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疆域變遷和人口增長 一、疆域變遷
2024-10-09 05:22:37
作者: 王亞平,孫立新,劉新利,邢來順 等
經過奧托、薩利安和施陶芬諸王朝統治者的苦心經營,神聖羅馬帝國在13世紀成為歐洲疆域最大的國家,囊括了日耳曼語族、羅曼語族和斯拉夫語族等諸多種族及民族,大有獨霸歐洲之勢。盛極必衰。13世紀以降,在國內外各種勢力的制約下,帝國的擴張嚴重受挫,邊界也開始變得不穩,疆域和人口屢有變動。
在西北部,丹麥國王掌握了對赫爾施泰因(Holstein)公國、什勒斯維希(Schleswig)主教轄區和奧爾登堡(Oldenburg)伯爵領地的實際控制權,其中,什勒斯維希僅僅因其與赫爾施泰因公國不可分離的原則而與帝國聯繫在一起;赫爾施泰因屬於帝國,什勒斯維希卻不屬於。
在西部,幾乎沒有一處邊界是無爭議的,尤其是為了爭奪勃艮第(Bourgogne或Burgund)公 爵 的遺 產 尼 德 蘭(Nederland或Niederlande),哈布斯堡家族歷代統治者與法國國王進行了無數次戰爭。
尼德蘭原屬神聖羅馬帝國領土的一部分,自14世紀下半葉由勃艮第公爵管轄,而勃艮第家族又是法國瓦盧瓦國王家族的一個支系。1477年1月5日,勃艮第公爵「大膽」查理(Charles Ier le Téméraire或le Hardi,1433—1477)在南希(Nancy)戰役中陣亡。出身於哈布斯堡家族的馬克西米連,即後來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克西米連一世,通過迎娶「大膽」查理享有遺產繼承權的女兒瑪麗亞(Maria)為妻,間接獲得了對勃艮第和勃艮第屬尼德蘭的統治權。1512年,馬克西米連一世將尼德蘭置於由帝國改革創設的帝國機構的管理之下,規定尼德蘭人必須服從《永久國內和平法令》(Ewiges Landfrieden),必須繳納帝國稅。但因帝國等級不願承擔保護尼德蘭、抵製法國入侵的責任,尼德蘭主要成了哈布斯堡的家族財產。宗教改革爆發後,一大批皈依了加爾文教的尼德蘭貴族也開始反抗哈布斯堡家族的統治,要求脫離帝國,建立獨立國家。
位於帝國西南部的瑞士各地原本也是帝國領土的一部分,但其居民隨山谷與河流之勢接受了德語、法語和義大利語等不同語言以及各語族不同的生活方式。13世紀初,隨著統治這一地區的蔡林格家族滅絕,蘇黎世(Zürich)、伯爾尼(Bern)、弗賴堡(Freiburg)和沙夫豪森(Schaffhausen)等城市成為自由的帝國城市;烏里(Uri)、翁特瓦爾登(Unterwalden)和施維茨(Schwyz)等農業區(也稱森林區)同樣獲得了不少自由。13世紀末,哈布斯堡家族實力大增,並在瑞士各地開始了強勢擴張。為了捍衛自己「古老的自由」,說德語的烏里、翁特瓦爾登和施維茨「三個老區」的代表於1291年8月1日結成「永久同盟」,約定互相支援,不承認任何委任的長官,發生矛盾由各方都可接受的仲裁人裁決。哈布斯堡家族極欲取得羅伊斯(Reuss)河谷和聖哥達(St.Gothard)山口的控制權,多次發動對瑞士的戰爭,但都遭遇到頑強抵抗。
1353年,在琉森(Luzern)、蘇黎世、伯爾尼、格拉魯斯(Glarus)和楚格(Zug)相繼加入後,永久同盟擴大到8個州。1415年,永久同盟占領介於蘇黎世、琉森及伯爾尼之間的阿爾郜(Aargau或Allgu),迫使哈布斯堡家族的勢力退出瑞士中部。至1481年,在索羅圖恩(Solothurn)和弗賴堡兩城市加入後,瑞士聯盟擴大到10個州;其中,伯爾尼、琉森、蘇黎世、弗賴堡和索羅圖恩5個城市州與烏里、施維茨、翁特瓦爾登、格拉魯斯和楚格5個鄉村州達成了一種數量上的均衡。
參加瑞士聯盟的各州不想在本國土地上容忍任何邦國君主權力。它們很早就設立地方代表會議,自行處理聯盟內部事務。從1471年起,瑞士聯盟各州不再派代表參加神聖羅馬帝國的等級會議,不再接受帝國的法律裁決,甚至不再向帝國納稅。1495年,在馬克西米連一世和帝國等級改革派推行帝國改革時,瑞士聯盟堅決表示反對,不僅抗議皇帝加強中央集權的意圖,而且也不贊成將帝國等級納入帝國行政區;它要求維護傳統法權秩序和「等級自由」。馬克西米連一世呼籲施瓦本同盟出兵懲罰,帝國最高法院也對瑞士聯盟的個別城市進行審訊並對聖加侖(Sanggale或St.Gallen)宣布了帝國放逐令。1499年2月,施瓦本同盟軍隊集結於上萊茵(Oberrhein)地區,馬克西米連一世任命巴伐利亞—慕尼黑(Bayern-München)公爵阿爾布雷希特四世(Albrecht IV.,1447—1508)為施瓦本同盟軍隊臨時總司令,並擬定了一個圍殲瑞士軍隊的計劃。但正式戰鬥尚未開始,瑞士人就在多爾納赫(Dornach)發動突然襲擊,致使施瓦本同盟軍隊右翼毀於一旦,1.6萬名士兵被殲滅。馬克西米連一世不敢再戰,遂於9月22日同瑞士聯盟訂立《巴塞爾和約》(Frieden zu Basel),撤銷帝國最高法院對瑞士的起訴,免除瑞士聯盟的納稅義務。
《巴塞爾和約》簽訂後,瑞士聯盟實際上已經獨立,名義上卻又屬於帝國。一方面,不少瑞士人雖然堅持自己傳統的、源於帝國的自由權,但也承認自己是帝國臣民。另一方面,瑞士聯盟進一步鞏固。1501年,巴塞爾(Basel)和沙夫豪森加入,聯盟擴大到12個州。1513年,農業區阿彭策爾(Appenzell)又被接納到聯盟之中,是為第13個,也是最後一個加入瑞士聯盟的州。「永久同盟」擴及整個瑞士區域,並在1536年之前確定了同盟內部的管理規則,從而完成了由同盟向聯邦的過渡,形成瑞士聯邦,而其完全獨立地位,則是在三十年戰爭結束之際,由《威斯伐倫和約》(Der Westflische Friede)確定的。
在施陶芬王朝統治時期,神聖羅馬帝國曾經占領了除威尼斯(Venezia或Venedig)共和國和教會國家以外的義大利北部和中部地區。自西南向東北斜穿亞平寧半島的教會國家也被稱作「彼得遺產」(Patrimonium Petri),包括拉丁地區的一些鄉村和城鎮;它們通過武裝鬥爭,鞏固了自己的獨立地位。自14世紀起,威尼斯共和國大舉入侵內陸,在南歐占領了大片土地,其疆界北臨蒂羅爾(Tirol)伯爵領地和克賴因(Krain)公國,西靠米蘭(Milano或Mailand)公國,直接威脅到帝國南部邊境的安全。至16世紀初,「帝國屬義大利」只剩下薩伏伊(Savoia)公國、米蘭公國、熱那亞(Genova或Genua)共和國等地了,並且就是在這些邦國,帝國的影響力也日漸式微。只有薩伏伊公國被納入了新的帝國行政區劃,其他地區的統治者卻自行其是,經常無視他們傳統的對於皇帝和帝國的效忠義務。
不僅如此,法國瓦盧瓦王朝統治者也先後多次入侵義大利,並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克西米連一世和卡爾五世(Karl V.,1500—1558)展開了激烈的爭奪戰。最後,帝國在義大利的權力雖然得以繼續保留,甚至還有所鞏固和擴大,但帝國屬義大利的重新封建化更多地有利於哈布斯堡家族而不是帝國,例如皇帝卡爾五世就在1540年將米蘭公國封給他的兒子腓力(Felipe)領有,哈布斯堡家族的西班牙支系由此將其勢力擴展到了義大利北部。直到17世紀,出自哈布斯堡家族奧地利支系的帝國皇帝才收復這一「失地」。
在東部,帝國邊界將後波莫瑞(Hinterpommern)、諾伊馬克(Neumark)和作為波希米亞王國附屬國的西里西亞(Schlsing或Schlesien)和摩拉維亞(Morava或Mhren)圈在境內。德意志騎士團(Ordo Teutonicus)占領區和波羅的海(Baltkum)沿岸的一系列主教管區和里加(Riga)城也屬於帝國,只是其帝國屬性很不牢固。按照1226年的《里米尼金璽詔書》(Goldene Bulle von Rimini),騎士團國家應接受帝國皇帝的管轄,但因地處帝國采邑聯盟之外,騎士團首領未對帝國承擔任何具體職責和義務。此外,羅馬教皇也一再提出其對騎士團國家的主權要求。
自15世紀中期起,波蘭—立陶宛聯合王國步入鼎盛時期,從北方的道加瓦河(Düna)擴張到南方的黑海(Schwarzer Meer),從西方的波森(Posen)擴張到東方的第聶伯河(Dnjepr),並且大有吞併騎士團國家之勢。在多次戰敗並喪失了若干領土之後,騎士團國家首領不得不與波蘭國王簽訂《第二托恩和約》(Zweiter Frieden von Thorn,1466),承認波蘭國王為其與教皇並列的封主,並將包括愛沙尼亞(Estonia)和庫爾蘭(Kurzeme或Kurland)在內的利沃尼亞(Liwonia或Livland)德意志騎士團地區割讓給波蘭國王,稱作「王家普魯士」(Kniglicher Preuen),只有騎士團的大宗師(Hochmeister)依然被看作帝國諸侯。在1509年的沃姆斯(Worms)帝國等級會議上,騎士團向皇帝和帝國等級提出保護要求,但未被理睬。宗教改革和福音運動興起後,出自霍亨索倫(Hohenzollern)家族弗蘭肯(Franken)支系的德意志騎士團第37任大宗師阿爾布雷希特(Albrecht,1490—1568)於1525年5月26日在承認波蘭國王齊格蒙特一世(Zygmunt I.,1467—1548)宗主權的情況下,將德意志騎士團國家轉變成為一個世俗的普魯士(Preuen)公國,並從波蘭國王那裡獲得了可世襲的「在普魯士的公爵」爵位。這樣一來,普魯士就暫時斷絕了與帝國的聯繫。
帝國東南部邊界在奧地利、施泰爾馬克(Steiermark)和克賴因等地,沿著從克拉科夫(Kraków或Krakau)通向里耶卡(Rijeka)和阜姆(Fiume)港的路線延展至亞得里亞海(Adria)。但自1469年起,奧地利諸公國多次遭到奧斯曼帝國騎兵的騷擾。神聖羅馬帝國的東南邊疆也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二、人口增長
在中世紀晚期,神秘的黑死病奪取了歐洲1/3的人口,有的地方甚至死亡過半,而在瘟疫過後的相當長時間裡,歐洲的人口繁衍一直處於停滯狀態,直到15世紀末,才出現新一輪的人口增長趨勢。神聖羅馬帝國也不例外,到1500年前後,帝國人口(不包括騎士團國家和帝國屬義大利的人口)已經達到1800萬—1900萬。此時的帝國人口相當於歐洲全部人口的1/4;在其他歐洲國家中,只有法國以其1500萬—1600萬的人口數量,接近帝國的人口。
絕大多數的人居住在鄉村,但城市人口增加迅速,城鄉人口密度差別很大;農村地曠人稀,城市人滿為患。而在整個神聖羅馬帝國,東西部人口分布不均的現象也十分突出。帝國西部,特別是在尼德蘭等城市化水平較高地區,人口密度很大;帝國東部和純農業地區卻人煙稀少。另外,採礦業的高度發達也使得帝國境內的一些礦山和工業地區聚集了大量人員,勾勒了一道十分獨特的帝國風景線。
在人口密度較大地區,有的地方可達平均每平方公里70餘人的水平,而整個帝國的平均人口密度則在每平方公里20人左右。帝國的土地一方面已經得到了較高程度的開發,另一方面又有足夠多的空間以容納更多的人口,只是土地儲存主要位於北部和東部地區,而在西部和南部人口稠密地區,就當時的農業生產水平而言,食品供應已經達到了臨界點。
帝國居民由多個種族和民族構成,其語言分屬日耳曼、斯拉夫和羅曼語系,包括德語、波蘭語、法語、義大利語等,而在德語中又有下德意志、中德意志和上德意志等諸多方言。德意志人是帝國的主要載體,構成帝國的核心民族,然而,帝國的邊界不是語言的邊界,若干講其他語言的人群和部族也歸屬於帝國,相反,有一些講德語的人群卻未被納入帝國範疇。在帝國西部和南部地區,德意志人雖然占絕大多數,但凱爾特人和古羅馬帝國的影響十分明顯,而講德語的東普魯士(Ost -Preussen)地區卻長期游離在帝國之外,其居民多為「東進」而來的德意志移民。
德意志國家在建立後,繼續沿用「東法蘭克王國」稱號,後來雖然出現了「德意志王國」的名稱,但未被正式確立為國名,相反,自962年奧托一世由羅馬教皇加冕為皇帝後,它就以古羅馬帝國和法蘭克帝國的後繼者自居,號稱「羅馬帝國」。而為了彰顯其神聖性,德意志國家自12世紀中葉起開始稱作「神聖帝國」(Sacrum Imperium),自13世紀中葉起稱作「神聖羅馬帝國」。至15世紀,隨著民族意識在歐洲各國的逐漸高漲,德意志王國的普世性不斷遭到質疑,「神聖羅馬帝國」也越來越明顯地成為德意志民族的國家了。儘管如此,神聖羅馬帝國並非民族國家或現代意義上的國家,而是由相對獨立的帝國成員通過鬆散的法律紐帶聯合起來的政治實體,是一個「前民族」和「超民族」的國家。帝國統治者繼續沿襲古羅馬帝國的傳統,並以基督教意義上的「上帝的神聖意志」來論證其統治地位,力圖通過基督教會的監護人和整個基督教世界最高的世俗統治者這一身份,貫徹個人的擴張和統治意志。進入近代以後,這種基督教封建大一統的普世主義思想或者說中世紀帝國觀念,既難以維持又嚴重阻礙著民族國家的建立,成為德意志民族在建立現代民族國家的過程中,不得不克服但又很難克服的一個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