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殖民擴張加速
2024-10-09 04:07:03
作者: 錢乘旦
17世紀初,英國的殖民擴張活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從總體上說,除了愛爾蘭外,英國殖民活動的最大特點仍然是私人性、民間性的行為。英國政府對殖民擴張基本上持一种放任的態度,「英國為建立第一批美洲殖民地,在生命和金錢方面都付出了昂貴的代價,英國政府卻沒有付出什麼代價。」從1607年到1640年,英國政府對殖民地特別是北美殖民地尚無明晰確定的政策,也未設立專門的機構。從殖民初期直到內戰,這個時期的英國議會,也沒有制定過一項與殖民地直接有關的法律,所以有人埋怨說,大英帝國根本就不是政府精心策劃的結果。在殖民擴張初期階段,國家行為相對軟弱,這使得大英帝國的構建步履艱難。
17世紀中期英國發生急劇的變動。當時,它不僅在政治和社會結構方面呈現巨變和調整,而且在殖民擴張和對外戰略方面也發生了重大轉換。內戰初期,直接的海外活動基本中斷,先前強大的移民浪潮放慢了速度;但隨著內戰的深入,特別是政權的轉移,以及歐洲各國競爭的加劇,英國政府的殖民政策發生變化。護國主時期,克倫威爾重振了伊莉莎白時代的海上擴張精神,不僅充分利用國家的力量,強化對現有殖民地的控制,形成有力的帝國關係;而且竭力打破西班牙對南美貿易的壟斷權、削弱荷蘭的商業霸權,努力樹立英國自己的海洋霸權。「克倫威爾是英國第一位在國內地位鞏固、可以認真考慮使殖民地和總的帝國規劃相適應的統治者。」在重商主義旗幟下,先前民間性的殖民開拓逐漸轉化為政府的政策行為,建立商業帝國也成了國家的重要目標。為加強對殖民地的控制,長期議會最初的政策主要是授予殖民地以商業優惠,英國立法機構的殖民政策開始起步。1643年10月長期議會通過法令,任命沃里克伯爵羅伯特·里奇(Robert Rich,Earl of Warwick)出任所謂「所有現在或未來由英王陛下臣民定居、開發或領有的美洲境內剩餘島嶼以及其他殖民地的總督和海軍最高長官」,由此組成一個管理殖民地及其貿易活動的機構,即由里奇領導的「外國拓殖委員會」(Commissionfor Foreign Plantations),儘管該委員會與當年查理一世時期組建的、以勞德大主教為首的殖民地管理委員會相似,其管理權限及範圍都很有限,但長期議會對殖民地進行集中統一管理的意圖顯露無遺。根據長期議會的指令,該委員會一方面通過對殖民地實施進口關稅優惠制度,以獲得殖民地對議會的支持;另一方面,對與議會作對,或在議會與國王的鬥爭保持中立的殖民地,則打擊和取締其貿易。對殖民地內部的事務及相互之間的矛盾,如殖民地的政治體制和邊界問題等,長期議會基本不干涉,或儘量迴避,這種做法蘊涵了英國重商主義殖民政策的基本因素。可是,由於此時議會關注的重點是國內事務,所以根本無力執行相關法令。
英吉利共和國成立之後,長期議會的殖民政策發生重大變化,變得更為積極、主動和強硬,真正的殖民政策開始形成。1649年2月13日成立的國務會議取代了外國拓殖委員會,掌握了處理殖民地問題的全權。議會責成國務會議採取一切必要手段和措施,強化對愛爾蘭、澤西島等殖民地的控制,加速殖民地歸順於共和國,並保護和發展英國與殖民地之間的貿易和航運。此外,英國對由英國船隻裝運的殖民地種植園生產的菸草、蔗糖等產品,實施優惠稅率。共和國政府越來越意識到殖民地的重要性及其與宗主國的緊密關係,因而格外關注殖民地的經濟發展。1650年1月下院通過法令,責成新成立的「貿易協調委員會」不僅要注意發展「英格蘭、愛爾蘭沿岸的漁業,而且也要注意發展冰島(Icel and)、格陵蘭、紐芬蘭島以及新英格蘭」和「任何其他地方」的漁業;還要「注意美洲和其他地方的英國殖民地,使之給共和國帶來最大的利益,如何使殖民地增加產品,提高質量,以使(如果可能的話)僅從這些殖民地就能向英吉利共和國提供滿足其需要的一切必需品。」由此不難看出,共和國政府從英國的經濟利益出發,正在試圖依照帝國內分工的原則來確立宗主國與殖民地的關係,並構建大英帝國。根據這一原則,針對一些殖民地不承認共和國的現狀,下院於1650年10月頒布命令,嚴禁與這些殖民地進行貿易往來。同時又規定:未經議會或國務會議事先批准,一切外國船隻不得造訪英屬美洲殖民地;國務會議有權派任何船隻前往殖民地,有權向任何殖民地派駐總督和其他官員,而不受過去任何證書或法律文件的約束。為了執行共和國的法令,英國政府派喬治·艾斯丘爵士(Sir George Ayscue)率領一個強有力的海軍分艦隊前往美洲。顯然,共和國政府一反過去對殖民地放任自流的態度,開始實施新的政策,那就是按照經濟原則加強對已有殖民地的控制,並進一步實行擴張。護國主時期,這一政策得到凸顯與強化。
共和國首先對愛爾蘭進行軍事征服。從表面上看,鎮壓王黨叛亂和防止外來干涉是議會政府派克倫威爾遠征愛爾蘭的直接動因,但更深層、也是最基本的動因,則是進一步推行英國對愛爾蘭的殖民政策,不允許愛爾蘭脫離英國而獨立。1649年3月5日,克倫威爾出任愛爾蘭遠征軍總司令和愛爾蘭總督,8月15日率遠征軍進入都柏林,到1652年5月,英軍已攻克愛爾蘭的一切城市和要塞,控制愛爾蘭全境。征服大功告成後,英國立即實施全面的殖民掠奪,以沒收土地和重新分配為手段,強化對愛爾蘭的殖民控制。在英國殖民史上,克倫威爾通過軍事手段第一次實現對愛爾蘭的全面征服,不僅徹底摧毀了愛爾蘭的氏族制度和公用土地制度,而且極大地削弱了愛爾蘭的天主教勢力。此後,信奉新教的英格蘭人在愛爾蘭經濟和社會生活中占據了優勢。1653年,護國政府宣布愛爾蘭是英國領土的一部分,實行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三王國的聯合。此後,英國不僅把愛爾蘭視作自己的農業附屬國和低廉商品及原料的供應地,而且將愛爾蘭問題納入英國殖民擴張和大英帝國發展的軌道,使之為英國整個的海外殖民事業服務。
自都鐸時期以來,發展商業特別是對外貿易一直是英國經濟生活的主題。在重商主義者看來,無論是開拓殖民地還是嚴格控制殖民地,其根本目的就是發展貿易,實現英國的商業霸權。共和國政府,特別是克倫威爾時期,強烈地執行重商主義政策,當然地把爭奪海洋、爭奪貿易和殖民地作為外交政策的基本出發點。為加強對殖民地的經濟控制,英國於1651年頒布了針對荷蘭的《航海條例》,後來又在爭奪貿易和殖民地的競爭中對荷蘭取得優勢,從此也就走上全面爭奪海洋霸權和建立世界貿易帝國之路。從這個方面看,《航海條例》是英國殖民政策形成的標誌。第一次英荷戰爭後,克倫威爾政府在海外擴張方面更加積極主動,其目標直指西印度群島。西印度群島一直是西班牙的勢力範圍,1654年底,克倫威爾發動「西印度群島遠征」,英西戰爭爆發。英國通過此戰,不僅獲得了西印度群島的戰略要地牙買加,而且占領了歐洲大陸的戰略據點敦刻爾克,為英國以後的殖民擴張和商業爭霸創造了條件。這次行動開創了由國家直接干預殖民事務的新方式,使《航海條例》所規定的、以重商主義為指向的殖民政策得到貫徹和發展。所以,克倫威爾是「第一位系統地行使政府的權力以擴展英國殖民範圍的英國統治者」。他通過一系列軍事和外交手段,不僅使英國取得了貿易、航運、殖民地等方面的實質性利益和戰略優勢,而且確立了英國政府在殖民擴張和建立帝國方面的基本原則,開始了創建大英帝國的重要歷史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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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商主義者看來,殖民地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加強對殖民地的控制和發展新的殖民地,就成為英國的必然選擇。英國學者西蒙斯正確地指出:17世紀50年代克倫威爾展開的一系列對外擴張活動和實施的政策,儘管對殖民地特別是美洲殖民地「很少或沒有立即產生什麼結果,但它們卻開創了一個英國商業和英國市場都大為加強的時代。復辟的政治家們廢除了克倫威爾的大部分國內改革措施,但他們卻推進並擴大了克倫威爾的商業和殖民政策。」因此,克倫威爾時代的殖民擴張政策為日後大英帝國的整體發展奠定了基礎。
復辟時期,隨著殖民政策的定型和帝國觀念的明確,英國殖民開拓繼續取得重大進展,英帝國也進入新的發展階段。這一時期,北美是英國開拓新殖民地的重點。18世紀英國在北美的13個殖民地中,有7個是在這個階段「取得合法證件或通過交涉成立起來的」。與17世紀初不同的是,殖民地業主成了殖民擴張的主導者,他們主要來自於三個方面:其一是需要新的地區來從事貿易和開發的商人和船主,其二是試圖利用殖民地來彌補個人家產損失、並得到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二世支持的朝臣和貴族,其三是希望為同一教派的教友建立庇護所的宗教分離主義者。這一時期王室頒發的殖民特許狀,除紐約外,都要比內戰前的細緻和詳盡得多,也更具針對性。
卡羅萊納(Carolina)是復辟後英國建立的第一塊殖民地。它位於維吉尼亞以南至西屬佛羅里達之間,與西印度群島的巴貝多聯繫緊密。1663年3月,查理二世為報答一些貴族對王朝復辟的支持,將卡羅萊納的廣大地區以業主殖民地(Proprietary Colony)的方式,集體賜封給約翰·科利頓爵士(Sir John Colleton)等八位貴族,由他們建立拓殖地。根據英王頒發的特許狀,他們作為業主,除了獲得包括北緯31°到36°、兩大洋之間的全部領土外,還享有一切傳統的特權,其中包括對所轄土地及土地上的一切資源的所有權和開發權;有權制定和頒布一切法令,並任命一切官吏;有權採取一切行動維護社會治安和殖民地的安全。與先前的特許狀有所不同,王室在此次頒布的特許狀中對業主們提出了一些額外的要求,主要包括:業主須永遠效忠於英王室,對英國官員須保持尊重,不得有不敬和蔑視之舉;業主應尊重去往殖民地的英國人的權利;業主應將所發現的金銀的四分之一交給英王;此外,還要求業主積極鼓勵英國臣民前往卡羅萊納。可以看出,該特許狀不僅內容具體,更重要的是體現了統治者和政府的殖民意圖。它不僅要求殖民地要服從並遵循英國的政治法律制度,接受宗主國的嚴格控制,還要求殖民地為宗主國的商業貿易服務,為英國提供原料和商品銷售市場。
在這個階段,儘管殖民地的開拓是由業主們負責實施的,但已被納入到英國政府的殖民戰略體系之中。1665年6月,英王頒布第二個特許狀,將這塊土地的北疆移到北緯36°30'。起初,卡羅萊納的發展並不順利,業主們只期望通過土地投機發財,而不願意增加投資。1669年,卡羅萊納制訂《卡羅萊納基本法》(The Fundamental Constitution of Carolina),旨在建立租佃制和農奴制,但此法並未完全實施。卡羅萊納相對寬鬆的宗教氛圍及廣袤的土地,對移居者頗具吸引力,到17世紀後期,這裡已形成阿爾比馬爾(Albemarle)和查爾斯頓兩個中心,後來發展成北卡羅萊納(North Carolina)和南卡羅萊納(South Carolina)。卡羅萊納殖民地承前啟後,將英國人在北美的殖民地聯成一體。它一經建立起來,就使一再染指此地的西班牙人的圖謀受挫。可以說,創建卡羅萊納殖民地,是英屬北美殖民地發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對大英帝國的形成具有重要意義。
紐約是復辟時期英國建立的另一個殖民地。它位於新英格蘭與維吉尼亞之間,這種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在英國同其他列強爭奪控制北美的鬥爭中,成為英國殖民政策關注的焦點,因而具有更重要的政治和經濟意義。紐約的前身是荷屬北美殖民地新尼德蘭(New Netherlands),其政府所在地叫新阿姆斯特丹。荷蘭人在17世紀早期來到北美中部地區,陸續建立了定居和貿易據點,並在哈得孫河谷形成了新尼德蘭殖民地。對於英國人來說,新尼德蘭的存在是一塊心病。英國的《航海條例》主要就是針對荷蘭的,只要北美沿海的部分領土為荷蘭人所控制,《航海條例》在北美的執行就很難取得實際效果。因此,奪取新尼德蘭對於奉行重商主義的英國來說尤為重要。英國堅持北緯34°至48°之間的地區為自己的勢力範圍,而荷蘭人的殖民地就在其中。1664年3月,查理二世將新尼德蘭作為業主殖民地,封賜了給自己的兄弟約克公爵,其中包括康乃狄克河和德拉瓦河(Delaware)之間的全部土地,再加上長島(Long Ialand)、楠塔基特島(Nantucket)、瑪塔葡萄園島(Marta's vineyard)和肯尼貝克河(Kennebec)以東的緬因地區。此次封賜被認為是17世紀英國最大的一次領地賜贈。根據特許狀,約克公爵有權任命所有官員,並制定各種法律法規,甚至還可以自行採取他認為必需的一切行動和措施。1664年4月,約克公爵派遣一支英國艦隊,順利地攻占了新尼德蘭,並將新阿姆斯特丹改稱紐約。1685年約克公爵繼王位,稱詹姆士二世,紐約殖民地也從業主殖民地轉變為王室直轄殖民地。1664年,約克公爵曾將其領地內哈得孫河西岸的一片土地贈予卡羅萊納業主喬治·卡特雷特爵士(Sir George Cartere)和約翰·伯克利(John Berkeley),卡特雷特將其命名為「新澤西」(New Jersey)。1676年,新澤西分成相對獨立的東、西兩部分。1702年,它們又合併成王室直轄殖民地。
賓夕法尼亞(Pennsylvania)建於17世紀後期,在英國的北美殖民地中很有特色。它也像馬里蘭一樣,與宗教相關。賓夕法尼亞位於紐約和馬里蘭之間,1680年,貴格派領袖之一威廉·佩恩(William Penn)向查理二世申請,獲得德拉瓦河對岸的土地,用以抵償國王所欠他同名父親威廉·佩恩爵士(Sir William Penn)的債務。1681年3月,國王同意將北美大陸一塊位於北緯40°至43°之間、面積約和英格蘭一般大小的土地冊封給佩恩,並將其改稱為賓夕法尼亞。英王特許狀明確提出,該殖民地的基本目標是「擴大帝國的疆域」、「獲得有利的商品」,以及通過「文明」和基督教教化當地的「野蠻人」。此時,王室已從國家戰略的高度來認識和建立殖民地。雖然佩恩被賦予了殖民地業主的全部權力,但他必須執行《航海條例》,其行為由約克公爵來監管。殖民地政府須建立殖民者代表大會,殖民地制定的法律須與英國相吻合;法律應當提交給國王批准,不能濫用或任意擴大授予的權力;殖民地不能剝奪殖民者作為英國人享有的權利,必須允許從賓夕法尼亞法庭向國王上訴。從這些內容來看,佩恩獲得的權利比先前那些美洲殖民地業主要少,而受到的限制反而多,這反映出英國政府加強了對殖民地的控制,削弱了殖民地自治的權力。1681年,佩恩為賓夕法尼亞擬定了一份憲章式文件《政府綱要》(Frame of Government),經多次修改後,於1683年由大議事會通過。佩恩希望根據這部憲章,在賓夕法尼亞建立起混合型的政府模式。肥沃的土地、寬鬆的政治和宗教環境,使賓夕法尼亞成為移民的天堂,它不但吸引了大批英國貴格會教徒,而且還引來了許多非貴格會教徒以及外國公民。1685年底,到達這裡的移民已有8000人之多,1690年為1.1萬多人。17世紀末,賓夕法尼亞總人口達到了1.8萬人。1682年,佩恩從約克公爵處獲得德拉瓦河下游部分地區,並允許居民實行自治,以後形成了英屬德拉瓦殖民地。
在加緊建立北美殖民地的同時,英國也加快了對亞非地區的滲透和商業擴張。17世紀後期,英國在亞洲的活動主要在印度。儘管東印度公司在17世紀上半葉已被授予某些特權,但它還僅僅是一個商業公司,其商業活動必須遵守商業規則,有些活動雖然超出了商業範圍,但極其有限。由於印度社會的特點以及英國與其他國家的競爭,東印度公司的貿易前景並不被看好,英國的東方貿易一直處於入超狀態。17世紀下半葉,由於英國政府改變政策及英國競爭對手先後敗下陣來,公司獲得了發展良機。復辟時期,公司的貿易特權雖然受到了一些衝擊,但由於得益於政府支持,公司不僅保留了貿易特權,而且獲得了一些新的權利。英國政府通過一系列法令及特許狀,授予東印度公司越來越多的政治特權,使其性質發生重大變化,逐漸變成了一個經商、侵略、統治三位一體的實體集團。1661年查理二世頒布特許狀,准許公司設立武裝防衛,規定公司有權任命官員,在經商地區進行行政管理。1667年特許狀無視莫臥兒帝國(Mughal Empire)政府的存在,授權公司在馬德拉斯(Madras)和孟買建立鑄幣廠,鑄造印度貨幣在印度使用。1669年特許狀准許英國的軍官、士兵為公司服務,實際上賦予公司建立軍隊的權力,這已超出了保衛商業貿易的範疇。1683年特許狀准予公司對「異教」國家宣戰、媾和、招募軍隊,即授權它可以發動侵略戰爭。1687年,公司又獲英國政府授權,在租借地馬德拉斯建立市政府和法院。公司職權範圍的擴大和性質的變化,決定了其對印度的政策的明顯轉變,並忠實地體現了英國政府的戰略意圖,即通過殖民地全面推動對東方貿易的持久發展。東印度公司在追逐商業擴張和貿易發展的同時,為在印度建立殖民地創造了條件。到17世紀末,英國已在印度建立了四個據點,它們是東海岸的加爾各答(Kolkata)和馬德拉斯,西海岸的蘇拉特(Surat)和孟買。
17世紀中期以後,隨著奴隸貿易的興盛,非洲的經濟地位日顯重要。為了推動黑奴貿易,英國政府支持成立了皇家對非貿易冒險家公司,王室的幾位成員都是它的股東。1663年修改後的特許狀規定,公司每年可向西印度運送3000名奴隸,正式把黑奴貿易定為該公司合法的活動,開啟了英國經常性的奴隸貿易。為謀取暴利,該公司不僅向英屬西印度販賣黑奴,而且向其他國家的美洲殖民地販運奴隸。1672年,該公司根據查理二世頒發的特許狀,更名為「皇家非洲公司」(Royal African Company),經改組後,由約克公爵出任主席。該公司是英國重商主義時期最大、也是最後一個對非貿易的合股壟斷公司,擁有最多的特權和專利。根據其特許狀,公司有權在非洲建立和管理要塞、商站和種植園,決定對「異教」國家的戰與和,徵集軍隊,實施戒嚴令;公司對從布朗角(Brown Angle)到好望角之間的土地和貿易擁有「壟斷權」,期限直至2672年;公司的活動包括從事黃金、白銀和黑人買賣等。在政府支持下,皇家非洲公司在非洲西海岸擊退荷蘭人的進攻,建立了17個商業據點,在奴隸貿易中站穩了腳跟。17世紀後期,英國取代荷蘭成為奴隸貿易的壟斷者。
對英國來說,奴隸貿易是連結英國、英屬美洲殖民地和非洲的重要紐帶,它不僅使英國商人獲得巨額利潤,同時也標誌著英國已經形成掠奪美洲和非洲的完整計劃。該計劃的基本邏輯是:在非洲販賣奴隸,在美洲使用奴隸,在此二者的基礎上,形成非洲和美洲市場。其中,美洲開發是中心,奴隸貿易是基石,正如《商業和貿易通用詞典》(The Universal Dictionary of Trade and Commerce)的作者馬拉奇·波斯爾思韋特(Malachy Postlethwayt)所指出的:黑奴是英屬殖民地的支柱和橋樑,「他們為英國提供種植園的一切產品。英帝國是一個富麗堂皇的大廈,其地面部分是美洲貿易和海軍威力,下面的基石則是非洲黑人的勞動。」西印度群島殖民地的發展,帶動了西非貿易,主要是奴隸貿易的發展,使非洲對英國的重要價值充分體現出來,而「英屬非洲帝國的基礎是在17世紀奠定的」,這一帝國的主線就是奴隸貿易。
無論是東印度公司的擴張,還是非洲奴隸貿易的興起,都體現著英國重商主義的殖民政策,以及英國人對商業擴張與商業霸權的不斷追求。復辟時期,政府對殖民活動積極關注、充分參與,英國在亞非地區的貿易活動由此取得重大進展;同時,英國在亞非地區的活動又與它在北美和加勒比海地區的活動聯繫起來了。由此可知,17世紀中期後英國殖民政策的調整具有全局性、戰略性的意義,其最終目標是構建以英國為中心的、殖民與貿易結為一體的大英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