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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聯邦德國:加入西方集團恢復國家主權

2024-10-09 05:33:03 作者: 王亞平,孫立新,劉新利,邢來順 等

  聯邦德國建立之初,阿登納政府把外交重心放在西方,實行「一邊倒」,堅定地加入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集團,在其幫助下恢復主權地位,重返國際舞台,並依靠西方集團,抵制「來自東方的威脅」,即抗衡蘇聯東歐集團。同時,實現與宿敵法國的和解與合作,積極加入歐洲一體化,為德國的復興創造有利的環境。阿登納政府利用當時國際環境提供的有利條件,取得了重要的外交成就,而它與蘇聯、東歐的關係則處於敵對和僵持之中。

  一、加入西方集團恢復主權地位的基本方針

  在美蘇英法四大國的分區占領之下,德國喪失了主權國家的地位。聯邦德國建國之後,占領制度仍然保持了一段時間。各國對聯邦德國深懷疑懼。民族的分裂更是德國人的心頭之痛。聯邦德國力量虛弱,百廢待興。阿登納作為新國家對外政策的奠基者和掌舵人,確立了基本的對外方針,就是堅定不移地加入西方集團,謀求在其支持和幫助下,獲得安全,恢復主權與平等,並重返國際社會,為實現國家的鞏固、經濟的恢復與發展創造條件,並在將來實現德國的統一。

  這一基本方針,基於戰後的形勢和德國的處境,也有深層次和更長遠的原因。德國地處中歐,歷來被視為歐洲力量平衡的關鍵。聯邦德國在美英扶持下建立,位於美蘇兩個超級大國對峙的戰略前沿,又是歐洲冷戰爭奪最重要的獵物。在地緣和戰略上「首當其衝」的地位,使其安全形勢特別脆弱。美國對歐洲戰略的關鍵,是使德國與西方結合,決不允許其搖擺於東西方之間或自行其是。蘇聯則把德國東部納入了勢力範圍,並構成對西歐咄咄進逼的態勢。冷峻老練的政治家阿登納,深知聯邦德國就像是「卡在磨盤中」,處境險惡,迴旋餘地十分有限。

  經濟上,聯邦德國地處高度工業化的德國西部,其特點是對外部市場高度依賴。它的工業生產技術領先,競爭力強,出口量大,而農產品和原材料則嚴重依賴進口。戰爭的結果、德國的分裂和冷戰的形勢,大大削弱或阻礙了聯邦德國的對外經濟聯繫。所以,重返世界市場,對聯邦德國實在是生命攸關。在當時,阿登納政府認為首先要倒向西方,才能有效地達到這一目標。

  聯邦德國建立時,除共產黨外的主要政黨均持反蘇反共立場。聯盟黨是強烈反蘇反共的保守派,阿登納是反共意識強烈的西方派政治家。他認為德國必須始終毫不動搖地皈依西方。「德國是西方的一部分,這符合其精神與社會結構、歷史傳統和人民意願。」而蘇聯則被認為是基督教文明和西方價值觀的敵人,擴張成性。面對這個危險的鄰居,德國要維護安全和「自由與民主的基本秩序」,維護基督教文明和西方價值觀,就必須堅定地與西方結合。否則德國就會孤立,並勢必變成蘇聯的一個衛星國。聲稱信奉「社會主義」的社會民主黨,起初曾反對德國加入西方集團,但在政治和意識形態上也持反蘇和反共立場,不久也接受了加入西方集團的政策,並將其作為一項基本的政策。

  加入西方陣營也是吸取歷史教訓後的結論。阿登納和許多聯邦德國人,認為歐洲歷史上惡性發展的民族主義導致了災難,而德國尤甚。德國傳統中的非西方甚至反西方的觀念,如反感西方現代自由平等理念和民主憲政制度,認為德國既不屬於西方也不屬於東方等觀念,均屬於禍害之源。與西方結合,有助於克服有害的傳統和觀念,鞏固「自由與民主的基本秩序」,避免重蹈歷史覆轍。即使一些對阿登納政府頗多批評的左翼—自由派人士,也主張維護「自由與民主的基本秩序」,與西方結合。同時,精明務實的政治家阿登納等人,也看到冷戰的國際局勢,有利於德國改善處境,擺脫被大國聯手管控的「波茨坦惡夢」。西方幫助建立了聯邦共和國,也必然要為它減負鬆綁,幫助它復興,使它變成積極有用的夥伴。聯邦德國要表明自己願意充當這樣的夥伴,而不能三心二意。

  聯邦德國建立之初,仍處於占領制度下。1949年5月美英法駐德軍事長官在批准《基本法》的同時,就公布了《占領法規》(Besatzungsstatut)。隨之由三國高級專員組成「盟國高級專員委員會」(Allierte Hoche Kommission),負責執行《占領法規》。《占領法規》規定:賦予聯邦共和國及其各州以立法、行政和司法權,但最高權力由三大國掌握;外交事務由占領國負責,修改《基本法》必須經過占領國同意,簽訂國際協定須經高級專員同意;三國保留對德國外貿外匯的管制、對魯爾的管制,以及在德國的賠款、非軍事化、非卡特爾化等方面的監督權;「高級專員委員會」可以對聯邦和各州發布指令,可以改變它們作出的司法或行政決定;占領國在必要時還可重新全部或部分收回德國政府的權力。對此《占領法規》,有不少德國人表示不滿,阿登納則認為:「占領法規雖非理想,但比沒有任何權力是一大進步。對我們德國人來說,除此之外,沒有其他重新通向自由、平等的道路可走。唯一的道路就是在盟國最高軍事占領長官的許可下,我們努力逐步地去擴大自由和管轄權。」阿登納政府成立後的首要之務,就是在接受占領制度的同時,爭取三大國放鬆監管,逐步擴大行動自由,儘快重獲主權和平等地位,並重返國際社會。為此,進行了一系列努力。

  

  一是加入「歐洲經濟合作組織」(Organizattion for European Economic Cooperation,OEEC)。這個組織是在美國推動下,為接受「馬歇爾計劃」,英法意等國帶頭成立的。初稱「歐洲經濟合作委員會」,1949年改稱「歐洲經濟合作組織」,有16個成員國。聯邦德國希望加入這個組織,以獲得經濟援助,並改善國際政治地位。這得到美國的支持,但存在一大障礙,即法德之間的薩爾(Saarland)之爭。薩爾是重要工業區域,法德久有爭奪。戰後法國控制著薩爾,企圖使之脫離德國,在經濟上與法國結合。它支持薩爾「自治政府」,主張薩爾作為一個實體加入歐洲經濟合作組織。聯邦德國認為薩爾屬於德國,如果與薩爾一起加入歐洲經濟合作組織,就可能導致承認薩爾的國際地位。但阿登納政府不願因薩爾問題阻礙其加入國際社會。1949年10月,在薩爾之爭未決之際,聯邦德國加入了歐洲經濟合作組織。這是它加入的第一個歐洲國家間組織,為獲得「馬歇爾計劃」的援助創造了條件,其政治意義也不言而喻。

  二是加入「歐洲委員會」(The Council of Europe)和「魯爾國際管制機構」(Internationale Ruhrbehrde/International Authority for the Ruhr/IAR)。歐洲委員會成立於1949年5月,首批成員有英法意荷比盧等國,是在「歐洲統一運動」推動下成立的一個政府間的協商機構,成立後不久就邀請聯邦德國和薩爾加入。聯邦德國要求,如果薩爾加入,其席位應包括在德國代表團內。法國卻主張薩爾與聯邦德國以平等地位加入,遭到德方反對。阿登納與美英法高級專員交涉,一時無果。1950年5月,法國提出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Europische Gemeinschaft für Kohle und Stahl/EGKS;European Coalandsteel Community/ECSC)的「舒曼計劃」(Schumann Plan),造成了新的形勢。阿登納的基本主張是,聯邦德國應該加入歐洲委員會,否則會對歐洲聯合產生不利影響,而歐洲聯合是他的對外基本方針之一。根據「舒曼計劃」,薩爾的煤鋼工業也將納入共同體,形勢的發展使薩爾不應成為德國加入歐洲委員會的障礙。而且,加入歐洲委員會有助於使盟國放鬆控制。1950年6月聯邦議院通過了相關的議案。1951年,聯邦德國成為歐洲委員會的成員國,儘管薩爾之爭仍然未決。

  「魯爾國際管制機構」是戰後有關國家為控制德國的重工業資源,保證歐洲安全和經濟恢復而採取的措施,由美英法荷比盧六國簽署協議,1949年4月建立。盟國要求聯邦德國承認對魯爾的國際管制,但阿登納政府認為這是對德國的歧視,是德國喪失主權的表現。當時在野的社會民主黨更是強烈抨擊這一制度。不過,講究現實的阿登納還是表示將在「條件適宜」時加入魯爾國際管制機構。經濟部長艾哈德相信,參加該機構會有助於減輕盟國對德國經濟的控制,並獲得在其中的發言權。阿登納與美英法專員交涉,了解到三國準備在經濟和政治上都放寬限制。1949年11月底,聯邦德國加入了魯爾國際管制機構。

  三是簽署《彼得斯貝格協定》(Petersberger Abkommen/Petersberg Agreements)。早在聯邦政府成立之前,阿登納就要求占領國儘快放鬆對德國經濟的限制,停止對德國工業的拆卸計劃。聯邦政府成立後,立即要求盟國減少拆卸,最好是完全停止拆卸。阿登納向三國專員陳述利害,強調拆卸政策的消極後果,說他擔心「拆卸」一詞在聯邦德國的政治鼓動中可能會起到戰前「凡爾賽」一詞的作用。在這方面,美國比較好說話,歐洲國家卻比較困難。尤其是法國,要求德國在一些重要問題上採取合作態度,作為放鬆經濟限制的條件。阿登納政府表示,願意盡一切可能考慮盟國的安全需要,準備與所有旨在控制德國軍事潛力的機構進行合作等等。同時,建議召開有德國代表參加的會議,審議有關問題,不過盟國應立即暫停或放慢對德國工業的拆卸。

  經過努力,1949年11月10日,美英法外長發表公報,宣稱在德國遵守《占領法規》的條件下,其行動自由的範圍將得到擴大。11月22日,三國專員與阿登納政府簽署了《彼得斯貝格協定》,三國同意中止拆卸魯爾等地的工業設備,把一大批企業從拆卸目錄中勾銷,並取消對德國建造遠洋船隻等方面的限制。同時還聲明,應使德國作為熱愛和平的成員加入歐洲大家庭,同意德國參加所有的國際組織,可以與外國發展貿易和建立領事級外交關係。同時德國要繼續執行非軍事化、非納粹化和非卡特爾化,防止極權主義和軍國主義復活,必須以有利於恢復西歐的真正安全感為基礎。

  《彼得斯貝格協定》沒有完全達到聯邦德國的要求。社會民主黨批評它是「盟國高級專員製造出來的工具」,舒馬赫甚至攻擊阿登納是「盟國的總理」。但是,對成立剛剛兩個月的聯邦德國,這個協定具有重要的意義。阿登納說,德國的願望和要求沒有完全實現,但《彼得斯貝格協定》卻是政治上的一大成果。「戰敗以來,第一次正式承認了我們的平等地位,使我們第一次又重新踏入國際範圍中了。」

  二、與法國和解,加入歐洲煤鋼共同體

  實現法德和解與合作,推進歐洲統一,既做「好的德國人」,又做「好的歐洲人」,做「歐洲的德國」,是阿登納政府與西方結合的總方針的一部分。

  實現歐洲統一,並在其中解決「德國問題」,這一思潮在戰時和戰後歐洲有廣泛的基礎,德國也不例外。在戰時反法西斯抵抗運動中,就有在歐洲統一中復興德國的思考。1950年,聯邦議院通過一項決議,要求締結歐洲聯盟公約,建立「擁有立法、行政和司法職能的超國家聯盟機構」,以達到歐洲的經濟統一、共同的外交政策、各國人民權利平等等目標。阿登納認為,歐洲聯合是絕對和迫切需要的。世界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單個的歐洲國家沒有前途。歐洲只有聯合起來,才能重新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並在必要時在天平上投下自己的砝碼,否則只會淪為超級大國的附庸。歐洲國家要克服為害巨深的極端的、自殺性的民族絕對主義,也必須走聯合之路。對德國來說,只有堅定地走歐洲聯合之路,才能與各國增信釋疑,為實現自己的復興創造條件。歐洲統一也是最終「在自由中實現德國統一」的前提。歐洲一體化之必要,還特別是因為美國將它作為整個歐洲政策的基本出發點,而美國的幫助對聯邦德國來說是「絕對必要的」。許多德國人總結歷史教訓,主張做「歐洲的德國」,而不是「德國的歐洲」,也要求走歐洲統一之路。

  實現歐洲統一,既以解決法德問題為目標,又以法德和解與合作為前提。建國不久,阿登納就釋放與法國和解的善意。他對法國媒體說:「處在歐洲今天的階段,『世仇夙怨』已經完全不合時宜,因此我決心要以德法關係作為我政策的一個基點。身為聯邦總理,必須既是正直的德國人,也是正直的歐洲人。因為我希望做到一身二任,所以我不能不致力於德法的諒解。」他向美國報紙表示:「決心要以改善與法國的關係作為我的政策的核心。」當時法德關係因薩爾之爭而惡化,阿登納要求人們不要聽信民族主義的煽動,不要陷入仇恨的情緒。他建議成立法德聯盟,以利解決爭端,消除敵對情緒,並為走向「歐洲合眾國」打下基礎。

  阿登納政府的政策適逢其時。當時,法國肢解和壓制德國的政策難以為繼,於是尋求新的道路,讓·莫內(Jean Monnet,1888—1979)和羅貝爾·舒曼(Robert Schuman,1886—1963)等「歐洲派」影響上升。1950年5月9日,法國提出「舒曼計劃」,建議成立一個煤炭和鋼鐵工業的共同體,以此把法德等國的煤鋼工業——戰爭潛力的重要基礎——納入一個超國家的共同體機構之下,從而使德法之間的戰爭「不僅在思想上不可能,而且在物質上也不可能」,並為歐洲統一提供初步的基礎。阿登納立即看到,這個倡議不僅有助於消除法德爭端,而且「建立在平等基礎上」。它將要以一個各方平等參加、共同決策和運作的共同體,來取代歧視德國的「魯爾國際管制機構」。於是積極響應「舒曼計劃」,參加談判,促其成功。1951年4月,德法荷比盧意六國簽署《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Vertragüber die Europische Gemeinschaft für Kohle und Stahl/Montanunion Vertrag)。阿登納政府還希望以此為契機,結束盟國的管制,減輕對德國工業的非卡特爾化處置,並解決薩爾之爭。阿登納堅持,如果離開「平等」原則,就談不上歐洲煤鋼共同體。他說,在「魯爾國際管制機構」掌管魯爾生產的同時,又讓煤鋼共同體去做同樣的工作,那是荒唐的。換言之,前者應該取消。聯邦德國談判代表瓦爾特·哈爾斯坦(Walter Peter Hallstein,1901—1982)強調,要「使經濟利益服從遠大的政治目標」,尊重各國平等原則,經濟利益就能得到保證。當然,妥協也不可避免。例如在法國的要求和美國人的干預下,接受對煤鋼工業的分散化改組。阿登納事後對聯邦議院說,建立煤鋼共同體的協議,是歐洲幾百年來首次實行自願而非強迫地向一個超國家機構轉移主權,並將「給民族主義這個歐洲的痼疾以致命一擊」。

  在法德和解的背景下,薩爾問題的解決逐漸水到渠成。在談判中,聯邦德國要求薩爾的煤鋼生產納入煤鋼共同體,但法國主張薩爾以第七個成員國身份加入,德法意見相左,議而未決。煤鋼共同體條約簽署後,法德繼續就薩爾進行談判。到1954年,法國又以解決薩爾問題作為同意聯邦德國重新武裝和恢復主權(當時簽署了相關條約)的先決條件,但談判仍舊十分困難。阿登納回憶:「當會談轉到薩爾問題時,氣氛惡化了。雙方都說明了自己的觀點,相互距離很大。對我來說,法國的要求是不能接受的。」但阿登納身處兩難:是拒絕法國對薩爾的要求,還是實現重新武裝和恢復主權?出路只能是分清輕重緩急,尋求妥協。阿登納終於與法國總理皮埃爾·孟戴斯弗朗斯(Pierre Mendès-France,1907—1982)達成了妥協,於1954年10月簽署了關於薩爾的原則性協定,讓薩爾「歐洲化」,成為「西歐聯盟」(Westeuropische Union/WEU)結構下的一個地區。為此,將制定一項《薩爾法規》(Saarstatut),並由薩爾公民投票後生效。薩爾保持與法國現有的經濟聯繫,聯邦德國在一定時期中也與薩爾建立同等的經濟聯繫。薩爾的最終歸屬,將在正式簽訂對德和約後,舉行公民投票來決定。

  阿登納同意薩爾「歐洲化」,蘊含著巨大的風險,故而遭到強烈的批評。但薩爾的「歐洲化」是有條件的而非最終的,保留了它最終歸屬德國的可能性。有關安排也使德方有可能對薩爾局勢施加影響。據說阿登納的信念是:「薩爾人是優秀的德國人,他們會懂得該投什麼票。」而如果薩爾人決定同德國合併,法國將不會不考慮這種願望。況且他當時也別無良策,因為最迫切的需要是恢復國家主權地位,對薩爾則只能寄希望於形勢的發展。不過,阿登納沒有坐等形勢發展,而是通過秘密渠道,向薩爾的親德力量(薩爾的自由民主黨)提供經費,支持其爭取薩爾歸屬德國的活動。

  到1955年,法德和解已走上軌道,聯邦德國恢復了主權地位,經濟也走上高速增長之路。這年10月,薩爾就《薩爾法規》舉行公民投票,有67%的人投了反對票,這意味著反對薩爾的「歐洲化」。親法的「薩爾自治政府」隨之辭職。薩爾新政府宣布將結束與德國的分離。法德再次就薩爾展開談判,於1956年10月達成協議。法國同意德國於1957年1月1日恢復對薩爾行使主權,三年後薩爾在經濟上與德國合併。德方則在經濟上滿足法國的要求,如保證從薩爾向法國提供大量的煤炭等。薩爾之爭解決,既是阿登納與法國和解政策的一個成果,也為法德關係的進一步發展,搬掉了一塊絆腳石。

  三、重新武裝與主權地位的恢復

  聯邦德國恢復主權地位,是與加入西方集團和重新武裝聯繫在一起的。德國分裂後,東西方圍繞德國的鬥爭並未結束。當時冷戰處於重要時期。1949年秋,蘇聯打破了美國的核武器壟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形成強大的震盪。美國提出要「建立自由世界的優勢力量」,以應對新的形勢。1950年6月,韓戰爆發,再次對西方造成衝擊。美國一邊介入韓戰,一邊盯住歐洲。加強剛剛建立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ordatlantikpakt-Orgnisation/NATO),建立西歐的軍事防務,成為「建立自由世界的優勢力量」的迫切任務。為此需要使聯邦德國重新武裝,為西方防務作出貢獻。時任美國總統杜魯門(Harry S.Truman1884—1972)認為,面對蘇聯可能的軍事進攻,歐洲的防禦如果沒有德國參加,就只是大西洋岸邊的一場後衛戰,而不可能有縱深的防禦。1950年9月,美、英、法外長會議,提出讓聯邦德國重新武裝加入西方防務的問題。相關的外交緊鑼密鼓,就此敲響。

  武裝力量是國家安全的需要,是國家主權的體現。戰後德國被解除了武裝,所以重建武裝和恢復主權,成為阿登納政府的重要訴求。建國後不久阿登納就表示,願意參加「歐洲聯邦軍隊」,說德國面臨蘇聯威脅,不能手無寸鐵。韓戰造成了緊張局勢,也提供了機會。1950年8月底,阿登納政府提出備忘錄,要求建立武裝力量,參加西方防務,並結束占領狀態,使德國與三大國的關係建立在新的基礎上。9月,美、英、法外長與阿登納發表公報,宣布要使德國在平等基礎上與歐洲共同體——包括在大西洋共同體內——相結合,並為西方防務作出貢獻。三大國宣布承認聯邦德國是德國唯一合法的代表,並將隨著有關條約和協定的生效而取消《占領法規》和對德國內部事務的干預,只保留某些尚不能放棄的對德權利。隨後,修改了《占領法規》,把日常事務的處理權交還聯邦德國,許其建立外交部。1951年3月,聯邦德國設立外交部,阿登納親任首任外交部長。7月,三大國宣布結束對德國的戰爭狀態。

  但是,重新武裝恢復主權之路卻是一波三折。二戰結束僅僅數年,人們對德國軍國主義和納粹暴行記憶猶新,多國反對聯邦德國重新武裝,法國的態度更為堅決。美國人也認識到使聯邦德國重新武裝起來,是一個棘手的問題。為有利於控制重新武裝後的德國,也顧及到歐洲國家的態度,美國考慮在北約組織的架構中解決問題,而不是建立不受制約、自主行事的德國國家軍隊和總參謀部。1950年9月美英法外長會議的公報宣稱,重建一支德國國家軍隊並不能最好地服務於德國或歐洲的最高利益。

  在當時的形勢下,法國無法強行阻止聯邦德國的重新武裝,便提出一套自己的方案,以獲得主動。如莫內所說,要按照不久前提出的歐洲煤鋼共同體的思路,搞一個「更加廣義的舒曼計劃」,把德國重新武裝置於一個歐洲的超國家結構內,建立一支統一組織、統一裝備、統一財政的一體化「歐洲軍」(Europische Armee)。1950年10月,法國總理普利文(RenéPleven,1901—1993)提出了建立「歐洲防務共同體」(Europische Verteidigungsgemeinschaft)(有的文獻中譯作「歐洲防務集團」)的建議,史稱「普利文計劃」(Pleven-Plan)。人們稱此方案是試圖「武裝德國人而不武裝德國」,就是讓聯邦德國武裝起來,但其武裝力量要納入歐洲防務共同體結構下的「歐洲軍」,既為西方防務作貢獻,又受一體化機制的控制。美國急於讓聯邦德國儘快重新武裝,擔心「普利文計劃」另起爐灶會拖延時日,因而起初頗有疑慮。到1951年夏天,美國終於感到,要使聯邦德國對西方的防務計劃作出貢獻,最好是支持法國提出的建議。

  在聯邦德國國內,重新武裝和加入西方軍事集團也遭到了強烈的反對。一是戰爭結束不久,人們擔心德國軍國主義借屍還魂。二是許多人不願重新拿起武器,充當美國為首的西方集團的馬前卒。況且一旦發生戰爭,很可能劍指德國東部同胞,手足相殘。三是擔心加入西方軍事集團,會斷送德國統一的前途。社會民主黨在1952年發表聲明:「聯邦政策的首要目標應該是讓德國重新統一,而不是要與西方一體化。」德國共產黨譴責重新武裝是復活軍國主義,為美帝的戰爭政策效力。許多自由派人士也強烈反對重新武裝。聯邦內政部長海涅曼(Gustav Heinemann,1899—1976)為抗議重新武裝而辭職。1950年12月有民調說,70%的西德人反對重新武裝。多地工人舉行抗議罷工和遊行。年輕人喊出「我不參加」,以抵制重新武裝。但阿登納政府堅持重新武裝的方針,準備接受「普利文計劃」加入「歐洲軍」;同時向戰勝國索取讓步,徹底結束占領體制,恢復主權和平等地位。在有關的談判中,聯邦德國方面強調,參加「普利文計劃」,就應該與其他參與國具有同樣義務,享有同樣權利。對法國要求約束德國的意見,德方代表的態度是:「很好,但你們也應如此。」1951年9月,美英法提出調整與聯邦德國關係的條約草案,阿登納認為其中沒有保持「平等原則」,三大國保留的權力過大,如設立「大使委員會」,有權以多數決定來干預德國的外交政策等。他聲稱不會在這樣的條約上簽字。聯邦德國談判代表格雷韋(Wilhelm G.Grewe,1911—2000)回憶說:三大國「企圖原則上保留1945年所接管的最高權力」,德方則要「爭取拔掉盟國草案中的一些『毒牙』,使它接近德國的設想」。因此「為每個條文進行了激烈的鬥爭」,歷時7個月之久,爭得了100多項讓步。阿登納親自與三國高級專員進行會談就達30餘次。不過阿登納政府也知道其目標不可能一蹴而就,特別是為了有利於最後實現德國統一,在有些問題上還需要保留三大國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一些妥協是必要的。

  經過艱苦的談判,1952年5月26日在波恩簽署了《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與三大國關係條約》(Vertragüber die Beziehungen zwische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und den drei Mchten)及相關附件,亦稱《一般性條約》(Generalvertrag)。第二天即27日,法德意荷比盧六國簽署了《歐洲防務共同體條約》(Europische Verteidigungsgemeinschaft Vertrag/EVG-Vertrag)。前一條約寫明,承認聯邦德國是「國際社會中自由平等的一員」,廢止《占領法規》,聯邦德國恢復主權,並加入歐洲防務共同體,作為大西洋集團的組成部分。三大國將繼續保留在德國駐軍、恢復德國統一、柏林問題和對德和約等方面的權利和責任,以及必要時在德國宣布緊急狀態的權利。後一條約對建立「歐洲防務共同體」和「歐洲軍」作了規定:包括聯邦德國在內的所有成員國的軍隊(聯邦德國可建立12個師),除了有特殊規定如維持海外領地的需要之外,都納入統一的歐洲軍,歸歐洲防務共同體管轄。各國不得徵召和維持獨立和自成體系的國家武裝力量。歐洲防務共同體的機構不對各國政府負責,而是對超國家的歐洲政治機構負責。條約設計了歐洲防務共同體的基本機構框架。同時規定,前一條約須在後一條約批准實施後,才能生效,亦即結束占領制度,聯邦德國恢復主權,是與它加入歐洲防務共同體捆綁在一起的。

  蘇聯和東歐十分警覺西方這一冷戰舉動和德國軍國主義復活的危險,強烈反對聯邦德國重新武裝和加入西方集團,指出西方的決定違反戰時盟國的協議,必將在歐洲造成新的侵略和戰爭危險。蘇聯要求重開美蘇英法四國會議,討論按照雅爾達和波茨坦協議的原則來處理德國問題,建立全德政府,締結對德和約。但是,美國堅持既定方針。國務卿迪安·艾奇遜(Dean Achison,1893—1971)表示,美國對於四國討論德國問題已無興趣,因為那只會把事情弄糟。西方不要受雅爾達或波茨坦協議的束縛,那兩個文件已經過時了。阿登納擔心重現四國共管德國的「波茨坦噩夢」,自然不喜歡四大國會議。他向美國人強調,不徵求德國的意見,是難以達成有效的協定的。1951年,在巴黎玫瑰宮舉行了四國外長會議的籌備會,蘇聯與美國等國各執一端。這次會議被艾奇遜稱為「玫瑰宮裡的宣傳」,根本無法解決問題。

  1952年蘇聯再次發動外交攻勢,於3月10日提出一項對德和約原則的草案,其中建議恢復德國的統一,統一的德國實行中立,其領土按照波茨坦協議劃定,和平經濟不受限制,而且「為了自衛可以保有本國的武裝部隊」和進行有限的軍事生產。4月9日蘇聯進一步提出要「毫不遲疑地討論舉行全德自由選舉的問題」。蘇聯拋出「以中立換統一」的畫餅,對不少德國人頗具誘惑,有助於激發反對重新武裝的力量。但阿登納政府堅持既定方針,決不接受「中立換統一」。美國也認為,蘇聯的建議不過是又一次破壞活動,是要阻止德國同西方結合。東西方之間經過一番「照會戰」,聯邦德國與西方三國一起,拒絕了蘇聯的相關建議。

  但是,這時西方陣營內出了問題。法國提出「普利文計劃」後,國內發生了激烈的爭論。反對者不願法國將防務主權納入超國家機構,並擔心重新武裝的德國會很快支配歐洲防務共同體。1954年8月底,法國國民議會經過激烈辯論,扼殺了《歐洲防務共同體條約》。這又使結束占領制度的《一般性條約》不能生效。這一變故,被阿登納稱為一場危機。他召開緊急內閣會議,宣布繼續致力於歐洲統一,繼續同有關國家討論軍事一體化、恢復主權和一視同仁地參加西方防務的問題。他還強調事態堪憂,德國人有可能「轉到面向東方的民族主義」,必須採取緊急措施加以應對。美英也緊急磋商,甚至考慮哪怕沒有法國參加,也要作出必要的安排。美英外長接踵訪問波恩。美國國務卿杜勒斯(John F.Dulles,1888—1959)強調「不能讓德國人民倒向東方」。英國外相艾登(Robert Anthony Eden,1897—1977)提出了替代性方案。不久,就聯邦德國重新武裝和恢復主權,達成了新的協議。

  艾登提出的方案,是對1948年英法荷比盧五國簽訂的《布魯塞爾條約》(Brüsseler Pakt/Treaty of Brussels)加以修改,吸收聯邦德國和義大利加入,同時讓聯邦德國加入北大西洋公約,實現重新武裝。這是一個對德國更為寬鬆的方案,阿登納政府自然歡迎。在隨後的討論中,法國仍然要求嚴格監督聯邦德國的軍備,阿登納還是強調權利義務平等和無歧視原則,反對對德國的「歧視」和「不信任」。法德尖銳爭論,美英則對法國壓、撫並用,促其妥協。德方還要求「根本修改」1952年簽署的《一般性條約》,刪改一些嚴重干預德國主權和內政的條款,如盟國保留的「緊急狀態權利」條款,並把三大國在德駐軍建立在條約基礎上。同時提出,即使不能實現重新武裝,也應終止占領制度。據格雷韋後來說,達成的新條約與1952年條約相比,有八個方面作了有利於德方的修改。儘管仍有一些很高的期望沒有實現,但在戰爭結束還不到10年,就取得這樣的成果,已足以令人驚異和注目了。

  1954年10月23日,聯邦德國與美英法意等多國簽署《巴黎協定》(Pariser Vertrg),包括一系列文件:一是恢復聯邦德國主權的文件;二是修改《布魯塞爾條約》使聯邦德國和義大利加入的文件;三是聯邦德國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議定書;四是法德關於薩爾地位問題的文件(即前節提到的薩爾「歐洲化」的協議)。根據《巴黎協定》,德意將作為「獨立自主」的平等成員加入西歐聯盟(由布魯塞爾條約組織改組而來)和北大西關公約組織,聯邦德國在此框架下重新武裝,將建立50萬人的軍事力量,非經西歐聯盟的同意不得超過這一限額。聯邦德國承諾,不在其領土上生產「ABC」武器(即原子、生物、化學武器),未經北約最高司令官的要求和西歐聯盟理事會2/3多數的同意,不生產遠程飛彈、感應水雷、大型軍艦和潛艇、戰略轟炸機等武器,並受西歐聯盟有關機構的監督。根據修改後的《一般性條約》,三大國結束對德占領制度,但仍保留在德國駐軍、德國統一和締結對德和約以及在柏林問題上的權利與義務。聯邦德國聲明,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原則和義務,將保證不採取任何與《北大西洋公約》和《布魯塞爾條約》的嚴格防禦性質不符的行動,決不使用武力來實現重新統一或改變現存邊界,要以和平手段解決與他國可能發生的爭端。三大國聲明,承認聯邦德國為德國唯一的自由與合法組成的政府,它有權在國際上代表德國人民;將繼續通過和平談判以求得德國問題的解決,最終以和平途徑實現德國的自由與統一;將繼續在柏林駐軍,以維護柏林的安全與福利及西方在柏林的地位。此時,聯邦德國反對重新武裝的呼聲仍然強大。1955年1月,數百位知名人士在法蘭克福的保羅教堂(Paulskirche)集會,指出重新武裝將破壞德國統一的機會,加劇東西方緊張,使德國人面臨同室操戈的命運。這些呼籲未能改變政府的政策,聯邦議院通過了《巴黎協定》。1955年5月《巴黎協定》經各國批准後生效。美英法結束了對德占領(柏林除外),其駐德高級專員變身為大使。

  聯邦德國重新武裝並加入北約組織,是冷戰時期圍繞德國的鬥爭中的一個重要回合。美國由此完成了西方聯盟建設的一個重要環節,加強了西方聯盟;蘇聯反對未果,隨之組織包括民主德國在內的軍事集團,加以抗衡。阿登納政府以重新武裝為契機,恢復了主權(儘管尚不完全),使「雅爾達和波茨坦兩個協定被埋在地下」。1955年5月5日《巴黎協定》生效之日,阿登納在總理府前升起國旗,並宣讀一篇恢復主權的聲明:「在國家社會主義的軍事和政治崩潰後將近10年的今天,終於結束了對聯邦共和國的占領時代。聯邦政府可以懷著深為滿意的心情宣告:我們是一個自由和獨立的國家。」另一面,聯邦德國也更深捲入了冷戰體制,兩德分別作為兩大對立集團的成員而彼此對峙,統一更加困難、更加遙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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