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別舊的殖民制度
2024-10-09 08:47:34
作者: 錢乘旦
「舊殖民制度」(Old Colonial System)是英帝國歷史上一個特殊的術語,在完整意義上,它包括英國對殖民地的政治和經濟控制兩個方面,但通常特指英國與其海外殖民地之間以法令形式確立下來的經濟與貿易關係。它是傳統重商主義政策的產物,也是在其原則指導下帝國殖民政策的集中體現。
「舊殖民制度」自17世紀中期起初具雛形,隨著英帝國的成長壯大而不斷完善,其基本內容與特徵是殖民地貿易壟斷和帝國內部關稅優惠。前者,是指不准歐洲其他國家與英國殖民地直接進行貿易;後者,是指從殖民地輸入英國的貨物享受低關稅的特權。顯然,「舊殖民制度」保護的是英國的商業與航運業,這對於自近代以來即將對外貿易作為立國之本的英國來說,確實是題中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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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13個殖民地奮起反抗母國的統治,並進而以武力方式獲得獨立,這對英國人的衝擊不可謂不大。儘管有極少數人能以「第三隻眼睛」看殖民地,認為英國並未因此遭受任何損失[1],但對英國政治家來說,殖民地對母國的反叛始終是一個令人困惑的不解之謎,他們不知道究竟是因為給殖民地的自由太多了還是太少了,才導致這場衝突的發生。[2]然而,「舊殖民制度」卻從未因此而受到觸動,不列顛帝國依然意味著「殖民地、保護性商業制度、奴隸與蔗糖貿易以及對印度的掠奪」[3]。
英國著名帝國史學家詹姆斯·威廉姆森(James Williamson)在分析美洲殖民地與英國的矛盾根源時指出:
舊殖民制度,是建立在帝國的自足(self-sufficiency)、自立(self-contained)這一理念之上的。在其中,母國生產殖民地所需要的全部工業製成品,而殖民地則提供所有的原材料和正變成英國人文明生活必需品的熱帶奢侈品。在英國,上述觀念受到狂熱的、甚至幾乎普遍的支持與認同,因為它是所有重商主義觀點的共同因素;而在另一方面,殖民地人卻對它反應冷淡。[4]
在威廉士筆下,對最終導致美洲殖民地脫離帝國的舊殖民制度,英國社會抱有「狂熱」和「幾乎普遍」的贊同,這並非誇張之辭,它恰如其分地反映了絕大多數英國人關於殖民地的立場與心態。儘管這裡分析的是美國獨立戰爭爆發前夕的狀況,但由於從美國獨立到19世紀初,英國仍然固守著對殖民地的壟斷貿易和《航海條例》的種種規定,仍然限制著殖民地與母國及其他國家的商業關係。因此,用它來說明進入19世紀以後英國人對舊殖民制度的看法,顯然並不過時。
在英國人看來,帝國的海外屬地,尤其是白人移民殖民地,只是英國領土的延伸,殖民地人則是移居到海外的英國臣民,因此,英國壟斷殖民地的貿易,不許他國染指,而殖民地人遵守英國制定的法律,乃是天經地義的事。
然而,倘若我們由此判斷,這種招致殖民地人民不滿的舊殖民制度,完全建立在掠奪殖民地資源以促進母國經濟發展的基礎之上,那也不完全符合歷史的真實。「自足」和「自立」的原則,暗含了一種近似帝國統一體的思想,在這個統一體中,殖民地和英國各自作出一些犧牲,又為此獲得各自的好處。帝國內部關稅優惠制的產生,就很能說明這一點。1636年,英國首次規定:殖民地出口的菸草,不光只能輸往英國,而且只能用英國船隻裝載運輸。與此同時,英國對來自外國的菸草徵收高額關稅,以此作為對殖民地的補償。[5]此後,隨著《航海條例》的頒布實施,殖民地產品進入母國享有關稅優惠,便成為一個傳統的特權。
因此,我們有理由說,舊殖民制度最初所確立的,是一種對英國和殖民地雙方都有好處的商業關係,它使壟斷殖民地貿易和給予殖民地優惠關稅,從一開始就構成英國與其殖民地關係的主要特徵,如同一個硬幣的兩面一樣不可分割。《舊殖民帝國》一書作者歐內斯特·巴克爾(E.Barker)因而認為:「總體上,它並非是一個不成功的制度。殖民地和大不列顛之間確實存在著一些摩擦,但在主要方面它對雙方還是適合的。」[6]
舊殖民制度所具有的這種特性,決定了殖民地人民對它的雙重態度。一方面,他們對殖民地產品在英國市場所受到的保護十分滿意,對殖民地航運業由於《航海條例》而免遭外國的競爭也十分滿意;另一方面,他們又抱怨母國對殖民地經濟發展所作的種種限制,抱怨殖民地不得與歐洲大陸國家進行直接貿易的禁令。
隨著殖民地自身經濟實力的逐漸壯大,帝國統一體的觀念日益蒼白,而殖民地的特殊利益則愈加凸顯,人們開始對帝國貿易政策的「公平」與「公正」進行質疑,相信「母國正在從與殖民地的關係中得到更大好處」[7]。因此,當英國對殖民地實施高壓政策時,革命便爆發了。
但是,美洲殖民地獨立戰爭的爆發,在很大程度上是英國自七年戰爭之後對殖民地加強控制的結果,「無代表,不納稅」的口號,喊出的是殖民地人民對母國暴政的反抗,並不表明舊殖民制度本身的危機。
在結束美國獨立戰爭的談判期間,時任英國首相的謝爾本伯爵(2nd Earl of Shelburne 1737—1805)曾經說過:「我們寧願要貿易而不要統治權。」[8]這句話經常被人們所引用,以說明英國人對美洲殖民地從帝國獨立出去的態度。但事實上,只要稍加分析,就不難看出,謝爾本伯爵的這句名言,更多反映的是一種對既成事實的無奈,而不是政治家的所謂明智選擇。因為,在舊殖民體系下,貿易權及商業利益,與對殖民地的統治權密不可分。只有擁有統治權,才能獲取相應的商業利益,這在當時是不言而喻的。它從另一個側面,說明了美國獨立戰爭未能對帝國的舊殖民制度產生衝擊的原因。
真正從根本上動搖舊殖民制度基礎的力量,是工業革命與工業化的逐步實現。
早在法國大革命與拿破崙戰爭爆發之前,英國工業革命的第一階段就已如火如荼般展開,戰爭爆發並沒有中斷其進程。1815年,在經過20多年的慘烈廝殺後,和平與均勢終於降臨歐洲,當各主要參戰國都被戰爭弄得傷痕累累時,全世界驚異地發現,作為反法戰爭的最大贏家,一個更為強大的不列顛帝國已經初具規模。此後,工業革命的第二階段更以加速度向前推進。短短几十年內,英國社會的面貌發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變化:欣欣向榮的工業城鎮、魔術般增長的城市人口、迅速擴展的鐵路幹線、急劇增長的工業產品、大量湧現的社會財富……所有這一切,仿佛是一夜間奇蹟般地出現在人們面前,向全世界昭示著第一個工業化國家的繁榮與強盛。
作為工業化的領頭羊,英國成為無可爭辯的世界工業霸主,它不再只是通過海上霸權、廣闊的殖民地以及保護性貿易來統領世界經濟,近代機器工業及其巨大的生產能力和廉價的工業品,成為它新的力量源泉。這無疑預示著英國傳統的商業戰略與政策已經不合時宜,以壟斷殖民地貿易和保護性關稅為主要特徵的舊殖民制度,顯然已到了必須進行根本調整的時刻。
1833年,愛德華·吉本·韋克菲爾德(Edward Gibbon Wakefield 1796—1862)向英國公眾信心十足地描繪了大英帝國誘人的經濟前景:「整個世界都在你們面前!……讓英國人從每一個擁有廉價麵包的人手中購買麵包吧!讓英格蘭變成向全世界提供蒸汽產品的工廠吧!」[9]
韋克菲爾德既是19世紀30年代—40年代英國著名的殖民地改革家,又是自由貿易的積極支持者,他的演講,最充分地反映了工業革命突飛猛進時代英國人的雄心與自信。
從1815年起,英法兩國爭奪商業與殖民霸權的長期較量,算是真正畫上了句號,法國降為二等國家,英國則實現了其「進一步擴展在東方的貿易和奪取世界各地戰略據點的目標」[10],成為傲視歐洲群雄、獨享海上霸權的世界級強國,在19世紀以歐洲為中心的國際政治對弈中,大英帝國已經沒有敵手。
隨著工業革命的進程,巨大的經濟實力和海權、帝國一起,使英國正走向它在歷史上從未達到過的全球性霸權,在歷史學家眼中,「滑鐵盧戰役之後的大不列顛,至少在一個世紀裡就達到了頂峰,它對國際事務的影響是如此之大,以至於幾乎實現了『不列顛治下的和平』」(Pax Britannica)。[11]喬賽亞·塔克(Josiah Tucker)在《商業要素與稅收理論》(The Elements of Commerce and the Theory of Taxes,1755)一書中所呼籲的「商業制度中的『光榮革命』」[12],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所鼓吹的自由貿易主張,終於有了賦予實施的物質力量,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識到,只有向全世界開放英國的貿易,才是確保英國繼續支配世界經濟最便宜、因而也是最有利的政策。
由此,在時代與歷史的要求面前,作為重商主義帝國核心與基礎的舊殖民制度,開始面臨真正的危機。
當代法國學者帕斯卡·薩蘭認為:「保護主義是國家強制權力的表現。……任何時代,各政府都試圖控制貿易,保護本國經濟,抵制外部競爭。」[13]他在對貿易保護主義進行歷史考察時,分析了其產生和存在的歷史進步性與合理性,指出:近代以來,「隨著科爾貝的重商主義者統治經濟理論……保護主義幾乎流行於整個歐洲」[14]。應當說,他的分析與判斷是客觀的,符合歷史的真實。認清這一點,可以幫助我們理解何以英國傳統的貿易政策並沒有在時代的衝擊下立即崩潰,而是走了一條漸進的道路。
發端於17世紀中期的英國壟斷性貿易政策,說到底,是一個充分利用當時英國在地理上、政治上享有的有利地位,使之服務於英國國家利益的政策。因此,它所具有的歷史必然性與合理性是顯而易見的。儘管這種重商主義國策及其主要表現形式即舊殖民制度在18世紀中期就開始遭到批評,不斷有政治家宣稱自己是亞當·斯密的學生,但自由貿易時代卻並未呼之欲出。
歷史的運行似乎有著某種強大的慣性。從拿破崙戰爭結束到19世紀40年代—50年代,英國人對建立一個什麼樣帝國的爭論就沒有中斷過。是基於面向全世界的自由貿易?還是基於殖民地基礎上的保護貿易?在政治家之間、學者之間、不同利益集團之間,答案是不同的。
對19世紀上半期的許多英國人來說,放棄壟斷與保護,實行開放性自由貿易,其好處並非不證自明。例如,著名政治經濟學家馬爾薩斯(Thomas Robert Malthus1766—1834)就認為:一個依賴於對外貿易的社會,其基礎是最不確定的,只有農業才是「更重要更永久的財富來源」[15]。馬爾薩斯因此對廢除《穀物法》持強烈反對態度,認為這是冒著摧毀英國的社會基礎即農業的危險,去實現可能只是暫時的商業利益,因此是一種愚蠢的做法。[16]
可見,在當時的英國,與政治上的激進和保守相對應的,還有贊成和反對自由貿易這兩股對立的經濟思潮。所以,儘管19世紀開始時不列顛已經是世界最大的工業國和貿易國,但在衝破傳統束縛、走向自由貿易的進程中,卻只能走逐步漸進的道路,這就是20年代進行的赫斯基森改革。
威廉·赫斯基森(William Huskisson 1770—1830)是19世紀初期英國傑出的自由主義政治家,亞當·斯密和大衛·李嘉圖學說的信徒,眾所周知的自由貿易論者。他認為「開放性貿易,尤其是對一個富裕和繁榮的國家,比任何形式的壟斷都要有價值得多」[17]。1823年初,赫斯基森進入利物浦勳爵(2nd Earl of Liverpool 1777—1828)的托利黨政府,擔任貿易大臣。在此之前,政府內自由派人士對傳統貿易政策的調整已經開始,赫斯基森上任後,立即對被他稱為「舊的、沒有希望的貿易保護體系」大力實施改革,整個20年代因此被打上了鮮明的自由主義烙印,並成為英國走向自由貿易時代的重要過渡時期。
19世紀初,困擾英國社會經濟發展的突出障礙,一個是《穀物法》(The Corn of Law),另一個是《航海條例》(Navigation Acts),兩者實際上都是傳統貿易政策下舊關稅體制的產物。
1815年,英國議會不顧新興工業地區的激烈反對和抗議,通過了臭名昭著的《穀物法》,規定只有當國內小麥價格超過每夸脫80先令時,才允許從國外進口穀物。顯然,該法令保護的是英國土地貴族和農業資本家的利益。這些人是拿破崙戰爭期間糧價高漲的最大受益者,他們害怕戰爭結束後歐洲傳統穀物出口國家的廉價糧食湧入英國,力圖繼續人為地保持糧食的高價,因而強烈要求政府對農業的保護。
《穀物法》的實施,保證了土地貴族尤其是大地產者的巨大利潤,刺激了物價的上漲與投機之風的盛行,使工資勞動者和城市居民深受其害。《穀物法》還直接損害了工商業資產階級的利益。因為,一方面高價食品帶來工資和成本的增加,造成英國產品在世界市場上競爭力下降;另一方面國內的失業與貧困帶來購買力低下與消費需求不足,最終導致商業的停滯。與此同時,《穀物法》還招致歐洲國家的關稅報復,其結果是:既增加了國內生產的成本,也限制了英國工業品在國外市場的銷售。[18]因此,《穀物法》成了19世紀上半期英國各種社會矛盾與衝突產生的一個根源。
《航海條例》是自克倫威爾以來英帝國體系內壟斷性貿易政策的基石,後來被所有英國統治者所繼承。它對英國工商業發展的不利之處,首先是使製造業階級無法以最便宜的價格,在世界市場上購買英國工業所需的羊毛、黃麻、木材、絲等工業原料;其次是造成歐洲國家愈演愈烈的關稅戰。
根據查理二世時代頒布的法令,所有亞洲、非洲、美洲以及歐洲的貨物,只有用由英國船員指揮和駕駛的英國船隻運輸才能進入英國,否則就被課以極高的關稅。直到北美獨立戰爭之前,《航海條例》的各項禁令基本上得到順利執行。美國獨立後,也開始對英國船隻運輸的貨物徵收同樣高的進口關稅,結果,兩國的船隊不得不裝載壓艙物橫渡大西洋。這種關稅戰的直接後果是商品運輸成本的增加,消費者被迫支付雙倍的運費。1815年,兩國終於放棄代價巨大的關稅戰,相互給對方以優惠關稅。
英美貿易互惠關係建立後,歐洲國家紛紛仿效,要求英國給予同樣的優惠,並均以提高對英國船隻的關稅作為手段。因此,在拿破崙戰爭結束後的最初幾年裡,英國一直處於與歐洲國家激烈的關稅糾紛中。
顯然,對工業革命進入新的階段,急需擴張國際市場的英國來說,打破舊關稅體制下對貿易的種種限制,允許國外廉價工業原料和食品自由輸入,與各國結束關稅戰,成為當務之急。
這一時期,英國有許多人,或出於信念,或出於利益,都看到了舊關稅體制的明顯弊端。1820年,倫敦商人首先向議會請願,要求實現自由貿易。同年,政府開始就英國對外貿易問題進行調查。調查直接導致了隨後的關稅調整。1821年,英國降低了針對波羅的海國家木材的高額關稅。1822年,英國修改已造成國內社會矛盾尖銳化的《穀物法》,降低了允許外國穀物進口的標準。同年,英國商業部(Board of Trade)將查理二世時代頒布的《航海條例》中大部分限制條款予以廢除。
赫斯基森上任後,為與歐洲國家進一步改善貿易關係,立即向議會提出了《互惠關稅法案》(Reciprocity of Duties Bill,1823),建議對所有進入英國的貨物,不論用何種船隻運輸,一律徵收同等關稅,並在出口轉運時實行稅後退款。該法案終於以75票對15票被下院通過。[19]《互惠關稅法案》起初受到英國國內商船主的強烈反對,因為他們對海運業的壟斷因此被剝奪。然而,法案實施後英國的對外貿易迅速增長,大大補償了他們的損失,各種不滿很快便消散。
赫斯基森擔任貿易大臣一職長達四五年,在此期間,他不遺餘力地推行自由主義貿易政策,取消了長期以來外國生絲進入英國的禁令,僅在1824—1825年間,就調整、削減了全部的商品進口關稅,將關稅率從18%—40%降到10%—30%,原有1100個貿易法令也減少到11個。[20]特別是1825年,赫斯基森對《航海條例》再次作出重大修訂,宣布向所有擁有海外殖民地的國家開放英國的殖民地貿易,條件是這些國家也作出相同的讓步。這是英帝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舉措,因此,如果說《互惠關稅法案》主要是為了改善與歐洲國家的商貿關係,以滿足英國擴張國外市場的需求,那麼,開放殖民地貿易這一破天荒的決定,則無疑是插入英國傳統貿易壟斷政策藩籬的第一個楔子。
赫斯基森是一個現實主義政治家,他之所以立場堅定地進行商業與關稅政策改革,是因為他清楚地看到:隨著美國的獨立與荷蘭的衰落,舊的航海條例和與之相關聯的歧視性關稅已成為無用甚至阻礙之物。而英國由於工業革命及島國的自然條件等原因,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原料與食品的供應愈來愈依賴國外市場也已成了不爭的事實。因此,只有更多地依靠工業技術的優勢與霸權,而不是用人為手段來增加貿易,才真正符合英國的利益。
對於英國在20年代主要由赫斯基森所進行的改革,史家和赫斯基森的同時代人一樣評價不一,有的甚至相去甚遠。《19世紀英帝國史》的作者道爾曼(M.Dorman)認為:當赫斯基森接任貿易大臣一職時,「英國歷史便開始了一個新時代」[21]。英國著名帝國史學家菲爾德豪斯(D.K.Fieldhouse)指出:實行自由貿易是19世紀英帝國的重要特徵:「在一個世紀裡,自由貿易對英帝國政策和英國的殖民地產生了重大的塑造性的影響」[22],他認為「1830年起不列顛帝國即成為自由貿易國家」。顯然,他的這個結論,在很大程度上是指20年代所推行的貿易與關稅政策改革,廓清了通往自由貿易的道路。
菲爾德豪斯關於自由貿易與帝國政策之間關係的論述,無疑十分精闢而準確,但他對英國進入自由貿易的年代劃分,卻未免過於樂觀,這既不符合英國1820年代的歷史現實,也與赫斯基森本人的觀念有很大距離。
實際上,赫斯基森符合時代發展趨向的改革,不僅遭到托利黨內和國內保護主義者的反對,也遇到經濟蕭條的衝擊。當1825年底英國爆發第一次經濟危機時,許多人將危機造成的困境歸咎於政府的改革與新政策。對此,赫斯基森的同時代人查爾斯·格雷維爾(C.Greville)[23]在其回憶錄中,倒是作出了較為真實的評價:「這個國家所有最能幹的人都與他意見一致,而人民大眾則被人說服,認為他的計劃非常有害。」[24]
另一方面,赫斯基森雖然是英國走向自由貿易的先鋒,他卻不是一個以犧牲帝國利益為代價的自由貿易論者。換句話說,赫斯基森和他同時代的自由主義者一樣,抱有很強的「帝國精神」,其改革的主觀意圖並非去改變舊的殖民制度。20年代英國所有改革措施,都沒有觸動或削弱帝國內部關稅優惠的原則。殖民地對英國商品依然給予優惠關稅,而殖民地出產的物品,如加拿大的木材與小麥,東印度和西印度的蔗糖與咖啡,以及開普殖民地的紅酒等,也都繼續享受英國的優惠關稅。
應當說,19世紀初期的英國政治家從來沒有忘記帝國與殖民地的利益。例如,當美國對英國的關稅優惠政策表示反對,並要求給予同樣的待遇時,赫斯基森毫不讓步,認為這是「一個在獨立的國家之間商業關係中聞所未聞的藉口,就像英國要求美國對西印度群島的糖或甜酒在進入紐約時,給予和路易斯安納的出產物同樣的條件和關稅一樣沒有道理」[25]。在波羅的海國家木材進口稅問題上,赫斯基森也拒絕作進一步削減,理由是將會損害加拿大的木材貿易。他認為,加拿大木材「產自我們自己的殖民地,用我們自己的船隻運輸,因而對大不列顛是最有價值的貿易」[26]。考慮到波羅的海國家的木材要比加拿大木材更適於造船,赫斯基森保護殖民地利益的意圖是顯而易見的。
客觀地看,19世紀20年代實行的改革,確實是對傳統貿易政策和原則的背離,並且作為改革的副產品,英國還部分開放了其殖民地的貿易,但它終究「只是在壟斷與自由貿易之間的一種妥協」[27],就其實際影響和範圍來說,還很有限,離真正的自由貿易相距還很遠。例如,《航海條例》雖作了較大修訂,但其內容實際上只對擁有大規模商船艦隊的國家才有意義,英國商船仍然占有世界航運業的大部分份額;在歐洲國家出產的物品中,仍有相當一部分被列入必須由英國船隻或出產國和出口國船隻運輸的清單;此外,《航海條例》中有關禁令的取消與放寬,也只限於美洲和歐洲國家,對亞洲和非洲國家商品的限制依然如故。
顯然,對傳統貿易政策的改革,帶來英國對外貿易的繁榮與擴張,也使舊殖民制度下200年對殖民地的壟斷貿易打開了一個不小的缺口。但它只是新時代來臨的曙光,自由貿易原則的完全勝利和舊殖民制度的最後終結,還有待於英國工業革命的完成,及其所創造的物質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