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經濟的變革 一、黑死病的衝擊
2024-10-09 05:21:52
作者: 王亞平,孫立新,劉新利,邢來順 等
12、13世紀持續兩個世紀之久的拓荒擴大了耕地面積,改良了生產工具和生產技術,提高了農業生產的產量,進而促進農產品進入交換流通軌道,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農業逐步向為市場生產的交換經濟轉變。農業形態的這種變化改變了農村原有的村落布局,那些地處老德意志邊遠地區的農民為了方便交換農產品,遷移到城市周邊或者交通便利的地區,致使這些地區的居民區被棄置,在符騰堡地區甚至有20%的居民區消失。與此同時,向東部的拓荒殖民活動也逐步地進入尾聲,自1295年之後幾乎完全停止,也不再有新建立的城市出現。進入14世紀,這種現象更為加劇。從1309年起,歐洲北部地區就連續幾年出現極端惡劣的自然氣候,從而導致經常性地發生連續3—5年不等的歉收以及荒年,產生的直接後果是人口出生率幾乎處於停滯的狀態。1347年,義大利爆發令人不寒而慄的黑死病,一年後的6月越過阿爾卑斯山,肆虐阿爾卑斯山以北的第一座城市後在極短的時間內就波及整個德意志的西南地區。
1347—1353年,從義大利西西里的墨西拿開始爆發波及整個西歐的瘟疫(Pest),西歐有近三分之一的人口在這場瘟疫中喪生。此後,在西歐各地又多次發生程度不同的瘟疫。在德意志地區一共發生四次,每一次瘟疫發生的時間都持續幾年之久。繼1353年第一次瘟疫結束之後,又在1357—1362年、1370—1376年、1380—1383年發生三次大瘟疫,每次緊隨大瘟疫之後的是歉收和饑荒。瘟疫和饑荒產生的第一個直接嚴重後果是人口的驟減,萊因河畔的米爾多夫市於1348年6月29日出現了第一例因黑死病死亡的案例,此後僅在幾個月的時間之內就有1400人死於黑死病。這場大瘟疫對整個歐洲產生的深刻影響一直延續到15世紀,為了說明這場曠日持久的疾病對當時西歐社會造成的嚴重危害以及當時人們對其極度恐懼,16世紀北歐的編年史學家將這場持續長久的瘟疫稱為「黑色的死亡」(Schwarzer Tod)。18世紀30年代,德國和英國學者也採用這一名詞,用它來標註14世紀的流行性疾病,我國學者將其翻譯為「黑死病」。
必須強調的是,歐洲各個地區遭受黑死病肆掠的程度不盡相同,死亡人口的比率也大小不等。根據德國歷史學家亨寧的研究,黑死病肆虐期間在老德意志地區城鄉居民人口從600萬—700萬下降到400萬—450萬,人口密度從每平方公里的25人下降到15—18人;在東部新殖民地區的人口從1200萬—1300萬下降到800萬—900萬,每平方公里的人口密度從18—21人下降為12—15人。在這同一時期的法國,人口從2100萬下降到1300萬;英國則從380萬下降為230萬;義大利從930萬—950萬下降為700萬。從14世紀80年代中期至1470年這近百年的時間,人口增長的數據幾乎沒有太大的變化。相對農村居民而言,城市居民被傳染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因為城市的人口稠密,居住擁擠,而且衛生環境惡劣,甚至「堆積著各種各樣的垃圾」。在美因茨市,1349年和1350年間死亡了6000人,在蘭河岸邊的林堡市有2400人、漢諾瓦有3000人、埃爾福特有1.2萬人、明斯特有1.1萬人都死於黑死病。根據德國歷史學家阿貝爾對29座城市的研究,從14世紀的第3季度到15世紀的第3季度這個時間段,這29座城市的人口平均下降15%—20%。
黑死病與14世紀惡劣的自然氣候疊加在一起,對整個西歐地區的社會經濟基礎造成嚴重的衝擊,首先表現在農業方面。自中世紀以來,在德意志拓荒運動中開墾的土地都是用來種植穀物,以滿足人們對麵包的需求。黑死病發生期間,由於人口、尤其是城市人口的大幅減少,不僅農業的勞動力相應地減少,而且城市對麵包以及其他農產品的消費也大大萎縮,對穀物的需求大不如前,所有這些都是導致土地大量被荒置的原因,造成這個歷史時期出現大面積的荒耕現象。土地的荒耕改變了原有居住區域的布局,首先是新城市的建設基本處於停滯狀態,在黑死病發生期間幾乎沒有出現新建設的城市;其次是農村村落和居民區的減少,14世紀以後在符騰堡地區有520處居民區不復存在,相當於這個地區居民區總數的50%左右。在北海沿岸地區,居民區遭受風暴的破壞極為嚴重,特別是1362年被稱為「曼德朗克」(Mandrnke)的風暴之後,原有的17萬處居民點僅存大約4萬處。在圖林根地區,直至16世紀時仍有66%的居民區被廢棄,黑森林地區有40%—44%的居民區被廢棄,哈爾茨東部和艾希斯弗爾德地區被廢棄的居民區也都高達50%。在整個德意志地區,居民區總共下降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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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死病在造成人口和居民區大幅減少的同時,也對社會造成極大的衝擊,首當其衝的是在中世紀社會中被視為異教的猶太人。在當時的醫療衛生條件下,人們因為對這個來勢兇猛的疾病缺少認識和了解而束手無策,一方面無奈地求助宗教的慰藉,另一方面則把這場災難的起源以及對黑死病的恐懼轉嫁到猶太人身上。1321年最先在阿奎丹地區出現猶太人在井裡下毒(Brunnenvergiftung)毒害基督徒的謠言。十字軍東征時期產生的反猶情緒再次被煽動,謠言的內容也多樣化,激起人們對猶太人的仇視,謠言所到之處都發生了殺害猶太人、奪取猶太人財產的惡性事件,甚至演變為大規模地驅除和迫害猶太人。很多城市原有的猶太人居住區或者社團因此而消失,以致於教皇克萊芒六世不得不於1348年9月26日頒布教諭,作出禁止洗劫猶太人、禁止用暴力的方式讓猶太人改宗基督教以及禁止未經司法程序不能殺死猶太人等規定。儘管如此,迫害猶太人的現象依然屢屢發生。1349年1月末,沃爾姆斯的猶太人居住區被付之一炬,有約400人被燒死。同年8月23日,美因茨的市民在襲擊搶劫猶太人後,點燃了他們居住的房屋,一些倖存的猶太人逃往法蘭克福和巴哈拉赫。1348、1349年,帝國城市海爾布隆曾兩次對猶太人進行大屠殺。黑死病時期,科隆、斯圖加特、奧格斯堡等德意志的許多城市都發生過迫害猶太人的事件。民眾在謠言的煽動下大規模迫害和屠殺猶太人更深層的原因是為了劫掠猶太人的財產;同時,在這個歷史時期國王和諸侯們也趁機向猶太人收取苛刻的「保護費」大發橫財。
黑死病時期,不僅猶太人的財產被大肆劫掠,而且整個社會資源的使用權和土地的財產權也都發生大轉移,在黑死病中倖存下來人們有了在一夜之間占有大片土地的可能。他們或者是原來沒有土地的依附農或者僱工,輕而易舉地獲得了往生者的土地;或者是原有的莊園所有者,把相鄰的莊園歸為己有,擴大了原來莊園的面積。在東普魯士地區,原來七八公頃的莊園都擴大為約15公頃左右。儘管如此,社會中土地的價值卻大大下降,土地的閒置率大大上升。1419年,所屬德意志騎士團的31525塊份地中有6561塊被撂荒,占其份地總數的21%,到了1439年,這個比率上升到40%,有些地區甚至上升到50%乃至80%。由於勞動力的減少提高了勞動力的工資,生產成本必然就會增加,此外,人口與農業收成之間的比率長期處於一種極不穩定的狀態,也極大地影響到了農產品的價格。在黑死病之後的1351—1360年間,法蘭克福市場上每百升的黑麥價值是147個第納爾,1361—1370年上漲為213個第納爾,在1371—1380年卻又回落到146個第納爾,而在1381—1390年則跌到了111個第納爾,1391—1400年略微回升到129個第納爾。市場價格的起伏也改變了農業和畜牧業的結構,畜牧業不僅可以提供價格不低的乳製品,而且還為毛紡織業提供所需的原材料,這就使畜牧業產品的價格超過穀物以及其他農產品的價格。價格因素是黑死病之後促進畜牧業快速發展不容忽視的一個原因,與農耕生產比較而言,畜牧業所需的土地面積小於農業作物所需的土地面積,勞動力的投入也小很多,生產成本相對較低,但收益卻相對要高些。在擴大畜牧業生產的同時,蔬菜種植、水果樹、葡萄的園林種植業也有很大的發展。農業經濟結構的這種變化改變了那個時代人們的膳食結構,同時也更加充實了市場交易的商品種類,農民為市場而生產的觀念和意識越來越強烈,這就必然要改變農業的耕種和經營方式。
黑死病加速了已經開始的土地所有權的流轉,人身的依附關係鬆弛。14世紀中葉以後,在德意志逐漸實現的邦國領土化取代了領地制度,僱傭兵制度日益成為邦國制度中不可分割的一個重要部分,騎士們通過繳納兵役稅擺離了服兵役的義務,逐步地轉向農業生產謀其自身的利益。黑死病期間土地財產權的大轉移為他們的這個轉變提供一個有利的契機,他們占有大片的土地,自營地的面積有了2倍、3倍或者更大的增長,成為大土地的占有者。這種現象在騎士團國家所在的普魯士和德意志東部地區尤為顯著。15世紀末期,在德意志東部地區的鄉村中產生「大地產主」(Gustherr)這種新的社會階層。大地產主與這個時期同時出現的自由農民最大的區別在於,他們不僅經營土地,而且還依仗原有的貴族政治地位把持所在地的司法審判權、行政管理權,抑或說掌有了現代意義的地方「公安」(Polizei)的權力。不僅如此,這些大地產主還控制所在地區的磨坊和乾酪坊,以此壟斷當地的糧食和乳製品市場,為近代早期大地產制(Gutsherrschaft)的確立打下基礎。
德意志西部地區農業朝著另一個方向發展,這個地區在黑死病之前人口、居民區和城市的密度都很大,因此與東部地區比較而言受黑死病肆虐的程度更大,尤其是城市人口的死亡率非常高。在西部地區受城市發展和農產品交易的影響,早已實行的租賃制在黑死病期間更為普及。儘管在西部地區同樣存在著領主自營地的形式,但是並沒有向東部地區那樣轉變為大地產,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勞動力的短缺制約了大地產的形成。與此相反,承租土地的下層農民則因為勞資的上漲改善了自身的生活狀況,此外,他們中的相當一部分流入城市為城市手工業補充了因黑死病而短缺的勞動力。還有必要強調的是,領土化的大邦國都集中在德意志東部地區,在西部地區則是眾多的小邦國,因而這裡不具備形成大地產制的政治條件,城市通過市場對鄉村施加的政治影響和經濟影響更大,非城市的手工業由此發展起來。
二、城市和非城市手工業的發展
黑死病對城市造成的危害遠大於鄉村,但是城市的恢復速度也比鄉村快,黑死病造成的勞動力損失很快就通過大量流入的農民得到補充。1376年在漢堡有457名釀酒工人,大約稍晚些年,呂貝克有187名織工,魏瑪有182名織工。在城市手工業中,紡織業發展得最快。15世紀初的科隆有200名織工,平均每年生產約七千匹布料,紐倫堡大約有80名染色工,每年大約使用200餘車的菘藍,格爾利次在1443年有126名織工。1500年前後各城市織工的人數成倍增長。1430—1440年的10年間,紐倫堡新增加14個亞麻紡織作坊,在1490—1500年的10年間增加49個。1400年前後,聖加侖以及周邊地區每年大約生產2000匹亞麻布,1530年已經增長到1萬匹。說明紡織業在黑死病之後大發展的另一個佐證是紡織同業公會在很多城市出現,尤其是在一些中小城市也有了紡織同業公會。1496年,萊比錫和馬格德堡還公開招聘外來織工。但城市的規模終究是手工業發展難以突破的局限,最先在義大利出現的包買商制度(Verlagssystem)為此拓展了新的路徑。
14世紀60年代,包買商制度傳到了德意志。包買商制度是一種由商人提供原材料,同時經銷成品的手工業經營方式,為擴大紡織業的再生產提供了有利的條件。包買商人手中掌握著充足的資金,可以購買和運送手工業所需的原材料,同時他們也掌握著銷售的渠道。這種包買商制度尤其在促進鄉村紡織手工業的發展方面有了用武之地,紡織業需求的麻類和羊毛等原材料都來自鄉村,但它卻是在中世紀城市中發展起來的專門手工業。黑死病改變了農業經濟的結構,種植經濟作物和用於畜牧業的耕地面積擴大了,為紡織業的發展提供更充分的原材料。不僅如此,農村還可以為紡織業提供勞動力和場所。鄉村中蘊藏著尚未開發的勞動力資源,那些無法離開土地的中小農戶都有可以投入到手工業生產中的勞動力,但又都幾乎沒有能夠用於家庭勞動力加工原材料所需的資金。據德國歷史學家計算,那個時代的一個農戶家庭需要飼養80—100隻羊的羊毛才能滿足2.2個家庭勞動力的需求,此外他們還需要購買來自地中海的棉花。包買商把來自東方的絲和棉花販運到德意志的亞麻種植區,組織當地的農民進行家庭手工生產,同時又把在當地生產出來的紡織成品營銷出去。包買商為紡織業在農民家庭中找到了低價的充足勞動力,而農民家庭也可以通過家庭手工勞作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包買商制度還衝破城市中的行會為紡織業設立的種種禁錮條例,幫助紡織業發展成為一種非城市的手工業。15世紀中葉,亞麻紡織手工業在萊茵蘭山區的鄉村和城市周邊落戶。15世紀末、16世紀初,在威斯特法侖有了鄉村亞麻紡織業。此後在薩克森、波希米亞、摩拉維亞、西里西亞的鄉村中相繼都有了亞麻紡織手工業。
西方歷史學家一般把工業革命前的歷史時期稱為前工業時期(Vorindustrialisierung)。他們認為,這個歷史時期的農業和工業是很難區分開的,一是因為土地依然是社會中最主要的資本,二是因為大多數的手工業者還都離不開農村。這個時期經濟的特點決定了紡織業成為前工業時期的先導工業,最先成為非城市的手工業。紡織業所用的羊毛提高了土地資本的價值;紡織業的技術性要求不高,可以包容農村中的剩餘勞動力,對農村的社會結構產生很大的影響;紡織品的價值較高,只需相對較少的投資就能獲取較高的利潤;紡織品的成品重量較輕,便於包裝運輸。綜上種種,在西歐工業化之前,紡織業是最先吸引資本和勞動力、最先產生利潤的手工業行業。紡織技術的革新和紡織業的發展帶動與之相關的手工業部門,首先是機器製造業。可以說,是紡織業的發展揭開了英國工業革命的序幕,這一觀點已經得到大多數歷史學家的認同。
中世紀德意志的紡織品以棉麻混紡的粗斜紋布、絲綢製品和單面絨布享譽歐洲。紡織品的原材料決定了紡織業的分布區域性比較強,主要分布在亞麻種植地區,而且集中在這些地區交通較為便利的遠程貿易集市附近,因為棉麻混紡所用的棉花來自敘利亞,絲綢的絲是經威尼斯從東方輸入。單面絨布的生產主要集中在德意志的南部地區,來自東方的棉花經過威尼斯在這裡經銷,以奧格斯堡和烏爾姆為主要生產基地,與當地產的亞麻混紡加工出成品。1470年,在烏爾姆有71個單面絨手工作坊,1481年增加到90個。在德意志的中部山區是亞麻的專門種植區,這裡自然也是亞麻紡織業的集中區,從黑森到博登湖有一系列以棉麻紡織業為主要手工業的城市,聖加侖、康斯坦茨、拉芬斯堡、比伯拉赫、肯普滕、梅明根、考夫博伊倫,等等。在威斯特法侖和下薩克森種植亞麻的地區也有了以麻紡織業為主的手工業城市,這些紡織業城市也帶動了周邊鄉村紡織業的發展。
包買商制度為種植亞麻並從事紡織業的農民家庭提升了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同時也為這個社會階層提供了發展的機遇,此後在奧格斯堡顯赫一時的富格爾家族就是比較典型的例證。漢斯·富格爾(Hans Fugger,?—1408/1409)原是居住在盛產亞麻的格拉本的一個鄉村織布工,1376年舉家遷至奧格斯堡。他很快就成為該市紡織行會的成員,但是他並沒有購置紡織機,而是做了紡織包買商,經過兩代人的努力成為在奧格斯堡首屈一指的富商,甚至在整個西歐的經濟發展中都起到過舉足輕重的作用。
在城市手工業中,有色金屬和一些較為特殊的鐵製品占據很重要的地位。14世紀上半葉,新工藝和新技術的出現為城市手工業增加了新的內容。1329年,康斯坦茨一位對煉丹術極為有興趣的教士貝特霍爾德·施瓦茨(Berthold Schwarz,?—?)在一次進行煉丹術的實驗時,在研缽中放入硝石、硫磺、木炭,將其放在火爐上用杵研進行研磨,在他離開的短暫瞬間發生了爆炸,施瓦茨倖免於難,卻在無意中製造出黑色火藥。黑色火藥的製造看似是一種偶然,但卻與這個歷史時期金屬製造業的發展有著密切的關聯。14世紀中葉,德意志的金屬鍛造和製造工藝都有很大進步。1363年的紐倫堡市,包括黃銅鑄造、錫鑄造、白鐵製造和金屬環扣製造方面在內的所有師傅以及工匠有33名。1375年的漢堡有12名錫鑄造工匠。1400年前後的不倫瑞克有47名製作盆的鑄造工匠。在薩克森地區,15世紀之前僅不倫瑞克有一個金器製作同業公會,進入15世紀之後漢堡、不萊梅、呂貝克、漢諾瓦等多個城市相繼都有了金器製作同業公會。金屬製造業為火藥用於軍事上提供了條件,此後又有了火藥丸、槍膛等一系列的發明。1405年,康拉德·基澤(Konrad Kyeser,1366—1405年之後)在他撰寫的《戰爭英雄》(Bellifortis,德語Kriegsheld)中詳細記錄了製作黑色火藥以及各種兵器的方法,把它呈獻給剛剛登上王位的魯普雷希特國王,這本書也廣為流傳。
黑色火藥和火器的快速傳播得力於印刷業的發展。14世紀之前,西歐已經有平版印刷技術,但這種印刷成本很高。1390年,紐倫堡的大商人烏爾曼·施特羅默(Ulman Stromer,1329—1407)在紐倫堡附近的佩格尼茨建立了一個造紙作坊,這是阿爾卑斯山以北第一個造紙作坊。這個作坊的師傅僱傭18個造紙工人生產紙張,從而取代中世紀以來一直使用的較為昂貴的羊皮紙。活字印刷技術的出現更加促進了印刷業的發展。活字印刷的發明者是約翰內斯·古滕貝格(Johannes Gutenberg,1400—1468),他出身於美因茨市的一個城市貴族家庭,父親是位富商。1411年,美因茨的諸行會因為提出免交各種賦稅和關稅的要求與城市貴族們發生糾紛,他的父親和其他百餘名貴族離開美因茨。有關古滕貝格的文字資料很少,只能通過一些隻言片語有所了解。他隨父母離開美因茨後曾被送到美因茨郊外的聖維克多修道院學校接受教育,後來又在埃爾福特大學深造。自1434年起古滕貝格居住在斯特拉斯堡,曾因負債而被拘禁。1437年,古滕貝格與亞亨的地方長官簽訂協議為1439年在亞亨舉行的朝聖活動製作一批用鉛和錫合成的朝聖鏡(Wallfahrtsspiegel),可見這時的古滕貝格已經掌握了金屬合成的技術。然而因為這年發生了瘟疫,這一朝聖活動延期到1440年,古滕貝格未能如期收回製作朝聖鏡的成本,被他的債主們告上法庭。古滕貝格雖然沒有從製作朝聖鏡中獲利,但是卻積累了合金和鑄造技術方面的寶貴經驗。1448年10月,古滕貝格回到美因茨,向他的堂兄舉債150古爾登籌建了一個印刷作坊,印刷諸如贖罪券(Ablassbriefe)、日曆之類的單面印刷品以及詞典等書籍。古滕貝格在經營印刷作坊時,應用其在製造朝聖鏡時掌握的合金和鑄造技術製作了硬度較強的字母模子,使之能夠反覆使用,以降低印刷成本,這就在很大程度上改進了印刷技術。此外,他還改善印刷的墨水,改進印刷的機器,降低了印刷的成本。
活字印刷技術滿足了市民和貴族閱讀的需求。這個時期的讀物不僅有《聖經》,而且還有大量的世俗讀物,例如1470年以後在施瓦本地區非常流行的一種家庭畫冊(Handbuch)類的讀物。閱讀讀物需求量的增加促進印刷業和造紙業的快速發展,這兩個行業很快就在德意志乃至西歐其他地區迅速推廣開來,成為城市手工業中一個非常重要的行業。印刷業、造紙業以及火器製造都是複合型的手工業行業,從生產到營銷,包銷商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時也促進相互關聯的手工業同業公會聯合起來,成立超越城市界限的跨行業的同業公會聯盟。在萊茵河中游地區就有由多座城市的20多個同業公會結成的聯盟。
城市手工業的發展帶動了非城市手工業,最大的非城市手工業是採礦業和冶金業,這兩個行業也是中世紀德意志的第一大手工業。德意志有著得天獨厚的貴重金屬和有色金屬礦藏資源,是中世紀西歐最重要的產鐵地區,鐵礦石主要分布在四個地區,一是位於萊茵河兩岸的賓根和杜塞道夫之間的山區地帶;二是在薩克森山區地帶,尤其是在厄爾茨山區,那裡不僅蘊藏著鐵礦,而且有豐富的木材和木炭資源,因此這裡有很多鐵礦坑,聚集了眾多的冶煉作坊(Erzhütte)和鍛造作坊;三是德意志南部的上普法爾茨;四是東部的阿爾卑斯山地區。此外,地處南部的蒂羅爾山區有著豐富的銅礦,中部的哈茨山和東部波希米亞厄爾茨山有銀礦,從坎尼斯堡到諾伊索爾是金礦和銀礦,還有鉛礦、汞礦、鹽礦等等。15世紀以後,在這些採礦地區相繼出現許多礦山城市(Bergstadt),它們享有國王或者所在邦國的諸侯授予的開採礦山的權利(Bergregal),有自己的法庭以及管理礦山的機構。
早在12世紀,德意志的採礦業就已經具有一定的規模,但僅限於地表層的採礦,採礦只是一鍬一鎬地在地表層進行作業。對重金屬需求量的增加是促進礦業發展的重要因素,首先是對金銀需求量的增大。13世紀,義大利的佛羅倫斯最先開始鑄造金幣弗羅林(Floren)。14世紀以後,這種金幣鑄造技術進入德意志,並且在萊茵河流域地區流通金制的古爾登。商業的活躍和手工業的發展,使對金幣的需求量增大。除了德意志中部的山區以外,在圖林根、菲希特爾山、西里西亞以及利格尼茨等多個地方都有了被開採的金礦。1340年左右,在德意志最大的金礦場有2500名左右的礦工。14世紀上半葉,利格尼茨金礦每年大約開採30公擔(Zentner)的黃金。15世紀初,銀幣逐漸取代金幣進入流通領域。15世紀60年代,弗萊貝格以及戈斯拉爾平均每年需要7公擔的銀用於鑄幣,這必然帶動銀礦的開發和開採。自15世紀下半葉起,薩克森地區的銀礦開採進入一個繁盛時期,弗萊貝格、施內貝格以及地處埃爾茨山脈的施雷肯貝格都有銀礦,銀礦的產量也逐年提高。15世紀中葉,拉梅爾斯山平均每年產銀20公擔,此外還有40公擔的銅和1.9萬公擔的鉛礦石;1496年奧利地安娜貝格的銀礦產量高達150公擔。蒂羅爾的施瓦茨礦區大約在1420年前後才開發,1470—1520年期間,僅法爾肯施泰因一個礦區的銀礦產量就從80公擔提高到300公擔,銅的產量從7000公擔提高到1.6萬公擔。印刷技術革新後,對鉛的需求量增大,1500年哈茨礦區鉛的年產量達到1.9萬公斤。
金和銀是鑄幣的原材料,金礦和銀礦自然都掌握在諸侯和國王的手中,他們不僅掌控著金礦和銀礦的生產,而且還投入大量的資金支持技術改進和安裝新設備。1451年,埃爾福特的冶金工匠約翰內斯·豐克(Johannes Funcke,?—?)用添加鉛的方法從銅礦石中提煉出銀,發明從礦石中熔析金屬的技術,銅礦石的價格陡然增長,在圖林根、波希米亞、蒂羅爾和匈牙利都開始大規模地開採銅礦,各地都出現大量的熔析作坊(Saigerhütte)。與此同時,採礦的設備和技術也都因此有了很大改進,採礦作業不再僅局限於地面表層,而是挖掘到了地下。採礦深入到地下,首先要解決礦井的支撐、地下水的排除以及往井上運送礦石等技術問題。深井作業最為困難的是排乾地下水。1470年發明用水泵排水的系統,解決了這一最大的難題,使礦井的深度達到200餘米。深井開採需要使用更多的勞力共同作業,分工也更為精確,有了採掘、機械、排水、選礦、洗礦等多個工種,礦區的規模一般也都很大。在蒂羅爾的一個礦區內共有7000多礦工,一個240米深的豎井僅排水一項就需要600人,所需費用為高達1.4萬弗羅林,1538年這個豎井安裝了8個排水泵,但仍需240人進行排水作業。施瓦茨礦區的人數更多,達1.2萬人。運送開採出來的礦石也是深井開採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礦工們採用馬拉動絞車帶動龐大的機器把大塊的礦石運送到地面。採礦技術和採礦設施的改進極大地提高了德意志的礦產量。1493—1560年間,銀的年產量從3.15萬公斤提高到5.32萬公斤,同一時期歐洲其他地區僅從1萬公斤上升到1.15萬公斤。複雜的井下作業,昂貴的設備,較高的技術要求,不是像紡織業那樣可以由一家一戶的手工業者單獨承擔的。就連有一定經濟實力的商人也很少有能力獨立投資開採一個礦區,所以在採礦業很早就實行股份制,1477年在弗賴堡出現一種被稱為Kux的「礦山證券」,這可以說是西歐最早的一種股票形式。
礦藏資源的開發帶動了冶煉技術的發展。15世紀中葉,煉鐵的熔爐有了歷史性的改進,一是熔爐的高度增加,鼓風不再用手和腳,而是借用水力。水力鼓風提高了煉爐的溫度,可以一次性熔化礦石。控制煉爐的溫度可以熔煉出品質比較硬的生鐵和品質較軟的熟鐵,與生鐵相比較熟鐵的含碳量更高。水力鼓風還被應用於鍛錘上,增加了鍛造的品種。這一時期德意志鐵的年產量達3萬噸,共有180個鍛錘,生產的品種有軌型鐵、條型鐵、鐵板等等。採礦業和冶金業促進武器製造業、鐵蹄和鐵釘的製造、機械製造等多種手工業的技術革新和改進,同時也促進造船業的發展。
三、國際貿易的新變化
15世紀的德意志是西歐最先從黑死病的災害中恢復過來的地區,農業經濟結構的調整為農產品打開通向國內市場和歐洲市場的通路,城市手工業與非城市手工業的發展較充分地開發了德意志豐富的資源,新的技能和新生產技術的應用不僅極大地提升了生產力水平,而且還為歐洲其他地區提供了精緻的產品以及歐洲市場需要的貴重金屬和有色金屬,這就改變了德意志在中世紀以中介貿易為主的商業結構。
中世紀德意志的商業發展得比較早,但中介貿易的比例非常大,這是因其地理位置所決定。德意志地處歐洲中部,從地中海經米蘭穿越阿爾卑斯山隘口進入之後,沿縱貫南北的萊茵河直達北海和波羅的海,可以從那裡跨越海峽到達英國。從北海和波羅的海沿岸的港口出發既可以經弗里西蘭到達斯堪的那維亞,也可以在佛蘭德和比利時的布拉班選擇前往法國的幾條陸路,與之相接的還有盧森堡、薩爾流域地區。萊茵河有多條具有通航條件的支流,像扇面一樣地張開,與橫貫東西的多瑙河相通,可經匈牙利、巴爾幹地區直抵黑海。北海與波羅的海沿岸的漢堡、呂貝克等重要的港口城市既可以直達斯德丁,也可以直通但澤和柯尼斯堡。陸路交通也四通八達,東南地區有一條從紐倫堡經累根斯堡、林茨到維也納的大路;西南地區最重要的是從博登湖經日內瓦到羅納谷地的主幹道。這些陸路又都有眾多的支路相互交接,交通十分便利暢通。地理位置的優勢以及相互交叉的水路和陸路交通網絡,使德意志的商人直到中世紀的晚期都一直控制著歐洲的中介貿易,尤其是南德地區的商人一直壟斷著從地中海到西歐的中介貿易。
14世紀之後,北海和波羅的海地區的貿易逐漸形成,與以輸入為主地中海貿易截然不同的是,北海和波羅的海貿易以輸出為貿易的特徵,抑或可以這樣說,地中海貿易主要是販運來自東方的香料、絲綢等僅供社會上層以及教會的奢侈品,而北海和波羅的海的貿易則是以交換當地的農牧產品以及手工業和資源類的產品為主。北海和波羅的海貿易區的形成主要得利於德意志東進運動,萊茵河下游的低地地區以及易北河以東的波希米亞、普魯士、西里西亞等地區的荒地、林地,經過拓荒運動拓殖出大片的良田。這些地區受黑死病肆虐的程度遠低於歐洲其他地區,與西歐其他地區相比較,黑死病導致的荒耕的程度要小很多。英國、佛蘭德等地區因在黑死病時期人口驟然下降,荒耕現象嚴重,大片的耕地轉變為牧場,養羊業迅速發展。黑死病之後,這些地區的人口陡然增長,養羊業的高額利潤又不可能使草場退回為耕田,德意志東部地區生產的糧食滿足了這些地區對糧食的需求,漢薩城市聯盟充當了輸出糧食的主力軍,在北海和波羅的海地區貿易市場擔任了重要角色。
四、不統一的關卡和鑄幣權
「大空位」時期之後,被選侯推選出來的幾任國王都將其政策的重心放在增強家族的政治勢力和經濟實力上,忽略了王權對帝國其他邦國和地區施加的影響,致使各邦國無論在政治還是經濟上都很獨立,貿易活動受到分權政體的限制,其範圍和規模都不可能超越邦國的地域界限,水路、陸路、隘口、所有的商路和交通要道上關卡不斷地增加。14世紀初期,威悉河上有30個關卡,易北河上至少有35個。12世紀末,萊茵河上約有19個關卡,13世紀末增至35個,14世紀末有50個,15世紀末則多達360餘個。這些關卡大多數屬於教俗貴族,關卡所收的關稅並不很高,設立關卡主要的目的並不在此,而是要實施貨棧法(Stapelrecht),即過往的商旅必須卸下部分貨物,按照當地的定價任憑當地居民購買,否則不允許通行,這無疑給商人設置了許多不難想像的障礙,不僅延緩貨運時間,敲詐勒索的現象也屢見不鮮。另一方面,貨幣的不統一也是政治不統一的必然結果。
鑄幣權是中世紀封建主的一項重要的經濟特權,凡是在權力較為集中的封建王國,鑄幣所的數量都比較少,鑄幣權也比較集中。鑄幣權決定著貨幣的價值,一個封建王國內貨幣種類的多與寡某種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國王權力的集中或分散的程度,因為「貨幣是法律規定的價值」。12世紀,英倫三島上有眾多的鑄幣所,隨著英國國王集權的增強,鑄幣所不斷地減少到400處,13世紀末僅存12處。13世紀以前的法國大約有300餘處鑄幣所,1315年尚有30個封建領主有鑄幣權,14世紀末僅有勃艮第、阿奎丹、不列塔尼的公爵領地,佛蘭德、納瓦拉、貝阿恩的伯爵領地以及普羅旺斯還保留著鑄幣所。與英法相反,13世紀以前在德意志僅有16處鑄幣所,隨著邦國制度的確立,鑄幣權也更加分散,不僅是教俗諸侯有鑄幣權,甚至每個自治城市和修道院也都有鑄幣權,幾乎無法計算出共有多少鑄幣所。如此眾多的鑄幣所造成貨幣的混亂和貶值,14世紀下半葉,在下薩克森地區的城市中不得不用金塊進行交易。為了克服貨幣的混亂,一些地區相繼出現貨幣聯盟。1311年3月7日,奧地利和巴塞爾的公爵試圖統一兩個公爵領地的貨幣,結成生丁貨幣聯盟(Rappenmünzbund),但很快就因規則的不合理而解散。1387年9月,沙夫豪森、蘇黎世、伯爾尼等城市聯合周邊地區,統一鑄幣的銀含量,此後這個聯盟的成員迅速增加,這種貨幣的流通範圍也很快擴大,1403年2月24日再次結成生丁貨幣聯盟。1379年,呂貝克、漢堡、維斯馬、羅斯托克、施特拉爾松德、呂內堡等城市以呂貝克的馬克為基礎,結成文迪貨幣聯盟(Wendischer Münzverein)。在德意志帝國的其他地區也都出現類似的貨幣聯盟。1385年和1386年之交,萊茵蘭地區的4位選侯共同制定了《永久和平條例》,在此基礎上結成萊茵貨幣聯盟(Rheinischer Münzverein)。大約在同一時期,上法蘭西亞的諸侯也結成類似的貨幣聯盟。1403年位於萊茵河上游的諸城市和一些封建主結成貨幣聯盟,此後符騰堡和施瓦本地區的城市也效仿之。14世紀中葉,路德維希和西吉斯蒙德皇帝都試圖統一幣制,但都沒有獲得成功。1426年,帝國的財政大臣康拉德九世(Konrad IX. von Weinsberg,1370—1448)竭力推行被稱為「蘋果古爾登」(Apfelgulden)的帝國金幣,但遭到漢薩同盟的堅決抵制。直到16世紀在德意志帝國內始終沒有確立統一的貨幣。
貨幣的不統一、關卡的林立使14世紀以後的德意志形成類似漢薩城市為主體的多個貿易中心。但澤、不倫瑞克、布雷斯勞、不萊梅以及多特蒙德都是各地區的貿易中心。位於萊茵河中游的科隆是中世紀德意志境內最大的城市,也是東西水路和南北陸路的交叉點,既可以通過水路與英國有著直接的貿易往來,也可以通過陸路到達法國。地處美因河下游的法蘭克福自15世紀下半葉起取代美因茨的地位,成為這個地區最重要的經濟中心,便利的水路和陸路交通促進了法蘭克福交易集市的發展,成為韋特勞地區最重要的交易集市。早在14世紀時,法蘭克福的總資產就高達1萬古爾登,15世紀時約達3萬—4.5萬弗羅林。德意志北部的自由城市漢堡位於易北河畔,易北河良好的航道可以使商船直接進入通往北海和波羅的海的航道,與呂貝克的商路相通。自中世紀以來,漢堡無論是在內陸貿易還是過往貿易都占據著重要的地位,它的造船業和航運業都十分發達。易北河除了是連接東西方的重要航道以外,還承擔著內陸商品交換的重任,通過易北河的航道可以從馬爾克地區、盧日采山區、邁森、安哈特地區運送出當地盛產的糧食、木料和布匹,從哈茨山區運送出礦石,又可以從下薩克森、勞恩堡和霍爾斯坦運來羊毛、糧食、亞麻、蜂蠟和畜牧產品,尤其是易北河下游低濕地地區的牲畜和黃油。14世紀末,漢堡就有「強制貨棧權」,並且適用於所有在易北河下游運送糧食的船隻。1482年,漢堡的這項特許權得到帝國的官方認可。
五、國際貿易中的漢薩城市
德意志北部地區的城市大多進行的是國際貿易,漢薩城市同盟的作用非常明確地凸現出來,15世紀領導漢薩城市同盟的是呂貝克。呂貝克位於特拉沃河下游注入波羅的海的入海口處。作為扼守波羅的海貿易橋頭堡的呂貝克在15世紀的德意志是繼科隆之後的第二大城市,這裡聚集著來自挪威卑爾根、俄羅斯諾夫哥羅德、瑞典施科訥以及上德意志各地的商人,他們可以很方便地前往漢堡,也可以通過施泰克尼茨運河進入易北河的水路交通動脈。此外,呂貝克還有與地中海貿易區相連的陸路交通。可以這樣說,呂貝克是中世紀晚期地中海貿易區與北海和波羅的海貿易區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相交點。商人們販運來自東部和北部地區的毛皮、木材、蠟、蜂蜜、焦油、柏油、大麻等手工業的原材料,與來自西部地區的布匹、金屬製成品以及一些小商品等手工業的製成品進行貿易交換。從斯堪地那維亞地區運送進施科訥的蜂蜜、卑爾根的鱈魚以及黃油、鐵礦石和銅礦石,在呂貝克以及周邊城市進行加工。在呂內堡生產的食鹽則可以通過施泰克尼茨運河與易北河的水路相連接運送到但澤。呂貝克因為其無與倫比的貿易優勢贏得極大的政治權利,作為帝國的直轄市,它的市議會享有「任意性」(Willküren)的特權,正是這個特權吸引百餘城市與之聯合。1340年,路德維希皇帝給予呂貝克鑄造金幣的「金幣權」(Goldmünzrecht),這無疑更加提升了呂貝克在漢薩城市中的地位。
1340年,丹麥人瓦爾德馬四世(Waldemar IV.,1321—1375,1340—1375年在位)在沿海各漢薩城市的支持下登上丹麥王位,為了回報漢薩城市的支持,他重新認可其已經享有的各種特許權。1356年,漢薩城市首次在呂貝克召開漢薩會議(Hansetag),所有加入漢薩的城市都派代表參加漢薩城市議會。這次會議確立了呂貝克在漢薩城市中的領導地位,各漢薩城市都有權參與重要事務的決議。會議的決議還規定,所有漢薩城市都必須遵守共同制定的章程,加入漢薩同盟的商人有權享有諸如免稅、使用貨倉和碼頭等特許權,他們受漢薩同盟法的保護。作為德意志北部地區最大的商人聯合體,漢薩同盟雖然沒有起到統一德意志國內市場的作用,但是漢薩同盟設立的商站是所有商人共同的據點。在佛蘭德,從1360年起漢薩同盟的商人就被允許在伯爵領地的任何地方和任何時間出售商品,保證他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免除他們向當地人償付債務和贖罪的義務。如果漢薩同盟的商人遭到佛蘭德人的襲擊和搶劫,必須給予賠償。一直以來,挪威禁止外來商人在其境內進行貿易交換,也不准許他們和當地的村民進行直接交易,只有在夏季的幾個月中才允許外籍商人在挪威進行交易活動,但是漢薩同盟的商人不受這些規定的限制。1360、1361年丹麥國王瓦爾德馬四世先後率兵攻占施科訥和格蘭島的重要港口城市維斯比,阻礙漢薩商人在這些地區的貿易活動。呂貝克的市長約翰·維滕堡(Johann Wittenborg,1321—1363)建議漢薩同盟與丹麥國王對抗。1362年,漢薩城市的船隊被丹麥軍隊圍困於地處厄勒海峽的赫爾辛堡,損失慘重,失去在這個地區的海上優勢。次年,約翰·維滕堡因指揮失敗而被漢薩城市法庭處死,成為這次兵敗的替罪羊。
1367年11月19日,漢薩城市在科隆舉行共同會議,結成共同反對丹麥的科隆聯盟(Klner Konfderation),共有57座漢薩城市加入該聯盟。1368年2月2日,科隆聯盟的漢薩城市與瑞典的國王阿爾布雷希特三世(Albrecht III.,1338—1412,1389—1412年在位)以及德意志和丹麥的貴族聯合起來共同向丹麥國王宣戰。同年4月,由37艘船隊組成的漢薩城市的艦隊駛向丹麥,5月占領哥本哈根,此後又占領施科訥、挪威以及日德蘭半島的南部地區,迫使丹麥國王不得不妥協,與漢薩城市共同宣布停戰。1370年5月1日,23座漢薩城市的代表與丹麥國王的特使在施特拉爾松德會晤,由瑞典隆德大主教亨寧·波德布斯克(Henningen Podebusk,?—1388)主持共同簽署條約,丹麥國王承認漢薩城市在施科訥和丹麥的所有特許權,漢薩城市還掌控了赫爾辛堡、斯卡訥、馬爾默以及法爾斯特布15年的權利,丹麥國王要想贖回這些城市,必須繳納1.2萬馬克的純銀,由此丹麥在厄勒海峽的所有關稅都落入漢薩城市的金庫。此外,丹麥議會還承諾,如選舉丹麥國王必須經過漢薩城市的認可。《施特拉爾松德條約》(Friede von Stralsund)確立了以呂貝克為首領的漢薩城市在北海和波羅的海的海上貿易霸權地位。
1387年,瓦爾德馬四世唯一的兒子夭折,他的女兒瑪格麗特一世(Margarethe I.,1353—1412,1387—1380年在位)繼承丹麥的王位,她與挪威國王的婚姻使她有了掌控挪威王權的可能。1388年,梅克倫堡的公爵阿爾布雷希特三世(Albrecht III.,1338—1412,1364—1389年在位)被選為瑞典國王,因王國內的不安定,不得不求助瑪格麗特一世女王。女王抓住這個機會為她的繼承人、侄孫埃里克七世(Erik VII.,1382—1459,1397—1459年在位)鋪路。1397年6月17日,埃里克七世在卡爾馬同時加冕為丹麥國王、瑞典國王和挪威國王,這就標誌著卡爾馬聯邦(Kalmarer Union)的誕生。1406年,埃里克七世迎娶英國國王亨利四世(Henry VI.,1366或1367—1413,1399—1413年在位)的女兒,這一婚姻促使埃里克七世的擴張欲望膨脹,將其推向漢薩城市、德意志騎士團和霍爾斯坦公爵的對立面。1429年,埃里克七世在扼守厄勒海峽的要塞克羅堡設立關卡,徵收海峽關稅(Sundzoll),這就更加使得漢薩城市與卡爾馬聯邦之間的關係惡化,激化為武力衝突。直至1434年瑞典發生反對聯邦苛重賦稅的農民起義,才迫使埃里克不得不向漢薩城市妥協。1435年7月15日,漢薩城市同盟與卡爾瑪聯邦在沃爾丁堡簽訂和約,《沃爾丁堡和約》(Friede von Vordingborg)保證漢薩城市原有的特許權。
自1259年呂貝克與諾夫哥羅德、基爾、維斯馬、羅斯托克和施特拉爾松德建立文迪城市同盟(Wendischer Stdtebund)後,一直壟斷特拉沃河與易北河區域間的貨棧權,而法國和英國一直試圖打破這個壟斷權。1433年,荷蘭伯爵領地落入勃艮第公爵好人菲利普(Philipp der Gute,1396—1467)手中,菲利普試圖以荷蘭為跳板進入漢薩城市控制的地區。1438年4月,12艘滿載鹽的貨船在貝斯特的港口被海盜搶劫,這一事件成為點燃北部德意志6座漢薩城市以及荷爾施泰因公爵與荷蘭之間戰火的導火索,好人菲利普藉助海盜的力量與漢薩城市對壘。從1440年起,克里斯托夫三世(Christoph III.,1416—1448,1440—1448年在位)相繼繼承丹麥(1440)、瑞典(1441)和挪威(1442)三個王國的王位。他為了削弱三王國內的反對派勢力,不得不藉助漢薩城市的政治力量,他在這年的4月前往呂貝克尋求與之和解的可能。在克里斯托夫三世的斡旋下,1441年交戰雙方在哥本哈根簽訂有效期為10年的停戰協議,荷蘭的城市有義務賠償普魯士和立陶宛的漢薩城市22艘商船,向克里斯托夫三世支付5000古爾登作為罰金。漢薩城市則要求解除所有對荷蘭城市的貿易限制,保證其交通往來的自由。這一停戰協議開始打破漢薩城市在波羅的海地區的壟斷。
在百年戰爭期間,漢薩城市曾經給予英國王室軍事上的援助,因而獲得英國國王很優惠的特許權。百年戰爭以及黑死病之後,英國的毛紡織業有了極大的發展,它在擴大毛紡織品銷路方面遇到的第一個障礙就是漢薩城市在波羅的海地區的貿易優先權。1447年,亨利六世(Henry VI.,1421—1471,1422—1461年在位)國王取消了給予漢薩城市的所有特許權。1449年5月,英國人搶劫漢薩的運鹽船隊,呂貝克損失16艘大船,但澤損失14艘大船,儘管經過艱難的談判這次事端被壓制下去,但是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引起事端的根源。1468年,英國的商船在海峽被搶劫和徵用。1469年初,英國國王愛德華四世(Eduard IV.,1442—1483,1471—1483年在位)下令實施報復,洗劫漢薩同盟在倫敦的施塔勒商棧,拘押商棧的商人,用他們的財產賠償在海峽遭受的損失。4月,呂貝克、漢堡、但澤以及不萊梅等城市的漢薩商人在呂貝克集會,共同決定向英國宣戰,禁運英國的布匹,組織海盜船攔截英國的商船。與英國素有宿怨的勃艮第的公爵勇敢者查理(Karl der Kühne,1433—1477)為漢薩城市組織的海盜船開放荷蘭的港口。此時的英國正處在「玫瑰戰爭」(Rosenkrieg)中,受到內亂牽制的愛德華四世逃亡勃艮第。勇敢者查理為了協助英王返回英國,為漢薩城市同盟的商船開放了一年的通路,但是但澤的商船不僅攻擊英國敵對面的船隻,甚至還攻擊英王乘坐的返回英國的船隻。此後,公爵再次對漢薩城市同盟和海盜船關閉港口,漢薩商人也再次失去把佛蘭德的港口作為軍事基地的可能。1472年,漢薩城市同盟在漢堡和呂貝克組建船隊,並藉助海盜船的力量不斷地襲擊英國的船隊和港口,英國遭受極為慘重的損失,於1474年與漢薩城市在烏得勒支簽訂和約。漢薩城市通過《烏得勒支和約》(Friendenvon Utrecht)重新獲得在英國原有的權利和特許權,不僅在倫敦恢復施塔勒商棧,而且還被允許在波士頓和林恩設立商棧,並獲得1萬英鎊的損失賠償。
漢薩城市雖然在與荷蘭和英國的戰爭中都贏得勝利,但漢薩城市同盟僅僅是一個鬆散的商業組織機制。進入16世紀的西歐在宗教改革運動的衝擊下發生極大的變化,依然處於德意志分權國家政體中的漢薩城市同盟,在與有國家政治強權支持下的英國、法國、尼德蘭等大公司之間進行的世界性遠程貿易大戰中,逐漸失去自中世紀以來一直占有的貿易優勢,從16世紀初起走向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