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民主德國主權地位的恢復
2024-10-09 05:33:06
作者: 王亞平,孫立新,劉新利,邢來順 等
民主德國成立後,積極尋求通過兩德談判來建立統一的全德政府,繼而通過與戰勝國締結和約來實現占領國撤軍和德國獨立。然而,英法美蘇四大戰勝國在德國問題上分歧重重,導致德國分裂長期化。在英法美三國致力於加快重新武裝聯邦德國和組建歐洲防務力量的壓力下,蘇聯也開始逐漸恢復民主德國主權並將其納入華沙條約組織。通過與蘇聯單獨簽署和平條約,民主德國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但並沒有獲得完全主權。
一、民主德國致力於德國統一的努力
建國之初,民主德國積極尋求通過兩德談判來建立統一的全德政府,然後再由統一的德國政府與英法美蘇等國締結和約,實現占領國從德國撤軍和德國最終成為一個和平、統一和獨立的國家。
從1949年建國到1952統一社會黨二次會議召開,民主德國將國家統一作為主要任務。最初,民主德國主張按照《波茨坦協定》恢復德國統一併作出了一定的努力。在民主德國看來,西方分裂德國是由於他們害怕在一個符合《波茨坦協定》規定的、統一的反法西斯主義的民主國家中,同聯合起來的工人階級和其他進步力量進行公開的政治較量。在西方改變聯邦德國的現狀時,民主德國是堅持貫徹《波茨坦協定》的。1950年8月2日,民主德國大張旗鼓地紀念《波茨坦協定》,宣傳民主德國在推行土地改革、消除法西斯意識形態等方面執行了協定,而聯邦德國的建立和重新武裝是違背協定的。民主德國主張按照蘇聯東歐集團對《波茨坦協定》的理解來改造和統一德國,主張「民族問題是一個階級問題,只有在工人及其同盟者消滅壟斷資產階級統治的鬥爭中才能得到解決」,希望將民主德國的政治經濟體制擴大到全德。
為了實現德國的統一,民主德國多次提議舉行兩德談判。如1949年10月4日,統一社會黨中央執行委員會(Zentrale Exekutivkomitee,簡稱「中委會」)建議聯邦德國的議會和政府與民主德國的人民議會和政府就相應的步驟舉行談判。同年10月23日,皮克總統向聯邦德國提議談判完成德國的重新統一,24日民主德國政府又提出締結和約的建議。然而,民主德國的統一主張和堅持《波茨坦協定》的立場不可能為反蘇反共的阿登納政府接受。對於民主德國的談判提議,聯邦德國沒有直接答覆,而是提出了自己的統一主張。1950年3月22日,阿登納政府提出通過全德選舉產生全德立憲議會的建議,英法美三國表示支持。5月25日,美國出面向蘇聯提交了聯邦德國的建議,但蘇聯沒有答覆。
除了提出談判提議外,民主德國還發動群眾運動來爭取德國統一。1950年5月24日,民主德國在柏林召開了50萬人參加的世界青年會議,其中5萬人來自聯邦德國。在會上,烏布利希強調會議的民族意義和宣傳民主德國的政策主張。利用聯邦德國人民對物價高漲的不滿,民主德國還進行了反美宣傳,提出「德國人的德國」口號,煽動聯邦德國群眾對英法美三國以及與它們密切合作的阿登納政府的不滿。
儘管將爭取國家統一規定為主要任務,但民主德國最初的德國政策表現比較消極,主要是進行政策宣傳,並沒有制定和實行切實有效的措施。因為建國後的經濟困難使民主德國無暇外顧,統一社會黨首先重視的是作為統一鬥爭基礎的國內建設。
然而,由於美國將聯邦德國納入西方軍事體系的政策危及了民主德國及其蘇聯東歐盟國的安全形勢,民主德國不得不加大了統一努力的力度。1950年10月22日,針對英法美三國的紐約外長會議,包括民主德國在內的蘇東八國外交部長在布拉格集會。與會國反對西方三國單方面決定結束對德戰爭、制定對德和約以及重新武裝聯邦德國等政策,提出按照《波茨坦協定》簽訂和約和最終從德國撤軍。會議還建議由德國兩部分談判建立協商和約與籌備全德臨時政府的全德立憲會議。
為了實現布拉格決議,蘇聯和民主德國分兵作戰,前者呼籲召開四國會議,後者則是努力爭取與聯邦德國開啟談判。但是,蘇聯的談判努力毫無結果,民主德國的談判政策也同樣以失敗告終。從布拉格會議結束到統一社會黨第二次代表會議召開前夕,民主德國多次向聯邦德國和西方建議談判解決德國問題。但是,聯邦德國拒絕承認民主德國的國家地位,使有關談判從未舉行,雙方只是在建立全德政府的方式和步驟等問題上爭執不休,主要涉及全德立憲議會產生方式、自由選舉的舉行以及對德和約等問題。在向聯邦德國政府提出談判提議的同時,民主德國還繼續動員群眾特別是爭取工人階級及其組織,以建立廣泛的反對聯邦德國重新武裝的統一戰線。由於阿登納不理會格羅提渥的提議,民主德國通過各種渠道在兩德展開統一宣傳,指責聯邦德國不願解決德國統一問題,並號召工人階級及其政黨統一行動。1950年12月30日,民主德國人民議會主席還致信聯邦議院議長,再次提出舉行兩德會談。然而,對於民主德國開展兩德統一談判的各種提議,聯邦德國各部門都拒絕理會。
在直接爭取兩德談判失敗後,1952年2月13日,民主德國致函英法美蘇四國政府,要求按照《波茨坦協定》從速締結對德和約。2月20日,蘇聯回信表示支持,拒絕承認民主德國的英法美三國則沒有理會。3月10日,在對民主德國的建議稍加修改後,蘇聯向英法美三國政府發出締結對德和約的外交照會,並附加了和約草案。在外交照會中,蘇聯建議四國召開會議,討論締結對德和約以及研究建立一個全德政府來簽訂和約等問題。在和約草案中,蘇聯提出建立一個統一、獨立和軍事中立的德國,統一後的德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擁有保衛安全的武裝部隊和生產軍需物資,還可以加入聯合國。3月14日,民主德國總理格羅提渥發表了表示支持蘇聯照會的聲明。
實際上,在建立中立、統一德國的過程中,民主德國也有被實力較強的聯邦德國吞併的危險,皮克和格羅提渥曾向來訪的義大利社會黨人抱怨,「史達林要把我們放到一個新的環境中去,但我們不知道怎樣從那裡走出來」。讓民主德國覺得有驚無險的是,聯邦德國毫不猶豫地拒絕了蘇聯的和約草案。西方國家和阿登納的主張不謀而合,英法美三國駐德高級專員向阿登納聲明:「我們將繼續進行我們的有關歐洲防務集團與德國條約談判,只當沒有那份照會一樣。」1952年5月26日和27日,聯邦德國和英法美等國先後草簽了關於結束德國占領狀態和組建歐洲防務集團的《波恩條約》和《巴黎條約》。兩個條約的簽訂表明,民主德國以談判德國統一來阻止聯邦德國重新武裝的德國政策沒有奏效。西方學者普洛克認為,建國後民主德國存在「保持東德內部穩定和尋求對其主權地位的外交承認」及「建立東德的全德信譽和作為全德模式的先進政治體制」兩個目標。在實現德國統一的希望渺茫以及西方的威脅加劇後,保持政權的穩定甚至是尋求單獨的主權地位成為民主德國的主要目標。
二、從爭取統一轉向恢復主權
隨著國內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在1952年統一社會黨第二次代表會議後,民主德國日益注重維護自身存在並走向了恢復主權的道路。
在1952年7月的統一社會黨第二次會議上,黨的總書記烏布利希作了《目前形勢和德國統一社會黨的新任務》的報告。報告顯示,民主德國仍然將國家統一作為主要任務,但利用西方強硬的冷戰政策和史達林的以中立換統一的德國政策的失敗,使烏布利希將國內的工作重心轉向了進行社會主義建設。在德國統一與民主德國社會主義建設的關係問題上,烏布利希的看法是,民族問題現在是、將來還是中心問題,這個問題具有深刻的社會內容。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和柏林的社會主義建設,對於為爭取統一、民主、愛好和平和獨立的德國的鬥爭來說,只會起好的作用。也就是說,烏布利希認為統一問題依舊是未來的主要任務,但他希望的是社會主義制度下的統一。因而,在他看來,發展社會主義事業與追求德國的統一是一致的。
會後,民主德國沒有終止爭取統一談判的努力。9月5日,人民議會致信聯邦議院,建議兩德派代表參加四國會議和組成一個調查兩德舉行自由選舉可能性的德國調查團。由於聯邦德國一直拒絕談判,民主德國採取了不請自到的主動措施,人民議會派出一個代表團前往聯邦德國,試圖與聯邦議院進行接觸。9月19日,民主德國代表團到達波恩,但聯邦德國官方拒絕與之接觸。民主德國還積極爭取國際和平力量的支持,同年11月8—10日,民主德國在柏林舉辦了爭取和平解決德國問題的國際會議,兩德代表在會後發表了聯合宣言。然而,民主德國以統一換中立的努力還是沒有奏效。
西方聯盟組建取得進展使民主德國的外部局勢進一步惡化,但讓民主德國更為不安的是內部社會主義建設問題及其引發的國內民眾抗議運動。1953年發生在柏林的「6·17事件」顯示,民主德國政權極不穩定,西方國家則認為這是進行有關德國問題談判的有利時機。1953年7月15日,西方三國照會蘇聯,建議在9月底舉行一次四國會議,討論德國統一、對德和約以及對奧和約等事務。最後,四大國決定於1954年1月初在柏林召開四國會議。
國內動亂剛剛平息,民主德國明白談判時機對自己不利。為了避免四國犧牲民主德國的利益,在8月17日的廣播演說中,皮克要求「在準備和約的各階段以及在和會上,必須保證德國有代表參加」,他還建議由兩德組成臨時全德政府準備全德自由選舉。但是,阿登納堅決反對兩德參加柏林會議,他認為,「要是這樣做,那就意味著事實上承認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為了維護自身利益,民主德國還努力影響蘇聯的談判立場。8月22日,民主德國和蘇聯代表會晤,雙方在德國問題上取得了一些共識:必須在最近召開和會;必須有德國代表參加和會的各階段準備工作以及參加和會;必須通過兩德的直接協商來成立負責籌備自由選舉的臨時全德政府;選舉以後德國人民建立政府不受外國干涉。為了穩定民主德國政權並消除其對蘇聯背叛的擔憂,蘇聯免除了民主德國由於戰爭而負擔的財政和經濟義務,兩國簽署了一系列合作協議,蘇聯還將兩國關係提升到大使級別。
1954年1月25日—2月18日,四國外長會議在東、西柏林輪流召開。會議前夕,民主德國仍然要求兩德代表參加會議,但支持阿登納政府的西方三國予以拒絕。在會上,西方還是堅持以自由選舉作為德國統一的第一步,不過在聯合國監督自由選舉方面作出了妥協,同意蘇聯曾主張的由四國代表加上或不加上中立國的代表組成選舉監督委員會。西方還堅持建立歐洲防務集團,並要求全德政府應該有權繼承聯邦共和國和蘇占區所承擔的條約權利和義務,這意味著西方主張統一的德國可以加入北約。民主德國堅決反對西方的立場,1月30日向四國外長會議提交了一份備忘錄,反對《波恩條約》和《巴黎條約》,主張德國統一的第一步是建立一個由東西德代表組成的全德臨時政府,要求對德和約包括外國占領軍撤出、不參加旨在反對任何一個曾參加對德作戰的國家的聯盟或軍事同盟等原則。民主德國的新立場顯示,為了維護自身存在,烏布利希政府在自由選舉問題上,主張兩個德國代表組成一個臨時全國政府。
2月1日,莫洛托夫提出了一個與民主德國主張一致的和約草案。10日,蘇聯還提出了一個安全計劃,即實行四國管制德國的安全模式。最終,因為分歧太大,東西方未能在德國問題上達成協議。
柏林會議後不久,蘇聯進一步提升民主德國主權地位,取消了對其國家機關的監督,授權民主德國自行決定它的包括兩德關係在內的國內外事務。在主權地位日益提升後,民主德國更加強調自身的安全與存在。在1954年3月30日的統一社會黨「四大」上,該執政黨表示不要求簡單地把民主德國的成果搬到聯邦德國,同時開始堅持民主德國的現狀,即要求新的德國沒有壟斷資本統治、沒有失業、愛好和平、獨立並與蘇聯團結與友好。在大會的總結報告中,烏布利希反對聯邦德國的統一立場和安全政策,繼續堅持民主德國的統一立場,即:「恢復德國的統一首先要靠德國自己,恢復德國統一隻有在德國東西兩部分代表之間達成協議,只有在拒絕『歐洲防務集團』條約和波恩『一般性條約』的情況下才有可能。」也就是,民主德國的統一目標或條件是,兩德對等組成全德政府和聯邦德國拒絕倒向西方陣營,這些主張是不可能獲得聯邦德國以及英法美等國同意的。此後,民主德國的談判提議沒有現實可能性,只存在著反對阿登納政府政策的宣傳意義。以新聞發布會、政府聲明的方式,民主德國政府表示願意談判統一問題,這也是自1952年第二次代表會議以來統一社會黨爭取談判最為積極的階段。1955年1月15日,蘇聯再次讓步,同意西方主張的國際監督下的自由選舉,民主德國的政策活動空間增大。民主德國及時調整了自己的政策,格羅提渥政府發表一份聲明,表示如果聯邦德國改變加入北約的政策,兩德可以在1955年舉行全德自由選舉。2月24日,民主德國人民議會派全權代表前往聯邦德國聯邦議院,說明民主德國關於全德選舉、選舉法以及國際監督的基本思想。同時,邀請聯邦議院代表團到人民議會來發表他們的意見。但是,聯邦議院拒絕對話,並於2月27日批准了《巴黎協定》。民主德國對此作出了激烈的反應,指責阿登納的政策是出賣民族利益和要以武力統一德國,號召工人階級統一行動,並要求對《巴黎協定》進行全民公投。民主德國還聲明,其主張的德國統一之路是反對《巴黎協定》和要求實現兩德和解,並表示不反對對自由選舉的國際監督。5月5日,格羅提渥還呼籲聯邦議院廢除允許聯邦德國加入北約的《巴黎協定》,建議兩德立即就消除軍國主義、準備產生全德國民議會的自由選舉、聯合要求所有占領軍隊撤出德國和締結和平條約等達成諒解。但是,《波恩條約》和《巴黎協定》在同天生效,聯邦德國獲得了國家主權並被納入了北約軍事集團,德國的分裂局面進一步鞏固,民主德國爭取德國統一和獨立的努力完全失敗。實際上,在聯邦德國公開、高調地走向通過倒向西方陣營換取主權地位之時,民主德國一方面通過各種方式反對聯邦德國重新武裝和加入西方集團,另一方面也積極發展國內社會主義建設和與蘇聯東歐國家的關係,以此維護政權穩定和尋求主權地位。最終,通過與蘇聯單獨媾和,民主德國也走上了恢復主權地位的道路。
三、主權地位部分恢復和加入華沙條約組織
在激烈的冷戰對抗之下,民主德國通過和平談判方式實現國家統一和恢復主權的努力不斷遭遇挫折。在這種情況下,民主德國和蘇聯日益注重保持民主德國內部穩定及與聯邦德國平起平坐的地位。在聯邦德國通過加入西方陣營獲得國家主權後,民主德國也通過與蘇聯單獨簽署和平條約和加入華沙條約組織,恢復了民主德國國家主權地位。
二戰結束後,史達林政府在德國的主要目標是落實通過《波茨坦協定》獲得的權益和保障自身安全。二戰後真正能威脅到蘇聯國家安全的只有美國,因而,史達林竭力阻止美國力量停留在歐洲和反對美國主導的西方聯盟的建立,採取了以談判方式解決德國問題的新策略。但是,蘇聯和民主德國關於德國統一的努力鮮有進展。在德國統一問題陷入僵局的情況下,蘇聯開始著力於鞏固民主德國政權。1953年8月,蘇聯免除了民主德國由於戰爭而負擔的財政和經濟義務,將兩國關係提升到大使級別,兩國還簽署了一系列合作協議。1954年3月,蘇聯還取消了對民主德國國家機關的監督,並授權民主德國自行決定它的包括兩德關係在內的國內外事務。
在美國加緊恢復聯邦德國主權並將其納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情況下,蘇聯也加緊了恢復民主德國主權的進程。1955年1月25日,蘇聯發布《關於結束蘇聯同民主德國之間的戰爭狀態的命令》,決定結束兩國之間的戰爭狀態並廢除由戰爭引起的將德國公民當作敵國公民的一切法律限制。1955年9月20日,蘇聯政府與民主德國政府簽訂了《關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之間的關係的條約》。條約的主要內容是:(1)關於恢復民主德國的規定。條約表示兩國之間關係將建立在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主權和互不干涉內政的基礎上,民主德國可以自由地解決它的內政和外交政策問題,包括同聯邦德國的關係以及發展同其他國家的關係問題。(2)關於兩國合作的規定。條約指出兩國「將就一切有關兩國利益的重大國際問題互相進行磋商,並且採取它們力所能及的一切措施來防止和平遭到破壞」。雙方同意和加強兩國之間「現有的經濟、科學技術和文化關係,相互給予一切可能的任何援助,並實行必要的經濟和科學技術的合作」。(3)蘇聯在民主德國領土上駐軍。在民主德國的同意下,蘇聯根據兩國之間協議將暫時繼續在民主德國駐軍。條約簽署後,蘇聯部長會議宣布,撤銷蘇聯駐德高級專員一職,對德管制的各種條例在民主德國停止生效。從此,民主德國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在國際法上不再處於蘇聯的占領狀態之下。
在努力阻止西方國家通過《歐洲防務共同體條約》的同時,蘇聯東歐國家也作了兩手準備,加緊籌建社會主義軍事同盟。1954年11月底12月初,蘇東集團國家在莫斯科(Moskau)召開了歐洲安全會議,會議通過宣言聲稱:如西方國家批准《巴黎協定》,蘇聯和東歐國家將在組織武裝力量和聯合司令部方面採取共同措施。1955年3月,蘇東八國又就締結集體友好互助條約的原則、組建聯合武裝力量及其統帥部等問題進行了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1955年5月14日,阿爾巴尼亞(Albanien)、保加利亞(Bulgarien)、捷克、民主德國、波蘭、羅馬尼亞(Rumnien)、蘇聯和匈牙利(Ungarn)八國在華沙簽訂《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波蘭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簡稱《華沙條約》(Warschauer Pakt)。條約有效期為20年,到期可順延10年。條約的主要內容是:(1)締約國繼續發展和加強在政治、經濟、軍事和文化領域的合作;(2)締約國採取共同和協商一致的政策,以保證和平與歐洲安全,實現普遍裁軍和禁止核武器和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3)華沙條約組織的宗旨,即:如果在歐洲發生了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對一個或幾個締約國的進攻,每一締約國應根據聯合國憲章第51條行使單獨或集體自衛的權利,個別地或通過同其他締約國的協議,以一切它認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裝部隊,立即對遭受這種進攻的某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給予援助。
1956年6月4日,根據《華沙條約》第6條規定,華沙條約組織這一軍事、政治同盟正式成立。華沙條約組織總部設在莫斯科,俄語、德語、波蘭語、捷克語為官方用語。「華約」還建立了聯合武裝部隊和一體化部隊等兩支軍隊,兩種部隊都由締約國軍隊組成,不同的是後者由聯合武裝部隊司令部指揮,前者平時由各國國防部領導,戰時才由聯合武裝部隊司令部指揮。
民主德國被蘇聯東歐國家納入了華約組織,雖然這既意味著民主德國正式加入社會主義陣營,也表示民主德國在社會主義陣營中獲得平等的國際地位,但民主德國並沒有獲得與其他締約國完全平等的地位,如一旦發生武裝衝突,其他締約國可以自行決定如何作出反應,而民主德國的反應程度要由整個華約組織決定。按照蘇聯和華約的安排,1956年民主德國開始重建軍隊,但軍隊人數較少,只占整個華約組織的3.3%,而其人口大約占到華約組織的4.5%。而且,民主德國的軍隊隨時都受控於華約組織的聯合武裝部隊司令部。當然,民主德國位於冷戰前沿,加入華約組織以及蘇聯、華約在其領土上駐有大量軍隊,有利於民主德國的國防和國內安全。此外,民主德國還一再利用華約組織作為向聯邦德國施加壓力和阻止蘇聯東歐國家接近聯邦德國的政治工具,這在1967年阻止羅馬尼亞等國與聯邦德國建交時尤為明顯。然而,華約組織很明顯是蘇聯在政治上進一步控制民主德國的政策工具,民主德國並沒有獲得完全的主權和完全平等的國際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