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財富與貧困
2024-10-09 04:10:10
作者: 錢乘旦
工業化創造了巨大的財富,也急劇拉開了貧富差距。19世紀的英國不僅財富日益豐腴,也造成驚人的貧困現象,形成像倫敦東區這樣的貧民區。如迪斯雷利所說,倫敦西區(West End)和倫敦東區(East End)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1801-1861年,英國的國民生產總值增長125.6%,1851-1901年又增長213.9%。作為工業革命支柱產業的煤鐵棉花生產都有驚人的增長,100年裡英國煤的產量增長20倍,生鐵生產和原棉進口則增長30倍。1780年英國的鐵產量還不如法國,到1848年就已經超過世界上所有國家的總和。1875-1879年,英國生產全世界鐵產量的46%、鋼產量的36%,不僅壟斷國內市場(1876-1885年英國國內鋼鐵需求的96%是英國生產),並且供應國際貿易中的73%。
1850-1860年英國棉布生產增長一倍,其中大部分用於出口:在1820-1850的三十年間,它的棉布出口約增加11億碼;而1850-1860的十年間就增加了13億碼。工業化把整個世界都變成英國的原料供應地和工業品銷售市場,如詩歌所說:
噢!你們所有這些巨輪,究竟開到哪裡去?
為什麼滿載著英格蘭的煤炭,在鹹海上漂泊?
我們是去給你們帶來黃油和麵包,
還有你們的牛肉、豬肉和羊肉,以及雞蛋、蘋果和乾酪。
1870年,英國工業經濟占據42%的就業和40%的生產,大約是農業經濟的兩倍;服務業占據45%。1871年,紡織和服裝業占據英國工業勞動力的41%,採礦業占據9%,二者相加相當於全部工業勞動力的一半。1870年,英國棉布、羊絨、亞麻布和絲綢的出口,以及煤炭、焦炭和相關產品的出口實際上占到了商品貿易量的60%。
1851-1881年,英國國民生產總值從5.23億英鎊上升到10.51億英鎊,人均生產值從25英鎊上升到74英鎊;1850-1859這十年出口總額為1億英鎊,下一個十年上升到1.6億英鎊,再下一個十年出口了2.18億英鎊。英國的船舶噸位從1850年的360萬噸位增長到1880年的660萬噸位,鑄鐵產量在1850-1875年間增長了2倍。迪斯雷利說:這是「翻天覆地的繁榮」。
1851年世界博覽會成為展示英國巨大財富的窗口,英國展品,從蒸汽機、收割機到廚具、棉布乃至郵票,無不展示英國在工業、技術和經濟方面的卓越成就。連水晶宮本身都是財富的生動體現,展廳門口那塊巨大的煤,更向人們顯示英國財富的力量所在。世界各地有600多萬人前來參觀,英國的富裕名傳世界,塞繆爾·斯邁爾斯(Samuel Smiles,1812-1904)稱其為「一場財富和繁榮的收穫」;霍布斯鮑姆(Eric.J.Hobsbawn,1917-2012)則說它「是在資本主義的老家舉行的隆重典禮」。
19世紀中葉,英國確實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當時人也對英國的財富增長確信無疑。借用劍橋歐洲經濟史的資料(表40),可以看出這種增長:
表40 1812、1863年人們對國民財富的估計(單位:百萬英鎊)
1875年英國的海外投資已達10億英鎊——比1850年提高3/4;而1875-1914年這個數字達到了20億——30億。海外資產的年度聚積占1870-1913年間英國所有投資的1/3左右,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外國證券占倫敦股票交易所交易面值的48%。1851-1911年,英國來自服務業的收入從2400萬英鎊增加到1.52億,而來自海外的紅利收入從1200萬英鎊增加到1.88億英鎊。難怪有人這麼說:「從這條污濁的排水管中,排出人類工業的最大一股潮流去滋潤全世界;從這條骯髒的下水道中,排出純金的潮流。在這裡,人類的發展成就既是最完備的,又是最野蠻的。」
英國社會各階層,除了最貧窮的,似乎都從繁榮中受益。在70年代,大約有50萬人支付所得稅,到1900年上升到90萬;1860年英國的人均收入比法國高50%,比德國幾乎高兩倍。物價上漲,但工資提高得更快,特別是技術工人,根據維多利亞時代中期的統計學家達德利·巴克斯特(Robert Dudley Baxter,1827-1875)估計,當時全部工資收入的1/4,歸1/7的工人所得。利潤提高了,地租和農業收入也增加了。
倫敦城成為「世界的票據交易所」,支配了國際貿易、貨幣流通和保險產品的世界市場。在一個由市場力量統治的世界裡,倫敦以其專業機構和龐大的信息網控制了五大洲的經濟活動,通過黃金貨幣、熟練的服務、股票和商品市場,確保了英國在世界的特殊地位,並增進了特權者的財富。
機器把往日的奢侈品變成了尋常的日用品,達官貴人的家庭擺設走進了平民百姓家。就在1851年博覽會的那一年,有一個法國人感嘆道:「像英國這樣一個貴族的國家卻成功地為人民提供物品,而法國這樣一個民主國家,卻只會為貴族生產。」這句話無意中道破了傳統手工藝與機器大生產的本質差異,在一個工業社會裡,財富有可能為更多的人所分享。
財富使人們的物質生活得到改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當時有人讚美說:「最近幾個月我一直在工業區週遊,看到成千上萬的男女老少和中年人,其中許多靠以前的任何一種工作方式都無法賺取每日的麵包,現在卻豐衣足食,吃穿不愁,他們的住房比首都的議員和貴族們聚會的地方還要通風,還更有益於健康,在其中每一個毛孔都不會出汗,同時又避開炎夏的烈日和寒冬的大霧。」這種美化顯然過分了,但生活水平的提高卻是看得見的。
1874-1906年,英國國民收入從11.33億英鎊增長到17.56億英鎊,人均收入從34.9英鎊增長到42.7英鎊。1882-1902年,英國的貨幣工資增長了30%,實際工資增長了近40%。但扣除物價因素後,工人的實際收入是增加還是減少?有人對1755-1851年不同職工群體中成年男性全日工作的收入趨勢做了研究,結果表明,1851與1755年相比,農業工人的實際收入增長約52.8%,非技術工人增長約110.3%,技術工人增長約77.7%,此三類工人群體即藍領階層總體增長約77%;白領階層同比增長約178%。所有職工放在一起,同比增長約134%。(見表41)
表41 1851年與1755年相比,各類全日職工的名義、實際工資增幅(1851=100)
就平均數而言,《英國經濟增長》中的數據顯示,1780-1851年工人實際工資平均每年增長0.8%。
以前的奢侈品變成大眾消費品,下層家庭也能夠購買更多價廉物美的商品,享受更舒適的物質生活,食物、衣服、被褥、家具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曾經是奢侈品的棉紡織物成為一般大眾的消費品。90年代,自行車成為時尚。商店、澡堂、洗衣房、酒館、圖書館、閱覽室、職工學校等等,都豐富了普通人的生活。自1855和1861年廢除「知識稅」後(報刊印花稅和紙張關稅、商品稅),日報和星期日報紙得到驚人的發展,尤其在外省。到1863年,英國有1000多家報紙,例如約克郡,1867年的86家地方報紙中有66家是1853年以後創辦的。倫敦的《每日電訊報》從1855年起改為每天售價1便士,1871年發行量達到20萬份,遠遠超過了《泰晤士報》。報紙成為大眾商品。
人們注意家居的舒適,家庭裝飾發展起來,地上鋪著上了油的地板,牆上貼了牆紙。80年代,肥皂和洗滌鹼等擴大了生產;90年代以後,機械洗衣房大為普及,煤氣灶和照明燈得到迅速發展。
工人的餐桌上出現了豐富的菜餚。廉價的美國穀物、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的凍肉和水果大量輸入英國,使英國人不論貧富、其食品消費都持續走高。除了麵包、土豆和啤酒外,肉類、牛奶和蔬菜日益普及,咖啡、茶、糖也成為英國人喜愛的日常食品。1793-1850年,咖啡的人均消費量上升了927%,茶上升58%,糖上升72%。從女王登基到1870年,每人每年平均消費的食糖從18磅增加到35磅,1870-1899年又增至54磅,到1910年增加到85磅;茶葉則從1.5磅增至4.25磅和6磅。當時啤酒已經成為國民飲料,所以啤酒的消費量也不斷增長。19世紀初,「麵包加油瀝」是貧民家庭常見的膳食組合,到19世紀之末,工人的餐桌上也出現了肉類。據估計,1863年北部諾森布里亞(Northumbria)、達勒姆(Durham)、蘭開斯特(Lancaster)等地的人均每周食肉量在2磅左右;1881年的一份報告說,英國人的肉食消費大大超過了麵包支出,牛奶、禽蛋、黃油、奶酪支出超過了土豆支出。
1800年,50個英國人中沒有一個穿襪子的;到1900年,50個英國人中沒有一個不穿襪子的。農業工人的工資也提高了,濟貧稅下降了,接受救濟的人數減少了,幾乎每個人都在抱怨農夫「模仿上層」,放棄舊式生活方式,「用名牌瓷器吃飯而不是錫器,讓女兒受教育,坐上了雙輪馬車,耀武揚威……這無疑是一種生活水平的提高」。
19世紀中葉,英國人的工資水平高於歐洲其他國家50%左右。工人階級從早期的「大雜院」、背靠背、地下室等住所,逐步走進聯排式住宅。在出行方面,從步行發展到公共馬車、有軌電車,再到地鐵,擴大了人們的出行半徑。到19世紀80年代,英國人有了更多的休閒時間,很多人享受星期六半休;到世紀末,只有極少數人仍舊每周需要工作六天。19世紀50年代起,全國範圍的大眾體育運動成為顯著的特徵,雖然上流社會熱衷於高爾夫、網球等體育活動,但板球、足球、游泳和騎自行車日益流行,男人的釣魚俱樂部也很時尚;當然,足球是一種人民運動。海濱休假不再是貴族的專利,而成為中等階級下層的日常生活,在北方甚至成為工人的生活。
儘管19世紀生活水平的整體提高几乎是毫無疑問的,但貧窮問題並沒有解決,存在著巨大的貧富差距,茅屋與宮殿並存。財富的分配如此不均,以至於後來成為保守黨首相的迪斯雷利也說:「英國可以分為兩個民族——窮人和富人,他們之間有一條巨大的鴻溝。"19世紀中葉一位社會學家對工業革命的心臟城市曼徹斯特議論道:「世界上沒有哪座城市的貧富懸殊是如此之大,貧富之間的鴻溝是如此難以逾越。」
1803年,最富裕的1.4%的家庭占有國民總收入的15.7%;到1867年,0.07%的家庭就占有16.2%的國民總收入,60年間,財富的集中增長了20多倍!1803年,收入最多的2%的人占有國家財富的1/5,1867年則是2/5;1803年,收入最多的10%的人占有國家財富的2/5,1867年則超過一半。而體力勞動者在國民總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從1803年的42%下降到1867年的39%。細看1867年國民收入分配表(表42),能更清晰地看出財富分配的不公:只占總數1/4的上中層家庭卻據有3/5的國民總收入;占總數3/4的體力勞動者家庭只占有不到2/5的國民總收入。
表42 1867年國民收入分配示意圖
直到19世紀末這種情況都沒有改變,1896年英國國民收入的分配情況為:年收入1000-5000英鎊的上等階級只有5萬人,年收入100-1000英鎊的中等階級約有200萬人,年收入不足100英鎊的普通工人卻有777.5萬人,他們是人口中的大多數,財富占有量卻最小。
從物質方面看,19世紀對普通勞動者來說是艱難的,其大部分時間都生活在貧困中。19世紀存在著大量的貧困現象,有普遍貧困,也有季節性的飢餓,更有行業性的失業痛苦。在拿破崙戰爭期間,部分由於新機器的影響,部分由於戰爭原因,諾丁漢、約克和蘭開郡出現周期性的失業、低薪與飢餓,這引發了大範圍的盧德運動。在維多利亞時代,馬考萊(Macaulay)注意到年景不好時會有1/15-1/10的人需要救助。1834年一項調查表明,在35個棉、毛、絲紡中心城鎮,占居民總數1/4的49294人中,平均每人每周收入只有1先令9又5/8便士,其中房租、燃料、照明等需支出6又1/2便士,剩下1先令3又1/8便士供衣食之用。據估計,在工業革命時期,有1/3左右的工人家庭始終處於貧困狀態。1834年,英國貧困人數有126萬,占全國總人口的8.8%。有的地方情況更嚴重,1849年,伯明罕23萬人口中,至少有3萬人屬於最窮的階層。
20-30年代,差不多20人中就有1個是乞丐;根據濟貧法委員會的報告,社會上1/5的人衣不蔽體。根據提交給樞密院的醫療狀況報告,農業工人和城鎮中的大批勞動者食不果腹,甚至因飢餓而命喪黃泉;絕大多數英國人終身勞作,年老時唯有靠教會救濟。
在飢餓的40年代,「黑鄉」的悲慘狀況難以言表,通常興旺的斯托布里奇(Stourbridge)愁雲慘澹,到1842年1月,有1/3的居民陷入絕望境地,有一半以上的人口處於貧困狀態。有50戶人家沒有床,到6月份仍有成千上萬的人失業在家;9月份,人們到地里偷土豆充飢。飢餓狀況持續到1843年初的寒冷冬季,到夏季鐵工廠重新開工才算結束。
1886年布思估計,倫敦人口中有30%生活在貧困中;1894年他估計在65歲以上的人口中,有30%是赤貧(表43)。
表43 查爾斯·布思對倫敦收入水平的分類
總計:貧窮者占30.7%,舒適者占69.3%。
布思指出,在A、B兩類貧困人口中,55%源於就業不足;14%源於個人不良習慣,如酗酒、不節儉;還有27%源於生活環境,如疾病、多子女、收入不穩定等。在C、D兩類貧困人口中,相應的比例分別是68%、13%和19%。
1899年,朗特里(B.S.Rowntree,1836-1925)對約克的第一份調查顯示,18%的居民絕對貧困,另有18%生活在睏乏中:「這種貧困狀態的生活意味著僅能維持生存。意味著一個家庭完全不可能花錢乘車,不可能買報紙或聽音樂會,不可能給在外面的孩子寫信,不可能對教堂施以捐助,不可能給鄰居提供任何金錢方面的幫助,不能存錢,不能參加友誼會、俱樂部和工會,不能給孩子買玩具,父親不能喝酒抽菸,母親不能為自己和孩子購買衣服。除了維持生存必需的東西以外什麼都不能買,所買的必需品也一定是最普通最便宜的。」他對約克貧困人口的貧困原因歸納為:家庭主要勞動力死亡;家庭主要勞動力年老或生病;家庭主要勞動力失業;非經常性就業;多子女;低薪就業等。他指出人生中可能貧困的幾個時段:童年,兄弟姐妹年幼而缺少勞動力,上有老下有小的壯年,喪失勞動能力的老年。換言之,任何階段稍有不慎都可能陷入貧困中。
可見,19世紀的英國社會財富豐盛是一個事實,生活水平提高也是事實,但貧窮也是事實:富裕與貧窮同在。之所以出現這種矛盾現象,原因在於財富分配不均,以及政府對社會問題的無作為。當時社會的主流意識認為貧困是懶惰的結果,貧困對社會是有好處的,它是催人奮發的推動器。1806年派屈克·科克洪(Patrick Colquhoun,1745-1820)說:「沒有貧困就沒有人願意去勞動,這對於那些富有者來說,也就沒有金銀財寶,沒有精製物品,沒有舒適生活,什麼益處都沒有——這是因為,若沒有相當一部分人處於貧困狀態,那些遊手好閒者就不可能為爭取美好生活而努力工作……因此,罪惡之源不在於貧困,而在於懶惰。」在這種思想指導下,英國於1834年制定新濟貧法,即《濟貧法修正案》。
《濟貧法修正案》的原則是鼓勵窮人「自立」,懲治「懶惰」,根治貧窮。它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成立英格蘭和威爾斯濟貧法委員會,負責全國濟貧工作,包括建立濟貧院、實行貧困兒童教育等;二是確立院內救濟原則,嚴禁對有工作能力的人提供濟貧院之外的救濟,接受濟貧者必須進入濟貧院並參加勞動,實行男女分居。這些規定引起貧困工人與農民的強烈反感,因此在英格蘭南部農業區與北部工業區都爆發了反對新濟貧法的群眾運動,貝德福德(Bedford)郡和薩福克(Suffolk)郡爆發了反對濟貧法的抗議,民眾占領濟貧院,有些地方甚至與軍隊發生衝突。在英格蘭北部工業區,工人爭取十小時工作日的鬥爭很快轉變為反對新濟貧法的運動,1837-1838年又與憲章運動相結合,使運動達到高潮。憲章運動後期領袖甘米奇(R.G.Gam mage)回憶說:「人們對新濟貧法的規定一開始就懷著普遍恐懼的心理。擺在他們面前的只有目前的苦難和未來的巴士底獄,一旦有錢的壓迫者不再需要他們效勞時,他們就會被禁閉在那個監獄中。」濟貧院被人們稱為「窮人的巴士底獄」;1838年,全國共建立了38個反對新濟貧法的民眾協會。
在反濟貧法運動的打擊下,各地建立濟貧院的工作進展非常緩慢,到1840年,也僅有271個濟貧區制定了建設計劃,85個濟貧區租用或改造了舊濟貧院,34個濟貧區購買了用於建立濟貧院的建築物,24個濟貧區將舊建築物改造成濟貧院;到1846年,英格蘭和威爾斯的643個濟貧區只建立了707個濟貧院,平均每個濟貧院能容納270人。
關於濟貧院中的生活有許多報導。1839年一位濟貧法檢察官從肯特郡(Kent)報告說:不久前,這個郡到處都在傳,說濟貧院中的孩子被殺死用於做肉餅;濟貧院中死去的老人被埋在濟貧監督官家中的土地上,據說是為了省下購買棺材的錢。波爾頓混合濟貧院裡沒有任何形式的區分,男女同住一個房間,甚至使用同一個廁所。1837-1846年,安多弗(Andover)濟貧院有61個人為了擺脫濟貧院的惡劣生活而故意犯罪,進入監獄;1845年,該濟貧院發生了窮人為搶奪磨骨粉作肥料的骨頭上殘餘的肉末而大打出手的事件,這就是「安多弗醜聞」。這些情況引起了注意,結果在1847年,新的濟貧法委員會(New Poor Law Board)取代了舊委員會;1871年,新成立的地方政府部接管了濟貧工作。
19世紀後期濟貧制度開始變化。首先是對貧困的態度發生改變,人們對貧困的原因重新進行思考,對貧困的現象有了新的認識。費邊社會主義者提出是資本主義制度本身造成了貧困,是社會原因而不是個人懶惰導致貧窮,他們主張國家干預社會生活,保證社會所有成員都擁有起碼的生活水平。新自由主義者認為一切關於勞工的教育、衛生以及其他各種涉及人的自由的現代立法,都是政府職責之內的事,一個人的自由以其他人的自由為前提。布思和朗特里等人的調查從實證的角度表明:真正因為個人原因造成的貧窮在社會統計學上只是少數,多數貧窮是由社會原因造成的。人們對濟貧院的抱怨與指責日益增多,從現代護理學的創始人南丁格爾(Florence Nightingale,1820-1910)到醫學雜誌《柳葉刀》(The Lancet)都對濟貧院的惡劣狀態予以猛烈抨擊。
在這個背景下,院內救濟的官定原則逐漸發生變化,轉變成內外兼顧的救濟體系。尤其是在北方工業區,院內、院外救濟並存,不僅幫助小孩、老人和病人,而且在蕭條時期救助失業者。表44展示1840-1914年在院內、院外接受救濟的人數與開支,可見接受院內救濟的人數一直遠低於接受院外救濟的人數。事實上,由新濟貧法確定的原則從一開始就難以執行,尤其在北方工業區,由於反對的聲音極其強烈,地方當局一般都不敢嚴格執行新濟貧法:
表44 1840-1914年英國濟貧院內、外救濟情況表(單位:千人;千英鎊)
濟貧院內的生存狀態也得到改變,首先是對病人給予照顧。1867年議會制定《都市濟貧法》(The Metropolitan Poor Act),授權在倫敦地區為窮人和精神病人建立單獨的救濟院,照顧患有傳染病和精神病的窮人。1868年濟貧法委員會頒布條例,在濟貧院設立病房、雇用護士。到19世紀末,許多城市建立專門的醫院,這些醫院是免費的,實際上成了下層勞工的醫院。此外,濟貧院採取措施改善物質與娛樂條件,院內食物種類增加,1891年後為老年人購買書籍和報紙,為兒童購買文具;1892年開始給成年人購買菸草,1893年又開始提供茶葉;1904年同意每個濟貧院可以購置一台鋼琴或風琴,供宗教或娛樂活動之用。到世紀之交,濟貧院的狀況有了明顯改觀,「巴士底獄」式的濟貧院慢慢消失了。
但濟貧制度終究不可能徹底解決貧窮問題,一直要到20世紀構建福利制度後,貧困現象才得到根本的改觀。
19世紀最後二三十年,工人階級也開始享受工業文明的物質成果,英國進入消費社會。消費社會需要有兩個條件,一是社會財富豐盛,二是財富分配比較合理,這兩個條件到19世紀末開始具備。
消費社會的前提是廉價的生產,這在19世紀是由無數的「血汗工廠」完成的。梅休(Henry Mayhew,1812-1887)對維多利亞中期倫敦的「血汗工廠」進行了長期的調查,調查結果發表在他寫給《晨報》(Morning Chronicle)的系列報告中。根據他的發現,倫敦存在著許多手工業作坊,其中實行嚴格的分工,許多工人擁擠在狹小的車間裡,每個人都只完成一道工序,用分工合作的方式成批量地生產諸如服裝、家具這一類日常生活用品。這種生產方式成本低、速度快,大量式樣劃一的商品很快湧入市場,非常適合於大眾消費。但工人由於實際上不需要技術,因此工資低,工作環境也極其惡劣,加上勞動時間長、工作單調,實實在在只能賺一點「血汗錢」。
大批量生產降低了物價,而廉價的商品推動了大眾消費。在消費者方面,購買力的增強和對舒適的追求使他們充當了市場的俘虜,在1850年以後的一個世紀裡,尤其是在19世紀80年代以後,英國的消費社會逐漸崛起。城市零售業和商店出現了重大變化,新穎的推銷手段層出不窮。為了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商家開始注重銷售場所的美觀與舒適:玻璃窗越來越大、越來越明亮,把商品完美地展示在消費者眼前;明碼標價直接顯示商品的檔次,使購物者明白自己的購買力。在新的購物商店前,小商小販逐步消失了,明碼標價代替了討價還價。從60-70年代起,大規模推銷商品成為重要的商業手段。
後來,GG的作用遠遠超過了櫥窗裝飾和街頭展示,GG日益占據了中心位置。報紙、雜誌、屋宇、車輛都成為GG的載體,又構成銷售革命的組成部分;19世紀晚期,中等階級的英國已形成一種「商品文化」,這種說法並不過分。倫敦西區崛起為繁華的商業區,其他城市也相繼出現商業銷售中心。商業區和商業中心的形成是消費社會的一個重要標誌,商店不僅滿足人們的購物,而且刺激人們的消費欲望。煤氣照明的普及更促進了消費趨勢,商店裡燈光燦爛,增添了商品的魅力。電燈和有軌電車則更加方便了消費者,購物變得更有吸引力了。
70-80年代出現了連鎖商店和百貨商店,這些革命性的銷售方式首先在茶葉和食糖業興起。1871年,托馬斯·立頓(Sir Thomas Johnstone Lipton,1848-1931)花100英鎊在格拉斯哥開設了一家茶葉鋪,到1914年擁有了300家左右的連鎖店。他的成功秘訣在於大宗採購、廉價銷售,大做GG、大量銷售。其他商人緊緊跟上,比如說伯頓(Montague Burton,1885-1952)的成衣店、傑西·布特(Jesse Boot,1850-1931)的「純藥」店等等。麥可·馬爾克斯(Michael Marks,1852-1905)和湯姆·斯賓塞(Thomas Spencer,1859/1864-1907)都是從利茲市場的貨攤起家的,後來發展成馬爾克斯——斯賓塞(Marks and Spencer)「一便士」連鎖店。
百貨商店是由大城市裡的服裝商人擴展業務、銷售更多樣商品發展而來的,如曼徹斯特的肯德爾米爾納福克納百貨公司(Kendal,Milne&Faulkner),紐卡斯爾的班布里奇(Bainbridge)百貨商店,牛津街的彼得·羅賓森(Peter Robinson)百貨店等。威廉·惠特利(William W hitley,1831-1907)號稱「世界供應商」,1863年他在倫敦開了一家商店,到1867年擴展到17個獨立分部的大百貨公司;另一位富有創業精神的利物浦零售商戴維·劉易斯(David Lewis,1823-1885)把他和他的夥計說成是「人民之友」。
合作商店是零售革命的另一種形式,它在北方許多繁榮的工人社區很盛行。它由工人消費者合資創辦,從生產者那裡直接進貨,以平價出售給消費者自己或其他顧客;若產生利潤,則在集資者內部分配。這種銷售形式的理念是:資本主義的商業利潤是一種剝削形式,消費者自己辦商店就繞開了這種剝削形式。不過,這種形式後來仍舊走上了資本主義的商業道路,變得和其他商店沒有兩樣了。
但街頭小店仍然是窮人的消費去處。在19世紀下半葉,街角商店得到發展。羅伯特·羅伯茨(R.Roberts)描述索爾福德的一個街角有:15家啤酒店,1家旅館,2家無證商店,9家食品店、雜商店,3家蔬果店,2家牛肚店,3家理髮店,3家木鞋店,2家炊具店,1家魚條店(fish&chips,一種油炸土豆條和炸魚的英式快餐),1家舊衣店,幾家典當店,2家貸款所。
奢侈品是維多利亞時代社會等級的象徵,奢侈性消費從衣食住行到茶點、嬉戲,從家庭裝飾到高爾夫球,在各個方面表現出來。19世紀60年代一位法國學者泰納(Hippolyte Taine,1828-1893)在談論倫敦郊外8英里內中等階級家庭時說,「他們展示住宅,猶如我們展示巴黎的華麗商品」;他把這種家庭歸因於「一個富庶的、出手闊綽的中等階級,大不同於我們」。這種家庭生活需要符合以下條件:3名僕人,子弟能進好學校,標準化的馬車,適當的烹調,殷勤好客,廣泛的社交,參加從文學社、小教堂到維多利亞時代志願組織的活動來表現自己的社區意識,並通過花園、圖書、家具和繪畫等等來展示自己的文化品位。
在日常生活方面,早在1851年世界博覽會上就展出了品種繁多的大眾消費品,包括火柴、鋼筆、信封、郵票等。在維多利亞中期,廉價的德國鋼琴成為城鎮中等階級下層可以接受的消費。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對許多家庭而言,房租下降、家庭規模縮小、生活必需品價格下降,都為購買耐用消費品創造了條件,因此自行車、收音機、摩托車(以及後來的汽車)等等一時熱銷。煤氣照明變成了電照明;留聲機、照相機也成為大眾消費品。新衣、新家具、裝飾品、海濱度假、紀念品、廉價報紙、書籍……這一系列非生活必需品都成了熱門的消費。人們爭相消費,消費成了一種大眾文化。到這時,英國變成地地道道的消費國家,成為一個「輕佻瑣碎的、放縱浪費的和膚淺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