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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奧地利的邦君專制

2024-10-09 05:25:14 作者: 王亞平,孫立新,劉新利,邢來順 等

  三十年戰爭結束以後,奧地利藉助雙重權利發展起來:一重,神羅馬帝國的皇帝權利,另一重,帝國等級的邦國權利。藉助雙重權利,對外,奧地利邦國通過四次戰爭——土耳其戰爭、普法爾茨戰爭、北方戰爭和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將邦國領地與帝國領地區分開來,從而實現了邦國領地的整合與廓定。對內,奧地利邦君通過軍事行動和邦領政策,遏止了包含宗教和民族情緒的波希米亞分裂和匈牙利獨立的發展趨勢,並通過旨在將所轄區域的統治權利集中在維也納的機構改革,加強了哈布斯堡皇帝的權利,從而確立了邦君專制。這是奧地利君主國進入歐洲大國之列的歷史過程。

  一、奧地利邦國領地的整合與廓定

  三十年戰爭結束的時候,從北向南,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統治區域包括西里西亞公國、波希米亞王國、摩拉維亞邊地伯國、奧地利大公國、施泰爾馬克公國、蒂羅爾伯國、克恩騰公國、克萊因公國以及米蘭公國和匈牙利王國的大部分。其中,米蘭和匈牙利是純粹的哈布斯堡家族的世襲產業,其他地區則同是哈布斯堡家族的世襲領地和神聖羅馬帝國的直屬邦領。從地域面積來說,純粹的哈布斯堡家族世襲產業遠遠大於哈布斯堡王朝的帝國直屬領。但是,從法權地位來說,前者則低於後者。直屬帝國的領地受帝國法的保護,侵犯它就是侵犯帝國主權,而家族世襲的產業卻是家族勢力發展的基礎,維護和擴展家族領地是家族首領的責任。

  如前已述,在以法國為典型的其他歐洲國家,統治家族擴展家族領地的結果是「家天下」。其過程是,統治王朝以王室領地為根據地或出發地,通過戰爭或其他手段將地方諸侯領地統一在王國的轄領之內,同時將王國的稅收、軍事、行政和司法權利集中在以國王為首的王國中央政府之中,最終建立中央集權的民族統一國家。然而,在德國,哈布斯堡統治王朝擴展家族世襲領地的結果完全與之相反。在德國,統治王朝的擴展雖然也以家族領地為根據地或出發地,但是其發展方向不是通過戰爭或其他手段將地方諸侯領地統一在神聖羅馬帝國(或德意志王國)的轄領之內,也不是將帝國(或王國)的統治權利集中在以皇帝(或國王)為首的中央政府之中,而是將統一和集權兩個過程限定在家族世襲領地的範圍之內,結果是建立了奧地利獨立邦國,即獨立於神聖羅馬帝國的奧地利君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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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確說,由於其所轄領地有帝國直屬領地和家族世襲產業之分,所以,在宗教改革運動及三十年戰爭中,一方面,作為帝國皇帝,哈布斯堡統治者失去了兩種權力,即維護基督教信仰統一的權力和統治帝國的權力;另一方面,作為帝國等級,哈布斯堡統治者又得到了兩種權力,即領地邦國主權和武裝、結盟的權力。「教隨國定」的原則一方面使帝國皇帝失去了統一信仰的法權依據,另一方面又使奧地利君主得以憑藉宗教理由清除世襲領地內的割據勢力。同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一方面使法國、瑞典等外國勢力有權介入帝國事務,進而有效地限制了帝國皇帝統治帝國的權力,另一方面又使帝國等級有權與外國勢力結盟,進而為哈布斯堡的家族首領以奧地利君主的身份(不是以皇帝的身份)參與國際事務開闢了道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哈布斯堡王朝以奧地利大公國為核心實現了邦國領地(不是帝國領地)的統一。

  與其他歐洲王國依憑王權統一國家的過程不同,奧地利君主邦國依憑皇權統一邦領的過程在超越區域、超越民族、超越語言和信仰傳統等更大的範圍內展開。因此,它的統一歷程可以分為兩個步驟進行敘述:一個,統一奧地利的邦國世襲領地,另一個,使邦國領地與帝國領地區分開來。兩個步驟在17世紀前期的三十年戰爭期間開始,在經歷了抵抗土耳其人西進的「維也納保衛戰」和與法國爭奪哈布斯堡王朝產業的「九年戰爭」之後,在18世紀前期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中結束。

  第一個步驟,統一奧地利世襲領地,進而基本整合了奧地利邦國的統治區域。

  奧地利,在本節的議題內,主要有三個組成部分,即包括蒂羅爾等地在內的上奧地利、包括維也納在內的下奧地利和包括施泰爾馬克及克恩騰和克萊因在內的內奧地利。這是神聖羅馬帝國的直屬土地,同時也是哈布斯堡王朝的世襲領地。按照哈布斯堡家族的傳統,在家族首領去世時,如果有多位合法繼承人,世襲領地便在他們當中分配,如果繼承人只剩下一位,家族領地便實現統一。1619年,皇帝費迪南德二世作為唯一的繼承人統一奧地利。1621年,他站在家族首領的立場上,遺囑全部奧地利由長子繼承,同時宣布哈布斯堡家族的所有領地完整、不可分割。可是,迫於戰爭形勢,費迪南德還是按照傳統習慣在1623年將上奧地利分割給他的弟弟利奧波德(Leopold,1632年去世)。1635年,在身患重病之際,費迪南德二世公布遺囑附言,再次強調家族領地不可分割。1665年,統治上奧地利的西吉斯蒙德·弗蘭茨公爵(Sigismund Franz,1662—1665年在位)去世,奧地利最終實現了統一。從此以後,雖然兄弟之間的領地爭執時有發生,但是奧地利沒有再分裂。奧地利世襲領地的統一為哈布斯堡王朝的奧地利君主國的統一政治(不是神聖羅馬帝國的統治)奠定了基礎。

  之所以17世紀下期以後,奧地利世襲領地的完整統一得以維持下去,其原因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來自土耳其人的威脅,另一方面來自重商主義觀念的影響。

  一方面,土耳其人威脅,如前一章所述,從16世紀初開始就是哈布斯堡王朝的最大、最直接的威脅。

  如果說以前的土耳其威脅都遠在邊地,遠在哈布斯堡帝國的東歐領地,或由於法國與土耳其的盟友關係而遠在帝國的西部邊境,那麼現在,在1664年奧地利與奧斯曼簽訂的《瓦斯瓦爾停戰協議》到期以後,土耳其人對哈布斯堡王朝的威脅就直接地迫近首都維也納了。1683年,奧斯曼與奧地利停戰20年後的第一年,土耳其軍隊兵臨維也納城下。哈布斯堡人開始了艱苦的「維也納保衛戰」。在戰爭之前,土耳其人先後結束了與波蘭(1676年)和俄羅斯(1681年)的戰爭,哈布斯堡人也完成了奧地利世襲領地的統一(1665年) ,並將西里西亞納入直接的統治範圍之內(1675年)。在戰爭中,憑藉皇帝的權威,哈布斯堡人不僅得到德意志帝國等級的支持,如巴伐利亞、薩克森、洛林、巴登以及薩伏根依等均派出軍隊,而且得到羅馬教皇和荷蘭的道義聲援、波蘭的部隊增援以及西班牙的財政支持。

  1683年9月,「奧地利歷史上最出色的軍隊指揮官」、薩伏根依的歐根親王(Eugen von Savoyen,1663—1736)和「土耳其人路德維希」、巴登侯爵路德維希·威廉(Ludwig Wilhelm von Baden,1677—1707)率領聯軍,很快擊退了維也納的圍城敵軍,並迅速展開反攻,進入土耳其人占領的匈牙利。1684年,哈布斯堡皇帝與教皇、波蘭、威尼斯結成神聖同盟,也聯軍赴向匈牙利戰場。自1686年起,匈牙利戰場上還出現了由布蘭登堡、法蘭克尼亞和士瓦本組成的增援皇帝的軍隊。大軍壓境。土耳其人節節敗退,很快退出了匈牙利(1686年)、齊本彪根(1687年)和貝爾格勒(1688年)。1691年,巴登侯爵消滅了向多瑙河以南推進的土耳其人。1696年,歐根親王又戰勝了北進的土耳其軍隊。終於,奧斯曼帝國宣布投降。1699年,奧地利與奧斯曼簽訂了《卡羅維茨和約》。據此,哈布斯堡占領或鞏固了齊本彪根(不包括巴納特)和整個匈牙利地區,最終解除了自1529年以來的、持續了近200年的土耳其威脅。後來,哈布斯堡皇帝又與土耳其蘇丹進行了兩次戰爭,其目的不再是解除威脅,而是奪取土地。1716年,奧地利出兵支持威尼斯與土耳其的戰爭,結果獲勝,通過1718年的《帕薩羅維茨和約》獲得貝爾格勒及其周邊地區。1735年,為了占領土耳其人統治下的波赫地區,奧地利與俄羅斯戰爭,結果戰敗。通過1739年的《貝爾格勒和約》放棄了前一次戰爭所獲得的土地。

  土耳其人圍攻維也納,其目標是歐洲的土地和基督教世界。大敵當前,哈布斯堡皇帝扮演了基督教世界領袖的角色。由此一來,不僅僅奧地利世襲領地,而且哈布斯堡家族占有的東歐、東南歐地區均以不同的形式,圍繞在統治王朝周圍。奧地利君主國憑藉對抗和反擊奧斯曼帝國而為自己的歷史增加了三項重大內容,即統一領地、將統治領地的權利集中於維也納皇宮以及上升為歐洲強國。

  另一方面,重商主義觀念,這種當時流行於歐洲的觀念,在哈布斯堡世襲領地統一的過程中一定程度地影響了維也納君主的統治政策。

  如果說重商主義思想家在法國與英國的統治王宮中曾一度發揮了主導大政方針的作用,其理論得到了有效的實踐,如在英國,曾擔任政府貿易委員會常務委員的托馬斯·孟(Thomas Mun,1571—1641) ,如在法國,曾擔任財政大臣和海軍國務大臣的JB·柯爾貝爾(Jean-Baptiste Colbert,1619—1683) ,那麼在德國,他們的理論和實踐則在一定程度上對哈布斯堡王朝領地的整合與統一發揮了積極的影響。奧地利重商主義思想的代表人物是上一章已經提及的P.W.馮·霍爾尼克、J.J.貝舍爾和W.馮·施洛德。

  馮·霍爾尼克被認為是奧地利最重要的重商主義理論家。從1673年起,馮·霍爾尼克開始在利奧波德一世皇帝的維也納宮廷里效勞,負責協調哈布斯堡王朝在奧地利和波希米亞的領地工作。1684年,他發表了其重商主義理論代表作《奧地利只要立志便高於一切》(sterreichüber ales,wannes nur wil )。這部著作的寫作目的是試圖解決當務之急的奧地利軍費問題。在1683年抵抗土耳其人圍攻維也納的時候,奧地利的抵抗部隊主要由雇用兵組成,其增援部隊在戰場上的忠誠一般也都需要用金錢來保證。根據這種情況,在著作中,霍爾尼克一方面提出了具體的經濟政策主張,例如主張發展礦山工業,特別發展齊本彪根的金礦生產,另一方面闡述了重商主義理論的基本內容,說明本國能夠生產的商品絕不能進口,出口產品儘量是製成品,入口產品最好是原材料等等。在闡述經濟政策主張的同時,他指出,哈布斯堡的世襲領地就「像是一個不可分割的自然軀體」,是一個完整的經濟區域,必須也必然要統一。霍爾尼克的主張為18世紀奧地利專制主義經濟政策奠下了一塊堅實的基石。

  貝舍爾被認為是奧地利重商主義理論的重要實踐者之一。1668年,貝舍爾發表了其政治經濟理論代表作《政治談:從城市、鄉村及共和體興亡的自身原因談起》(Politischer Discurs:Von den eigentlichen Ursachen de Auf-und Ablebens der Stdt,Lnderund Republicken)。貝舍爾主張採取有效的經濟措施以加強帝國的權力,通過帝國的權力克服中世紀的分裂主義和普世主義,從而實現帝國的統一。他的主張對於哈布斯堡政府在經濟、貿易和企業方面的政策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貝舍爾於1670年先於馮·霍爾尼克進入利奧波德一世的維也納皇宮,負責奧地利和波希米亞的領地協調工作,後來被皇帝任命為樞密議員和皇家商貿委員會委員。憑藉這些宮廷官職,他提出了一系列建議,如建議成立奧地利—印度貿易公司,負責奧地利君主國的海外商業。又如前面已經提到的,建議在維也納創辦一間「塔博藝術—機件工場」生產棉麻、絲綢、玻璃和皮革等製品,為國家的其他工場樹立模板等等。雖然他的諸多建議沒有獲得實際的成效,但是貝舍爾的實踐表明,增加財富已經成為奧地利經濟政策活動的核心目標。

  馮·施洛德也被認為是奧地利重商主義理論的重要實踐者之一。1673年,與霍爾尼克同一年,馮·施洛德開始為利奧波德一世政府效勞,所不同的是,他不是在維也納皇宮,而是在倫敦王府。在倫敦,施洛德認真觀察英國政府經濟革新的措施和效果,並將之轉化成對哈布斯堡統治者的建議,發送到維也納。1677年回國以後,他受託經營貝舍爾提議建立的維也納「塔博藝術—機件工場」。雖然他的經營最終失敗(工場於1681年因法律糾紛倒閉,場房於1683年毀於戰火) ,但是他對於重商主義思想的強制貫徹和硬性實踐進一步突顯了奧地利聯合世襲領地、發展統一經濟的強國之路。1686年,在其政治經濟代表作《君主的財政與財務》(Fürstliche Schatz-und Rentkammer)中,施洛德概括性地表述了奧地利重商主義理論和實踐的立場和目標,即站在國家的或說國家最高統治者的立場上,引導國家形成以經濟繁榮為基礎的強勢。

  重商主義觀念在奧地利的維也納皇宮中實行,其結果是在積聚「財富」現象的背後,出現了哈布斯堡王朝淡化世界帝國、強化東南歐帝國的發展趨向。由此一來,不僅僅奧地利世襲領地,而且哈布斯堡家族占有的東歐、東南歐地區也被逐漸地納入以維也納為中心的經濟範圍之內;各王國及各侯國在體制上、傳統力量和自我意識方面的差異被掩蓋在奧地利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趨勢之中,至少在短時間內不再有能力聚集力量、合併土地和割據稱雄。

  第二個步驟,使邦國領地與帝國領地區分開來,進而基本廓定出奧地利君主國的世襲領地。

  將奧地利君主國的領地與神聖羅馬帝國的領地區分開來,是哈布斯堡王朝整合與廓定邦國領地的重要過程。這個過程主要通過兩次戰爭完成:普法爾茨繼承戰爭和西班牙王位繼承戰。

  普法爾茨繼承戰爭,即上一章提到的德國「九年戰爭」或法國「大同盟戰爭」,是法國為建立歐洲霸權而發動的戰爭。法國挑起戰爭的藉口是普法爾茨選帝侯的繼承人問題。1685年,普法爾茨選帝侯卡爾二世(1680年上任)無嗣而終,他確立的繼承人是普法爾茨諾伊堡公爵腓利普·威廉(Philipp Wilhelm,1615—1690,1685—1690年在位)。對此持反對意見的是他的妹妹奧蘭治女公爵,她想繼任選帝侯。法國支持女公爵,因為她是國王路易十四的弟媳婦。同時,法國反對新選侯,因為一方面,新選侯信奉天主教,與皇帝的信仰一致,另一方面,新選侯與西班牙、葡萄牙關係密切,而西、葡的統治者與皇帝同是哈布斯堡人。神聖羅馬帝國是法國建立歐洲霸權的最大障礙。在這樣的情況下,於1686年,由皇帝挑頭成立了「奧格斯堡同盟」,宗旨是對抗法國的霸權企圖。參與者有普法爾茨選帝侯腓利普·威廉、西班牙國王、葡萄牙國王以及巴伐利亞、法蘭克尼亞和上萊茵帝國行政區的德國諸侯。戰爭一觸即發。

  戰爭的導火索是科隆選帝侯的選舉。1688年,科隆選帝侯馬克西米連·海因里希(Maximilian Heinrich,1650年上任)去世,法國支持紅衣主教、威廉·馮·菲斯滕貝格(Wilhelm von Fürstenberg,1629—1704)繼任,但遭到皇帝、荷蘭及部分帝國諸侯的反對。反對者主要是「奧格斯堡同盟」的成員。他們支持繼任的是巴伐利亞人約瑟夫·克萊門特(Josef Clement,1671—1723)。雙方爭執。於是,法國的軍隊開進科隆。戰爭爆發。1689年,由於法國連續占領了美因茨和腓利普斯堡,又由於法國支持英國被剝奪王權的國王詹姆斯二世占領愛爾蘭,還由於法國海軍在海上對英國打了勝仗等等,法國通過戰爭爭霸歐洲的企圖日益明顯。因此,英國、荷蘭和薩伏根依相繼加入反法同盟。不僅奧格斯堡同盟擴大為「大同盟」,而且普法爾茨繼承戰擴大為歐洲列強之戰。

  戰爭持續進行了九年。其間,法國軍隊橫掃了西班牙的加泰隆尼亞和義大利的北部地區,摧毀了德國的普法爾茨、科隆等地的許多城市,如海德貝格、曼海姆以及沃姆斯、施佩耶爾等等,並在海上也有幾次打敗英國和荷蘭艦隊的勝仗。同盟軍隊也在不同的戰場取得一些勝利。法國軍隊只占微弱優勢。最終,交戰雙方主要以締結《里斯韋克宮和約》(1697年)結束戰爭。根據《和約》,法國將在「重並政策」下占領的土地退還給神聖羅馬帝國,只保留占有包括斯特拉斯堡在內的阿爾薩斯,帝國得到洛林、薩爾等地,並得以在這些地區內確定天主教信仰。對於法國來說,這次戰爭基本結束了其自三十年戰爭結束以後從未間斷的「重並政策」,同時也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遏制了其在歐洲大陸武裝擴張的進程。對於奧地利來說,這次戰爭基本結束了其統治王朝的帝國(或普世)傳統,同時也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中止了哈布斯堡首領的帝國統治權力。這次戰爭以後,奧地利君主的權利範圍日益明確地被劃定在家族世襲領地之內、帝國領地之外。

  西班牙王位繼承戰(1702—1714年) ,是法國與帝國、英國、荷蘭等國爭奪西班牙及其屬地的戰爭。戰爭的起因是西班牙的王位繼承問題。

  如前已述,當時西班牙的國王卡洛斯二世因為不能生育,所以他必須在其近親中確定一位繼承人。在最近的親戚中,卡洛斯二世有兩個姐姐,一個是法王路易十四的王后,另一個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利奧波德的皇后。兩位姐父的家族正是當時歐洲的兩大強勢——法國波旁家族和奧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另外,他還有兩個姑姑也分別嫁給了這兩個家族。兩大強勢家族都有理由並都想成為西班牙王位的合法繼承人。兩強相爭,戰爭勢在難免。卡洛斯的意思是,由他二姑的外孫,即巴伐利亞親王約瑟夫·費迪南德(Josef Ferdinand,1662—1699)為王位繼承人,因為大姑從一開始就表示放棄對西班牙的繼承權。就此,法國與英國、荷蘭在1698年商定了一份《海牙條約》,承認巴伐利亞親王繼承西班牙王位。同意作為補償,法國得到西班牙的西西里和那不勒斯,奧地利得到西班牙的米蘭。但是,《海牙條約》遭到皇帝利奧波德一世和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二世的共同反對。他們同為哈布斯堡家族的成員,他們共同反對分割哈布斯堡的西班牙產業。1699年,卡洛斯二世立下遺囑,宣布將西班牙的全部領土都留給巴伐利亞親王約瑟夫·費迪南德。不幸的是,國王的遺囑剛剛立定,不到7歲的親王就去世了。這樣一來,法國與英國、荷蘭重新簽訂了條約,商定由夭折小親王的舅舅、皇帝利奧波德一世的次子、奧地利的卡爾大公(Karl vonsterreich,1685—1740)繼任西班牙國王,並商定作為補償,法國得到西班牙在義大利的領土。皇帝利奧波德堅持反對分割西班牙,即反對法國占有西班牙的領地,而國王卡洛斯一方面要維持西班牙的領地完整,另一方面又不能使法國一無所獲,因此被迫再次立下遺囑,宣布法國路易十四的孫子和繼承人、安茹公爵腓利普為西班牙的王位繼承人,條件是腓利普放棄繼承法國王位,法、西兩國永不得藉此合併。遺囑立畢,卡洛斯二世去世,安茹公爵繼位,即腓利普五世(PhilipⅤ,1683—1746,1700—1746年在位)。皇帝與法國進入戰爭狀態。

  1701年,在沒有正式宣戰之前,奧地利就與法國在義大利擺開戰場。戰爭全面展開以後,站在法國一邊的,除了新上任的西班牙國王以外,主要還有巴伐利亞選帝侯和科隆選帝侯,他們認為只有依靠法國才能保住自己的選侯權利,因為帝國已經成為奧地利的附屬品。站在皇帝一邊的,除了準備就任西班牙國王的奧地利大公以外,主要還有英國和荷蘭,因為它們要與法國爭奪海外殖民地以及海上優勢。另外,與英國合君的漢諾瓦、想通過英國得到荷蘭遺產的普魯士、想從皇帝那裡得到庇護的德國中小邦國等等,也都支持奧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戰爭的過程可以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702年春天,英國與荷蘭結成同盟,聯合皇帝,向法國宣戰,主要在海上拉開戰幕。同時,荷蘭、漢諾瓦和普魯士三方聯軍,將法國人趕出科隆,帝國軍隊占領蘭道要塞。在這一階段,薩伏根依公國和葡萄牙王國也加入反法同盟,奧地利的卡爾大公也做好了前往西班牙就任國王的準備。在這樣的形勢下,法國軍隊在巴伐利亞人的支持下開始圍攻維也納,試圖從後方進行反攻。此時,英國大將馬爾博羅公爵(Marlborough,1650—1722)與薩伏根依公爵歐根親王聯合兵力,前來解除了維也納圍困,並於1704年8月在赫希施泰特戰役中大敗法國軍隊,占領巴伐利亞,雙方就此暫時休戰。

  第二階段的戰場主要在尼德蘭和義大利。1706年,馬爾博羅公爵奪取了西班牙在尼德蘭的全部屬地。同年,歐根親王將法國人完全趕出了上義大利。1707年法國發起新的進攻。1708年7月,馬爾博羅公爵與歐根親王再次聯合兵力,在歐德納爾德戰役中又一次使法國軍隊遭到沉重的打擊。

  戰爭的第三階段伴隨著停戰和談展開。開始時,反法同盟提出和談,條件是法國放棄繼承西班牙王位的要求,同時放棄占領包括斯特拉斯堡在內的阿爾薩斯。遭到法國的堅決拒絕。於是,馬爾博羅公爵和歐根親王又一次聯合兵力,於1709年9月在馬爾普拉凱特戰役中再次重挫法國軍隊。面對戰場上的失敗,法國政府不得不退了一步,表示願意交出阿爾薩斯,但仍然堅決拒絕放棄西班牙王位。此時,由於皇帝約瑟夫一世去世,他的弟弟、奧地利大公、正在準備就任西班牙國王的卡爾繼任皇帝,即卡爾六世(1711—1740年在位) ,西班牙與奧地利因此而重現聯合的哈布斯堡王朝。這種情況不僅是法國堅決反對的,而且也是英國及其他歐洲其他強權所不想看到的。因此,當法國提出和談的時候,英國、薩伏根依、葡萄牙和普魯士馬上於1713年4月與之簽訂了《烏特勒支和約》。根據這份《和約》,參與和談的每一方都得到了好處,只是對於此次戰爭的兩個根本性問題,即西班牙王位的繼承人問題和阿爾薩斯的歸屬問題,和談雙方都沒有提及。皇帝拒絕參與如此和談,並不承認《烏特勒支和約》的有效性。於是,戰爭繼續。

  在戰爭的最後階段,由於英國不再反法,馬爾博羅公爵不再出現在反法戰場,失去聯合兵力的歐根親王在1713年的戰場上節節敗退,所以皇帝不得不提出停戰和談。1714年3月,皇帝表示承認加以修改的《烏特勒支和約》,並與法國及各參戰各方達成協議;承認西班牙的王位由法國波旁家族的腓利普繼任,條件是他不得兼任法國國王;同意阿爾薩斯歸法國,條件是奧地利占有原屬於西班牙的義大利和尼德蘭。除此之外,根據《和約》,反法同盟各國基本滿足了戰爭初衷:英國得到法國的諸多海外殖民地,成功地鞏固了其海上優勢;荷蘭也得到法國的部分土地,並鞏固了其邊境;普魯士雖然在土地方面所獲很少,但是,在聲譽上獲得了很多,它已經開始顯示其躋身歐洲強國之列的發展勢頭。還有,法國的盟友也沒有很大的失望:巴伐利亞仍然維持原狀,既沒有奢望地得到義大利,也沒有失望地被皇帝占有;科隆選帝侯的狀態一如戰爭之前,未多也未少。對於神聖羅馬帝國來說,這次戰爭使它的領土失去了阿爾薩斯,但使它的皇帝得到了西班牙的尼德蘭和義大利。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沒有保住他的哈布斯堡帝國的領地,但擴大了他的奧地利君主國的土地;在戰爭期間,哈布斯堡的首領們已經就此達成協議。

  1703年,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開始不久,皇帝利奧波德一世使他的兩個兒子——約瑟夫和卡爾——協商、制定了一份《依次繼承協定》(Pactummutuaesuccesionis) ,確定如果長子沒有男性繼承人,次子的後代可以繼承長子的權利。1705年利奧波德一世去世以後,約瑟夫繼任皇帝(一世) ;1711年,約瑟夫去世後,卡爾繼任皇帝(六世)。然而,此協議還是有兩個問題需要明確的規定。問題一,作為哈布斯堡家族的合法繼承人,卡爾六世是不是西班牙王位的合法繼承人通過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歐洲列強解決了這個問題:1714年,法、英、荷蘭等國與皇帝簽訂《拉斯塔特和約》。據此,卡爾六世同意放棄繼承西班牙王位的權利,作為補償,他得到了西班牙在尼德蘭和義大利的領土。問題二,如果卡爾六世也沒有男性繼承人怎麼辦他自己的主意是由女性繼承。為此,他於1713年頒布了《國事詔書》(Pragmatische Sanktion) ,宣布女兒有權繼承家族產業,同時宣布哈布斯堡所屬各邦不可分割和不可分離,並要求奧地利君主、各等級和各邦國按照政治統一和國家存在的精神共同合作。在1720—1724年間,哈布斯堡王朝統治下的各邦等級,包括波希米亞、匈牙利以及齊本彪根等表示贊同這一聯合。《國事詔書》正式生效。雖然第二個問題沒有就此解決,因為就像第一個問題一樣,這涉及歐洲列強的利益和企圖,但是,《國事詔書》的頒布無疑標誌著奧地利君主國不僅以「整體」而且以「集權」的面貌出現在歐洲國際舞台上。

  二、奧地利邦君專制

  兼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和帝國等級邦國的邦君,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統治目標是擺脫神聖羅馬帝國政治的束縛,建立能夠與法國、英國等歐洲強國相抗衡的奧地利君主國。為此,早在三十年宗教戰爭期間,身兼皇帝的奧地利君主就著重從三個方面入手集中邦君權利。一方面,阻止波希米亞邦議會的自治趨勢;另一方面,消滅匈牙利人民起義的獨立勢力;第三方面,在維也納設置專制政府的執政機構。在頒布《國事詔書》的卡爾六世統治時期,奧地利實現了君主中央集權制。

  首先,在波希米亞,削弱等級邦議會的參政權利,因為它代表分裂奧地利哈布斯堡統治的自治趨勢。

  波希米亞的等級邦議會是傳統的政治協商會議,由四個等級(教士、貴族、市民和農民)、每等級兩位代表共八位議員組成。1471年,等級邦議會擁立波蘭的弗拉迪斯拉夫為波希米亞國王,即弗拉迪斯拉夫二世(VladislavⅡ,1456—1516,1471—1516年在位) ,並於1500年制定《弗拉迪斯拉夫等級條例》(Vladislavsche Landesordnung) ,確定了波希米亞各等級的政治參與權。這是波希米亞的第一份成文法。宗教改革運動期間,波希米亞絕大多數的高級貴族接受了新教信仰,通過1615—1616年的邦議會,明確地表示了其脫離天主教哈布斯堡王朝統治的自治傾向。由此,波希米亞的等級貴族公開了其政權目標,即堅持信仰自由,脫離天主教會;堅持國王選舉,脫離哈布斯堡君主統治世系。

  三十年戰爭爆發以後,波希米亞邦議會推舉尊信加爾文教義的、維特爾斯巴赫家族的普法爾茨選帝侯為國王,即弗里德里希一世(FriedrichⅠ,1596—1632,1619—1621年在位)。同時宣布,波希米亞王國為新教的等級制王國,實行新教貴族的中央集權制。然而,由於在1620年白山戰役中慘敗於哈布斯堡皇帝的軍隊,剛剛上任的新教國王遭到驅逐,堅持信仰自由、堅持國王選舉的等級貴族遭到殘酷的報復。波希米亞邦議會不得不關閉休會。繼而,在1627年,皇帝費迪南德二世頒布《更新條例》(Verneuerte Landesordnung) ,宣布取代《弗拉迪斯拉夫等級條例》,廢除等級貴族的世襲特權,取消其參政地位。接著,在皇帝軍隊的脅迫下,幾乎所有信奉新教的起義者,以及參與反對哈布斯堡統治的波希米亞貴族都必須淨身出境,其財富產業均被分配給來自奧地利、德意志以及義大利或尼德蘭的天主教貴族,以及親哈布斯堡的其他領主。其間,等級邦議會保留下來,但議員由哈布斯堡皇家指定或批准。另外,邦議會選舉國王的權利也保留下來,但只是在哈布斯堡家族絕嗣之後才行之有效。再者,邦議會的稅收批准權和稅務管理權都保留下來,但這些權利掌握在與邦議會並立的一個「等級委員會」手中。就是說,波希米亞傳統的邦議會已經名不符實,失去了原有的政治意義。在17世紀餘下的時期內,直到18世紀中葉以前,波希米亞的「等級委員會」都是實際上的參政機構,是波希米亞地方自治勢力的匯聚之地,也是他們對抗哈布斯堡統治的活動平台,原有的等級邦議會則更多地是波希米亞的等級政治殘餘,而不再是奧地利君主專制的強勢障礙。

  其次,在匈牙利,鎮壓庫魯茨起義,因為它代表脫離奧地利哈布斯堡統治的獨立勢力。

  庫魯茨(Kuruzen) ,意為起義者或反抗者。早在1514年,在匈牙利曾經發生了一次規模宏大的人民起義,領導者是騎兵統帥喬治·多札(Georg Dózsa,約1470—1514)。當時,起義軍的矛頭所向是土耳其穆斯林的侵略和統治。因此,參加這次起義的各類人眾通稱為「十字軍參加者」、起義者,即庫魯茨。當時,正值哈布斯堡王朝在匈牙利土地上展開進攻土耳其人的戰爭,因此這次匈牙利人民的起義被皇帝所利用。結果是匈牙利被瓜分(1526年) :西部土地被劃屬哈布斯堡王室,東部被土耳其蘇丹所占有。此後,匈牙利人民的反抗外來侵略和統治的暴動常被稱為庫魯茨起義。但此後的庫魯茨起義不一定是針對土耳其穆斯林,而更常見的是針對哈布斯堡王朝的壓迫和剝削,並常常得到土耳其人的支持。

  1663年,土耳其人侵入匈牙利西部,哈布斯堡軍隊得到德意志諸侯以及法國的支援,在戰場上取得了重大勝利。然而,在1664年簽訂的《瓦斯瓦爾和約》中,哈布斯堡皇帝為了達到休戰的目的,卻像失敗者一樣,將大片的匈牙利土地和重要的軍事要塞「讓予」土耳其人,同時在貿易政策方面也給予土耳其人巨大的優惠。不僅如此,皇帝還同意奧斯曼蘇丹任命齊本彪根侯爵,而齊本彪根早自1541年起就是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屬地。《瓦斯瓦爾和約》的簽訂引起了匈牙利貴族的普遍不滿。他們在簽約當年就策劃了所謂的「高層密謀」,試圖推翻哈布斯堡王朝在匈牙利的統治,建立獨立王國。但是,「密謀」很快泄露。皇帝利奧波德一世由此而得到了摧毀匈牙利的分裂勢力、實行專制制度的有利時機。1670年,皇帝下令組建一個調查委員會,並使之成為一個特別法庭,專審匈牙利密謀案件。1671年,尚未逃亡的200餘名「密謀者」和部分新教教士遭到審訊,其中七位被判處絞刑,少部分被判終身監禁,大部分被宣布剝奪權利和領地。這次審訊引發了一次聲勢浩大的庫魯茨起義。

  1671年,一批庫魯茨跟隨逃亡的貴族「密謀者」,對哈布斯堡王朝統治的區域進行襲擊。這批庫魯茨包括為防禦土耳其人入侵而駐紮在邊防要塞的哈布斯堡兵士,也包括不滿奧地利統治的匈牙利中小貴族和市民,還包括貧困的農民和生活在社會下層的民眾。其間,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並肩作戰,馬札爾人和克羅埃西亞人、烏克蘭人同為戰友。開始時,庫魯茨起義的主要領導人是齊本彪根的侯爵輔相M.泰勒奇(M.Teleki,約1630—1672) ,並得到奧斯曼土耳其人的支持。戰鬥中,庫魯茨人數不斷增加,隊伍不斷擴大。面對庫魯茨起義的巨大影響,利奧波德一世派出帝國軍隊,對之進行血腥鎮壓。M.泰勒奇壯烈犧牲,起義隊伍一度瓦解。乘此機會,1673年,皇帝下令在匈牙利成立「八人議會」,由四位匈牙利人和四位奧地利人組成,作為哈布斯堡王朝在匈牙利的專制政府。匈牙利原有的高級騎士議事團、邦議會以及全部的條例法規均被廢除。與此同時,皇帝還下令在普雷斯堡開設宗教審判法庭,清剿參加庫魯茨起義的新教徒。

  殘酷的鎮壓引發了更大規模的反抗。1677年,新教貴族E.特科利伯爵(E.Tkly,1657—1705)領導並重整起義隊伍。在他的活動下,庫魯茨們得到法國軍隊以及為法國效勞的波蘭軍隊的支援。起義軍不斷壯大,並不斷取得勝利,到1680年,占領了匈牙利的大部分地區。在這種形勢下,皇帝不得不做出讓步。他宣布解散「八人議會」,於1681年在奧登堡召開匈牙利邦議會。但是,庫魯茨們並不滿意於恢復在哈布斯堡統治下的自治。他們要求建立獨立王國。因此,在土耳其人的支持下, E.特科利伯爵於1682年宣稱為上匈牙利國王(1682—1685年在位)。接著,在1683年,作為土耳其軍隊的重要組成部分, E.特科利率領庫魯茨參加了維也納保衛戰(1683—1699年)。然而,隨著土耳其人的失敗, E.特科利的起義軍也逐步瓦解。1685年,庫魯茨們的根據地卡紹被奧地利軍隊占領。E.特科利逃亡。1687年,皇帝再次在普雷斯堡設立「血腥法庭」,絞死了包括幾位新教教士在內的起義軍骨幹分子24人。

  E.特科利失敗後,奧地利君主在匈牙利實行全面專政。1687年召開等級邦議會,使之成為哈布斯堡統治的工具;1688年在維也納設立特別委員會,專門處理匈牙利反叛和逃亡貴族的財產問題;1689年奧地利政府批准使用武力在匈牙利徵收特別戰爭稅;1701年哈布斯堡統治者強令匈牙利農民參軍,將之投入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的戰場,等等。凡此種種,成為庫魯茨再次暴動的起因。

  1703年,在拉科齊·弗蘭茨二世(Rákóczy FranzⅡ,1676—1735,1704—1735年為齊本彪根侯爵)的領導下,庫魯茨們迅速集結。1705年占領了大部分匈牙利。同年,在小鎮塞琛,拉科齊召開了第一次等級議會。會議宣布,起義的目的是重新制定等級法規,建立獨立的匈牙利王國。在1708年於沙羅什帕塔克召開的第三次等級議會中,拉科齊宣布解放參加起義的農民,予以自由土地和自由身份。然而,皇帝的鎮壓軍也最終在1708年集結起來,開始對庫魯茨軍隊進行全面圍剿。在強大的帝國軍隊面前,起義軍連連失敗。1711年4月,起義軍的最後一個據點卡紹淪陷。拉科齊逃亡波蘭。殘餘的庫魯茨投降了。通過《沙特瑪和約》(Frieden von Szatmr) ,皇帝同意特赦全部庫魯茨,條件是這些反叛者必須宣誓效忠哈布斯堡王朝,承認哈布斯堡家族在匈牙利的王位繼承權。同時,皇帝批准給予貴族支配自己的產業和屬民的權利,免其稅役。貴族聯合庫魯茨的獨立勢力被摧毀。匈牙利再次確認為奧地利專制君主國的自治邦領。

  最後,在維也納,哈布斯堡的奧地利君主設立了一系列執行專制措施的政府機構。

  如前已述,《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簽訂以後,德意志民族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逐漸地轉身成為奧地利的哈布斯堡君主。一方面,強鄰壓境,內政崩析,歐洲帝國難以復辟,家族王朝不能合一,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權威越來越徒有虛名;另一方面,德意志—奧地利的世襲領地、波希米亞王國和地盤不斷擴大的匈牙利邦國,三者組成了哈布斯堡奧地利君主的實力基地。為了穩固和有效地控制其實力集團,哈布斯堡皇帝逐步地調整政府機關,將各類共同體的主權逐步地集中於維也納宮廷。

  在奧地利地區,1619年世襲領地重新合一以後,行政機構並沒有隨之合併。就是說,上、下奧地利及蒂羅爾、克恩騰、施泰爾馬克等地均保留了1564年分割領土時所設置的統治機關。機構重疊難免權利分散。因此,在接踵而至的持續達30餘年的戰爭形勢下,哈布斯堡統治者利用戰場上的勝利,在對抗新教運動、打擊外國勢力的同時,開始有力地削弱等級貴族,清除他們在哈布斯堡政治中的部分職位,特別清除他們在對外政策中的影響,從而將稅收、軍事、司法及宗教信仰的權利逐步地統一起來,集中在維也納宮廷。在波希米亞及西里西亞、匈牙利及齊本彪根等其他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哈布斯堡統治者不同程度地允許當地等級貴族掌握稅務、軍事和司法等權利,其前提是,他們必須承認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宗主權。在這樣的基礎上,哈布斯堡王朝進行了維也納宮廷管理機構的調整和改革。

  首先,在1620年,哈布斯堡王朝設立了奧地利宮廷總理府,改變了奧地利邦國政治從屬於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政治的慣例。在此以前,管理奧地利事務的是帝國總理府。帝國總理府管理包括奧地利在內的整個帝國事務。改革之後,帝國總理府僅僅負責帝國事務,奧地利事務由奧地利宮廷總理府管理。1654年,皇帝費迪南德三世將原來分設在當地的宮廷總理府——波希米亞宮廷總理府、匈牙利宮廷總理府、義大利和尼德蘭宮廷總理府——全部遷到維也納。第二年,即在1655年,各地宮廷總理府要人齊集維也納,舉行奧地利君主國的屬邦總議會。由此確定,這些駐紮在維也納的各地宮廷總理府,與奧地利宮廷總理府平級,均採用合議制,繼續分管各自的行政、外交和司法事務,但不得涉及財政和軍事。各地的財政和軍事事務由宮廷樞密院負責,宮廷樞密院統領各地宮廷總理府。

  其次,在1637年,憑藉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君主的權利,費迪南德三世將百年前設立的六人宮廷參議會,改為由15人組成的宮廷樞密院,統籌哈布斯堡王朝的內政和外交政策。起初,宮廷樞密院仍然是一個等級議會機構,雖然樞密議員均直接對哈布斯堡統治者負責,但是其成員仍然是等級代表。後來,宮廷樞密院逐漸地變成一個純粹的官員行政機關。因為在樞密院中出現了具有專業知識和能力實幹的議員,他們受命負責部門事務,從而使這個機構有可能對於部門事務進行專門性的計劃管理,並使原來掌握在等級代表手中的權力得到輔助性加強。實踐證明,在宮廷樞密院中聘用專業人才,是一條能夠同時鞏固邦國等級政治參與權和擴大、加強君主權利的有效途徑。

  再者,在1669年,憑藉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權利,利奧波德一世在宮廷樞密院中設置了一個樞密會議,統籌哈布斯堡王朝的內政和外交政策,又一次縮小了中央權力機構。起初,樞密會議議長由帝國副首相兼任,另有四位議員,均由皇帝直接任命並只對皇帝負責。他們的職責主要是商議和制定對外政策。後來,特別在1705年約瑟夫一世繼任皇帝以後,因為新皇帝的執政方針是恢復皇權、擴大奧地利的勢力,所以樞密會議議長改由奧地利宮廷總理兼任。奧地利宮廷總理只對奧地利君主一個人負責,他必須具備管理知識和組織才能,是樞密會議中唯一一位常設議員,也是君主國整部統治機器的主軸。相形之下,帝國副首相被完全排除在哈布斯堡君主國的事務之外。再後來,樞密會議議員增加到12人,被分為七個小組,分別在七方面事務上進行決策。1709年,樞密會議成為常設機構。與此同時,奧地利宮廷總理府被分為兩個部,一個部主管政治,另一個部主管司法。至此,在維也納,奧地利君主不僅能夠行使其對於德意志—奧地利世襲領地、波希米亞和匈牙利的宗主權,而且清除了神聖羅馬帝國的統治。各地各類的等級聯合機構基本失去了政治功能。

  最後,1711年,卡爾六世開始重用奧地利、波希米亞和匈牙利宮廷總理府,包括「西班牙官廳」都是重要機關,致使樞密會議也逐漸地失去效能。在這個過程中,一方面,奧地利宮廷總理,更多地以總理的身份而不是以樞密會議議長的身份進行外交決策,另一方面,由於帝國事務的增加,帝國副首相也比以前更多地介入樞密會議。如此一來,對於奧地利君主國來說,樞密會議基本上不再存在(於1749年解體)。取而代之的是一個與之在性質和功能上相似的會議,即樞密財政會議。雖然樞密財政會議是一個固定的、有實權並直接對皇帝負責的決策組織,但一直不屬於正式的政府機構(1714年設立,1741年解體)。

  從整體上說,奧地利邦君(君主)專制的特徵主要表現為一體多元。一體,主要指哈布斯堡統治王朝的一體;多元,主要包括宗教的多元和民族的多元。

  奧地利君主國的王朝一體化統治,削弱了各地等級的傳統勢力,在容納、容括的前提下,即在體制上和行政管理上保留屬邦管理機構的前提下,基本實現了中央集權制。然而,在此應該看到,雖然各屬邦等級的財政和軍事權利被收歸維也納,雖然他們的文官管理機構也被限制在地區和地方一級,但是,他們並沒有被剝奪權力。在這個意義上,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政治一體化尚未真正完成。

  然而,奧地利君主國的宗教多元和民族多元則是真切地呈現出來。根據《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中「教隨國定」的原則,在法規上,奧地利君主國的臣民應該跟隨哈布斯堡君主信奉天主教。但在實際上,駐蹕維也納的哈布斯堡統治者並沒有強使波希米亞、匈牙利,甚至奧地利的某些貴族領主和普通臣民改變信仰。在天主教信仰的大環境下,信奉信義宗或改革宗、東正教、猶太教以至伊斯蘭教的居民基本上維持信仰原狀。與此同時,根據《更新條例》、《沙特瑪和約》等條約,以波希米亞、匈牙利人為主的不說德語的人,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被認為是奧地利君主國的臣民,但哈布斯堡統治者始終沒有制定諸如統一語言和習俗,或強行推廣某種德意志—奧地利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法規。不僅如此,在維也納宮廷還經常可以看到欣賞異域風情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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