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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農業社會 第一章 城市與鄉村

2024-10-09 04:06:37 作者: 錢乘旦

  就16-17世紀而言,人們普遍認為都鐸時期是傳統社會的黃金時代,而彼得·拉斯勒特(Peter Laslett)則把17世紀稱為「傳統社會正在逝去的時代」。其實,16-17世紀的英國既是農業社會的巔峰,也是工業文明孕育的開啟。16世紀,都鐸王朝國力鼎盛、群星璀璨,同時卻伴隨著貧苦流民的聲聲哀號與農民起義的風起雲湧,都鐸君主為應對貧困而不斷出台濟貧法,有識之士為應對人口爆炸而鼓吹進行農業改革。17世紀,當1603年詹姆士一世風塵僕僕地趕到倫敦即位時,人們曾祈禱他能像伊莉莎白女王一樣和平奮進、民族至上。儘管都鐸君主辜負了國人對他們的期待,把英國變成一個動盪的國家;但英國的17世紀輝煌並不亞於16世紀,已經進入現代社會的轉型期。它的鄉村是一派農業改良的氣象,社會流動生生不息,社會呈現高度的分層,城市和手工業正在發展,風俗改革與大眾文化蓬勃變化。

  倫敦是英國民族國家的中心。6-7世紀盎格魯撒克遜(Anglo-Saxon)時期,倫敦只有1萬——1.2萬人口。9世紀它慘遭維京人(Vikings)的劫掠。11世紀,倫敦作為正在統一的英格蘭的最大城市、最重要的商貿中心和政治中心,得到再度發展的機會,儘管此時它面臨著原盎格魯撒克遜人的首都、威塞克斯王國的中心城市溫切斯特的競爭。「懺悔者」愛德華(Edward the Confessor,1002-1066)重建威斯敏斯特修道院(Westminster Abbey)和特別行政區,使之成為離倫敦老城十分靠近的王室居住地。1066年聖誕節,威廉一世(Wiliam the Conqueror,c.1028-1087)在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加冕,此後他用石材建立了倫敦塔,這是英格蘭第一座諾曼第城堡。1097年,威廉二世(William II of England,c.1056-1100)開始興建威斯敏斯特大廳,使之成為新王宮。12世紀時,英格蘭國王把國庫從溫切斯特搬到威斯敏斯特,一直在王國各地遊走的王堂(Curia Regis,King's Court),也開始以威斯敏斯特為據點,形成了穩定的政府機構雛形。隨著威斯敏斯特作為政治中心的發展,倫敦作為英格蘭獨一無二的首都地位,最終得以確立。從1100年到1300年,倫敦人口從1.8萬人發展到10萬人,但在14世紀中葉橫掃歐洲的黑死病的侵襲下,這裡的人口減少近三分之一,並在1381年又受到沃特·泰勒(Wat Tyler)起義的衝擊。

  倫敦的發展,與英格蘭羊毛業和紡織工業的興起密不可分。都鐸王朝早期,走私船從倫敦出發,把英國純色羊毛布運往低地國家(Low Countries),然後通過安特衛普(Antwerp),轉運到富裕的義大利等地中海沿岸國家和阿爾卑斯山周邊的富裕國家。亨利八世時期,倫敦人口是諾威奇的5倍,1600年時則是諾威奇的12-14倍。1565年,尼德蘭重新對英國船隻開放,促進了倫敦商業活動的大發展,倫敦交易所(Royal Exchange)正是在這個時期建立的。此後在重商主義的指導下,隨著東印度公司(East India Trading Company)等壟斷機構的建立、對新世界商業貿易的蓬勃開展,倫敦變成大西洋沿岸和北海的重要港口,其人口規模已從1530年時5萬人,發展到1605年時22.5萬人。然而從占地面積看,倫敦城直到都鐸王朝結束時,其結構仍然緊湊、小巧。

  1665-1666年倫敦受到大瘟疫的洗劫,喪失了10萬人,占倫敦總人口的五分之一。1666年,從布丁巷(Pudding Lane)燃起的倫敦大火在全城蔓延,燒毀了其中絕大多數木質建築,重建工作至少花費了十多年。其中,由克里斯多福·雷恩爵士(Sir Christopher M.Wren)設計的聖保羅大教堂(St.Paul's Cathedral),直到1708年才竣工。儘管如此,倫敦仍然是英國經濟發展的火車頭。1600-1650年間,英國的人口沒有太大增長,但是倫敦人口卻增長一倍,總數達到了40萬之眾。伊莉莎白統治初期,倫敦只是英格蘭的時尚和政治中心,但一個世紀後,它已發展成為世界貿易的中心和全球金融的樞紐。毫無疑問,經過16-17世紀的發展,倫敦已是歐洲的第一大都市,而同一時期英格蘭的其他城市的發展卻受到阻礙。

  費希爾(Frederick Jack Fisher)教授指出,17世紀下半葉英國的對外貿易,從出口導向轉變為進口導向,主要是再度出口方面的商業貿易。在這種對外貿易的模式中,英國轉口貿易的對象即歐洲國家起了消費導向的作用,而倫敦就是這種轉口貿易的中轉站。當時,沿著泰晤士河谷,以及在其他地區,出現了與倫敦的發展密切相關的市場,如紐卡斯爾向倫敦提供燃料,謝菲爾德(Sheffield)的刀片是倫敦刃具業的基礎,遙遠的蘭開郡也為倫敦鐘錶業的發展提供了一部分條件。同時,由於倫敦附近食品價格和勞動力價格上揚,以及倫敦附近的燃料和材料耗盡,原來分布在倫敦附近的對勞動力附加值和原材料要求較高的冶鐵等工業,開始向英格蘭北部和西部轉移。這樣倫敦自身的存在和發展,不僅受到地區發展專業化的推動,反過來也推動英國民族國家經濟的一體化。另一方面,在整個17世紀,不斷膨脹的倫敦既是英國財富的中心,也是擁擠不堪、混亂骯髒和充滿危險的地方。1603、1625和1636年,這裡先後三次發生流行病,並且發生過火藥陰謀案、大瘟疫和大火災這樣一些天災人禍。根據同時代人塞繆爾·佩皮斯(Samuel Pepys)的記載,由於大瘟疫的緣故,倫敦城的每個人都在談論死亡,喧囂之聲猶如海濤;安東尼·伍德(Anthony Wood)記載說,瘟疫和火災加在一起,使這個城市陷入貧困交加、憤懣起伏、飽受磨難和瀕於崩潰的境地。然而,火災後很快就進行了重建,在大火燒毀的86座教堂中,有51座是由皇家學會(Royal Society)會員雷恩爵士負責重建的。新建的聖保羅大教堂,以雄偉莊嚴的氣勢震懾世人,而現代倫敦城的輪廓,就是在火災後廢墟上形成的。

  這一時期,尤其是17世紀,倫敦人生活在喧囂吵鬧、熙熙攘攘的快速發展中。1650年,英國第一家咖啡館在倫敦開業,它取代英格蘭傳統的交際場所教堂與酒吧,成為倫敦人社交會晤的新型空間,不久後,其他市鎮也相繼模仿。1660年,皇家學會在查理二世的祝福下成立,把艾薩克·牛頓爵士(Sir Isaac Newton)這一類傑出人物吸引到首都,歐洲大陸國家也紛紛仿效。1694年,英格蘭銀行(Bank of England)在借鑑荷蘭人經驗的基礎上在倫敦成立,它使英國的公共借貸經常化成為可能,並為政府的財政活動提供了穩定的基礎。後來亞當·斯密(Adam Smith)寫道:英格蘭銀行不是作為一個普通銀行,而是作為國家的大蒸汽機在起作用。

  儘管如此,16-17世紀倫敦的大發展卻是在犧牲其他城鎮的利益並以鄉村為基礎發展起來的。那時,「大倫敦、小城鎮、廣闊的鄉村」成為英格蘭經濟與人文地理的特徵。之所以說倫敦是龐然大物,就在於它吞噬了其他大大小小的城鎮,尤其是那些港口城市。17世紀初,剛剛登上英格蘭王位的詹姆士一世抱怨說,「不久的將來,倫敦就會成為整個英格蘭」。事實證明,詹姆士的說法並非言過其實。到17世紀中葉,巴黎擁有35萬居民,是法國、也是歐洲大陸最大的城市,魯昂(Rouen)和里昂(Lyon)是法國的第二、第三大城市,分別有10萬和8萬人。在歐洲大陸,人口超過25萬的城市有5個,超過5萬的城鎮有100多個,這樣的比例相對平衡。而在1640-1660年,倫敦人口超過50萬,相比之下,英格蘭的第二「大城市」紐卡斯爾、布里斯托和諾威奇卻只有2.5萬人,倫敦的人口比英格蘭其他50個城鎮的人口總和還要多。16世紀,英國出口貿易的很大部分必須取道於倫敦;17世紀,英國新興的轉口貿易也集中到倫敦,它把殖民地進口的原料如糖和菸草等,經過加工運往歐洲大陸。17世紀初,每20個英格蘭人中有一人住在倫敦;17世紀40年代,每10個英格蘭人中就有一人居住在倫敦,每6個英格蘭人中會有一人部分時間居住在倫敦;而到1690年,在英國最富有的人中,有一百個是最有錢的倫敦人。在海外貿易及隨之興起的早期銀行業的發展方面,倫敦對其他城市的發展所產生的鉗製作用,在漫長歲月中才漸漸得到緩解。

  那麼,為什麼倫敦在都鐸和斯圖亞特兩朝能獲得如此巨大的發展呢?這與英國人口在16-17世紀的變化密切相關。「如果說這個時期是英國歷史上的黃金時代,這主要是因為從1500年到伊莉莎白去世英國人口的迅速增長並沒有超過資源所能容忍的程度,尤其是沒有超過糧食的供給限度,因此沒有導致馬爾薩斯理論中的人口危機。饑荒和疾病無疑嚴重破壞和影響了都鐸王朝的經濟發展,但是並沒有像14世紀那樣徹底地摧毀都鐸王朝的經濟基礎。更有積極意義的是,隨著人口的增長,勞動力和社會需求的增長刺激了經濟的發展和農業生產的商品化過程,促進了城市和貿易的復興和發展,……使得英國人尤其是倫敦人的生活方式發生了變化。」

  前工業社會經濟的復興過程,基本上是人口重新增長的過程。在亨利七世開啟都鐸王朝之前的一個世紀中,與其他西歐國家尤其是法國相比,英國不但人口稀少、發展緩慢、交通閉塞、社會落後,而且在治癒14世紀黑死病創傷的速度上,較之於法國、德國、瑞典和義大利,也都要緩慢。從黑死病發生到亨利八世在位,英國人口增長基本上停滯不前。1525年之後,其人口增長的曲線走出低谷,從1525年的226萬增長到1601年的410萬。此間,甚至出現了1525-1541年的「人口爆炸」和1551-1561年小幅迴蕩。同時,威爾斯人口從1500年的21萬,上升到1603年的38萬;蘇格蘭和愛爾蘭的人口,到1603年也達到150萬;而到17世紀中葉,英格蘭人口將近530萬,又一次達到新的高峰。整個不列顛的人口,從1600年的600萬,增長到17世紀中葉的770萬。此後,英國的人口增長基本上穩定下來。當然,由於1700年以前英國的人口是通過後來的歷史學家和人口學家推測得來的,並不確定;所以,表1從不同的資料整理出來的人口增長情況,只能供參考。儘管如此,「大倫敦和廣闊的鄉村」這種現象在社會結構與人口結構上仍然彰顯無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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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 1300-1665年大不列顛人口統計(單位:萬人)

  作者整理,資料來源:肯尼思·O.摩根主編:《牛津英國通史》,王覺非等譯,商務印書館,1993年,第240-241頁、第307頁;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Great Plague of London"(last modified on21March2013at11:21);"London"(last modified on21March2013at19:33).

  歷史是人類創造的,而人類創造歷史的過程,客觀上受到山脈、沼澤、荒地、河川、海岸、氣候等自然環境的制約,人們正是在特定的物質條件和外部環境中發揮自身的潛力而創造歷史的。英國著名詩人威廉·考珀(William Cowper)寫道:「上帝創造了鄉村,而人類創造了城鎮」。不過在農業文明的末期,16-17世紀,絕大多數英格蘭人尚未完全脫離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s,1588-1679)所說的「惡劣、野蠻和貧窮」的生活環境。16世紀下半葉,曾經作為王國政治重心和國庫重地的溫切斯特城,已經有好幾個世紀在走下坡路,而宗教改革後一度沒落的林肯(Lincoln)、約克和諾威奇又獲得了新的職能:約克是北方事務委員會所在地,諾威奇是新式呢絨業生產中心,林肯作為大主教駐地仍然不可小視。另外,紐卡斯爾、曼徹斯特(Manchester)等新興城市正在發展,前者是煤炭交易港口,後者則是發展最快、人口最多的「外省城市」。儘管如此,除了龐大的倫敦,英國的城市無論是郡縣首府還是地方經濟中心,其生活方式和城市景觀都大同小異:一方面,城市中心人口稠密,「不同社會等級的人毗鄰而居,形形色色的社會活動在教堂與市場、住宅與貨棧、商店與妓院之間進行著」;另一方面,這裡仍然具有濃郁的鄉村氣息,菜圃果園比比皆是,牛羊豬雞沿街遊蕩。都鐸王朝時期各種各樣的職業、行業、個體經營、家庭手工業已在鄉村興起;除了倫敦市區外,大多數城鎮居民還種菜養禽、釀造啤酒。

  當時,英國社會主要由數千個小小的農村共同體組成,小城鎮和屈指可數的「城市」只是星星點點地散布在廣袤的鄉村社會中。英國社會的人文地理,雖然由村莊、城鎮、教區、郡縣共同構成,它們作為各級社會單元,都有各自的完備性;但鄉村與教區始終是為數最多,也是最為基層的社會組織。村莊與莊園、牧場與農場,不僅是地理學和行政學的單位,而且也是地方社會的基礎。在鄉村,人們分享著共同的關係,關注著共同的事物,使用著共同的方言,有著共同的思想觀念、行為方式和法權義務,這些都對地方意識的產生起著作用。地方意識不僅是民眾認同的向心力,而且是英國社會中強烈的地方忠誠性的成因。在16-17世紀的英國,地方主義既是一種社會經驗,也是一種思維模式。當然在不同的社會群體中,在不同的具體目的下,地方主義的意義又各不相同。同時,各個層次、形形色色的地方社會,終究被包裹在民族國家這個統一體的框架內。這種狀況在廣袤的鄉村也得到充分的體現,正如地方史專家阿蘭·艾維里特(Alan Everitt)所指出的那樣,即便全國性的精英,即那些在議會有席位的紳士(gentility),也在鄉間鄰居中擇偶婚配。直到1640年,約克郡紳士中只有20戶在倫敦有住宅。當然,鄉村的地域差異也很大,1640年,肯特郡的紳士家庭有90%來自於本郡中世紀的自由持有農(freeholders),或都鐸時代的約曼農;漢普頓郡只有50%的紳士家庭起源於本郡;而白金漢郡和拉特蘭郡(Rutl andshire),1522年每10個村莊中只有一個鄉居紳士,1680年三分之二的村莊有一個以上的鄉居紳士。在盛行敞田制(Open Field System)和以穀物種植為主的村莊,鄉居紳士的莊園大院是社會治理的中心,在莊園作用弱小的畜牧地區,存在著大量的約曼農場主,卻很難找到鄉居紳士。

  若以農業經濟模式進行觀察,16-17世紀的英格蘭可以分為下列兩種類型:(1)農田區或者純粹農業種植區,如英格蘭東南部,農業生產中已部分出現了向資本主義農場過渡的跡象,其社會共同體主要是以教堂和莊園為中心的村落或者村落群,社會結構由互惠的鄰里關係、穩定的傳統習俗、自治的鄉紳管理緊密地束縛著。(2)畜牧奶肉生產區,主要分布在草原和森林地帶,在這類地區,每個教區在地理上覆蓋著更大的地域,居民居住在分散的、孤零零的茅舍中,遠離紳士和教區牧師的監督,民眾在行為和觀念上都更為自由,村社也無力阻止外來移民的遷入,農牧產品商品化和農村手工業的發展,對牧區居民和外來居民都有強烈的吸引力。

  15世紀末到17世紀初,英格蘭鄉村社會的生活景觀,基本上是一幅自給自足的畫面:農民飼養家畜、擁有宅邊地,一方面為自己提供食物,另一方面也把小量剩餘產品拿到市鎮,去交換自己無法生產但必不可少的物品。牲畜把糞便排泄於自家的耕地或休耕地,使土地肥力自然增長,冬天圈養時則形成畜糞堆肥,春天開犁前把這些自然發酵的農家肥運往田地。在大西洋暖流的影響下,英格蘭的天氣多是連綿細雨,而無酷暑寒冬,這既有利於穀物的種植,又有利於牧草的生長,更有利於牛、羊、豬、雞的繁殖。那時,宅邊種菜植果、家裡養豬餵雞的現象十分普遍,奶蛋菜蔬自給自足是尋常事,養羊取毛則是賺錢的經濟作業。家庭毛紡織業在工業革命前是一種勞動密集型產業,投入大、產出少,以至於普通農民一生只穿兩三件羊毛衣褲。而且,只有大地主才有財力和人力去餵養大批的羊群和馬匹。為了保持土地的肥力,不僅需要在土地上放牧牲口和餵養家禽,把人畜糞便和植物肥料鋪灑在土壤上,還需要在同一塊土地上輪換種植小麥、燕麥、黑麥、大麥以及其他作物,以便讓土壤經常保持適合植物生長的養分。那時,人們對於細菌和水處理一無所知,由於飲水本身不安全,啤酒就成為通常的飲料,男女老少都大量飲用啤酒。種植大麥主要為了釀造啤酒,有時用來製作粥類食品;燕麥、黑麥和小麥主要用於製作麵包和其他食品,有時也用其顆粒製作濃湯,而這種由時令蔬菜、大量麥粒和些許肉末烹製的濃湯卻是窮人的主食。

  在農場和村莊,居民大都有自家園地以種植蔬菜,農民大都用自己種植的飼料或製作奶酪剩下的奶渣、碎屑等養豬,到秋天用橡樹果實催肥,然後宰殺。農戶也餵養雞鴨,為自己提供禽蛋、禽肉。夏天家禽在廣闊天地自覓食物,冬季則需要人工餵食。飼養奶牛能提供牛奶與牛肉、畜皮與畜力,養羊則主要為獲取羊皮、羊肉、羊奶及羊毛。在英國,飼養家畜家禽的主要困難在於冬季缺乏足夠的飼料,在中世紀晚期,寒冬是壓力重重、危機四伏的季節,地里寸草不生,屋裡則儲糧不多,一家人和各種家養動物不得不靠少量的糧草來維持生命。初冬,人們要把家畜、家禽宰殺或出售,以應付冬季糧食和飼料的短缺。為了熬過漫長的冬日,人們要醃製肉類、儲存乾菜,用畜皮製造各種禦寒衣物。整個冬季人們都依靠穀類、薯類、醃肉和鹹魚為生,以及少得可憐的蔬菜,如洋蔥和捲心菜,鮮奶和奶酪則十分稀少。冬季享用新鮮蔬菜是一種奢侈,奶和肉的產量與其他季節無法相比。早春時節,人們仍然要依靠單調乏味、十分有限的食品來度日;如果遇到天災人禍、收成減產,冬天就更加難挨了。為了儘可能填飽肚子,農民很少有足夠的種子儲備以滿足來年春天種植的需要。

  儘管如此,鄉村生活中的等級差異仍然十分明顯:紳士用小麥製作麵包,窮苦的鄰居則食用黑麥或大麥製成的麵包,饑荒歲月甚至用燕麥或豆類製作麵包。在穿著方面,上等人穿戴呢絨、優質亞麻,而下等人則穿戴粗革便帽和襤褸衣衫、鞋襪。對於鄉紳而言,他們「人人都是自己的建築師」,大興土木、自建豪宅、造園設景;對普通勞動者而言,他們居住在以木材與泥土營造的陋室蔽屋內。悠然自得的貴族與鄉紳們少食多餐,進餐時間要早於忙忙碌碌的商人;農人到正午時分才得空正正經經地進餐,晚上七八點因勞累和飢餓而狼吞虎咽。當然,更窮的人也許談不上何時進餐,他們大多數時間飢腸轆轆,有餐可進時也是忙中偷閒草草了事。不過,這樣的景觀也在變化,到亨利七世時期,英國經濟進入農業和手工業並行發展的時代,農民兼作手工業已較為普遍,在沃爾特郡(Wiltshire)和薩福克郡(Suffolk)的高地,他們紡織羊毛,在康沃爾郡和德文郡(Devonshire)則開採錫礦,在英格蘭北部,他們掘地挖煤,在米德蘭(Midland)西部則製造鐵釘。當然,在農村手工業中,最主要、最普遍的還是家庭羊毛紡織業的興起。

  17世紀30年代,英國農業改革的效果開始表現出來。此後,實際工資的上升、國內交通的改善、海外市場的擴大等因素,都增加了對製造業產品的需求,帶來了工業就業人數的增長。然而,這些進步是以大量窮人的出現為代價的,「羊吃人」的圈地運動(Enclosure)便是其中最重要的表現之一。何為「圈地」?它意味著教區居民對土地的公共權利的消失,以及以「敞田」為特徵的分散的土地持有方式的廢除。圈地者將原本分散在許多地塊上的小塊持有地集中在一起,連成大塊,再用樹籬、柵欄、石塊、土埂等圈圍起來,這就為大土地所有者排他性地使用土地創造條件。盎格魯撒克遜人入侵不列顛時,帶來了日耳曼人古老的土地公共使用權,直到18世紀,這種制度仍然在英國有所遺存。總體而言,公共權利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莊稼收割後所有土地可以用作牧場,一切教區居民都可以在其上放牧;二是森林、草地等對教區居民開放,他們可以採摘野果、斫取柴火,以及飼養豬羊等等;其三,居民可以利用村莊周邊的沙石地、沼澤、泥潭、荒山和陡坡,進行放牧、採集、掘炭、採石等活動。在「圈地」過程中,這些公共權利全都消失了,受傷害的主要是貧苦的小農。

  圈地運動有兩部法律規定作為基礎,揭開了圈地運動的序幕:其一,1235年的《默頓條例》(Statute of Merton)宣布:「鼓勵莊園領主在荒地上為佃戶留下足夠牧場的前提下,對剩餘的荒地進行圍圈,但領主必須證明佃戶們有足量的牧場可茲利用」。其二,1285年的《威斯敏斯特條例》(Statute of Westminster)規定:「在沒有頒布特別的公共放牧權的前提下,鼓勵那些莊園荒地被鄰近莊園用作牧場的領主們進行圈占,以對抗鄰近莊園的侵入」。此後,在整個中世紀晚期,零星的圈地時有發生,莊園主、大地主和小地主們把相鄰的條地圍圈起來,使之與公地分離,而大規模的圈地活動則是王室和貴族為了建立鹿苑而興起的。到都鐸時期,圈地運動迅速展開,多數是由領主或大地主單方面進行,無須事前協議。在很多地區,圈地的主要目的是將農用土地轉變為牧用土地,用於發展養羊業,由此而出現了所謂「羊吃人」的現象。此時的圈地,往往伴隨著普通農民公地使用權的喪失,以及一個個村莊的完全毀滅。都鐸時期圈地運動迅猛發展的原因,可以歸結為以下幾點:第一,14世紀中葉黑死病橫掃歐洲,使英格蘭與威爾斯的人口銳減,有些莊園的土地因缺乏租地農和農工而不得不長年拋荒。在這種情況下,隨著農用勞動力的嚴重短缺以及農業勞動力價格(工資)的大幅度上漲,圈占農用土地改之為牧場可以盈利更多。第二,15世紀末16世紀初,由於新航線的開通和新大陸的發現,英國的對外貿易迅速增長,刺激了羊毛出口業和毛織業的發展,致使羊毛價格不斷上漲,圈地養羊便成為獲利豐厚的行當。第三,在都鐸朝和斯圖亞特朝早期,英國仍存在大量森林、草地、沼澤和荒地等公共土地,沒有明確的主人,一些貴族地主希望利用自己的政治影響力和經濟實力將其變為私有土地,故而使圈地行徑隨即發生。第四,貴族地主同時看到,把土地租給新興的農業資本家(即農場主)比租給個體小農更有利可圖,所以,圈地成為增加財富的重要途徑。

  圈地運動的起落與羊毛價格的漲跌有密切關聯,因為羊毛開始成為最有利可圖的商品。羊毛價格的上漲引起16世紀初一二十年代牧羊業的大發展,也帶來了15世紀末16世紀初第一次圈地運動的高潮。1520年有一首民謠唱道,「如今大人物青雲直上,竟在教堂里築起了羊欄」。那時候,「在所有的家畜中,只有養羊獲利最為豐厚」——1579年費策貝特在《家政書》中曾這樣說道。儘管羅馬天主教會公開指責,且反圈地的政府法令也屢屢頒布,但圈地運動卻屢禁不止,到16世紀50年代又出現一次高潮,可以聽到民眾這樣的控訴:「他們奪走我們頭頂上的房屋,強買我們手裡的地產,提高租金,濫征高額罰金,圈占我們的公地。任何習俗、任何法律、任何規章都不能抑制他們對我們的欺壓。」由於公共權利喪失殆盡,貴族地主貪婪之心已經超越了改良土地的願望。

  就都鐸和斯圖亞特兩朝而言,圈地運動開始於工商業發達的英格蘭東南部,貴族地主最初圈占公有土地,進而圈占小農的租用地和公簿持有農的份地。宗教改革時期,亨利八世把沒收的教會領地賜給親信寵臣,賣給鄉紳、土地投機家、市民、商人和工場主,這些人變成新貴族後,也迅速加入了圈占農民土地的行列。根據1630年和1631年的調查報告,萊斯特郡在兩年內有10萬英畝土地被圈占,約占該郡土地總數的2%,其中大部分變成了牧場。鄉紳是主要的圈占土地者,1485-1550年,他們在萊斯特郡圈占的土地占該郡圈地總面積的60%。在這種形勢下,大批農民被迫出賣土地,或遠走他鄉,或到處流浪,失地農民陷入極端悲慘的境地。莫爾爵士認為,該時代英格蘭的許多社會問題,尤其是偷盜倍出,與圈地運動密切相關。在《烏托邦》中,他以自己與紅衣主教對話的形式,描述了「羊吃人」的殘酷現實:羊群「一向是那麼馴服,那麼容易餵飽,據說現在變得很貪婪、很兇蠻,以至於吃人,並把你們的田地,家園和城市蹂躪成廢墟。全國各處,凡出產最精緻貴重的羊毛的,無不有貴族豪紳,以及天知道什麼聖人之流的一些主教,覺得祖傳地產上慣例的歲租年金不能滿足他們了。……因此,佃農從地上被攆走,為的是一種確是為害本國的貪食無厭者,可以用一條欄柵把成千上萬畝地圈上。有些佃農則是在欺詐和暴力手段之下被剝奪了自己的所有,或是受盡冤屈損害而不得不賣掉本人的一切。」亨利八世頒布過反圈地法令,但只是徒有形式而已,因為實際上相關的法規並沒有得到執行。

  隨圈地運動而來的,不僅是對農業勞動力的損害,還傷及諸如磨坊主之類的以初級農產品加工為生的人群。17世紀初,英格蘭的著名旅行家法因斯·莫里森(Fynes Moryson)在他1617出版的《旅行日記》(An Itinerary)中指出:

  英國盛產玉米、小麥和其他可以運輸的穀物,當一夸脫穀物以20先令或不足20先令的價格出售時,這些糧食不僅提供給普通英國人,也提供給在愛爾蘭作戰的英格蘭人。人們還將大量穀物出口國外。然而,上帝憐憫吧!近十年來英格蘭糧食短缺,使之不得不進口國外玉米。……必須承認,大量玉米日復一日地減少,是因為自私自利的人們發現放牧羊群、餵養牛群比需要眾多人手的耕田犁地、種植糧食更有商品價值,對於將穀物田地轉變為圍圈的牧場並沒有法律進行約束,特別是因為那些大人物正是帶頭破壞法規的人。

  圈地運動的結果之一,是使大批喪失土地和家園的農民,成為一無所有的僱傭勞動者。這雖然是資本原始積累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讓圈占的公地變成為從事養殖業的牧場,以及接踵而來的村民被驅離家園、失去生計,就造成了都鐸時期最突出的社會問題。1489和1516年,都鐸政府曾兩度頒布反圈地法令,客觀地反映了王室對待圈地的態度,其目的在於阻止結構性的農田荒蕪,以及隨之而來的王室稅收減少、軍隊徵召困難、下層人民反叛等問題。16世紀,沒有穩定收入的人會成為貧民,而失去土地就意味著變成流民——這兩者與犯罪都只有一步之遙。因此,都鐸政府十分緊張,尤其是早期都鐸君主,他們眼看著土地被圈占和村莊被滅絕的結果是流民和盜賊大量增加,從亨利七世朝起,議會就出台相關法案,如1489年的《禁止圈占農田和拆毀村莊的法令》,下令停止圈地,但圈地現象仍然不可遏制。1485-1500年,在北安普頓、沃里克、牛津、白金漢和伯克(Berkshire)等郡,共圈占了1.6萬英畝土地,其中1.3萬英畝被用作牧場。在1489年後的150年間,涉及反圈地運動,英國至少出台了11個議會法案和8份委員會調查報告。最初,王室政府並不把圈地本身算作犯罪,但它一旦伴隨著毀壞房屋,圈地的收益就應該有一半要上繳王室,直到被毀壞的房屋得到重建。1536年通過的《反圈地法令》規定,所有持有20英畝以上土地並在過去三年內從事農耕的人,必須保留耕地;如果領主對變耕地為牧場的人不進行起訴,則允許將圈地所得收益的一半上繳王室,直至實行退牧還耕時為止。這類法案對阻止圈地運動的發展,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紅衣主教托馬斯·沃爾西在1517年成立一個專門委員會,負責通過調查而決定哪些圈地行為屬於犯罪,並有權確保圈地所得收益的一半為王室所有。

  亨利八世時期,隨著人口的增長,通貨膨脹又成為圈地運動發展的重要促進因素。由於亨利七世的勤勉和節儉,1509年亨利八世繼位時,都鐸王室財政狀況運轉良好。但是,亨利八世花費巨資對蘇格蘭和法國進行戰爭,很快使王室的開支翻了一番。為了斂財,他還在1544年將新幣的含銀量減少50%,同時又從美洲弄來大量的貴金屬,增加英格蘭的貨幣供應量,導致通貨膨脹愈演愈烈,嚴重地威脅到貴族地主對財富的實際占有。他們感到只有藉助於圈地,才能有效地抵銷財富的流失。直到愛德華六世時期,薩默塞特公爵才認識到圈地運動與通貨膨脹的因果關係,意識到貨幣貶值是通貨膨脹之因,因而也是圈地運動之因;直到伊莉莎白時期,財務大臣威廉·塞西爾才對貨幣貶值採取行動,以圖扼制圈地運動的發展,但為時已晚。在英格蘭的蒼茫大地上,正醞釀著反圈地的農民運動,似箭在弦上。

  16世紀20年代到50年代,英格蘭土地租金上揚很快,該時代的詩人羅伯特·克勞利(Robert Crowley)在其創作中發出了關於「苛刻地租」的抱怨。當時,自發拆除圈地圍欄的做法很普遍,憤怒的佃農不能容忍地主開闢新的牧場,感到無法無天的圈地運動正在毀壞他們的耕地。人們十分懷念往昔的公地制度,散布在全國的暴力活動就表達了這種意願。無論在鄉村還是在城市,區域性騷亂屢屢發生,間或發生大規模的起義。1536-1537年間,以林肯郡叛亂為開端的求恩巡禮運動,一時間使英格蘭北部的貴族、鄉紳、自耕農、自由小農和呢絨商聯合在一起,而且很快使約克郡發展成這一活動的中心。1549年,同時存在著兩股互不相屬的起義大軍,其中一股位於英格蘭西部,他們是德文與康沃爾的起義民眾,叫做「祈禱書叛亂」(Prayer Book Rebellion)另一股則是東盎格利亞的羅伯特·凱特(Robert Kett)領導的起義大軍,他們敦請政府賑濟「貧困的平民百姓」。五年以後,當官方宣布瑪麗女王與菲利普二世的婚姻時,托馬斯·懷亞特爵士(Sir Thomas Wyatt,the Younger)舉起義旗,率領義軍從肯特出發,在金斯敦(Kingston)渡過泰晤士河之後,抵達倫敦城。"1596年,在倫敦城學徒工匠起而反對市政當局的同時,牛津郡又爆發了反對圈地的鄉村暴動。」在這種周期性起義中,起義者強調英國人民尤其是自由約曼農的傳統權利,而這種對權利的強調是現代人權觀念的先聲。

  在16和17世紀初反圈地暴力行動中,規模最大的是發生在諾福克郡「凱特起義」(Kett's Rebellion).1549年6月8日,溫德漢姆鎮(Wyndham)的一群公簿持有農和租地農,挺身拆毀富裕地主約翰·弗勞爾杜爵士(Sir John Flowerdew)建造的籬笆圍牆。這個由律師轉變為鄉紳的圈地者在當地十分不得人心,他與羅伯特·凱特一向不和而凱特是當地一個很有影響的富裕農場主,弗勞爾杜向騷亂者許諾給每人支付40便士,讓他們去反對已經57歲的凱特。凱特聽完了人們對圈地的抱怨後,不僅同意拆毀他自己的圈地藩籬,還支持那些造反者。與羅伯特·凱特一起參加起義的還有其長兄威廉·凱特(Wiliam Kett),起義軍在凱特兄弟的領導下,從鄉村公簿持有農和租地農中徵召兵源,最多時達到1.6萬人。他們在諾威奇城東北部的穆斯霍爾德荒野(Mousehold Heath)安營紮寨,並由凱特和其他百戶區代表一起簽署了呈交愛德華國王的《陳情書》(29條),內容大致如下:第一,不允許地主過多占用公地來放牧他們的牛羊,或圈占公地作為己用;第二,對於圈圍土地用於農耕,起義軍抱怨不大,但是如果圈圍土地用於建設牧場或放牧羊群,並因此減少了普通農民放牧的機會,卻是不能容忍的;第三,降低地租,並把侵占田地和毀壞房屋的罰款保持在1485年的水平;第四,降低教士的俸祿,以現金而不是實物支付什一稅,每個教區必須有一個定居的牧師為大家服務,讓大眾參與至今仍然只有鄉紳才能參與的地方政府的管理。在失業居民的支持下,6月21日,起義軍攻占了英格蘭第二大城市諾威奇。8月1日,他們打敗了由北安普頓侯爵威廉·帕爾(William Parr)率領的1500名政府軍。8月27日,在杜辛代爾戰役(Battle of Dussindale)中,起義軍被約翰·達德利率領的1.4萬人政府軍擊敗。在這次戰鬥中,達德利僅損失250人,而被殺害的起義戰士約有3000人。凱特兄弟被俘並囚入倫敦塔,後於12月7日以叛逆罪遭處死。四百年後,即1949年凱特兄弟起義紀念日,諾威奇人修復了城堡,以紀念這兩位為普通大眾的自由、公平、生存而鬥爭的領袖。

  1607年5月,在英格蘭中部的北安普頓郡哈茲爾比奇(Haselbech)又發生「米德蘭起義」(Midland Revolt),同樣是由圈占公地而引起,並迅速席捲沃里克郡和萊斯特郡。起義領導者是德斯巴勒的補鍋匠約翰·雷諾茲(John Reynolds of Desborough),他說自己得到國王與天主的授權,要用自己的布袋——其實是補鍋匠的工具包,來摧毀圈地運動,由此,時人稱之為「布袋頭」(Captain Pouch)。起義得到周邊民眾的響應,沃里克郡的希爾默頓(Hillmorton)有3000人參加,萊斯特郡的科茨巴赫(Cotesbach)有5000人加入抗議者隊伍。如此一來,萊斯特市政當局不得不實行宵禁,以防止市民出城響應,同時還豎起絞刑架,準備殺雞儆猴。米德蘭起義達到高峰時,演變成所謂的「牛頓起義」(Newton Rebellion)。1607年6月初,當詹姆士一世頒布鎮壓米德蘭起義的公告,並命令北安普頓郡守平定起義時,上千人聚集在凱特林(Kettering)附近的牛頓,連婦女兒童都出動了,人們拆毀樹籬,填埋溝豁,抗議特雷瑟姆(Tresham)家族在牛頓城及其附近的拉什頓(Rushton)地區肆意圈占公地。郡守愛德華·蒙塔古(Edward Montagu)幾年前曾在議會反對圈地,現在卻站在特雷瑟姆一邊。當地武裝和民兵拒絕鎮壓起義軍,貴族只好使用家丁,經過一番酣戰,起義者最終失敗,其首領要麼處絞刑、要麼遭監禁,但特雷瑟姆家族也元氣大傷,很快隕落。

  上述兩次規模較大的反圈地起義,主要是反對上層階級對公共土地的圈占,試圖保持傳統的生活方式和對公地的使用權;另一些原因包括通貨膨脹、失業、地租上漲、工資下降等,這些因素都加重了民眾生活的艱辛程度。當然,每一次起義都會有一些地方因素。例如,凱特起義除了受到附近的阿特爾伯勒(Attleborough)前些時候發生的拆毀圈地柵欄的騷亂影響之外,也與溫德漢姆鎮每年6月6日舉辦的紀念聖托馬斯·貝克特(St.Thomas Becket)的節慶活動有關。1538年亨利八世下令把貝克特從教會曆法中除名。1549年6月6日,小鎮居民在舉行紀念活動後,拆毀了約翰·弗勞爾杜爵士的樹籬和柵欄。他們反對弗勞爾杜,不僅因為他瘋狂圈地,還因為他在亨利八世解散修道院時,一度充當政府監察,拆毀了溫德漢姆修道院,非常不得人心。

  在農民起義的打擊下,圈地運動一度有所收斂。都鐸與斯圖亞特早期,王室政府出於對兵源、財政和社會治安諸因素的考慮,基本上採取了反圈地政策。1515年,亨利八世限令在一年之內對已圈占並改建為牧場的土地實行退牧還耕,使農耕土地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復。但這類法令的實際效果有限,1601年的頒布《伊莉莎白濟貧法》(The Elizabethan Poor Law)從側面證明了這一點。它規定在各教區開徵濟貧稅,並對在本教區居住一定年限、曾從事體力勞動的失業者提供救濟,其目的之一是把失地的農民束縛在教區內,不讓他們四處流蕩。16世紀末17世紀初,英國城市人口日益增多,工場手工業發展很快,市場對穀物、肉類的需求大大增加,一度陷入低谷的圈地運動又重新抬頭。1593年,英格蘭議會廢除反圈地法令,直接引起圈地狂潮,數年之間有大量耕地被改為牧場,當然在1597年因連續四年的農業歉收,議會又被迫恢復了反圈地法令。1601年都鐸時期的最後一次議會中,議員們卻傾向於徹底廢除反圈地法令。此後,圈地運動逐漸得到王室的支持和議會的認可。1640年革命爆發後,議會不再通過反對圈地的法令。光榮革命以後,政府改變政策,公開支持圈地運動。隨著廉價的美洲小麥進入英國,英國人開始認為英格蘭涼爽潮濕的氣候條件更適合種植牧草,本土糧食生產的重要性日益降低。這時,貴族地主改變經營方式,紛紛用積土、石堆等方式築起矮牆,將自己的地產加以圈圍。到18世紀初,儘管英格蘭仍有五分之三的耕地未被圈圍,但舊有的共耕制農村公社已被徹底摧毀。

  1688年光榮革命後,英國的工場手工業得到發展,城鎮人口急劇增長,對農產品的需求更加迫切,貴族地主為生產肉類和糧食以滿足市場需要和謀取利潤,擴大了對農牧業的投資,並設法改善土地肥力,同時也加速圍田圈地,以便進行大規模的農業改革。這時,政府通過各種議會立法,使圈地運動合法化。貴族地主利用他們所控制的國家機器,強迫農民服從一個一個圈地法案。儘管那些地方性的圈地申請都得到相關土地持有者的認同,但其實只是當地大土地所有者的意志的體現,小農民因無力負擔圈地的費用,或因失去公地使用權而難於維持生計,不得不出賣自己的土地。大規模的農業生產技術革新也在客觀上促成了圈地運動的發展,具體來說,新農業器械的出現、新耕作方法的推廣,都要求農用土地連成大片,中世紀一直存在的敞田製成了制約農業發展的障礙,於是到1801年圈地運動終於徹底合法化了。

  從客觀上說,圈地運動為18世紀的「工業革命」(Industrial Revolution)創造了條件,它提高了農牧業生產的產量,同時又為獲得充足的勞動力和工業原料提供了機會。被剝奪土地的農民不得不投入工商業活動,也在一定程度上改變著英國人的就業結構。值得注意的是,圈地運動最早從工商業相對發達的英格蘭東南部開始,也在這片區域達到頂峰。鄉紳是圈地運動的主力軍。以萊斯特郡為例,1485至1550年間,鄉紳圈占的土地占圈地總面積的60%;1630和1631年的調查報告表明,萊斯特郡有10萬英畝土地被圈圍,占該郡土地的2%,其中大部分變成了牧場,主要的圈占者是鄉紳。但圈地運動又不是一下子就觸及整個英格蘭,而是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一地一地、一莊一莊出現的。肯特郡很早就不再有敞田制,蘇塞克斯郡(Sussex)和薩福克郡則早已遍布養牛場和養豬場,這些地方都不需要圈地運動。托馬斯·莫爾所說的「羊吃人」,主要發生在英格蘭中部地區,即從萊斯特郡到沃里克郡南部,然後穿過北安普頓和牛津,到達伯克郡這一地帶。其中最典型的是萊斯特郡,它是歷史上實行敞田制的中心,其土地有95%是農耕地,在該郡被圈圍的土地中,48%發生在1485年之前,43%發生在1485-1530年之間,9%發生在1530年之後。可見,1510年前後是該郡圈地的高峰期。在整個圈地過程中,僅有十分之一的農耕地被轉用為牧場;370個村莊中,有140個受到圈地的影響,其中有40個村莊的良田全部荒蕪,牧草茵茵而生。儘管圈地為農業發展創造條件,但它伴隨著失地農民的累累白骨與聲聲哀鳴。經濟轉型使一些村莊湮沒、社區解體,使一些農民流落他鄉、無家可歸,所以,圈地運動構成了16-17世紀英國流民問題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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