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計劃要堅決,孩子才能配合你
2024-10-09 08:02:56
作者: (美)喬治M.卡帕卡
最好從星期一的早晨開始這項計劃。這樣,你才可以利用周末來做好準備工作,而且通常周一不會有親友來串門。這也能在新的一周給孩子帶來新鮮感。
讓孩子自己保存他賺得的積點。每當他完成一項任務,你就立刻給他相應的積點。同樣,每當他想獲得某項特權(獎勵)時,他也必須用相應的積點來跟你交換。
給孩子積點時,一定要及時,否則孩子會漸漸失去信心的。也不要敷衍孩子說「一會兒再給你」,否則孩子就不能將他的行為與後果(「得到積點」)聯繫起來。
如果任務單上列出的項目包括了孩子房間的內務(如:地面保持乾淨,床鋪整齊,將髒衣服都放進洗衣籃里),那一定要設置一個時間,並告訴孩子你會在這個時間點去檢查他的房間,然後針對每一個完成的項目,獎給孩子相應的積點。同一項任務的檢查時間必須每天保持一致,這樣才能讓孩子的生活更有規律,從而會讓孩子在不知不覺中就養成遵守規矩的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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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你要始終要求孩子只能用積點來換取獎勵清單上的項目。如果孩子心血來潮,想馬上擁有清單上的某項特權或獎勵,說不定會跟你鬧脾氣,那你就先用法則3解決鬧脾氣這件事,再繼續實施約法三章的計劃。
不要提前發給孩子積點。如果孩子想要享受清單上的某種特權,卻沒有賺夠積點,這就給了你一個大好的教育機會:如果孩子想出去玩,卻因為他在一些任務上偷了懶而沒賺夠積點,這個時候你可就要「見機行事」了,你可以提醒孩子,「如果完成了日常任務,你就可以賺積點了,這樣你就能用足夠的積點換取出去玩的特權了。」即使孩子有足夠的積點但卻一時沒找到,你也不能破例。只有嚴格恪守這項原則,你才能向孩子明確傳達你的決心。同時,你也要提醒孩子放好自己的東西,這樣才能在用的時候輕鬆找到。
在前面所提到的清單(第68頁)中,大部分積點都是在早晨賺得的。孩子有時可能會將所有積點花個精光,一天下來也沒賺一個積點。那你可以有兩種解決辦法:第一,堅持嚴格按照清單來,等他第二天再賺積點;第二,要求孩子額外完成一項任務,獲得一些積點。第二種方法雖好,但不能經常用。只有這樣,孩子才能意識到:他必須老老實實完成清單上的任務,否則無法賺到積點去做他想做的事情。
家長們也向我抱怨說,孩子貌似不在乎被限制了某種活動,甚至對整項計劃都嗤之以鼻。當孩子受罰或被約束之後,往往不屑一顧地甩給家長一句話:「我才不在乎呢!」通常,家長們就會懷疑自己的計劃能不能堅持下去。其實,孩子自己心裡也不好受,他們不能做他們想做的事,但又強忍著不讓爸媽知道他們很在乎這一點。他們其實也渴望對爸媽道出心聲,他們也想掌控自己的生活,但總想跟爸媽較勁兒,故意讓爸媽感到管不了他們。
我們反過來站在孩子的角度看看:如果孩子表現出很在意的態度,那豈不是向你承認「你說了算」嗎?所以,通過一句「我才不在乎呢」,孩子就能讓家長明白:「你是管不住我的。」因此,不要被表面現象蒙蔽,要堅定自己的立場。等孩子受了兩三天約束後,哪怕是最倔強的孩子都會覺得生活太枯燥無味了,那麼,他就會開始遵守你的規定。不過,如果孩子的確能待在自己房間裡,連續幾周不看電視、不玩電腦、不打電話,那他很可能患上了抑鬱症,我建議你儘快尋求幫助。
誰說了算?
針對「約法三章」的實施,最後提幾點建議:爸爸媽媽才是唯一負責監管日常事務、分發積點的人。不能由家中其他人來負責這些事,特別是孩子的哥哥姐姐們。
如果請了保姆或親友照顧孩子,最好不要讓他們介入你正在實施的計劃中。隨著「約法三章」的進行,計劃內容會有所擴展。但在目前階段,你才是唯一的負責人。如果你因事外出,孩子由保姆來看管,那你可以在出門之前,讓孩子從你這裡換回某些特權,並把一些要點交代給保姆。
巧妙給孩子零花錢。
如果孩子已經能理智地使用零花錢,那你可以讓孩子用積點換取零花錢,比如可以一個積點換兩元,最多不超過30元。最好告訴孩子,零花錢只能在每周固定的一天兌換。這樣也能讓孩子學會規劃自己每周的開銷,還能培養他的理財能力。
家中有幾個孩子?那就同時實行計劃。
如果你家有多個孩子,那麼你可以為每個孩子制定適合他年齡的約法三章計劃。這可以幫你規劃好整個家庭的日常生活,也能減輕你的心理負擔。針對每個孩子,你可以讓他們用不同顏色的東西當做積點,這樣就能防止孩子們因各自積點的數目而發生爭吵。
關於「約法三章」中的任務內容,提醒重要的兩點:第一,要從簡單、日常的事情開始。另外,確保每個孩子分配的任務之間沒有關聯性。比方說,你分配的任務是一個孩子收拾餐桌,一個洗碗筷,另一個負責放碗筷。但如果某個環節出了岔子,該怎麼辦?假如該收拾餐桌的那個孩子不收拾,那其他孩子是替他做呢,還是一窩蜂地都不做呢?在這種情況下,你最好將飯後工作都交給一個人做,每人一天,輪流進行。這將在法則6(第88頁)中進一步論述。
孩子太小或已到青春期,計劃可以適當調整。
「約法三章」適用於各個年齡段的孩子,但是,針對年幼和青春期的孩子,仍需做出一些調整。如先前指出,對於年幼的孩子,貼紙的效果會比積點的效果更好,可以讓孩子用一定數量的貼紙來換取他想要的特權(如看動畫片、玩遊戲等)。而針對青春期的孩子,也要給予適齡的獎勵,如打電話、看電視或聽音樂、到朋友家玩。確保每種特權都與清單上的積點一致。那麼,對於大一些的青少年,可能就不必用積點了,而是採取「一對一」的交換形式,例如,只有完成了某件事之後才能打電話。
本章小結
用至少兩周的時間來實踐這項計劃:準備好積點(或貼紙)——列出清單——實施計劃。每當孩子完成了某項任務,你就要立刻給他積點;每當孩子換取一項特權或獎勵,你就要當場收回相應的積點。即時發放或收回積點,是「約法三章」計劃成功的先決條件之一。
如果孩子滿臉不情願,但還是完成了清單上的家務,那你也要給予他積點,千萬不要因為他的情緒而對他進行懲罰,否則會掃了孩子獲取積點的興致。你可以採取另一種方式對付孩子的叛逆情緒,例如,你可以讓孩子這天不許看電視,但允許他用積點換取清單上的另一種特權。
最後,自始至終要記得:每當孩子完成清單上的一項任務,你都要給予表揚。這可以在精神上鼓勵孩子,讓他繼續保持自己的好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