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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馬丁·路德宗教改革的開始 一、生存危機與神學突破

2024-10-09 05:23:03 作者: 王亞平,孫立新,劉新利,邢來順 等

  馬丁·路德在1483年11月10日出生於隸屬圖林根地區曼斯費爾德伯爵領地的埃斯勒本(Eisleben)鎮。父親漢斯·路德(Hans Lu the r)原為農民,後來到礦區打工,通過承租冶銅小熔爐發家,僱傭工人操作,成為小業主,步入市民階層,後來又當選為市政參議;母親瑪加麗特是薩勒河(Saale)畔諾伊施塔特(Neustadt)的一個市民家庭的女兒。路德的父母都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對子女的管教也十分嚴厲。路德7歲時就近上了教會學校,學習拉丁文、十誡、使徒信經、主禱文和讚美詩等,受到嚴格的宗教教育,接受了許多正統的天主教觀念,對上帝充滿敬畏。

  1497年,路德離開家庭,進入共同生活兄弟會創辦的馬格德堡學校學習,對「現代虔信」有所接觸。1498年,路德轉入埃森納赫(Eisenach)的方濟各學校,修學3年;在這裡,他接受了音樂和詩藝訓練,成為一名很不錯的歌手。他也經常與當地修士交談,對修道院生活有了比較深入的了解。此時,路德與同時代的大多數人一樣,相信人是有罪的,必須通過各種各樣的「善功」,參加神職人員主持的聖禮,依靠教會的幫助,才能受到上帝的寬恕,得到靈魂的拯救。他也相信修道和苦行是更積極、更有效的得救途徑,成為神職人員,則可以優先升入天堂。

  1501年春天,路德進入埃爾福特大學文學院,開始學習「七藝」,接受經院哲學的思維訓練;1502年獲得學士學位,1505年獲得文科碩士學位,隨後便遵從父親的意願轉入法學院,開始攻讀法學。

  埃爾福特大學是由當地市政當局創辦的大學,與市民生活聯繫密切,學術氣氛也比較活躍,除了唯名論和人文主義廣為流行外,還不時有人宣傳胡斯的思想。在這裡,路德接受了對中世紀神學採取批判態度的奧卡姆派經院哲學,強調信仰和理性的區別,認為只有信仰才能使人認識到真理。他也旁聽過人文主義者開設的有關詩藝的課程,閱讀了一些古羅馬文學作品和新派拉丁語詩歌,但未參與人文主義者組織的課外活動。路德生性純樸,務實而不崇尚空論。他雖然思維敏銳且富於想像,但更關注現實生活,尤其關注與生命相關的宗教問題。人生反覆無常,命運難以把握,這種感受使路德越來越對自己的生存產生了疑惑。他自覺是一位有負於上帝的「罪人」,渴望與上帝和解,得到上帝的救贖。但他又對一個「像法官一樣」嚴厲的上帝深懷恐懼,不知道自己究竟怎樣做才能得到上帝的寬恕。雖然教會許諾只要做出懺悔和告白,罪過就可得到赦免,但在路德那裡,懺悔非但沒有帶來寬慰,反而加重了本來就已十分沉重的罪疚感。這主要涉及懺悔者的心理問題,與教會的弊端並無直接關係。真正的懺悔要求懺悔者將所有的罪過,包括某些最隱秘的罪過都毫無保留地向上帝坦白出來,追悔前非,醒悟改過,並且要本著愛上帝之心這樣做,而不是僅僅出於對上帝懲罰的恐懼。路德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夠滿足這個前提條件,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會因為一種無效的赦免而受到永恆的譴責。他不斷地問自己:「我的懺悔是真正的悔過嗎?還是因為恐懼我才悔過?」,但總是不得要領。路德深感自己的理性不夠堅強,難以約束自己的情緒和情感。有的時候,他明知某些慾念不對,卻又無法克制,不可避免地發生過失。做人之難,經常使路德深陷絕望的深淵,以致他希望自己「從來沒有被生為人」。出家為僧,通過修道途徑完善自己人格的想法一直縈繞在他的心頭。

  1505年7月2日,路德在從曼斯費爾德返回埃爾福特的路上,於荒郊野外突遇暴風雨,一道雷電突然在頭頂炸響,仿佛世界末日即將來臨。路德恐懼萬分,匍匐在地,口中念念有詞:「救救我,聖安娜,我要做一位修士!」久已有之的修道願望,加上這個在危急時刻許下的誓願,最終改變了路德的人生軌跡,從一個學法律、準備躋身上流社會的大學生轉變為獻身上帝的修道士。1505年7月17日,亦即在「雷電事件」發生後不久,路德不顧家人和朋友的勸阻,毅然決然地離開學校,進入了埃爾福特奧古斯丁修道院。

  埃爾福特修道院是奧古斯丁修會一個較大的院所,時任院長為約翰·馮·施陶皮茨,住院修士大約有50餘名。它作為薩克森—圖林根改革派修道院聯合會(schsisch-thüringische Reformkongregation)的一部分有著特別嚴格的法規,也十分重視年輕修道士的神學教育。路德決心做一位好修士,故而嚴於律己,刻苦修煉,不僅天天虔誠地祈禱、禁食、守夜、做善功,甚至鞭打自己的肉體,而且還苦讀聖經,深究教義,不到兩年就被任命為副主祭,1507年5月2日又被祝聖為神甫。基於修道院院長施陶皮茨的推薦,路德在1508年秋獲得了到維登貝格大學學習神學的機會。

  維登貝格大學是在六年前由薩克森選侯智者弗里德里希創辦,由國王馬克西米連一世頒布敕令,予以特許。維登貝格大學也與奧古斯丁修道院有密切聯繫,一方面它接受奧古斯丁修道院的年輕修士前來進修學習,另一方面也委任道行高深的奧古斯丁派教士擔任教職,講授《聖經》(教授職位)或亞里士多德倫理學(講師職位);施陶皮茨便自1502年起出任該大學的教授和神學系的第一任系主任。在維登貝格大學,路德除了進一步學習奧卡姆神學,還對早期教父,特別是奧古斯丁的經驗神學進行了深入鑽研。1509年3月,路德獲得聖經學學士學位。幾個月後,又獲得語錄學學士學位。在返回埃爾福特之後,路德便開始主講彼得·倫巴德的《四部語錄》了。

  

  在常人看來,路德進入修道院以後是頗有收穫的;路德本人也相信,如果有人能夠通過修道的途徑進入天堂,那他本人當屬其中之一。他竭盡全力想讓上帝滿意,渴望得到上帝的寬恕、喜愛和啟示,然而他鬱積在心中的巨大困惑仍無法消解。他擔心自己遺漏某些罪過,特別是那些在內心隱而未現、難以覺察的罪過。有許許多多「邪念」瞬間即逝,記都記不清楚,更不用說得到上帝寬恕了。他時常懷疑並對自己說:「你所做的並不完善。你的懊悔不夠。你在認罪中遺漏了那事。」路德試圖通過個人的努力,補救自己良心上的不確定、軟弱和煩惱,但卻無濟於事。即使已被告知可獲得赦免,心理上也得不到安寧。路德對自己的失敗感到絕望,覺得修道生活「毫無裨益」,他「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日日夜夜只有悲痛和失望。」路德自覺罪孽深重,對上帝心懷恐懼,對上帝的稱義毫無把握。他得不到任何寬慰,開始遷怒於上帝:「我的隱修生活不管怎樣無可責備,我仍感到在上帝面前(coram Deo)自己是個罪人,良心極度不安,我也不相信上帝對我的苦行贖罪感到滿意。對這個懲罰罪人的公義的上帝,我不愛,毋寧說我恨。」

  1511年9月,還是通過施陶皮茨的推舉,路德重返維登貝格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當時,施陶皮茨致力於將奧古斯丁改革派修道院與非改革派修道院聯合起來,組建一個全國性機構,以便將改革推廣到所有修道院。包括埃爾福特奧古斯丁修道院在內的部分改革派修道院反對這項計劃,認為此類聯合會使改革流於表面,教皇尤里烏斯二世也不贊成。為了向教皇陳述自己的觀點,施陶皮茨委派路德維登貝格前往羅馬。

  路德的羅馬之行似乎並沒有使教皇回心轉意,而在以虔誠香客的身份參觀了羅馬這座「聖城」之後,路德對他所看到的腐化墮落和道德敗壞現象深感驚訝和不滿。他親眼看到教皇和紅衣主教們的驕奢淫逸:他們住富麗堂皇的豪華府院,奴僕成群,出入則乘高車駟馬,前呼後擁。羅馬已成為罪惡的淵藪,「這裡有買賣、交換、貿易、撒謊、欺騙、偷盜、奢侈賣淫、奸詐和各種褻瀆上帝的事,甚至敵基督者的統治也不能比這更無恥」。但在當時,路德尚未對天主教會的救贖功能產生任何懷疑。

  1512年10月,路德成功地獲得神學博士學位,並且很快就繼承了施陶皮茨所擔任的維登貝格大學聖經學教授職位;他也藉此在教會之外的公共領域占據了一個重要崗位。作為神學研究的領導者,路德在維登貝格培養了一大批年輕神職人員,贏得了同事、學生和市民的普遍尊重。除此之外,他還在多個教區擔任神甫,肩負著向一般教徒傳道、講經和引導靈魂之責。而對於路德個人和神學的發展,施陶皮茨又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作為路德的告解神甫和修道院領導,施陶皮茨不僅幫助路德成為神學教授,還將路德引向基督受難的十字架,為路德指出了「最甜蜜的救主的傷痕」,給了他「在基督里的生命」,使他對福音有了最初的覺悟。施陶皮茨還將神秘主義者陶勒的《日耳曼神學》介紹給路德,使他對埃克哈特的「否定神學」有了比較深入的了解。而在研讀《聖經》、詮釋《羅馬書》的過程中,路德發現了上帝只通過恩典使人稱義的原則,在關於人的得救問題上實現了一個重大突破,徹底從絕望中獲得了重生。

  在路德研究中,關於路德「神學突破」或者說「宗教改革覺醒」發生的時間問題一直是有爭議的。路德本人在事後回憶中只提到他對新的得救教義的發現是一個「始料未及的頓悟」,是他在維登貝格教堂塔樓里經歷過的一個思想轉變,具體時間卻未有明言。於是,有些人把這個「塔樓經歷」(Turmerlebnis)定在1511—1513年,另有一些人則定在1515年前後或者1518年前後,還有一些人乾脆主張一種逐漸發展的宗教改革覺醒的觀點。與確定宗教改革覺醒的日期一事緊密相關的是對其具體內容和這些內容對於宗教改革的開始的意義的解釋。在這裡同樣存在著若干不同觀點。無論怎樣,對於路德來說,這一經歷是一個巨大的解放。其中最為關鍵的是路德對《聖經·羅馬書》第1章第17段經文「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按照字面可譯為『從信到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的頓悟。

  通過這段經文,路德徹底改變了他對上帝的認識,發現了上帝的恩典,領悟了律法和福音的辯證關係,並由此獲得了一種全新的救贖觀念。以往,路德只把上帝當作法官看待,對上帝充滿恐懼,甚至用一種即使算不上褻瀆也是十分不敬的抱怨怨恨上帝;他只看到上帝易怒和好懲罰人的一面,以為上帝是十分嚴厲的,負有「原罪」之人生前經常會受到上帝的懲罰,死後還要遭到煉獄的折磨。現在,他從耶穌代人贖罪中看到了上帝對人的愛,上帝為了救贖罪人,不惜讓他的兒子耶穌蒙受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磨難。通過耶穌代人贖罪,上帝已經與人和解,赦免了人的原罪。耶穌降臨人世,完全出自上帝的安排。耶穌也是自願赴難的,是為解救天下所有的罪人而死的。這樣的上帝根本不是凶神惡煞般的法官,而是一位時時刻刻都在關愛著人的善良、仁慈之神。人與上帝之間不是執法官與罪人的關係,而是拯救與被救的關係。上帝的義是一種「被動的義」(iustitia passiva),是一個純粹的恩典,而這種恩典沒有人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只有上帝才能救贖罪人,使罪人稱義;他的恩典是白白送給信徒的一個禮物。在事關人與上帝的關係問題上,一切都取決於上帝的意志,任何人為的善功都無濟於事。對於上帝的仁慈,對於上帝通過他的兒子作出的拯救,人只能通過信仰加以領會,而信仰並不僅僅是理智、感情或意志的氣性所進行的活動,而是整個的人在直接面對上帝時應有的態度。信仰不僅是一種認識形式,如相信上帝講的一切都是正確的,而是指完全而充分地信賴上帝。信心只是接收誠意的器皿,它本身不能使人稱義,不能帶來恩典,而只能使人意識到一些已經存在的事物,讓人接受耶穌基督。信心是聖靈賜予的恩典,不是從自身產生的人的能力。信徒不要把他在上帝面前的地位和他靈魂可以得救的信念歸於他實際能做的善功,而要歸於耶穌基督在他的使命和功德中顯示出來的上帝的恩典。重要的不是人能夠做什麼,而是上帝已為人做了什麼。上帝自上而下降恩於信徒,信徒完全信賴上帝就能得到上帝的寬恕恩典。那些憑藉信仰接受了上帝恩典的人「同是罪人與義人」(simuliustas et peccator)。由於人類始祖的墮落,人在一生當中永遠是罪人。但對有信仰的人來說,今生已不再懷疑是否被上帝接受。

  路德看到人因有原罪和本罪,不能自救,不能在上帝面前稱義,上帝借他的兒子耶穌將救恩賜給世人,耶穌受難代人贖罪。因此,拯救的根源來自上帝的恩典。得救的真諦在於相信和接受耶穌基督為主,憑藉信心,通過聖靈的工作,使信徒和基督成為一體。由於這種神秘的結合,基督的救贖就在信徒身上生效,使信徒還是作為罪人的時候,就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人了。人不能先行義而後再成為義人,不是通過做好事而成為義人。人必須先成為義人,才能做出真正的善舉。因此,路德說:「在今生和律法的義上,我既是亞當的子孫,就真是一個罪人,因而有律法控告我,死亡轄制我,且至終要吞滅我。但是我在今生另有一種義和生命,即上帝的兒子基督,他沒有罪,也不被死拘束,倒是公義和永生。靠著他,我這必死的身體也必復活,從律法和罪的挾制中被拯救出來,與心靈一同成聖。」

  對於路德來說,這種救贖觀的發現是一個巨大的「福音」。它使路德克服了長期懷有的恐懼心理,獲得了徹底解脫,也使他對所有人為的事功做出了全盤否定。現在,與人的事功相對立的上帝恩典,具有了不可侵犯的權威。所謂的教會救贖功能、伯拉糾主義或半伯拉糾主義有關意志自由、律法、善功與稱義的關係的觀點純屬謬論。上帝的恩典、上帝的意志、上帝的旨意以及上帝永恆的揀選和預定,乃是決定人的稱義的最主要因素。至晚到1517年,路德就已經開始把這種新認識納入他的神學理論體系當中了。他在維登貝格大學明確宣講「我們的神學」,並且寫作了一份反對經院神學的《駁經院神學論綱》(gegendie scholastische Theologie,1517),試圖在埃爾福特大學和紐倫貝格大學開展一場辯論,批駁教皇派詭辯家所謂信必須用善行作補充的論調。但是不久,贖罪券之爭爆發了,這一爭論直接引發了轟轟烈烈的宗教改革運動。

  二、贖罪券之爭

  1517年,多明我會士約翰·特策爾(Johann Tetzel,大約1460—1519)受美因茲大主教阿爾布雷希特(Albrecht,1490—1545)和教皇利奧十世的委託,在緊鄰維登貝格的馬格德堡主教區,大張旗鼓地開始了出售「彼得贖罪券」活動。推銷贖罪券的教士們十分賣力地敲鐘、遊行、發表極具煽動力的布道,鼓吹教皇的贖罪券能使人免除一切懲罰,購買靈魂免受煉獄之苦或購買懺悔特免權者便無悔過之必要,「錢幣在錢箱中叮噹一擊,靈魂就立時飛出煉獄」。

  這次贖罪券買賣是與教會內部的一系列秘密交易密切聯繫在一起的。出自霍亨索倫家族的美因茲大主教阿爾布雷希特早在1513年就當上了馬格德堡大主教兼哈爾伯施塔特(Halberstadt)主教教區行政長官,但他並不滿足,還想成為美因茲大主教並由此成為帝國選侯。儘管這種一身多任的做法有違教會法規,教皇利奧十世還是在1514年予以了批准,只是要求阿爾布雷希繳納一大筆錢款。而在當時,羅馬教廷財政枯竭,利奧十世亟需通過出賣聖職撈一筆外快。阿爾布雷希特遂與教皇達成如下協議:阿爾布雷希特可先向大銀行家富格爾借錢支付教皇,教皇則授予阿爾布雷希特為期八年在其所轄區域出售「彼得贖罪券」的權力。所獲金錢的一半送交羅馬,另一半則為阿爾布雷希特所有,以便他償還所欠債務。

  對於這項秘密交易,路德自然無從知曉。對於贖罪券買賣,他卻早就深感不安了。路德認為贖罪券交易在道德上是可恥的,在神學上也是很成問題的;它很不道德地濫用民眾對死者的自然感情,而民眾為購買贖罪券所付出的錢財大都流入羅馬,為羅馬教皇揮霍浪費掉。他在1516年7月的一次布道中就公開譴責贖罪券是「貪婪者手裡慘無人道的牟利工具」。這一譴責最初並沒有產生多大效應,許多維登貝格市民依然迷信贖罪券的功效。雖然薩克森選侯智者弗里德里希曾明令禁止特策爾到自己邦國兜售贖罪券,但維登貝格市民仍可到鄰近的馬格德堡屬地於特爾博格(Jüterbogk)購買。他們還向路德展示他們購買的贖罪券,聲稱無需再做懺悔和告解了。盛怒之下,路德在1517年10月31日萬聖節前夕給美因茲大主教寫了一封信,力陳贖罪券買賣的弊端,並請求大主教制止特策爾錯誤的贖罪券布道。隨信他寄上了一份用拉丁文撰寫的《關於贖罪券效能的辯論》提綱(即《九十五條論綱》),期望進行一次學術性討論。

  在該論綱中,路德著重批評贖罪券叫賣者的貪婪與放肆,指出他們宣稱教皇的贖罪券「能使人免除一切刑罰,並且得救」、「教皇的赦免就是上帝無比的恩賜,能使人與上帝和好」、「花錢將靈魂贖出煉獄或購買認罪特權者無需存痛悔的心」的觀點實屬謬誤,而那些「遇見貧者揚長而去,卻把錢花在贖罪券上」的人「購買的不是教皇的赦免,而是上帝的憤怒」。關於贖罪券,路德指出,贖罪券的恩惠,只及於補贖禮中所科加的懲罰,「就罪債而論,我們認為教皇的贖罪券連最輕微的小罪也不能免除」,贖罪券除了可使人免除教會的懲罰以外,根本不能使人趨於美善,「贖罪券顯然不是世俗寶藏」,「也不是基督和聖徒的功德」。教皇「只能宣告或見證罪咎已為上帝所寬赦」,也只能「赦免歸他審理的個案」,而「對煉獄中的靈魂來說,教皇並未赦免他們任何按教會法規所定在今生應受的刑罰」。除此之外,路德還強調上帝的恩典和耶穌代人贖罪的功德,指出「罪咎已為上帝所寬赦」,「教會的真正寶藏是彰顯上帝榮耀和恩典的至聖福音」,基督徒只要內心悔悟,不買贖罪券也能得救,因為上帝自會赦免其罪過,而「真正痛悔的基督徒甘願為自己的罪受罰」,應當勉勵基督徒努力跟從元首基督,經歷刑罰、死亡和地獄。只要經歷許多艱難,而不依賴虛假的平安保證,便能對進入天堂充滿信心。可以看到,路德已經開始運用其新發現的神學觀念來評論現實的宗教生活了。他雖然無意全面廢除贖罪券,也沒有徹底否定羅馬教皇的權威,但其思想中所蘊含的破壞力卻是無比巨大的,足以顛覆所有現行教會體制。宗教改革的序幕由此便拉開了。

  阿爾布雷希特在他的美因茲夏宮收到了路德的來信和論綱,但未予以答覆。為了引起關注,開展廣泛的討論,路德又將論綱分發給維登貝格大學的同事,也寄給了帝國教會的其他高級神職人員以及贖罪券販子約翰·特策爾。大約在1517年聖誕節前夕,紐倫貝格一個名叫卡斯帕·茹策爾(Kasoar Nützel)的市政官員將論綱從拉丁文譯為德文,隨後又有一些出版商將它印刷成了傳單。出乎路德的意料,德文本《九十五條論綱》迅速在神聖羅馬帝國各地傳播開來,人們爭相傳閱,紛紛議論,支持者有之,反對者也不在少數。施特拉斯堡市民激動地把《九十五條論綱》貼在每座教堂和每戶人家的大門上,以資慶祝,而特策爾則發表《106條反論綱》,運用阿奎那的托馬斯學說和歷代教皇諭令反駁路德的觀點。其他一些多明我會士也要求進行反對「新異端」的鬥爭。

  在反對九十五條論綱方面,因戈爾施塔特大學教授、神學家約翰內斯·艾克(Johannes Eck,1486或1489—1543)尤其賣力;他發表名為《錐標》(Obelisci)的小冊子,指責路德的主張完全是異端邪說,不僅有害於教皇的權威,也嚴重危害著天主教的根基。路德則寫作《星號》(Asterisci)一文,對艾克的指責進行了嚴正反駁。

  因為贖罪券買賣受到干擾,美因茲大主教阿爾布雷希特在12月投書羅馬教皇,請求他管一管路德這位「鬧事的」教士。與此同時,他也委託美因茲大學對路德的作品作出鑑定。

  教皇利奧十世早已習慣了教士間的吵鬧,未把「路德事件」(Causa Luthera)看得多麼嚴重,只是把阿爾布雷希特的控告書轉給奧古斯丁修會總監、威尼斯(Venezia)的加布里埃爾(Gabriel),要他設法使路德緘言。加布里埃爾又把此項任務交代給施陶皮茨。1518年4月,施陶皮茨傳喚路德到海德爾貝格,讓他在奧古斯丁教團大會(Ordenskapitel)上陳述自己的觀點。路德用40個命題第一次把他的神學觀點貫穿起來,明確表達了「上帝的話」和記載上帝話的《聖經》是基督教的最高權威、「良知」是人的行為準則、人的得救只來自信仰而不是善功等觀點。路德的觀點受到大多數奧古斯丁修會弟兄和維登貝格大學同事的支持。符滕姆貝格神學家約翰內斯·布倫茲(Johannes Brenz,1499—1570)和阿爾薩斯神學家馬丁·布塞爾(Martin Bucer或Butzer,1491—1551)也深表贊同,並很快便在烏爾姆、施特拉斯堡和科倫等地開始了宗教改革活動。施陶皮茨雖然未表贊同,但也沒有提出反對意見,只是要求路德寫信向教皇作出解釋。

  1518年5月,路德寫了一份詳細的、解釋其論綱的長信寄給教皇利奧十世。6月,教皇根據多明我會修士、書籍審查官西爾維斯特·馬佐里尼(Silvester Mazzolini,大約1456—1523)寫的《關於教皇權力的意見》(De potestate papae dialogus)的報告,得出這樣的結論,所有批評教皇的言論都是異端,必須開啟針對路德的異端審訊。7月,教皇簽發傳票,勒令路德在60天內趕赴羅馬受審。8月7日,路德收到教皇的傳票,他擔心自己會受到羅馬教廷的譴責,甚至會被處死,遂通過他的好友、薩克森選侯的顧問和告解神甫格奧爾格·施帕拉廷(Georg Spalatin,1484—1545或1548),向選侯提出了保護請求。

  薩克森選侯智者弗里德里希是一位保守型的「虔誠諸侯」,與奧古斯丁會士交往密切,也深受後者宗教思想的薰陶。他嚴格按照他所處時代的宗教習俗生活:天天參加彌撒、敬拜瑪利亞和聖徒以及他們的遺物。他也十分真誠地相信朝聖、聖物和贖罪券的功效,滿懷激情地收集聖徒遺物。1493年,智者弗里德里希到耶路撒冷朝聖聖墓,被聖墓騎士團(Ordo Equestris Sancti Sepulcri Hierosolymitani,OESSH)冊封為騎士,並帶回大量遺物。隨後他又不斷擴大收藏範圍,最終建成了一個龐大的聖物收藏庫,藏品多達1.9萬餘件,號稱可獲得200萬年的贖罪保障。但對羅馬教皇聚斂錢財、剝削奴役神聖羅馬帝國的行為,薩克森選侯也極表反對,嚴禁特策爾到他的邦國兜售贖罪券。他意志堅定但又極力避免捲入糾紛,致力於維持帝國國內和平,被後人稱為「智者」。薩克森選侯領地擁有豐富的礦產資源,也擁有十分發達的紡織業,其亞麻布產品行銷整個歐洲,甚至遠輸海外,這就使得智者弗里德里希財大氣粗,說一不二,以至於教皇不得不對他另眼相看,優待有加。為了引渡路德到羅馬受審,教皇利奧十世也在1518年以向選侯頒發金玫瑰勳章的方法加以籠絡。薩克森選侯卻不肯輕易就範。他雖未與路德謀面,但卻十分重視路德為他新建的維登貝格大學帶來的聲譽,準備秘而不宣地提供保護。他以每個德意志人都有權向大公會議上訴,未經公正的審判不得定罪為由,拒絕引渡路德到羅馬,堅持在帝國境內審理此案件。薩克森選侯的表態明確表達了一種維護德意志人權利和自由的政治立場,他對馬丁·路德的庇護也使得宗教改革從純粹的宗教神學領域轉入了教會政治領域。自此之後,「路德事件」便兼具宗教和政治雙重性了。

  鑑於弗里德里希的身份地位和政治影響,教皇撤銷了傳票,同意在帝國境內審理「路德事件」,並指示紅衣主教托馬斯·德·維奧·卡耶坦(Thomas de Vio Cajetan,1469—1534)以教皇的代表身份出席10月份在奧格斯堡召開的帝國等級會議,主持對路德的審訊。卡耶坦傳訊路德10月7日到奧格斯堡進行會談,路德遵命前往。臨行前,薩克森選侯派人送給路德20個金幣作為路費,並安排一位法學家擔任他的顧問。會談中,卡耶坦與路德就贖罪券的功效、信仰與聖禮的關係等問題展開了激烈爭論。卡耶坦蠻橫地要求路德「無條件」地收回他對贖罪券的批評意見,路德卻予以堅決拒絕。他不僅不願意收回自己的立場觀點,而且還進一步指出,聖經是唯一的知識源泉。聖經的權威高於阿奎那的托馬斯和教皇。只有聖經而不是聖禮(Sakrament)可以使人稱義。卡耶坦企圖說服帝國等級逮捕路德,但各等級意見不一,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通過薩克森選侯的暗中幫助,路德於10月20日逃出奧格斯堡,31日回到維登貝格。

  在此期間,薩克森選侯智者弗里德里希在維登貝格大學設立了一個希臘文教席,羅伊希林的侄子、年輕的人文主義者菲利普·梅蘭希通(Philipp Melanchthon,1497—1560)應聘擔任希臘文教授,並與路德一起參與了大學的教育改革活動。不久,梅蘭希通也開始研究神學,成為路德宗教改革最重要、最得力的戰友。但在此時,路德對教皇還抱有幻想,他一如既往地相信,可以用出自聖經的證據,讓教皇承認他的論綱的正確性。教皇眼見威脅手段不能使路德屈服,也改變手法,派遣教廷司庫卡爾·馮·米爾蒂茨(Karl von Miltiz,約1490—1529)出訪薩克森選侯邦(Kursachsen),勸說路德顧全大局,不再發表異議並接受特里爾大主教或瑙姆堡(Naumburg)主教的仲裁。在米爾蒂茨的勸告下,路德表示屈服,答應為避免教會分裂而保持沉默。

  但以好鬥善辯著稱的艾克卻不肯罷休,他於1519年6月27日在萊比錫就「恩典和自由意志」問題與路德的同事、維登貝格大學神學教授安德烈亞斯·博登施泰因·馮·卡爾施塔特(Andreas Bodenstein von Karlstadt,約1480—1541)和新上任的希臘文教授梅蘭希通開始了一場激烈辯論。萊比錫大學將因「路德事件」而剛剛出名的維登貝格大學視為自己的競爭對手,企圖通過學術辯論殺殺該大學的威風,故而組織了這一辯論。萊比錫辯論原本與路德無關,艾克卻有意要把路德牽扯進來,誘使路德發表直接攻擊教皇的言論,以便把路德置於異端的死地,因此,他在辯論過程中,一再提及有關中世紀異端教派和教皇權力的問題。而在看到卡爾施塔特在辯論中陷入被動後,路德和維登貝格大學許多師生都坐不住了,他們決心為捍衛本大學的名譽而戰。路德不顧他剛剛對米爾蒂茨做出的保持沉默的許諾,於7月4日親臨萊比錫辯論現場,維登貝格大學校長親自出馬護送,同行的還有200餘名教師和學生。在評論受到康斯坦茨大公會議譴責的胡斯學說時,路德聲稱胡斯派的主張「並非全盤皆錯」,即使在那些受到譴責的言論中,也有一些是「好的」和符合基督教宗旨的內容。教會的管轄權「不是神授的權力,而是人的任命或帝王的任命造成的」。一般的宗教會議(大公會議)「也會犯錯誤」。羅馬主教的至高權力在東歐根本得不到承認,在西歐也只有400年的歷史。東正教是基督教的組成部分,但與教皇毫無關係。早期的基督教徒完全不知教皇至高權力為何物。路德的這番言論,不僅剝奪了教皇在信仰事務上的最高權威,也剝奪了大公會議的最高權威,實際上意味著與天主教會的決裂。這些為胡斯進行辯護的言論一出,艾克立即指責路德公開為胡斯翻案,為異端張目,僅僅憑此就完全可以判定路德為異端分子,無需進一步辯論了。

  萊比錫辯論加深了路德與天主教會的對立,構成宗教改革歷史上的一個重要轉折點。然而究竟誰是勝利者?這一點至今仍難以斷定。艾克自稱是勝利者,認為自己抓住了把柄,掌握了把路德當作異端來攻擊的武器,堅定了羅馬教皇將路德判為異端、開除教籍的決心。路德及其支持者也歡呼雀躍,為自己終於說出了早就想說而不敢說的話而暢快淋漓,把被顛倒了的歷史重新顛倒過來,使徹底否定羅馬教皇和大公會議權威,樹立上帝和耶穌基督的權威,成為宗教改革的明確目標了。

  1520年5—6月,路德接連發表了《論善功》和《羅馬教皇權》兩篇長文,進一步闡述了善功的本質及其與信仰的關係,揭露羅馬教皇制的黑幕,根據聖經說明教會的性質。在《論善功》中,路德聲稱信仰高於所有善功,是產生和考驗善功的。一般的善功只在乎遵守上帝的戒律,信仰卻是對上帝通過基督拯救人類的恩典的信靠,是上帝所吩咐的第一善功。凡憑這種信仰所從事的各種職業和日常生活,都是善功,都是服事上帝的最美好的場所。在這裡,路德徹底否定了天主教會所宣揚的善功主義和修道主義,提高了一般職業和生活的宗教價值及責任。

  在《羅馬教皇權》中,路德重申他在萊比錫辯論中對教皇和教會的評論,堅決否定教皇的神權,樹立信仰和基督至高無上的權威。對於路德來說,用人的理智來證明信仰是荒謬的,信仰必須以聖經為根據。教會是信仰基督者屬靈的合一,也就是《使徒信經》所講的「聖徒相通」。如果沒有這種屬靈的合一,任何空間、時間、人物、事工等的合一都不足以構成教會。衡量一個人是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並不看他是否在羅馬教會內,而要看他是否有信仰,是不是在真教會當中。真教會的首領並非教皇,而是基督。凡愛基督,並餵養基督羊群的人,都是教皇。基督所賜的鑰匙權,並不是給彼得個人的,乃是給全教會的。但在歷史上,一些教皇企圖統治整個教會,濫用基督所賜的鑰匙權,結果不僅達不到目的,還造成了背教、異端、不和、分裂和無信仰等諸般痛苦。更何況有許多教皇本身就是壞人,品行不端,作惡累累。因此,決不容許將不服從教皇者判為異端,相反,教皇必須跪拜在基督之下,接受聖經的裁判。路德的教會觀高揚信仰和基督的權威,蔑視現行的教會體制,這在當時是極具革命性意義的,也是根本不能為天主教保守勢力所容忍的。

  1520年6月15日,羅馬教皇利奧十世發布《主起詔書》(Exsurge Domine),羅列科倫大學和魯汶大學神學家從路德著作中搜集了41條「異端、誹謗和謬誤」,宣稱路德是糟蹋上帝委託給彼得管理的葡萄園的狐狸,勒令所有基督教徒焚毀他的書,而路德和卡爾施塔特等6人必須在60天的時間內收回自己的觀點,否則,就將遭到革出教門的處罰。艾克獲得了發布這一詔書的授權。

  三、路德宗教改革三大檄文與教皇的破門令

  面對教皇的威脅,路德不僅沒有動搖,反而勇氣倍增,甚至設想進行武力抵抗。早在1520年2月,他就寫信向他的朋友傾訴:不能「想像福音事業能夠沒有騷亂、攻擊和暴動而前進。你不能總是把劍鑄成筆,也不能總是化干戈為玉帛。上帝之道就是一把劍,就是戰爭、破壞、攻擊、毀滅和毒藥」。5月,他號召人們「運用百般武器」討伐教皇、紅衣主教等「羅馬罪惡城的蛇蠍之群,並且用他們的血來洗我們的手」。1520年8—11月,路德更以德意志民族代言人的身份進行宣傳鼓動,先後發表《致德意志民族的基督教貴族論改善基督教狀況書》(An den christlichen Adeldeutscher Nation von des christlichen Standes Besserung)、《教會被擄於巴比倫》(De captivitate Babylonica ecclesiae)和《論基督教教徒的自由》(Von der Freiheiteines Christenmenschen)三大「宗教改革檄文」,徹底否定了羅馬教皇和天主教會的宗教救贖功能,進一步闡述了基督教「真諦」,號召「德意志民族的基督教貴族」積極行動起來,開展全方位的改革。

  在《致德意志民族的基督教貴族論改善基督教狀況書》一文中,路德重點攻擊了羅馬教廷所宣揚的宗教權力高於世俗權力、只有教會擁有解釋聖經的權力、只有教皇擁有召開和確認宗教會議的權力三個基本原則,激烈批判了天主教會所宣揚的教士等級優越論,否定了神職人員是「屬靈等級」、其他人則為「屬世等級」的觀點,提出了全體教徒都是教士的「普遍教士說」(也稱作「平信徒皆為祭司說」),聲稱所有受過洗禮者都可以通過閱讀《聖經》直接與上帝交流並從中獲得啟示和信仰,都可以擔任教皇、主教和神甫,神職人員並不擁有神聖的特殊身份,所有教徒,除了職務不同以外,其餘的一切都是平等的,所謂的教會和教皇永無謬誤觀點純屬謊言。為了徹底打破教皇的權力壟斷,路德重申大公會議權力至上原則,要求召開宗教會議,集中討論主教授職權、上任年貢、教皇的世俗權力、朝聖、教士獨身、齋戒和教會懲罰等問題。鑑於主教頑固不化、抵製革新的情況,路德還要求世俗官廳承擔起改革教會的任務,並且主張實行全面的社會政治改革。他號召德意志國王和貴族聯合起來,「反對教皇,解放德國」,聲稱「教皇須讓我國不再受他們的不堪忍受的劫掠和搜刮,教皇須交還我們的自由、權利、財產、榮譽、身體和靈魂,教皇須讓皇權成為名副其實的皇權」。要廢除神職人員向羅馬繳納上任年貢和其他收入的規定,取消教皇任命德意志神職人員的權力,驅逐教皇使節,成立帝國教會法院作為本國最高上訴法院,取消皇帝吻教皇腳、為他扶韁引馬的污辱性規定,神甫可以自由結婚(或不結婚),廢除聖職買賣,反對奇裝艷服,取消禮拜天以外的所有節日,建立國家教育制度,救濟窮人,限制利息,禁止乞討,等等。

  《教會被擄於巴比倫》是用拉丁文寫作並面向學院派學者的。在這一檄文中,路德主要討論了聖禮問題。聖禮是神職人員賴以樹立自己的權威和威望的基礎。長期以來天主教會堅持為基督教徒舉行洗禮、聖餐禮、懺悔禮、堅振禮、婚姻禮、聖職授予禮和臨終敷油禮等七種聖禮,並且聲稱,神職人員舉行的聖禮具有救贖性質。但在路德看來,神職人員舉行的聖禮並不能使罪過得到寬恕。根據聖經,只有基督是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介,然而教會卻篡奪了基督的支配權,把基督的力量和拯救作用據為己有。此外,在聖經中,除了洗禮、聖餐禮和懺悔禮,天主教會所舉行的堅振禮、婚姻禮、聖職授予禮和臨終敷油禮都沒有記載,因此應予廢除。路德還否定了天主教會所宣揚的實體轉化論,他把聖餐看作信徒與基督之間的一種秘密聯合,要求教徒在享用經過祝聖的聖餅時連紅葡萄酒也一起喝掉,也就是說要求教徒餅酒同領。

  《基督徒的自由》是路德專門題獻給教皇利奧十世的一篇論文,在這裡,路德毫不妥協地向教皇表達了福音神學的要旨,強調與所有世俗要求相對立的宗教的良知自由,亦即「屬靈的自由」。路德指出,自由就是良知的自由,良知以上帝為依託,不承認任何其他勢力的權利要求。屬靈的自由具有不受約束、喜樂和創造的性質。然而凡是人都具有「屬靈」和「屬肉體」的兩重性,基督徒也總是過著雙重生活的,一是面向上帝(coram Deo)的生活,一是面向世界(corammundo)的生活。面向上帝的時候,人完全不需要做什麼善功,因為人的稱義完全是由上帝的恩典所決定的。而在面向世界的時候,人必須保持信仰,並在善功中將這種信仰表達出來,但真正的善功不是教會所規定的種種行為,而是教徒出於愛而對上帝的順從和對鄰人的服務。「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眾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管轄;基督徒又是全然忠順的眾人之仆,受任何人管轄。」上帝出於對人的愛,已經赦免了人的原罪,與人和解;基督徒皆因信心而被提升高於一切,借屬靈的權能毫無例外地成了萬有之主,什麼都不能傷害他。但完全屬靈之人要等到死人復活的末日時刻才能出現,任何人只要仍屬肉體,其在未來生活的完美方面就只能是小有進展,在信心和富足方面也只能一天天孕育滋養而成,在此期間,他必須時刻約束自己的肉體,處世交際,做工、禁食、守夜以及遵循其他合理的戒律,心甘情願地服侍鄰人,不計報答或忘恩負義、毀與譽,以及個人得失,直至生命終結,升入天堂。在這裡,路德所強調的雖然只是良知的自由、宗教的自由,不是社會上的自由,但這種自由可以發揮比一般社會革命更強烈的革命性影響。因為這種良知的自由與上帝的應許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上帝至高無上,不容其他任何強權剝奪這一自由。

  三大檄文將路德的宗教改革推向了新的高潮,也為後來路德教的創立奠定了堅實基礎。

  是年9月,教皇的特使將利奧十世的詔書帶至帝國發布,緊接著,路德的著作也在一些地方遭到了焚燒(例如10月17日在列日,10月29日在因戈爾施塔特,11月12日在科倫,11月28—29日在美因茲)。維登貝格大學則在10月3日接到詔書,路德稱之為「一個不信神的、充滿謊言和純粹艾克式的詔書」。作為對焚燒路德著作行為的一種對抗,路德在許多大學教師和學生的陪同下,於12月10日上午9時在教皇為路德規定的收回「異端邪說」的60天期限即將到期之際,到維登貝格埃爾斯特城門(Elstertor)前當眾把教皇的詔書,連同部分經院哲學著作和教會法規一起,投入火中燒毀。維登貝格大多數民眾都親眼見證了這一時刻。這一蔑視教皇命令的大無畏壯舉,使路德成為了德意志民族的偉大「英雄」,但也導致了羅馬教皇和天主教保守勢力的瘋狂攻擊。1521年1月3日,教皇利奧十世頒發《宜乎羅馬教皇》(Decet Romanum Pontificem)詔書,正式宣布開除路德的教籍。

  四、皇帝的懲罰與諸侯的保護

  根據當時的帝國法律,一旦羅馬教皇宣布開除某人教籍,羅馬人國王或皇帝便應緊跟著向此人發布帝國放逐令。新任皇帝卡爾五世卻拖延時日,有意利用「路德事件」向在義大利事務上與他作對的教皇施加壓力。直到教皇妥協,答應在對法戰爭和西班牙宗教法庭等事務方面與之合作後,卡爾五世才發布詔令,準備對路德作出有罪宣判並施以懲罰。

  1521年1月27日,帝國等級會議在帝國城市沃姆斯召開,卡爾五世表示他將謹遵上千年的基督教傳統,忠誠於羅馬,保護天主教會,對路德實施絕罰。薩克森選侯智者弗里德里希卻提醒他不要忘記《選舉條款》,未經公正審判,不得放逐帝國任何成員。部分帝國等級還對教皇特使吉羅拉莫·阿萊安德羅(Girolamo Ale and ro,1480—1542)敦促會議儘快對路德問題作出決議一事表示強烈抗議,認為這是外來勢力對帝國內政的無理干預。因為對法戰爭需要帝國等級的支持,卡爾五世不能一意孤行,只好作出讓步;他在3月6日發布命令,傳喚路德到沃姆斯帝國等級會議陳述自己的立場觀點,並許諾保證其人身自由和旅途安全。

  路德深知此行兇多吉少,胡斯就是帶著皇帝的安全通行證而在宗教會議上被燒死的。但在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後,路德最終下決心前往,路上還高歌他親自創作的讚美詩。

  4月16日,路德一行抵達沃姆斯,受到許多伯爵、領主及騎士的熱情接待。次日下午,在帝國等級會議上,特里爾大主教、帝國選侯里夏德·馮·格賴芬克勞(Richard von Greiffenklau,1467—1531)的全權代表約翰內斯·馮·艾克(Johannes von Eck)首先向路德發難,企圖逼迫他承認錯誤。艾克指著堆放在一處的路德著作,質問路德是否承認這些書是他寫的。在路德作出了肯定的答覆後,他又質問路德是繼續堅持這些書中的觀點還是願意撤回某些觀點。路德推說這個問題關係到信仰、靈魂得救和上帝的話等重大問題,需要花點時間加以思考。這一請求得到了准許,審訊暫告結束。

  經過一夜思考,在4月18日下午的會議上,路德拒絕收回自己在已發表著作中所表達的觀點,明確表示他將遵從為「上帝之言所吸引」的良心,決不向任何外在壓力屈服。路德還聲稱,他的著作可分為三類:第一類著作是根據聖經寫作的,主要討論宗教信仰和道德問題,有用無害,明顯值得基督徒閱讀。這些書不能收回,否則他就必須放棄真理。第二類著作是抨擊教皇制度,揭露羅馬教皇及其黨徒以其理論和邪惡的樣例對基督徒靈魂及軀體所造成的危害的,也不應當放棄,否則的話就等於支持暴政。第三類著作是出於論戰目的寫作的,雖然部分內容和觀點過於激烈,其作者也不能保證自己不會犯錯,但仍不能收回,除非人們用先知書和福音書的證據將他駁倒。在發表了長篇大論之後,路德總結說:「除非用聖經的明證或清晰的理性說服我(我不能唯獨信任教皇和宗教會議的權威,因為眾所周知,他們經常犯錯誤並且彼此矛盾),因我被自己所援引的聖經束縛,我的良心受上帝的話所左右,我不能夠也不願意撤銷任何東西;違心之事既不安全,也不適當。我別無選擇,這就是我的立場,願上帝佑助我,阿們。」

  約翰內斯·馮·艾克斥責路德狡辯,要他作出簡潔明快的「不」或「是」的回答。路德再次堅決聲明他不能違背良心收回己見。大公會議無論通過什麼決定,都不會立即成為真理。他能夠指出大公會議過去的錯誤所在,因此他不能從宣告聖經的熱情中退卻。對於路德的這些話,反對者除了堅持宗教會議沒有錯誤外,幾乎是無言以對。夜幕降臨之後,會議不歡而散。支持者簇擁路德返回住處,但也有一大群西班牙人在路德背後大聲地喊叫,並做出各種各樣冷嘲熱諷的怪相。

  第二天,卡爾五世向會議提出了一份他親自起草的公告,號召對已被教皇宣布為異教徒的路德實行懲罰,堅決捍衛天主教信仰、聖禮、教律和傳統習慣。對於這一建議,部分帝國等級持保留態度。特里爾大主教還組織了一個專門委員會,同路德進行了一次沒有皇帝和教皇代表參加的協商,以「善意的兄弟般的勸勉」,要求路德承認康斯坦茨大公會議決議,防止社會動盪和混亂。路德態度堅決,不為所動。特里爾大主教等人又只要求路德作出願意服從未來的宗教會議裁決表態,其他暫且不論,但也無濟於事。路德聲稱他的良心只服從聖經的真理,無論是帝國等級會議的判決還是大公會議的判決,都不能與聖經的真理相比。他勸慰諸侯們說,「如果他的事工不是出於上帝,那麼在三年內,甚至在兩年之內,它必會自行滅亡。」當前人們可做的只是等待,一切都將由上帝作出最終裁決。

  又過了一天,也就是4月20日,卡爾五世向帝國等級宣布,他已經決定宣布路德為「一個真正的、已被定罪的異端」。這一提議受到帝國等級的堅決反對,他們擔心採取強硬措施會激怒民眾,導致普遍的動亂。卡爾五世一時無計可施,不得不耐心等待。

  4月25日(另一說:4月26日),路德離開沃姆斯。他沒有直接回到維登貝格,而是在半途被薩克森選侯派出的騎士「劫持」到了瓦特堡(Wartburg)。薩克森選侯此舉意在保護路德,出於政治上的考慮,他不願公開表明態度,只好取此下策。5月25日,也就是帝國等級會議結束的前一天,卡爾五世簽署了由教皇特使阿萊安德羅擬定的《沃姆斯敕令》(Wormser Edikt)。此時已有不少帝國等級離會,剩下的人大都是較保守的天主教信徒。敕令宣稱:「朕羅馬人皇帝的職守,不僅是擴大了我日耳曼民族的祖先為保護神聖的羅馬和教會,流過許多鮮血,靠上帝的恩寵,用武力征服異教徒而建立起來的神聖羅馬帝國的疆界,而且堅持天主教會迄今一直奉行的教規,注意不使任何異端的污垢或嫌疑在羅馬帝國內玷污我們的神聖的信仰。如果異端業已出現,就根據形勢的需要,全力以赴地和周密審慎地加以根除;……朕已宣布使大家周知從今以後我們之中的每一個和所有的人都要將馬丁·路德作為被砍下脫離上帝教會的枯枝,作為一個頑固不化的裂教者和公然的異端分子。……朕以羅馬人皇帝的名義發出諭旨,嚴令在規定的20天期滿後,即截止到5月14日,你們要拒絕向上述馬丁·路德提供招待、住所、食物或飲料;任何人不得以語言或行動、秘密的或公開的,以獻策或救助應援或支持他;反之,你們不論在什麼地方遇到他,要告發他;如果你們有足夠的力量,就抓住他,加以嚴密看管;你們要把他引渡給朕,或使人們把他引渡給朕,或至少告訴朕在哪裡抓住他。」對於路德學說的內容,卡爾五世沒有發表任何意見。他年紀輕輕,又是新來乍到,對帝國事務和宗教改革事件並沒有多少了解。因為同情和支持路德的與會人員大都離去,批准了這一對全體等級都有法律約束力的敕令的僅是參加帝國等級會議的少數代表。因此,該敕令的合法性一直受到爭議。薩克森選侯就通過秘密談判,獲得皇帝的下列默許,即不以官方形式把《沃姆斯敕令》送交薩克森選侯邦。這樣一來,路德在薩克森選侯邦仍可以進行活動,宗教改革的薪火得以保存,並且不久就狂燃了起來。對此,卡爾五世深感後悔,因為他看到接下來的宗教改革完全超出了他的想像,不僅破壞了教會的統一,而且分裂了帝國。

  為了應對法國國王的挑戰,卡爾五世在簽署《沃姆斯敕令》之後就離開帝國,並且一去就是長達九年多的時間。雖然一直通過其顧問大臣進行遙控指揮,但因分身無術,卡爾五世既不能親自坐鎮處理繼續發展的宗教改革運動,也沒有親自組織軍隊鎮壓騎士暴動和普通人革命。這就使宗教改革獲得了另一個較有利的發展機會,其結果雖不是大獲全勝卻也是部分的成功。

  五、路德隱居瓦特堡

  從1521年5月4日到1522年3月1日,路德化名「容克·耶爾格」(Junker Jrg),儲須留髮,隱居瓦特堡。他利用這個機會,奮筆疾書,一方面以聖經為尺度對教會的傳統進行了嚴格審查和嚴厲批判,另一方面也根據他自己對基督教的理解,為福音教社團生活確定了一些基本原則。例如在《論修道的誓願》(De votis monasticis)一文中,路德指出,修道的誓願在聖經中並無依據,羅馬教會所講的「聖召」是以善功稱義教義為基礎的,有違於聖經的要求。超塵脫俗不是基督徒的使命,相反,基督徒應當積極投身現實生活,組建家庭,從事各種世俗工作。結婚建立家庭的教士會發出神聖的光輝,使教士之職更具有令人敬畏的力量。這些觀點為福音教徒指明了一種與中世紀天主教徒完全不同的生活態度和生活方式,後來也在福音教地區得到了普遍實施。路德還通過印刷出版的講道書(Predigtpostillen),為大都未受過較好教育的布道士提供了學習材料,逐漸形成了一種「福音布道文化」。

  為了使平信徒擁有一部「真正的」聖經,也為了使德意志平信徒更容易讀懂聖經,路德從1522年開始到1532年用10多年的時間,將聖經新舊約全部翻譯成德文出版。翻譯聖經是路德宗教改革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路德為德意志民族文化所作出的卓越貢獻之一。在此之前,德文聖經已有多個版本,但大都是以中世紀天主教會使用的拉丁文譯本為基礎的,加上譯者德文水平欠佳,粗俗拙劣,佶屈聱牙,文不逮義等問題處處可見。路德以經過伊拉斯謨考訂、增刪、評釋的希臘文聖經為藍本翻譯《聖經新約》,根據重新發現的希伯來文手稿翻譯《聖經舊約》,並在翻譯過程中對德文構詞、語法、語句進行了加工和規範,使得他的德譯本盡掃以往翻譯之積弊,別開生面,不僅有力地推動了宗教改革運動的深入發展,而且也極大地促進了標準的德語書面語言的形成。在德意志國家長期分裂的時代,源自於路德的這種統一的德語文字,成為聯繫德意志各邦國、促進德意志民族融合的重要紐帶之一。

  路德的德譯本聖經新約在1522年9月首次出版,習稱「九月聖經」(Septembertestament)。在德譯本新約出版之前,路德便已經開始翻譯舊約,但因篇幅太大,而且一般人無力一次購買,所以他計劃把它分成摩西書(摩西五經)、從約書亞起至以斯帖止各書和先知書三部,陸續翻譯出版。第一部書在1523年夏完成出版,第二部書於同年聖誕節完成出版,第三部書包括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等,篇幅最長,翻譯難度最大,路德不得不向其他一些學者[如梅蘭希通、約翰內斯·布根哈根(Johannes Bugenhagen,1485—1558)、卡斯帕·克如西格(Caspar Cruciger,1504—1548)、馬特烏斯·奧羅迦魯(Matthus Aurogallus,大約1490—1543)、格奧爾格·羅爾(Georg Rrer,1492—1557)等]求助,故而進展緩慢,直到1532年方才告竣。路德的全部德文聖經在1534年問世,在聖經翻譯史上開闢了一個新紀元。藉助於新印刷術,路德的德譯本聖經迅速傳播開來。到1525年,已經有22個經過路德授權的版本和110種翻印本問世,幾乎1/3能識會讀的德意志人都人手一份。

  為了使譯文「準確無誤」、優美生動、合乎民風世情、易於理解傳播,路德不恥下問、不辭辛苦地進行調研,向德意志各行各業的人請教,與老嫗、兒童交談,對來自民間的詞彙、諺語則反覆琢磨,精心造譴,力求創造一種純粹和清晰的德文,使聖經對德意志人說德語。例如,為了準確翻譯聖經中的錢幣名稱,他曾專門去請教錢幣收藏家;為了搞清楚聖經中提到的牛羊內臟名稱,他曾去屠宰場考察觀摩;他也經常造訪菜市場,不是買菜做飯,而是去聽小販們的叫賣。這就使得路德翻譯的德文本聖經在相當長的時間裡成為德語語言的典範,為民眾和作家廣泛利用,甚至許多繼續信奉天主教的德意志人也深受其影響。路德所創造的一些詞彙,如「Blutgeld」(血錢,付給兇手的酬金)、「friedfertig」(和平,避免衝突)和「Nchstenliebe」(博愛,鄰里之愛)等,至今仍保存在德語語言中。對於德語語言的統一和規範、德意志民族文學的發展以及德意志民族意識的增強,路德的德譯本聖經發揮了巨大的促進作用。

  路德也不是逐字逐句地進行翻譯,而是試圖根據字義用德文將聖經的看法轉達出來(sensusliteralis)。在此,他是根據他自己的理解來解釋聖經的。例如他在翻譯羅馬人書第三章第二十八節時,加上了「allein」或「allein durch」(拉丁文寫作「sola」「solum」,中文翻譯為「僅」「只」「唯有」等)這個字或詞彙,將保羅所寫的一段話翻譯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僅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但在實際上,保羅的原文並沒有這個「僅」(solum或sola)字。然而路德堅持道,「我要用這個字,我命令用這個字,我的意志就夠作為理由」。這不僅是為了要翻譯得清楚有力,而且還因為在路德看來,這裡涉及基督教教義的主要點,即基督徒因信基督稱義,而非因遵行任何律法稱義。只有加上這個「僅」,才能將原文本身和保羅的意思真正表達出來。因此,儘管引起了一些天主教徒的強烈反對,路德一生也屢次修改他的譯本,但始終不取消此「僅」字。在他看來,聖經就是「基督的所作所為」,其中心和目標就是彰揚隱藏在基督身上的上帝的恩典。路德的這種做法不可避免地帶有較大主觀性,但對於張揚宗教改革主張來說,這樣做又是非常有利的。因為通過德譯本聖經的廣泛傳播,路德本人的思想觀點也就以旁倚著「神聖的上帝的話」的方式普遍流行開來了。

  路德的神學可用「唯有聖經」(sola scriptura,allein durch die Schrift)、「只通過恩典」(sola gratia,allein durch Gnade)、「只通過信仰」(solafide,allein durch den Glauben)和「唯有基督」(solus Christus,allein Christus)這四個絕對句來概括。

  「唯有聖經」是說,聖經為一切有關上帝的信仰和上帝的知識的源泉,也是評判基督徒一切言論和行為的尺度。不是傳統而是唯有聖經才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礎。這就把聖經提高到判斷真理的絕對標準的地位,用聖經的權威反對和取代教皇的權威。「只通過恩典」是說,人的稱義或者說得救完全依靠上帝的恩典,無需人的任何協助。上帝的恩典是白白贈送給人的,人只能被動地接受而不能強求。不是因為人的善良品性而是唯有上帝的恩典才為人的得救的保證。上帝的恩典體現了上帝對人的愛,人們無須畏懼上帝,視上帝如兇狠的大法官一樣,而是要以愛心回報上帝,按照上帝的吩咐,用愛照拂同類。「只通過信仰」是說,不是通過善功而是僅僅通過信仰人才能稱義。只要把基督傳達的上帝的話當作禮物來接受,真誠地相信上帝的話,就可以獲得心靈上的平靜。因為上帝已經通過寬恕,赦免了人的罪過,人類不再背負「原罪」的重壓,無須再為這種冒犯上帝的罪行焦慮、憂傷、痛苦,或者向其他方面求助,做無用之功。「唯有基督」是說,耶穌基督是真正的人和真正的神,他的受難是替人贖罪,他的復活意味著人的重生。不是教會而是唯有基督才為信徒的權威。人們只要真心悔悟,與基督同在,就可以獲得永生。對於路德的神學來說,基督的受難和復活具有十分特殊的意義,它是上帝的恩典和上帝的拯救的最顯著證明,因此,路德神學也經常被稱作「十字架神學」。

  路德神學產生的前提是對一種新的上帝觀的發現。路德原認為上帝是十分嚴厲的,負有「原罪」之人生前經常會受到上帝的懲罰,死後還要遭受煉獄的折磨。通過鑽研聖經和苦思冥想,路德突然醒悟,發現上帝原來是無比仁慈的,他已經通過基督的死亡與人和解,赦免了人的原罪。清白之人已無須惦念原罪,無須依賴教會和善功,只要相信上帝的話,時刻與基督同在,憑良心做事,就可獲得永生。從這種對於上帝的新認識出發,路德也對教會、聖職和聖禮作出了新的闡釋,得出了所有其他的、不斷發生革命性影響的結論,如普遍教士論、兩個等級(「屬靈的等級」和「屬世的等級」)論和兩個王國(「宗教的王國」和「世俗的王國」)論等等。

  路德受到中世紀後期唯名論傳統的全面訓練。他在埃爾福特大學學習期間,曾大量閱讀這場運動主要代表人物(例如奧卡姆的威廉和比爾)的著作,在某些問題上,例如關於共相的問題,路德還是新路派的代表,即使在他成為一位宗教改革家之後情況仍是這樣。然而,路德最終突破了以哲學思維來建構神學體系的經院哲學路徑。他在講授四部語錄的時候,就對哲學在神學建設中的價值這個問題產生了懷疑,感到在神學和人的「推理」之間存在著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在他深入研究聖經文本之後,這種感覺就更強烈了。1517年9月,也就是贖罪券之爭爆發前的兩個月,路德加緊了對經院神學的批判。他指責經院神學將亞里士多德哲學看作基督教教義的前提,用理性的「詭辯」來解釋聖經啟示,將聖經的偉大主題:恩典、信心和稱義等貶低成了繁瑣的行話。而在與經院神學決裂後,路德便轉向了聖經神學,激進地拋棄了經院神學的標準課程,讓神學重新回到聖經的文本當中。

  路德神學的產生也與神秘主義和人文主義等思潮的影響密不可分,但路德決不是神秘主義者,也不是真正的人文主義者。路德反對唯靈論,也不贊成人可以成為與神同一的泛神論,而是強調聖經和基督在人與上帝之間的中保作用。在路德看來,人必須通過聖經才能聽到上帝的話,才能對上帝有所認識,而人之所以得救,也是與基督的受難不可分的;基督是為人而死的,基督的死表明了上帝與人的和解,表明了上帝對人的原罪的赦免。基督的復活也為人的重生提供了堅實的保證。這種觀念與神秘主義者主張的上帝在人心中、人與上帝合二為一等學說是有很大不同的。

  路德在埃爾福特大學讀書時,閱讀了不少古典著作,他贊同通過人文主義研究,使古典作家的作品成為新生活和思想的源泉的做法,也贊同約翰·韋塞爾等人文主義者宣揚強烈的反教士學說。在發起宗教改革後,路德與人文主義者梅蘭希通通力合作,在維登貝格大學大刀闊斧地進行人文主義性質的改革。他還遵從梅蘭希通的建議,翻譯聖經,並在翻譯聖經的過程中,採用人文主義者編輯出版的文本和方法。但路德自幼便對宗教問題有著十分敏銳的感受,他所接受的教育也主要是經院哲學,沒有參加人文主義者的組織和活動。終其一生,他始終不渝地堅持正統基督教義,如三位一體、處女懷孕、原罪、天堂、地獄等,反對那種強調自我教育運動的人類學樂觀主義。對於路德來說,聖徒保羅是最好的神聖真理的解釋者。保羅認為人是不完美的和無法自助的,這一學說被路德完全繼承了下來。路德還接受了奧古斯丁的神恩獨作論,認定人的得救完全出於上帝的恩賜,決不是出於人的行為。他也重申了奧古斯丁主義的預定論,發揚了貶低自由意志、突出上帝恩典和基督受難的十字架神學。這種深刻的宗教性格最終導致了路德與人文主義大師伊拉斯謨發生爭論,並且分道揚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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