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修道院和教會的改革 一、薩利爾王朝的東方政策
2024-10-09 05:20:32
作者: 王亞平,孫立新,劉新利,邢來順 等
薩克森奧托家族的海因里希二世(HeinrichⅡ.,973—1024,1014—1024年在位)死後無子嗣,與奧托家族有著姻親關係的薩利爾家族有了獲得王位的機遇。奧托一世執政時期,薩利爾家族的紅頭髮康拉德因與奧托的女兒結為連理進入奧托王朝的統治集團,從伯爵上升為公爵,在與德意志的王權諸侯貴族的爭鬥中薩利爾家族的勢力不斷壯大。10世紀以後,薩利爾家族因為與王室的近親關係受到奧托三世的重用,995年,康拉德二世年僅5歲就被封為克恩滕公爵領地的公爵。康拉德二世從小喪父,在沃爾姆斯的主教布爾夏德(Burhard von Worms,965—1025)的監護下長大。1016年康拉德二世與施瓦本公爵夫人吉塞拉(Gisela,989—1043)締結婚姻,吉塞拉是施瓦本公爵領地的繼承人,又通過1014年的第二次婚姻有了勃艮第公國的繼承權,康拉德二世迎娶吉塞拉的政治目的不言而喻,這也自然引起海因里希二世皇帝的警覺。海因里希二世以該婚姻不符合基督教教規為由,將康拉德驅逐出施瓦本,致使康拉德二世與皇帝間的關係陷入緊張狀態,終因海因里希二世染病身亡才未導致緊張關係的惡化。
海因里希二世去世幾周後,德意志的教俗貴族們於1024年9月4日聚集在美因河畔的坎巴選舉國王。康拉德二世高貴的出身使他成為德意志王位最有利的競爭者,在美因茨大主教阿里伯(Aribo,990—1031)的強力舉薦下,與會的教俗貴族大多都推舉康拉德二世為德意志的國王。同年9月8日,阿里伯在美因茨的大主教教堂為其施國王加冕禮,然而他卻拒絕為吉塞拉施王后加冕,王后的加冕禮是由科隆的大主教皮爾格林(Pilgrim,?—1036)於9月21日主持。自此之後,科隆大主教和美因茨大主教在德意志境內有了相同的宗教權威和政治地位。
薩利爾家族年輕國王的登基雖然改變了德意志的王朝,但新王朝依然延續前朝提出的「復興羅馬帝國」的政治方向。與薩克森最後一位皇帝海因里希二世比較而言,新國王更善於採用外交手段解決東部邊疆問題。
10世紀中葉,位於奧得河與布格河區間的波蘭人(Polanen)在梅什克一世(MieszkoⅠ.,922或945—992)大公的領導下迅速崛起。梅什克一世大公通過政治聯姻的手段擴大其政治影響,如果說他與波希米亞公爵女兒的婚姻更多的是出於其政治目的,他的兒子博萊斯瓦夫(BoleslawⅠ.,965或967—1025)的幾次婚姻的政治目的則更是昭然若揭。博萊斯瓦夫的第一次婚姻是與邁森邊疆馬爾克伯爵的女兒,這次婚姻的目的是其父為了實現將觸角伸進到德意志的邁森邊疆馬爾克伯爵領地的政治企圖。雖然此舉得到施瓦本公爵爭端者海因里希的認可,但功虧一簣,梅什克隨即結束了兒子的這段婚姻。985年他讓兒子與匈牙利的一位貴族家族定親,但因匈牙利與波希米亞之間近乎發生軍事衝突,這段婚姻僅維繫了兩年就結束了。987年,博萊斯瓦夫與索布人(Sorben)多布羅米爾貴族家族的埃姆尼達(Emnida,973—1017)成親。索布人居住在薩克森和布蘭登堡之間的區域,與德意志的邁森、勞齊茨和北方三個邊疆馬爾克伯爵領地相鄰。992年,博萊斯瓦夫繼承大公之位,不僅很快就統一了波蘭人的各個部族,並且以多布羅米爾貴族家族所在地為權力中心,藉助奧托三世提升自身的政治影響力,成為德意志東部邊疆地區最大的威脅因素。海因里希二世執政期間,這種威脅因素被激化為公開的軍事衝突。康拉德二世登基後,改變前任的政策,主動放棄與波蘭、波希米亞以及匈牙利有爭議的一些地區,與其修好,保證東部邊疆地區的安定。
1026年,康拉德二世藉助倫巴底主教們的支持戴上倫巴底國王的鐵王冠。次年的3月26日,教皇約翰內斯十九世(JohannesⅩⅠⅩ.,?—1032,1024—1032年在位)在羅馬為康拉德二世和他的妻子主持了隆重的加冕禮。科隆、美因茨、特里爾、馬格德堡、薩爾茨堡、米蘭以及拉文納等大主教區的大主教們,在當時有著很大影響力的克呂尼修道院的院長奧迪洛(Odilo,962—1049)等至少70位高級教士,以及隨康拉德二世前往羅馬的世俗大貴族們見證了這次加冕禮。加冕後,康拉德二世給義大利的修道院和主教區簽發17份證書以顯示皇帝在義大利地區的權威。同年4月,康拉德二世離開羅馬率軍南下,接受了南義大利卡普阿、貝內文托和薩萊諾三個地區貴族們的效忠宣誓。
在羅馬的加冕以及在義大利取得的勝利提升了康拉德二世在德意志本土的權威,與此同時,他又利用勃艮第與法國之間的矛盾,獲得勃艮第的王冠。康拉德二世不僅坐上德意志的皇位,而且還擁有德意志、倫巴底和勃艮第的三個王冠。為了穩固在德意志的統治,康拉德二世遲遲不在那些已鎮壓謀反叛亂的地區任命公爵和伯爵,而是派遣忠實於他的王室封臣(Reichsministerialitt)管理這些空缺公爵和伯爵的領地土地財產。王室封臣是王室中沒有人身自由的侍從,康拉德二世通過他們實際控制公爵領地和伯爵領地的土地收益,擴大皇室的財源。這些王室封臣雖然被委以重要職務,但享有的權利有限,缺少能夠在政治上形成割據一方的經濟基礎。王室封臣是康拉德二世依靠的較為可靠的一股新的政治力量。
二、支持修道院的改革
教會和修道院是康拉德二世穩固皇權所藉助的又一股政治力量。德意志帝國是一個沒有建立完善行政機構的公國和王國的聯合體,維繫這個聯合體的是各大公爵對皇帝的承認和效忠、「君權神授」的皇權思想以及羅馬教皇施與加冕禮的儀式。作為聖彼得代理人的教皇為皇帝施的加冕禮是對普世的一種宣言,表明皇帝的絕對權威。從奧托一世起,歷任德意志的國王都要尊崇在羅馬進行皇帝加冕禮的傳統,這也是歷任德意志的國王進軍義大利的最重要的政治原因。奧托一世建立的諸侯與教會並存的政治體制在海因里希二世時期得到進一步發展,他繼承自奧托一世以來德意志皇權對教會採取的一貫政策,一方面慷慨地贈與主教領地和各種權利,另一方面又牢牢控制對主教的授職權、設立主教區的權利以及主持和授意召開宗教會議的權利,甚至還參與制定教會的教規。通過這些措施,海因里希二世培植了一個教會諸侯群體,有效地制衡公爵和伯爵的政治勢力,以此鞏固德意志皇權的權威。康拉德二世在承續薩克森王朝教會政策的同時,更加強對教會的控制,通過教會統治整個帝國,同時也更強化其對修道院的政策。
修道院制度始於3世紀的埃及,源自於東方隱修士的生活模式,4世紀傳入西歐。聖奧古斯丁、教皇格雷戈爾一世(GregorⅠ.,540—604,590—604年在位)等教父學家們(Kirchenvater)按照基督教的教義,用「原罪說」、「贖罪說」等基督教的教義將其理論化,對其進行改造,改變東方隱修制度完全退避社會苦修孤寂的生活方式,把進行農業體力勞動看作修行的重要方式,把隱修的生活方式融進基督教,由此給予修道院非常重要的社會經濟職能。5世紀末至6世紀中期,西歐的修道院有了很大的發展,在這個發展過程中起到極為重要影響的是修道士諾爾西亞的本尼狄克(Benedikt von Nursia,480—547)。592年,本尼狄克在義大利中部的卡西諾山上建立一座修道院,制定約束修道士生活的院規——本尼狄克院規,開創西歐修道院制度的最初模式。修道院的生活方式和組織原則表明了在現世生活中人們要減輕所承受的原罪壓力、改變人的本性的強烈意識。然而,修道院成長起來的動力是因為其所具有的經濟因素,它從傳入西歐時起就為世俗貴族創造了很大的財富,尤其是在拓荒墾殖活動中修道院做出了重大的貢獻,許多農業生產中心都是在修道院的組織下創造出來的。德國著名的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曾經說過:「修道士們是最有條理的、在政治上最沒有危害的、也是最便宜的教員。政治統治者們所希望得到的支持再沒有比修道士們對被統治人民的影響更保險的了。」
9世紀外族入侵時,西歐各地的許多修道院都遭受劫掠,動盪不安的時局使修道士們無法恪守修道院的規程,修道院的房屋和地產被世俗貴族占有,本尼狄克院規也幾乎完全被人遺忘。909年,蘭斯大主教區的主教們在特羅斯勒召開的宗教會議上一致譴責修道院的世俗化現象:「城鎮空寂無人,修道院被焚為廢墟,土地荒蕪。正如最初生活在沒有法律或約束的狀態中感情用事的人們那樣,現在每個人都各行其是,無視上帝和人世的法律及教會的法規。滿目皆是對窮人的暴力和對教會財富的掠奪,人與人之間就像海中之魚那樣弱肉強食。修道院未能倖免於難,它們有的被異教徒摧毀,另一些則被劫掠剝奪得近乎一無所有。即使那些倖存的修道院,也不復存在對教規的遵從。它們不再擁有合法的上司,因為它們甘受世俗的統治。因此,在修道院中,我們看到的是俗人修道院長和他們的眷屬,他們的衛兵及他們的看門狗。」
9世紀中期以後,西歐的封建主們一直試圖恢復正在逐漸消失的修道院制度,重建和新建修道院,任命那些有名望的修道士擔任院長,贈給修道院地產,授予他們各種特許權,修道院因獲得有條件的自由而實現自治。在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克呂尼修道院。克呂尼位於今天法國中東部的勃艮第地區,9世紀下半葉在阿奎丹公爵威廉三世(WilhelmⅢ.,900—963)的管轄之內。克呂尼原本是一個小教堂,威廉公爵在此基礎上擴建修道院,並在910年9月11日落成典禮上,任命在當時負有虔誠盛名的聖馬丁修道院的修道士貝爾諾(Berno von Baume,850—927)為克呂尼修道院的院長。威廉把原來屬於這個教堂的房舍、葡萄園、耕地、牧場、樹林以及依附農,都贈給克呂尼修道院,要求院長依據本尼狄克院規嚴格管理和監督該修道院裡的修道士,修道士們有義務為威廉和其家族成員祈禱。
克呂尼修道院的修道士們過著嚴格的禁慾生活,每天除了做禮拜、誦讀聖經和唱讚美詩之外還要從事各種繁重的農業和手工業勞作。修道士必須毫無保留地服從院長,遵守修道院的院規,要做到放棄財產、禁慾、絕婚、緘默、服從、謙恭、友善。為了防止世俗對克呂尼修道院財產和宗教事務的染指,威廉公爵把克呂尼修道院獻給使徒彼得和保羅,由羅馬教皇監護。克呂尼修道院的修道士們有權共同選舉領導他們的院長,可以自主選擇信任的主教為其主持授職儀式,也可以自己選擇修道院的庇護者。在克呂尼修道院裡,修道院院長是使徒的代理人,修道院所在主教管轄區的主教未經院長的邀請不能擅自進入修道院,修道院享有較為充分的自主權和自由權。克呂尼修道院雖然僅僅是著眼於重建修道院內部的宗教生活秩序,但是卻顯示出一種新的有秩序的基督教社會原則,這是克服封建社會中無政府狀態的一種新的措施,因而很快就成為封建世俗貴族可以藉助的力量,勃艮第的大貴族們都把自己領地內的修道院交由克呂尼修道院的院長進行改革,或成為克呂尼的子修道院。自927年之後,法蘭西的國王和羅馬教皇先後多次給予克呂尼修道院各種特許權,首肯其已經享有的一切宗教和世俗的權利,允許其按照自己的模式對其他修道院進行類似的改革。在王權和世俗大貴族的推動下克呂尼修道院的改革得以傳播,形成大規模的修道院改革運動。改革後的修道院表現出一種基督教的、自治的、有秩序的原則,成為10至11世紀西歐封建社會中無政府狀態下的一支新的政治力量。「那些無視道德或法律的無法無天的封建貴族發現了某種比殘暴力量更強的東西的存在,這是他們不敢視而不見的神秘的超自然力量。」修道院的改革運動對德意志王權的教會政策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在德意志,開始推行克呂尼改革運動的是海因里希二世皇帝。海因里希二世青年時曾在希爾德海姆修道院接受教育,培養出一種割捨不斷的宗教情節。他與克呂尼修道院的第五任院長奧迪洛有著極密切的交往,在他還是巴伐利亞的公爵時就已經在積極地推行克呂尼修道院的改革,登上德意志的王位之後,更是把修道院的改革運動引入德意志王國的統治政策之中。繼位初期,海因里希二世面臨著平息地方封建勢力叛亂和鞏固集權的重任,他試圖把克呂尼修道院在改革中建立的秩序和服從的原則吸收到帝國的統治中,下令在普呂姆、斯塔布羅、赫爾斯費爾德、賴興瑙、富爾達、科爾沃韋、烏勒梅迪、聖馬克西米、甘德斯海姆等修道院進行改革,把上述修道院都置於皇帝法權的保護下,成為直屬帝國皇權的修道院。在他的授意下,德意志境內的一系列修道院都以改革的形式被置於王國教會的管轄之下。康拉德二世登基之後更是大力支持修道院的改革,他重用前朝修道院改革的幹將斯塔伯洛的珀波(Poppovon Stablo,978—1048),委託他在洛林的林堡建立一所修道院,並且指令他對洛林地區的十幾所修道院進行改革。為了推行修道院的改革,珀波同時身兼17所修道院的院長。通過珀波對洛林地區修道院的改革,康拉德二世獲得洛林貴族對其在政治上的支持,也因為修道院的改革改善了與法國國王海因里希一世(Heinrich I.,1008—1060,1027—1060年在位)之間緊張的關係。抑或可以這樣說,與其前任比較而言,康拉德二世更多地是以支持修道院改革運動這種和平的方式穩定德意志各地的局勢;同樣,他也通過教會平息了在義大利發生的動亂。
1039年6月,海因里希三世(HeinrichⅢ.,1017—1056,1046—1056年在位)成為德意志的君主,他進一步強化修道院與帝國皇權的直屬關係。他為多個修道院頒布詔書,解除這些修道院與捐建貴族間的關係。貝羅米斯特修道院和舍尼修斯修道院是由克萊托的伯爵建立的,海因里希三世於1045年分別給這兩個修道院頒布證書,給予它們與帝國教會和修道院同等的各項權利,使它們脫離與伯爵的從屬關係,成為直屬帝國的修道院。同年,海因里希三世在給帕維亞的聖瑪麗婭·塞納托立斯修道院的證書中強調,確立該院與帝國的直屬關係,以此為前提給予其自由。喬萬尼修道院(Kloster Giovanni)是由蒂特的伯爵建立的,該院於1047年獲得海因里希三世的證書,規定它是帝國的直屬修道院。海因里希三世通過對修道院的改革強化皇權對修道院的主權,他給予改革後不受世俗封建主管轄的修道院自由,以此來確定修道院與皇權的直屬關係。帝國的統治權所以能和修道院的自由相提並論,是因為自由被看作是自願地服從上帝和他的教會,自願地服從上帝在世俗的代理人——帝國的君主。
11世紀初期,得天獨厚的地理環境使義大利北部作為東西方中介貿易的優勢越加突顯出來,奧托大帝以來德意志的歷任皇帝都是通過任命這一地區的主教和大主教掌控這一地區,給予他們司法審判、開辦市場、鑄幣、徵收關稅等各種司法和經濟的特許權,尤其是米蘭的大主教阿里貝托(Ariberto,?—1045)。阿里貝托曾是海因里希二世和康拉德二世的積極支持者,他曾力薦康拉德二世遠征義大利,而且還幫助他獲得了倫巴底的王位,親自為其主持倫巴底國王的加冕禮。這些大主教、主教掌握著北義大利的城市,控制著市場、港口和水陸交通要道,他們與這一地區從事手工業和商業活動的城市市民(Bürger)和騎士之間的矛盾越來越深。1035年末、1036年初,米蘭市的市民和騎士聯合起來反對大主教阿里貝托,與其率領的軍隊發生武力衝突。北義大利局勢的動亂促使康拉德二世做出再次遠征義大利的決定。1037年初,康拉德二世進入義大利,為了獲得倫巴底貴族和市民的支持,他罷免了阿里貝托米蘭大主教的教職,任命其宮廷教士繼任米蘭的大主教。
海因里希三世不僅在帝國境內大力支持修道院的改革,同時還加強與羅馬教會之間的聯繫,在他的支持和影響下,修道院的改革被引入羅馬教會,引發了羅馬教會的改革。
三、羅馬教會的改革
康拉德二世留給海因里希三世的是一個實力較為強大的帝國皇權,但是他卻一度忽視了與羅馬教會之間的關係,致使羅馬教會陷入羅馬城內教俗貴族之間的紛爭之中無力自拔。11世紀40年代,羅馬教會再次因教皇的人選問題陷入羅馬世俗貴族的派系鬥爭中。1032年,年僅18歲的迪奧菲拉特被羅馬圖斯庫拉訥家族安置在教皇的宗座上,稱本尼狄克九世(BenediktⅨ.,1012—1055,1032—1048年在位)。本尼狄克九世利用教皇的權勢打擊其他家族的反對派,且行為殘暴荒淫,激起了羅馬城內各社會階層的強烈不滿。1045年1月,羅馬人趕走了本尼狄克九世,選舉薩比納的主教約翰內斯為教皇,稱西爾維斯特三世(SilvesterⅢ.,?—1063,1045—?年在位),但這一選舉並未能改變羅馬教會的局面,他剛上台不久就被羅馬城內的貴族圖斯庫拉訥兄弟趕下台。不甘失利的本尼狄克九世眼看得不到羅馬社會各階層的支持,深感即使重登聖宗座也難以為繼,自身地位極不穩固,他遂以1000磅的白銀把教皇的職位賣給他的教父格拉蒂安,稱格雷戈爾六世(GregorⅥ.,?—1047,1045—1046年在位)。1046年,西爾維斯特三世和本尼狄克九世先後返回羅馬,都稱自己是合法的教皇,這樣就在羅馬教會中出現三個教皇並存的局面。羅馬教會的這種局面以及教皇受控於羅馬城的貴族,不僅不利於德意志皇帝對義大利的控制,而且也動搖了「君權神授」這一神學政治理論的實際基礎,這對德意志的皇權是一種潛在的威脅。為了平息羅馬教會內部的派系爭鬥,消除這一潛在的威脅,鞏固皇權集權統治的政治,德意志國王海因里希三世毅然於1046年9月率軍啟程前往義大利。10月25日,海因里希三世在帕維亞主持召開宗教會議,嚴厲譴責買賣聖職(Simonie)的行徑。12月20日,海因里希三世再次在羅馬的蘇特立宮主持宗教會議,以冒充教皇罪監禁西爾維斯特三世,以買賣聖職罪放逐格雷戈爾六世。3天後,海因里希三世再次召開宗教會議廢黜本尼狄克九世,指定德意志班貝格的主教蘇伊特格為教皇,稱克萊門斯二世(ClemensⅡ.,1005—1047,1046—1047在位)。12月25日聖誕節這天,新教皇克萊門斯二世為海因里希三世夫婦主持皇帝和皇后的加冕禮。然而克萊門斯僅在位一年就去世,本尼狄克九世返回羅馬,重登聖宗座。海因里希三世派遣卡諾薩的博尼法修斯(Bonifatiusvon Canossa,985—1052)將其逐出羅馬,另立布里克森的主教珀波為教皇,稱達馬蘇斯二世(DamasusⅡ.,?—1048,1048—1049年在位),但他即位僅24天後就暴卒。1049年2月12日,海因里希三世指定他的堂兄圖勒的大主教布魯諾為教皇,稱利奧九世(LeoⅨ.,1002—1054,1049—1054年在位)。
圖勒主教區所在的洛林地區直至11世紀都在各大主教和主教的控制之下,其中科隆的大主教是這一地區的實際統治者。洛林地區的科隆、圖勒、梅斯、凡爾登等重要的大主教和主教都與德意志皇室有著十分密切的血緣關係或者姻親關係,德意志的歷任皇帝掌握著對該地區教職的任免權。自10世紀以來,圖勒主教區就積極推廣修道院改革運動,這個地區的修道院以高爾茨修道院(Kloster Gorze)的改革為模式。高爾茨修道院由梅斯的大主教於748年建立,深受博尼法修斯的影響,修道院一直在大主教的掌控之下,嚴格地遵守和執行本尼狄克院規。匈牙利侵入洛林地區時,高爾茨的修道士們為避難四處逃散,修道院因此而衰敝,修道院的地產被當地的教俗貴族瓜分。933年,梅斯的主教阿達貝爾洛(AdalberoⅠ. von Bar,?—962)重建高爾茨修道院,任命以苦修著稱的修道士約翰內斯(Johannes von Gorze,900—974)為院長。重建後的高爾茨修道院比克呂尼修道院更嚴格地遵守禁慾的生活制度,它與克呂尼修道院最大的區別是,修道院的自治和自由是在主教的監護下。
高爾茨和克呂尼改革的重要區別在於,克呂尼修道院是在私有教會制充分發展的基礎上進行的改革,因而它只能直接置於羅馬教會的監管之下,儘管這種監管是有名無實的,但修道院藉助教皇給予的免受主教管轄的豁免權,抵制私有教會的領主染指修道院的財產和宗教事務,建立起一個完全獨立自主的宗教團體。高爾茨修道院是在德意志帝國教會的體制上進行的改革,修道院在大主教的監管之下,修道院的所有宗教事務以及院長的選舉都要獲得大主教的同意和批准,完全服從於大主教。高爾茨修道院的這種改革模式有助於增強大主教、主教在地方的宗教和政治的權勢。利奧九世是高爾茨改革派的積極推動者和參與者,他在擔任該主教區的大主教期間就牢牢地控制了教區內的所有修道院,同時還要求教區內的教士也同樣要遵循修道院的禁慾生活制度。
洛林地區的主教們十分重視從教義理論上闡明修道院的改革運動。10世紀末、11世紀初,列日的主教諾特格(Notger von Lüttich,?—1008)在他的教區內成立當時頗有名望的教堂學校,從教會法權和教義的角度闡述修道院的改革。在洛林的列日主教區的教堂學校培養了一批在此後的羅馬教會的改革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改革骨幹,讓布盧修道院的院長奧爾貝特(Olbert von Gembloux,?—1048)、沃爾姆斯的主教布爾夏特(Burchard von Worms,965—1025)、烏得勒支的主教阿達巴爾德(Adalbald II.,?—1026)以及列日的主教瓦措(Wazo von Lüttich,?—?)等等。奧爾貝特院長和布爾夏德主教以德意志帝國的教令為基礎,編輯11世紀的教會法令集,瓦措主教是最早批評世俗干預教會事務的教士。利奧九世登上聖宗座之後,把高爾茨修道院改革的模式引入羅馬教會,他不僅依靠德意志皇帝的勢力抑制羅馬城內貴族對教會的滲入,而且還從他後來所在的主教區和鄰近的教區挑選一批積極主張改革的有名望的教士進入羅馬教會,他們中間有修道士希爾瓦坎迪達的洪貝特(Humbert von Moyenmoutier,1006或1010—1061),勒米爾蒙的胡戈·坎迪杜斯(Hugo Candidus,?—1099),洛林公爵的兄弟、副主教弗里德里希——即後來的史蒂芬九世教皇(StepahanⅨ.,1020—1058,1057—1059年在位),以及後來成為教皇格雷戈爾七世(GregorⅦ.,1020—1085,1073—1085年在位)的希爾德布蘭德。這些力主改革的主教和修道院院長們協助利奧九世平息了羅馬教會內部的派系鬥爭,形成一個以教皇為首的改革派核心,在此基礎上組建一個由7位樞機主教(Kardinal)、28位樞機祭司和18位樞機副祭司組成的樞機主教團(Kardinalskollegium),羅馬教會自此有了一個堅實的常設機構,這就杜絕了由某個有勢力的貴族家族或者世俗勢力操控羅馬教會的可能性。利奧九世在德意志皇帝海因里希三世的支持下,依靠樞機主教團與羅馬的大貴族展開不妥協的鬥爭,這場鬥爭的焦點是反對買賣聖職。
買賣聖職涉及到教會的權限、宗教儀式的權限,關係到教會的自主和自治,是導致教會世俗化的一個重要因素。反對買賣聖職的鬥爭首先得到德意志皇帝海因里希三世的支持,他在德意志和義大利多次召開的宗教會議上頒布法令,明令禁止以購買或賄賂的手段獲得任何教區的或者修道院的職務。改革派的核心人物則在神學理論上對此進行了闡述,1054—1085年這30餘年間,希爾瓦坎迪達的洪貝特撰寫了三卷本的論著《斥買賣聖職者》(Libritres adversus simoniacos)。他認為,授予主教權杖和戒指的儀式應該完全是教會的權力,教會的任何職務都不應該由世俗授予,無論他是國王還是皇帝,而是應該按照傳統的基督教教義由教士或者教徒選舉產生。洪貝特認為,買賣聖職是一種罪過,是異端(Hresie)的行為,那些通過購買或賄賂獲得聖職的人主持任何聖事都是無效的。洪貝特還特別強調,不僅要譴責那些通過買賣手段竊取聖職的人,而且更要嚴厲地指責那些出售聖職的人。與此同時,利奧九世也頒布教令,因賄賂得到聖職的教士須經過重新審定後才能再接受授職禮(Weihe)。
禁止買賣聖職的一個有效措施是嚴肅教會內部的紀律,首先制定了教士的獨身制(Zlibat)。進行改革的教皇認為,娶妻生子的教士不會全身心地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獻給基督,而且還會因為繼承權致使教士的職位成為世襲,那些世襲教士職務的家族不可避免地要瓜分教會的財產,教會的權力也因之被分割,教會的世俗化無法避免。只有那些把自己的全身心都奉獻給基督的教士組成的教會才能成為基督教社會的中心。利奧九世實施的反對買賣聖職、教士獨身制以及要求教士堅持禁慾等改革措施的最終目的,是要求所有教士都無條件地服從羅馬教皇的絕對權威。1049年,利奧九世在法國蘭斯召開的宗教會議上宣布,在基督教教會中教皇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並採取各種措施實現這一宣言。
利奧九世通過授予改革的修道院各種特許權,尤其是給予修道院免受當地主教管轄的豁免權,將其置於羅馬教會的直接管轄下。依附於羅馬教會的修道院得到了有條件的自由,即:修道院要服從羅馬教皇的管理,只有教皇才有權為由修道士們共同選出的院長主持授職禮。他在給予德意志南部地區修道院的所有特許權中都強調修道院與教皇的隸屬關係,修道院要遵守「羅馬的傳統」,多次強調只有教皇才能為修道院的院長主持授職儀式。利奧九世還積極建立與地方教會間的直接聯繫,他在任期間週遊西歐各地,在羅馬停留的時間總計不足6個月。利奧九世在所到之地召開教區或教會省的會議(Synoden),斥責買賣聖職的現象,強調聖職要由教士選舉產生的教士擔任,用教令規範教士的道德行為,大力推行獨身制,禁止世俗通過任何手段瓜分教會的財產。不僅如此,利奧九世還經常派遣教皇特使出訪各地,把教皇的通諭傳到各地。教皇的親臨和教皇特使的頻繁光顧,直接干預各地的教會事務,教皇的教令所具有的法權超越了封建領主的司法權,從而具體地實踐了教權至上的理論。為了證明教會的權威高於任何封建領主,利奧九世組織編撰教令集,以《伊西多爾教令集》(Isidorus Mercator)為依據,收集了公元2世紀以來歷任教皇的將領書信以及歷屆宗教會議頒布的教令和宗教法規,其中包括著名的《君士坦丁贈禮》。這部此後被證明是偽造的《伊西多爾教令集》(Pseudoisidor)得到利奧九世的充分肯定,視其為教會法的權威性資料,並在書信中多次引用。
利奧九世通過鞏固和擴大教皇國的實際領地為教權的權威構築了實際的支座,為此,他與德意志皇帝海因里希三世達成協議,以停止對班貝格主教區行使教會法權、放棄徵收富爾達修道院的稅金為代價,換取貝內文托公爵領地的統治權,將其歸為羅馬教皇的直轄領地。為了擴大在義大利的領地範圍,利奧九世還把目標對準土地遼闊、物產豐富、與東方有著持續貿易往來的南義大利和西西里。早在8世紀,南義大利的一些重要的經濟地區都被歸入拜占庭的皇室領地,這些地區的主教脫離了羅馬教皇的管轄。9世紀,由於阿拉伯人占領西西里,拜占庭的勢力逐漸地退居到君士坦丁堡,1016年諾曼人占領南義大利和西西里半島。重新把羅馬教會的勢力擴張到南義大利,是利奧九世矢志不渝的奮鬥目標。他多次出巡南義大利,在當地推行修道院改革,1050年任命教會改革的得力幹將洪貝特為西西里的大主教,以加強羅馬教廷對該地區的影響力。為了達到目的,利奧九世還不惜動用武力,於1053年親率教皇軍進攻在義大利的諾曼人,但由於德意志皇帝海因里希三世中途撤軍,沒有履行助他一臂之力的諾言,致使教皇軍孤立無援,慘敗奇維塔。利奧九世被諾曼人俘獲,關押數月後才獲釋返回羅馬。這是羅馬教會第一次憑藉武力擴大領地,在此之前,羅馬教會一直把宗教信仰作為精神武器,以此獲得豐厚的土地和財產,藉助宗教信仰對世俗的政治事務施加影響。利奧九世採取的軍事行動說明羅馬教會開始朝著宗教諸侯國的方向發展。
羅馬教會對南義大利的政策引起了始終垂涎該地區的拜占庭帝國的敵意,為了抵制羅馬教會勢力的擴張,君士坦丁堡的大牧首米恰爾·色魯拉里烏斯(MichaelⅠ. Cerularius,1000—1059,1043—1058年在位)發出連環信,通諭南義大利地區的主教們,譴責羅馬教會主持的聖餐禮不符合基督教的教義,因此是無效的,並且宣布沒收那些按照拉丁儀式舉行禮拜的教會和修道院的財產。利奧九世針鋒相對,援引收錄在《偽伊西多系教令集》中的「君士坦丁贈禮」予以反擊,因為在「君士坦丁贈禮」中明確說明了羅馬教會的地位:「我們決定,彼得的教區統治其它四個教區——亞歷山大教區、安提阿教區、耶路撒冷教區和君士坦丁堡教區,以及全世界所有教區,羅馬教會的最高教士在任何時候都比全世界所有教士更高尚、更光榮。關於宗教禮儀及信仰問題,其裁定權應高於所有人。」利奧九世還進一步指出:「沒有人能夠否定,彼得及其繼承人決定著整個教會的制度和結構。就像門軸啟合著門而本身並不移動一樣,彼得及其繼承人有權宣判任何一個教會、任何人都不許背叛或者懷疑他們的身份,因為最高主教不受任何人仲裁。」1054年,利奧九世派遣樞機主教洪貝特和洛林的副主教弗里德里希為教皇的特使前往君士坦丁堡,與米恰爾·色魯拉里烏斯進行談判,但遭到其拒絕,同時還阻止他們在君士坦丁堡按照羅馬教會的禮儀主持禮拜儀式。同年的7月16日,洪貝特當著眾教徒的面把羅馬教皇有關革除色魯拉里烏斯及其追隨者教籍的訓諭呈獻在聖索菲亞大教堂的聖壇上:「我以神聖不可分割的聖父、聖子、聖靈之名,以及全體參加過7次大公會議的、具有使徒職務的神父之名宣布,將米恰爾及其同謀者處以絕罰,羞辱所有的買賣聖職者、瓦利齊派教徒和所有的異端者,以及魔鬼及其代理人。」色魯拉里烏斯毫不妥協地予以回擊,他召開宗教會議,指責洪貝特等人「像雷霆、或風暴、或冰雹,或者更準確地說,像野豬一樣,為了推翻真理,自黑暗之西方來到虔信之國」,宣布將羅馬教皇的使節革除教門。長期以來東西方教會之間在教義、領地等方面日益激化的矛盾最終釀成公開的衝突,最終導致東西方教會的大分裂(Das Morgenlndische Schisma),在基督教中形成了以羅馬教會為首的天主教教會(katholische Kirche),以君士坦丁堡教會為首的東正教教會(Orthodoxe Kirche)。
經過改革的羅馬教會加強自身的建設,有了較為堅實的核心集團——樞機主教團,以此增強羅馬教會的獨立性,抵制世俗勢力對教會事務的染指,尤其是在選舉羅馬教皇方面,羅馬教會的改革派力圖通過改革選舉教皇的程序擺脫德意志皇帝的控制。在這同一時期,德意志的皇位因海因里希四世幼年登基、皇后阿戈內斯(Agnes von Poitou,1025—1077)為攝政王(Reichsverweser)而搖擺不定,這也為羅馬教會提供了有利的時機。1057年7月28日,教皇維克托二世謝世,樞機主教團違反奧托一世以來的慣例,未經攝政皇后的同意於8月2日推舉聖卡西諾修道院院長弗里德里希為教皇,即斯特凡九世(StephanⅨ,1020—1058,1057—1058年在位)。這是進入中世紀以後第一位不受任何世俗政權干涉、由羅馬教會自己選舉出來的教皇。斯特凡九世上任僅一年就去世,羅馬城內的圖斯庫拉訥家族企圖再次掌控羅馬教廷,推舉其家族的樞機主教為教皇,稱本尼狄克十世(BenediktⅩ.,?—1073至1085之間,1058—1060年在位)。以希爾德布蘭德為首的樞機主教團藉助洛林公爵戈特弗里德(GottfriedⅢ.,?—1069)的軍事力量趕走本尼狄克十世,選舉佛羅倫斯的主教格哈德為教皇,即尼古勞斯二世(NikolausⅡ.,990或995—1061,1058—1061年在位)。1058年,樞機主教洪貝特再次為了斥責買賣聖職撰寫了《斥買賣聖職者》的第二卷,書中明確闡明反對買賣聖職的目的是要徹底清除包括德意志皇帝在內的所有世俗勢力在教會中的影響,他重申聖奧古斯丁的宗教理論,天國的權力高於地上的權力,因此精神的權力高於世俗的權力。他譏諷由世俗任命的聖職是「頭腳倒置」,違背了基督教的教規(canon),是蔑視基督教的信仰。為了杜絕再次出現世俗干涉教皇選舉的事件,尼古勞斯二世教皇於1059年在拉特蘭宮召開宗教會議,頒布選舉教皇的敕令(Papstwahldekret),該敕令中規定只有樞機主教有權推薦教皇候選人,由樞機主教團認可,下級教士和世俗只能對樞機主教團的決議表示贊同或反對;教皇候選人只能從羅馬教廷的樞機主教中遴選,只有當教廷中沒有合適人選時才能在其他教會中挑選;可以在羅馬城以外的任何地方舉行選舉教皇的程序。1059年的選舉教皇敕令可以說是羅馬教會提出教權至上理論的最初宣言,它的依據是「君士坦丁贈禮」。「君士坦丁贈禮」的核心內容是:聖彼得是基督耶穌的「宗徒之長」,是被指定為上帝聖子在世上的代理人,教皇是聖彼得的繼任,因而他應該享有至高的統治權,君士坦丁的皇權只是地上的,他尊敬和稱頌代表天國權力的羅馬教皇,為此他遷都君士坦丁堡,羅馬城應是基督教世界的中心,統治基督教世界的教皇只能由羅馬教廷選舉。
在對教義理論進行再三詮釋的同時,尼古勞斯二世還改變了進一步謀求南義大利領地的策略,他派遣蒙特卡西諾修道院的院長道夫利烏斯即後來的教皇維克托三世(ViktorⅢ.,1027—1087,1086—1087年在位)於1059年3月在諾曼人占領的坎帕尼亞、阿普利亞、卡拉布利亞地區的所有修道院中推行羅馬教會的改革措施,同時還任命樞機主教希爾德布蘭德為教皇的特使,頻繁地與諾曼諸侯接觸,與諾曼人建立良好的關係。占領義大利的諾曼人一直被視為入侵者,這種身份給他們的對外交往帶來諸多不利,諾曼諸侯一直嘗試改變自己的外來者的身份,羅馬教會向他們伸出的橄欖枝很快就被接受。1059年8月,諾曼公爵阿普利亞的羅伯特·吉斯卡德(Robert Guiskard,1015—1085)和卡普阿的伯爵理察(Richard von Capua,?—1078)與教皇在梅爾菲簽訂和約,羅伯特和理察向教皇行臣服禮,對其宣誓效忠;教皇把他們占領的地區作為羅馬教會的采邑分封給他們,為此他們每年要向教皇交納采邑稅,負有保護教皇的義務。儘管諾曼人是一個極不順從的封臣,一直沒有停止過對外擴張,甚至還於1061年襲擊教皇國的領地,多次搶劫和火燒羅馬城,但與諾曼人建立的采邑關係使羅馬教會有了除德意志皇權之外的又一個可以藉助的軍事力量,繼諾曼人之後,教皇又與西班牙的阿拉貢王朝確立了采邑關係,在勃艮第、匈牙利都有了自己的世俗封臣。
與世俗封建主之間確立的采邑關係促使羅馬教會的權力欲膨脹,羅馬教會要確立其在基督教世界至高無上的權力,就一定要擺脫世俗權力對教會宗教事務的干預,在這個歷史時期德意志皇權面臨的危機為羅馬教會謀求權力提供有利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