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開始獨立生活,但我並不喜歡
2024-10-09 05:44:27
作者: (英) 查爾斯·狄更斯
現在,我已經洞悉世事人情,無論遇到什麼事,幾乎都能處變不驚。然而,我在那樣小的年紀就被輕而易舉地趕出家門,即使現在想來,這件事也令人驚訝。我是一個才華卓越的孩子,善於觀察,心思乖覺,熱情而敏感,但精神和身體都十分脆弱,極易受傷,而當時卻沒有一個人站出來為我打抱不平,我至今都覺得不可思議。但確實沒有人為我說話,於是,十歲那年,我便成了默德斯通與格林比公司的童工。
默德斯通與格林比公司的倉庫坐落在河畔,就在黑衣修士區那邊。通過近年來的修繕,那裡已面貌一新,但那倉庫是窄街盡頭的最後一座房子。街道從坡上蜿蜒而下,直達河邊,盡頭設有台階,供人乘船。那是一座破破爛爛的老房子,有自己的碼頭,漲潮時毗鄰水面,退潮時緊靠淤泥,說那裡老鼠肆虐也不誇張。鑲著護牆板的房間已經失去本色,我敢說,上面的污垢和煙塵已經積累了上百年。地板和樓梯已經朽爛。地下室里灰撲撲的老耗子吱吱亂叫,打作一團。整個倉庫瀰漫著灰塵與腐爛的味道。這一切,在我心中並非陳年往事,而是當下鮮活的現實。此情此景全部浮現在我眼前,一如當年不幸的我,由昆尼恩先生握著我顫抖的手,第一次走進那座房子。
默德斯通與格林比公司要同形形色色的人做生意,但其中最大的一筆交易是向某些郵政蒸汽船提供葡萄酒和烈性酒。我現在忘記那些船主要駛向何處了,但我想其中一些是前往東印度群島和西印度群島的。我記得,這種遠洋交通的後果之一就是產生無數的空瓶子。他們雇了一些男人和男孩對著光檢查這些瓶子,有缺陷的就扔掉,完好的就洗刷乾淨。空瓶子洗完之後,就需要給裝滿酒的瓶子貼標籤,或者塞木塞,或者在木塞上蓋印章,或者將完工的酒瓶裝入木桶。所有這些活兒我都得干。我就是被雇來幹這些活兒的孩子之一。
算上我在內,在這裡幹活兒的孩子有三四個。我幹活兒的地方被安排在倉庫的一個角落,昆尼恩先生只要站在帳房裡他坐的凳子的下橫檔上,就可以通過桌子上方的窗戶看見我。在這裡,在我如此幸運地開始獨立生活的頭一天早晨,常年在這裡做工的孩子裡年齡最大的那個被叫過來,教我怎樣幹活兒。他名叫米克·沃克,繫著一條破圍裙,戴著一頂紙帽子。他告訴我,他父親是個駁船船夫,倫敦市長大人就任慶典上,他父親曾佩戴黑天鵝頭飾參加過遊行。他還告訴我,我們的主要工作搭檔是另一個孩子,那孩子的名字—在我聽來相當奇特—叫什麼「粉土豆」[1]。然而,我發現這並非那個孩子的教名,而是倉庫里的人給他起的綽號,因為他臉色蒼白,活像煮熟的土豆剝開皮後的樣子。粉土豆的父親是個水手,此外還是一名優秀的救火員,所以也被一家大劇院雇來干救火員。「粉土豆」的一個年輕家人—我想是他妹妹—在那家劇院扮演啞劇中的小魔鬼。
我竟淪落到與這幫人為伍;這些今後將與我天天做伴的孩子,簡直無法與我幸福童年時代的夥伴相比,更不消說與斯蒂爾福思、特拉德爾斯和其他同學相比了;我覺得,自己長大以後成為博學多才、出類拔萃的人物的希望,已在我心中化為泡影。這一切給我的靈魂帶來了難以言喻的痛苦。我覺得自己如今全無希望,我對自己的處境深感羞辱,我相信我過去所學、所思的一切,令我快樂的一切,激發我去幻想和上進的一切,都將一天天、一點點離我遠去,永不復返。我年輕心靈所經受的這些痛苦,全都深深烙印在記憶之中,無法訴諸筆端。那天上午,只要米克·沃克一離開,我的淚水便會落入洗酒瓶的水裡。我抽噎不止,仿佛胸口已有一道口子,眼看就要爆開似的。
帳房的鐘指向十二點半,大家都準備去吃午飯了,這時昆尼恩先生敲了敲帳房的窗子,示意我進去。我走進去,只見房裡有個胖乎乎的中年人,他身穿棕色緊身長外套、黑色緊身褲,腳蹬黑皮鞋;腦袋光禿禿的(還很大,很亮),同雞蛋一樣;臉盤十分寬大,正對著我。他衣衫襤褸,襯衫領子卻很惹眼。他拿著一根時髦手杖,上面繫著一對褪色的大穗子;外套前襟上掛著一副帶柄單片眼鏡—後來我發現,那不過是個裝飾品,他很少用它看東西,就算拿出來看了,也什麼都看不見。
「這就是那孩子。」昆尼恩先生說,他指的是我。
本書首發𝖻𝖺𝗇𝗑𝗂𝖺𝖻𝖺.𝖼𝗈𝗆,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這就是科波菲爾少爺啊!」那人說,帶著某種屈尊俯就的口氣和某種無法名狀的紳士派頭,給我留下極深的印象,「你好嗎,少爺?」
我說我很好,希望他也是。老天知道我很不自在,可我那時候不愛發牢騷,所以我說我很好,希望他也是。
「我呀,」陌生人道,「謝天謝地,我好極了。我收到默德斯通先生的一封信,他在信中提到,希望我把房子後部目前空著的那個房間—簡言之,就是把那個房間租出去,當作—簡言之,」陌生人微微一笑,像要突然吐露秘密似的說道,「就是當作臥室,租給我現在有幸見到的這位初涉人世的年輕人—」陌生人揮了揮手,把下巴縮進襯衫領子裡。
「這位是米考伯先生。」昆尼恩先生對我說。
「呃哼!」陌生人說,「正是鄙人。」
「米考伯先生認識默德斯通先生。」昆尼恩先生說,「他替我們攬生意,攬到了就抽佣金。默德斯通先生已經寫信給他談了你的住宿問題,他願意收你做房客。」
「我的住址是,」米考伯先生說,「城市路溫莎台。我—簡言之,」米考伯先生又是一副紳士派頭,像要突然吐露秘密似的說道,「我就住在那裡。」
我對他鞠了一躬。
「我覺得,」米考伯先生說,「你還沒有充分遊歷過這座大都會,穿過這座神秘的現代巴比倫前往城市路時,你或許會遇到一些困難—簡言之,」米考伯先生又像要突然吐露秘密似的說道,「你可能會迷路—我很樂意今晚來這裡,帶你了解最近的路線。」
我衷心地感謝了他,因為他不辭辛勞,主動提出來接我,對我實在太好了。
「我幾點可以—」米考伯先生說。
「八點左右。」昆尼恩先生說。
「那就八點左右。」米考伯先生說,「再見,昆尼恩先生。我就不打擾了。」
他戴上帽子,把手杖夾在腋下走了出去。離開帳房後,他挺直了腰板,還哼起了小調。
於是,昆尼恩先生正式雇用了我,讓我在默德斯通與格林比公司的倉庫里竭盡所能地幹活兒。薪水嘛,我想,大概是每禮拜六先令。我記不清楚到底是六先令,還是七先令了。我在這一點上拿不準,我傾向於認為起初是六先令,後來是七先令。他預先支付了我一個禮拜的薪水(我相信他是自掏腰包),我拿了六便士給「粉土豆」,請他晚上把我的行李箱送到溫莎台。儘管箱子不大,靠我那點兒力氣還是扛不動。我又花六便士吃了頓午飯,那是個肉餅,就著附近水泵里的水咽下了肚。然後我就在街上東遊西逛,打發規定用來吃午飯的一小時。
到晚上約定的時間,米考伯先生又來了。為了儘量配得上他的優雅風度,我把手和臉洗得乾乾淨淨,然後便一起朝我們的家—我想,我現在應該這樣稱呼它了—走去。一路上,米考伯先生囑咐我記住街道的名字和拐角房子的形狀,這樣第二天早晨就能輕而易舉地找到回去的路。
我們到了他在溫莎台的房子(我注意到,這座房子像他本人那樣寒酸,但也像他本人那樣儘量裝得體面),他把我介紹給米考伯太太。她身材瘦削,面容憔悴,一點兒都不年輕。她坐在客廳里(樓上的房間沒有任何家具,關著百葉窗,好欺騙鄰居),正給一個娃娃餵奶。這娃娃是雙胞胎中的一個。我在這裡可以告訴大家,在同米考伯先生一家相處的這段時間,我幾乎從沒見過這對雙胞胎同時離開米考伯太太懷裡。他們當中,總有一個在吃奶。
家裡還有兩個孩子:米考伯少爺,四歲左右;米考伯小姐,三歲左右。此外,還有一個黑皮膚、愛哼哼的年輕女人。她是這家的僕人。我到這兒還不到半小時,她便告訴我,她是個「苦兒」[2],來自附近的聖路加救濟院。全家上下就這麼多人。我的房間在房子頂層靠後的位置,狹窄憋屈,牆紙上裝飾著同一種圖案。在我年幼的想像中,那圖案就像藍鬆餅。房間裡的家具少得可憐。
「結婚前呀,」米考伯太太說,她帶著雙胞胎和另外兩個孩子上樓,領我看了看房間,然後坐下來呼呼喘氣,「我跟爸爸媽媽住在一起的時候,從沒想過有一天不得不招收房客。不過,米考伯先生眼下遇到了困難,我不能再考慮自個兒的感受了。」
我說:「沒錯,夫人。」
「米考伯先生眼下遇到的困難都快把他壓垮了,」米考伯太太說,「真不知道他能不能熬過去。我在家裡跟爸爸媽媽住在一起的時候,真不明白我這會兒用的『困難』這詞兒是什麼意思。不過,生活才是最好的老師呀—就像爸爸常說的那樣。」
米考伯先生曾經當過海軍軍官,這究竟是米考伯太太告訴我的,還是出自我自己的幻想,我已經無法確定。我只知道,我至今依然相信他曾當過海軍,卻不知為何會有此認識。當時他給五花八門的商家跑買賣,恐怕也沒賺幾個錢,甚至一個子兒都沒賺到。
一路上,米考伯先生囑咐我記住街道的名字和拐角房子的形狀。(第158頁)
「如果米考伯先生的債主不肯放寬期限,」米考伯太太說,「那他們就必須承擔後果,而越早了結這事越好。石頭裡是榨不出血來的,如今米考伯先生身上也榨不出還債的錢,更別提打官司的錢了。」
我一直不明白,是見我這麼早就獨立生活,導致米考伯太太弄錯了我的年紀,還是她滿腦子裝的都是這件事,要是沒人跟她交談,她甚至都會對著那對雙胞胎念叨,反正我們剛一見面,她就跟我呶呶不休地說了一通。從那之後,她跟我說話一直都是這種風格。
可憐的米考伯太太!她說她曾盡力幫忙,我也毫不懷疑她確實盡過力。臨街大門正中覆蓋著一大塊銅牌,上面刻著「米考伯太太的年輕女子寄宿學校」的字樣,但我從沒見過任何年輕女子來這裡上學,也沒見過任何年輕女子造訪過這裡,或者提出過要來,也沒見過米考伯太太做過什麼準備接待哪個年輕女子。據我的所見所聞,來這裡的就只有債主。他們往往不分晝夜,隨時光臨,有些還特別凶。有一個滿臉污垢的人,我猜他是個鞋匠,總是早上七點就擠進過道,朝樓上的米考伯先生喊:「下來吧!你還沒出門呢,你自個兒明白!快還錢,行不?你躲著也沒用,你自個兒明白。那太丟人了。我要是你,就不會幹這麼丟人的事兒。快還錢,聽見沒?下來!」冷嘲熱諷了一陣,不見任何反應,他氣得火冒三丈,連珠炮似的拋出「騙子」「強盜」之類的字眼。見這樣叫罵也不管用,他有時就會走極端,跑到街對面,衝著三樓窗戶—他知道米考伯先生就在那兒—大喊大叫。每當這種時候,米考伯先生就會悲從中來,羞愧難當,甚至會抓起刮鬍刀往自己身上比畫(有一次,我聽見米考伯太太失聲尖叫,接著就看到了這幅畫面)。但半個小時不到,他就又不辭辛勞地擦亮靴子,哼著小調出門了,那樣子比以往更加風度翩翩。米考伯太太也同樣能屈能伸。我曾見她三點鐘時因為納不起國家的稅款急得暈過去,但四點鐘又見她吃起了裹麵包屑炸的羊排,喝起了溫麥芽啤酒(這些是當掉兩把茶匙後買來的)。有一次,變賣財產還債的法庭命令剛被強制執行,我碰巧那天六點就提早回來了,只見米考伯太太躺在爐柵前(當然抱著那對雙胞胎),披頭散髮,不省人事。但就在當天晚上,她卻在廚房火爐前一邊吃小牛排,一邊給我講述她爸爸媽媽和他們當年交往的朋友的故事,我從沒見過她如此開心。
我的空閒時間就是在這座房子裡和這家人一起度過的。我獨享一便士麵包和一便士牛奶的早餐,這都是我自己買的。我把另一小片麵包和一小塊乾酪存放在特定櫥櫃的特定一層,等晚上回家時當夜宵。我很清楚,我每個禮拜六七個先令的收入,光吃飯就得花費不少。我整個白天都在倉庫幹活兒,整個禮拜都得靠那點兒錢過活。現在回想起來,我可以對老天發誓,從禮拜一早上到禮拜六晚上,我不記得有任何人給過我任何建議、忠告、鼓勵、安慰、幫助和支持!
我那時太年輕,太幼稚,太缺乏自我管理的能力—我怎麼可能不是那樣呢?因此,早晨去默德斯通與格林比公司的路上,看到擺在點心店門口半價出售的隔夜糕點,我常常忍不住將本該用來買午餐的錢花在了這裡。如此一來,我就只能不吃午餐,要不然就是買一個小圓麵包或一片布丁充飢。我記得當時有兩家布丁店,我會根據自己手頭的鬆緊情況選擇光顧哪家。一家在聖馬丁教堂附近的短街上—就在教堂後面—如今已經遷走了。那家店的布丁里有無核葡萄乾,相當特別,但價格昂貴,兩便士一個,卻不比一便士的普通布丁大。另一家店賣好吃的普通布丁,坐落在斯特蘭德街,也就是在後來拆掉重建的那一帶。那家店的布丁大而發白,沉甸甸、松垮垮的,裡邊稀稀落落地摻了些扁扁的大葡萄乾。這家店的布丁,每天都在我吃午餐的時候熱騰騰出爐,所以我常吃這種東西當午餐。如果我想吃得正式點兒,豐盛點兒,就會吃一條五香辣味干臘腸和一便士麵包,或者去小飯館裡吃四便士一碟的紅牛肉,要不然就去倉庫對面一家又破又舊的酒館吃一碟麵包和乾酪,再喝上一杯啤酒。那家酒館的名叫「獅子」,或「獅子」和別的什麼,我記不清了。我記得,有一次,我胳膊下夾著早上從家裡帶來的麵包—麵包被紙包著,就像一本書—前往德魯里巷附近一家有名的「時髦牛肉」[3]店,點了一「小盤」那種佳肴,就著麵包吃了下去。見到我這個古怪的小鬼獨自跑進來吃飯,侍者會作何感想,我不得而知。但我至今仍然記得他直勾勾地瞪著我吃飯的樣子,他還叫了另一個侍者來看。我單獨給了他半便士小費,真希望他當時沒收下。
我記得,我們有半個小時的時間吃茶點。錢夠的時候,我就會買半品脫沖好的咖啡和一片黃油麵包。要是沒錢,我就會去艦隊街的野味店看看,解解眼饞;或者在這段時間溜達到考文特花園市場,盯著菠蘿發呆。我很喜歡在阿德爾菲一帶轉悠,因為那是個神秘的地方,有許多陰暗的拱頂。我記得,一天晚上,我從這種拱頂里鑽出來,來到河邊的一家酒館。酒館前面有一片空地,幾個煤炭裝卸工正在那裡跳舞。我在一條凳子上坐下看著他們。我不知道他們對我作何感想!
我還是個孩子,又那么小,每次我進入一家陌生酒館的櫃檯,叫一杯麥芽啤酒或黑啤酒,潤潤吃完午餐後的喉嚨,他們都不敢賣給我。我記得,一個悶熱的晚上,我走進一家酒館的櫃檯,對老闆說:「你們這裡最好的—最最好的—麥芽啤酒多少錢一杯?」那天是個特別的日子,我不記得是什麼日子了,也許是我的生日吧。
「兩便士半,」老闆說,「可以買一杯貨真價實的斯丹寧啤酒。」
「好吧,」我掏出錢說,「那就請給我來一杯貨真價實的斯丹寧啤酒,泡沫要多點兒。」
老闆隔著櫃檯把我從頭到腳打量了一遍,臉上浮現出古怪的微笑。他沒有倒酒,卻扭頭朝屏風後面的太太說了些什麼。老闆娘從屏風後面走出來,手裡還拿著針線活兒,同他一起打量我。我們三人站在那裡的畫面此刻又浮現在我眼前。老闆只穿著襯衫,未穿外衣,靠在櫃檯的窗框上;老闆娘從櫃檯的半截小門上方瞧著我;我則站在櫃檯外邊,不知所措地仰臉看著他們。他們問了我許多問題,比如我叫什麼名字,幾歲了,住哪裡,做什麼工作,怎樣到這裡來的。為了不牽連到什麼人,對所有這些問題,我的回答恐怕都是編造的。他們給了我麥芽啤酒,但我懷疑那並不是貨真價實的斯丹寧啤酒。老闆娘打開櫃檯的半截小門,彎下腰,把酒錢還給我,還半是讚賞半是同情地吻了我一下。但我相信,那一吻飽含著女性的溫柔和善良。
我知道,我沒有在不知不覺中誇大自己經濟上的拮据或生活上的艱難。我記得,不管什麼時候,只要昆尼恩先生給我一先令,我就會拿它買午餐或茶點。我記得,我是個衣衫襤褸的小孩,跟普通大人和孩子一塊兒從早干到晚。我記得,我飢腸轆轆地在街上遊蕩。我知道,若不是上帝憐憫,就憑我受到的那點兒照顧,我很容易就會變成小強盜、小流氓。
老闆隔著櫃檯把我從頭到腳打量了一遍,臉上浮現出古怪的微笑。(第162頁)
但是,我在默德斯通和格林比公司多少也有點兒地位。昆尼恩先生不是細心之人,工作又忙,還要跟我這個反常的孩子打交道,但他還是儘可能將我同其他人區別對待。不過,我從未向任何人,不管是大人還是孩子,講述我為何來到這裡,也從未透露我淪落至此是多麼難過。除了我自己,誰都不知道我是在默默忍受痛苦,忍受劇烈的痛苦。如前所述,我完全無法描述這份痛苦有多大。我保守秘密,埋頭幹活兒。打從一開始我就知道,如果我幹得不如別人好,就免不了遭人侮辱和藐視。沒過多久,我干起活兒來就至少同另外兩個孩子一樣迅捷、熟練了。雖然我跟他們非常熟絡,但我的行為舉止卻同他們相差甚遠,所以我同他們之間多少還是有些隔閡。他們和那些大人總叫我「小紳士」,或者「小薩福克人」。一個名叫格雷戈里的裝箱工工頭,還有一個名叫蒂普、穿紅夾克的車夫,他們有時候叫我「大衛」。不過,我認為那多半是在我們說知心話的時候,或者是在我們幹著活兒、我努力講故事逗他們開心的時候。那些故事是我從前讀過的,現在都快忘得差不多了。有一次,「粉土豆」跳出來反對我的特殊地位,但當即就被米克·沃克制服了。
我認為,要擺脫這種生活是全無希望的,於是徹底放棄了這個念頭。我現在可以鄭重地說,我沒有一刻屈從於那種生活,也沒有一刻不感到痛苦悲傷。但我全忍了下來,就連在給佩戈蒂的信中(儘管我們頻繁通信),也從未透露過實情,一來是出於對她的愛,二來是因為心中有愧。
米考伯先生的經濟困難令我愈發愁苦。我孤苦伶仃,無依無靠,漸漸對這家人產生了深深的感情。我四處閒逛的時候,腦子裡想著米考伯太太的種種籌款方法,心頭壓著米考伯先生的沉重債務。禮拜六晚上是我最享受的時光—一是因為,我口袋裡有了六七個先令,回家的路上可以往商店裡張望,盤算這筆錢能買些什麼,心裡別提多快樂了;二是因為,禮拜六晚上可以早早回家—米考伯太太會向我傾吐最令人心碎的秘密。禮拜天早晨,我把頭天晚上買來的茶或咖啡在一隻小剃鬚杯里沖好,坐下來吃一頓過了鐘點的早餐,這時米考伯太太又會跟我掏心掏肺地念叨。禮拜六晚上的談話一開始,米考伯先生總會失聲痛哭,而談話快結束時,他又會唱起「傑克愛的是漂亮的小南」[4],這種事我已司空見慣。我記得,他回家吃夜宵時淚流滿面,說自己只有蹲監獄一條出路了。但到睡覺的時候,他又在盤算「如果哪天時來運轉」—這是他的口頭禪—給房子弄個凸肚窗得花多少錢。米考伯太太也是這種性格的人。
儘管年齡懸殊到可笑,我同這家人卻形成了一種奇特的平等友好關係。我猜,這是我們各自的境遇使然,所以我從不接受他們的邀請同他們吃吃喝喝,卻由他們掏腰包(因為我知道,他們跟肉鋪和麵包鋪鬧得很僵,常常自己都吃不飽)。直到米考伯太太完全信任我,對我吐露了最大的秘密,我才不再堅持。這件事發生在某天晚上,經過是這樣的:
「科波菲爾少爺,」米考伯太太說,「我不拿你當外人,所以才會毫不猶豫地告訴你,米考伯先生就要大難臨頭了。」
聽了這話,我心裡非常難過,萬分同情地望著米考伯太太哭紅的眼睛。
「除了一塊荷蘭乾酪硬皮—這可不適合給孩子們吃—」米考伯太太說,「食物儲藏室真的啥都不剩了。我跟爸爸媽媽住在一起的時候,說慣了『食物儲藏室』這個詞,所以就脫口而出了。我想說的是,家裡什麼吃的東西都沒有了。」
「天哪!」我憂心忡忡地說。
我口袋裡還剩兩三個先令,這禮拜的工錢—由此推斷,我們這番談話發生在禮拜三晚上—我連忙掏出那些錢,衷心懇求米考伯太太收下,就當是我借給她的。但那位太太一面吻我,一面叫我把錢收回口袋,說這種事她想都不能想。
「不,親愛的科波菲爾少爺,」她說,「我壓根兒就沒有這樣的想法!不過,你年紀雖小,卻很懂事。如果你願意的話,倒是可以幫我另外一個忙。我可以接受你幫我這個忙,還會對你感激不盡。」
我請米考伯太太直言相告。
「家裡的那隻銀餐盤,我已經賣掉了。」米考伯太太說,「六把茶匙、兩把鹽匙,還有一對糖匙,我都分批偷偷拿出去抵押了。但是,這對雙胞胎是個大包袱,而且一想到爸爸媽媽,我就為這種交易感到心如刀割。我們還剩幾件小東西可以賣。米考伯先生本就心情沉痛,是決不肯親自拿去賣的。而克莉克特—」她指的是救濟院來的那個女孩,「是個粗俗的傢伙,要是把這種機密的事交給她去辦,她肯定會胡作非為,讓我們頭痛的。所以,科波菲爾少爺,我想請你—」
我這時明白米考伯太太的意思了,於是請她儘管吩咐。當天晚上我便開始把容易攜帶的小物件處理了,以後幾乎每天早晨去默德斯通和格林比公司之前,都會為類似的交易跑一趟。
米考伯先生在一個小書櫃裡放了幾本書,他管那兒叫圖書館,最先拿去賣掉的就是這些書。我把這些書一本接一本地拿到城市路的一個書攤—當時,我們住所附近那一段城市路幾乎全是書攤和鳥店—不論價錢多少,直接賣掉了事。攤主就住在書攤後面的小房子裡,每晚都喝得東倒西歪,第二天早晨挨老婆一頓臭罵。有好幾次,我一大早到了那兒,他就在一張摺疊床上接見我,不是額頭上有一道口子,就是一隻眼睛又青又腫,這表明他頭天晚上又喝多了(恐怕他一喝多就會吵架)。他朝扔在地上的衣服哆哆嗦嗦地伸出手,竭力要從口袋裡摸幾個先令給我。而她的老婆抱著孩子,趿拉著鞋,沒完沒了地罵他。有時候,他把錢弄丟了,就叫我改天再來。可他老婆手裡總是有些錢—我敢說那是趁他喝醉的時候拿走的—便在同我一起下樓的時候,在樓梯上偷偷完成了交易。
我在當鋪也成了無人不知的名人。櫃檯後面負責日常經營的那位先生對我非常在意,我記得,他常常一面跟我交易,一面叫我湊到他耳邊說出一個拉丁文名詞或形容詞的變格,或者列舉一個拉丁文動詞的變化形式。每次我這樣跑了腿,米考伯太太就會稍稍犒勞我一下,通常是吃頓夜宵。我記得很清楚,這種飯總是別有一番滋味。
米考伯先生最後真的大禍臨頭了。有一天,他一大早就被捕了,關進了薩瑟克區的王座法庭監獄[5]。他走出房子的時候對我說,他的白晝之神已經隕落。我當時真的認為他的心碎了,我的心也碎了。但後來我聽說,還不到正午,就有人看見他在監獄裡活蹦亂跳地玩起了九柱戲[6]。
他叫我在他入獄後頭一個禮拜天去探監,同他共進午餐。說我去的時候得問路去一個地方,在快到這個地方的時候,我會看到另外一個地方,而在快到這另一個地方的時候,我會看到一個院子,穿過院子一直往前走,就會看到監獄看守。我照他的話做了,終於看見了監獄看守(我真是個可憐的小傢伙!)。這時我忽然想到,羅德里克·蘭登被關在債務人監獄時,那裡有一個人,渾身赤裸,只裹著一條舊毯子。我頓時淚眼模糊,心臟亂跳,監獄看守的身影也跟著晃動起來。
米考伯先生正在大門後面等我。我們走進他的房間(位於頂層下面的一層),抱頭痛哭。我記得,他一本正經地囑咐我,一定要從他的不幸遭遇中吸取教訓。他說,如果一個人每年收入二十鎊,花掉十九鎊十九先令六便士,他就會很快活;但如果他花掉二十鎊一先令,他就會很痛苦。之後他向我借了一先令買黑啤,給我寫了一張支付指令,讓我找米考伯太太要那一先令,然後收起小手帕,又高興起來。
我們坐在一個小壁爐前。生鏽的爐柵里,兩頭各放了一塊磚,免得燒煤太多。不一會兒,與米考伯先生同住這間牢房的另一個債務人走了進來。他從麵包房端來一份羊腰肉,給我們三人合夥享用。[7]接著,米考伯先生就打發我到樓上房間找「霍普金斯上尉」,就說米考伯先生向他問好,我是米考伯先生的年輕朋友,希望霍普金斯上尉借我一副刀叉。
霍普金斯上尉把刀叉交給我,還請我問米考伯先生好。他的小牢房裡有個髒兮兮的女人,還有兩個臉色蒼白、頭髮蓬亂的女孩,那是他的女兒。我當時就想,幸好借的是霍普金斯上尉的刀叉而不是梳子。上尉本人邋遢到極點,他留著一大把絡腮鬍,套著一件很老很老的棕色厚大衣,下面就沒有別的衣服了。我看到他的鋪蓋捲起來放在牆角,僅有的幾個鍋碗瓢盆都堆在架子上。我憑直覺猜想(上帝知道我怎麼會那麼想),雖然那兩個頭髮蓬亂的女孩是霍普金斯上尉的女兒,那個髒兮兮的女人卻不是他的妻子。我只是怯生生地在門口站了不到兩分鐘,下樓回來的時候卻已經掌握了關於這家人的這麼多情況,就像握在手中的刀叉一樣確切實在。
那頓午餐帶著點兒吉卜賽風味,而且很可口。午後不久,我把刀叉還給了霍普金斯上尉,回家將探監的情況告訴米考伯太太,好讓她放心。她一見我回來就昏了過去,後來她做了一小壺熱雞蛋酒,我們邊聊邊喝,藉以撫慰心情。
我不知道米考伯先生家的家具是怎樣賣掉以補貼家用的,也不知道是誰賣掉的,我只知道反正不是我。不過,家具確實是賣了,用一輛大貨車拉走了,只剩下一張床、幾把椅子和一張餐桌。我們—米考伯太太、她的幾個孩子、那個「苦兒」,還有我自己—就用這幾樣家具,在溫莎台那座空房子的兩個客廳扎了營,日日夜夜在那裡生活。我不知道這樣住了多久,但我覺得住了很久。最後,米考伯太太決定搬進監獄住,因為米考伯先生已經弄到一個單間。於是,我就把房子的鑰匙交還給房東,房東收到鑰匙很開心。他們的床鋪都被送到王座法庭監獄裡去了;我則在離監獄圍牆不遠的地方租了個小房間,安下了自己的床鋪。我對此非常滿意,因為我和米考伯一家人患難與共,如今已經難分難捨了。他們也給那個「苦兒」在附近租了個便宜的住處。我住的是房子後部一間安靜的閣樓,屋頂是斜的,可以俯瞰貯木場的宜人風景。我搬進來住下的時候,想到米考伯先生的困境終於演變成災難,便覺得這裡簡直就是天堂。
這段日子裡,我仍然在默德斯通和格林比公司幹著同樣的工作,面對同樣的工友,懷著同樣的屈辱與不甘,就像初來乍到時一樣。我每天在倉庫進進出出,吃飯時間還在街上溜達,我在此期間見到了許多孩子,但從未結識過一個,也從未跟其中任何人說過話,這無疑是一件幸事。我的生活仍然不幸,但我從未表露出來,仍然獨來獨往,自強自立。我意識到的變化只有兩處:一是我的衣服比以前更破爛;二是我已經對米考伯夫婦的憂慮大大減輕,因為他們的一些親友在他們的艱難時刻伸出了援手,他們在監獄裡的日子過得比多年來在監獄外的日子還舒服。通過某種安排,我這時可以常常同他們一起吃早飯,但其中細節我已經不記得了。我也不記得監獄早晨什麼時候開門放我進去的。我只記得,我通常會在六點起床,在等待監獄開門的那段時間,我喜歡去老倫敦橋閒逛。我常坐在橋上石質護欄的壁凹里,觀看過往的行人;或者趴在護欄上,望著陽光灑在水面,如同萬點碎金,照在紀念碑[8]上,如同點燃了頂端的金色火焰。那個「苦兒」有時同我在這裡碰頭,我會給她講一些關於碼頭和倫敦塔的驚悚故事。關於那些故事,我只能說,我希望自己當時相信它們是真的。晚上,我常常會回到監獄,陪米考伯先生在廣場散步,或者陪米考伯太太玩紙牌,聽她回憶爸爸媽媽。默德斯通先生是否知道我在哪兒,我說不上來。我從未向默德斯通和格林比公司的人提過這些。
米考伯先生雖說渡過了最危急的關頭,但因為過去簽訂的某種「契約」,他依然麻煩纏身。我常聽人說起這種契約,現在想想,那一定是他從前跟債主簽訂的某種和解協議[9]。我記得,我當時完全不明白那種協議是怎麼回事,甚至將其同把靈魂出賣給魔鬼的契約混為一談,據說這種契約曾在德國流行一時。最後,不知怎的,這份文件似乎不構成問題了,反正不再是先前那種攔路虎了。米考伯太太告訴我,她的「娘家人」已決定,讓米考伯先生根據《破產債務人法》[10]申請釋放。據她估計,那樣一來,大概六個禮拜之後,米考伯先生就自由了。
「到時候,」米考伯先生說,他當時也在場,「老天哪,我敢說我手頭就有錢了,就可以過嶄新的生活了,如果—簡言之,如果哪天時來運轉的話。」
我現在回想起,大約在那個時期,本著凡是有可能的事都要努力爭取的態度,米考伯先生寫了一份請願書給下議院,請求修改監禁無力償債者的法律。我之所以寫下這段回憶,是因為對我來說,它可以作為例證,說明我的創作方法:我將從前讀到的書中情節融入我那面目全非的生活,將街頭巷尾的所見所聞和男男女女的點點滴滴編成自己的故事;它還可以說明,我在寫這部自傳時不知不覺發展出的主要創作特點是如何逐漸形成的。
監獄裡有個俱樂部,因為米考伯先生是位紳士,所以在俱樂部里說一不二。米考伯先生曾向俱樂部成員表明自己要寫請願書的想法,得到了熱烈擁護。於是,米考伯先生(他是個徹徹底底的好人,就算事不關己,他也總是積極主動地四處張羅;就算無利可圖,他也總是開開心心地忙裡忙外)就動筆寫起了請願書。寫成之後,又正式謄寫在一張大紙上,然後鋪在桌上,定了個時間,讓俱樂部全體成員和監獄裡所有的人都到他屋裡簽名,只要他們願意。
雖然大部分人我早已認識,他們也認識我,但當我聽說簽字儀式即將舉行時,仍然迫不及待地想看到他們一個個進屋簽名的情景,於是我向默德斯通與格林比公司請了一小時的假,並在牆角給自己找了個適合觀禮的地方。俱樂部的主要成員都儘量擠進這個小房間,只是還沒有把屋子填滿。他們圍住站在請願書前的米考伯先生,以示支持。我的老朋友霍普金斯上尉(為了對這場莊嚴的盛典表示尊重,他特地梳洗了一番)緊挨著請願書,準備將請願書念給那些不了解其內容的人。然後屋門猛地打開,普通獄友開始排著長隊輪流進屋:一個人進來,簽名,出去,同時其他人都等在外面。對每個進來的人,霍普金斯上尉都會問:「你讀過這份請願書嗎?」「沒有。」「你想聽人念一遍嗎?」只要對方流露出一丁點兒想聽的意思,霍普金斯上尉就會用洪亮飽滿的聲音逐字念給他聽。如果有兩萬人願意聽他念,霍普金斯上尉就會一遍接一遍地念,念上個兩萬遍。我記得,他念到「出席議會的諸位人民代表」「請願人謹向貴院呈遞此書」「仁慈陛下之不幸臣民」等字句時,聲音就會甜得發膩,仿佛那些話都是嘴裡真實存在的食物,嘗起來無比鮮美。與此同時,米考伯先生一面帶著作者的些許虛榮心側耳傾聽,一面凝視著(神情並不嚴峻)對面牆上的防盜尖釘。
我每天往返於薩瑟克區和黑衣修士區,在吃飯時間遊蕩於偏僻的街道—街道上的石頭或許都被我年幼的雙腳磨平了吧—每當這時,我就又會看到那群人,他們伴著屋中迴蕩的霍普金斯上尉的聲音,從我眼前魚貫而過。我不知道他們當中有多少人已經不在了!當我現在回想起童年時代慢慢熬過去的痛苦,我不知道,我為這些人編造的故事中,有多少是籠罩在幻想迷霧之下的記憶清晰的事實!如今舊地重遊,我一點兒都不奇怪,自己好像看見面前走過一個天真爛漫的少年,他正從這些怪異的經歷和骯髒的事物中創造自己的幻想世界,我不禁對他心生憐憫。
[1] 指煮熟之後皮開裂、出粉末、入口有粉感的土豆。這種土豆的澱粉含量較高。
[2] 原文為orfling,是orphan(孤兒)的方言。
[3] 一種澆汁牛肉。
[4] 英國作曲家查爾斯·迪布丁(1745—1814)創作的歌曲《漂亮的小南》中的一句。
[5] 王座法庭負責審理誹謗、破產和其他不端行為,所以王座法庭監獄經常被用作債務人監獄,直到這種做法在19世紀60年代被廢除。
[6] 用九個木柱進行的遊戲,木柱放在球道末端,投擲一個木球或圓盤去擊倒木柱。
[7] 利用麵包房大烤爐的餘熱烹製食物,是當時英國家庭的常見做法。
[8] 即倫敦大火紀念碑,為紀念1666年倫敦大火而建,是一根約62米高的羅馬多立克柱式石柱,最頂端有鍍金的紀念骨灰罈。
[9] 債權人和債務人議定的償還部分借款以勾銷全部債務的協議。
[10] 《破產債務人法》是英國議會1813年通過的一項法案。該法案設立了一個新的救濟破產債務人法院,若被監禁的債務人未從事欺詐或其他不誠實行為,且與債權人達成協議,確保目前和未來的資產得到公平分配,則可以向該法院申請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