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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農業和手工業經濟;德意志關稅同盟的建立

2024-10-09 05:27:36 作者: 王亞平,孫立新,劉新利,邢來順 等

  1815年以後的一段時期,德意志各邦面臨的經濟形勢並不令人樂觀。19世紀初的農業改革不可能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法國人在戰爭時期徵收的大量軍稅以及為改革支出的各種費用等,使各邦負債纍纍。以普魯士為例,每個居民負擔的債務額從5.5塔勒爾上升到了19.9塔勒爾。最後普魯士政府不得不依靠向羅特希爾德家族(Familie Rothschild)大量借貸才避免了破產的命運。巴登和巴伐利亞則每年必須將收入的20%和30%用於償還債務。面對這種艱難的財政狀況,人們顯然不能指望國家給予生產和經濟發展以有力的財政支持。

  一、農業經濟的擴張

  儘管總體經濟形勢並不樂觀,德國農業經濟領域卻存在著極其有利的發展因素:農業改革本身動搖了農村的封建統治基礎,有利於農業經濟的進一步商品化和農業資本主義的發展;拿破崙戰爭以後,整個德意志地區社會出現了相對安定的局面,有利於農業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西歐工商業發展對糧食和原料的需求對於農業生產的發展具有巨大的刺激作用;新的耕作技術對農業產量的提高也大有影響。輪作制(Fruchtweckselwirtschaft)代替三圃制(Dreifelderwirtschaft) ,使原有的休耕地得到較充分的利用。牲畜的飼養由於飼料問題的解決得到發展,農作物種植結構也得到改善。豆類、土豆、三葉草、甜菜等的種植日益推廣。19世紀初,德國2100萬公頃的耕地中尚有1/3處於休耕狀態,到1850年時這一數字已減少到大約15%。在荷爾施泰因等地,由於飼料問題的解決,牛、馬等牲畜的飼養量迅速增長。農民也因市場對黃油、奶酪等的旺盛需求而大得其利。此外,原先僅在冬天向地里施加肥料的做法已開始延伸到夏天,土地肥力得到進一步改善。基於這樣一些原因,德國農業在1815年以後呈現一種較為強勁的發展勢頭。

  德國農業經濟的擴張可以從普魯士的相關統計中得到反映。在1810年—1840年間,普魯士的糧食生產增長很快,包括小麥、黑麥、大麥和土豆等在內的幾類主要糧食的生產增長達170%。土豆產量的增長尤其突出,增長率高達882%。土豆開始成為德國人食物中的「頂樑柱」。牲畜飼養量也有很大程度增長。牲畜總頭數由1816年的3121.7萬頭增加到1833年的3924.9萬頭和1853年的4652.5萬頭。同一時期,人口增長雖然也很快,但與糧食生產的增長相比,明顯滯後。以普魯士為例,1816年—1840年間,其人口從1034.9萬人增加到1492.9萬人,增加約44%,明顯低於糧食產量的增長速度。糧食產量的高增長和人口增長相對滯後帶來的一個必然後果是,供求關係向買方市場轉移,造成糧價下跌。以小麥價格指數為例(1913年=100) ,1816年為126,1830年為79,1840年為89。因此,除了1817年等災荒年份外,德國的糧食市場一直呈現低迷狀態。

  19世紀上半期農業經濟的快速擴張,給德國社會帶來了巨大影響。農業生產的發展,特別是糧食產量的提高,為19世紀上半期德國人口的增長提供了物質前提。1800年—1850年,德國人口(以1871年德意志帝國疆界為統計基礎)由約2300萬增加到約3600萬,增長幅度超過50%。農業經濟的快速增長也給農業生產帶來了一些看似消極卻有利於農業資本主義發展的積極影響。農產品供過於求使19世紀二十年代的德國出現了所謂的「生產過剩」的「農業危機」。這種「生產過剩」的危機不僅導致糧食價格大幅下跌,也使地產價格呈現不景氣狀況,其價格跌落到原有估價的一半甚至1/3。在普魯士,數以百計的貴族地主因經營不景氣而被迫賣掉地產。一些富裕的農民和商人則趁機低價買入土地,從事資本主義農業生產經營。1823年—1832年間,僅東普魯士地區就有230個貴族莊園被賣掉。與此同時,許多農民因無法忍受高額稅收和其他負擔,也被迫出賣自己的土地,然後成為以工資為生的農業僱傭工人。因此,19世紀上半期農業生產的「過剩」雖然暫時抑制了農業的繼續擴張,卻有利於農業資本主義經營方式的發展。

  二、營業自由原則和手工業等非農業經濟的發展

  (一)營業自由原則的實行

  在中世紀,歐洲各國都存在著對營業活動的限制。此後,隨著資本主義經濟關係的發展,西歐各國紛紛衝破這種封建樊籬,逐步確立起營業自由的原則。在英國,雖然1814年才正式廢除行會,但行會以外的大規模手工業生產早就存在。出版、製造和採礦等行業早在18世紀就已大規模地使用許可證制度。法國則在1776年就取消了行會制度,對生產的限制也在1791年取消。在德國,這一過程則要來得慢一些。

  德國各邦在實行營業自由原則的時間方面是不同步的。在西部,特別是在萊茵蘭,由於拿破崙統治時期法國法律的頒布和施行,營業自由的原則很快就得到貫徹。在大邦普魯士,個別行會特權早在1806年就已開始廢除。1807年「十月敕令」(Oktoberedikt von1807)中關於貴族可以從事市民職業、市民和農民可以購買貴族地產、農民可以自由選擇職業的規定,實際上已經明確了營業自由的原則。哈登貝格在1811年頒布的《營業稅敕令》(Gewerbesteueredikt)則進一步確立了營業自由的普遍性原則。它規定,國家保證「完全的營業自由」,每個成年人都可以在購買國家營業執照後從事包括商業、工場、手工業等在內的每個行業的經營活動。此後,行會約束在食品等行業被取消,在農村地區禁止手工業的規定也被廢除。於是,「行會思想在整個德國普遍地遭到強烈遏制」,營業自由在許多地區得到實行。半個世紀以後,薩克森(1861年)、巴登(1862年)、符滕堡(1862年)和巴伐利亞(1868年)等邦也先後實行了營業自由的原則。

  就整個德國而言,統一的營業規定是在國家統一後才實行的。1869年6月21日,北德意志聯邦(Norddeutscher Bund)就營業條例進行了統一。此後,這一條例又被德意志帝國(Das deutsche Kaisereich)所接受。而它實際上源於普魯士於1845年1月17日實行的營業條例。該條例秉持的原則是,儘可能地排除妨礙營業自由的限制,以便最大限度地發揮個人的才能,促進提高福利,促進國家的繁榮。

  

  營業自由原則的確立對德國非農業行業的影響特別巨大,它意味著行會法規和行會束縛的完全廢除。由於加入和退出行會完全取決於個人的決定,行會喪失了它作為一種約束性合作組織的明顯法律特徵,降為一種一般意義上的私人聯合會。雖然19世紀中期以前德意志關稅同盟(Deutscher Zollverein)地區有關行業的原始統計資料不足,要精確描述營業自由原則的確立給非農業行業帶來的影響有些困難,但是以下幾點影響是可以確定的:工匠人數和企業的數目增加了;由於人們按市場供求關係來選擇職業,一些生產供過於求的部門手工業者人數下降;而在農村地區,由于禁止手工業的有關規定被取消,手工業者人數則有所增加。

  (二)手工業等非農業經濟的發展

  1815年以後,農業經濟的擴張為手工業等非農業經濟的發展創造了較為有利的條件。德意志地區的手工業等非農業經濟因此也有一定的增長。一方面,糧食產量的大幅提高使更多勞動力進入其他經濟領域成為可能;另一方面,營業自由原則的確立也為更多的勞動力進入工商業生產領域提供了機會。

  關於19世紀上半期德國手工業等非農業經濟的發展狀況,雖然尚無全德範圍的統計數據,但人們可以從普魯士等具有代表性的大邦的統計中窺見一斑。1816年—1846年間,普魯士手工業者總人數由40.4萬人增加到了84.2萬人,其中師傅人數由25.9萬增加到了45.7萬,幫工則由14.5萬增加到了38.5萬。他們在總人口中所占比重由3.9%上升到了5.2%。整體上看,19世紀上半期普魯士手工業發展有三個特點:一是工匠師傅隊伍擴大;二是幫工夥計人數的增長率高於工匠師傅人數的增長率;三是從事手工業的人數占總人口的比重在增加。手工業等非農業經濟的增長還可以從稅收中得到反映。仍以大邦普魯士為例,1824年手工業等領域的稅收為160萬塔勒爾,1831年則達到200萬塔勒爾,增幅高達25%。而同期普魯士的人口僅增加了9%。由此可見手工業等領域經濟的較快增長。

  在19世紀上半期,就整個德國而言,手工業等非農業經濟的發展主要有兩個特點。一是各邦發展狀況不平衡。在經濟相對發達的薩克森,手工業等非農業經濟的發展水平甚至大大高於普魯士。在南德地區,手工業等非農業經濟的發展則要遠遠低於普魯士。二是受農業經濟擴張的影響,增長呈現一種「U」形特徵。以德國西部城鎮賴特(Rheydt)為例,1822年該地從事從事農業者為120人,1827年增加到314人,1836年下降到123人;在非農業領域則相反。以上對應年份從事手工業、工業和商業者為701人、372人和760人。由此可以看出,19世紀二十年代農業擴張對手工業等曾經造成重大衝擊,手工業等從業人數明顯減少,農業領域就業人數大幅增加。19世紀三十年代中期以後,手工業、工業領域從業人數才開始明顯增加。之所以出現這種根本性轉變,原因之一是農業在「生產過剩」危機下經營壓力增大,造成一部分過剩勞動力進入非農業領域尋找出路;另一個原因是德國第一次工業革命啟動,工業領域開始吸納大量勞動力。

  三、德意志關稅同盟的建立

  (一)關稅同盟建立前的德意志關稅體系

  中世紀以來,德意志地區一直處於分裂割據狀態,諸侯各霸一方,聚斂錢財,徵收關稅就是其中的主要途徑。18世紀中葉,整個德意志大約有1800條關稅線路交織著。18世紀下半期以後,關卡林立的局面已經嚴重阻礙著德意志內部的商品流通和貿易的擴大,成為德意志地區經濟無法與西歐鄰國同步發展的決定性因素。1765年,巴伐利亞曾嘗試實行新的過境稅、國內貨物稅和交通稅條例,但它很快發現,新的稅則立即引起與周邊各邦極其麻煩的法律糾紛。在這種情況下,人們認識到,中小邦國影響力有限,在建立統一的德意志關稅體系問題上難有作為,只有普魯士和奧地利這種大邦才有能力克服相關阻礙因素,使德意志各邦在「通往統一關稅及商業體系的道路上取得進展」。

  在當時的德意志兩大強國中,奧地利早在馬麗亞·特蕾西亞(Maria Theresia,1717—1780,1740年—1780年在位)統治時期就已經實行新的關稅條例。但是相關改革僅著眼於奧地利本邦而非整個德意志地區。它將哈布斯堡君主國(Habsburgermonarchie)各部分整合成了統一的關稅區,只有國家才能收稅。1827年,奧地利又完全廢除了邦內各地區的關卡。

  奧地利關稅改革雖只涉及到奧地利本邦,但還是對日後德意志關稅體系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它在重商主義原則下嚴格限制進口,頑固堅持封閉的保護主義關稅體系,使奧地利與其他邦國之間的商業政策難以協調,從而為另一大邦普魯士提供了乘虛而入的機會。與奧地利相比,普魯士直到1800年左右仍然遠非一個統一的關稅區,甚至也一度頑固堅持保護主義原則。但是進入19世紀以後,它卻走上了一條與奧地利完全不同的關稅政策道路,掌握了建立新的德意志關稅體系的主導權。

  首先給德意志地區帶來統一關稅希望的人是拿破崙。1806年,古老的神聖羅馬帝國在拿破崙軍隊的鐵蹄下壽終正寢。同年,萊茵邦聯(Rheinbund)在拿破崙的保護下建立起來。與舊帝國時期不同的是,萊茵邦聯有統一的政治基礎。更重要的是,通過拿破崙戰爭,德意志境內數百個邦國已減少到30個左右。所有這些變化皆有利於克服德意志內部原有的商業和貿易障礙。巴伐利亞、巴登和符滕堡等萊茵邦聯各成員邦於是成了德意志關稅體制的「合理進步的開創者」。

  1807年,巴伐利亞開始實行新的關稅制度。隨後,符滕堡(1808年)、處於拿破崙家族統治下的貝格(Berg)和威斯特法侖(1806/08、1811年)、巴登(1812年)等相繼實行新的關稅制度。根據新的關稅制度,內部貿易障礙在統一的關稅體系原則下被清除,但政治主權仍保留在各邦手中。最後各邦之間建立起統一的、等級性的關稅管理體制。運作這一管理體系的人員是經過專業培訓的、不再靠領手續費度日的高薪稅務官員,因此有利於提高效率和防止腐敗。但是,萊茵邦聯是在拿破崙扶持下建立起來的,它隨著1813年拿破崙的軍事失敗而解體,其建立統一的關稅體系的努力也因之而受挫。

  拿破崙戰爭結束後,德意志境內建立起由38個主權邦和城市組成的德意志邦聯,仍然保持著分裂的局面。在這些邦國中,只有3個邦面積超過5萬平方公里,7個邦人口超過100萬。它們設立關卡,對過往商品徵收繁重的關稅,阻礙商業流通,使得德國統一的民族市場無法形成,不僅發展資本主義經濟前景暗淡,而且即將到來的工業革命也必然會受到阻礙,以至於有學者嘆之「希望渺茫」。

  實際上,一些有識之士早就看出統一的關稅體系對於德國經濟和政治發展的極端重要性。曾經發起普魯士改革運動的施太因男爵在1814年時就提出了「取消所有國內關稅」並建立統一的德意志關稅體系的問題。拿破崙戰爭結束後,經濟發展成為各邦面臨的共同主題,而且德國經濟在英國工業革命浪潮衝擊下,分工愈來愈細、各經濟部門聯繫日益密切。建立統一的關稅區日益迫切。而且國際競爭、法國和英國獨立完整的國民經濟體系呈現出的巨大經濟活力,也使德國人體會到建立起自己的民族市場經濟體系的必要性,認識到德國經濟的進步取決於一個統一的經濟區,也即「統一的關稅、交通和貨幣區」。

  要建立統一的經濟區,首先必須清除關卡林立的局面。但是整個德意志地區在政治上的分裂使得消除這一障礙特別困難。1815年維也納會議上,一些政治家和國務活動家就曾提出建立全德關稅問題,但是巴伐利亞等邦出於維護自己主權的考慮,立即對此表示反對,結果提案歸於失敗。此後,經濟界又進行了一些跨區域性的聯合嘗試。1819年4月19日,在美因河畔法蘭克福復活節商品交易會上,著名國民經濟學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就發起建立了「德國商業和手工業聯合會」(Deutscher Handels-und Gewerbsverein) ,出席大會的5000名商人和工廠主來自普魯士、巴登、巴伐利亞、黑森、拿騷、薩克森和符滕堡等地。「德國商業和手工業聯合會」向德意志邦聯提交了一份申請書,要求「在德國境內取消關稅和過境稅,並在整個邦聯內建立起統一的關稅線路」。但是這些努力都因各邦統治者堅持分離主義的特殊利益而遭到失敗。德意志邦聯議會則聲稱,它無權過問此事。

  除了政治上的分裂等阻礙因素外,德意志內部無法實行統一關稅政策的另一重要原因在於,各邦之間存在不同的經濟結構。19世紀三四十年代以前,德國存在三類不同的經濟區域。北部和易北河以東的普魯士地區屬於大地產性質的純農業地區;從萊茵河一直到西里西亞,則是手工業經濟區。在這一地區,萊茵蘭、威斯特法侖、西里西亞和薩克森開始形成日後德國的工業中心地帶;在西南德地區以及黑森各邦中,農業和小工商業則占據著很大優勢。這裡與北部不同,除了占支配地位的農業經濟外,還有以手工業為基礎的工商業經濟。這三種不同的經濟結構,導致各邦在商業和關稅政策上面臨著不同的利益。在以農業為主的北部和東北部,生產的農產品主要出口到英國,然後再從英國進口所需的廉價工業品。因此它們與漢薩各城市一樣,主張自由的商業貿易政策。萊-威斯特法侖(Rhein-Westfalen)、西里西亞、薩克森等工業發達地區則主張保護關稅,以對付外來工業品的競爭。在南部和西南部地區,眾多的小工商業企業也主張實行保護關稅政策。它們懼怕外國的競爭,甚至還擔心來自薩克森和萊茵地區的製造業的競爭壓力。這種利益差別預示著,德國在實行統一的商業和關稅政策方面將有一段艱難的路程要走。

  (二)普魯士領導下的德意志關稅同盟的建立

  德意志境內關卡林立的舊關稅體系首先受到大邦普魯士的有力衝擊和挑戰。1818年,出於政治、經濟和財政等因素的考慮,普魯士開始在其領土內實行新的統一關稅法則。

  首先,普魯士出台新的關稅法則,有其重要的政治動因。1815年維也納會議後,邊界和領土經過重新調整的普魯士出現了非常不利於管理的領土構成狀況,其領土被分為東部原有領土和西部萊茵地區新獲得土地兩大部分,領土中間還有一些小邦以飛地形式存在。此外,它所統治的東部地區和西部地區的經濟結構也不盡相同。東部是典型的農業經濟區,西部的萊茵威斯特法侖地區則是發達的工商業經濟區。面對這種複雜的領土和經濟結構,普魯士政府需要以某種方式將新併入地區與原有統治區一體化,在管理上統一起來,以便鞏固新獲得的土地。而這種一體化的最快捷有效的方式就是實行統一的關稅。就這一點而論,普魯士統一關稅的「政治一體化意圖不能忽視」。

  其次,普魯士實行統一的新關稅法則,也有保護本邦經濟的考慮。統一關稅前,普魯士關稅體制特別混亂。僅在舊普魯士各省就有57種不同的關稅。當時經濟發達的萊茵地區就埋怨,它的產品不僅要向外國關卡付出高額關稅,還要受到普魯士內部各種貿易限制的阻礙。此外,普魯士領土分散,關稅邊界長達7500公里,造成管理困難,走私猖獗。因此普魯士政府統一關稅的起初目的之一就在於廢除境內不同地區之間的交通限制,設置對外關稅線路,對外來商品徵收適當的貿易和消費稅,保護國內工商業。與此同時,普魯士還想通過新的關稅政策,迫使被普魯士領土包圍著的小邦或其他邦的屬地加入普魯士關稅體系,以防走私。後來的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

  此外,增加財政收入也是普魯士政府實行統一的新關稅法則的一個重要動力。拿破崙戰爭結束後,普魯士政府的戰爭債務達到21800萬塔勒爾。如何還清這筆龐大的債務一直使普魯士政府愁眉不展。因此,它需要一個新的、穩定的收入來源。倘若能徵收新的統一關稅,必然會提供更多的間接稅收入,進而改善普魯士政府財政狀況。

  至於學界常常提到的普魯士打算通過建立自己領導下的關稅同盟來謀求在德意志的霸權地位的說法,並無史實加以驗證。實際上,普魯士起初並沒有這一層政治考慮,而是後來的形勢發展才使它意識到,可以利用關稅同盟來為自己爭霸德意志服務。因此,在涉及普魯士創立關稅同盟的最初動力時,不宜強調其爭霸德意志的因素。或者說,普魯士因建立關稅同盟而取得在德意志的政治主導權,在某種程度上可謂其一大意外收穫。

  1818年5月26日,普魯士政府正式出台新的關稅法則。據此,普魯士將廢除境內一切關卡,建立一個自由的國內市場,對外則實行新的關稅體系。根據新關稅法,在進口方面,除了鹽等國家壟斷產品,無任何限制;在徵稅稅率方面,出口貨物,除了少數例外,一律免徵關稅。對於進口貨物,原料、食品等免徵關稅,工業製成品要徵收至多高達商品價值10%的稅額;對於奢侈品和殖民地產品,出於財政方面的原因,則要徵收30%或者更高的關稅。從以上規定中不難看出新關稅法的取向:一方面,為了照顧農業部門對國外廉價工業品的需求,新的關稅法基本上取消了進口限制;另一方面,新的關稅法又通過對出口貨物和進口原料免稅來鼓勵出口和促進本邦製造業發展,以滿足工商業界要求保護和加強本國工商業競爭力的願望。因此,新關稅法則實際上是「自由貿易的農業部門和更多地對保護關稅感興趣的工商業經濟之間能夠承受的妥協讓步」。

  但是在德意志其他邦國的眼裡,普魯士新關稅法則的實行不僅僅是一項經濟措施,而是一種政治威脅。普魯士具有優越的地理位置,正好處於德國的主要商路上。除了漢諾瓦和黑森卡塞爾之間的瓶頸地帶外,它控制了南北向的所有通道;作為重要運輸通道的萊茵河,其下游兩岸都在普魯士的手中;德國貿易商品博覽會城市萊比錫通往波蘭和俄國的道路也都必須穿過普魯士的西里西亞。由於這種情況,許多邦國都對普魯士有所顧忌,懼怕其進行貿易上的「訛詐」,進而在政治上進行要挾,削弱它們的獨立地位。因此,普魯士新關稅法則出台後,各邦曾圍繞關稅問題進行了一系列鬥爭,其中包括各邦為維護本邦私利而進行的抗爭以及普魯士和奧地利之間為爭奪德意志領導權而進行的鬥爭。這些鬥爭在關稅同盟的建立和發展過程中往往交織在一起。

  普魯士統一關稅的舉動首先遭到普魯士領土內以飛地形式存在的安哈特(Anhalt)等小邦的反對,它們擔心因此遭到普魯士的封殺。然而1828年以後,這些實力過於弱小的邦國最終都屈服於普魯士的強大壓力。

  來自中等邦國的對抗是普魯士需要克服的最大阻力之一。以巴伐利亞、符滕堡、巴登、漢諾瓦等為代表的中等邦國試圖通過聯合的方式來實行一種能夠維護自身利益的關稅政策。1820年5月,南德諸邦與中德地區部分小邦達成共識,準備就建立關稅同盟進行談判。但是1823年以後,南德諸邦分裂成以巴伐利亞、符滕堡為一方和以巴登、黑森、拿騷為另一方的兩大集團,前者要求實行保護關稅,後者要求實行自由貿易政策。1825年2月,巴伐利亞和符滕堡草擬了一個關於南德關稅和貿易同盟的基本條約。1827年4月,雙方又簽訂預備條約,並於1828年1月18日正式簽訂關稅同盟條約,組成了南德關稅同盟(Süddeutscher Zollverein)。

  雖然遇到以上各種抵制,普魯士建立關稅同盟的努力還是出現了進展。普魯士一直對中德地區的黑-卡塞爾和黑森達姆施塔特這兩個邦國情有獨鍾,這兩個黑森邦國正好處在普魯士本土和它的萊茵省之間,如果能與它們結成關稅聯盟,將大大有利於普魯士全境的商業流通。因此,普魯士一直努力爭取兩個黑森邦國的合作。然而,當時夾在普魯士和巴伐利-符滕堡集團之間的黑森卡塞爾既不想與南方也不願與北方聯合。針對這一情況,同時也是為了限制南德關稅同盟,普魯士決定與黑-達姆施塔特先行結盟。1827年8月,普魯士財政大臣弗里德里希·馮·莫茨(Friedrich von Motz,1775—1830)開始與黑森達姆施塔特就實行關稅聯合進行談判。1828年2月14日,雙方在普魯士新關稅法則的基礎上建立了關稅同盟。這是普魯士在建立全德關稅同盟的道路上邁出的重要一步。此後,在德意志出現了南北兩個關稅同盟對峙的局面。

  普魯士建立關稅同盟的突破性進展進一步引起其他中等邦國的擔憂和敵視,插梗於普魯士領土之間的漢諾瓦、黑森卡塞爾尤其如此。莫茨曾試圖通過締結一項貿易條約來爭取漢諾瓦,但遭到拒絕,拉攏黑森卡塞爾的努力也同樣沒有結果。它們都害怕普魯士在北德意志建立霸權,威脅自己的獨立地位。在它們看來,抵制普魯士霸權比建立統一的關稅和貿易體制更為重要。因此,各中小邦國之間一度出現反對普魯士關稅體系的聯盟計劃。1828年8月22日,在薩克森的策劃下,漢諾瓦-黑-卡塞爾、薩克森、漢薩各城市以及包括科堡(Coburg)在內的圖林根(Thüringen)各邦結成了中部德意志商業同盟(Mitteldeutscher Handelsverein),旨在與以普魯士為首的北部關稅同盟和巴伐利亞、符滕堡組成的南德關稅同盟相對抗。

  但是,「中部德意志商業同盟」的存在並沒有阻擋住德意志關稅一體化進程,反而在某種意義上促進了這一天的到來。中部德意志商業同盟實行親奧地利政策,它「既反對普魯士也反對巴伐利亞」,試圖以此平衡德意志的政治格局,結果反而使得德意志南北兩大關稅同盟開始相互接近。

  1828年以後,普魯士已經看到了關稅同盟的光明前景,開始將統一關稅從普魯士的、至多是北德意志的政策轉變為一種全德意志的政策。它主動與南德關稅同盟中的巴伐利亞接近。雖然南德諸邦對普魯士可能的霸權同樣抱以反對態度,但是普魯士黑森關稅區域的人均關稅收入令它們垂涎不已。當時北方關稅區域的人均關稅收入達到24格羅森(Groschen,銀幣單位) ,而南德關稅同盟的人均關稅收入只有9.5格羅森。因此,它們希望與北部關稅同盟聯合,以便增加關稅收入,緩解窘迫的財政狀況。經過談判,1829年5月27日,普魯士與南德關稅同盟簽訂條約,規定保留巴伐利亞和符滕堡在日後與普魯士西部諸省及黑-達姆施塔特締結關稅同盟的可能性。這一條約涉及的人口達到2000萬,為日後德意志關稅同盟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此後,莫茨又以普魯士與巴伐利亞—符滕堡之間的公路穿過薩克-邁寧根(Sachsen-Meiningen)和薩克-科堡哥達(Sachsen-Coburg-Gotha)以及由此帶來的巨大商機為誘餌,將這兩個小邦拉入普魯士的懷抱。1831年,黑森卡塞爾經不起商業利益的誘惑,也加入了普魯士關稅區域,從而使普魯士的東西兩部分在經濟流通方面完全連結了起來。兩年後,「中部德意志商業同盟」解體,普魯士開始與該同盟的原成員邦以及巴伐利亞、符滕堡之間進行談判,商討建立全國性關稅同盟問題。1833年3月22日,普魯士與南德關稅同盟簽署合併條約。同年,薩克森與圖林根諸邦(Thüringische Staaten)也加入這一同盟。1834年1月1日,由18個邦參加的、包括2350萬人口的德意志關稅同盟開始生效。

  德意志關稅同盟的建立所帶來的衝擊絕不僅僅是經濟上的。它給德意志的政治生活也造成了巨大影響。關於這種影響的政治前景,莫茨在19世紀二十年代已經看得非常清楚。他在給普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的備忘錄中曾指出:必須在德意志邦聯的各邦之間建立一個「置於相同利益和自然基礎上的」經濟聯盟,然後「形成一個在普魯士保護和庇護下真正聯合的、從裡到外都自由的德國」。當代德國著名史學家托馬斯·尼佩代(Thomas Nipperdey,1927—1992)則以極其簡練的筆觸,從三個方面歸納了德意志關稅同盟的建立對德國歷史發展的影響:第一,它開闢了德意志民族經濟發展的新時代。從此,德意志經濟一體化步伐明顯加快了。第二,它開闢了德意志民族國家構成歷史的新紀元。它使德國的統一朝著小德意志方案邁出了重要的一步。第三,它開闢了普魯士和奧地利爭霸鬥爭的新階段。從此,普魯士在與奧地利的鬥爭中有了一張強有力的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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