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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思想與文化 第一章 20世紀初的思想遺產

2024-10-09 04:12:28 作者: 錢乘旦

  19、20世紀之交的英國思潮依然帶有濃厚的維多利亞色彩,大致可以分為如下幾類。

  第一類可稱之為傳統主義,其第一個人物是梅因(Henry Summer Maine)。他在1816年出版的《古代法》中,堅持認為習慣法在人類歷史上占主導地位;並認為所有進步社會的運動,都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在1884年出版的《大眾政府》中,則提出要警惕民主的危害,以及政府權力過大給自由帶來的威脅。強大有效的政府是邊沁(Jeremy Bentham)功利主義提倡社會改革的基本出發點,梅因則要人們注意改革的歷史特殊性以及是否有先例可循。史蒂芬(James Fitzjames Stephen)則直截了當地攻擊民主及「自然權利」說,在1873年出版的《自由、平等、博愛》一書中,他批評密爾(J.S.Mill)在《論自由》中主張的自由主義哲學,詳細地闡述了他反民主的政治思想。萊基(William Edward Hartpole Lecky)的《民主與自由》一書描繪了在完全民主的政體下多數人實行暴政的可能性。十分有趣的是,這正是密爾自己在《論自由》一書中已經指出的十分令人擔憂的事情。

  1900-1914年間沒有人在理論上超過這三位保守主義大師,但仍有一些積極地捍衛社會、宗教和政治傳統的文人。馬洛克(William Hurrell Mallock)是一位活躍的政論家,他在1867年出版的《新共和國》使他變得臭名昭著,不過其文筆卻幽默有趣,還能吸引一些讀者,不過到20世紀,他已經江郎才盡,只能機械地反對社會主義罷了。休·塞西爾(Hugh Cecil)不喜歡譁眾取寵,但他卻真正要在理論上捍衛保守主義的信念。1912年,他出版了有名的《保守主義》一書,從人類的天性出發來建立他的保守主義政治哲學。他說,人總是對突然和巨大的變化充滿敵意,因為我們喜歡熟悉的事物而對陌生的事物感到恐懼。「天然的守舊思想是人們心靈的一種傾向。那是一種厭惡變化的心情。它部分地產生於對未知事物的懷疑以及相應地對經驗而不是對理論論證的信賴;一部分產生於人們所具有的適應環境的能力,因此,人們熟悉的事物僅僅因為其習以為常就比不熟悉的事物容易被接受和容忍。」但保守謹慎並不意味著要窒息發展,作為一種政治哲學的保守主義不反對變革與發展,只是反對魯莽無知的突變而已。英國的保守主義反對標新立異,主張最大限度地維護現存體系。塞西爾推崇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因為伯克的信念建立在傳統的宗教、法律和財產以及社會等級的基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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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克式的保守主義對歷史和傳統極端尊重。歷史在英國保守主義者那裡最終成為了一個人人都可以把握的本質——即經驗,而這種長期積澱的經驗就是一個民族或一個國家的傳統,政治權利是通過時間本身的推移來得到保證的。歷史,即我們長期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做某種事情的習慣,本身就是一種理性。伯克甚至認為,就是在殖民地,英國的統治也應該對當地的習俗與傳統表示適當的尊重。伯克在法國大革命的過程中,反覆批判啟蒙主義如下的觀點,即社會可以通過世俗的、平等的、自治的方式進行管理。在人類的個人主義天性相互衝突時,以伯克為首的保守主義者寧願選擇社會或政府,並反對完全建立在理性行為模式上的政治組織機構。在他們看來,國家是一個活生生的有機體,一個巨人,一個活的個體,它是許多個人的總和,這些個人不僅是由合理的契約聯繫在一起,而且是由血統、遺傳、傳統和歷史有機地關聯著的。在這個國家裡,每個人都不可分割地與整體聯繫在一起,有機的國家有它的精神,有它獨特的、與個人一樣的個性。國家的實體應該由一些古老的傳統組成,個人不應該單單為了自己的利益用全新的方式來行動,他的行為應該永遠是他祖先的行為的繼續。所以,塞西爾對羅伯特·皮爾極為反感,他認為皮爾是保守主義的叛徒,是一個機會主義者,他的作為損害了國家的傳統和各種勢力之間的平衡。因為他解放了天主教徒,又廢除了穀物法。

  在20世紀初,法西斯主義的苗頭是另一股值得注意的思潮。保守主義在現代雖有一些變異,但基本上還是人們已經習慣了的社會方式和思維方式的延伸。但在1914年以前,另一種完全不同的右翼思潮開始出現,這就是充滿瘋狂的戰鬥熱情、蔑視個人一切權利的法西斯主義。從政治角度上講,法西斯主義當時似乎僅表現為一種反閃族的種族主義,並不值得認真對待。然而在文學方面,這種思潮卻有著相當可觀的影響。從20世紀初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歐洲許多重要的作家都或多或少地受到法西斯主義的影響,傾向獨裁與專制主義。傳統的保守主義對此感到不安,但即便是反法西斯主義的傳統主義也喜歡把法西斯主義與布爾什維主義等量齊觀,並在兩者之間發生衝突時寧願支持法西斯主義。這或許是後來導致法西斯災難的原因之一。

  T.F.休姆(T.F.Hulme)是法西斯主義理論的主要鼓吹者之一,不過他本人卻在1917年的戰爭中於法國喪命。他的思想來源於伯格森(Henri Bergson)、索雷爾(Georges Sorel)等人,其基本觀點是否認人的天性完美,否認進步與樂觀的人道主義,他不相信會有一個完善無缺的人類社會,認為那是一個不可實現的烏托邦。

  休姆堅稱,人必須受來自外部的價值引導,而不能僅憑自己的願望行事。這是他選擇一個有權威結構的社會的基礎,同樣也是他選擇一種古典的、有規則的擬人式藝術手法的基礎。他的作品充滿了隱喻,他所贊成與反對的事情都很難一下看清楚,卻有一種強烈的精英主義傾向:某些個人比常人站得高、看得遠,人們必須在他們的指導下才能前進,而無法依靠自己的理性思維。正因為如此,很多人把他劃歸為法西斯主義的祖師之一。不過超人思想與法西斯主義畢竟還不是一回事,他不支持半神式的人物,也不主張民族政權、軍事性的群眾組織,以及反閃族的種族主義。儘管如此,法西斯主義的信徒們仍然抓住了他的思想中一些對其有利的東西,大肆宣傳,造成了一定的惡劣影響。

  20世紀初的第三股思潮是英國早就存在的自由主義傳統。1900年,史蒂芬(Leslie Stephen)發表了三卷本的《英國功利主義》,而這一年,另一位著名的功利主義大師亨利·西奇威克(Henry Sidgwick)正好離開人世。當然,影響最大的還是人們熟知的自由主義大師約翰·斯圖爾特·密爾,他是個複雜的思想家,堅決捍衛民主自由主義,由此而形成了維多利亞時期跨世紀的思想主流。從淵源上看,密爾更多地是洛克式的自由主義傳統的繼承人,而不是他父親和邊沁那樣堅決的功利主義者。老密爾(James Mill,即密爾的父親)曾說服邊沁,認為只有民主政府才能完全貫徹以理性為基礎的法律改革,相比之下,小密爾則對民主政府在態度上有更多的保留。他受託克維爾的影響,認為純粹的民主政府可能會成為多數人的暴政,所以他認為代議制是一種最好的形式,在這種形式中,受過更多教育的社會精英在社會的決策上具有更大的發言權。小密爾當之無愧是現代自由主義的奠基人。他的政治理論極度關注大多數人的意願與少數人利益之間的平衡。因此在某種意義上,他的哲學已經帶有20世紀政治的意識。就這點而言,小密爾雖然在1873年去世,他卻已經是一個跨世紀的思想家。

  小密爾關注的思想要點是思想與個人行為的自由,而不是民主。他的著作中一個壓倒一切的主題是社會不應對個人造成更多的約束,從而妨礙個人的天賦得以充分發揮。令人驚異的是,密爾並未以功利主義的標準來作為自己理論的基礎,他並不認為自由是最大多數人獲取最大幸福的工具。他提出了一種新的觀念,即自由本身就是一種目的,自由的價值存在於自由自身之中。密爾的政治理論是古典自由主義最經典的代表作。他的哲學鼓吹最大限度的個人自由以反對來自政府和社會其他個人對此的干預。他認為,任何外在的干預都會不自覺地有損個人自由。儘管還有《代議制政府》(Considerationson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等著作,他的主要觀點幾乎全部集中在《論自由》(On Liberty)一書中。

  密爾最大的特點在於,他並不僅僅局限於古典自由主義關心的政府權威與個人之間的平衡關係,而是更關心一種不易覺察的對個人自由的侵蝕。這種危害從法國大革命就開始出現,然而卻一直未引起學者從學術角度進行研究,那就是人口的多數可以以公眾輿論或社會的名義壓制和剝奪少數人的自由,乃至單個人的自由,即我們現在所說的社會對個人的壓制。因為這是一種強制性的一致,它比暴君的統治更可怕。因為它不僅體現在行動上,而且在思想和言論上也強求一致。換言之,公民自由與社會自由發生了巨大的衝突。而自由精神,其載體是單個的人,它是一切自由的根本。密爾認為,人類歷史上有三個自由精神活躍的時期。第一為宗教改革後的時期,第二是法國啟蒙運動時期,第三是18世紀後半葉德國思想解放時期——歌德時期。這三個時期的共同特點是衝破了一切精神的枷鎖,獲得了精神的解放與自由。正是這種精神的自由,推動了歐洲文明的發展。

  然而,英國現在面臨的問題不是個人自由太多,而是社會控制個人自由的威脅。現在人們已不再問「我選擇什麼」、「什麼合乎我的性格和氣質」、「像我這樣地位的人應該做什麼」?人們的心靈已習慣了習俗,屈服在枷鎖之下,人性枯萎了。因此,密爾認為,人類要成為思考中高貴而美麗的對象,不能靠把自身中一切個性的東西都磨成一律,而要靠在他人權利和利益所允許的限度之內把它培養發揚出來。由於這工作還一半牽連著做這工作的人的性格,所以借著這同一過程,人類生活也就變得豐富、多彩,令人有生氣,能供給高超思想和高尚情感以更富足的養料,並加強那條把每個人和本民族連接在一起的紐帶,因為這過程把一個民族也變得更加值得個人來做它的成員。相應於每人個性的發展,每人也變得對於自己更有價值,因而對於他人也更有價值。他在自己的存在上有了更大程度的生命充實,而當單位中有了更多的生命時,由單位組成的群體中自然也有了更多的生命。

  1900-1914年間在學術上似乎沒有出現像密爾這樣典型而傑出的自由主義代表。很多人只是在一定的範圍內重複密爾的基本觀點。約翰·繆爾(John Muir)在政治上表達了密爾的思想,他的主要行為之一就是反對英國發動的布爾戰爭,不過在理論上沒有增加什麼內容。霍布豪斯(Leonard Trelawny Hobhouse)的名著《自由主義》是在繼承孔德(Isidore Marie Auguste Fran'ois Xavier Comte)和斯賓塞(Herbert Spencer)理論的基礎上發展的。在這本書中,霍布豪斯可以說透徹地反映了密爾的思想,他贊成自由是無條件地發展個人的個性與能力,而民主只是自由最為依賴的衛士而已。他還指出,民主政治的成功取決於對選民給予他們機會的反應。但是,反過來說,給選民機會必須是為了喚起反應。實行民主政體本身就是一種教育。在考慮給哪個階級、哪種性別或哪個種族以公民權時,著眼點是該階級、該性別、該種族對這種責任可能作出的反應:它會有效地參與研究公共生活的問題嗎?或者會不會是消極的投票材料,完全受不負責任的政客的擺布?儘管如此,民主政治還是必要的,因為如果社會的任何一個階級被剝奪了這種政治參與的權利,對整個社會來說是危險的。基於這種認識,他堅持中央機構的權力下放和地方自治是民主進步的要素。這些觀點,無疑都深化了人們對民主和自由這些抽象觀念的認識。與此同時,他也進一步發展了密爾政治經濟學思想中的部分社會主義因素,認為可以通過累進所得稅等方式增進人們的經濟自由。

  此外,G.L.迪金森(Goldsworthy Lowes Dickinson)的作品對英國社會的影響也極為深遠,他讚美古希臘的價值觀與柏拉圖的思想,認為為了保持人們的自由,必須迫切解決人們的貧富懸殊的問題,尤其是工人階級的貧窮問題。他的主要著作《正義與自由》(Justice and Liberty:APolitical Dialogue)表述了貴族派、社會民主派與實踐改革派之間的爭論,雖然他一再強調自由對個人的價值高於一切,但仍準備承認人們的社會生活中有某些集體主義的價值。正義意味著人們的財產狀況比較均等,社會的一部分財富應該用於文化發展,他還強調財富分配應最大限度地提高生產能力。

  這種從密爾開始並發展起來的自由主義,被人們稱為「新自由主義」,但這與二戰後的所謂新自由主義並非是同一個流派。它的重要主張是:要減少非正義就必須控制資本主義經濟。J.A.霍布森的著作十分集中地體現了這一傾向,1889年,他出版了《工業法則》(The Industrial System)一書,認為自由企業不能自動地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不平等的分配不適當地增加了富人的儲蓄,又減少了窮人的有效需求,這對於工業生產而言是一種災難。霍布森是正統經濟學派中的異端分子,他的想法遭到很多人的嚴厲批判,認為他無視在經濟學中人所共有的起碼的智慧。半個多世紀後,大名鼎鼎的凱恩斯承認自己直接受惠於霍布森的思想,才扭轉了長期以來霍布森所遭受的不公平評價。

  霍布森的另一部有影響的著作是1909年出版的《帝國主義》(Imperialism AStudy),列寧正是由此書得出了他關於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最高階段的結論。霍布森認為帝國主義擴張主要是因為資本為傾銷自己的產品,不得不拼命擴大海外市場。霍布森的帝國主義理論使自由主義者們十分狼狽,而布爾戰爭更使他們處於一種道德上的災難之中。按霍布森的看法,帝國主義很容易導致工業民族之間的戰爭,它只會為一小撮本來就已經很富有的人服務,爭奪原材料產地和壟斷市場只會給這一小撮富人帶來利益,而廣大的人民卻只會在經濟上陷入更深的痛苦之中。正確的解決辦法,尤其是解決生產過剩這一周期性危機的辦法,只能用更加合乎正義原則、更加有效地在國際上重新分配財富和收入的途徑來實現。

  英國的自由主義傳統自密爾後開始出現分裂,從嚴格的功利主義退回到早期的輝格主義和洛克的自然權利說。但無論哪一種自由主義都不可能完全忽視經濟方面的不公正現象,於是,對經濟問題的關心造成了自由黨內部的緊張,一派是傳統的自由主義的維護者,另一派則是以勞合·喬治為首的激進改革派。勞合·喬治與傳統主義的最大區別在於他主張用政府的權力來控制自由企業經濟。1914年以後,這種中等階級的新自由主義成為工黨的一個基本信念。堅持邊沁功利主義原則的思想派別是著名的費邊社(Fabian Society),它的主張構成了20世紀英國的另一種思想傳統。

  費邊社創立於1884年,是由一群知識分子牽頭組織起來的。因而人們就自然而然地將它與一些最知名的費邊社的成員聯繫在一起,其中包括韋伯夫婦和蕭伯納。與其他理論流派相比,費邊社的最大特點之一是治學嚴謹,他們強調一切結論都必須建立在嚴格的事實基礎之上,必須能夠令人信服。

  費邊社會主義當然不是馬克思主義的社會主義,它主張社會主義是出於以下三種動機:(1)為所有的人提供同等的機會;(2)保障每一個人起碼的生活水準;(3)發揚光大民主思想。費邊社對民主的理解是:不僅每個公民都應當有在公共事務中起作用的同等機會,而且這些事務應當安排得容易些,以使儘可能多的人能在其中起積極的作用。另外,社會還應該鼓勵公開討論公共事務,讓人們擁有為公益及利他主義目的組織起來的最大行動自由。

  在生產資料公有制方面,費邊社認為這一命題並不具有絕對的意義,關鍵是要儘可能給社會的每一個成員提供有保證的基本生活,從而使他們享受到儘可能多的民主自由。以這一點看,費邊社深受邊沁功利主義思想的影響。以後,費邊思想的晚期大師柯爾更是明確指出,政府對生產資料的控制本身並不足以保證令人嚮往的各種自由,只有使這種控制置於每個公民的監督之下,才能確保一個正義的經濟制度的一項最基本的原則:充分利用一切可用的人力資源,使其按天賦進行勞動。

  費邊社會主義思想是邊沁功利主義原則在一種強大的集體主義思想影響下的反響,但人們最熟悉的費邊原則,卻往往不是它的社會主義,而是它的漸進主義,一如其名字所暗示的那樣。正是在這一點上,費邊社與大多數馬克思主義者不同,他們反對革命,認為革命既不必要也不令人嚮往。他們認為無產階級的革命理論,尤其是勞動價值論,不過是用理論辭藻包裹起來的胡言亂語,社會主義是一定要實現的,但不是通過無產階級革命,而是通過工業進步。社會將緩慢地發展到一個更高的階段,而人類在此之前所創造的很多東西,如議會民主等等,都應該保留下來。

  費邊社認為社會應該逐步地變革,而不應採取突變的方式,因此漸進改革方式是可取的。只有漸進變革,才不致引起社會的脫節。這種變革的主張,從本質上來說並沒有太多的創新,它只是對英國幾個世紀來的變革實踐作了一次總結而已。然而,這種理論總結反過來又加強了以往漸進變革實踐的合理性,並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各種極端思潮在英國的傳播。

  基爾特社會主義(Guild Socialism)是另一股十分有影響的思潮。在19世紀晚期的社會主義思潮中,一些人同情在社會生活中最不幸的那部分人,但費邊社僅強調無控制的資本主義對資源的浪費,而不是譴責其殘酷性;另一部分人則強調資本主義摧毀了勞動的真實價值,這種看法構成了世紀交接時期的第三股社會哲學思潮,拉斯基(Harold Laski)是其代表人物之一,他第一個站出來反對把市場價值看成是勞動者的真實價值,認為這是在科學的幌子下,毫無人性地宣揚物質至上。拉斯基呼籲政府出來干預,照顧那些絕望的人,用更高的價值觀念去教育那些受商業主義價值支配的人,使勞動具有手藝人的傳統特點和人性。儘管拉斯基的思想具有集體主義傾向,但他本人卻不是社會主義者。但有趣的是,他的思想反而影響了許多社會主義者,以至一些研究者也把他列入了社會主義者的範疇。

  這種思潮最終在20世紀發展成在歐洲具有很大影響的基爾特社會主義,這種理論認為勞動者如果不掌握勞動安排和分工權的話,就永遠不可能擁有經濟實力。生產大權必須掌握在某些基爾特手中,由它們壟斷生產,而消費者的利益則由議會來保護。因此,基爾特能保護人類的真正價值。

  在基爾特社會主義者看來,國家的職能是在基爾特和議會兩個機構發生衝突時扮演最高仲裁者的角色。基爾特社會主義者的最大特點是對國家政權以及一切官僚機構本能的敵視態度,它還繼承和豐富了工聯主義的戰鬥性傳統,提出了工業自治和機構民主等概念。基爾特社會主義者對唯物主義不感興趣,但堅決地維護階級鬥爭的觀念,認為謀求物質利益的資本家同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可以得到人的崇高尊嚴的勞動階級之間的對立是不可克服的。就此而言,他們與費邊主義者有很大的區別,因為費邊主義者喜歡以溫和的方式解決問題,不希望在社會階級中造成尖銳對立。

  基爾特社會主義後來發展出「國家基爾特」的概念。國家基爾特是「工業中一種全面管理、執行和生產勞動的聯合組織。它包括那些從事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人,管理員、化學家、熟練和不熟練的工人——一切能工作的人——都有權當會員。從數目上說,各工會必須形成這些國家基爾特的基礎;然而,它們又必須合併成較大的團體」。

  以後,G.D.H.柯爾進一步發展了基爾特理論,使其具有國家政權性質,國家占有生產資料,基爾特則管理生產活動。前者應規定商品的價格,負責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以免生產者剝削社會。國家和基爾特平等地合作,這種合作「並不是仁慈而優越的國家可以隨時取消的讓步,並且,為了確立這種合作,基爾特必須在平等的地位上與國家談判。生產者同意生產和社會同意接受其生產的各種條件都必須由基爾特和國家協商決定。基爾特保留隨時可以撤銷勞動的權限以及經濟資源;國家為制止不公道的要求,應依靠它在決定分歧問題時所享有的平等發言權和整個社會有組織的公意」。在雙方發生衝突的時候,「我們必須依靠某一個代表各種行業的公民的機關來作最後的裁定」。

  生產過程既然建立在基爾特完全自治的基礎上,擺脫了私人與國家的一切壓迫,它就會毫無阻礙地繼續下去,創造豐富的財富。社會將是一片昇平景象,因為資產階級和國家官僚主義既已消滅,階級衝突和積憤也就不存在了。它從而又會給生產者帶來工作自由、休息自由以及生產的創造自由。他們不再是為資本家從事機器苦役的工資奴隸,而成為了創造美好產品供整個社會享用的自由人。

  不難看出,基爾特社會主義帶有強烈的烏托邦色彩,雖然在現實中它面臨著嚴酷的考驗,也很難成為現實的政策,但它所擁有的理想主義光輝依舊讓人肅然起敬。

  縱觀20世紀初的英國思想界,占統治地位的是源自黑格爾的理想主義,其代表人物是T.H.格林(Thomas Hill Green),他闡述的思想後來成為20世紀學術界基本的社會哲學之一。格林同意黑格爾對個人意識的某種懷疑,並雄辯地批判了自由主義將政府作為工具的理論。人類個體的充分發展不可能離開社會制度和社會關係而抽象地進行,但在黑格爾將國家抬到至高無上的道德地位時,格林卻只認為它為社會提供了一種道德的權威。兩者之間的分歧是明顯的,德國式的絕對主義一進入英國,也就失去了它咄咄逼人的鋒芒。

  純粹的德國理想主義在1914年後遭到了沉重的打擊。總的來說,黑格爾的唯心主義政治理論只提供了一種雄辯的形上學的判斷標準,而根本未考慮權力分配問題對整個國家權力所產生的影響。對黑格爾式政治哲學保持一定距離的人認為,他們在更加合乎實際的政治理論領域已經作出了自己的貢獻,他們將達爾文的物競天擇理論與黑格爾的理性主義混合到一起,認為比較理性的選擇會戰勝比較不理性的選擇,從而使人類在政治發展的過程中逐漸趨於完善。

  在格林思想影響下發展出了一個很重要的信念,即國家可以為社會的利益而干預個人的財產。他們反對自然權利說,因而激烈地批判現存的財產觀念。他們相信社會的正確判斷,並認為政府採取行動干預工人的工作及生存環境是必要的。這種態度與維多利亞時期的自由放任主義已經相去甚遠,而那種不加限制的經濟競爭有助於社會進化的觀點,與格林的看法更是針鋒相對。時至今日,格林的觀點不僅為政府的活動提供了一個比較實際的基礎,而且還為不那麼死硬堅持自然權利的人提供了另一種選擇。

  最後一股有影響的思潮是進化論,它把達爾文的生物進化引入了人類社會及政治領域。自從《物種起源》出版後,不可勝數的著作試圖把進化論引入社會領域,由於作者的立足點不同,同樣的出發點也可以得出不同的結論。赫伯特·斯賓塞認為進化的過程是各種物體充分創造自己的優勢,通過無情的競爭和淘汰而形成一個繁榮的世界。著名學者赫胥黎(T.H.Huxley)認為:對社會而言,減輕生存鬥爭所造成的痛苦是高於一切的道德義務。班傑明·基德則強調,人類在進化的過程中關注的不應該僅僅是個體的完善,更應該是文化的未來。

  但更常見的是各種混雜的進化主義,蕭伯納或許是這種思潮中的一個典型代表。他一方面同情勞動者的痛苦,一方面又認為無情的競爭給強者提供了機遇,對知識分子而言,尤其對有傑出才能的人而言,這是一件好事。前面提到的新自由主義的早期代表霍布豪斯,儘管在學術上非常尊重斯賓塞,卻不贊成他將生物進化直接引入人類社會。霍布豪斯認為人是有理性的生物,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來安排進化方向,改善競爭環境,從而避免那種盲目的、殘酷的有害競爭。

  在社會心理學方面,威廉·麥克道格爾(William Mc Dougall)代表著最有成果的發展趨勢。他繼承了英國經驗主義傳統,不提倡先驗的心理學。他反對所謂的「知識主義」,贊成邊沁的主張,認為對人類的行為,應該從結果而不是其他方面來理解。人類能夠進行理性選擇,知道應該如何最大限度地滿足自己。在進化的過程中,知識精英的導向作用是無足輕重的。

  有趣的是,費邊社成員之一的華萊士(Graham Wallas),在其著作中表現出更加明顯的反知識主義,他的著作《政治中的人類天性》將最新的心理學研究應用於政治實踐分析。書的出發點是人們對代議制民主的普遍失望,因為這種制度的現實結果與人們的期望值相差太大。華萊士關注的是普通投票人在現代民主制度中的政治行為,他們的政治熱情在很大程度上已經被職業政治家們利用或者剝奪了。一般民眾遠離政治運作過程,因此對政治只能做一種簡單的反應,於是,他們更多的是用感情衝動而不是用理性來對待政治,這就使少數精英可以更方便地操縱和動員群眾。當然,華萊士的反知識主義並不徹底,因為他本人就是由知識精英組成的費邊社成員,他不像歐洲大陸學者那樣信奉政治非理性主義,他仍然相信民主,而不是形形色色的專制主義。

  這種對民主的信念一定程度上與英格蘭自近代以來關於人民主權的概念有關。在英格蘭,主權的學說和路徑都與法、德兩國不同。人民主權在17世紀已得到解決,國王已放棄對主權的絕對要求,甘願充當「議會中的國王」,而議會成為實際上的主權者。從法律的角度說,議會可以做任何事,因此議會是全能和不可抗拒的,行使著不受憲法限制的權力。這種狀況有利於形成一種明確界定的主權學說,也有助於形成一種擺脫國王與人民之間的衝突並且不受這種衝突影響的學說。這一學說既不像博丹那樣維護國王,也不像盧梭那樣維護人民,亦不是試圖在兩者之間進行折中。它最終以一種全新的視角,即功利主義的視角來看待主權和立法等問題,其中最主要的大思想家是邊沁。邊沁拋棄了政治契約論,而將整個理論結構建立在功利主義的基礎上。邊沁認為,人們之所以服從權威,並非他們默認或心甘情願,而是因為他們發現折中比不折中對他們更有利;讓他們順從的不是遵守承諾,而是追求「最大幸福」的傾向。

  邊沁的接班人是約翰·奧斯丁(John Austin),他是霍布斯以來最敏銳的法學家。他的學說體現在1832年初版的《法理學演講錄》(Lectureson Jurisprudence)中。在這本書里,他認為法哲學應該關注「法律是什麼,而不是法律應該是什麼」,也就是說,他關注現實中的法律而不是理想的法律。他認為英國的主權者應該是「國王、貴族和下議院的選舉者團體」,這一團體在習慣上得到社會大部分人的服從。最高政府既不是合法的也不是非法的,既不是正義的也不是非正義的,最高政府只是最高政府,其最重要的職能,就是保證國民的政治自由和公民自由。因此,主權與自由之間不存在衝突,自由與主權並存這個問題不難理解,難理解的是一旦沒有主權,自由如何存在。儘管奧斯丁不認為習慣就是法律,但依然暗示:英國的習慣構成司法體系的基礎。習慣統治的終結就是主權的開始,而且一旦服從的習慣發展到政治社會的狀態,即包括一個明確的特定的主權者,習慣的統治也就宣告結束。奧斯丁認為不可能限制主權者,但限制仍舊是存在的:倘若功利不再存在,服從也就同樣終止,而主權也就達到了自己的限度。以後梅因等人對奧斯丁的學說進行了嚴厲的批判,但它在學界仍具有廣泛的影響。

  以上這些就構成了20世紀開始時英國的思想遺產:懷疑民主,讚揚進化,謹慎地主張某種程度的國家干預。然而,在各種表象之下,對自由與民主的信奉仍然是根深蒂固的,其結果是,任何一種極端主義都不可能長期占據英國思想界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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