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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國經濟的發展與民族國家的強固

2024-10-09 08:43:53 作者: 錢乘旦

  都鐸時代是英國歷史發展的重要轉折時期。其間,英國社會發生了一系列深刻廣泛的變化。這些深刻的變化首先表現為經濟的整體發展與經濟結構的深刻變化。英國經濟的發展與變化不僅推動了英吉利民族國家的形成,而且使英國日益顯示出強勁的發展勢頭和競爭實力,從而為後來英國的大規模殖民擴張提供了良好的物質基礎和推動力。

  與其他國家一樣,中世紀早期的英國,自給自足的封建農本經濟占據主導地位,「小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的統一」[2]是其最基本的特徵。此時,社會分工和交換雖有緩慢發展,但手工業和商業一直處於農業的附屬和補充地位,由此形成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具有孤立性和封閉性。與其他國家不同的是,英國的農本經濟在都鐸時期已經逐漸發生變化,由農本轉向重商。這種根本性變化的直接原因源於英國農本經濟內部,即畜牧業的發展和由此帶動的毛紡織業的發展,它們是英國農牧業的早期商品化以及英國經濟的整體發展與經濟結構的深刻變化的主要和直接推動力。

  畜牧業迅速崛起並達到前所未有的發展規模從而推動了經濟的整體性變化,這是16世紀英國經濟的突出現象和典型特色。這一點我們從有關學者的局部研究中便可見一斑。根據學者的研究統計,16世紀上半葉時,英國僅在莊園地區41處寺院土地中牧場的占地就超過總土地面積的一半,達51.2%。在那些沒有實行莊園的敞地制地區(這樣的地區約占全國鄉村面積的20%)牧羊業已占絕對優勢,而傳統的種植業則已變成了次要的行業。[3]優越適宜的地理與自然環境使英國的土壤比較適宜於放牧牲畜,畜牧比耕作更加有利可圖,因此英國的許多土地可以不用施肥而用於牧場。養羊及羊毛生產構成了英國的「主要的和基本的農產品」,以至於1598年一個遊客對英國農村發出這樣的驚嘆:「土地肥沃,到處是牲畜,幾乎1/3的土地因為放牧而沒有被開墾,在不長一棵樹但牧草茂盛的山丘上到處有白雲般的羊群在遊蕩。」[4]

  英國畜牧業急劇發展的重大意義主要在於它對傳統農本經濟所產生的瓦解侵蝕作用。羊毛業的發展從根本上動搖了英國傳統的經濟結構,改變了英國的生產樣式和生產布局。由於畜牧業的產品基本上是供應給工業的,因而其走向商品化和市場化便屬必然;同時,牧羊業所需要的勞動力相對較少,而且這一行業又使領主和農民直接獲得現金,貨幣地租因此逐漸盛行。到16世紀後期,英國的農業已基本轉變為商品經濟,市場機制制約著農業的發展和農事的安排。傳統英國小農經濟所具有的自給自足的封閉體制逐漸被「為市場而生產」的開放體制代替,農業經濟商品化和專業化程度大大提高。正因為如此,歷史學家們認為:16、17世紀時,「英國的農業具有五花八門的特點」[5]。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分工協作的加深,到伊莉莎白時代,英國經濟的整體化發展趨勢已十分明顯,而且不可逆轉。各地方經濟相互依賴,各有特長,農業與市場形成了十分緊密的聯繫。到17世紀初,英國全國人口中,儘管大多數人仍居住在農村,但是農村經濟完全為市場經濟所牽引,農業的自給自足性逐漸消退,農民越來越多地將自己生產的農產品作為商品投入市場進行銷售。許多農民甚至脫離農業成為專門的商品生產者。據17世紀初格洛斯特郡(Gloucester)的人口職業調查,該郡的人口中僅有一半還直接從事農業生產,其他的人都從事別的職業,如絲織業、製革和飲食加工業等。[6]即使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在農閒時也大多從事手工業或其它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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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畜羊業為主要內容的畜牧業的發展和市場化,使英國土地制度的變革成為不可避免,圈地運動隨之展開。雖然16、17世紀英國的圈地規模尚小,但卻反映了英國農村變革的基本趨勢。埃爾頓正確地指出:「圈地運動的影響不能僅僅以規模來加以衡量,圈地運動既是某些重大事件發生的政治因素,又孕育著農村經濟非常深刻的變化。」[7]圈地運動的後果一方面使英國的土地加速集中,形成資本主義的大農場;另一方面造成了大規模的社會分化,使成千上萬的農民喪失了土地,成為一無所有的社會流民,他們的大量存在,表明英國的勞動力市場業已初步形成並直接引發大規模的人口流動。

  養羊業的發展還帶動和刺激了英國以此為基礎的毛紡織業的興起和發展,使毛紡織業成了英國的民族工業和主體工業。鄉村毛紡織業的發展對於促進英國國內市場體系的儘快形成、加速和拓展英國經濟整體化發展起著關鍵性的作用。首先,毛紡織業的迅速發展進一步推動牧羊業的深入發展,促使圈地運動更加深入進行並引發大規模的自由人的流動,從而推動英國勞動力市場的進一步擴大和成熟。其次,毛紡織業的發展使原有的工場手工業條件下各種生產工序基本處於分散存在並獨自生產的狀態難以維繫,使生產工序相互之間需要以商品的形式來交換生產原料和半成品。這不僅強化了各部門之間的生產分工,而且使分工愈來愈細,彼此依賴,從而為新的生產制度的產生創造了必要的條件。最後,毛紡織業的迅速發展和市場的拓展,一方面必然加速羊毛及其產品在全國各地區的頻繁流動,有利於最終形成全國性的原料市場網絡,從而促進英國經濟的整體發展;另一方面,毛紡織業產品從各地向倫敦等重要城市集中,有助於形成全國性的、統一的出口貿易體系。毛紡織業對英國經濟一體化發展的重要影響和作用,莫爾頓曾有過專門的評論,他說:英國從一個生產羊毛的國家較快地過渡到一個織造呢料的國家,「它在英國經濟生活上卻成為有決定性的特色,這個特色使英國經濟生活迥異於多數其他歐洲國家,並且決定了英國經濟生活發展的方向和速度」。[8]

  農業結構的調整和鄉村工業的發展推動英國城鎮的發展並使城市的發展具有新的內涵。從某種意義上說,新興城鎮的出現和發展是經濟整體化發展的必然結果;同時城鎮的發展又促使英國各地經濟的聯繫更為密切,並使各地、各個行業逐漸變成相互依賴、不可分割的整體。據查特斯統計,在都鐸和斯圖亞特王朝時期,儘管英格蘭地區規模比較大的城市只有倫敦等十幾個,但區域城市和新興的小城鎮的發展卻十分迅速,數量達八百左右。雖然當時的人口數量只有現代人口的十分之一,但是當時的市場城鎮(Market Town)的數量要明顯多於現代。[9]16世紀時,整個英格蘭和威爾斯,平均每走七英里就有一個市鎮。[10]英國的城市在數量加速發展的同時,其內部的政治和經濟結構及其對外部的影響力都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不斷具有新的功能和內涵。從總體趨勢看,城市中傳統行會式的生產和經濟組織不斷走向崩坍,而新型的資本主義性質的手工工場不斷湧現並逐漸占據了主導地位。城市的經濟功能正在發生巨大的變化,城市的工商業職能得到不斷強化,經濟的專門化、職業化傾向日益加深;城市的結構日益呈現出明顯的對外開放性,城市的輻射區域不斷拓展,影響力不斷加強。[11]在此基礎上,昔日相互隔絕、彼此封閉的封建小農經濟格局被逐漸衝破,城市之間以及城鄉之間的聯繫變得更加固定和密切。特別是城市經濟為了拓展生存空間,憑藉其種種優勢,不斷向廣大農村地區滲透,城市的商品、貨幣和城市勞動者向農村的轉移已成為普遍現象。這種滲透和轉移使鄉村農、工業被逐漸納入城市工商業經濟軌道,成為城市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鄉村經濟開始完全依附於城市經濟。這種新型的城鄉關係使城市獲得了對農村的統治地位。同時,隨著商品交換的發展和交通設施的改善,各類城市之間的橫向、縱向聯繫日益加強,使英國逐漸形成了相對統一的地理網絡和國內市場。在這一網絡和市場中,某些核心城市的中心地位日益重要和突出。例如,16世紀後期到17世紀初,倫敦憑藉其傳統的影響力、優越的地理位置、發達的交通條件和配套設施以及龐大的輻射力已成為英國市場網絡和國內外貿易的中心,它不僅是全國最大的消費中心和商品銷售市場,而且是英國對外貿易的主要口岸和貨物集散地。伊莉莎白晚期,作為北歐第一大城市的倫敦,其人口已達到30萬;1541年,倫敦通往英國各地的道路就有9條,1570年更增加到17條;另有海路及泰晤士河把倫敦與英國其他地區相連接,使倫敦的對外交通四通八達。據統計,16世紀中葉,倫敦集中了全國出口貿易的90%以上,直至16世紀後期倫敦的貿易進出口量仍占全國總量的2/3到3/4。[12]倫敦巨大的消費需求以及發達的內外貿易對全國各地構成了巨大的吸引力,英國各地紛紛將各自生產的商品運往倫敦進行銷售;倫敦從海外進口的大量商品除自己消費外,主要通過沿海和內陸港口轉運至內地進行銷售。與此同時,倫敦的發展與繁榮又進一步密切了其與各地經濟與政治的聯繫,強化了其對各地經濟乃至政治的控制。倫敦對英國所具有的強烈的向心力和聚合力,決定了以其為核心的全國性市場網絡成為英國國內統一市場體系的主體部分。以倫敦為中心,「全國城市被納入單一的國家整體,在某種程度上這無疑是無與倫比的」。[13]由此表明,英國此時已初步出現了以倫敦等重要核心城市為中心的統一經濟體系和國內市場。

  當然,此時英國國內市場的形成和整體經濟發展只是初步的,尚待進一步完善和提升,但其意義卻殊為深遠。總體而言,16世紀英國國內市場的拓展和經濟的整體發展是社會經濟特別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同時又形成了英國社會經濟進一步發展和變革的新的內部環境和新的起點。這必然推動英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促成早期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使英國在一定程度上率先實現了資源配置的優化,縮短了實現社會轉型的時間和路程,從而提高了英國作為一個民族國家的綜合經濟實力。根據達維南特提供的數據,1600年英國全國財富僅為1700萬鎊,1630年為2800萬鎊,到1660年又翻了一番,為5600萬鎊。[14]顯然,英國經濟的整體化發展是英國政治統一和民族國家形成的重要前提;同時,不斷增強的經濟實力是英國參與競爭進而走上海外殖民和商業擴張之路的雄厚物質基礎。

  都鐸時期英國經濟發展的另一典型特徵是經濟的開放性和外向性,重商主義成為經濟生活的基本信條。毫無疑問,市場經濟並不是封閉型經濟,而是開放型經濟。在英國,這種開放不僅表現在國內各地區間的相互開放,而且表現在對外部世界的開放。經濟發展離不開國內商業貿易的發展,而經濟的整體發展則必然推動商業貿易的對外擴張。從某種意義上說,對外貿易的擴張是英國國內經濟整體發展的向外延伸。一方面,國內經濟的發展特別是以呢布業為特色的英國工業經濟的深入發展以及英國國內市場的狹小,使英國對外貿易的擴展有了可能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地理大發現使英國的自然地理優勢所具有的經濟意義充分凸現,對外貿易發展獲得了新優勢。因為地理大發現後,歐洲貿易中心逐漸從地中海區域向大西洋沿岸轉移,這種轉移使英國成為最大的受益者。因此,在新航路的開闢使歐洲與亞、非、美各洲交流日益頻繁的背景下,英國的優勢地位日漸凸顯,英國的商業貿易發展獲得了更為廣闊的空間和有利契機。同時,都鐸王室推行的重商主義政策也推動了對外貿易的發展。因此,16世紀時,英國的對外貿易在國內商貿發展的同時迅速發展起來。此時,英國不僅貿易數量大增,而且貿易範圍急劇擴大。有資料表明,16世紀末,英國出口的呢絨總數達到10.5萬匹,其中有7.5萬匹出口到德意志和荷蘭,1.2萬匹出口到波羅的海沿岸地區,6500匹出口到近東地區,6500匹出口到法國,其餘出口到俄國、義大利等地。[15]為了有效地從事海外貿易擴張,16世紀末到17世紀初,英國相繼成立了一些海外貿易公司,這些公司不僅給英國帶來了商業擴張和貿易發展,而且成為英國參與地理發現、海上掠奪和殖民占領的重要工具。其中貿易合股公司這一組織形式就是17世紀英國對北美和印度行使殖民占領和統治的過渡性組織形式。海外商業貿易的擴展既促進了英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也使英國從事海外貿易的商人的勢力不斷發展壯大。據研究者估計,1600年時英國一般顯貴土地的年收入為3600鎊,騎士為1000—2000鎊,縉紳為500—1000鎊;而此時倫敦有些商人的財富則多達1萬鎊,擁有不到5000鎊者已屬一般。[16]這些富有而奮發的商人擁有了投資於更大規模貿易活動的雄厚財力,其對外依賴性也日益增強。隨著商業資本的增長,他們愈來愈覺得狹小的本國市場難以滿足其需要,必然要求開闢更為廣闊的海外市場,擴大經營規模。他們不僅要求有日益豐富的商品投入流通領域,而且要求大量的金銀貨幣充當商品交換媒介,因此,對市場奢侈品和黃金的追求,促使他們非常積極地投入海外貿易、建立商業殖民帝國的大潮中,並成為英國海外擴張的急先鋒和支撐力量。據統計,1575—1630年間,在6300多人組建的20多個公司和組織中,商人占60.1%;在其募集的806.7萬鎊資金中,商人的份額超過350萬鎊。像在英國殖民擴張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的維吉尼亞公司、普利茅斯公司、麻薩諸塞灣公司及愛爾蘭公司籌集的經費中,商人投入的份額均超過一半。[17]所以,英國的海外貿易擴展是海外殖民擴張的直接推動力,殖民擴張是商業貿易擴張的必然結局。對此,英國經濟史家托尼深刻地指出:「16世紀的農業變革導致英國的社會生活更加商業化了,紡織工業的發展與畜牧業的發展密切相關,正是作為商業奇蹟的呢絨業出口率先將英國捲入到世界貿易中,並且成為旨在拓展新市場而進行的多次早期探險的推動力。移民、殖民地和帝國由此產生。」[18]布羅代爾也認為:「如果僅從貿易部門與整個經濟活動的比例來看,商業公司的活動經常被忽視,但事情的重要與否要看它們的後果,商業公司的後果涉及經濟的現代化,未來商業結構的楷模,資本的加速形成以及殖民活動的開端。」[19]

  都鐸時期是英國的重要轉型期,經濟的商業化發展必然引發劇烈的社會動盪和社會變革。因為英國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的發育本身就是一個社會優勝劣汰和重新整合的轉型過程,這一過程使英國社會出現了巨大的結構變遷,並初步形成了開放性的社會結構,社會流動變得廣泛而頻繁。受制於價值規律的作用,從16世紀初期開始,英國的價格尤其是糧食價格迅速和持續地上升,1500—1600年間,作為歐洲人主食的小麥價格在英格蘭上漲了425%。在英格蘭西部,糧食價格上漲了四五倍;而與此同時麵包房工人的工資卻只從四便士上漲為八便士,工匠從六便士上漲為一先令。[20]這種普遍性的價格飛漲以及英國農村進行的圈地運動引起了廣泛的社會動盪,加深了英國社會的階級分化,為社會流動提供了動力。同時,都鐸時期英國人口的持續增長更加劇了人口的流動。都鐸時期由於生產力的發展及生存環境的改善等因素,英國的人口一改14世紀中期以後一百多年的下降之勢,而獲得了較快的增長。整個16世紀,英國人口的增長率達40%。此後,英國人口繼續增長,17世紀前40年仍增長了30%。[21]以至於在16世紀末,一些觀察者抱怨過多的人口已使英國不堪重負。[22]

  面對急劇增長的人口和市場經濟的巨大衝擊,人們在職業的選擇方面更趨實際,也更加自由。在選擇職業時他們更多考慮的是如何發財致富,而不是傳統上的聲望和因襲。於是舊貴族的衰落與鄉村中紳士、約曼農以及商人的興起,成為英國社會的突出現象,社會內部的垂直性和水平性流動十分廣泛。英國社會內部的垂直流動,不僅使英國原有的等級屏障被打破,而且使英國社會較早地出現了一個有一定數量的中間階層,模糊地形成了土地貴族—中間等級—勞動者的三層式社會結構。這種社會結構比兩層式社會結構更具開放性和流動性,更能根據經濟和社會環境的變化而作出靈活適時的反應和調整。此時,英國社會的水平性流動,主要表現為人口大規模地由鄉村向城市遷移。根據學者們的研究,此種人口流動主要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遷徙者主動地外遷以圖改善自己的生活經濟狀況和社會地位,此所謂「改善性」的遷徙;另一種則是遷徙者在原籍毫無生活出路而不得不遠走他鄉,此所謂「生存性」的遷徙。從鄉村湧入城市的大多是農民、小商人和學徒、工匠,形成了英國歷史上人數眾多的流浪漢隊伍。儘管沒有關於16世紀英國流浪漢人數的精確資料,但許多情況可以證明當時的社會流浪現象是極為普遍的。僅就伊莉莎白時代的倫敦來說,人口約有20萬,而常年流浪的人口就有5萬以上。[23]

  社會流動是經濟擴張的必然結果,也是經濟市場化的一種反應。在傳統社會中,公眾普遍渴求的基本目標和理想的社會狀態就是穩定,按部就班成為人們一種慣常的生活方式。而在新的社會結構中,變化則成為公眾普遍的精神追求和社會常態,渴求變化、期盼自由成為共同的社會心理。從這種意義上說,英國所形成的開放型社會結構不僅為一切有能力、有冒險精神的人提供了發財致富的機會,而且廣泛的國內社會流動為更大規模的海外流動創造了條件;同時大量的流民在國內一時尚無力吸收的情況下,必然給社會造成巨大壓力,迫使英國政府不得不花大量精力解決流民問題。儘管英國統治者一再通過制定嚴酷的法令和實行濟貧制度試圖解決這個問題,但仍無濟於事。於是,移民海外就成為一種兩全其美的選擇。美國歷史學家羅伯特·凱里指出:「土地所有者們為了養羊以從事羊毛貿易而通過『圈地』運動將佃農們趕走,將成千上萬的人從他們出生的鄉村趕出來,把他們拋棄在大路上。於是,英國就出現了一個前所未有的人口流動高潮。人們對去遠方的想法已經接受,遷徙和移民對於一般英國人和他們的家庭來說早已習以為常了。……與他們眼前所看到的一切相比,冒險越過大西洋而遠赴一個未知的新大陸無疑更可接受。」[24]顯然,都鐸時期英國經濟的發展變化及社會的劇烈變動為17世紀英國的殖民擴張提供了良好的社會條件,儘管當時的英國存在許多社會問題。「但是與當時最發達的社會,甚至所有的經濟體相比,英國卻是一個相當有彈性的國家。它的要素市場變得越來越自由,技術的革新也出現了,從總體來說,英國社會是富裕和富有活力的。北美殖民地的開啟,才會有一個最好的可能。」[25]

  英國經濟的整體化發展及統一市場的形成是與民族意識的發展和民族國家的形成相輔相成的,經濟發展的最終結果是民族地位的提高和民族意識的增強。對於英吉利民族而言,民族國家的確立和發展既是參與民族競爭的前提又是民族發展和強盛的起點,強大的政治和社會力量不僅能推動民族經濟的不斷發展和社會的不斷進步,而且成為英國介入歐洲乃至世界事務的直接支撐。英國民族國家的形成與強固才使英國的海外殖民擴張成為可能。

  作為近代民族國家,英國必須具備兩個最重要的因素,即國家主權與民族一體性。[26]英國主權國家是在同羅馬天主教勢力和國內地方割據勢力的鬥爭中逐漸確立的。中世紀的英國同其它歐洲國家一樣,封建割據勢力嚴重,羅馬教廷對英國社會的影響無孔不入,以羅馬教皇為中心的天主教會作為國際性的宗教和權力組織,擁有超越一切世俗權力的最高權力,時常打著上帝的旗號干涉各國的內政,嚴重損害了英國的民族利益。英王愛德華三世(Edward Ⅲ,1312—1377)就曾抱怨教皇:「耶穌十二使徒的後繼者,乃受託引導主的羊群走向草原,而非剪取其毛。」[27]中世紀後期,英國的經濟獲得長足進步,農業變革,城鎮擴展,人口增加,這一切加強了各地區之間的聯繫,推動了英國經濟走向統一。隨著經濟的發展,英國市民階級的力量逐漸壯大。出於自身利益的考量,他們與王權形成聯合,共同反對封建割據勢力和羅馬教皇勢力。從14世紀中葉起,英國議會就連續頒布相關法案,以限制教皇干涉英國教會的某些權力。在反對封建割據勢力和羅馬教皇的過程中,英國王權得到加強並形成君主專制制度。就當時的英國現實來看,專制王權的確立順應了英國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強大的王權成為逐漸形成的民族國家的象徵。正如薩拜因所指出的,在封建領主制下,國家權力的概念含糊不清,並且權力本身從來不曾完全集中於國王之手,當國王變得專制的時候,這已不是中世紀國家的一種發展,而是現代國家。[28]

  由於王權代表著正在形成的民族國家,因此,以王權為中心,英格蘭人逐漸形成了共同的經濟和政治生活,並擁有了共同的民族語言——現代英語。14世紀時,英語無論是在官方還是在民間都已被普遍使用,語言成為英國國民相互連接的基本紐帶。到15世紀時,英國的語言、文學、藝術及思想習俗,已在英國居民心中深深地紮下了根。共同的語言促進了英國民族情感與民族意識的產生與發展,共同的歷史、共同的榮辱和共同的利益將他們緊緊地維繫在一起。都鐸王朝建立後,英國人的民族意識迅速覺醒。人們普遍感到,英格蘭已經不再是一個分裂動盪的地理概念,而是一個統一的民族國家,生活在這一地域的外來人均被同化在英吉利民族之中,英語是他們的共同語言。他們強烈地意識到,自己已成為一個統一的英語民族,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隨之而生。亨利七世時期,一位前來英格蘭的威尼斯使節這樣描述道:「他們認為除了他們自己以外就沒有別人,除了英格蘭以外就沒有別的世界,而當他們見到一位漂亮的外國人時,他們便說『他長得像個英格蘭人』」,並為他不是英國人而深感惋惜。[29]這種民族認同最強烈地反映在英國人的帝國意識上,進入16世紀以後,英國人的帝國思想開始萌發。在一些重要的外交場合,英國人特別是那些上層人士時常會有意無意地宣示英國是一個帝國。據說,英國諾福克公爵(Duke of Norfolk)曾專門向法國大使出示能表明「亞瑟王曾經是不列顛、高盧、日耳曼、丹麥的皇帝」的所謂的「亞瑟王大印」。[30]其表達的意思非常明顯,即作為亞瑟王后裔的都鐸國王亨利八世完全有權繼承先輩遺產和重建帝國。實際上,英國人所謂的帝國在當時主要是指獨立的、擁有主權的民族國家,它反映出英國人對長期以來英吉利民族受制於羅馬教皇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不滿與憤怒,以及對對外具有完全獨立性的強烈渴求;當然,它也隱約透露出英國人對外擴張的政治野心,儘管當時的英國只是想向歐洲大陸顯示一下自己的地區強國地位,而對以後日不落帝國的「偉業」完全始料不及。正是在這種強烈民族意識的驅使下,亨利八世(HenryⅧ,1491—1547)開始了轟轟烈烈的英國宗教改革。

  亨利八世宗教改革的實質在於確立英國完全的主權國家地位,而要實現這一點,其前提是擺脫羅馬教皇對英國的干預和擄掠,與羅馬教廷徹底決裂。自14世紀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1328—1384)改革和羅拉德(Lollards)運動以來,英國人從未停止過反對教皇的鬥爭。長期的鬥爭儘管使羅馬教皇在英國的權力有所縮小,但教皇對英國的影響依然存在,許多權力依然保留。亨利七世創建都鐸王朝時,英國政治呈現二元性,即國王掌管世俗的最高權力,宗教的最高權力則由羅馬教皇掌控,天主教勢力在英國的地位仍舉足輕重。表面上,英國高級教職的實際推薦權屬於英王,但其最終的任命仍需獲得羅馬教皇的敕書批准,理論上教權仍高於君權。在經濟上,羅馬教皇有權收取包括「什一稅」在內的各種稅金,受轄於羅馬教皇的英國寺院擁有大片土地;教皇還有權發放諸如婚姻特許、出任教職特許等各類特許證書。教會中的高級教士在社會上擁有許多特權,對王國的利益構成嚴重危害,特別是教皇經常通過教會幹預英國的朝政,甚至是國王的私事。顯然,教皇在英國擁有的這些特權衝擊了英國的國家主權,要想建立完全獨立的民族國家,就必須首先擺脫教皇對英國事務的干預和控制,確立英國教會的獨立自主性。

  因此,亨利八世當政後,便開始對天主教勢力實行打擊,推行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亨利八世宗教改革的導火索是其個人的婚姻問題。1527年起,亨利八世以王后凱薩琳(Katherine of Aragon)無男嗣而以後有可能發生王位繼承糾紛為由,不斷提出與王后解除婚姻的要求。凱薩琳是西班牙國王兼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Charles V,1500—1558)的姨母,亨利八世的離婚需經教皇的批准。在查理五世的壓力下,教皇克萊門七世(ClementⅦ,1478—1534)沒有同意亨利的要求。於是,亨利八世決定擺脫教皇的控制,以達到離婚的目的。1529—1536年,亨利八世在議會的支持下,全面推行宗教改革,從而走上了與教皇徹底決裂的道路。從表面上看,宗教改革只是亨利八世擺脫教皇控制、解決凱薩琳離婚案的一種手段,但是16世紀英國乃至歐洲風雲變幻的複雜背景,卻賦予了它特殊的時代內涵,使它「不再是一種從屬於國王個人意志的孤立現象,而成為一種國家的行為、一種體現了這個民族集體意志的行為」。[31]亨利八世「以其堅強的個性,展現了一個年輕的民族國家正在上升的強有力的自信;他堅持和維護這個新興的民族國家不可分割的政治權力」。[32]首先,宗教改革打破了教皇對世俗國家的控制,建立了國家的對外主權。1529年,亨利八世親自主持召開了議會,並免去了羅馬教廷在英國的代表約克大主教兼國王樞機大臣沃爾西(Thomas Wolsey)的職務,剝奪其公民權,沒收其財產,從而揭開了宗教改革的序幕。同年頒布的法令規定羅馬教廷關於教士兼領聖俸和不居教區的特許無效,若有教士繼續接受教廷的特許將被處以罰款。1533年,亨利八世制定並頒布了著名的《禁止向羅馬教廷上訴法》(An Act for Restraint of Appeals to Rome),宣稱:「本英格蘭是一個帝國,並一向為世界所承認,受一最高首腦國王之統治」,「國王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能夠對包括僧侶和世俗界在內的所有人的一切行為進行審判」,「在國王之下的僧侶和世俗人組成政治社會,各自在宗教領域和世俗領域享有司法行政權,不受任何來自帝國之外勢力的干涉。」[33]該法還明確規定,有關遺產繼承及婚姻方面的案件不得從坎特伯雷大主教法庭或約克大主教法庭呈送羅馬教皇法庭。在此文件中,英國首次以法律形式指出主權國家及主權在君的概念,這裡的「帝國」一詞實際上指的是一個不隸屬於任何外來權威、獨立自主的民族國家。亨利八世提出「英格蘭是一個帝國」的主張,鮮明地表達了英國人捍衛國家利益、追求民族獨立和平等的強烈願望。根據此法令,主權在王構成了專制王權的基本特徵,教會的地位被廢除,羅馬教皇對英國教會行使的一切司法審判權被否定。因此,此項法令是一項英國擺脫教皇權力、尋求民族獨立的決定性的、革命性的措施。[34]1534年,英國又頒布了有關停止向羅馬教廷交納歲貢的法令,從而否定了教皇向英國教職界徵收的歲貢及與此項稅收有關的發放教士任職敕書的權力。1536年,英國通過的相關法令則徹底清除了教皇在英國的各種權力,包括解釋《聖經》的權力。其次,重新確立了教會與國家之間的新型關係。1534年,宗教改革會議通過的《至尊法》(Act of Supremacy)規定:「國王陛下以及他的後嗣與繼承者,應取得、接受和被稱為名為安立甘教會的英格蘭教會在世間的唯一的最高首腦」,其享有糾正異端、革除流弊等全權。[35]《至尊法》被稱為是英國國王和英國國家的「獨立宣言」。通過此法,英國比法國和西班牙更明確地否定了教皇的權威,完全打破了昔日二元體制下,國王與教會各有其主、相互在權力與財富等方面激烈爭鬥的局面,英王由此取得了英國教會的最高管轄權,教會成為專制君主的統治工具,英國教會的民族屬性得以確認。此後,英國國王又陸續通過相關法案,沒收一批教會土地及其他財產,從根本上打擊了宗教界的封建貴族,消除其經濟基礎,使英吉利民族真正立於民族的堅實基礎之上。

  如果說宗教改革建立了國家外部主權和對教會的權威的話,那麼,亨利八世時期由托馬斯·克倫威爾(Thomas Cromwell,1485—1540)所組織實施的政府改革則是確立國王對內的最高統治權、強化國內統一的重要舉措。都鐸朝建立之初,由於舊貴族劇減,亨利七世遂抓住時機,使國王的權力得以大大擴展,中央集權得以加強。亨利八世宗教改革以後,英國的政府機構發生很大變化,政府事務日益增多也日趨複雜。為此,經過托馬斯·克倫威爾的精心策劃與組織,英國進行了廣泛的政府改革。改革的內容主要包括:將原國王諮議會中的核心組織改組為樞密院,使其成為國家行政管理的核心機構,其成員包括教會、司法、財政、軍事、王室等部門的要員,且多數由非貴族出身人員擔任;將原來只負責處理國王私人事務的國務秘書提升為首席國務大臣。作為政府機構首腦的首席國務大臣不僅是樞密院部門的總督導,而且專管外交、外貿、地方政府事務;改革財政,將原屬內廷的一部分財政管理權力劃分出來,設置6個平行課稅的法庭或部作為政府部門,分別管理各種財政收入,從而健全和完善了英國的財政機構與財政體系。經過改革,原作為政府主體的內廷此後成為主要為國王個人服務的機構,完全改變了過去分散重疊的舊國家機構,形成以國王、首席國務大臣、政府各部門首腦參與的樞密院為主體的政治架構,有利於中央集權和提高辦事效率。埃爾頓認為,1530—1542年托馬斯·克倫威爾推行「行政革命」,是英國真正的變化時期,此間產生了現代主權國家:「都鐸建立的是一個民族君主國,這在一定程度上對於英格蘭是新出現的。在表面上強調君權的同時,實際上已經強調了其民族國家的性質。」[36]

  在中央政府改革的同時,亨利八世時期對地方的控制明顯加強。對於某些地方出現的離心因素,中央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予以打擊和消除。1536年,托馬斯·克倫威爾起草了一項關於特許地和自由區的法令,明確規定只有國王擁有簽發對叛逆罪、謀反罪免於追究的權力,王國內任何地方的司法裁判權只能由國王授予,郡和自治領的伯爵,必須以國王的名義行事。[37]此法令的頒布實施實際上取消了幾乎所有特許地的封建特權。1537年,英國專門設立了由中央直接控制的常設機構北方委員會,對長期擁有特權而不服管教的北方五郡實施強有力的控制,使北方真正成為英格蘭王國的有機組成部分。1543年,英國議會通過法案,宣布在威爾斯實行英國的行政司法制度,並讓威爾斯選派議員出席英國下院,英國與威爾斯完成了正式的合併。很顯然,通過這一系列的舉措,重新確定了英國的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中世紀英王的宗主權變成了國家的最高權力,英國成為一個統一的政治體。從此,英國國家獲得了對內的最高統治權和對外的獨立權,成為具有近代意義的民族主權國家。

  亨利八世的宗教與內政改革,使英國確立了統一正常的社會秩序,並使英國作為一個完整的民族主權國家出現於歐洲和世界舞台。但是,都鐸王朝前期的這一成果在後繼者軟弱甚至錯誤的統治中幾乎喪失殆盡。這表明,英國民族國家形成之初並不穩固,專制王權並未強大。愛德華六世(Edward VI,1537—1553)在位時期(1547—1553),王權式微,英國推行了一系列錯誤的內外政策,導致自亨利八世以來的英國的社會穩定遭到破壞,法國乘機插手蘇格蘭事務,並與蘇格蘭聯合向英國發動戰爭,使英國陷入持續性的戰爭之中。在軍事方面,愛德華六世時期忽視英國海上勢力的發展,海軍發展嚴重滯後,甚至連皇家海軍的給養都得不到保證。英國還實施戰略收縮,撤回駐守蘇格蘭的武裝,答應法國贖回布洛涅,不向加萊港(Calais)提供必要的援兵,導致英國的軍事力量嚴重削弱,從而大大降低了英國在歐洲及國際事務中的地位。瑪麗一世(Mary I,1516—1558)時期,英國的狀況更糟。作為一個虔誠而狂熱的天主教徒,瑪麗上台後為了加強自己的統治,不顧英國當時的現實,完全投入羅馬教皇的懷抱,幾乎完全廢除了其父亨利八世所頒布的宗教改革法令,全面向天主教回歸,放棄了英王作為本國宗教最高首腦的地位,重新恢復羅馬教皇在英國的權威,並對英國的新教神職人員進行殘酷的迫害。她還不顧議會和國人的反對,極力討好西歐天主教勢力最強大的西班牙,竟然同西班牙菲利普二世(Philip Ⅱ,1527—1598)聯姻,把英國置於西班牙的附屬國地位,並不顧英國的利益直接捲入了西班牙的對法戰爭,致使英國失去了加萊這一歐洲大陸的最後一個重要據點,英國的民族精神受到極大傷害。英國獨立自主政治局面的喪失造成了國內宗教矛盾與民族矛盾進一步加深,國內政局極不穩定。諾福克郡和西部地區先後發生騷亂,中央權威已難以發揮作用。由於連年應付歐洲的戰爭,英國的財政陷入十分窘迫的境地,到瑪麗去世時,英國的債務已高達20萬英鎊。[38]國力的衰微不僅阻礙了英國國家正常的權力運作,使國王與議會圍繞稅收等問題爭鬥不斷,而且嚴重影響到英國的國際地位,內憂外困使英國在國際上陷入十分孤立的境地,以至於伊莉莎白女王即位時的英國「在國外只有不共戴天的敵人,沒有堅強忠實的朋友」。[39]

  羅馬教權能否再度排除,專制王權的權威能否重新確立,事關英國作為民族主權國家能否真正確立和鞏固、英國對外的獨立自主地位能否恢復。這一歷史職責就落到了伊莉莎白一世的身上。1558年,伊莉莎白在英國繼位。面對國內分裂、國外戰爭危機之嚴峻形勢,她承繼其父亨利八世的事業,首先進一步推進宗教改革,在英國重新確立君主的至高無上的統治地位,並最終使都鐸王朝的政教合一統治達到極盛,民族國家空前強固。1559年,加冕後不久的她即召開議會,正式宣布廢除瑪麗女王時期的反改革法案,並令議會重新通過《至尊法》,在法律上重新確認英國君主對宗教和俗界所具有的最高權威。根據《至尊法》,英國女王無論在宗教及教會事務上或是世俗事務方面,都是全國唯一的最高統治者,「在本王國境內,任何外國君主、個人、主教、國家或統治者在教會或宗教方面均不得享有、也不應當享有管理權、統治權、領導權等」。[40]《至尊法》還規定:「女王陛下及後裔和繼承人,即英國未來的君主和女王們,也將擁有全權和最高權威。」《至尊法》再度切斷了羅馬教會與英國教會的組織聯繫。同年,女王又令議會通過《宗教一致法》(Act of Uniformity),統一全國境內的宗教事務。根據此法,所有英國臣民不得擅自改變宗教儀式,全國教堂必須以愛德華六世等先王所頒布的《公禱書》(Book of Common Prayer)作為唯一的禮儀標準進行祈禱,違者將施以罰款或監禁。此法進一步使英國在宗教上擺脫了羅馬教廷的控制。

  1563年,女王又召集神學家會議,制定出英國國教的正式教義《三十九條教規》(Thirty-Nine Articles),形成英國自己的宗教教規,奠定了英國國教的教義基礎,至此,英國宗教改革基本落下帷幕。

  主權國家的鞏固和王權的加強離不開國家實力的支撐。為此,伊莉莎白一世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使國家的整體經濟與軍事實力得到了明顯的增強。

  其一,奉行重商主義政策,大力發展國內經濟與對外貿易,提升國家經濟實力。

  重商主義強調金銀貨幣的多少是衡量一個國家財富的標誌,而財富的積累主要依賴於對外貿易,少買多賣是進行對外貿易的基本原則。而要實現這一點,加強國內生產的發展和推動外部市場的拓展是最基本的途徑。為此,伊莉莎白女王一方面重視發展英國的工業,以培育和提升英國工業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為了進一步促進英國傳統的毛紡織業的發展,伊莉莎白女王採取措施嚴格限制國內生產所需的原材料或初級產品的出口並鼓勵羊毛、大麻、亞麻等工業原料的進口;同時利用優惠待遇等措施,大力引進國外特別是尼德蘭和法國的先進工匠,以改進英國的生產工藝。據估計,在西班牙實施宗教迫害之前,就有三萬佛蘭德斯編織工到達英格蘭。「他們受到伊莉莎白的竭誠歡迎。伊莉莎白允許他們在桑威奇和諾威奇定居,並由法律規定每一佛蘭德斯人有義務僱傭至少一個英格蘭學徒。這樣,英格蘭人就學得了製造呢絨、製造絲織品和染色的精湛技藝,不再輸出為佛蘭德斯製造呢絨所需要的羊毛。」[41]在發展英國新呢絨業的同時,伊莉莎白女王還積極扶持絲織業、皮革業、金屬業等新行業的發展。呢絨等工業的發展不僅增加了王室財政收入,而且進一步推動了農牧業的發展與變革,有利於提高英國的整體經濟實力。另一方面,伊莉莎白積極支持和推動英國對外貿易的發展。

  首先,努力扶持本國商人、限制外商特權。英吉利民族國家建立以前,英國的貿易一直在外國人特別是漢薩同盟(Hanse)的控制之下,伊莉莎白女王執政後,當權的大臣威廉·塞西爾力主廢除漢薩同盟的特權,但此時伊莉莎白女王的地位並不穩固,所以並未立即將漢薩商人趕走。1560年,英國與漢薩同盟簽訂條約,該條約雖然允許漢薩同盟商人重返倫敦,但他們的活動受到一定限制,漢薩商人在北海和尼德蘭貿易中的傳統優勢地位也開始被打破。1579年,英國採取進一步措施,以消除漢薩商人的特權。1598年,漢薩商人在倫敦的斯蒂爾亞德商站的使命徹底終結,伊莉莎白終於將漢薩商人驅逐出倫敦。[42]將漢薩同盟趕出英國,使英商對國內市場的占領有了充分的保障。伊莉莎白時期,英國政府還通過外交談判、簽訂商約等方式以確保英商在國外活動的有利條件,同時政府授權英國駐外使節向駐在國政府提出英商的要求,制止外國商人和政府對英商的排斥、迫害,以維護英商的經濟利益。1579年、1580年和1581年,伊莉莎白女王分别致函丹麥國王、波蘭國王及土耳其素丹,要求對方為英國公司和商人在當地的活動提供方便並給予優惠待遇。女王的支持為英國商人在波羅的海地區、地中海地區貿易的拓展創造了條件。

  其次,大力支持貿易特許公司的活動,開闢英國的海外市場。鑑於英國的對外貿易長期主要依賴安特衛普而市場狹小,以及貿易特許公司能有效地增加英國商人商業資本在國際貿易中的力量和地位,女王通過直接投資或授予特許權等方式,「把支持貿易公司作為促進英國海外貿易發展的最好方式」。1579年8月,伊莉莎白女王批准成立東地公司(Eastland Company),並向公司頒發特許狀,使得該公司獲得了英國對北歐及波蘭等國家和地區的貿易壟斷權。1581年,女王特許的土耳其公司(Turkey Company)組建,並壟斷了對土耳其的貿易。1583年,女王又特許成立威尼斯公司,旨在恢復和發展英國在地中海的貿易;該公司於1592年與土耳其公司合併,成為規模和影響更大的利凡特公司(Levant Company)。此外,伊莉莎白女王還通過頒發特許狀等方式,鼓勵與支持英國探險家和商人組建開拓非洲與遠東市場的各類公司。正是這些特許公司構成了英國拓展海外貿易市場的先鋒和主力軍。

  再次,支持海外探險和殖民活動,以拓展英國對外貿易的空間。這典型地體現在女王及英國政府對開闢西北航線的探險事業的大力支持。英國政府還積極鼓勵英國商人闖入西班牙、葡萄牙所壟斷的航路和殖民地從事貿易活動,對於約翰·霍金斯(John Hawkins)從事葡屬非洲與西屬西印度之間的奴隸貿易、德雷克(Francis Drake)的海盜活動及環球航行,女王更是以入股等方式加以贊助支持。因此,霍金斯和德雷克的行為並不單純是個人冒險、尋求黃金的活動,而是在英國政府的支持下打擊西班牙、葡萄牙的海外貿易霸權、爭取分享世界市場的一種特殊方式。英國早期的殖民探險活動儘管在建立殖民地方面成果甚少,但是它畢竟拉開了英國海外殖民擴張的序幕。

  其二,加強海上力量,為爭霸歐洲和進軍世界作準備。

  都鐸朝前期,英國人儘管已經意識到海洋對英吉利民族擴張的重要性,並已著手發展英國的海軍,但是限於財力、物力之不足,英國海上勢力的發展是十分有限的。亨利八世時期,英國的海軍初奠基礎,為未來的發展指明了方向。伊莉莎白時代開始後,女王立即將制定海上政策提上了議事日程,國務大臣塞西爾在女王加冕典禮的備忘錄中明確將「謀劃海上事務」作為新政權必須「立即實行」的一大要務[43],從此,海上政策在政府的決策中占突出地位。1569年,伊莉莎白女王邀請約翰·霍金斯出任海上事務委員會顧問,霍金斯根據自己豐富的航海經驗,大力新建適合遠洋運輸和作戰的船隻,為它們配備了發射快、射程遠、反衝力小的新型火炮,英國海軍力量獲得突破性發展。1570—1587年間,英國共建成25艘戰艦[44];到1588年,英國皇家海軍總噸位已達12590噸,1603年為17050噸,包括42艘軍艦,配備8346名水手和作戰人員[45],而且艦船的質量、遠航能力和武器性能等方面均比原來有較大提高。霍金斯還對英國海軍的戰略戰術進行一系列改革。在戰術的運用上,他推行以遠距離炮戰為主的新型打法,改變了長期沿用的登船交戰的傳統戰術,大大提升了戰鬥力。所以塞西爾聲稱,英國海上實力「現在不論是在數量上和實力上,還是在船長和水手的能力上,都比人們記憶中的任何時候強大」。[46]政府還積極鼓勵民間造船。1572年,英國的商船總噸位大約是5萬噸,1582年則為6.7萬噸。[47]大量用於遠洋貿易的商船實際上成為英國海軍的重要預備力量,1588年的英西戰爭中,英國艦隊中的私人船隻占到四分之三,成為英國獲勝的主要力量。[48]強大的海上力量不僅有利於推動海外貿易的發展,而且為以後英國海軍稱霸海洋奠定了基礎。

  毫無疑問,民族國家是一個民族生存與發展的基本載體和重要憑靠,隨著英吉利民族國家的形成與強固,英國的發展面臨新的機遇與選擇,特別是在民族國家形成進程中所培育和強化的民族主義精神,成為英國立足歐洲、走向世界的不竭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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