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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胡爾德萊希·茨溫利的改革

2024-10-09 05:23:06 作者: 王亞平,孫立新,劉新利,邢來順 等

  幾乎與路德在維登貝格推行宗教改革同時,胡爾德萊希·茨溫利也開始在蘇黎世宣講基督教福音了。

  按照茨溫利本人的說法,他的改革思想完全是獨立產生的,並且比路德更早地開始了宗教改革實踐。對此,學者們意見不一,毀譽參半。無論怎樣,茨溫利在蘇黎世進行的宗教改革獨具特色,卻是不爭的事實。茨溫利從基督的直接統治思想出發,把世俗世界與教會整合在一起,使教會共同體與市民共同體相等同,教會管理與市政管理合一,建立起了帶有明顯教會管制特色的宗教—政治體制,由世俗官廳通過布道士的指導處理宗教和世俗事務,為宗教改革開闢了一條新路,其影響重大而且深遠。

  茨溫利於1484年1月1日出生在瑞士東部托根堡(Toggenburg)維爾德豪斯(Wildhaus)村的一個富裕農民家庭。父親(Johann Ulrich Zwingli)曾任本村村長,叔叔巴托羅繆斯·茨溫利(Bartholomus Zwingli)是瓦倫湖(Walensee)畔韋森(Weesen)主教座堂的首席神甫。茨溫利6歲時離開家鄉,先是跟隨叔叔學習拉丁文,後來又到巴塞爾和伯爾尼接受初級教育。1498年就讀於維也納大學,接觸到人文主義思想,成為伊拉斯謨的追隨者。1502—1506年在巴塞爾大學繼續深造,獲得文科碩士學位,但沒有專門研究神學。

  1506年,茨溫利出任格拉魯斯地方神甫。為了彌補神學知識的欠缺,他非常自覺地邊工作邊學習。當時,大批瑞士人以僱傭兵身份參加歐洲大國之間的戰爭,為不同的外國雇用者賣命,而在戰爭中經常發生瑞士人打瑞士人的情形,不僅造成了巨大的人員傷亡,也加劇了瑞士聯邦內部的矛盾衝突。茨溫利至少兩次作為隨軍神甫跟隨瑞士軍隊奔赴義大利戰場,親眼目睹了戰爭的慘烈,堅決主張廢除僱傭兵制度。1516年4月14日,茨溫利改任艾恩西德爾恩(Einsiedeln)地方神甫,與此同時,他也開始公開抨擊天主教會的各種腐敗現象,反對贖罪券買賣。

  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爆發後,茨溫利雖然沒有明確表態,但也受其影響,轉而研究基督教古典作家和教父的著作,特別是《保羅書信》和奧古斯丁的著作,在繼續批判天主教會弊端的同時,提出了進行宗教改革的主張。

  1519年1月1日,茨溫利被蘇黎世大教堂教士會選為「人民神甫」(Praedikant)。他違反傳統的布道規則,繞開舊約,直接從新約的「馬太福音」篇開講,將耶穌的生平事跡確立為布道的重點。茨溫利的宗教改革由此正式開始。不久,黑死病肆虐蘇黎世,1/3的居民死於瘟疫。茨溫利也因探視病人而受到傳染,差一點命喪黃泉。患病期間,茨溫利深感恐懼和無助,不得不天天向上帝祈禱,把一切生存的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病癒後,他由衷地感激上帝的救治,發誓為侍奉上帝奉獻自己的一生。

  1522年8月,茨溫利發表《食品選擇和自由食用》(Von Erkiesen und Freiheitder Speisen),這也是他的第一部宗教改革著作。在這裡,茨溫利批評天主教會的齋戒法規及教會傳統與聖經等價論,指出基督教的全部真理都包含在《聖經》之中,靈魂得救是出於上帝的恩賜和對上帝的信仰,不是出於人的善功的積累;聖經是基督教的唯一權威,人人都有閱讀聖經和解釋聖經的權力。茨溫利還以聖經為根據,抨擊聖像崇拜和彌撒時的獻祭,要求撤除教堂里布置的聖像和圖畫,取消唱詩和音樂,廢除修道制度,准許神職人員結婚。

  茨溫利的主張受到蘇黎世市民的熱情支持,但也被多明我會修道士譴責為異端邪說。因為蘇黎世教會隸屬於康斯坦茨教區,該教區主教遂派專人前來視察,後來又力圖制止「違背教規的」拒絕在齋戒期禁食的行為。蘇黎世市政當局卻作出了與之不同的裁決:關于禁食,《聖經》並無明文規定,不過為了維持秩序,應予遵守。這一裁決雖然帶有妥協性,但在實際上否定了主教的管轄權,確立了市政當局的管轄權。與此同時,蘇黎世市政當局還申明:只允許宣講純真的上帝之道,實際上從官方角度認可了茨溫利的宗教改革主張。

  但是反對者依然大有人在,並且不僅蘇黎世的多明我會修道士,瑞士聯邦其他州的天主教保守勢力也不斷攻擊茨溫利的學說。蘇黎世市政當局決定在1523年1月29日舉行一次公開的神學辯論。為此,茨溫利把其改革綱領具體化為《六十七條結論》(Zwinglis67Artikel,1523),開首第一條對福音作了總結,繼而抨擊了教皇的權威、變體論、聖徒崇拜、善功、齋戒、朝聖、教士獨身、告解、贖罪券、苦行、煉獄等不合《聖經》教導的教義,提出了徹底廢除這些教義的要求。1月29日,辯論會在蘇黎世議會大廳如期舉行,各地著名的教俗神學家600餘人應邀參加。在辯論的過程中,康斯坦茨主教的代理人約翰·法貝爾(Johann Faber)黔驢技窮,只知道用傳統和大公會議的權威來反對茨溫利的論綱,並未明確指出具體的錯謬。茨溫利等宗教改革家則援引聖經,從容不迫地據理反駁各種批評意見。市政會宣布茨溫利為獲勝者,可以繼續布道。這次辯論史稱「蘇黎世第一次辯論會」,辯論顯然是模仿學術論辯的聚會,對於茨溫利來說,這自然是一次個人的勝利。不過,更重要的是,市議會從這次辯論之後,便冒升成為有權決定什麼才算是符合或不符合聖經教誨的仲裁者,也就是說掌握了宗教決定權。政教合一,並且政大於、高於教的宗教—政治體系開始初露端倪。

  

  在蘇黎世破壞聖像運動大規模爆發後,市政會又在1523年10月26—28日和1524年1月13—14日先後舉行了兩次辯論,最終正式宣布:終止蘇黎世教會對康斯坦茨主教的隸屬關係,由市政會直接領導;廢除天主教會禁止教士結婚的法規,關閉修道院,將修道院的土地和其他財產轉用於慈善事業;取消天主教的彌撒儀式,廢除偶像崇拜,燒毀教堂內的祭壇、聖像以及其他各種泥塑木雕,拆除教堂中的彩色玻璃窗戶,搬走教堂中的管風琴,把教會改造成一個便於人們學習和講解《聖經》的樸素場所,把聖餐改變為紀念會餐,實行布道、簡易禱告和唱讚美詩等福音教禮拜儀式,洗禮和葬禮不再收費;舊禮教的維護者要麼遵從新禮儀,要麼流放國外,二者必居其一。在市政會的支持下,也通過市政會決議,宗教改革在蘇黎世全面開展起來。在1524年6—7月,聖像、聖徒遺物、風琴從教堂搬走;12月修道院財產被沒收,大部分修道院被改造成學校。彌撒禮繼續到1525年,以後不再舉行。除此之外,市政會還建立了道德法庭審判案子,沒收教會財產以供政府舉辦慈善福利事業,但也宣布洗禮派為異端,對非政府的,甚至是反政府的宗教改革活動,實施嚴禁乃至打壓政策。這些舉措使得市政會成為宗教改革的領導者和推動者。神聖羅馬帝國其他城市的宗教改革多有採納蘇黎世模式者。

  茨溫利雖然沒有擔任任何政治職務,但作為宗教改革首倡者,他不僅身體力行,努力貫徹自己的主張,而且繼續著述立說,進行精神指導。他主張教會當局和市政當局密切合作,認為「沒有地方行政官參與的教會是殘缺的、不完全的」。

  1524年4月19日,茨溫利與33歲的寡婦安娜·萊因哈特(Anna Reinhart)結婚;此前,他已經與她同居了多年。1525年,茨溫利發表信仰告白《真假宗教詮釋》(De vera etfalsa religione),對他的宗教改革理念和目標進行了詳細闡述,揭露並駁斥了天主教會的腐敗和謬誤,同時也對一些新的洗禮儀式、聖餐儀式和附帶祈禱的布道儀式作了明確規定。這一著作通常被視為「歸正宗」(reformierte konfession,也稱作「改革派」或「改革宗」)首部信綱。1524—1529年,茨溫利在神學家和宗教改革家利奧·居德(Leo Jud,1482—1542)幫助下,將《聖經》翻譯為具有濃重地方語言特色的瑞士德文本,是為「蘇黎世聖經」(Zürcher Bibel),它的出現比路德的聖經全譯本早5年,可謂福音教第一部全譯本聖經。

  蘇黎世的宗教改革並不僅僅局限於宗教領域。在茨溫利的建議和指導下,市政會規定了學校、教會和婚姻制度,編制了有關習俗的法律。茨溫利本人則在1523年發表名為《簡論青年的基督教教育》的拉丁文教育著作,次年,又將此書譯成瑞士德語。他提倡學生學習拉丁語、希臘語和希伯來語,系統地由淺入深地學習以《聖經》為核心的宗教課程;也鼓勵學生學習自然科學、算術、音樂,積極參加跑、跳、投擲等古希臘競技運動,掌握多方面的知識,練就健康的體魄。茨溫利還十分關心基督教紀律,主張市政當局有義務和責任,以基督的要求為準則,對教會和市民社團進行嚴密監控。他要求強制性的內部統一,認為真心誠意地虔信上帝的地方行政官可擁有糾正謬誤的權力。他也委任了若干「偵探」,全面監督禮拜活動和公共道德,使整個城市都受到基督教紀律的約束,並由于堅決貫徹這一措施而成為瑞士和神聖羅馬帝國南部城市推行宗教改革的榜樣,也為加爾文在瑞士法語區日內瓦(Genève或Genf)組建新教會奠定了基礎。

  與蘇黎世臨近的瑞士德語區城市如聖加侖、伯爾尼、巴塞爾等,大都接受了茨溫利的神學觀點。德意志的一些宗教改革家、市政官員和諸侯,如巴特格律恩巴赫(Bad Groenenbach)和赫爾比斯豪芬(Herbish of en)等地的統治者也贊同茨溫利的主張。茨溫利也對其他地方的宗教改革表示出莫大的關注,並通過他的密友約翰內斯·奧科蘭帕迪烏斯(Johannes Oecolampadius,1482—1531)對巴塞爾市政府推行的宗教改革予以慷慨支援。他甚至與在蒂羅爾發動農民起義的米夏埃爾·蓋斯邁爾(Michael Gaismair,1490—1532)等人有過交往。但在社會和經濟方面比較落後且以出賣僱傭兵聞名的琉森、烏里、施維茨、翁特瓦爾登和楚格等森林州,天主教保守勢力十分強大,反對宗教改革者態度堅決。他們不僅繼續堅持舊信仰,而且還操縱各州,結成政治同盟,並與哈布斯堡家族的奧地利大公費迪南建立了合作關係,決議手持武器捍衛天主教。

  茨溫利則在1528年籌劃組建了基督教城市同盟,同時也建立了一支比較強大的軍隊,同樣要以武力捍衛宗教改革事業。到1529年,聖加侖、伯爾尼、巴塞爾、康斯坦茨、比爾(Biel)、米爾豪森(Mühlhausen)和沙夫豪森等城市和州都加入了這個同盟。1529年6月24日,森林州在第一次卡佩爾(Kappel)戰爭中戰敗,簽訂《卡佩爾和約》,放棄與哈布斯堡的聯盟並承認信仰自由。具有茨溫利印記的宗教改革迅速傳布開來,沙夫豪森、格拉魯斯、格勞賓登(Graubünden)、阿彭策爾、施特拉斯堡和阿爾薩斯的米爾豪森等城市都改宗福音教,茨溫利的宗教改革一度取得了巨大勝利。

  茨溫利的宗教改革是由人文主義所主導的,而在當時,人文主義也是該地區唯一具有影響力的思想力量。瑞士在地理上接近義大利,是文藝復興運動自南歐向北歐傳播的主要通道,諸如弗洛紹爾(Froschauer,蘇黎世)、弗羅本(Froben,巴塞爾)和克拉坦德(Crat and er,巴塞爾)等聞名全歐的印刷所都集中在這裡,人文主義團體(通常稱為「宗教社」)也很早就在巴塞爾大學中興起了。茨溫利早年加入過人文主義宗教社,也同瑞士的許多人文主義者一樣,尊崇伊拉斯謨「效法基督」(imitatio Christi)的觀點,著力於道德與倫理的更新,教會與社會的改革。他最初只把宗教改革看作一個訓練或教育的過程,人為的過程,著重於改進教會的宗教實踐活動,例如教會的組織和管理方式、教堂設施和宗教崇拜等。只是後來在路德宗教改革的影響下,茨溫利才認識到保羅和奧古斯丁等人學說的重要性,開始將宗教看作屬靈的和內在的事物,認為宗教的基本目的是諄諄教誨信徒養成謙卑和甘願順服上帝等一系列內在的品質。

  同路德一樣,茨溫利也主張聖經是信仰的基礎,上帝的恩典勝過人類的行動,否認教會作為一個中間人和恩典管理者的作用,譴責煉獄、贖罪券和教士獨身等教會教義,要求廢除聖經沒有規定的禮拜儀式,並且主要依靠世俗政權的支持來推行宗教改革。

  不同的是,茨溫利比路德更重視教會和國家的改革,力圖以福音和公共利益取代個人主義和自私自利,從總體上對整個社會生活和政治生活進行徹底更新。在他看來,教會與國家緊密聯繫在一起,教會生活與國家生活並沒有多大分別。「所有關於我們鄰人的法律均植根於自然法。」自然法與福音書同出一源。「自然法只不過是聖靈的領導和嚮導而已。」然而,要使自然法得到遵守,正確理解自然法的信者與自覺遵從上帝意願的政府都是不可缺少的。教會對國家負責,國家對教會負責。「最和平、最敬神的制度將在上帝之言宣講得最為純粹的地方發現。」而最好的政府形式是代議民主制方式的貴族政體。

  但自改革伊始,茨溫利就對其處境的政治狀況有非常清楚的認識,並且在一定程度上是使自己順從現實的。他知道,若無市議會的同意和積極參與,蘇黎世的宗教改革是難以進行的。反過來,要進行宗教改革必須首先進行政治改革。因此他聲稱傳道者與統治者都是受委託者,是要在蘇黎世乃至整個世界上建立上帝的管治的。他們分工不同,但都直接對上帝負責。茨溫利希望在蘇黎世建立一種神治的政體,也就是說將整個城市群體的生活置於上帝的管治之下;牧師與地方官員都受命宣講與執行這一管治。但在第一次蘇黎世辯論會之後,市議會成為了仲裁者,實際掌握了解釋聖經的權力,甚至將自己的地位凌駕於上帝的話之上。對此,茨溫利心知肚明,但為了使宗教改革得以順利推行,他不僅容忍而且採取了積極支持的行動;他的人文主義根底使他更容易對可利用的世俗力量採取妥協的實用主義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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