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威嚴而又令人尊敬的議員2
2024-10-09 07:59:01
作者: 羅恩·徹諾
對奴隸制的容忍讓漢密爾頓鬱鬱寡歡,或許他內心的鬱悶程度超過了我們的想像。8月13日對移民問題提出聲明後,他便從費城會場神秘地消失了。實際上,他回到紐約市,參加了紐約解放協會的一次會議。漢密爾頓可能把費城會議將對奴隸制問題做出決議的消息呈送給協會,因為紐約解放協會會員們向協會組織者遞交了一份請願書以「促進這個協會達到目標」。[88]費城會議在奴隸制問題上做出妥協之後,漢密爾頓加大了他在紐約解放協會裡的工作力度。第二年,在寫出了51篇的《聯邦黨人文集》中的文章、推動國會開展批准憲法運動的同時,他仍然出席協會的會議,抗議從紐約州輸出奴隸的行為,怒斥「掘出已經下葬了的黑奴屍體的暴行」。[89]那年晚些時候,漢密爾頓被任命為解放協會的4名法律顧問之一。
到了9月6日的時候,漢密爾頓又回到了費城,心平氣和地接受新憲法。麥迪遜記錄道,漢密爾頓告訴代表說,「他抑制自己從反對計劃的角度參與討論的欲望……有新憲法總比什麼都沒有要好,但他希望能稍作調整」。[90]在9月8日,漢密爾頓加入了編排和籌備委員會,負責整理憲法的條款,潤色它的行文。這個由五名成員組成的委員會由威廉·塞繆爾·詹森擔任主席,還包括魯弗斯·金和詹姆斯·麥迪遜,但它的成功多半要歸功於漢密爾頓的朋友古維內爾·莫里斯。由於一次意外的馬車事故,35歲的莫里斯安裝了一條假腿,還要靠拐杖才能走路,這些裝備令他的出席引人注目。和漢密爾頓一樣,身為貴族的莫里斯對暴民統治感到恐懼,他贊成僅僅由大地主組成參議院。他認為奴隸制是一個「邪惡的制度」,那些奴隸制盛行的州會招來「上帝的詛咒」。[91]儘管在會議上莫里斯代表的是賓夕法尼亞州,但他在紐約州的莫里薩尼亞長大,族產多位於紐約。莫里斯個子較高,文質彬彬,是一個勇敢堅定的愛國者,這個有禮貌的紳士的眼睛裡時常閃爍著智慧的光芒。在會議上他創下了一個紀錄——一共發言173次,以致威廉·皮爾斯驚嘆於他是「多麼具有吸引力,不知不覺中將所有聽眾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他那裡了」。[92]
通曉數種語言的莫里斯是一個懂得享受生活、喜歡美食的人,他公開承認自己「喜歡享樂」。[93]在國王學院的時候,他曾經寫過一些文章論述「智慧與美貌」以及「愛情」。像許多魅力四射但卻放蕩不羈的才子一樣,在古板守舊的人看來,這位「高個子男孩」是膚淺、頹廢的。約翰·亞當斯評價莫里斯是一個「睿智、充滿詩意但卻相當輕薄的人」。[94]莫里斯的木假腿非但沒有減少他對性的訴求,反倒可能增強了他的性慾。所以約翰·傑伊做過類似的貶損:「莫里斯的腿一直是我心頭的負擔,因為我希望他失去另外那樣東西。」[95]
漢密爾頓和莫里斯在憤世嫉俗之餘能感受到相互間的惺惺相惜之情。莫里斯即便責備漢密爾頓「不穩重、剛愎自用、固執己見」[96],也還是很推崇漢密爾頓的睿智。投桃報李,漢密爾頓則稱莫里斯是「一個偉大的天才,儘管有時喜歡幻想,表現得不成熟,但他還是一個富有責任心的人」。[97]在另外一個場合,漢密爾頓曾這樣評價莫里斯:「雖然他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就他的才情卻超越了這個國家的其他人。」[98]
在制憲會議上,據說漢密爾頓和莫里斯之間有一段精彩的趣事,雖無事實根據,但聽起來很真實,很能表現莫里斯那戲謔自信的風格。華盛頓曾暗示人與人之間應當保持適當距離,不要太過親密。漢密爾頓與莫里斯饒有興致地討論這個問題。漢密爾頓打賭莫里斯不敢拍著華盛頓的肩膀與他說話,莫里斯欣然接受了挑戰。莫里斯看到華盛頓站在客廳的壁爐旁邊,於是走向前,親切地摟住華盛頓的肩膀說:「我親愛的將軍,看到你氣色這麼好,我由衷地感到高興。」華盛頓則冷冷地回頭看了莫里斯一眼。這次打賭讓莫里斯後悔接受了漢密爾頓的慫恿。[99]
儘管漢密爾頓對新憲法有諸多不滿,但是作為編排和籌備委員會的一員,他仍展示出團隊精神,並充分發揮了自己的作用。考慮到漢密爾頓的文學造詣和寫作速度,選擇他擔當此任實在是明智之舉。很難想像,編排和籌備委員會只用了4天的時間就完成了對新憲法的雕琢,給後人留下一份需要絞盡腦汁去詮釋的作品。他們的目標是篇幅簡短,易於變通,語言張弛有度,既不會造成曲解,又留有發揮空間。作為主要的執筆人,莫里斯將最初的23個條文縮減為7個,並為新憲法寫就了一段擲地有聲的開頭:「我們,合眾國的人民。」後來,麥迪遜高度讚揚了莫里斯的才能,他寫道:「人們給予編排和籌備委員會的褒揚其實都應該歸功於莫里斯先生的生花妙筆。」[100]
1787年9月17日,將近4個月的艱苦努力之後,來自12個州的39名代表在新憲法上簽字。通過廢除《邦聯條例》,把各州歸屬於強大的中央政府管轄之下,會議取得的成就具有劃時代的意義。由於蘭辛和耶茨不肯讓步,漢密爾頓成為唯一簽署新憲法的紐約州代表(所有代表署名前的各州的名稱是漢密爾頓手寫的)。華盛頓當晚在日記中歡欣地寫道:「在此次大會上,憲法獲得了12個州的所有代表的同意,外加來自紐約州的漢密爾頓上校。」[101]這一次,一向倔強的漢密爾頓從大局出發,不再固執己見。在簽名時,他宣布自己對憲法無條件支持,並呼籲其他代表一致通過。麥迪遜記錄道:
漢密爾頓先生表示,他迫切希望每位成員都簽名表示同意。因為任何人反對或者拒絕簽署新憲法,都可能會引燃支持制憲會議的熱情背後潛藏的暗火,熱情總是轉瞬即逝,所以暗火一旦點燃,後果將不堪設想。在所有與會者中,他的想法是與新憲法的差距最大的。然而,一方面是無政府狀態和暴亂,另一方面是新憲法至少有實現美妙結果的可能性。或許他在簽字前仔細權衡過兩者間的利弊。[102]
在簽署完畢後,代表們來到約翰·亞當斯稱為「美國最雅致的旅店」的城市旅店舉辦告別晚宴。[103]歡樂的氣氛中隱藏著無言的擔憂,甚至連華盛頓都懷疑新的中央政府能否持續20年。
代表們決定,如果九個州的憲法審批大會表示贊同,憲法將立即生效。基於策略上的考慮,審批大會避開州立法機關,以獨立、自發的形式召開。這不僅能防止有敵對情緒的州政府扼殺新聯邦政府,而且能確保新共和國的合法性直接來自全體公民,而不是州議會,讓聯邦法律的效力高於州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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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除了詹姆斯·麥迪遜,也許再沒有人能在促成制憲會議召開時展示出比漢密爾頓更大的影響力,也沒有人在之後保障憲法順利通過時付出比他更大的努力。他在制憲會議上的行為本身那是另外一回事。長久以來看似乎都非常矛盾——對傑斐遜派而言,則是非常可疑——漢密爾頓竟然能夠支持一份他曾不遺餘力反對的文件。當然,漢密爾頓在會議上的表現另當別論。終其餘生,漢密爾頓堅守著他的諾言: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確保憲法的貫徹實施。無論在公眾場合還是在私下裡,他都沒有食言。但因為在制憲會議上漢密爾頓曾竭力反對過憲法,所以在傑斐遜黨人眼中,這尤為可疑。事實上,每位簽署者都對憲法做出過一定的妥協,這種靈活性意味著政治上的成熟,但漢密爾頓的讓步卻招來陰謀論的曲解。其實,憲法中有大量的內容與他自1780年以來發表的關於政府的觀點是一致的。他疑慮的並不是新憲法,而是新憲法賦予的這些權力的行使者。總之,在將生命投入到這份羊皮紙文稿,並使之成為美國政府活生生的律令的過程中,亞歷山大·漢密爾頓所付出的,無人能夠與之匹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