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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外交 第一章 連橫歐陸

2024-10-09 04:08:14 作者: 錢乘旦

  1688年6月30日,六位英格蘭貴族和一位英國主教秘密緻信詹姆士二世長女瑪麗的丈夫、時任荷蘭執政的奧蘭治的威廉,請他率軍到英國,幫助他們保護英國的自由。10月30日,一直在關注英國事態發展的威廉,率領一支由1.5萬人組成的軍隊,分乘275艘戰船啟程開赴英國。11月5日,威廉一行打著保護「英格蘭新教與自由」的旗幟,在德文郡的托爾灣登陸,隨後緩緩向倫敦開進。不久,詹姆士二世眾叛親離,倉皇逃往法國。1689年2月,威廉召開特別會議,與會的托利黨和輝格黨經過多方權衡之後,決定接受哈利法克斯侯爵喬治·薩維爾(George Savile)的主張,由威廉和瑪麗共同出任英國君主;威廉和瑪麗在接受議會提出的「權利宣言」後,正式即位為英國國王和女王。

  「光榮革命」不僅是一次王權更替,它還開啟了英國歷史的一個新時代:通過一場不流血的政變,英國實現了政體轉換,確立了君主立憲制,並由此走上穩步發展的道路。「光榮革命」不僅影響了英國內政,它還意味著英國外交政策的根本轉向。保羅·蘭福德(Paul Langford)指出:"1688年之前,從克倫威爾到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二世,他們的外交政策基本上是親法反荷的。1688年之後,法國多多少少地成為英國永久的敵人,與英國一直不斷地爭奪海上霸權。衝突的規模是前所未有的。九年戰爭(1688-1697)和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01-1714)使英國既再次捲入了大陸上的戰爭,又捲入了爭奪殖民地的戰爭,這是自伊莉莎白與西班牙鬥爭以來所從來沒有的。」

  

  1689年2月威廉正式即位為英國國王,稱威廉三世,與此同時他仍是荷蘭共和國執政,由於此前一年荷蘭已正式對法開戰,「始於1688年11月的法荷之戰因此也就成了法英之戰」。對當時的威廉而言,阻止法國擴張,「利用一切能夠獲取的權力——無論是從荷蘭還是從英格蘭,去履行由上帝賦予他的角色——打敗『太陽王』統治下的天主教的法國」,是他所追求的主要目標。可見,威廉入主英國,在使英荷特殊關係得以形成的同時,也開啟了英荷聯合對抗法國的新局面,英國由此捲入了反對法國的大規模歐洲戰爭。從1689年開始,除短暫中斷外(1697.9-1702.4),戰爭一直持續到1713年,幾乎貫穿著威廉和安妮女王兩朝。正因為如此,戰爭的前一階段(1689-1697年)有時也被稱為「威廉王之戰」(King William's War),也就是歐洲歷史上的「奧格斯堡同盟戰爭」;後一階段(1701-1714年)被稱為「安妮女王之戰」(Queen Anne's War),即通常所說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

  威廉三世反對法國,首先是由於荷蘭面臨著法國入侵的威脅。威廉出生於1650年,他的政治生涯從一開始就與反抗法國侵略聯繫在一起。1672年3月路易十四發動對荷戰爭,法軍很快進入荷蘭內地,阿姆斯特丹形勢危急,荷蘭當局在法國的入侵面前領導戰爭不力,引起了人們的不滿。迫於壓力,荷蘭議長約翰·德·維特任命威廉為軍事統帥和執政,就這樣,年僅22歲的威廉臨危受命,成為荷蘭共和國執政,開始了他與法國持續鬥爭的政治人生。邱吉爾寫道:「威廉冷漠而不殘暴。他無暇顧及小仇,而是集中精力同路易十四鬥爭。他英勇無畏,年輕時已成為大軍統帥,然而他不是一個偉大的軍事家。對戰鬥的預見性是軍事天才的標誌,而他缺乏這種預見能力,他只是一個比較理智而意志堅定的人,憑著天生的條件得到了指揮軍隊的機會。他的天才是在外交領域,他十分精明、耐心和謹慎。他結成的同盟,克服的困難,對時間因素或他人弱點的巧妙利用,掌握分寸和區分輕重緩急的能力——這一切使他享有極高的威望。」的確,如邱吉爾所說,威廉在外交方面能力出眾,而這一點,在他成為荷蘭共和國執政不久即有所表現。

  針對當時荷蘭所處的不利國際環境,威廉展開了有力的外交攻勢。他先是利用哈布斯堡王朝與波旁王朝之間的矛盾,與同屬哈布斯堡王朝的奧地利、西班牙結成軍事同盟,以分散法軍的兵力,減輕對荷蘭的壓力。繼而他利用英國國王查理二世因議會拒絕撥款而面臨的財政困難,以及《多佛密約》泄密而遭遇的窘境,提出與英國單獨議和,讓英國退出戰爭,瓦解了法國拼湊起來的反荷同盟,使國際形勢向有利於荷蘭方面轉變,並最終使路易十四同意與荷蘭和談。

  17世紀歐洲國際關係的突出特點是法國逐步確立對歐洲大陸的霸權,「如果說,十六世紀時,在西歐國際關係中起首要作用的是西班牙,那麼,可以說十七世紀是法國真正稱霸時期,至少在大陸上是如此」。法國自亨利四世(HenryⅣ,1589-1610年在位)起就制定了稱霸歐洲的宏大計劃,至路易十四(LouisⅩⅣ,1638-1715年在位)親政(1661年)後,更是「把法國的霸權政策推進到一個新的階段」。路易十四野心勃勃,親政不久即四處尋找機會,不斷對外擴張。繼1667-1668年發動對西班牙的「遺產戰爭」之後,1672年又把戰爭的矛頭對準荷蘭。1678年,法國與荷蘭簽訂《奈梅根和約》(Treaties of Nijmegen),儘管該約並未完全實現法國的目標,但它造成的國際形勢卻大大推進了法國的霸權戰略,因此被視為「法國在歐洲最強盛時期的標誌」。隨後,路易十四又展開一系列擴張行動,迫使歐洲諸國屈服,法國成為稱雄一時的歐洲霸主。

  法國的擴張使整個歐洲驚恐不已,而作為法國的近鄰,荷蘭尤其深感不安。就在《奈梅根和約》簽訂後不久,奧蘭治的威廉便積極開展外交活動,以期形成一個針對法國的新同盟。威廉充分利用不同國家與法國之間的矛盾及不同的利益追求,一方面向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和布蘭登堡選帝侯闡述共同抗法的思想,另一方面抓住時機分化法國的舊盟友,1681年,一度曾是法國盟友的瑞典與荷蘭結成反法同盟;由於威廉的「外交藝術」,一個對抗法國的秘密同盟逐漸形成。

  1685年路易十四頒布「楓丹白露敕令」(Edit de Fontainebleau),取消「南特敕令」(Edit de Nantes),這為威廉締結大同盟的努力提供了難得的機會。「南特敕令」取消後,「幾十萬胡格諾教徒拼命逃走,散到整個西歐各地。……不久以後,就有個一般的信念傳播開來,以為全歐洲都在醞釀著一個共同毀滅新教的陰謀」。歐洲一些新教國家很快做出反應,荷蘭、瑞典、布蘭登堡三國聯合起來,共同反對法國的政策。不僅如此,因取消「南特敕令」而引起的反法浪潮,甚至將正在與土耳其作戰的奧地利也捲入其中,同樣信奉天主教的奧地利此時卻成了反法聯盟的倡導者。在這些國家的帶動下,歐洲新教勢力及受法國擴張之害而仇視法國的天主教王公紛紛加入到反法陣營中。1686年,各種反法勢力在德意志南部城市奧格斯堡集會,正式形成了「奧格斯堡同盟」,參加該同盟的有荷蘭、瑞典、布蘭登堡、奧地利、西班牙、薩伏依以及德意志的一些邦國,甚至連羅馬教皇英諾森十一世也加入了同盟。

  不過,正當威廉不遺餘力地籌建反法同盟時,英國卻置身事外,與法國保持著密切關係,甚至一度與法國結盟,反對荷蘭。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二世企圖在英國恢復天主教,進而恢復專制統治,為此他們把目光投向歐洲大陸最強大的專制國家法國,希望從路易十四那裡得到支持。1670年,查理二世與路易簽訂《多佛密約》(Treaty of Dover),根據密約,查理二世同意與法國聯合對荷蘭作戰,法國則支持英國恢復天主教,並給查理二世200萬利維爾和6000名步兵的援助。路易十四還答應在戰爭期間每年向查理二世提供300萬利維爾的補助,以幫助後者擺脫議會的約束;英國答應對荷蘭作戰時提供6000名步兵和50艘戰艦。1676年,查理二世以不經法國國王同意不與其他國家簽訂條約為條件,換取法國每年提供10萬鎊的補助金。1681年,查理二世再次從法國方面獲得每年500萬利維爾的巨額補助金,從而使他能夠在1681年3月至1685年2月去世這段時間裡,得以擺脫議會干擾,實行個人統治。

  詹姆士二世上台後一意孤行地想在英國恢復天主教,因此同樣採取對法友好的態度。詹姆士繼位時,正是路易十四取消「南特敕令」的時候,然而,正當歐洲新教國家紛紛站到聯合反法的立場上時,作為新教國家君主的詹姆士二世,卻由於自己的天主教信仰及恢復天主教的企圖而與法國站到了一起。

  由於英國置身反法陣營之外,威廉的反法包圍圈深受損害。參加反法同盟的國家為數不少,但多數是小國或弱國;而作為主力成員的奧地利,則身陷與土耳其的戰爭之中,難以集中力量對付法國。在如此情況下,反法同盟若能得到英國的支持,從海上對法國構成威脅,就能大大增強同盟的實力。出於這種考慮,奧蘭治的威廉始終關注英國動向,隨時準備抓住機遇,把英國拉入反法同盟。如戴維·海敦(David Hayton)所說:威廉最終選擇直接干預英國國內政治,「其動機之一便是讓英國成為大同盟(Grand Alliance)的一員,以此增強『大同盟』的實力,共同反對路易十四」。

  威廉在反法問題上明顯存在荷蘭情結,但英荷聯手共同對抗法國,顯然不僅有利於荷蘭,同時有利於英國。一方面,法國的歐洲霸權改變了原有的國際格局,隨著奧地利和西班牙這兩個哈布斯堡家族的衰落,17世紀以來哈布斯堡王朝與波旁王朝對峙的局面不復存在,歐洲大陸均勢有被打破的危險。從這個意義上說,奧蘭治的威廉促成「奧格斯堡同盟」的形成,儘管其初衷是維護荷蘭的安全,但就其結果而言無疑有利於維繫歐洲大陸的力量均衡,這一點對英國來說意義重大。因為,一旦法國獨霸歐洲大陸,就既可能對英國本土造成威脅,也有損於英國在歐洲大陸的商業利益;並且,由於法國的大陸霸權有助於法國的殖民擴張,因此還會大大損害英國的海外利益,這是英國最不願意看到的。事實上,早在1672-1678年的法荷戰爭期間,英國議會就曾因反對與法國一起進攻荷蘭而拒絕向查理二世撥款,迫使查理在1674年退出戰爭,可見在當時的英國統治階層中,不少人「已開始看出法國是他們最強大的對手」;此外,大多數普通英國人也對政府推行與法國這個信奉羅馬天主教的國家維持友好關係的政策深表不滿。

  其實,在「光榮革命」發生時,對威廉的邀請在一定程度上即意味著對其反法立場的認可;而議會接受威廉擔任英國國王,事實上就意味著選擇對法戰爭。當然,議會做出這樣的選擇也是迫不得已:路易十四很快承認詹姆士二世仍舊是英國國王,這一立場讓法國的入侵迫在眉睫。英國議會清醒地認識到:離開威廉及其軍隊的支持,法國的威脅立刻會變成現實。果然,1689年3月,路易十四決定由法國提供船隻和軍隊,幫助詹姆士二世入侵愛爾蘭。至此,威廉和英國在對法戰爭中終於有了一個真正的共同點,那就是,共同捍衛「光榮革命」的結果,共同捍衛「光榮革命」造成的王位更替。。

  在威廉全力投入對法戰爭之前,他需要首先解決詹姆士二世及其支持者在愛爾蘭和蘇格蘭發動的叛亂,而這也就成了雙方在歐洲範圍內展開軍事較量的一個組成部分。詹姆士二世在愛爾蘭登陸後,得到當地天主教徒響應,也得到時任愛爾蘭總督的泰康內爾伯爵(Earl of Tyrconnel)的軍事支持。1690年6月,威廉親率大軍趕赴愛爾蘭;7月12日,威廉在都柏林以北的博因(Boyne)一戰中打敗詹姆士二世,並奪取都柏林。深感絕望的詹姆士二世逃回法國,從此未能重返愛爾蘭。1691年10月,威廉與愛爾蘭簽訂《利默里克條約》(Treaty of Limerick),結束了對愛戰爭。蘇格蘭的情形與愛爾蘭不同,在這裡,多數人支持威廉和瑪麗,而支持詹姆士二世的主要是來自蘇格蘭高地的天主教徒及忠於斯圖亞特舊王的人,他們在鄧迪子爵(Viscount Dundee)約翰·格雷厄姆(John Graham)領導下,起兵反對威廉,但不久鄧迪戰死,叛軍隨之瓦解。這樣,到1692年,英倫全境已無人反抗威廉的統治,他現在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帶領「大同盟」打敗法國的問題上了。

  奧格斯堡同盟戰爭開始後,在歐洲大陸出現了三個戰場,分別是南尼德蘭、萊茵區和義大利。陸上作戰的主力是奧地利軍隊,萊茵區是主戰場;在海上,英荷聯合艦隊與法國艦隊在英吉利海峽進行戰鬥。此外,英法還在歐洲以外地區如西印度群島、紐芬蘭、阿卡迪亞、本地治理展開爭奪。雙方在陸上的行動主要表現為爭奪一些重要城鎮,如蒙斯(Mons)、那慕爾(Namur)等,其中威廉領導的英國軍隊在尼德蘭打了七場戰役,這些戰役為久未打仗的英國軍隊提供了鍛鍊。直到1694年,同盟軍才擋住法軍的凌厲攻勢;1695年那慕爾城向威廉投降,至此法軍的氣勢得到遏制。

  在海上,決定性的戰鬥發生在1692年。當時,法國集結了大量陸軍準備入侵英格蘭;5月,詹姆士二世也趕到駐紮在阿格角(Cape la Hogue)附近的營地,與其支持者會合。在入侵英國的大軍起航之前,法國艦隊在英吉利海峽開始行動,旨在掃清海上障礙。但不久這支艦隊遭到愛德華·羅素(Edward Russell)率領的英荷聯合艦隊的攔截,聯合艦隊不僅在數量上超過法國艦隊,同時還將後者壓縮在法國海岸附近,使之失去機動性。經過六天激戰,雙方在阿格角展開會戰,法國艦隊損失慘重,15艘戰艦被擊毀,路易十四入侵英國的計劃也隨即停止。阿格角海戰使英國贏得海上優勢,邱吉爾則將其稱作是17世紀的「特拉法加之戰」。

  阿格角海戰大大挫傷了法軍的士氣,1693年,法國開始試探與同盟國家進行和談。1695年,威廉率軍攻克那慕爾,持續了七年的戰爭便在1696年不了了之。隨著戰爭的拖延,參戰各方都面臨巨大的經濟和軍事壓力,厭戰情緒日漸蔓延。路易十四尤其急於擺脫戰爭,因為當時西班牙國王查理二世重病纏身,隨時可能斃命,如果法國與西班牙維持戰爭狀態,顯然不利於早已垂涎西班牙遺產的法國從中獲利。因此,他採取分化大同盟的策略。他首先選擇薩伏依公爵,通過讓出法國占領的卡薩萊(Casale)等地,換取與後者在1696年簽訂《都靈條約》。隨後,薩克森又與法國單獨媾和。在此形勢下,各國紛紛展開外交行動,英法之間的和談也頗有成效,於是在海牙附近的里斯維克(Ryswick)召開和會,經過彼此妥協,與會各方最終達成協議。1697年9月,除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外,其餘各國均在《里斯維克和約》(Treaty of Ryswick)上簽字;10月,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與法國簽約。至此,歷時九年的奧格斯堡同盟戰爭告一段落。

  儘管奧格斯堡同盟戰爭並未分出勝負,和約對簽約國來說也是各有得失,但英國卻獲益良多,達到甚至超過了它的預期目標。首先,法國的歐洲霸權受到打擊,其在歐洲的政治地位開始下降;其次,與法國形成對照的是,英國的國際地位大大增強。在打敗法國海軍艦隊後,英國不僅取得了海上優勢,同時還獲得了進入地中海的權利,並具備了干預歐洲大陸事務的能力。從此,英國已不再是歐洲二流國家,它躋身於大國行列,成為爭雄歐陸的後起之秀。

  威廉還有其他收穫,根據條約,法國承認威廉為英國國王,並不再給詹姆士二世及其後裔以任何支持,英法正式建立外交關係。法國的這一承諾至少表明路易十四暫時放棄支持詹姆士二世,威廉三世的合法性得到了承認。與此同時,荷蘭則獲得在西屬尼德蘭一些要塞駐軍的權利,同時獲得法國在關稅及商業方面的較大讓步。經過這場戰爭,由威廉代表的英荷聯盟在經濟、軍事、政治方面的實力得以大大提升,成為歐洲首屈一指的力量,而作為英荷聯盟主導力量的英國,則更是由此活躍於歐洲舞台,並將在即將到來的新一輪角逐中發揮更大作用。

  《外交史》一書的作者指出:「從路易十四當政的後半期起,開始了歐洲外交史的新時期,其標誌為英國國際作用的逐漸加強和英法兩國在掠奪殖民地上爭雄的鬥爭。」而「這一鬥爭中最重要的階段,便是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01-1714年)」。《里斯維克和約》結束了遷延已久的戰爭,為歐洲帶來了和平,不過在威廉三世看來,和約並未解決歐洲的持久和平問題,因為它未就西班牙王位繼承問題做出實質性安排。事實上,在路易十四急切地關注西班牙的同時,威廉三世及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也同樣對西班牙問題高度關切。早在1689年「大同盟條約」簽訂時,荷蘭就與神聖羅馬帝國有過一項關於西班牙王位繼承問題的秘密條款,其中約定,一旦西班牙國王查理二世無嗣而終,英國和荷蘭將動用全部力量支持神聖羅馬帝國皇室,反對法國在西班牙的任何圖謀。

  西班牙問題在1665年即引起關注,當年,西班牙國王菲利普四世(FelipⅣ,1605-1665年在位)去世,年僅4歲的查理二世登位,這位年幼的國王體弱多病,所有的人都認為他只能活上幾個月,王位空缺的情形隨時可能出現。但出人意料的是,這位國王卻在眾人的擔心或期待中活到了39歲,直到1700年11月才撒手人寰。由於查理二世始終沒有子嗣,因此,根據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王位繼承法,享有繼承權的各方如法國、奧地利(神聖羅馬帝國)等,就一直在各懷心機,明爭暗鬥。

  西班牙是個老牌的大國,至17世紀末,除西班牙本土,它還擁有義大利的大片領土、尼德蘭南部地區,南美、中美和北美廣大地區,非洲西海岸一些重要據點,此外還有菲律賓、加羅林、安的列斯、加那利群島等。但這個大國自16世紀末開始就步步衰落,到17世紀,更是內外交困。昔日不可戰勝的西班牙已完全無力自保,這就為法國等覬覦其遺產的國家提供了難得的機遇。根據西班牙的王位繼承法,若現任國王死後無男嗣,則三人享有繼承權,他們是:路易十四之孫安茹的菲利普(Philip of Anjou)、巴伐利亞選帝侯(Electoral Prince of Bavaria)之子約瑟夫·斐迪南(Joseph Ferdin and)、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次子奧地利的查理大公(Archduke Charles)。在這三人背後,首先是歐洲的兩大王朝即法國的波旁王朝與奧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之間的鬥爭,而英國及其盟友荷蘭也希望從中獲益,至少不丟失什麼。圍繞西班牙王位繼承問題,相關國家各有盤算,由此而展開了激烈的角逐。

  所有這些國家中法國野心最大,也表現得最積極。在法國的主動之下英法秘密協商,於1698年10月簽訂了瓜分西班牙的「第一個瓜分條約」(first Partition Treaty)。雙方商定,西班牙王位將由巴伐利亞選帝侯之子約瑟夫·斐迪南繼承,他將領有西班牙本土、西印度群島和尼德蘭;奧地利的查理大公將得到米蘭和盧森堡;安茹的菲利普將得到那不勒斯、西西里等地;英國和荷蘭則獲得商業和殖民地方面的利益。但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對條約表示不滿,拒絕履約;西班牙的查理二世在得知英法竟然撇開自己秘密瓜分其遺產,更是震怒不已,並憤而決定將整個西班牙遺產全部交由約瑟夫·斐迪南繼承。「第一個瓜分條約」遂告流產。

  1699年2月,查理二世指定的繼承人突然去世,威廉三世及荷蘭議長安托尼·海因秀斯(Antonie Heinsius)與路易十四再度談判,不久後達成第二個「瓜分條約」,條約規定:西班牙王位由奧地利的查理大公繼承,並領有西班牙本土、西印度群島及尼德蘭地區;安茹的菲利普將獲得那不勒斯、西西里和米蘭;英國和荷蘭則享有在西班牙領地通商等權利。這次條約再次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所拒絕,並為查理二世所痛恨。1700年10月查理二世簽署遺囑,將王位傳給路易十四之孫即安茹公爵菲利普,條件是西班牙與法國永遠不合併。11月1日查理二世去世;路易十四隨即違反密約,決定接受西班牙王位。1701年初,安茹公爵被宣布為菲利普五世(FelipⅤ,1700-1746年在位),波旁王朝取代哈布斯堡王朝,成為西班牙的統治王朝。

  此時,威廉三世領導下的英國和荷蘭並不想與法國開戰,原因在於,自《里斯維克和約》簽訂後,英國的國內輿論「決定性地並且一致地」反對戰爭、反對英國介入大陸事務。但不久,野心膨脹的路易十四採取一系列挑釁行動,終於再度激起英國民眾的反法情緒:他先是違背已故西班牙國王關於西、法永遠不得合併的遺囑,於1701年初發布敕令,公開宣布菲利普五世有權在其兄長去世後繼承法國王位;接著於1701年2月派兵進入西屬尼德蘭,占領原屬荷蘭的一些要塞,儼然將南尼德蘭視為法國的屬地。而令英國人最不能容忍的是,1701年9月,詹姆士二世去世,路易十四竟違背《里斯維克和約》,公開承認其子詹姆士·愛德華,即後來的「老僭位者」為英王。路易十四還企圖將英荷兩國從西印度群島的貿易中排擠出去。這樣,到1701年6月,不僅英國輿論再度轉向支持戰爭,輝格、托利兩派也放棄分歧,投票贊成大筆戰爭撥款。9月7日,在威廉三世的努力下,英、荷、奧等組成新的「大同盟」;不巧的是,威廉於1702年2月騎馬摔傷,引起併發症,隨後於3月19日去世。瑪麗女王之妹安妮隨即繼位,稱安妮女王。

  安妮女王在馬爾博羅伯爵(Earl of Marlborough)約翰·邱吉爾(John Churchill)的輔佐下繼續執行反法政策,1702年5月4日,英、荷、奧正式對法宣戰。馬爾博羅出任英國軍隊總司令,在女王執政初期,他不僅是女王的主要顧問,「而且可以說是唯一的顧問」。馬爾博羅還被荷蘭方面任命為荷軍代理總司令,從而成為兩個強國的最高軍事統帥。從此,馬爾博羅「在敵人的絕對優勢面前開始了連連取勝的十年征程」,成為威廉三世反法政策的忠實的繼承人和有力的執行者。

  1702年,路易十四乘威廉三世去世、英荷關係出現微妙變化之際,派軍大舉進攻荷蘭,企圖以此達到擊敗荷蘭、嚇退英國的目的。面對強敵,聯軍內部士氣低落,將領們相互嫉妒。馬爾博羅充分展示出領導才能,將進占荷蘭的法軍趕至戴爾(Dyle)河一線,取得對法戰爭的首場勝利。這次勝利大大提振了聯軍的士氣,也確立起馬爾博羅本人的名聲。1704年馬爾博羅取得更加輝煌的勝利。當時,路易十四與巴伐利亞選帝侯共同發起對維也納的攻擊,維也納城岌岌可危。英荷聯軍在馬爾博羅率領下從北海出發向多瑙河進軍,橫穿整個歐洲。6月,當英荷聯軍突然出現在巴伐利亞時,整個歐洲都為之而震驚。在與普魯士及德意志其他軍隊會合後,6月11日又與奧軍會合;8月13日,由馬爾博羅和歐根親王(Prince Eugene)指揮的同盟軍向法國及巴伐利亞聯軍發起攻擊,在布倫海姆之戰(Battle of Blenheim)中大獲全勝,法軍陣亡1.4萬人,另有1.1萬人被俘,巴伐利亞倒向同盟一方,維也納得救。布倫海姆大捷使同盟力量得到鞏固,馬爾博羅也成為當時首屈一指的大軍事家。

  1706年5月,馬爾博羅又取得拉米伊(Ramillies)之役的巨大勝利,在溫斯頓·邱吉爾看來,「拉米伊戰鬥的影響比布倫海姆戰鬥的影響還要大,如果像有些人所說的那樣,布倫海姆大捷挽救了維也納,那麼可以說,拉米伊大捷征服了比利時」。1708年7月,同盟軍與法軍在奧德納德(Oudenarde)再次激戰,重創法軍,此役使同盟軍包圍並占領里爾(Lille)。至此,馬爾博羅向巴黎進軍的一切障礙均不存在了,不過,如邱吉爾所言,馬爾博羅作為聯軍統帥征戰歐陸的「黃金時期」也就此宣告結束。

  在不斷取得陸上勝利的同時,英軍在海上也取得重大進展。1704年,英軍占領了通往地中海的咽喉直布羅陀;1708年占領梅諾卡(Minorca),為英國海軍在地中海提供了鞏固的基地。由於占領了這兩個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地點,英國海軍實際上控制了地中海。

  路易十四開始求和。早在拉米伊戰鬥之後,路易十四即向同盟方面提出停戰條件,但未為同盟方面接受。1709年路易十四再次向同盟求和,這一次,由於法軍屢遭敗績,加之國內財政枯竭,1708年冬又出現可怕的饑荒,路易十四準備接受一切條件以結束戰爭。但法國的和平條款再次為同盟方面拒絕,原因是1708年英國政局發生變化,主戰的輝格黨完全控制政府,輝格黨擔心和平可能會讓托利黨重新得勢,因此從黨派利益出發,輝格黨政府提出了法國完全不能接受的條件:要路易十四派軍隊將其孫菲利普從西班牙王位上趕下台。談判終於破裂,路易十四答覆道:「倘若我必須戰鬥,我也將選擇同我的敵人一決雌雄,而決不會與我的子孫自相殘殺。」

  1709年6月戰端再起,但戰爭的性質卻發生了改變,同盟一方由反侵略轉向「公然進行入侵活動」,而法國則「形成了反對外國侵略和壓迫的民族陣線,西班牙也形成了較弱的民族陣線。法國人和西班牙人迸發出驚人的愛國熱情」。一時間,雙方求戰的情緒激增。9月,馬爾博羅和歐根親王率領聯軍在馬爾布拉凱(Malplaquet)與法軍激戰,雙方均損失慘重;法軍敗退,死亡1.2萬人,同盟一方雖然獲勝,但也付出了2萬人陣亡的巨大代價。此役是馬爾博羅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中的最後一場大戰,同時也是英軍在歐陸戰場的最後一次決戰。1711年底馬爾博羅被解職,1712年英軍從大陸撤出。

  導致馬爾博羅去職的不是他在軍事方面的失誤,而更多的是因為主和的托利黨重新掌權。1710年秋英國議會大選,托利黨獲勝,該派反對輝格黨將波旁王朝趕出西班牙的戰爭目標,其領袖哈利和聖約翰(St.John,即後來的博林布魯克子爵)不斷抱怨戰爭所帶來的負擔,並且不忘提醒女王,說馬爾博羅想當軍事獨裁者,成為克倫威爾第二。女王聽其所言,為使托利黨在上院也能獲得多數,還特意加封12名新貴族,以確立托利黨在上院的優勢。托利黨通過秘密渠道與法方建立聯繫,並派聖約翰與他們談判;談判在1711年進行了一整年,而英國議會居然毫不知情,同盟的其他國家更是被蒙在鼓裡。邱吉爾對此評論說:「哈利等人在這方面採取卑鄙的手段,但他們追求著正確的目標。」

  1712年英法和談公開化,雙方之間的軍事行動也停止了。1713年3月21日至4月11日,在荷蘭的烏得勒支召開了由各國代表參加的和談會議,以英、荷、普魯士、薩伏依、葡萄牙為一方,以法國和西班牙為另一方,正式簽訂《烏得勒支和約》(Treaty of Utrecht)。其後,法、奧於1714年3月簽訂《拉什塔特和約》(Treaty of Rastadt),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宣告結束。《烏得勒支和約》、《拉什塔特和約》以及1713-1715年間英、荷、奧簽訂的《界防條約》均屬《烏得勒支和約》體系,統稱為《烏得勒支和約》。其主要內容有:一、大同盟各國承認菲利普五世繼承西班牙王位及西班牙海外領地,但菲利普五世需放棄法國王位繼承權,其繼承人也永遠不得享有此項權利;二、將南尼德蘭、米蘭、曼圖亞、托斯卡納、那不勒斯的大陸部分和撒丁島劃歸奧地利,作為查理大公放棄西班牙王位的補償;此外,荷蘭得到南尼德蘭的某些要塞作為屏障,布蘭登堡、薩伏依公國及葡萄牙也各有所獲。

  英國成為戰爭的最大受益者。根據條約,英國獲得了法國在北美和西印度群島的一些屬地,包括哈德遜灣、紐芬蘭、聖克里斯多福島及新斯科舍,並占領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梅諾卡島和直布羅陀;英國還獲得對西班牙港口、特別是加的斯以及西屬南美殖民地進行貿易的權利,並通過與西班牙籤訂《阿先托條約》(Asiento Treaty)而獲得向西屬美洲出售黑奴的壟斷權。此外,法國須承認安妮女王的合法性,承認信奉新教的漢諾瓦家族有繼承英國王位的權利,並答應將「老僭位者」驅逐出法國。

  總之,經過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法國的軍事力量大為削弱,其實力歷經了很長一段時期的衰落;荷蘭雖獲得了相應的國防安全,卻也與法國一樣變得筋疲力盡,此後再也未能恢復其大國地位。相形之下,英國不僅從法國、西班牙手中奪得了陸上、海上以及殖民地方面的許多特權,而且其國際地位也進一步提高,上升為歐洲頭等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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