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賴就賴、能欠就欠的財政
2024-10-09 05:49:37
作者: 夏維中
朝廷上下都需要用錢,而朝廷財政又拿不出足夠的錢。拖到後來,辦法只有兩個:一是加征,一是拖欠。
當時已普遍用銀,且輔之以錢,初看起來似乎已有貨幣制度,但實際上並非如此。現代政府,如財政出現了巨額虧空,尚可以通過貨幣貶值的手段來轉嫁負擔,即通過多發行貨幣,貶值貨幣,來解決或緩和財政壓力,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通貨膨脹。但這種手段在明代卻不行。因為明代的主要貨幣雖是白銀,卻並非銀幣。流通中的白銀價值,基本上是其本身作為貴金屬所擁有的價值,而不是朝廷通過銀幣發行所規定的價值,朝廷對貨幣價值的干預力很小,更無法使用通貨膨脹的手段來達到上述的目的。朝廷雖也發行制錢,但一來是數量太少,不是主要貨幣,二來制錢用銅製作,加上手工,價也不菲,因此其作用不大。這說起來也十分奇怪,因為當時在中國流通的白銀,無論是其數量還是地位,都已不同一般,卻始終沒有形成以銀為本位的貨幣制度。而在同時代的其他國家,如歐洲諸國,卻相繼出現了。
這樣的貨幣制度,使當時朝廷的虧空變得十分棘手。因為朝廷的虧空,就如一個家庭一樣,虧一分即是一分,是實實在在的虧,除非拿實實在在的銀子來補足,否則別無他法。在這一點上,這種虧空與後來的赤字很不一樣。
朝廷財政在這種虧空狀態下,根本無錢正常支出,那只有拖欠。說難聽一點,就是能賴就賴,能欠即欠。堂堂天朝,做到這種分上,實在讓人難堪。
請記住𝖻𝖺𝗇𝗑𝗂𝖺𝖻𝖺.𝖼𝗈𝗆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明末朝廷的拖欠,實際上到了驚人的地步。像前述的水利興修之類的開支,根本無人顧及,並且還算不上拖欠。而有些說起來實在是不能拖欠的款項,朝廷竟也能照樣拖欠。
宗室的宗祿,說起來根本就不能拖欠,因為這不僅涉及到朝廷的面子,而且那些領宗祿的人,都是皇帝的至親,在從前,事實上也不太敢欠。但到明末,朝廷也照欠不誤。到後來,經常出現宗祿無法正常兌現的現象。如慶王府,據說到了崇禎六年(1633)才領到萬曆二十六年(1598)的宗祿。代王脈下的一些子孫,竟也八年未領祿米,而靈邱王的部分祿米,竟有缺五十年而沒有支到的。這種情形到後來已相當普遍。當然,這與宗室人口急劇膨脹也有關係,但財政困難卻是最根本的原因。
朝廷還大欠軍餉。明末,各鎮士兵、軍官都依靠月餉生活,一個月不發餉,則其生活來源就會發生困難。當時朝廷的邊餉,主要有民運銀和京運銀兩項。邊軍各鎮主要依此為生。但到明季,這些邊餉無法如額到位,拖欠十分嚴重。如從萬曆三十八年(1610)至天啟七年(1627)十八年中,僅京運銀一項,朝廷累計拖欠各鎮多達九百多萬兩白銀。尤其從萬曆四十六年(1618)起,拖欠日益嚴重,至天啟末,拖欠數到了驚人的地步。
由於朝廷拖欠,士兵根本無法如期關餉。天啟年間,像固原、延綏、寧夏三鎮,經常是數月無餉,經年無餉。像邊遠諸堡,甚至有三年領不到餉的。至崇禎元年(1628),陝西鎮的兵餉竟積欠多達三十個月。至崇禎二年(1629),延綏、寧夏、固原欠餉竟達三十六個月。士兵生活無法維持,導致了大規模的譁變從亂。
上述兩項,僅是典型的例子,其他類似的情形更是比比皆是。這樣的拖欠,不僅使朝廷許多功能實際喪失,誤事壞事,更重要的是,朝廷的形象、威信也由此掃地,顏面無存,嚴重影響了人心,朝廷的凝聚力也逐步喪失。試想,連這種基本費用都無法開支的朝廷,又會有多少人真心實意地為它賣命,而能不懈怠應付,甚至不起異心,另謀活路?
話又說回來,朝廷雖能用拖欠暫時應對困難,但有些費用卻如燃眉之急,無法不予支出。像在遼東前線的用兵,如不籌軍餉,那麼部隊就無法上前線,士兵也不會去拼命,皇太極的鐵騎也就會長驅直入,那當然不行。朝廷官員為了籌餉,也就只能在加征上動腦筋,即提高稅率。
加派的手段雖不常用,事實上也確實不能常用,但在明朝的歷史上還是有先例的。如在嘉靖二十九年(1550),俺答犯京師,朝廷興兵防禦,京師和各邊的軍餉,驟增至近六百萬兩,一時國庫支絀,於是有加派田賦一百二十萬兩之議。但這次加派,僅限於南畿和浙江等富裕之區,而且也是臨時性質,事過即罷。在此以後,雖有地方官吏私自加派之舉,但朝廷卻沒有在全國境內加派。
至萬曆末年,遼東邊患興起後,仗越打越大,時間越拖越長,朝廷財政入不敷出,而萬曆帝也不肯支出內帑充軍費。無奈之下,朝臣只能議增田賦。從萬曆四十六年(1618)起,朝廷連續三年加派田賦,累計每畝增加了白銀九厘,全國增加田賦收入約五百二十萬兩。由於地方截留他用或拖欠等緣故,朝廷實際每年可增收入三百五十萬兩左右。由於這筆錢用於遼東戰事,因此被稱為遼餉。
因遼餉仍不足軍用,天啟年間又提高關稅、監課及雜項的徵收率,約能每年增加收入二百四十萬兩。與遼餉相加,朝廷能增加收入七百六十萬兩。除拖欠、蠲免、截留之外,實際能收到五百萬兩左右。
這種加派,真是空前絕後。當時朝廷的正常收入,應在一千五百萬兩左右。而在短短的幾年中,朝廷竟加派至七百五十萬兩左右,增加了近一半。從萬曆末年至天啟七年(1627)的前後九年中,朝廷通過加派,實征了近四千萬兩白銀。而且,這種加派,在方法上也很成問題。如雜項,本身就是正賦之外的搜刮,具有加派性質,至此竟在加派上再加派,實在說不過去。又如,加派依全國統一標準進行,根本無視地區之間的貧富區別,對原本貧窮的地區實在是雪上加霜,西北弄成後來的局面,就與此有很大關係。
按理說,萬曆、天啟年間的加派,已是到了不能復加的地步。但至崇禎年間,朝廷竟又連加了四次。崇禎三年(1630),兵部尚書梁廷棟請增田賦,朝廷便於原先的九厘之外,每畝復增了三厘,稱為「新餉」,全國共增田賦銀一百六十五萬兩。到了崇禎八年(1635),總督盧象升又請增餉,朝廷便決定加征「助餉」。到了崇禎十年(1637),兵部尚書楊嗣昌又要求加征「剿餉」,每條銀一兩加銀三分。到崇禎十二年(1639),楊嗣昌又提議加征「練餉」,每畝一分,總額達七百餘萬兩。這種加派,無論是數量還是頻率,都是令人瞠目結舌的。
這些加派中的絕大部分,最終還是要落在一般的納稅戶頭上。具有優免特權的那些縉紳大戶,仍會像逃避正稅那樣,逃避這種加派。這樣一來,本已十分不穩定的納稅階層,更是陷入了絕境。明朝廷的這種做法,無異是飲鴆止渴。
對這種急功近利的做法,早在崇禎二年(1629)就有人提出了嚴厲的批評。當時仍在順天府尹任上的劉宗周,就對朝廷的做法很不滿。他在給崇禎的奏疏中指出:
「陛下勵精求治,宵旰非寧,朝令夕考,或許會太平立致!」
接著,劉宗周筆鋒一轉,毫不客氣地批評道:
「然而,程效太急,不免見小利而慕近功。」
劉宗周依次列出崇禎帝為政太急、急功近利的兩個方面:
「一是遼事。當時天下正是三空四盡之時,而朝廷卻竭天下之力以養飢軍,而軍愈驕;聚天下之軍,以冀一戰解決問題,然而戰期遙遙。這是汲汲於近功的表現。」「二是理財。一味掊克搜刮者為循吏,而撫字之政絕;上級僅以催征為考課,而原先的黜陟之法亡,赤子百姓無寧歲!而又嚴贓吏之誅,自執政之下,坐重典者十餘人,然而貪風依然如故。這些都是規於小利的表現。」
劉宗周的看法可謂是一針見血。當時朝廷的做法,只顧眼前,而絲毫不計後果,不要說治本,就是連標也棄而不顧。
既然最高當政者如此,那麼下面的官員就更是肆無忌憚了。既然朝廷要的只是錢,為了錢,大明朝的基本原則都可以棄之一邊,那麼地方官當然就是無所不用其極了,更何況他們還要撈足自己的那一份呢。到最後,有些地方官竟用帶徵、預征之類的極端手段來榨取搜刮。
所謂帶徵,就是把歷年的欠賦積附於當年的正賦和加派之上。一起徵收。所謂預征,就是預先徵收來年甚至幾年的賦稅。每年的正賦帶加派,已是極重的負擔,至此竟又要在此基礎上,再加重壓,再加上諸如賦稅不均、災荒不斷、貪污私飽等等因素,底層的民眾哪能堪此重負?!
早在崇禎元年,戶科給事中瞿式耜就上言直指其弊。他說:
「計海內用兵已達十年了,其間無事不取之於民間,而郡縣催科苛政,也無一事不入考成。在地方任職的官員,只求征輸無誤,以保全自己的功名,又有誰為皇帝體恤那些黎民百姓呢?」
瞿式耜接著又描述了百姓在重賦之下的慘景。他痛心疾首地寫道:
「每當催征之期一到,征新比舊的差役四馳,而那些不能按期交納的百姓,被杻系枷鎖,不絕於道;復又被鞭笞拶打,叫徹堂皇。至於那些濱水荒坡、不毛山地,其正供賦稅本來就難以完成,現今又一概增征新餉,倍之又倍。不堪重負的百姓,只能賣子鬻妻,逃亡他鄉。而遺留下來的逋欠,又被加之於其宗族、親戚頭上……」
瞿式耜進而又指出,由於加派過重,逋欠日久,所以每當催征之期,新征舊欠,層累而上,弄得百姓耳目亂,手足忙,心計也惶惶不定:如果補交舊欠吧,卻擔心負責新征的差役敲比;如果交納新征吧,則又擔心負責催舊的差役來敲比。
瞿式耜這份奏疏所描述的情形,尚是崇禎元年的情形。到了崇禎後期,隨著加派的不斷,底層百姓的處境更是慘烈。不堪重負的農民,大批逃亡,其負擔卻被轉嫁到未逃者的頭上,又引起更大規模的逃亡。這樣越逃越多,最終導致了農村經濟的凋敝,而朝廷也由此而失去了賴以生存的納稅源。
在天啟七年(1627),浙江文人吳應箕曾在信中詳細描述了河南農村地區的這種情形。當時他途經河南真陽(今正陽),出城四十里,舉目遠望,都是黃茅白草,一片荒涼,棄耕拋荒已非短期。吳應箕十分驚奇,並問轎夫道:
「此縣東南西北,田地荒蕪都是如此嗎?」
轎夫答道:
「像這樣的十有八九。息縣(今息縣)較好,然也有十之四五的田地像這種樣子。」
吳應箕到了驛站後,見有老人、差役,便又問道:
「剛才所見一路荒蕪之田,難道沒有差糧嗎?」
數人同聲回答道:
「這些田地原本膏腴之業,怎麼會沒有差糧呢?」
再問:
「何以不耕?」
對道:
「無牛!」
又問:
「何以無牛?」
則又答道:
「多被盜賣出境,無牛所以無佃。此是原因之一。另外,本縣馬戶差役苛急,被報之人,不堪苦役,因此先賣牛棄其地,時間一長連人也逃走了。人戶逃跑,則田無主人,所以棄耕。但人雖去而稅糧仍在,則坐賠於本戶,如戶不堪賠,則又坐賠於本里,或坐賠於親戚。這些被坐賠牽連之家,家境稍富者尚能代之補交,而貧窮者無力賠償,則也只能棄戶而逃。這就是村落為墟、田畝盡廢的緣故。」
吳應箕又問道:
「像這樣有田而棄逃之家,為什麼不在走時把田地賣掉,卻寧願拋荒呢?」
當地人回答說:
「正是因為有了田地,才為差役所苦,現在這些坐賠者正苦於棄之而不得。何況受此拋荒之田,則這些田地的賦役也隨之而來,哪能受得了?!正由於此,才會相率而逃,相率而荒,日甚一日,弄到今天這樣的地步!」
更有意思的是下面的這些對話。吳應箕覺得這種情況地方官員應該設法解決,並又問道:
「難道沒有人把這種情況稟告縣官嗎?」
當地人則回答說:
「此縣縣令多屬貢舉出身,日暮途窮,難有晉升的機會,因此多以貪得為念。而且衙門弊多,這些官員也自知無力去其積弊,因此日操鞭撲,設法扳坐,只求糧完,哪有工夫去顧及人戶之逃、田畝之荒呢?甚而至於有告理者反遭毒打,所以百姓雖怨聲載道,但都不敢出聲。」
吳應箕這位書生竟又天真地問這些當地人:此處為通衢,經常有布道巡撫之類的高級官員經過,難道他們就沒有問起過這些情況嗎?當得到否定的回答後,吳應箕尚覺得甚為遺憾。
吳應箕真是書生之見。當時的朝廷上下,又有誰不知底層的這種真實情形。就連崇禎皇帝本人也清清楚楚。他在即位時,就曾說過這樣的話:
「加派之徵,勢非得已,近來有司復敲骨吸髓以實其橐!」
其實,地方官員這種利用加派中飽私囊的事,固然應該指責,但口口聲聲愛民恤民的崇禎帝自己,不也是明知底層之苦,而照樣屢屢加派,同時卻又惜財如命,不肯輕出其內帑嗎?其手下臣僚們,又能好到哪裡去呢?
當然,這並不是為那些百官開脫罪責,事實上,明末的文官階層確實也應為明末的劇變承擔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