防止(美國)影響的擴大,只有通過培育北美殖民地人民自己的某種民族性,通過將那些小的不重要的社區提升為一個具有某些民族重要目標的社會,通過給它們的居民一個國家。這樣他們就會不願被一個更強大的(國家)所吸收同化。[134]
十年以後,1849年10月的《泰晤士報》表達了英國社會普遍存在的那種對美國兼併威脅的恐懼:
通過鞏固這三個英屬北美省份去發明這樣一個政府——不管它是王家的、帝國的還是共和的——難道是不可能的嗎?它將在我們和離我們最近但也是最可怕的對手之間,豎起一座巨大的防浪堤。[135]
在總體上,英國人抱著一種複雜的矛盾心理看待與美國的關係:既擔心美國的擴張損害自己的利益,又害怕捲入直接衝突以致發生戰爭。迪斯雷利在1852年的德比短期內閣中任財政大臣,他之所以將殖民地比作「磨石」,除了把英國不得不防衛北美殖民地當作沉重負擔外,還把這種糾紛看作對英美和平關係的一個威脅,實際上正是這種矛盾心理的反映。
1846年英美《俄勒岡條約》(Oregon Treaty,1846),也同樣是英國人矛盾心理的產物。根據1818年協定,英屬北美與美國之間的邊界沿著北緯49度線向西部延伸,俄勒岡地區歸兩國共有。到40年代美國移民進入該地區,與英國的哈德遜灣公司發生衝突,美國人宣布「或者是54度50分,或者是戰爭」!但雙方並未打起來:英國擔心戰爭會使加拿大遭受危險,美國人也正忙於美墨戰爭,於是便有了妥協的《俄勒岡條約》,該條約將北緯49度線一直延伸到太平洋作為兩國在北美大陸邊界線,俄勒岡被一分為二,溫哥華島保留給了英國。
進入19世紀50年代後,雙方在北美遠西部的爭奪又起。英國的加拿大、新斯科舍以及沿海幾個殖民地,都集中在東部地區,廣袤的西部未開發區域屬於英國主要經營毛皮貿易的哈得遜灣公司,隨著50年代在西部發現了金礦,美國移民大批湧入,直接威脅到英國的控制權,英國人對美國的警覺與敵意再次升起。
格拉斯頓的朋友約翰·戈德利(J.Godley 1814—1861),是個對帝國和殖民地充滿熱情的人,1854年,正值英國陷於克里米亞戰爭之時,他在一封信中寫道:「那個政治家一定是個瞎子,看不到給文明世界的未來蒙上陰影的最大危險,在於美國的巨大力量與發展,在於它與其極豐富的物質資源相結合的無限能量和過度野心。對於英格蘭來說,在這個過分自負的傢伙自己的大陸上,豎起不列顛北美這樣一個敵手,要比抑制俄國的勢力有價值和重要得多。……另一方面,如果英屬北美各省依然各自為政,那麼他們必定會被那個龐然大物似的共和國一個接一個地吃掉。」[136]
為了遏制美國的擴張勢力和吞併野心,英國先是於1858年在西部以溫哥華為基礎建立了不列顛哥倫比亞殖民地(British Columbia),又鼓勵加拿大向西部拓展,讓哈德遜灣公司將西部土地轉讓給加拿大。但美國擴張的威脅始終沒有解除,因為西部土地面積太大,新建立的皇家殖民地距離東部殖民地太遙遠。
美國內戰爆發後,邊境的局勢驟然緊張,由於英國的親南方立場,雙方關係明顯惡化,一系列突發性事件又使關係更趨於緊張: 1861年的「特倫特號事件」(The Trent Crisis)[137]、 1864年在加拿大避難的美國南方人越過邊界向美國領土發動襲擊、1865年美國聲明終止1854年「互惠條約」、1866年美國芬尼亞黨人越過邊界進攻加拿大、1866年美國國會有人提出批准英屬北美加入美國的議案。
所有這些事件匯成一股巨大的壓力,使保衛英屬北美領土、阻止美國在東部的入侵和在西部的蠶食成為當務之急。
英國政治家們和殖民地人民同樣意識到,只有各殖民地組成強大的聯邦,才有可能對西部實行有效統治,遏制住美國的領土擴張。因此,英國對北美各殖民地的聯合運動表現出特別的熱心,甚至原先不贊成立即聯合的殖民地官員,例如新斯科舍總督諾曼第侯爵(2nd Marquess Normandy 1819—1890),進入60年代後也開始轉變立場,1865年他在信中寫道:「現在美國已經從一個純粹的商業國,變成一個軍事的、好戰的、具有侵略性的國家。……我確信,英屬北美獲得安全的唯一辦法就是各省的聯盟、跨大陸鐵路、強大的地方防禦、英格蘭的援助,以及對揚基佬的蔑視。」[138]
殖民大臣卡德韋爾子爵(Viscount Cardwell 1813—1885)在給沿海省總督的信中指出:英屬北美各省彼此分離對於防衛是無能為力的,只有諸省將其人力、資源聯合起來,才能為帝國防衛作好充分準備。[139]
在英國政府鼓勵政策的引導下,自治領於1867年成立後,對西部的開發得到迅速加強:1869年加拿大以30萬英鎊從哈得遜灣公司手中得到魯珀特地區(Rupert Land)和西北地區(North West Territory)的所有權;1870年原屬魯珀特地區的紅河居民區建立馬尼托巴省並加入聯邦;1871年卑詩省加入聯邦;1873年愛德華王子島加入聯邦。
加拿大從地處東部的小聯邦迅速跨越北美大陸,完成了「從海洋到海洋」的擴張。英國也按照預期計劃從北美撤出駐軍,只保留了分別設在大西洋岸和太平洋岸的兩個海軍基地,實現了削減帝國防務開支、讓殖民地人自我防衛的目的。
與此同時,建立聯邦之後的加拿大,領土與統治權達到除阿拉斯加之外的半個北美大陸,實力迅速得到提升,這反而為美加之間良好關係的建立奠定了基礎,來自美利堅合眾國的威脅曾讓英國人和北美殖民地人長期神經緊張,現在終於消失。
英帝國第一個自治領在1867年的出現,具有鮮明的象徵意義。它標誌著殖民地自治已無可辯駁地成為帝國的一個原則,成為19世紀自由英帝國的重要特徵。責任制政府的建立和自治原則的推廣,緩解了殖民地與英國之間的矛盾,減輕了英國的財政與防衛負擔,加強了帝國的凝聚力,出人意料地取得了母國和殖民地「雙贏」的結果。
在德比第三次保守黨內閣(1866—1868)中任印度事務大臣的索爾茲伯里侯爵(3rd Marquess of Salisbury 1830—1903)不無感慨地說:過去,從開普到紐西蘭,從主教到酒店侍者,到處能聽到反對唐寧街政策的憤怒聲音,而現在都已了無蹤影。[140]
索爾茲伯里的議論多少有些絕對,責任制政府與自治原則在當時適用的對象,只是少數由英國人或歐洲人組成的白人移民殖民地,並不包括西印度群島、印度等有色人種殖民地。按照英國政府的標準,這些殖民地「或是太小,或是太窮,或主要被非歐洲人居住,像直布羅陀要塞和罪犯殖民地一樣,都不大可能具備建立責任制政府管理自己事務的資格」[141]。但他的話的確部分反映了責任制政府在移民殖民地普遍實現後,英國與殖民地關係明顯改善的事實。
1883年,第一代英帝國史學家約翰·西利這樣評價新的帝國關係:「當殖民地的利益與母國不同時,就像長大成人的兒女,英國採取的是古希臘式的制度——給予殖民地完全的獨立,但用永久的聯盟拴住它。」[142]
自由主義改造了英帝國,實現了從斯密、伯克到達勒姆、額爾金,從殖民地改革家到自由主義思想家、政治家幾代英國人的理想與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