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論辨類三

2024-10-09 08:21:30 作者: (清)姚鼐

  本論三首錄其次

  歐陽永叔

  佛法為中國患千餘歲,世之卓然不惑而有力者,莫不欲去之。已嘗去矣,而復大集,攻之暫破而愈堅,撲之未滅而愈熾,遂至於無可奈何。是果不可去邪?蓋亦未知其方也。

  夫醫者之於疾也,必推其病之所自來,而治其受病之處。病之中人,乘乎氣虛而入焉,則善醫者,不攻其疾而務養其氣。氣實則病去,此自然之效也。故救天下之患者,亦必推其患之所自來,而治其受患之處。佛為夷狄,去中國最遠,而有佛固已久矣。堯舜三代之際,王政修明,禮義之教充於天下。於此之時,雖有佛無由而入。及三代衰,王政闕,禮義廢,後二百餘年,而佛至乎中國。由是言之,佛所以為吾患者,乘其闕、廢之時而來,此其受患之本也。補其闕,修其廢,使王政明而禮義充,則雖有佛,無所施於吾民矣。此亦自然之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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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堯、舜三代之為政,設為井田之法,籍天下之人,計其口,而皆授之田,凡人之力能勝耕者,莫不有田而耕之,斂以什一,差其征賦,以督其不勤,使天下之人,力皆盡於南畝,而不暇乎其他。然又懼其勞且怠而入於邪僻也,於是為制牲、牢、酒醴以養其體,弦、匏、俎豆以悅其耳目,於其不耕休力之時,而教之以禮。故因其田獵而為蒐狩之禮,因其嫁娶而為婚姻之禮,因其死葬而為喪祭之禮,因其飲食群聚而為鄉射之禮。非徒以防其亂,又因而教之,使知尊卑長幼,凡人之大倫也。故凡養生送死之道,皆因其欲而為之制。飾之物采而文焉,所以悅之使其易趣也;順其情性而節焉,所以防之使其不過也。然猶懼其未也,又為立學以講明之。故上自天子之郊,下至鄉黨,莫不有學,擇民之聰明者而習焉,使相告語而誘勸其愚惰。嗚呼,何其備也!蓋堯、舜、三代之為政如此,其慮民之意甚精,治民之具甚備,防民之術甚周,誘民之道甚篤。行之以勤而被於物者洽,浸之以漸而入於人者深,故民之生也,不用力乎南畝,則從事於禮樂之際;不在其家,則在乎庠序之間。耳聞目見,無非仁義,樂而趣之,不知其倦;終身不見異物,又奚暇夫外慕哉!故曰:雖有佛無由而入者,謂有此具也。

  及周之衰,秦並天下,盡去三代之法,而王道中絕。後之有天下者,不能勉強。其為治之具不備,防民之漸不周,佛於此時乘間而出。千有餘歲之間,佛之來者日益眾,吾之所為者日益壞。井田最先廢,而兼併游惰之奸起。其後所謂蒐狩、婚姻、喪祭、鄉射之禮,凡所以教民之具,相次而盡廢,然後民之奸者有暇而為他,其良者泯然不見禮義之及己。夫奸民有餘力,則思為邪僻;良民不見禮義,則莫知所趣。佛於此時乘其隙,方鼓其雄誕之說而牽之,則民不得不從而歸矣。又況王公大人,往往倡而驅之曰:「佛是真可歸依者。」然則吾民何疑而不歸焉?幸而有一不惑者,方艴然而怒曰:「佛何為者?吾將操戈而逐之。」又曰:「吾將有說以排之。」夫千歲之患,遍於天下,豈一人一日之可為?民之沉酣入於骨髓,非口舌之可勝。然則將奈何?曰:「莫若修其本以勝之。」昔戰國之時,楊、墨交亂,孟子患之而專言仁義,故仁義之說勝,則楊、墨之學廢。漢之時,百家並興,董生患之而退修孔氏,故孔氏之道明,而百家息。此所謂修其本以勝之之效也。

  今八尺之夫,被甲荷戟,勇蓋三軍,然而見佛則拜,聞佛之說則有畏慕之誠者,何也?彼誠壯佼,其中心茫然無所守而然也。一介之士,眇然柔懦,進趨畏怯,然而聞有道佛者,則義形於色,非徒不為之屈,又欲驅而絕之者,何也?彼無他焉,學問明而禮義熟,中心有所守以勝之也。然則禮義者,勝佛之本也。今一介之士,知禮義者,尚能不為之屈,使天下皆知禮義,則勝之矣。此自然之勢也。

  朋黨論在諫院進

  歐陽永叔

  臣聞朋黨之說,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

  大凡君子與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與小人以同利為朋,此自然之理也。然臣謂小人無朋,惟君子則有之,其故何哉?小人所好者祿利也,所貪者財貨也。當其同利之時,暫相黨引以為朋者,偽也;及其見利而爭先,或利盡而交疏,則反相賊害,雖其兄弟親戚,不能相保。故臣謂小人無朋,其暫為朋者偽也。君子則不然。所守者道義,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節,以之修身,則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國,則同心而共濟,終始如一。此君子之朋也。故為人君者,但當退小人之偽朋,用君子之真朋,則天下治矣。

  夫前世之主,能使人人異心不為朋,莫如紂;能禁絕善人為朋,莫如漢獻帝;能誅戮清流之朋,莫如唐昭宗之世:然皆亂亡其國。更相稱美推讓而不自疑,莫如舜之二十二臣,舜亦不疑而皆用之。然而後世不誚舜為二十二人朋黨所欺,而稱舜為聰明之聖者,以能辨君子與小人也。周武之世,舉其國之臣三千人共為一朋,自古為朋之多且大莫如周。然周用此以興者,善人雖多而不厭也。

  夫興亡治亂之跡,為人君者可以鑒矣。

  為君難論二首

  歐陽永叔

  一

  語曰,為君難者,孰難哉?蓋莫難於用人。

  夫用人之術,任之必專,信之必篤,然後能盡其材,而可共成事。及其失也,任之欲專,則不復謀於人,而拒絕群議,是欲盡一人之用,而先失眾人之心也。信之欲篤,則一切不疑,而果於必行,是不審事之可否,不計功之成敗也。夫違眾舉事,又不審計而輕發,其百舉百失,而及於禍敗,此理之宜然也。然亦有幸而成功者,人情成是而敗非,則又從而贊之,以其違眾為獨見之明,以其拒諫為不惑群論,以其偏信而輕發為決於能斷。使後世人君慕此三者以自期,至其信用一失,而及於禍敗,則雖悔而不可及。此甚可嘆也!前世為人君者,力拒群議,專信一人,而不能早悟,以及於禍敗者多矣。不可以遍舉,請試舉其一二。

  昔秦苻堅,地大兵強,有眾九十六萬,號稱百萬,蔑視東晉,指為一隅,謂可直以氣吞之耳。然而舉國之人皆言晉不可伐,更進互說者不可勝數。其所陳天時、人事,堅隨以強辨折之,忠言讜論,皆沮屈而去。如王猛、苻融,老成之言也,不聽。太子宏、少子詵,至親之言也,不聽。沙門道安,堅平生所信重者也,數為之言,不聽。惟聽信一將軍慕容垂者。垂之言曰:「陛下內斷神謀足矣,不煩廣訪朝臣以亂聖慮。」堅大喜曰:「與吾共定天下者惟卿耳。」於是決意不疑,遂大舉南伐。兵至壽春,晉以數千人擊之,大敗而歸。比至洛陽,九十六萬兵,亡其八十六萬。堅自此兵威沮喪,不復能振,遂至於亂亡。近五代時,後唐清泰帝患晉祖之鎮太原也,地近契丹,恃兵跋扈,議欲徙之於鄆州。舉朝之士,皆諫以為未可。帝意必欲徙之,夜召常所與謀樞密直學士薛文遇問之,以決可否。文遇對曰:「臣聞作舍道邊,三年不成。此事斷在陛下,何必更問群臣?」帝大喜曰:「術者言我今年當得一賢佐助我中興,卿其是乎!」即時命學士草制,徙晉祖於鄆州。明旦宣麻,在廷之臣皆失色。後六日而晉祖反書至,清泰帝憂懼不知所為,謂李嵩曰:「我適見薛文遇,為之肉顫,欲自抽刀刺之。」嵩對曰:「事已至此,悔無及矣。」但君臣相顧涕泣而已。由是言之,能力拒群議,專信一人,莫如二君之果也;由之以致禍敗亂亡,亦莫如二君之酷也。方苻堅欲與慕容垂共定天下,清泰帝以薛文遇為賢佐助我中興,可謂臨亂之君,各賢其臣者也。

  或有詰予曰:「然則用人者,不可專信乎?」應之曰:「齊桓公之用管仲,蜀先主之用諸葛亮,可謂專而信矣,不聞舉齊、蜀之臣民非之也。蓋其令出而舉國之臣民從,事行而舉國之臣民便,故桓公、先主得以專任而不貳也。使令出而兩國之人不從,事行而兩國之人不便,則彼二君者,其肯專任而信之以失眾心而斂國怨乎?

  二

  嗚呼!用人之難,難矣,未若聽言之難也。

  夫人之言非一端也。巧辨縱橫而可喜,忠言質樸而多訥,此非聽言之難,在聽者之明、暗也;諛言順意而易悅,直言逆耳而觸怒,此非聽言之難,在聽者之賢、愚也。是皆未足為難也。若聽其言則可用,然用之有輒敗人之事者;聽其言若不可用,然非如其言不能以成功者。此然後為聽言之難也。請試舉其一二。

  戰國時,趙將有趙括者,善言兵,自謂天下莫能當。其父奢,趙之名將,老於用兵者也,每與括言,亦不能屈。然奢終不以括為能也。嘆曰:「趙若以括為將,必敗趙事。」其後奢死,趙遂以括為將。其母自見趙王,亦言括不可用。趙王不聽,使括將而攻秦。括為秦軍射死,趙兵大敗,降秦者四十萬人,坑於長平。蓋當時未有如括善言兵,亦未有如括大敗者也。此聽其言可用,用之輒敗人事者,趙括是也。

  秦始皇欲伐荊,問其將李信,用兵幾何?信方年少而勇,對曰:「不過二十萬足矣。」始皇大喜,又以問老將王翦,翦曰:「非六十萬不可。」始皇不悅,曰:「將軍老矣,何其怯也!」因以信為可用,即與兵二十萬使伐荊。王翦遂謝病,退老於頻陽。已而信大為荊人所敗,亡七都尉而還。始皇大慚,自駕如頻陽謝翦,因強起之。翦曰:「必欲用臣,非六十萬不可。」於是卒與六十萬而往,遂以滅荊。夫初聽其言若不可用,然非如其言不能以成功者,王翦是也。

  且聽計於人者,宜如何?聽其言若可用,用之宜矣,輒敗事。聽其言若不可用,舍之宜矣,然必如其說則成功。此所以為難也。

  予又以謂秦、趙二主,非徒失於聽言,亦由樂用新進,忽棄老成,此其所以敗也。大抵新進之士喜勇銳,老成之人多持重,此所以人主之好立功名者,聽勇銳之語則易合,聞持重之言則難入也。

  若趙括者,則又有說焉。予略考《史記》所書,是時趙方遣廉頗攻秦。頗,趙名將也。秦人畏頗,而知括虛言易與也,因行反間於趙曰:「秦人所畏者趙括也,若趙以為將,則秦懼矣。」趙王不悟反間也,遂用括為將以代頗。藺相如力諫以為不可。趙王不聽,遂至於敗。由是言之,括虛談無實而不可用,其父知之,其母亦知之,趙之諸臣藺相如等亦知之,外至敵國亦知之,獨其主不悟爾。夫用人之失,天下之人皆知其不可,而獨其主不知者,莫大之患也。前世之禍亂敗亡由此者,不可勝數也。歐公之論,平直詳切,陳悟君上,此體為宜。

  唐論

  曾子固

  成、康歿,而民生不見先王之治,日入於亂,以至於秦,盡除前聖數千載之法。天下既攻秦而亡之,以歸於漢,漢之為漢,更二十四君,東、西再有天下,垂四百年,然大抵多用秦法。其改更秦事,亦多附己意,非放先王之法,而有天下之志也。有天下之志者,文帝而已。然而天下之材不足,故仁聞雖美矣,而當世之法度,亦不能放於三代。漢之亡,而強者遂分天下之地。晉與隋雖能合天下於一,然而合之未久而已亡,其為不足議也。

  代隋者唐,更十八君,垂三百年,而其治莫盛於太宗之為君也。詘己從諫,仁心愛人,可謂有天下之志。以租庸任民,以府衛任兵,以職事任官,以材能任職,以興義任俗,以尊本任眾。賦役有定製,兵、農有定業,官無虛名,職無廢事。人習於善行,離於末作,使之操於上者,要而不煩;取於下者,寡而易供,民有農之實,而兵之備存;有兵之名,而農之利在。事之分有歸,而祿之出不浮;材之品不遺,而治之體相承。其廉恥日以篤,其田野日以辟。以其法修則安且治,廢則危且亂,可謂有天下之材。行之數歲,粟米之賤,斗至數錢;居者有餘蓄,行者有餘資;人人自厚,幾致刑措,可謂有治天下之效。夫有天下之志,有天下之材,又有治天下之效,然而不得與先王並者,法度之行,擬之先王未備也。躬親行陣之間,戰必勝,攻必克,天下莫不以為武,而非先王之所尚也。四夷萬里,古所未及以政者,莫不服從,天下莫不以為盛,而非先王之所務也。太宗之為政於天下者,得失如此。

  由唐、虞之治,五百餘年而有湯之治;由湯之治,五百餘年而有文、武之治,由文武之治,千有餘年而始有太宗之為君。有天下之志,有天下之材,又有治天下之效,然而又以其未備也,不得與先王並而稱極治之時,是則人生於文、武之前者,率五百餘年而一遇治世;生於文、武之後者,千有餘年而未遇極治之時也,非獨民之生於是時者之不幸也。士之生於文、武之前者,如舜、禹之於唐,八元、八凱之於舜,伊尹之於湯,太公之於文、武,率五百餘年而一遇;生於文、武之後,千有餘年,雖孔子之聖,孟軻之賢而不遇,雖太宗之為君,而未可以必得志於其時也,是亦士民之生於是時者之不幸也。故述其是非得失之跡,非獨為人君者可以考焉;士之有志於道而欲仕於上者,可以鑒矣。

  易論

  蘇明允

  聖人之道,得禮而信,得《易》而尊,信之而不可廢,尊之而不敢廢。故聖人之道所以不廢者,禮為之明而《易》為之幽也。

  生民之初,無貴賤,無尊卑,無長幼,不耕而不飢,不蠶而不寒,故其民逸;民之苦勞而樂逸也,若水之走下。而聖人者,獨為之君臣,而使天下貴役賤;為之父子,而使天下尊役卑;為之兄弟,而使天下長役幼。蠶而後衣,耕而後食,率天下而勞之。一聖人之力,固非足以勝天下之民之眾,而其所以能奪其樂而易之以其所苦,而天下之民亦遂肯棄逸而即勞,欣然戴之以為君師,而遵蹈其法制者,禮則使然也。

  聖人之始作禮也,其說曰:「天下無貴賤,無尊卑,無長幼,是人之相殺無已也。不耕而食鳥獸之肉,不蠶而衣鳥獸之皮,是鳥獸與人相食無已也。有貴賤,有尊卑,有長幼,則人不相殺;食吾之所耕,而衣吾之所蠶,則鳥獸與人不相食。」人之好生也甚於逸,而惡死也甚於勞。聖人奪其逸、死而與之勞、生,此雖三尺豎子,知所趨避矣。故其道之所以信於天下而不可廢者,禮為之明也。

  雖然,明則易達,易達則褻,褻則易廢。聖人懼其道之廢而天下復於亂也,然後作《易》。觀天地之象以為爻,通陰陽之變以為卦,考鬼神之情以為辭。探之茫茫,索之冥冥,童而習之,白首而不得其源。故天下視聖人,如神之幽,如天之高,尊其人而其教亦隨而尊。故其道之所以尊於天下而不敢廢者,《易》為之幽也。

  凡人之所以見信者,以其中無所不可測者也;人之所以獲尊者,以其中有所不可窺者也。是以禮無所不可測,而《易》有所不可窺。故天下之人,信聖人之道而尊之。不然,則《易》者,豈聖人務為新奇秘怪以夸後世邪!聖人不因天下之至神,則無所施其教。

  卜筮者,天下之至神也。而卜者聽乎天而人不預焉者也,筮者決之天而營之人者也。龜漫而無理者也,灼荊而鑽之,方、功、義、弓,惟其所為,而人何預焉?聖人曰:「是純乎天,技耳!技何所施吾教?」於是取筮。夫筮之所以或為陽或為陰者,必自分而為二始。掛一,吾知其為一而掛之也;揲之以四,吾知其為四而揲之也;歸奇於扐,吾知其為一為二為三為四而歸之也,人也。分而為二,吾不知其為幾而分之也,天也。聖人曰:「是天人參焉,道也。道有所施吾教矣。」於是因而作《易》,以神天下之耳目,而其道遂尊而不廢。此聖人用其機權以持天下之心,而濟其道於無窮也。海峰先生云:出入起伏,縱橫如志,甚雄而暢。

  樂論

  蘇明允

  禮之始作也,難而易行,既行也,易而難久。

  天下未知君之為君,父之為父,兄之為兄,而聖人為之君、父、兄;天下未有以異其君、父、兄,而聖人為之拜、起、坐、立;天下未有肯靡然以從我拜起坐立,而聖人身先之以恥。嗚呼!其亦難矣。天下惡夫死也久矣,聖人招之曰:「來!吾生爾。」既而其法果可以生天下之人。天下之人,視其向也如此之危,而今也如此之安,則宜何從?故當其時雖難而易行。既行也,天下之人,視君、父、兄,如頭足之不待別白而後識;視拜、起、坐、立,如寢食之不待告語而後從事。雖然百人從之,一人不從,則其勢不得遽至乎死。天下之人,不知其初之無禮而死,而見其今之無禮而不至乎死也,則曰:「聖人欺我。」故當其時雖易而難久。嗚呼!聖人之所恃以勝天下之勞逸者,獨有死生之說耳。死生之說不信於天下,則勞逸之說將出而勝之;勞逸之說勝,則聖人之權去矣。

  酒有鴆,肉有堇,然後人不敢飲食;藥可以生死,然後人不以苦口為諱。去其鴆,徹其堇,則酒肉之權固勝於藥。聖人之始作禮也,其亦逆知其勢之將必如此也。曰:「告人以誠而後人信之。幸今之時,吾之所以告人者,其理誠然,而其事亦然,故人以為信。吾知其理,而天下之人知其事,事有不必然者,則吾之理不足以折天下之口,此告語之所不及也。」告語之所不及,必有以陰驅而潛率之。於是觀之天地之間,得其至神之機,而竊之以為樂。

  雨,吾見其所以濕萬物也;日,吾見其所以燥萬物也;風,吾見其所以動萬物也。隱隱谹谹而謂之雷者,彼何用也?陰凝而不散,物蹙而不遂,雨之所不能濕,日之所不能燥,風之所不能動,雷一震焉,而凝者散,蹙者遂。曰雨者,曰日者,曰風者,以形用;曰雷者,以神用。用莫神於聲,故聖人因聲以為樂。為之君臣、父子、兄弟者禮也,禮之所不及而樂及焉。正聲入乎耳,而人皆有事君事父事兄之心,則禮者固吾心之所有也,而聖人之說,又何從而不信乎?茅順甫云:論樂之旨非是,而文特裊娜百折,無限煙波,又云:蘇氏父子於經術甚疏,故論六經處,大都渺茫不根,特其行文縱橫,往往空中布景,絕處逢生,令人有凌雲御風之態。劉海峰先生云:後半風馳雨驟,極揮斥之致,而機勢圓轉如轆轤。

  詩論

  蘇明允

  人之嗜欲,好之有甚於生,而憤憾怨怒,有不顧其死,於是禮之權又窮。

  禮之法曰:「好色,不可為也;為人臣,為人子,為人弟,不可以有怨於其君、父、兄也。」使天下之人皆不好色,皆不怨其君、父、兄,夫豈不善?使人之情皆泊然而無思,和易而優柔,以從事於此,則天下固亦大治。而人之情又不能皆然。好色之心驅諸其中,是非不平之氣攻諸其外,炎炎而生,不顧利害,趨死而後已。噫!禮之權止於死生,天下之事不至乎可以博生者。則人不敢觸死以違吾法。今也人之好色,與人之是非不平之心,勃然而發於中,以為可以博生也,而先以死自處其身,則死生之機固已去矣。死生之機去,則禮為無權。區區舉無權之禮,以強人之所不能,則亂益甚而禮益敗。

  今吾告人曰:「必無好色,必無怨而君、父、兄。」彼將遂從吾言而忘其中心所自有之情邪?將不能也。彼既已不能純用吾法,將遂大棄而不顧;吾法既已大棄而不顧,則人之好色,與怨其君父兄之心,將遂蕩然無所隔限,而易內竊妻之變,與弒其君父兄之禍,必反公行於天下。聖人憂焉,曰:「禁人之好色而至於淫,禁人之怨其君父兄而至於叛,患生於責人太詳。好色之不絕,而怨之不禁,則彼將反不至於亂。」故聖人之道,嚴於禮而通於《詩》。

  吁!禮之權窮於易達而有《易》焉,窮於後世之不信而有《樂》焉,窮於強人而有《詩》焉,吁!聖人之慮事也蓋詳。

  書論

  蘇明允

  風俗之變,聖人為之也。聖人因風俗之變而用其權,聖人之權用於當

  世,而風俗之變益甚,以至於不可復反;幸而又有聖人焉,承其後而維之,則天下可以復治;不幸其後無聖人,其變窮而無所復入則已矣。

  昔者吾嘗欲觀古之變而不可得也,於《詩》,見商與周焉而不詳;及今觀《書》,然後見堯舜之時,與三代之相變,如此之亟也。自堯而至於商,其變也皆得聖人而承之,故無憂。至於周,而天下之變窮矣。忠之變而入於質,質之變而入於文,其勢便也。及夫文之變而又欲反之於忠也,是猶欲移江河而行之山也。人之喜文而惡質與忠也,猶水之不肯避下而就高也。彼其始未嘗文焉,故忠質而不辭。今吾日食之以太牢,而欲使之復茹其菽哉!嗚呼!其後無聖人,其變窮而無所復入則已矣,周之後而無王焉,固也。其始之制其風俗也,固不容為其後者計也,而又適不值乎聖人,固也,後之無王者也。此段說權用而風俗之變益甚。此下說風俗之變而因用其權。此文首先提清兩層,後面先應後一層;再應前一層,使其文有反覆之勢。

  當堯之時,舉天下而授之舜,舜得堯之天下而又授之禹。方堯之未授天下於舜也,天下未嘗聞有如此之事也,度其當時之民,莫不以為大怪也。然而舜與禹也,受而居之,安然若天下固其所有,而其祖宗既已為之累數十世者,未嘗與其民道其所以當得天下之故也;又未嘗悅之以利,而開之以丹朱、商均之不肖也。其意以為天下之民以我為當在此位也,則亦不俟乎援天以神之,譽己以固之也。

  湯之伐桀也,囂囂然數其罪而以告人,如曰:彼有罪,我伐之,宜也。既又懼天下之民不己悅也,則又囂囂然以言柔之曰:「萬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無以爾萬方。」如曰:我如是而為爾之君,爾可以許我焉爾。吁,亦既薄矣!至於武王,而又自言其先祖父皆有顯功,既已受命而死,其大業不克終,今我奉承其志,舉兵而東伐,而東國之士女,束帛以迎我,紂之兵,倒戈以納我。吁,又甚矣!如曰:吾家之當為天子久矣。如此乎民之欲我速入商也。伊尹之在商也,如周公之在周也。伊尹攝位三年,而無一言以自解;周公為之,紛紛乎急於自疏其非篡也。夫固由風俗之變而後用其權,權用而風俗成,吾安坐而鎮之,夫孰知風俗之變而不復反也?

  明論

  蘇明允

  天下有大知,有小知;人之智慮有所及,有所不及。聖人以其大知而

  兼其小知之功,賢人以其所及而濟其所不及;愚者不知大知,而以其所不及喪其所及。故聖人之治天下也以常,而賢人之治天下也以時。既不能常,又不能時,悲夫殆哉!夫惟大知而後可以常,以其所及濟其所不及而後可以時。常也者,無治而不治者也;時也者,無亂而不治者也。

  日月經乎中天,大可以被四海,而小或不能入一室之下,彼固無用此區區小明也。故天下視日月之光,儼然其若君父之威,故自有天地而有日月,以至於今,而未嘗可以一日無焉。天下嘗有言曰:「叛父母,褻神明,則雷霆下擊之。」雷霆故不能為天下盡擊此等輩也,而天下之所以兢兢然不敢犯者,有時而不測也。使雷霆日轟轟焉繞天下,以求夫叛父母褻神明之人而擊之,則其人未必能盡,而雷霆之威無乃褻乎!故夫知日月雷霆之分者,可以用其明矣。

  聖人之明,吾不得而知也;吾獨愛夫賢者之用其心約而成功博也;吾獨怪夫愚者之用其心勞而功不成也。是無他也,專於其所及而及之,則其及必精;兼於其所不及而及之,則其及必粗。及之而精,人將曰:「是惟無及,及則精矣。不然,吾恐奸雄之竊笑也。」齊威王即位,大亂三載,威王一奮,而諸侯震懼二十年。是何修何營邪?夫齊國之賢者,非獨一即墨大夫明矣;亂齊國者,非獨一阿大夫,與左右譽阿而毀即墨者幾人亦明矣。一即墨大夫易知也,一阿大夫易知也,左右譽阿而毀即墨者幾人易知也。從其易知而精之,故用心甚約而成功博也。

  天下之事,譬如有物十焉,吾舉其一,而人不知吾之不知其九也。歷數之至於九,而不知其一,不如舉一之不可測也,而況乎不至於九也?

  諫論二首並序

  蘇明允

  賢君不時有,忠臣不時得,故作《諫論》。

  一

  古今論諫,常與諷而少直,其說蓋出於仲尼。

  吾以為諷直一也,顧用之之術何如耳。伍舉進隱語,楚王淫益甚;茅焦解衣危論,秦帝立悟。諷固不可盡與,直亦未易少之。吾故曰顧用之之術何如耳。然則仲尼之說非乎?曰:仲尼之說,純乎經者也;吾之說,參乎權而歸乎經者也。如得其術,則人君有少不為桀、紂者,吾百諫而百聽矣,況虛己者乎?不得其術,則人君有少不若堯、舜者,吾百諫而百不聽矣,況逆忠者乎?然則奚術而可?曰:機智勇辨,如古遊說之士而已。夫遊說之士以機智勇辨濟其詐,吾欲諫者以機智勇辨濟其忠。請備論其效。

  周衰,遊說熾於列國,自是世有其人,吾獨怪夫諫而從者百一,說而從者十九;諫而死者皆是,說而死者未嘗聞。然而牴觸忌諱,說或甚於諫。由是知不必乎諷諫而必乎術也。說之術可為諫法者五:理諭之、勢禁之、利誘之、激怒之、隱諷之之謂也。觸讋以趙後愛女賢於愛子,未旋踵而長安君出質;甘羅以杜郵之死詰張唐,而相燕之行有日;趙卒以兩賢王之意語燕,而立歸武臣:此理而諭之也。子貢以內憂教田常,而齊不得伐魯;武公以麋鹿脅頃襄,而楚不敢圖周;魯連以烹醢懼垣衍,而魏不果帝秦:此勢而禁之也。田生以萬戶侯啟張卿,而劉澤封;朱建以富貴餌閎孺,而辟陽赦;鄒陽以愛幸悅長君,而梁王釋:此利而誘之也。蘇秦以牛後羞韓,而惠王按劍太息;范雎以無王恥秦,而昭王長跪請教;酈生以助秦陵漢,而沛公輟洗聽計:此激而怒之也。蘇代以土偶笑田文;楚人以弓繳感襄王;蒯通以娶婦悟齊相:此隱而諷之也。五者相傾險詖之論。雖然,施之忠臣,足以成功。何則?理而諭之,主雖昏必悟;勢而禁之,主雖驕必懼;利而誘之,主雖怠必奮;激而怒之,主雖懦必立;隱而諷之,主雖暴必容。悟則明,懼則恭,奮則勤,立則勇,容則寬。致君之道,盡於此矣。

  吾觀昔之臣,言必從,理必濟,莫若唐魏鄭公。其初實學縱橫之說,此所謂得其術者與?噫!龍逢、比干不獲稱良臣,無蘇秦、張儀之術也;蘇秦、張儀不免為遊說,無龍逢、比干之心也。是以龍逢、比干,吾取其心,不取其術;蘇秦、張儀,吾取其術,不取其心。以為諫法。

  二

  夫臣能諫,不能使君必納諫,非真能諫之臣;君能納諫,不能使臣必諫,非真能納諫之君。欲君必納乎,向之論備矣;欲臣必諫乎,吾其言之。

  夫君之大,天也;其尊,神也;其威,雷霆也,人之不能抗天、觸神、忤雷霆亦明矣。聖人知其然,故立賞以勸之,《傳》曰「興王賞諫臣」是也。猶懼其選耍阿諛,使一日不得聞其過,故制刑以威之。《書》曰:「臣下不正,其刑墨」是也。人之情非病風喪心,未有避賞而就刑者,何苦而不諫哉?賞與刑不設,則人之情又何苦而抗天、觸神、忤雷霆哉?自非性忠義,不悅賞,不畏罪,誰欲以言博死者?人君又安能盡得性忠義者而任之?今有三人焉,一人勇,一人勇怯半,一人怯。有與之臨乎淵谷者,且告之曰:「能跳而越此謂之勇,不然為怯。」彼勇者恥怯,必跳而越焉。其勇怯半者與怯者則不能也。又告之曰:「跳而越者與千金,不然則否。」彼勇怯半者奔利,必跳而越焉。其怯者猶未能也。須臾顧見猛虎,暴然向逼,則怯者不待告,跳而越之如康莊牟。然則人豈有勇、怯哉?要在以勢驅之耳。

  君之難犯,猶淵谷之難越也。所謂性忠義,不悅賞,不畏罪者,勇者也,故無不諫焉;悅賞者。勇怯半者也,故賞而後諫焉;畏罪者,怯者也,故刑而後諫焉。先王知勇者不可常得,故以賞為千金,以刑為猛虎,使其前有所趨,後有所避,其勢不得不極言規失,此三代所以興也。末世不然,遷其賞於不諫,遷其刑於諫,宜乎臣之噤口捲舌,而亂亡隨之也。間或賢君欲聞其過,亦不過賞之而已。

  嗚呼!不有猛虎,彼怯者肯越淵谷乎?此無他,墨刑之廢耳。三代之後,如霍光誅昌邑不諫之臣者。不亦鮮哉!今之諫賞,時或有之,不諫之刑,缺然無矣。苟增其所有,有其所無,則諛者直,佞者忠,況忠直者乎?誠如是,欲聞讜言而不獲,吾不信也。

  管仲論

  蘇明允

  管仲相威公,霸諸侯,攘戎翟,終其身齊國富強,諸侯不叛。管仲死,豎刁、易牙、開方用,威公薨於亂,五公子爭立,其禍蔓延,訖簡公,齊無寧歲。

  夫功之成,非成於成之日,蓋必有所由起;禍之作,不作於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則齊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鮑叔;及其亂也,吾不曰豎刁、易牙、開方,而曰管仲。何則?豎刁、易牙、開方三子,彼固亂人國者,顧其用之者威公也。夫有舜而後知放四凶,有仲尼而後知去少正卯。彼威公何人也?顧其使威公得用三子者,管仲也。

  仲之疾也,公問之相。當是時也,吾以仲且舉天下之賢者以對,而其言乃不過曰「豎刁、易牙、開方三子,非人情,不可近」而已。嗚呼!仲以為威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威公聲不絕乎耳,色不絕乎目,而非三子者,則無以遂其欲。彼其初之所以不用者,徒以有仲焉耳。一日無仲,則三子者可以彈冠相慶矣。仲以為將死之言,可以縶威公之手足邪?夫齊國不患有三子,而患無仲;有仲,則三子者三匹夫耳。不然,天下豈少三子之徒,雖威公幸而聽仲,誅此三人,而其餘者,仲能悉數而去之邪?嗚呼!仲可謂不知本者矣。因威公之問,舉天下之賢者以自代,則仲雖死,而齊國未為無仲也。夫何患三子者,不言可也。

  五霸莫盛於威、文。文公之才,不過威公,其臣又皆不及仲;靈公之虐,不如孝公之寬厚。文公死,諸侯不敢叛晉,晉襲文公之餘威,得為諸侯之盟主者百有餘年。何者?其君雖不肖,而尚有老成人焉。威公之薨也,一亂塗地,無惑也。彼獨恃一管仲,而仲則死矣。夫天下未嘗無賢者,蓋有有臣而無君者矣。威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復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仲之書,有記其將死,論鮑叔、賓胥無之為人,且各疏其短。是其心以為是數子者皆不足以托國,而又逆知其將死,則其書誕謾不足信也。

  權書十首錄四

  蘇明允

  孫武

  求之而不窮者,天下奇才也。天下之士,與之言兵而曰我不能者幾人?求之於言而不窮者幾人?言不窮矣,求之於用而不窮者幾人?嗚呼!至於用而不窮者,吾未之見也。

  孫武十三篇,兵家舉以為師,然以吾評之,其言兵之雄乎?今其書論奇權密機,出入神鬼,自古以兵著書者罕所及。以是而揣其為人,必謂有應敵無窮之才。不知武用兵,乃不能必克,與書所言遠甚。吳王闔廬之入郢也,武為將軍;及秦、楚交敗其兵,越王入踐其國,外禍內患,一旦迭發,吳王奔走,自救不暇,武殊無一謀以弭斯亂。若按武之書,以責武之失,凡有三焉。

  《九地》曰:「威加於敵,則交不得合。」而武使秦得聽包胥之言,出兵救楚,無忌吳之心,斯不威之甚,其失一也。《作戰》曰:「久暴師則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且武以九年冬伐楚,至十年秋始還,可謂久暴矣,越人能無乘間入國乎?其失二也。又曰:「殺敵者怒也。」今武縱子胥、伯嚭鞭平王屍,復一夫之私忿,以激怒敵。此司馬戍、子西、子期所以必死仇吳也。句踐不頹舊冢而吳服,田單譎燕掘墓而齊奮,知謀與武遠矣。武不達此,其失三也。然始吳能以入郢,乃因胥、嚭、唐、蔡之怒,及乘楚瓦之不仁,武之功蓋亦鮮耳。夫以武自為書,尚不能自用,以取敗北,況區區祖其故智餘論者,而能將乎?

  且吳起與武一體之人也,皆著書言兵,世稱之曰「孫、吳」。然而吳起之言兵也輕。法制草略,無所統紀,不若武之書辭約而意盡,天下之兵說皆歸其中。然吳起始用於魯,破齊;及入魏,又能制秦兵;入楚,楚復霸。而武之所為反如是,書之不足信也固矣。

  今夫外御一隸,內治一妾,是賤丈夫亦能,夫豈必有人而教之?及夫御三軍之眾,闔營而自固,或且有亂,然則是三軍之眾惑之也。故善將者視三軍之眾,與視一隸一妾無加焉,故其心常若有餘。夫以一人之心,當三軍之眾,而其中恢恢然猶有餘地,此韓信之所以多多而益辦也。故夫用兵豈有異術哉?能勿視其眾而已矣。

  六國

  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邪?」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故曰弊在賂秦也。」秦以攻取之外,小則獲邑,大則得城,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則秦之所大欲,諸侯所大患,固不在戰矣。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孫視之不甚惜,舉以與人,如棄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至於顛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此言得之。

  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與贏而不助五國也。五國既喪,齊亦不免矣。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不賂秦。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荊卿為計,始速禍焉。趙嘗五戰於秦,二敗而三勝;後秦擊趙者再,李牧連卻之,洎牧以讒誅,邯鄲為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可謂智力孤危,戰敗而亡,誠不得已。向使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於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則勝負之數,存亡之理,當與秦相較,或未易量。

  嗚呼!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秦之心,禮天下之奇才,並力西向,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勢,而為秦人積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趨於亡,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

  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於秦,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苟以天下之大,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國下矣。

  項籍

  吾嘗論項籍有取天下之才,而無取天下之慮;曹操有取天下之慮,而無取天下之量;劉備有取天下之量,而無取天下之才。故三人終其身無成焉。

  且夫不有所棄,不可以得天下之勢;不有所忍,不可以盡天下之利。是故地有所不取,城有所不攻,勝有所不就,敗有所不避。其來不喜,其去不怒,肆天下之所為,而徐制其後,乃克有濟。嗚呼!項籍有百戰百勝之才,而死垓下,無惑也。吾於其戰巨鹿也,見其慮之不長,量之不大,未嘗不怪其死於垓下之晚也。方籍之渡河,沛公始整兵向關。籍於此時若急引軍趨秦,及其鋒而用之,可以據咸陽,制天下。不知出此,而區區與秦將爭一旦之命。既全巨鹿,而猶徘徊河南新安間,至函谷,則沛公入咸陽數月矣。夫秦人既已安沛公而仇籍,則其勢不得強而臣。故籍雖遷沛公漢中,而卒都彭城,使沛公得還定三秦,則天下之勢,在漢不在楚。楚雖百戰百勝,尚何益哉!故曰兆垓下之死者,巨鹿之戰也。

  或曰:「雖然,籍必能入秦乎?」曰:「項梁死,章邯謂楚不足慮,故移兵伐趙,有輕楚心,而良將勁兵,盡於巨鹿。籍誠能以必死之士,擊其輕敵寡弱之師,入之易耳。且亡秦之守關,與沛公之守,善否可知也;沛公之攻關,與籍之攻,善否又可知也。以秦之守而沛公攻入之;沛公之守,而籍攻入之。然則亡秦之守,籍不能入哉?」或曰:「秦可入矣,如救趙何?」曰:虎方捕鹿,羆據其穴,搏其子,虎安得不置鹿而返?返則碎於羆明矣,軍志所謂『攻其必救』也。使籍入關,王離、涉間必釋趙自救。籍據關逆擊其前,趙與諸侯救者十餘壁躡其後,覆之必矣。是籍一舉解趙之圍,而收功於秦也。戰國時,魏伐趙,齊救之。田忌引兵疾走大梁,因存趙而破魏。彼宋義號知兵,殊不達此。屯安陽不進,而曰待秦敝,吾恐秦未敝,而沛公先據關矣。籍與義俱失焉。

  是故古之取天下者,常先圖所守。諸葛孔明棄荊州而就西蜀,吾知其無能為也。且彼未嘗見大險也,彼以為劍門者,可以不亡也。吾嘗觀蜀之險,其守不可出,其出不可繼,兢兢而自完,猶且不給,而何足以制中原哉?若夫秦、漢之故都,沃土千里,洪河大山,真可以控天下,又烏事夫不可措足如劍門者,而後曰險哉?

  今夫富人必居四通五達之都,使其財帛出於天下,然後可以收天下之利。有小丈夫者,得一金,櫝而藏諸家,拒戶而守之。嗚呼!是求不失也,非求富也。大盜至,劫而取之,又焉知其果不失也?

  高帝

  漢高帝挾數用術,以制一時之利害,不如陳平;揣摩天下之勢,舉指搖目,以劫制項羽,不如張良。微此二人,則天下不歸漢,而高帝乃木強之人而止耳。然天下已定,後世子孫之計,陳平、張良智之所不及,則高帝常先為之規畫處置,以中後世之所為,曉然如目見其事而為之者。蓋高帝之智,明於大而暗於小,至於此而後見也。

  帝嘗語呂后曰:「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劉氏必勃也。可令為太尉。」方是時,劉氏既安矣,勃又將誰安邪?故吾之意曰:高帝之以太尉屬勃也,知有呂氏之禍也。雖然,其不去呂后,何也?勢不可也。昔者武王沒,成王幼,而三監叛。帝意百歲後,將相大臣及諸侯王,有武庚祿父者,而無有以制之也。獨計以為家有主母,而豪奴悍婢不敢與弱子抗。呂氏佐帝定天下,為大臣素所畏服,獨此可以鎮壓其邪心,以待嗣子之壯。故不去呂后者,為惠帝計也。

  呂后既不可去,故削其黨以損其權,使雖有變,而天下不搖,是故以樊噲之功,一旦遂欲斬之而無疑。嗚呼!彼豈獨於噲不仁邪?且噲與帝偕起,拔城陷陣,功不為少矣。方亞父嗾項莊時,微噲誚讓羽,則漢之為漢,未可知也。一旦人有惡噲欲滅戚氏者,時噲出伐燕,立命平、勃即軍中斬之。夫噲之罪未形也,惡之者誠偽未必也,且高帝之不以一女子斬天下之功臣,亦明矣。彼其娶於呂氏,呂氏之族,若產、祿輩,皆庸才不足恤,獨噲豪健,諸將所不能制,後世之患,無大於此矣。夫高帝之視呂后也,猶醫者之視堇也。使其毒可以治病,而無至於殺人而已矣。樊噲死,則呂氏之毒將不至於殺人。高帝以為是足以死而無憂矣。彼平、勃者,遺其憂者也。噲之死於惠之六年也,天也。使其尚在,則呂祿不可紿,太尉不得入北軍矣。

  或謂噲於帝最親,使之尚在,未必與產、祿叛。夫韓信、黥布、盧綰皆南面稱孤,而綰又最為親幸,然及高帝之未崩也,皆相繼以逆誅。誰謂百歲之後,椎埋屠狗之人,見其親戚乘勢為帝王,而不欣然從之邪?吾故曰:「彼平、勃者,遺其憂者也。」

  衡論十首錄三

  蘇明允

  御將

  人君御臣,相易而將難。將有二:有賢將,有才將,而御才將尤難。御相以禮,御將以術,御賢將之術以信,御才將之術以智。不以禮不以信,是不為也;不以術不以智,是不能也。故曰:御將難,而御才將尤難。

  近之論者,或曰:「將之所以畢智竭力,犯霜露、蹈白刃而不辭者,冀賞耳。為國家者,不如勿先賞以邀其成功。」或曰:「賞所以使人。不先賞,人不為我用。」是皆一隅之說,非通論也。將之才固有小、大。傑然於庸將之中者,才小者也;傑然於才將之中者,才大者也。才小志亦小,才大志亦大。人君當觀其才之小、大,而為制御之術,以稱其志,一隅之說,不可用也。

  夫養騏驥者,豐其芻粒,潔其羈絡,居之新閒,浴之清泉,而後責之千里。彼騏驥者,其志常在千里也,夫豈以一飽而廢其志哉?至於養鷹則不然。獲一雉飼以一雀,獲一免飼以一鼠,彼知不盡力於擊搏,則其勢無所得食,故然後為我用。才大者騏驥也,不先賞之,是養騏驥者飢之而責其千里,不可得也;才小者鷹也,先賞之,是養鷹者飽之而求其擊搏,亦不可得也。是故先賞之說,可施之才大者;不先賞之說,可施之才小者,兼而用之可也。

  昔者漢高帝一見韓信,而授以上將,解衣衣之,推食哺之;一見黥布,而以為淮南王,供具飲食如王者;一見彭越,而以為相國。當是時,三人者未有功於漢也。厥後追項籍垓下,與信、越期而不至,捐數千里之地以畀之,如棄敝屣。項氏未滅,天下未定,而三人者已極富貴矣。何則?高帝知三人者之志大,不極於富貴,則不為我用;雖極於富貴,而不滅項氏,不定天下,則其志不已也。至於樊噲、滕公、灌嬰之徒則不然。拔一城,陷一陣,而後增數級之爵,否則終歲不遷也。項氏已滅,天下已定,樊噲、滕公、灌嬰之徒,計百戰之功,而後爵之通侯。夫豈高帝至此而嗇哉?知其才小而志小,雖不先賞不怨;而先賞之,則彼將泰然自滿,而不復以立功為事故也。

  噫!方韓信之立於齊,蒯通、武涉之說未去也。當是之時,而奪之王,漢其殆哉!夫人豈不欲三分天下而自立者?而彼則曰:「漢王不奪我齊也。」故齊不捐,則韓信不懷;韓信不懷,則天下非漢之有。嗚呼!高帝可謂知大計矣。

  申法

  古之法簡,今之法繁。簡者不便於今,而繁者不便於古,非今之法不若古之法,而今之時不若古之時也。

  先王之作法也,莫不欲服民之心;服民之心,必得其情;情然邪而罪亦然,則固入吾法矣。而民之情,又不皆如其罪之輕重大小,是以先王忿其罪而哀其無辜,故法舉其略,而吏制其詳。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則以著於法,使民知天子之不欲我殺人傷人耳。若其輕重出入,求其情而服其心者,則以屬吏。任吏而不任法,故其法簡。

  今則不然。吏奸矣,不若古之良;民偷矣,不若古之淳。吏奸,則以喜怒制其輕重而出入之,或至於誣執;民偷,則吏雖以情出入,而彼得執其罪之大小以為辭。故今之法,纖悉委備,不執於一,左右前後四顧而不可逃,是以輕重其罪,出入其情,皆可以求之法。吏不奉法,輒以舉劾,任法而不任吏,故其法繁。

  古之法若方書,論其大概,而增損劑量,則以屬醫者,使之視人之疾,而參以己意。今之法若鬻屨,既為其大者,又為其次者,又為其小者,以求合天下之足。故其繁簡則殊,而求民之情以服其心則一也。然則今之法不劣於古矣,而用法者尚不能無弊。何則?律令之所禁,畫一明備,雖婦人孺子,皆知畏避,而其間有習於犯禁而遂不改者,舉天下皆知之,而未嘗怪也。

  若此之類,不可悉數。天下之人,耳習目熟,以為當然。憲官法吏,目擊其事,亦恬而不問。夫法者,天子之法也,法明禁之,而人明犯之,是不有天子之法也,衰世之事也。而議者皆以為今之弊,不過吏胥孰法以為奸;而吾以為吏胥之奸,由此五者始。今有盜白晝持梃入室,而主人不之禁,則踰垣穿穴之徒,必且相告而肆行於其家,其必先治此五者,而後詰吏胥之奸可也。

  田制

  古之稅重乎?今之稅重乎?周公之制,園廛二十而稅一,近郊十一,遠郊二十而三,稍、甸、縣、都,皆無過十二,漆林之徵,二十而五。蓋周之盛時,其尤重者,至四分而取一,其次者,乃五而取一,然後以次而輕,始至於十一,而又有輕者也。今之稅,雖不啻十一,然而使縣官無急征,無橫斂,則亦未至乎四而取一與五而取一之為多也。是今之稅與周之稅,輕重之相去無幾也。雖然,當周之時,天下之民,歌舞以樂其上之盛德;而吾之民,反戚戚不樂,常若擢筋剝膚以供億其上。周之稅如此,吾之稅亦如此,而其民之哀樂,何如此之相遠也?其所以然者,蓋有由矣。

  周之時,用井田;井田廢,田非耕者之所有,而有田者不耕也。耕者之田,資於富民。富民之家,地大業廣,阡陌連接,募召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驅役,視以奴僕,安坐四顧,指麾於其間。而役屬之民,夏為之耨,秋為之獲,無有一人違其節度以嬉。而田之所入,己得其半,耕者得其半。有田者一人,而耕者十人,是以田主日累其半,以至於富強;耕者日食其半,以至於窮餓而無告。夫使耕者至於窮餓,而不耕不獲者,坐而食富強之利,猶且不可;而況富強之民,輸租於縣官,而不免於怨嘆嗟憤。何則?彼以其半而供縣官之稅,不若周之民以其全力而供其上之稅也。周之十一,以其全力而供十一之稅也,使以其半供十一之稅,猶用十二之稅然也。況今之稅,又非特止於十一而已,則宜乎其怨嘆嗟憤之不免也。噫!貧民耕而不免於飢,富民坐而飽且嬉,又不免於怨,其弊皆起於廢井田。井田復,則貧民有田以耕,穀食粟米,不分於富民,可以無飢。富民不得多占田以錮貧民,其勢不耕則無所得食。以地之全力,供縣官之稅,又可以無怨。是以天下之士爭言復井田。

  既又有言者曰:「奪富民之田,以與無田之民,則富民不服,此必生亂。如乘大亂之後,土曠而人稀,可以一舉而就。高祖之滅秦,光武之承漢,可為而不為,以是為恨。」吾又以為不然。今雖使富民皆奉其田而歸諸公,乞為井田,其勢亦不可得。何則?井田之制,九夫為井,井間有溝;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甸方八里,旁加一里為一成,成間有洫,其地百井而方十里;四甸為縣,四縣為都,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為一同,同間有澮,其地萬井而方百里。百里之間,為澮者一,為洫者百,為溝者萬。既為井田,又必兼備溝洫。溝洫之制,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途;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路。萬夫之地,蓋三十二里有半,而其間為川、為路者一,為澮、為道者九,為洫、為塗者百,為溝、為畛者千,為遂、為徑者萬。此二者非塞溪壑,平澗谷,夷丘陵,破墳墓,壞廬舍,徙城郭,易疆壠,不可為也。縱使能盡得平原廣野,而遂規畫於其中,亦當驅天下之人,竭天下之糧,窮數百年專力於此,不治他事,而後可以望天下之地,盡為井田,盡為溝洫,已而又為民作屋廬於其中,以安其居而後可。吁!亦已迂矣。井田成,而民之死其骨已朽矣。古者井田之興,其必始於唐、虞之世乎?非唐、虞之世,則周之世無以成井田。唐、虞啟之,至於夏、商,稍稍葺治,至周而大備。周公承之,因遂申定其制度,疏整其疆界,非一日而遽能如此也,其所由來者漸矣。

  夫井田雖不可為,而其實便於今。今誠有能為近井田者而用之,則亦可以蘇民矣乎?聞之董生曰:「井田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贍不足。」名田之說,蓋出於此。而後世未有行者,非以不便民也,懼民不肯捐其田以入吾法,而遂因此以為變也。孔光、何武曰:「吏民名田,無過三十頃,期盡三年而犯者,沒入官。」夫三十頃之田,周民三十夫之田也,縱不能盡如此制,一人而兼三十夫之田,亦已過矣。而期之三年,是又迫蹙平民,使自壞其業,非人情難用。吾欲少為之限,而不奪其田嘗已過吾限者,但使後之人不敢多占田以過吾限耳。要之數世,富者之子孫,或不能保其地以復於貧,而彼嘗已過吾限者,散而入於他人矣,或者子孫出而分之以無幾矣。如此,則富民所占者少而餘地多,則貧民易取以為業,不為人所役屬,各食其地之全利,利不分於人,而樂輸於官。夫端坐於朝廷,下令於天下,不驚民,不動眾,不用井田之制,而獲井田之利,雖周之井田,何以遠過於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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