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
2024-10-09 08:15:22
作者: (美)約翰?歐文(John Irving)
哈利巡警的女人們經常抱怨他不喜歡刮鬍子。他的低調作風或許能在一開始令女性動心,然而最終她們都會覺得,他的不修邊幅是對她們的不重視。他總要等到臉上的胡茬快變成絡腮鬍的時候才刮臉,因為他討厭絡腮鬍。有時候,他會隔天刮鬍子,有時一個星期才刮一次,還有的時候,他會半夜起來刮鬍子,和他在一起的那個女人第二天醒來時會看到一個「面目全非」的男人。
哈利對衣著也同樣漫不經心。他的工作需要步行,所以穿的是結實、舒適的跑鞋,如果有必要,會一直穿牛仔褲。他的腿比較短,有點外八字,腹部平坦,屁股像小男孩一樣瘦得幾乎不存在。從腰部往下,他的體形很像特德·科爾——堅實有力,但上半身更發達。他每天都去健身房——胸肌練得像舉重選手——不過,因為他老是穿寬鬆的長袖襯衫,不仔細看根本發現不了他有多健壯。
這些襯衫是他衣櫃裡僅有的五顏六色的東西。他的大多數女友都說,這些衣服顏色太鮮艷了,花里胡哨,可他卻喜歡這種「熱鬧」的襯衫,反正他也從來不打領帶。
他很少穿警服。老城區的人對他的熟悉程度不遜於工作資歷最久的櫥窗妓女。執勤的時候,不管白天黑夜,他都至少在紅燈區巡視兩三個小時。
他喜歡穿防風外套——或者防水夾克,而且永遠是深色調的。他有件舊皮夾克,襯裡是羊毛的,十分禦寒,但所有夾克都和襯衫一樣寬鬆,他不想讓他那把插在肩帶上的九毫米口徑沃爾特把衣服頂起一塊。只有下大雨的時候,他才會戴上棒球帽,他不喜歡帽子,也從來不戴手套。他的一位前女友說,他的穿衣風格「基本和罪犯一樣」。
他的頭髮是深棕色的,但已經變灰了。和對待自己的鬍子一樣,他對頭髮同樣漠不關心,索性剪得很短,再慢慢等它們長得很長。
本章節來源於𝔟𝔞𝔫𝔵𝔦𝔞𝔟𝔞.𝔠𝔬𝔪
至於那身警服,剛當警察的那四年,哈利經常穿它,當時他在阿姆斯特丹西邊執勤,他的公寓還在那一帶,不是因為他懶得搬家,而是由於他喜歡擁有兩座壁爐的奢侈感——其中一座壁爐在他的臥室里。他最大的嗜好就是烤火和讀書,喜歡在爐火旁閱讀,因為藏書太多,如果搬家會特別麻煩。而且,他喜歡騎車上班,然後騎車回家,他覺得應該和老城區保持一定的距離,雖然他對老城區了如指掌,在那裡沒有不認識的人——因為老城區才是他真正的辦公室,但本質上講他是個離群索居的人。
哈利的女人們還抱怨他少言寡語,寧願讀書也不聽她們說話。比起聊天,他寧可燃起爐火,躺在床上欣賞跳動的火焰透射在牆上和天花板上的影子。他還喜歡在床上看書。
哈利猜想女人們妒忌他的書,他認為這是她們最可笑的地方。怎麼能妒忌書呢?而且連他在書店認識的女人都會犯這種錯誤,他覺得很荒唐。哈利在書店裡結識了許多女人,其餘的人則是在健身房遇到的,但近年來比較少。
哈利常去的健身房位於洛金街,就是露絲·科爾的出版商馬丁帶她去過的那家。對去健身房的大多數女人而言,五十七歲的哈利巡警有些老(二十幾歲的年輕女人告訴他,就年齡而言,他的身材很棒,然而這種話並不會讓他覺得高興)。不過,最近他跟一個在健身房工作的女人約會,她是個有氧操教練。哈利討厭有氧操,他只練習舉重。他一天走的路比大多數人一星期甚至一個月走的還多,而且無論去哪兒他都騎自行車,根本不需要額外的有氧運動。
有氧操教練不到四十歲,是個有魅力的女人,但她對自己的職業懷有宗教般的狂熱,無法讓哈利接受她熱愛的運動傷害了她的感情。在哈利的記憶中,也不曾有人如此痛恨他的閱讀習慣。女教練不喜歡讀書,而且——和哈利的所有前女友一樣——不相信他沒和妓女做過愛,最起碼受過妓女的引誘。
當然,他一直在受「引誘」——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誘惑對他的影響越來越小。當了近四十年警察,他也曾多次面對殺人的「誘惑」,但哈利巡警從來沒殺過人,也沒和妓女做過愛。
儘管如此,他和櫥窗妓女以及數量逐漸增長的站街女的關係總會令女友們不安。長時間在街頭工作可能正是他喜歡在爐火旁讀書的原因,將近四十年的巡邏生涯也是他渴望鄉村生活的主要推動力,哈利受夠了城市——任何城市。
只有一個女朋友像他一樣喜歡閱讀,但她讀的書不對,而且,在所有和哈利睡過的女人中,她最常接觸妓女。她是律師,為妓女權利組織義務提供法律援助,還是個自由派的女權主義者,她告訴哈利,她是「認同」妓女的。
那個妓女權利組織的名字叫「De Rode Draad」(紅線會),哈利認識這位律師的時候,紅線會和警方正試圖合作,畢竟雙方都很關心妓女的安全問題,哈利總覺得他們應該組成更穩固的聯盟。
然而,從一開始,紅線會的管理層就惹惱了他。除了態度激進的妓女和前妓女,這個組織裡面還有許多像他的律師朋友那樣不切實際的女權主義者,她們打算發起一場妓女解放運動。哈利相信,紅線會應該多關注保護妓女的問題,降低她們的職業風險,但除了妓女和女權主義者,這個組織里還有一批更讓他頭疼的工會運動類型的人士,哈利認為他們「只會研究如何獲得補貼金」。
律師名叫娜塔莎·腓特烈斯,紅線會三分之二的成員是妓女或前妓女,在其會議上,非妓女(如娜塔莎)是不被允許發言的。紅線會只給兩個人發全薪,給四個人發半薪,其餘的人都是志願者,哈利也是志願者。
八十年代末,警方和紅線會的互動比現在多,因為紅線會沒有招募到外國妓女——更不用說非法黑工了——而且櫥窗妓女裡面的荷蘭籍人士也相當稀少。
娜塔莎·腓特烈斯已經不再給紅線會做志願者了:她也感到幻滅(娜塔莎現在自稱「前理想主義者」)。她和哈利是在每周四下午為新入行的妓女舉辦的集會中認識的,哈利覺得舉行這種集會的主意很不錯。
他坐在房間後面,別人問他問題的時候才說話。他被介紹給新妓女,介紹人說他是「同情妓女的警方人士」,並且鼓勵新妓女在主要議程結束後和他交流,至於「主要議程」,通常是老妓女告訴新妓女應該注意什麼。其中一位老妓女就是德洛麗絲·德羅瑞特,人稱「羅伊」,哈利和紅線會的人都這麼叫她。羅伊起初是老城區的妓女,後來挪到貝爾格街,她做妓女的時間比娜塔莎做律師的時間長多了。
羅伊總是告訴新妓女,顧客一定要勃起,她可不是開玩笑。「假如男人進了你的房間——我是指從他進門那一刻開始——卻沒勃起的話,那是絕對不行的。」羅伊警告她們,如果男人沒勃起,也許就不是為了嫖妓而來。「而且你們絕對不能閉上眼睛,」羅伊總是這樣提醒大家,「雖然有些人喜歡你們閉著眼睛,但千萬別聽他們的。」
哈利和娜塔莎·腓特烈斯的肉體關係十分和諧,但哈利清楚地記得兩人關於書籍的討論。娜塔莎喜歡辯論,哈利卻不願辯論,但他願意有個和自己一樣愛讀書的女友,哪怕她讀的書不對路。娜塔莎愛讀與「改變世界」有關的非虛構作品,還讀各種小冊子,字裡行間滲透著一廂情願的左翼思想,而哈利不相信世界(或者人性)能被改變,他的職業就是理解和接受現有世界,也許在他的努力下,世界變得安全了一點點——他喜歡這麼想。
哈利讀小說,是因為小說對人性刻畫得最好。他喜歡的作家都擅長赤裸裸地展現最惡劣的人性,他們或許在道德上不贊同筆下的人物,但小說家並非世界的變革者,只是一群很會講故事的人,故事中有令人信服的角色。哈利喜歡的小說,寫的都是人物真實、情節錯綜複雜的故事。
他不喜歡偵探小說或者所謂的驚悚題材(要麼看了開頭知道結尾,要麼人物不可信),他不會特地去書店尋找經典作品或者最新的文學小說,然而最後他讀的大多是經典的文學小說——儘管它們的敘事結構相當傳統。
哈利也不反感幽默故事,但如果作家只知道逗樂子(或者一味地諷刺),他會感到失望。他喜歡現實主義,但作家也要有想像力,寫出有吸引力的情節,讓他一直有興趣猜測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假如一本小說寫的是一個離婚的女人到度假旅館度周末,遇到了她希望與之發生緋聞的男人——然而她卻沒有和這個男人發生什麼,而是回家去了,這本書就無法讓哈利滿意。)
娜塔莎·腓特烈斯說,哈利喜歡「逃避現實」類型的小說,但他堅信逃避現實的是娜塔莎,因為她喜歡讀理想主義的空談作品,一廂情願地想要改變世界。
在當代小說家中,哈利最喜歡露絲·科爾。相較其他作家,娜塔莎和哈利對露絲·科爾的看法分歧最大,自稱「認同」妓女而到紅線會做義工的娜塔莎認為露絲·科爾的故事「太奇怪」。這位為妓女權益奔走呼號卻不能在紅線會的會議中發言的律師表示,露絲·科爾小說中的情節「不現實」,而且她根本不喜歡「情節」這種東西,因為她覺得現實世界(她熱切想要改變的世界)中根本不存在脈絡分明的情節。
和哈利一樣,娜塔莎後來也退出了紅線會,因為這個組織代表的妓女人數還不到阿姆斯特丹全部妓女的二十分之一,曾經加入這種理想主義組織的她卻指責露絲·科爾「不現實」。(哈利和娜塔莎都不再為紅線會做志願者的時候,每周四為新妓女舉行的集會上出現的老城區的新妓女已經不到百分之五了。)
「露絲·科爾比你現實多了。」哈利告訴娜塔莎。
他們分手的原因是,娜塔莎說哈利沒野心,甚至連警探都不想當——只想做個警察。誠然,哈利喜歡待在街上,如果整天坐在辦公室里,他會覺得自己不像個警察。
警探們的辦公室也在警局二樓,裡面全都是電腦,他們大部分時間都趴在電腦上。哈利最好的朋友就是個警探,名叫尼克·揚森。尼克喜歡拿阿姆斯特丹新近的妓女謀殺案刺激哈利,這個案子的被害人就是貝爾格街的羅伊。尼克說他辦公室的電腦在破案中立了大功,但哈利知道其實並非如此。
哈利知道,案件告破的主要原因是出現了一個神秘的證人,而他對證人的證言進行了詳細的分析,然後尼克才能利用電腦搜捕嫌疑犯。
雖然他們見解不一,但仍然友好。尼克說,破案才是最重要的,但哈利一直對證人很感興趣,證人溜走也讓他挺失望。而且,更讓他生氣的是,他敢肯定自己曾經見過她——事實的確如此——可還是讓她溜了!
哈利巡警拉開辦公桌中間的抽屜,發現裡面沒有需要丟掉的東西,有十來支舊筆和幾把他認不出來的鑰匙,但接替他的人可能會猜測鑰匙的用途,想到這裡他覺得挺有趣。抽屜里還有一套開瓶器——即便在警察局,這種東西也總是不夠用——還有一把茶匙(雖然不怎麼幹淨,但洗起來並不麻煩)。你永遠都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生病,吃藥就得用茶匙,哈利想。
他剛要關上抽屜,不去翻動裡面的東西,一件看上去非常有用的東西映入眼帘:最下層抽屜斷掉的把手,只有哈利才知道這個小玩意多麼趁手——剛好可以塞進球鞋鞋底的縫隙里,把裡面的髒東西摳出來,但接替他的人未必知道這東西的妙處。
哈利拿出一支筆,開始給接替者留言,他會把這張便條留在中間的抽屜里。「不用修理最底下的抽屜,留著斷掉的把手,很適合摳鞋底的髒東西。哈利·胡克斯特拉留」。
心情不錯的哈利從上到下依次打開辦公桌側面的三個抽屜。第一個抽屜里有一篇他為紅線會寫的演講稿,但從來沒寄到紅線會去,主題是未成年娼妓,他不情願地同意了紅線會的立場——認為賣淫的合法年齡是十六歲,而非十八歲。
「沒人願意見到未成年人賣淫,」哈利的講稿開頭這樣寫道,「但我更不願見到未成年人在危險的地方賣淫,儘管這些未成年人總歸會成為妓女。妓院老闆根本不在乎她們只有十六歲。關鍵在於,這些十六歲的妓女也需要和年紀較大的妓女那樣擁有享受社會服務和保健設施的權利,不必擔心被警方逮捕。」
講稿沒有寄出去的原因並非哈利膽怯——他也曾反對過警方的立場,而是因為他覺得不能因為無法制止十六歲的女孩賣淫就允許她們賣淫。這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面對現實,而是對現實的可恥妥協,連信奉現實主義的哈利都不認同這種觀念。
他沒有發表演講的原因還在於,從長遠來說,這樣做對未成年妓女沒有實際幫助——如同每周四下午的新妓女集會,對大多數新妓女並無裨益。有人不來,有人不想來,還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有這種集會,也根本不在乎。
但是,也許這篇講稿可以給接替他的警察提供實際的幫助,哈利想,於是他把稿子留在原處。
看到三個抽屜的中間那個是空的,哈利起初吃了一驚,像在警察局裡被打劫的人那樣憤怒地盯著它,然後他才想起來,這個抽屜本來就是空的,由此可見,他已經多長時間沒用過這張辦公桌。其實,所謂的清理辦公桌只是個幌子,他真正想做的是處理最底層抽屜里那件沒做完的事,他認為那是應該在退休前完成的最後一個任務。
由於最下面的抽屜的把手已經折斷,成為哈利摳鞋底的工具,所以他只能用小刀撬開抽屜——裡面是德洛麗絲謀殺案的證人寄來的證言——只有薄薄的一頁,但已經揉皺了,看得出他已經反覆閱讀了許多遍。
哈利喜歡複雜的情節,而且固執地偏愛按照時間順序講述的故事。「先抓到兇手再找證人」完全不符合他的審美要求,正經的故事都應該先找到證人才對。
想要找到露絲·科爾的這個人可不只是普通警察,他還是個觀念相當傳統的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