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四 碑誌類下編三
2024-10-09 08:23:56
作者: (清)姚鼐
唐故朝散大夫商州刺史除名徙封州董府君墓志銘
韓退之
公諱溪,字惟深,丞相贈太師隴西恭惠公第二子。十九歲明兩經,獲第有司,沉厚精敏,未嘗有子弟之過。賓接門下,推舉人士,侍側無虛口;退而見其人,淡若與之無情者。太師賢而愛之,父子間自為知己,諸子雖賢,莫敢望之。太師累踐大官,臻宰相,致平治,終始以禮,號稱名臣,晨昏之助,蓋有賴雲。
太師之平汴州,年考益高,挈持維綱,鋤削荒纇,納之太和而已。其囊篋細碎,無所遺漏,繁公之功。上介尚書左僕射陸公長源,齒差太師,標望絕人,聞其所為,每稱舉以戒其子。楊凝、孟叔度以材德顯名朝廷,及來佐幕府,詣門請交,屏所挾為。太師薨,始以秘書郎選參軍京兆府法曹,日伏階下,與大尹爭是非,大尹屢黜己見。歲中,奏為司錄參軍,與一府政。以能,拜尚書度支員外郎,遷倉部郎中、萬年令。兵誅恆州,改度支郎中,攝御史中丞,為糧料使,兵罷,遷商州刺史。糧料吏有忿爭相牽告者,事及於公,因征下御史獄。公不與吏辨,一皆引伏受垢,除名徙封州。元和六年五月十二日死湘中,年四十九。明年立皇太子,有赦令許歸葬,其子居中始奉喪歸。元和八年十一月甲寅,葬於河南河南縣萬安山下太師墓左。夫人鄭氏祔。
公凡再娶,皆鄭氏女,生六子,四男二女。長曰全正,慧而早死;次曰居中,好學,善為詩,張籍稱之;次日從直,曰居敬,尚小。長女嫁吳郡陸暢,其季女後夫人之子。公之母弟全素,孝慈友弟,公坐事,棄同官令歸,公歿,比葬三年,哭泣如始喪者。大臣高其行,白為太子舍人。將葬,舍人與其季弟澥問銘於太史氏韓愈,愈則為之銘。辭曰:
物以久弊,或以轢毀,考致要歸,孰有彼此?由我者吾,不我者天。斯而以然,其誰使然?
集賢院校理石君墓志銘
韓退之
君諱洪,字溶川。其先姓烏石蘭,九代祖猛,始從拓跋氏入夏,居河南,遂去烏與蘭,獨姓石氏,而官號大司空。後七世,至行褒,官至易州刺史,於君為曾祖。易州生婺州金華令諱懷一,卒葬洛陽北山。金華生君之考諱平,為太子家令,葬金華墓東,而尚書水部郎劉復為之銘。
君生七年喪其母,九年而喪其父,能力學行,去黃州錄事參軍,則不仕,而退處東都洛上。十餘年,行益修,學益進,交遊益附,聲號聞四海。故相國鄭公餘慶留守東都,上言洪可付史筆。李建拜御史,崔周禎為補闕,皆舉以讓。宣、歙、池之使與浙東使,交牒署君從事。河陽節度烏大夫重胤,間以幣先走廬下,故為河陽得,佐河陽軍,吏治民寬。考功奏從事考,君獨於天下為第一。元和六年,詔下河南,征拜京兆昭應尉校理集賢御書。明年六月甲午,疾卒,年四十二。娶彭城劉氏女,故相國晏之兄孫,生男二人,八歲曰壬,四歲曰申。女子二人。顧言曰葬死所,七月甲申,葬萬年白鹿原。既病,謂其游韓愈曰:「子以吾銘。」銘曰:
生之艱,成之又艱;若有以為,而止於斯!
河南少尹裴君墓志銘
韓退之
公諱復,字茂紹,河東人。曾大父元簡,大理正。大父曠,御史中丞、京畿採訪使。父叫,以有氣略,敢諫諍,為諫議大夫,引正大疑,有寵代宗朝。屢辭官不肯拜,卒,贈工部尚書。公舉賢良,拜同官尉。僕射南陽公開府徐州,召公主書記,三遷至侍御史。入朝,歷殿中侍御史,累遷至刑部郎中。疾病,改河南少尹,輿至官,若干日卒,實元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享年五十。夫人博陵崔氏,少府監頲之女。男三人,璟、質皆既冠,其季始六歲,曰充郎。卜葬,得公卒之四月壬寅,遂以其日葬東都芒山之陰杜翟村。
公幼有文,年十四,上《時雨詩》,代宗以為能,將召入為翰林學士。尚書公請免,日:「願使卒學。」丁後母喪,上使臨吊,又詔尚書公曰:「父忠而子果孝,吾加賜以厲天下,終喪必且以為翰林。」其在徐州府,能勤而有勞;在朝,以恭儉守其職。居喪必有聞。待諸弟友以善教,館嫠妹,畜孤甥,能別而有恩。歷十一官而無宅於都,無田於野,無遺資以為葬,斯其可銘也已。銘曰:
裴為顯姓,入唐尤盛,支分族離,各為大家。惟公之系,德隆位細,日子曰孫,厥聲世繼。晉陽之邑,愉愉翼翼,無外無私,幼壯若一。何壽之不遐,而祿之不多?謂必有後,其又信然耶?
李元賓墓志銘
韓退之
李觀,字元賓,其先隴西人也。始來自江之東,年二十四,舉進士,三年登上第,又舉博學宏詞,得太子校書。一年,年二十九,客死於京師。既斂之三日,友人博陵崔宏禮葬之於國東門之外七里,鄉曰慶義,原日嵩原。友人韓愈書石以志之。辭曰:
已乎元賓!壽也者吾不知其所慕,夭也者吾不知其所惡。生而不淑,誰謂其壽?死而不朽,誰謂之夭?已乎元賓!才高乎當世,而行出乎古人。已乎元賓!竟何為哉,竟何為哉!
施先生墓志銘
韓退之
貞元十八年十月十一日,太學博士施先生士丐卒,其寮太原郭伉買石志其墓,昌黎韓愈為之辭曰:
先生明毛、鄧《詩》,通《春秋左氏傳》,善講說,朝之賢士大夫從而執經考疑者繼於門,太學生習毛、鄭《詩》,《春秋左氏傳》者,皆其弟子。貴游之子弟,時先生之說二經來太學,帖帖坐諸生下,恐不卒得聞。先生死,二經生喪其師,仕於學者亡其朋,故自賢士大夫、老師宿儒、新進小生,聞先生之死,哭泣相吊,歸衣服貨財。先生年六十九,在太學者十九年,由四門助教為太學助教,由助教為博士。太學秩滿當去,諸生輒拜疏乞留,或留或遷,凡十九年,不離太學。
先生之祖,氏自施父。其後施常,事孔子以彰,仇為博士,延為太尉。太尉之孫,始為吳人,曰然曰續,亦載其跡。先生之興,公車是召,纂序前聞,於光有曜。古聖人言,其旨密微;箋注紛羅,顛倒是非。聞先生講論,如客得歸,卑讓肫肫,出言孔揚,今其死矣,誰嗣為宗!縣曰萬年,原曰神禾,高四尺者,先生墓耶?
南陽樊紹述墓志銘
韓退之
樊紹述既卒且葬,愈將銘之。從其家求書,得書號《魁紀公》者三十卷,曰《樊子》者又三十卷,《春秋集傳》十五卷,表、箋狀、策、書、序、傳記、紀志,說論、今文贊銘凡二百九十一篇,道路所遇及器物門裡雜銘二百二十,賦十,詩七百一十九。曰:多矣哉,古未嘗有也。然而必出於己,不襲蹈前人一言一句,又何其難也!必出入仁義,其富若生蓄,萬物必具,海含地負,放恣橫縱,無所統紀,然而不煩於繩削而自合也。嗚呼!紹述於斯術,其可謂至於斯極者矣。
生而其家貴富,長而不有其藏一錢,妻子告不足,顧且笑曰:「我道蓋是也。」皆應曰:「然!」無不意滿。嘗以金部郎中告哀南方,還,言某帥不治,罷之,以此出為綿州刺史。一年,征拜左司郎中,又出刺絳州。綿、絳之人,至今皆曰「於我有德」。以為諫議大夫,命且下,遂病以卒,年若干。
紹述諱宗師。父諱澤,嘗帥襄陽、江陵,官至右僕射,贈某官。祖某官,諱泳。自祖及紹述三世,皆以軍謀堪將帥策上第以進。
紹述無所不學,於辭於聲,天得也,在眾若無能者。嘗與觀樂,問曰:「何如?」曰:「後當然。」已而果然。銘曰:
惟古於詞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賊,後皆指前公相襲,從漢迄今用一律。寥寥久哉莫覺屬,神徂聖伏道絕塞。既極乃通發紹述,文從字順各識職,有欲求之此其躅。
貞曜先生墓志銘
韓退之
唐元和九年,歲在甲午,八月己亥,貞曜先生孟氏卒。無子,其配鄭氏以告。愈走位哭,且召張籍會哭。明日,使以錢如東都,供葬事。諸嘗與往來者,咸來哭吊,韓氏遂以書告興元尹故相餘慶。閏月,樊宗師使來吊,告葬期,征銘。愈哭曰:「嗚呼!吾尚忍銘吾友也夫!」興元人以幣如孟氏賻,且來商家事。樊子使來速銘,曰:「不則無以掩諸幽。」乃序而銘之。
年幾五十,始以尊夫人之命,來集京師,從進士試。既得,即去。間四年,又命來,選為溧陽尉,迎侍溧上。去尉二年,而故相鄭公尹河南,奏為水陸運從事,試協律郎。親拜其母於門內。母卒五年,而鄭公以節領興元軍,奏為其軍參謀,試大理評事。挈其妻行,之興元,次於閿鄉,暴疾卒,年六十四。買棺以斂,以二人輿歸。酆、郢皆在江南。十月庚申,樊子合凡贈賻而葬之洛陽東其先人墓左,以餘財附其家而供祀。
將葬,張籍曰:「先生揭德振華,於古有光,賢者故事有易名,況士哉!如曰貞曜先生,則姓名字行有載,不待講說而明。」皆曰:「然。」遂用之。
初,先生所與俱學同姓簡,於世次為叔父,由給事中觀察浙東,曰:「生,吾不能舉;死,吾知恤其家。」銘曰:
於戲貞曜!維執不猗,維出不訾;維卒不施,以昌其詩。
唐河中府法曹張君墓碣銘
韓退之
有女奴抱嬰兒來,致其主夫人之語曰:「妾,張圓之妻劉也。妾夫常語妾云:『吾常獲私於夫子。』且曰:『夫子,天下之名能文辭者,凡所言必傳世行後。』今妾不幸,夫逢盜,死途中,將以日月葬,妾重哀其生志不就,恐死遂沉泯,敢以其稚子汴見,先生將賜之銘,是其死不為辱,而名永長存,所以蓋覆其遺胤子若孫,且死萬一能有知,將不悼其不幸於土中矣。」又曰:「妾夫在嶺南時,嘗疾病,泣語曰:『吾志非不如古人,吾才豈不如今人,而至於是,而死於是耶!爾若吾哀,必求夫子銘,是爾與吾不朽也。』」愈既哭吊辭,遂敘次其族世、名字、事始終而銘曰:
扶風郡夫人墓志銘
韓退之
夫人姓盧氏,范陽人。亳州城父丞序之孫,吉州刺史徹之女,嫁扶風馬氏,為司徒、侍中莊武公之冢婦,少府監、西平郡王、贈工部尚書之夫人。
初,司徒與其配陳國夫人元氏,惟宗廟之尊重,繼序之不易,賢其子之才。求婦之可與齊者,內外親咸曰:「盧某舊門,承守不失其初,其子女聞教訓,有幽閒之德,為公子擇婦,宜莫如盧氏。」媒者曰然,卜者曰祥。夫人適年若干,入門而媼御皆喜,既饋而公姑交賀,克受成福,母有多子,為婦為母,莫不法式。天資仁恕,左右媵侍常蒙假與顏色,人人莫不自在。杖婢使數未嘗過二三,雖有不懌,未嘗見聲氣。
元和五年,尚書薨,夫人哭泣成疾。後二年,亦薨。年四十有六。九年正月癸酉,祔於其夫之封。長子殿中丞繼祖,孝友以類,葬有日,言曰:「吾父友,惟韓丈人視諸孤,其往乞銘。」以其狀來,愈讀曰:「嘗聞乃公言然,吾宜銘。」銘曰:
陰幽坤從,維德之恆,出為辨強,乃匪婦能。淑哉夫人,夙有多譽,來嬪大家,不介母父。有事賓祭,酒食祗飭,協於尊章,畏我侍側。及嗣內事,亦莫有施,齊其躬心,小大順之。夫先其歸,其室有丘,合葬有銘,壺彝是攸。
河南府法曹參軍盧府君夫人苗氏墓志銘
韓退之
夫人姓苗氏,諱某,字某,上黨人。曾大父襲夔,贈禮部尚書。大父殆庶,贈太子太師;父如蘭,仕至太子司議郎、汝州司馬。夫人年若干,嫁河南法曹盧府君諱貽,有文章德行,其族世所謂甲乙者,先夫人卒。夫人生能配其賢,歿能守其法。男二人,於陵、渾;女三人,皆嫁為士妻。貞元十九年四月四日,卒於東都敦化里,年六十有九。其年七月某日,祔於法曹府君墓,在洛陽龍門山。其季女婿昌黎韓愈為之志。其詞曰:
赫赫苗宗,族茂位尊,或毗於王,或貳於藩,是生夫人,載穆令聞。爰初在家,孝友惠純,乃及於行,克媲德門,肅其為禮,裕其為仁。法曹之終,諸子實幼,煢煢其哀,介介其守,循道不違,厥聲彌劭。三女有從,二男知教,閭里嘆息,母婦思效。歲時之嘉,嫁者來寧,累累外孫,有攜有嬰,扶床坐膝,嬉戲歡爭。既壽而康,既備而成,不歉於約,不矜於盈。伊昔淑哲,或圖或書,嗟咨夫人,孰與為儔?刻銘置墓,以贊碩休。
女挐壙銘
韓退之
女挐,韓愈退之第四女也,慧而早死。愈之為少秋官,以刑部侍郎稱少秋官,徇俗不典,雖昌黎為之而不足法。言佛夷鬼,其法亂治,梁武事之,卒有侯景之敗,可一掃刮絕去,不宜使爛漫。天子謂其言不祥,斥之潮州,漢南海揭揚之地。愈既行,有司以罪人家不可留京師,迫遣之。女挐年十二,病在席,既驚痛與其父訣,又輿致走道撼頓,失食飲節,死於商南層峰驛,即瘞道南山下。五年,愈為京兆,始令子弟與其姆易棺衾,歸女挈之骨於河南之河陽韓氏墓葬之。女挈死,當元和十四年二月二日,其發而歸,在長慶三年十月之四日,其葬在十一月之十一日。銘曰:
汝宗葬於是,汝安歸之,惟永寧。
故襄陽丞趙君墓志銘
柳子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