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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嚴肅、沉默而奇怪的動物

2024-10-09 07:58:51 作者: 羅恩·徹諾

  從戰後在紐約開始成為一名年輕律師那一刻起,漢密爾頓就是社交界的活躍人物:儘管他衣著並不過分浮華艷麗,但卻整潔而時髦。他的帳簿反映出他對時尚的關注,他會定期到一個法國裁縫那裡去,在漢密爾頓的肖像畫中,能看到他衣著的精美。在一幅畫像中,他穿著一件有雙排黃銅紐扣的對襟上衣,金邊的翻領,脖子上優雅地繫著一個有褶飾邊的蕾絲飾帶。一名法國歷史學家評論說:「他屬於這個穿著絲質的長筒襪並繫著漂亮的鞋扣的講究文明舉止的時代。」[1]對自己那紅棕色的頭髮,他像廷臣在覲見國王時的要求一樣。他的兒子詹姆斯記錄了漢密爾頓每天與理髮師之間的習慣:「我回想起在紐約時到我父親辦公室的情形,那時他一般都在理髮(這是他每天必做的事情)。他後面的頭髮很長,被編成一個棒狀的大辮子,然後用一條黑色的絲帶系起來。他前面的頭髮則抹著潤髮油,搽上粉,然後不停地梳來梳去。」[2]許多給漢密爾頓畫過肖像畫的藝術家都注意到了他紅潤臉頰上洋溢著的靜謐微笑,以及他那雙折射出睿智的思想、愉悅的心靈和坦率的個性的湛藍雙眸。他的五官輪廓十分清晰,尤其是高挺的鼻樑和堅毅的下巴,使他的臉龐顯得與眾不同。他的家人認為詹姆斯·沙普爾斯畫的一個輪廓——而不是肖像——是所有畫像裡面與漢密爾頓本人最相似的。

  漢密爾頓的朋友對他的魅力大加讚賞。與他一起擁護聯邦制的盟友費舍爾·埃姆斯談起他的為人處世時稱讚說:「一個真真正正的朋友……他影響了我一生。」[3]詹姆斯·肯特法官說,漢密爾頓「有一種非常親切、慷慨、溫柔而又仁慈的性格,他是我所見過的最樸實簡單的人,讓人沒法不喜歡、不尊敬、不讚美他」。[4]然而近距離的觀察者也發現了某些前後不一致的地方,漢密爾頓的性格非常善變,能從嚴肅莊重迅速轉變為歡笑高興。波士頓律師威廉·蘇利文記錄了他臉上的表情變化:「休息的時候,他臉上是一副嚴肅思考的表情,然而談話的時候,立刻就換成了一臉吸引人的微笑。」[5]這種嚴肅與頑皮的混合體正是他的本性所在。在漢密爾頓的孫子的記錄中,他的個性是「咄咄逼人的侵略性和無限溫柔的友善的混合體」。[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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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幾年,漢密爾頓的大多數業務都是來自於紐約律師俱樂部式的小圈子。1786年,紐約的姓名地址名錄在標題「律師、庭審律師和公證人」下列出了大約40個人,許多親英派律師的離去為那些有能力、野心勃勃而且年紀尚輕的人掃清了道路,這些人中就包括亞倫·伯爾、布羅克霍斯特·利文斯頓、羅伯特·特魯普、約翰·勞倫斯和摩根·劉易斯(Morgan Lewis)。他們經常一起出入法庭。大多數時間他們都是和法官們一起忍受簡陋的馬車,經過偏遠且崎嶇不平的道路,完成巡迴審判的工作。他們住在擁擠的、充滿煙燻味道的小旅館裡,經常不得不共用一張床,於是久而久之,他們之間產生了一種在許多政治鬥爭之後,仍能保持的同志友誼。

  漢密爾頓經手的案件大多是民事糾紛,刑事案件比較少。他與巴爾塔扎爾·德哈特(Balthazar de Haert)一起開了一家合夥律師事務所,在三年的共事期間,德哈特既是他的同事也是他的業務經理。儘管他自己也是剛剛通過了律師考試,但漢密爾頓依然提出大量的項目來訓練和指導這位有抱負的年輕律師。漢密爾頓先後培養過許多名人的兒子,其中就包括約翰·亞當斯的兒子。作為一個嚴厲的老闆,漢密爾頓對那些年輕的屬下要求甚嚴。一名直接從耶魯招來的新培訓生德克·坦恩·布羅克(Dirck Ten Broeck)給他以前的同學寫過一封意志消沉的信,談起了給這個精力充沛的人當助手的不易:「現在,我忙於學習法律,不能享受曾經離我如此近的幸福,要學好法律就要犧牲我所有可能的娛樂,還要在實踐中不斷加以應用……對我來說,大部分時間都是壓力重重的。」[7]

  雖然後來散布的流言蜚語說漢密爾頓偷偷接受了英國人的賄賂,但相對而言,他對金錢的態度似乎很淡漠,許多同時代的人都對他那相對低廉的收費表達了驚愕。德·拉·羅奇福考爾德公爵評論漢密爾頓說:「對錢不太感興趣,這雖然在任何地方都是少有的,但在美國就更加罕見了。這也是大家都認同的漢密爾頓先生的顯著特點之一。儘管他近來的業務是非常有利可圖的,但我聽他的委託人說,他們對漢密爾頓唯一的建議就是他應該大幅提高收費。」[8]羅伯特·特魯普說,如果委託人給的費用比漢密爾頓自認為應當收取的多,那麼他就會拒絕接受。而且漢密爾頓更贊成以仲裁或者和解的方式解決糾紛,而不是訴訟。

  漢密爾頓的兒子詹姆斯講述了兩個事件來表明他父親在法律上的審慎。有一個案例,一個長島不動產的指定遺產執行者試圖讓漢密爾頓保護他免於被其他的繼承人起訴。為了籠絡漢密爾頓,這個人在陳述案子前把一堆金幣放到漢密爾頓的寫字桌上。當他這麼做之後,「漢密爾頓又把金子推還給他並說道『我不能因為這個原因幫助你。帶上你的錢,回家去吧,別拖延時間了,與其他繼承人協商解決吧,因為公平地講你確實應該這樣做』」。[9]另一次,他斷然拒絕了一個名叫戈文內爾的先生的生意,因為漢密爾頓發現對方蔑視律師行業,這個人把虛報開支的做法稱為「如同律師的行為」。在一封言辭犀利的簡訊中,漢密爾頓譴責戈文內爾,說他的行為「不會讓這個行業里的任何人感到高興,並且任何一個明理的人都應該拒絕與他合作」。[10]

  作為生活在一個活躍的港口城市和金融中心的律師,漢密爾頓要處理數不清的涉及匯票和海上運輸保險的訴訟,他也喜歡受理那些涉及憲法重大爭議的案子。漢密爾頓並不是一個帶著像雲彩一樣光環的毫無人情味的律師。有些時候,在某些刑事訴訟中他會代表窮人的利益,無償為他們提供服務。他有一個無可救藥的弱點,那就是會盡一切力量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女性。1786年12月,他為被指控偷了風扇、緞帶和其他一些貴重物品的未婚婦女巴巴拉·蘭薩默(Barbara Ransumer)做辯護。漢密爾頓回憶道:「我問她有什麼要為自己辯護的話,她回答說沒什麼要說的。」[11]與許多律師不同,漢密爾頓通常只為自己認為清白的委託人辯護,但是在蘭薩默一案中他違背了自己的原則。漢密爾頓的當庭演說充滿了對被告的同情,最終說服陪審團判她無罪。漢密爾頓後來總結說:「女人們是柔弱的,她們需要男人的保護。在這個問題上,我儘量喚醒陪審團的同情心,最終我成功了,使她得到了一個『無罪』判決。不過從那之後,我就決定再也不接手我確信不應該贏的案件了。」[12]同一年,漢密爾頓為喬治·特納做辯護律師,特納被指控「參與決鬥、鬥毆、擾亂和平」。這再一次表明了漢密爾頓很可能並不像他後來所表現出的那樣反對決鬥。[13]

  漢密爾頓被認為是共和國最早從事律師事務的人之一,所以他在紐約十分出名。曾看到許多法學泰斗在法庭上打過交道的安布羅斯·斯潘塞法官(Ambrose Spencer)稱讚漢密爾頓是「這個國家培養的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人……從推理能力來說,漢密爾頓和大律師、連續擔任三屆國務卿的丹尼爾·韋伯斯特(Daniel Webster)不相上下,再也沒有人比他們更好;在創造力上,漢密爾頓則比韋伯斯特還要出色」。[14]後來成為最高法院法官的約瑟夫·斯托里(Joseph Story)也熱情洋溢地讚美漢密爾頓:「我聽塞卿爾·德克斯特(Samuel Dexter)、約翰·馬歇爾和羅伯特·R.利文斯頓說,漢密爾頓的思想高度是他們望塵莫及的,和他在一起他們就像是小學生一般。煤油燈怎麼能和正午太陽發出的光芒相比呢?」[15]

  這種傳奇般的名譽的來源到底在哪裡呢?漢密爾頓喜歡在法庭上製造戲劇性的效果。他的聲音悅耳動聽,他的眼神似乎能催眠別人,他的演說激情澎湃……他讓所有聽眾為之傾倒。1785年1月,法學家詹姆斯·肯特目睹了漢密爾頓與州首席法官羅伯特·利文斯頓對戰法庭。利文斯頓在一樁訴案中為自己辯護,以求在哈得孫河南部廣闊的地產之外額外獲得一些土地。作為紐約最有權勢的家族中的一員,利文斯頓個子很高,充滿自信,舉手投足總有一副天生的貴族氣派。相比之下,漢密爾頓的風格似乎接近狂熱。「他看起來在緊張地思考,」肯特回憶道,「他不停喃喃自語,在利文斯頓向法庭致辭期間,他運筆如飛。當利文斯頓講完之後,他莊嚴地起身,高談闊論約兩個小時,將自己的觀點淋漓盡致地表達了出來。他講話流暢生動、充滿熱忱、聲情並茂。」[16]

  漢密爾頓的演講能力絲毫不遜於他的寫作能力。在紐約的法庭上,漢密爾頓的肺活量或許是最大的,他能夠口若懸河地說上幾個小時。但是有一個思如泉湧的大腦也並非總是好事。羅伯特·特魯普抱怨說,滔滔不絕的漢密爾頓從來都不知道什麼時候該停下來:「我曾告訴過他,即使迎頭痛擊了對方,他仍不會滿足。直到讓對方啞口無言時,他才肯善罷甘休。」[17]特魯普還推測說,後來公共事務分散了漢密爾頓的精力,以至於讓他再沒有機會深入研究法律。這種說法有可能是對的。另一方面,瑣事纏身也迫使漢密爾頓不得不避輕就重、直擊要害。「對其他人而言,法律是一個職業,而對他而言,法律是一門科學。」費舍爾·埃姆斯說道。[18]漢密爾頓總是迫使對方律師走進自己的節奏:以詳盡地解釋條款為開端,然後陳述一長串判例。他在法庭上經常援引權威的法學著作和拉丁文獻。漢密爾頓的知識來源包羅萬象、神秘莫測。曾經整理漢密爾頓法學文集的法律編輯小朱利烏斯·戈貝爾評論說:「漢密爾頓的閱讀並不局限於英國法,因為除了引用基本的羅馬法原文之外,我們還發現他徵引了一些其他國家法律學者的作品,比如法國法學家讓·多馬(Jean Domat)、荷蘭人阿諾爾德·維紐斯(Arnold Vinnius)以及西班牙人安東尼奧·佩雷斯(Antonio Pérez)等等。」[19]

  一種在法律事業上友好的競爭關係在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和亞倫·伯爾之間產生了。有時他們會在同一個組工作,更多時候是為對立的雙方工作。漢密爾頓從不會把政治上的不和帶到宴會和休息室里,因此他是誠摯地和伯爾交往的。後來,漢密爾頓說在他與伯爾的早期關係中,「在政治上總是相對立的,但也總是能和睦相處。我們在同一時間開始從事法律事務,政治立場卻不相同。伯爾招呼我跟隨他的立場,而我則建議他和我站在同一戰線。我們總是不能達成一致」。[20]伯爾的朋友托馬斯·特拉克斯頓(Thomas Truxtun)證實了他們這種在非政治事務上的和諧:「我在他們兩個人身上總是能發現這種性情,在一起的時候他們都能讓相處的時光變得令人愜意……在他們彼此的家中和朋友家中都是如此。」[21]伯爾和漢密爾頓還在彼此的家中共進晚餐,伯爾的妻子西奧多西婭還拜訪過艾麗薩。在1786年,這兩個人還幫助佛蘭特布斯的伊拉茲馬斯霍爾學院籌措資金,也就是現在的伊拉茲馬斯霍爾中學的前身,今天這個中學已經成為紐約州最古老的中學了。

  許多不可思議的巧合出現在漢密爾頓和伯爾的生活中,然而這兩個人的出身卻是截然不同的。伯爾體現了當時在美國已經存在很久的貴族政治,漢密爾頓則是體現了新生的精英政治。伯爾在1756年2月6日出生,比漢密爾頓晚一年,他一直為擁有傑出的血統而感到自豪。他的外祖父是喬納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是受人尊敬的加爾文教派的神學者,新英格蘭最主要的傳教士。愛德華茲的第三個女兒埃斯特(Esther)嫁給了老亞倫·伯爾牧師,一個正統的學者和神學家,普林斯頓大學的校長。

  亞倫·伯爾本來應該擁有一個安全而無憂無慮的孩童時代,然而卻忽然陷入了恐怖之中。伯爾出生的時候,新澤西學院正在從內瓦克搬往普林斯頓,1756年的年末,他們一家人居住在給校長的新房子裡。而後發生了一系列不幸的事情。1757年9月份,42歲的老亞倫·伯爾突然去世,五個月後,由他的岳父喬納森·愛德華茲代替他擔任了校長。在到任後不久,愛德華茲獲悉他自己的父親,一位康乃狄克州的牧師也去世了。後來普林斯頓受到天花的侵襲,愛德華茲也因為接種不及時感染了天花,在來到普林斯頓兩個星期後離世了。再然後輪到了伯爾的母親埃斯特,她也因為天花而病倒了,兩周後隨她的父親而去。威廉·希彭醫生(Dr. William Shippen)把成為孤兒的伯爾和他的姐姐帶到了自己位於費城的家中。當外祖母愛德華茲來接回兩個孩子的時候,她又感染了惡性痢疾,很快也去世了。這樣一來,到1758年的10月份,年僅兩歲的亞倫·伯爾就已經失去了父親、母親、外祖父、外祖母和外曾祖父。儘管伯爾的腦海中對這些可怕的往事壓根就沒有任何記憶,但他同漢密爾頓一樣,是讓人同情的孤兒。

  伯爾從小是跟著他的舅舅,尊敬的牧師蒂莫西·愛德華茲(Timothy Edwards)在麻薩諸塞州的斯德克布雷德和新澤西州的伊莉莎白鎮長大的,他待過的那個長老會學院也是後來漢密爾頓學習過的地方。13歲進入普林斯頓大學學習,伯爾迅速成為一名一流的學者,在畢業典禮上他發表了一篇題為「建造空中樓閣」的演說,極力反對把精力浪費在不切實際的空想上面。伯爾跟隨他的姻親兄弟,康乃狄克州的法理學家泰平·里夫學習法律,隨後在獨立戰爭中英勇奮戰。

  和漢密爾頓一樣,穿著講究的伯爾也給人一種文雅的印象。他有一雙熠熠生輝的黑眼睛、豐滿的嘴唇以及十分明顯的彎眉毛。他機智幽默,彬彬有禮,沉著冷靜,對男人和女人都有一種無法抵擋的魅力。儘管後來他曾對傑斐遜的支持者阿諛奉承,但伯爾自始至終都沒有表現出某種貴族的傲慢自大、享樂主義傾向,他極其鄙視熱心賺錢的孜孜求利者。他認為只有自製克己,才能夠學會如何去管理他人。由於這種不受外界影響的泰然自若,他更願意做一個傾聽者而非一個說話的人。漢密爾頓容易激動,而伯爾卻總是把自己的感情隱藏在一副高深莫測的外表下。當有人為違法作惡行為開脫時,伯爾就會冷靜地說:「不要道歉或者是解釋。我憎恨它們。」[22]與漢密爾頓不同,伯爾可以長時間地把委屈和不平埋在心底。

  終其一生,漢密爾頓對缺點過錯從來都是坦率直言的。而伯爾卻是一個死不開口的保密者。伯爾對自己像斯芬克司一樣的名譽引以為榮,他曾以第三人稱描述過自己:「他是一種嚴肅、沉默而又奇怪的動物,因為我們不知道他是由什麼構成的。」[23]作為一個政治家,伯爾常常和某個人說過一次話後,就用一種隱秘的方式與之聯繫。從上大學的時候開始,伯爾就給他姐姐和同學寫帶有密碼的信,而且從來沒有放棄這種自我保護的習慣。他自己在紙上寫東西時也是如此。參議員威廉·普盧默(William Plumer)評論說,「伯爾從未在紙面上表達過真正的自我,這種習慣讓他在寫作的時候慎之又慎。」[24]正如伯爾曾經告誡他的法律職員時所說的那樣,「書面的東西是會被保存下來的」。[25]這種謹慎反映了伯爾作為一名政治家的一個主要品質:他是一個變色龍,在大多數問題上都儘量避免鮮明的立場,故意模稜兩可、含糊其辭,他可以說是這方面的一個天才。在他那刻薄的世界裡,一切都簡化成了戲語。他喜歡用戲謔的口氣談論不幸的事情。「我和你當然會很快死去,」當紐約爆發黃熱病時他寫道,「但是史密斯太太今天早上剛生了一對雙胞胎,因此總人口數量上還是沒有發生變化。」[26]相比之下,漢密爾頓寫的東西嚴肅深沉,令人讀完之後希望找一些有趣的事情點亮心情。

  令人不解的是,亞倫·伯爾有時也會被歸入開國元勛之列。華盛頓、傑斐遜、麥迪遜、亞當斯、富蘭克林和漢密爾頓都留下了汗牛充棟的著作,記載了他們影響深遠的淵博學識和思想。他們都在為崇高的理想而奮鬥。相比之下,伯爾的編輯傾盡全力,也才整理出兩卷信件集,而且其中許多信都是閒聊、雜談、奇聞軼事以及他自己做的那些猥瑣的兩性之間的越軌行為。他沒有寫過任何關於政策、憲法或政府制度的重要文章。漢密爾頓經常是對政策比對政治更感興趣,而伯爾似乎只對政治感興趣。在意識形態分歧巨大的年代,伯爾一直扮演一個靈活的投機主義者,遊走於那些具有堅定的政治觀點的同事中,不斷爭取對自己有利的地位。漢密爾頓曾質問伯爾:「難道沒有原則也值得誇耀嗎?有做事有條理、聰明能幹,但不堅持原則的政治家嗎?我認為沒有。」[27]漢密爾頓曾經更嚴厲地指責伯爾說:「他從來沒有計劃或者是幫助實施任何一項有利於國計民生的措施。」[28]

  伯爾聰穎博學,但卻對國家政策沒有任何貢獻,這是件令人頗為費解的事情。伯爾博覽群書,紐約社會圖書館的記錄表明,在1790年,伯爾閱讀了法國哲學家伏爾泰(Voltaire)的九部著作。然後他花了一年半的時間閱讀了總共44卷的《現代通史》(Modern Universal History)。在那個時候有多少人會去閱讀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的女權主義者的宣傳冊《為婦女權利而辯護》(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呢?更不用說四處熱心推薦了。「你要相信,」伯爾對自己受過教育的妻子西奧多西婭說,「她是女性權益的堅定鼓吹者,在我看來,這是天才之作。」[29]然而,正是這個伯爾也會對他的妻子說出冷酷無情的話,在給西奧多西婭的一封回信中,伯爾尖酸刻薄地評論說:「這是我從你那裡收到的最愚蠢的信之一了。」[30]

  如果當初不是想做政治家而鑽研法律的話,伯爾很有可能成為一名卓越的律師,與漢密爾頓在紐約律師界一較高下。他承認儘管漢密爾頓有時候會誇大其詞,但他的演說能力比自己更優秀。他還指出,如果有人膽敢與漢密爾頓比試筆頭功夫,那麼一定會自取其辱。[31]然而,一些和伯爾合作過的人卻認為伯爾才是更好的律師,有人一針見血地指出:「無論作為一名律師還是一名學者,伯爾都毫不遜色於漢密爾頓。」伊拉斯塔斯·魯特將軍(General Erastus Root)強調說:「伯爾至少在推理能力上,是能夠和漢密爾頓平分秋色的,不過他們的辯論方式大不相同……我常常說起他們,如果他們在法庭上成為對手,那麼伯爾半個小時所說的話漢密爾頓要花兩個小時才能說完。伯爾講話簡明扼要,令人信服,而漢密爾頓則語言流暢,讓人著迷。」[32]漢密爾頓以無懈可擊的辯駁壓倒對方,伯爾則以巧計和陷阱讓對手自投羅網。

  漢密爾頓承認伯爾在法庭上足智多謀,但他指出這個外殼之內其實空無一物。「可以肯定地說,伯爾在法庭上能夠勝出,依靠的是機智靈巧,而非合理的判斷和嚴密的邏輯。」[33]在另一個場合,漢密爾頓更為詳細地闡述他的觀點:「他的論點簡明,他的致辭令人愉快,他的舉止則更令人欣賞——它們是十分有吸引力的。但當我分析他的論點時,我從來都無法洞悉他的『偉大』究竟存在於何處。」[34]漢密爾頓敬仰法律,而伯爾則常常流露出對法律的厭倦和藐視。他說:「法律就是駁倒對方,保護自己。」[35]

  事實上,漢密爾頓和伯爾之間的這種競爭,是起源於他們從事法律業務的初期。伯爾早期的傳記作家詹姆斯·帕頓(James Parton)講述的一則故事證明了這一說法。某一次他們兩個人一起為一個客戶辯護,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誰先說,誰做最後的陳詞。協議規定由首席律師做最後的總結陳述,漢密爾頓希望自己能夠擔任這個職務。伯爾對漢密爾頓這種自負的行為十分生氣,以至於在他一開始發言,就把漢密爾頓可能說的要點全都講了出來。很顯然,伯爾這一招非常奏效,尷尬的漢密爾頓在最後幾乎無話可說了。[36]如果這個故事是真實的,那麼它應該算是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為數不多的幾次無話可說的情形之一了。

  作為紐約的一名律師,漢密爾頓很願意幫助這個國家從充滿希望的革命年代順利過渡到依靠嚴肅的法律統治的戰後平穩時代。他知道和戰爭時代一樣,維持和平也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多年的戰爭所造成的那種暴戾傾向能被疏導為有益的力量嗎?獨立戰爭把各種團體團結在一起,如果戰時同志情誼未能將大家擰成一股繩,階級對立、區域差別和意識形態方面的分歧會讓這個新生國家四分五裂嗎?這些問題在英軍曾經的大本營——紐約顯得尤為急切。即使是在戰前,紐約的革命積極性似乎就不如其他地方熱烈,並且這個州被英軍占領的時間比其他任何地方都要長。漢密爾頓明白,許多紐約市民在戰爭期間都保持中立或者是完全的親英分子,他們對英國人的離開感到遺憾。他對羅伯特·莫里斯說,他認為在戰爭爆發時,紐約市民中有「接近一半的人希望英國繼續統治,而不是他們自己的獨立……現在可能仍然有三分之一的人內心還是站在敵人一邊的」。[37]

  許多愛國者發現,對親英分子施以同情是很困難的,這些人通常都是富裕的英國國教徒商人和舊社會的中堅分子。讓事態更加惡化的是,紐約城已經目睹了許多英國人的暴行。一大群美國士兵被囚禁在停泊在東河上的英國監獄船里,船上虱子肆虐。令人吃驚的是,這些船上的1.1萬名愛國者由於污物、疾病、營養不良和非人的虐待而死去。許多年來,死者的屍骨都在岸邊受著海水的沖洗。紐約人如何能夠寬恕這些令人髮指的殘暴行徑呢!

  1783年8月,漢密爾頓在紐約遊歷期間,街道角落裡的混戰已經成為家常便飯,主要是一些退伍的老兵要求在戰爭期間占用了他們財產的居民支付欠租或損害賠償金。對於愛國者來說,親英派是十足的叛國賊,他們會和任何試圖阻止他們復仇的人進行鬥爭。

  很不幸,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就成了那個靶子。長期以來,對他甘願承擔這種苦難的動機眾說紛紜。有人懷疑,他擁有一份富有的親英分子的名單,為了那些金幣,他出賣了自己的靈魂。另一種說法將他描述成為思想進步、支持獨立的大地主的代言人,他們懼怕戰後激進主義發展到一個高潮,希望與保守的保皇黨人聯合起來。畢竟,如果愛國者能夠奪取保皇黨人的財產,難道他們自己的世襲土地就不會是下一個目標嗎?哈得孫河岸的許多顯貴在戰前就一直和富有的親英分子保持社交和商業上的往來,並認為他們有可能是戰後的同盟者。而且後來漢密爾頓實際上也確實是把進步的大地主和以前的親英分子的聯盟鍛造成了紐約聯邦黨的核心。

  漢密爾頓保護親英分子的動機的真實情況是非常複雜的。他認為美國的特徵是由它如何對待被自己征服過的敵人來定義的,他希望戰爭時期痛苦的怨恨能夠逐漸轉化為寬大仁慈的和平心態。復仇總是讓漢密爾頓心生恐懼,階級妒忌和民眾暴力一直是他懼怕的妖魔鬼怪。他的這種立場也有經濟上的原因。他覺得與親英分子決裂而導致資產上的損失是十分惋惜的,他還擔心貿易關係上的犧牲對於紐約這樣一個未來的主要港口城市來說是無法承受的。漢密爾頓主張,國家的存亡要依賴於它的有產階級的支持,而這些人現在正受到迫害,遭到唾棄,正在被從紐約趕出去。

  漢密爾頓替受到傷害的親英分子說話的行為,同樣也有外交政策方面的考慮。隨著戰爭的結束,他渴望美國能在國際上得到尊敬。「在有些國家,親英分子也像他們在我們國家所遭遇的一樣備受指責,也是值得同情的,」身處法國的約翰·傑伊這樣勸告他,「因而對他們採取的不適當的嚴厲措施是失策的,也是不正當的。」[38]對漢密爾頓而言,紐約州的反英立法也違反了與大不列顛簽署的《和平條約》。條約規定國會應當「認真地建議」各州的立法機構歸還那些親英分子們被沒收的財產,並避免以後對他們的財產進行沒收。[39]親英分子所遭受的對待使得漢密爾頓對於允許州法律代替國家條約這種特殊的危險異常敏感,也使得制定一部在全國範圍內具有最高效力的憲法的迫切需要更加明顯。於漢密爾頓來說,對紐約親英分子們的深仇大恨危及到他為美國所勾畫的政治、經濟和憲法的高樓大廈。

  戰爭期間,紐約州的立法機構通過了一系列法律剝奪了親英分子的財產和特權。 1779年的《沒收法》(Confiscation Act)規定了對親英分子的不動產進行查封,1782年的《引證法》(Citation Act)使得英國的債權人要想從共和國的債務人那裡收帳變得更加困難。1783年3月,立法機關頒布了漢密爾頓最關注的《反侵權行為法》(Trespass Act),允許愛國者控告曾經占有或者損壞他們財產的任何人。其他一些法律限制了親英分子的職業,對他們徵收高額賦稅,剝奪了他們的公民權利和財產權利。這些法令有一大批狂熱的擁護者。他們一邊高談自由,一邊從被他們定罪的親英分子處購買房產,牟取暴利。報復、貪婪、怨恨、嫉妒和愛國精神,構成了一個躁動不安的群體。

  到1784年年初,紐約城已經陷入了一股報復親英分子的熱潮。愛國者的輿論聲稱,那些戰爭期間倒向英國的人,應當自願離開紐約或者是被驅逐出去。擔心親英分子會衝動行事,漢密爾頓做了在危急時刻他總是會做的事情:他拿起筆,在他的第一封《福基翁的來信》(Letter from Phocion)中抗議反對親英分子的這種立法,此信發表在《紐約信報》上。在從普盧塔克的《名人傳》中摘取福基翁這個名字時,漢密爾頓巧妙地提到了自己的生活和古人的生活。福基翁是一個出身可疑的雅典士兵,他來自另一個國家,成了一個偉大的將軍的助手。後來,他自己也成了一名將軍,打破舊習的福基翁喜歡與被雅典打敗的敵人和解。在這篇文章中,漢密爾頓說,作為一名獨立戰爭時期的老兵,他「深刻地知道獨立戰爭的不易,不願意看到革命的果實被一些衝動魯莽或者是沒有原則的人的暴力所毀滅,至少也要對他們的企圖加以抗議」。[40]他怒斥如果立法機關沒有進行任何聽證或者審判,就驅逐所有親英分子,悲劇將會重演。如果真的如此,「沒有人會是安全的,也沒有人知道什麼時候他自己就會成為一個內訌的無辜受害者。以自由之名應用於這樣的政府,是對常識的嘲弄。」[41]

  漢密爾頓對主張驅逐親英分子的那些人的巧辯進行了反駁,他直截了當地說,他們是受到「仇恨、私心和卑劣的情感」的驅使。對於那些想通過驅逐親英分子而得到好處的人,漢密爾頓警告說,這種策略對於商人和工人而言都是會自食惡果的。「他們會對商人說,『你會被親英分子商人的巨大資金壓垮的』;對技工他們又會說,『由於親英分子工人的干擾,你的工作獲利較少,你的薪水也會不合理』」。實際上,漢密爾頓指出,商人會喪失以前親英商人給他們提供的信用,而工人也會發現,暫時的高工資或許會吸引更多的工人來到紐約,也或許會對他們的服務提出更嚴厲的要求,從而使得他們的工資恢復到以前的水平。漢密爾頓強調,現在正受到磨難的親英分子將會被證明是這個新政府忠實可靠的朋友,時間會證明他的這種樂觀主義是正確的。

  許多人會感到震驚,亞歷山大·漢密爾頓,華盛頓以前的副官,現在竟然從事起幫助親英分子的事情來了,即使是華盛頓本人也開始告誡大家應該對以前的敵人施以同情。漢密爾頓的行為突然改變了他的形象。他被指責背叛了革命,斷送了自己光明的前途,他需要勇氣來面對這樣狂怒的情緒。一首匿名的詩出現在報紙上,諷刺漢密爾頓是「來山得[8],曾經最有前途的名望寵兒」。作者是漢密爾頓以前的一個追隨者,但他悲痛地說自從戰爭中的英勇表現之後,漢密爾頓就開始墮落成親英分子的一個走狗:

  來山得,你會在這榮耀的時刻急流勇退嗎,

  忘記你的豐功偉績,還有你對聲名的渴求?

  屈尊學習法律,和它的技巧,

  一心只想著它能提升你的名望!

  儘管漢密爾頓一直懇求寬容,但對親英分子的迫害還是愈演愈烈。「自由之子」重新活躍了起來,在3月的一個禮拜日的會議上,演講者煽動人們在5月到來之前把所有的親英分子都驅逐出去,並且要求州議會通過決議,拒絕恢復他們的公民身份。對民眾的這種騷動感到驚慌失望,漢密爾頓又一次做出了自己的回應,寫了他的第二封《福基翁的來信》。他提醒他的市民同胞,現在採取的行動在未來會產生反響:「政府也和個人一樣,最初的印象和早期的習慣會對以後的脾氣和性格產生持久的影響」,全世界都在拭目以待,這個全新的共和政體的試驗能否成功,「我們為自由而做的高尚鬥爭給人類的思想帶來了一場革命。」[42]如果美國採取明智的舉動,漢密爾頓相信,這是一個強有力的機會,反駁那些民主政治的懷疑者,註定讓任何地方的君主專制都走向滅亡。不幸的是,漢密爾頓的這兩封福基翁的文章都沒有阻止復仇這匹脫韁的野馬。1784年5月12日,紐約州的立法機構通過了一項法律,剝奪了大多數親英分子在未來兩年的投票權。對於漢密爾頓來說,這一舉動無疑違反了《和平條約》,對美國國內的和諧統一和在海外的關係造成了不利的影響。但是他並沒有因受到脅迫而就此保持沉默。不知疲倦的漢密爾頓在應對爭論時,有著頑強的勇氣和倔強的樂觀,他從不放過任何一場精彩的戰鬥。

  在撰寫第二封「福基翁」的文章時,漢密爾頓正在一個訴訟中為一個富有的親英分子做辯護,他試圖向世人展示,他在做一件不受歡迎的事情時到底能走多遠。他不是一個尋求聲望的政客,而是一個決心改變大眾思想的政治家。

  1776年,一個愛國的寡婦,伊莉莎白·拉特格斯(Elizabeth Rutgers)從英國占領下的紐約逃走,放棄了她家族位於梅登巷的龐大釀酒廠和酒館。當時拉特格斯家族他們的釀酒廠產業已經占地數公頃。兩年後,兩個英國商人班傑明·沃丁頓(Benjamin Waddington)和伊夫林·皮爾龐特(Evelyn Pierrepont)在英軍的授意下接管了這個釀酒廠,並且任命喬舒亞·沃丁頓(Joshua Waddington)擔任監管人。到那個時候,拉特格斯家族的這些財產已經縮水為「除了一個舊銅壺、兩個舊抽水機和一個都是洞的鉛制蓄水池之外,沒有任何值錢的東西了」。班傑明·沃丁頓後來也證實了這一點。[43]為了重新裝修和重新開張閒置的釀酒廠,新的經營者花費了700英鎊建造一個新倉庫、馬廄和木棚。1780年,他們開始向英軍支付租金。1783年11月23日,也就是華盛頓進入紐約市的前兩天,一場大火把釀酒廠燒成了灰燼,對戰爭時期它的所有者造成了將近4000英鎊的損失。援引《反侵權行為法》,伊莉莎白·拉特格斯在紐約城的法庭上提出訴訟,要求喬舒亞·沃丁頓支付8000英鎊的欠租。

  作為一個權利受到不法侵害的寡婦,拉特格斯夫人的遭遇激起了人們強烈的同情心,漢密爾頓被人們當作一個墮落的變節者和隱蔽的親英分子。但他認為拉特格斯一案是對《反侵權行為法》的合法性進行挑戰的一個理想的案件。與許多在戰爭期間對所占財產造成破壞的親英分子承租人不同,喬舒亞·沃丁頓接管時財產已經所剩無幾,而且他還花費了相當可觀的費用來修復它。當拉特格斯夫人計算喬舒亞·沃丁頓應支付給她的欠租時,她並沒有扣除這一筆花費在維修上的投資。而且,當紐約城服從於戒嚴法的控制時,喬舒亞·沃丁頓是在英軍的明示權限下管理釀酒廠的。

  1784年6月29日,拉特格斯訴沃丁頓一案的爭論擺在了5位市政委員會委員們的面前,其中兩位是漢密爾頓非常熟悉的人物:市長詹姆斯·杜安和城市書記員(副市長)理察·瓦里克。約翰·亞當斯形容杜安有著「一雙狡猾的,能洞察人的眼睛,雖然他稍微有一點斜視……我認為他很有判斷力,很機靈」。[44]杜安是一個具有愛爾蘭血統的精明律師,與利文斯頓家族的成員結了婚,在獨立戰爭時期與漢密爾頓保持著通信聯繫,後來允許漢密爾頓自由使用他的法律圖書館。理察·瓦里克的個子高高的,很有威嚴,禿頂,有一雙敏銳的眼睛。他曾是菲利普·斯凱勒和本尼迪克特·阿諾德的助手,當阿諾德夫人在哈得孫河上演瘋狂的一幕時,他就和漢密爾頓在一起。漢密爾頓帶著兩位能幹的助理律師——羅克霍斯特·利文斯頓和摩根·劉易斯——正裝出席。拉特格斯夫人的律師團隊陣容強大,包括她的侄子,州檢察長格伯特·本森(Egbert Benson),還有約翰·勞倫斯以及漢密爾頓在國王學院的朋友羅伯特·特魯普。面對這些傑出的律師,漢密爾頓做出了一番令人信服的演講。後來成為本森的法律助理的詹姆斯·肯特說:「真可謂是登峰造極,聽眾們對他激情澎湃的辯論佩服得五體投地。」[45]

  在詹姆斯·杜安的會議廳大步行走的時候,漢密爾頓清楚有力地表達了他後來在《聯邦黨人文集》中所詳細闡述的一些基本觀點,一些對美國法學的未來至關重要的觀點。在把財產租借給沃丁頓時,他宣稱,英國遵守了《國際法》,即在戰時有權使用被占領地區的財產。紐約的《反侵權行為法》不僅違反了《國際法》,還違背了1783年國會批准的對英《和平條約》。在強烈要求法庭宣布《反侵權行為法》無效時,漢密爾頓詳細解釋了至關重要的司法審查權——最高法院有權對法律進行審查,如果有必要時,還可以宣布它們無效。為了真正體會這個觀點的創新性,我們必須認識到,這個新興的國家仍然缺少一個全國性的司法體系。多數人認為,州立法機關能夠最完美地表達民意,應該享有最高司法權。拉特格斯夫人的律師再三強調州立法的至高無上,國會法案無權制約紐約州立法,實際上,拉特格斯與沃丁頓之爭,面對的是在這個新國家中政治權力的一些根本問題。經國會批准的條約優於州制定的法律嗎?司法部門可以凌駕於立法之上嗎?美國會作為一個真正的國家發揮作用,還是只是一個鬆散的州的聯合體?漢密爾頓毫無疑問地指出,各州應當服從於一個中央政府:「必須承認,州的立法機構不能否定美國的法律。」[46]

  當杜安在8月中旬宣讀判決的時候,他對漢密爾頓和其他的律師表示讚賞,稱讚雙方的辯論「闡述詳盡,引經據典」。[47]他宣布了一個折中的判決,要求沃丁頓向拉特格斯夫人支付欠租,但是只支付在1780年他向英軍支付租金之前的那一個時期的欠租。考慮到隱藏在這個案件背後的不滿情緒,漢密爾頓建議自己的委託人與拉特格斯夫人協商解決爭端。拉特格斯夫人最後只要求對方償還800英鎊,她最初要求的8000英鎊被大打折扣。高舉《國際法》旗幟的漢密爾頓大獲全勝。在「撤離日」9個月過後,他便幫一位富有的英國人打贏了一位美國女性,雖然沒有贏得全部,但卻是一次真正的勝利。

  漢密爾頓知道這個案子將會對他的法律業務大有幫助,在接下來的3年中,他處理了45起關於《反侵權行為法》的案子以及另外20起涉及《沒收法》和《引證法》的案子。贏得官司也給他帶來了一些可以預期的惡名。一些激進的報刊嚴詞譴責他為「最遭受遺棄的……全世界最無恥的惡棍」提供幫助,有人密謀刺殺漢密爾頓的傳聞四起。熱衷於煽風點火、造謠生事的記者詹姆斯·奇塔姆(James Cheetham)評論漢密爾頓說,「紐約州絕大多數討回財產的親英分子,都要感謝這位能言善辯的律師。」[48]

  政治輿論的腔調突然變得尖刻。某種毒藥被投放到美國的政治空氣中,其毒性在經歷一代人之後才慢慢消散。每逢革命結束,純粹主義者就對意識形態倒退和背離唯一信仰的跡象虎視眈眈。18世紀八九十年代,人們瘋狂地參與政治迫害,懲治那些被指責為「企圖竊取勝利果實」的叛徒。對那些激進主義者而言,革命的徹底性就意味著讓軟弱的行政和司法黯然失色的強勢立法。但在漢密爾頓看來,這樣做只會導致立法霸權。當他希望詳釋司法享有與政府其他兩個分支同等地位的原則時,拉特格斯與沃丁頓之爭給了他第一個難得的機會。

  如果說拉特格斯與沃丁頓之爭使得漢密爾頓在1784年成為城市政治中一個頗具爭議的人物,那麼在紐約銀行的建立中,他扮演的則是一個更加妥協的角色。紐約銀行是紐約市的第一家銀行,在它創立時,未來成為世界金融中心的紐約市正在崛起。在當時的美國,銀行仍是新鮮事物。第一家此類特許機構於1781年在費城成立,漢密爾頓已經詳盡地研究了它的業務。這家銀行是羅伯特·莫里斯的想法,它的兩個最大的股東是漢密爾頓的姐夫約翰·巴克·丘奇和他的生意夥伴傑里米·沃茲沃思。這兩個人如今正在為他們的資金尋找新的出路。1783年,丘奇攜安傑莉卡及4個孩子坐船去歐洲,釐清戰時美國與法國政府的帳務。在離開美國的這段時間,丘奇委託漢密爾頓代理自己在美國的業務。在未來幾年裡,這件事情將會占用漢密爾頓大量時間。

  當丘奇和沃茲沃思委派他做代表在紐約成立一家私人銀行時,漢密爾頓對此很感興趣,認為這能幫助恢復紐約的商業。但是,羅伯特·R.利文斯頓的一個提議又讓漢密爾頓陷入了沮喪之中。利文斯頓建議成立一家「地產銀行」——之所以如此命名是因為他希望大部分貸款是以土地作為抵押的。但漢密爾頓認為這個想法是「瘋狂和不可行的一個計劃」。[49]因為土地不是一種流動資產,在緊急情況時不能很快地轉化為現金,所以漢密爾頓更傾向於建立一個保守的銀行,專門經營紙幣和金銀幣業務。

  當利文斯頓懇求紐約的立法機構給予特許狀的時候,不知疲倦的漢密爾頓立即採取了行動,他動員紐約的商人反對這種行為。他通知丘奇說,他已經遊說了「一些有頭腦的商人,他們目前能夠正確地看待問題並採取行動,推翻這項計劃」。[50]漢密爾頓的影響力超出了他自己的預計,不久之後,一個由商業領袖組成的代表團就與他接觸,並出資建立「貨幣銀行」,來對抗利文斯頓的「地產銀行」。「我有一點局促不安,不知到底該怎麼辦,」漢密爾頓難為情地向丘奇坦白說,「但從總體上而言,我認為最好是贊成他們的意見。」[51]漢密爾頓放棄了建立一家獨立銀行的想法,決定代表丘奇和沃茲沃思進入了新銀行的董事會。滑稽的是,在這家後來隆重紀念他的銀行,他僅擁有一股股份。

  1784年2月23日,《紐約信報》宣布了一個里程碑式的會議:「現在看起來在這個城市依據自由的原則成立一家銀行是紳士的集體意願……他們因此被邀請參加明天晚上6點鐘在商人咖啡廳舉行的聚會,商討如何行事。」[52]在會上,亞歷山大·麥克道爾將軍被投票選為新銀行的主席,漢密爾頓被選為董事之一。在接下來的三個星期里,漢密爾頓忙裡偷閒,獨自為這家新機構起草了章程——這種艱難的任務對他來說卻是駕輕就熟。作為紐約市第一家金融機構的設計師,他在白紙上輕鬆地勾畫出一張藍圖。這份文件後來被許多銀行作為章程模板,由此定義了美國銀行業的初級階段。

  在紐約州政治鬥爭趨於白熱化的背景下,這家銀行在該州北部農村引起激烈爭議,農場主想要一家對自己更有利的地產銀行,並認為貨幣銀行會犧牲他們的利益,只為城市商人帶來好處。但在市區,那些為處理戰時沒收財產而爭執不休的激進分子和親英分子,卻因為紐約銀行的建立得以和解。麥克道爾是公認的革命英雄,做事認真、出生於蘇格蘭的出納員威廉·西頓(William Seton)則是一個戰時的親英分子,為了凸顯兩派的團結,名氣最響的三位「自由之子」——馬里納斯·威利特、艾薩克·西爾斯和約翰·蘭姆,把自己的名字添加到了許可證申請書中。作為新銀行的倡導者,漢密爾頓在銀行中擔任三個重要職務——董事、章程起草者和律師——位居經濟權力中央。

  漢密爾頓支持銀行的一個動機就是想要把秩序引入混亂的美國貨幣領域。到戰爭結束時,購買價值1美元的金幣和銀幣要花費167美元大陸券。儘管這種無價值的貨幣已經被新的美元所取代,但是各州還在各自發行鈔票,大批新澤西和賓夕法尼亞的紙幣淹沒了曼哈頓。店主不得不成為真正的數學奇才來計算流通中的各種各樣的紙幣和硬幣不斷變化的價值。1785年,國會採用美元作為官方的貨幣單位,但是多年來紐約的店主依然使用英鎊、先令和便士報價。這個城市充斥著各種來自不同國家的名字奇怪的硬幣:西班牙的達布隆、英國和法國的幾尼、普魯士的卡洛里、葡萄牙的莫艾多。更糟糕的是,各個州的兌換率也各不相同。漢密爾頓希望紐約銀行能夠通過發行自己的紙幣來制止這種混亂,同時為各種各樣混雜在一起的貨幣制定一個通用的兌換率。

  許多美國人仍然把銀行業看作一項毫無希望的、黑暗神秘的行當,州北部的平民尤其反感。有些人指責紐約銀行是被英國資本家利用的工具。漢密爾頓向州立法機關提交的許可證申請被拒長達七年之久,因為喬治·柯林頓州長受制於農業選民的偏見,他們認為銀行會使得商人享受到更優惠的待遇而農民們則被排除在外。柯林頓不信任所有股份制的公司,將其斥為針對平民的陰謀,這也為傑斐遜和他的支持者反對漢密爾頓的經濟規劃埋下伏筆。1784年6月,紐約銀行在缺乏許可證的情況下以私人銀行的形式開業了。他最初位於聖喬治廣場(現在的紐約珍珠街)的沃爾頓大廈,一幢配有褐色邊飾的三層黃磚建築,三年後它搬到了漢諾瓦廣場。這裡保存著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和約翰·傑伊的個人銀行存款,成為漢密爾頓最持久的紀念館之一,也是紐約證券交易所中歷史最悠久的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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