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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蘇格蘭、愛爾蘭、威爾斯

2024-10-09 04:05:25 作者: 錢乘旦

  中世紀時期,不列顛群島上長期存在各地區相互交往與紛爭的格局,除了英格蘭外,還有蘇格蘭、愛爾蘭和威爾斯,這些地區各自建立過封建政權,但英格蘭始終占據主導地位。為了將這些地區納入英王的統治軌道,英格蘭不斷地對之進行武力征服,但也不斷遭到有力抵抗。英格蘭的軍事擴張,不僅促使這些地區的社會發生巨大的變化,而且反過來又影響到其內部君主政治的發展。

  不列顛北部的蘇格蘭王國大約形成於公元9世紀上半葉,但其政局並不穩定,爭奪王位的反叛時常發生。在1066年入侵英格蘭後,征服者威廉藉助軍事聲威揮戈北上,於1072年入侵蘇格蘭,蘇格蘭國王馬爾科姆三世(MalcolmⅢ)被迫投降,承認威廉一世的宗主地位,並送兒子鄧肯(Duncan)到英格蘭為人質。1098年,馬爾科姆三世死後,其弟繼位,而英國卻支持其所支持的人質鄧肯繼承王位。鄧肯奪權後僅幾個月就被謀殺,此後,蘇格蘭陷入混亂割據。英王亨利一世時,曾娶蘇格蘭的公主瑪格麗特為王后,試圖用聯姻的方式加強對蘇格蘭的控制,但並未改變蘇格蘭的動盪局面,直到戴維一世(DavidⅠ)上台後,蘇格蘭的形勢才轉向穩定。

  戴維一世的母親有威塞克斯王室的血統,童年時因國內內亂被流放到英國,寄生於其姐夫英王亨利一世的宮廷之中,深受宮中盎格魯諾曼文化的影響。他在亨利一世的支持下登基王位,之後平定國內叛亂,拓展領土。同時,戴維一世推行一系列重大措施來強化權威,他建立了中央初步集權的王國政府,鑄造第一批統一的蘇格蘭貨幣促進商品流通,構築諸多城堡加強內部的防禦,在這些城堡周圍逐漸形成了愛丁堡、斯特林、貝里克等城市。同時,他還招募法國和英國的騎士移民,把封君封臣制引進蘇格蘭,建立起國王伯爵塞恩的封建等級制。此外,他還改革教會,設置主教區,並按照大陸的模式建立修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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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王史蒂芬上台後,戴維一世支持自己的外甥女、亨利一世的女兒馬蒂爾達與他爭奪王位,率軍侵占英格蘭北部,但在達勒姆遭到英軍的遏制。不久,他再度率軍南下,儘管在1138年的斯坦達德戰役中失敗,但還是利用此時英國的內戰侵占了庫伯蘭德和諾森伯里亞大部分地區。

  1153年戴維一世去世,英王亨利二世對繼任的蘇格蘭國王馬爾科姆四世(MalcolmⅣ)施加壓力,並以亨廷頓伯爵領地為交換條件,讓蘇格蘭退出了庫伯蘭德和諾森伯里亞。但此後,蘇格蘭與英王的衝突綿延不斷。1214年,亞歷山大二世(Alex anderⅡ)上台,他對內強化權威,對外則盡力和英國保持和平。不過,在1215年英格蘭貴族聯合反叛約翰王時,他卻支持反叛者,欲圖乘機獲得對英格蘭北部的統治權。在英王亨利三世統治期間,亞歷山大二世不僅主動向英王效忠,還主動採取聯姻政策,娶亨利三世之妹瓊(Joan)為王后。由此,雙方的緊張關係日益緩和。1237年,他與亨利三世簽訂《約克和約》,放棄了對英格蘭北部的領土要求。此後,蘇格蘭的邊界就大致穩定下來。

  在英王愛德華一世統治時期,英國與蘇格蘭的關係出現了一個大的歷史轉折,從和睦相處走向全面戰爭。

  本來,蘇格蘭和英國的王室聯姻,在相當大的程度上緩和了兩國原有的敵對關係。愛德華一世上台後,亞歷山大三世(Alex anderⅢ)仍舊仿效其父的做法,娶英王之妹馬格麗特為王后,雙方關係融洽。而蘇格蘭的大貴族在蘇、英邊界兩端占有大量地產,並未引起英王的反感。然而,這並未徹底消除雙方的戰爭根源。因為英王始終以蘇格蘭的最高封君自稱,並未放棄其對蘇格蘭的宗主權。這一主張很快就由於兩國聯姻斷裂而被強化,由此激起兩國的戰事。

  1275年,蘇格蘭國王亞歷山大三世在其王后、英國公主瑪格麗特(Margaret)去世後,即娶法國貴族之女約蘭德(Yol ande)為妻,其對英國的態度急轉直下,甚至侍奉前王后的內臣也因是英國人而被剝奪了地產。這一態勢引發了英王的強烈不滿。1286年,亞歷山大因坐騎墜岩死亡而無嗣,留下的6歲孫女瑪格麗特也在4年後夭亡,一些大貴族為選立王位繼承人而開始紛爭。1292年,愛德華一世支持年輕的約翰·巴利奧爾(John Balliol)繼承王位,並通過巴利奧爾實施英王的宗主權。蘇格蘭的大貴族不滿,1295年,12人組成的「貴族會議」剝奪了巴利奧爾的權力,與英王的宿敵法國國王腓力四世簽約結盟,史稱「老同盟」(Auld Alliance),雙方終於爆發戰爭。

  1296年,愛德華一世調動大軍進攻蘇格蘭,3月攻陷並洗劫伯威克,諸多居民如「秋葉墜落般地」在兵鋒中喪生,4月在鄧巴打敗蘇格蘭軍隊,王公貴族紛紛投降。此外,英國軍隊還從斯康尼教堂把蘇格蘭的鎮國之寶「命運之石」運回到西敏寺儲藏,這表明愛德華一世決心直接統治蘇格蘭。

  面對英國的征服,蘇格蘭人堅決抵抗。大貴族威廉·華萊士(Sir William Wallace)1297年組織蘇格蘭人與英軍作戰,在斯特林橋一役重創英軍。愛德華一世見情況緊急,立即和法王腓力四世談判達成協議,以英國放棄與佛蘭德爾的聯盟為交換,而讓法國解除與蘇格蘭的交好關係,由此為攻打蘇格蘭創造了有利條件。1298年,愛德華一世組織大軍進攻,其中有騎兵2400人,包括威爾斯的弓弩手在內的步兵2.75萬人。英軍勢如破竹,在7月的福爾科克之戰中擊潰蘇格蘭軍隊。在接下來的數年中,英軍採取城堡封鎖戰術步步挺進,而蘇格蘭人也不斷反抗。1304年,在英軍的強大壓力下,一些反抗的蘇格蘭貴族與愛德華一世和談。1305年,華萊士被英軍俘虜並處以絞刑,肢解其屍。不過,蘇格蘭人的反抗並未停止。像一位編年史家所說的那樣,蘇格蘭戰爭「冬去春來,周而復始」。1306年,曾經與英言和的貴族羅伯特·布魯斯(Robert Bruce)自稱蘇格蘭王,而1307年,號稱「蘇格蘭鐵錘」的愛德華一世親率大軍再次深入蘇格蘭征討,因其年邁生病而死在征途中,留下遺言要兒子帶著自己的骨灰衝鋒,直到最後一個蘇格蘭人投降。

  然而,愛德華二世即位後,並未採取強固措施維持對蘇格蘭的控制,布魯斯則趁機組織反撲,攻克英軍占據的堡壘和城市。1309年3月羅伯特第一次召開自己的議會,1310年蘇格蘭教士階層決定承認其為蘇格蘭國王,1313年羅伯特也派下屬詹姆斯·道格拉斯(James Douglas)進入英格蘭北部攻擊對方本土。1314年,布魯斯與英格蘭軍隊在班諾克本進行會戰並取得決定性勝利,此戰成為蘇格蘭獨立運動的重大轉折點,此後雙方雖然仍有交手,但基本勝利已傾向於蘇格蘭人一邊。1320年,教皇開始承認羅伯特的蘇格蘭國王地位。由於形勢不利,加之英國與法國爭奪大陸領地的矛盾開始激化,1328年,即位不久的英王愛德華三世與布魯斯簽訂協定,承認蘇格蘭是獨立國家,並許諾讓其妹與羅伯特·布魯斯的4歲幼子聯姻。由此,蘇格蘭的第一次獨立戰爭結束。

  1329年,羅伯特·布魯斯去世,年僅5歲的戴維二世(DavidⅡ)繼位。英國又以繼承權糾紛為由,支持試圖奪取王權的傀儡人物巴利奧爾,於1332年再次進攻蘇格蘭,蘇格蘭歷史上的第二次獨立戰爭爆發。英國軍隊攻占領蘇格蘭許多城鎮,並將其中的8個郡通過新擁立的傀儡國王的名義正式轉讓給英格蘭。1334年,年幼的蘇格蘭王到法國避難,蘇格蘭又一次處在被徹底征服的邊緣。然而,蘇格蘭當地貴族始終沒有放棄抵抗,1337年,英國與法國的百年戰爭爆發,迫使愛德華三世不得不從蘇格蘭調回主力軍隊,放鬆了對於蘇格蘭的控制。1341年,17歲的戴維二世返回蘇格蘭,正式領導獨立戰爭,國內士氣大振,兼之蘇格蘭與法國同盟,取得了不小戰果。1346年,戴維二世率大軍進入英格蘭北部,在英國後方聲援法國的軍事行動。不過蘇格蘭軍隊在內維爾的克羅斯之戰中遭遇慘敗,戴維二世被俘後押送到英格蘭。儘管如此,蘇格蘭人的反抗鬥志並未熄滅,難怪有史家認為,對於英國來說,「蘇格蘭成為其揮之不去和代價高昂的一根肉中刺」。不過,由於百年戰爭的持續,英格蘭再也無力大舉入侵蘇格蘭,其擁立的傀儡王巴利奧爾因面臨巨大壓力,不久宣布放棄王位繼承權,到英格蘭隱居。1357年雙方簽訂和約,戴維二世被放回蘇格蘭,但是蘇格蘭必須向英格蘭支付高額贖金,分期償還。1371年,戴維二世去世,無子嗣,其父羅伯特·布魯斯的外孫羅伯特·斯圖亞特(Robert Stewart)繼位,稱羅伯特二世(RobertⅡ,1371-1390年在位),開始了斯圖亞特王朝的統治。

  斯圖亞特各任君主在位期間試圖鞏固王權,削弱過去百餘年間經常壟斷朝政的貴族權力。這個王朝奠定了一個比較穩定的王室家族,之後幾代君主都是父子直系傳承,基本改變了蘇格蘭之前數百年爭奪王位的局面。另一方面,由於此後的一段時期里英國國內政局動盪,英國和法國的百年戰爭仍然持續,英國無力對蘇格蘭發動軍事征服,使蘇格蘭處於實際獨立的狀況。1482年,蘇格蘭國王的弟弟、阿爾班尼公爵亞歷山大曾一度與英王愛德華四世的公主聯姻,並向英王效忠,將伯里克等諸要塞交給英王,但在國內貴族的反對下,最終只得到英國避難。蘇格蘭的民族獨立情緒始終濃厚地存在。

  15世紀,在相對安定的環境中,長期遭到戰火摧殘的蘇格蘭經濟逐步復甦,格拉斯哥等城市也日趨興盛。文化教育也有大的發展,先後建立了聖安德魯斯大學(1413年)、格拉斯哥大學(1450年)、阿伯丁大學(1495年)。蘇格蘭還從從丹麥手裡獲得了奧克尼和設德蘭群島的主權,最終確立了迄今為止的疆界。

  愛爾蘭原來的土著居民是克爾特人。與大多數西歐國家不同,愛爾蘭從未經歷過中世紀早期的蠻族入侵,其社會仍處於原始的軍事民主制度中。公元5世紀,基督教開始傳入愛爾蘭。在6世紀和7世紀,以寺院為中心的愛爾蘭藝術、學術和文化得到了明顯發展,並將基督教傳播到西北歐的不少地區。

  自8世紀末開始,來自斯堪地那維亞半島的諾曼人(維京人)在占據了奧克尼群島和設得蘭群島後,開始入侵愛爾蘭,掠奪土地並建立殖民點,都柏林、韋克斯福德等城鎮就是在這些據點的基礎上逐漸產生的。但諾曼人並沒有建立統一的國家,而是長期處於軍事首領相互割據乃至混戰的局面中,這使得愛爾蘭內部的一些部落顯貴家族開始崛起。1001年,南部的部落首領布萊恩·博茹(Brian Boru)通過武力擴張占領了愛爾蘭大部,成為愛爾蘭國王。1014年,他率軍在都柏林附近的克隆塔夫與諾曼人血戰,與其子等戰死。此後,愛爾蘭又陷於長期的割據動盪之中。

  到了12世紀,愛爾蘭分裂成好幾個小王國,相互展開混戰。1166年,倫斯特的國王迪亞米德(Diarmaid Mac Murchadha)被反叛者和敵國聯合勢力驅除,流放到諾曼第。他以臣服英王亨利二世為條件,換取了英國支持其恢復愛爾蘭王位的要求。1169年,在亨利二世的指令下,英國駐守威爾斯邊界的大貴族、綽號為「強弓」的彭布洛克伯爵、羅伯特·德·克萊爾(Richard de Clare)組織一支包括威爾斯和大陸僱傭軍在內的大軍,在迪亞米德的帶領下返回愛爾蘭,很快奪取了倫斯特、都柏林等地,恢復了迪亞米德的王位。不久,彭布洛克伯爵還成為迪亞米德的女婿,並被指定為倫斯特王國的王位繼承人。1171年,迪亞米德去世,王位爭奪再起。亨利二世決定親率大軍征服愛爾蘭。此時,羅馬教皇哈德良四世為了在愛爾蘭推行克呂尼式的宗教改革,也支持亨利二世的軍事行動。亨利二世調集王家艦隊運載500名騎士和4000名弓弩手登陸愛爾蘭,憑藉先進的騎兵和長弓、鏈甲等武器大肆掠奪愛爾蘭的土地,將其一部分劃為王領,由王子約翰掌管,另一部分分封跟隨的貴族。同時,亨利二世還宣布沃特福德、都柏林等為王家直轄城市。到了12世紀末期,英國人已經統治著三分之二的愛爾蘭領土。

  到約翰王上台後,愛爾蘭被正式納入英格蘭王權的統治之下,英王擁有了對愛爾蘭的宗主權。這次征服對愛爾蘭的社會結構與生活產生重大影響。一方面,英國人在愛爾蘭大力推行封建制度,愛爾蘭的自由農民也隨之農奴化。另一方面,英國人的教堂與城堡建築、航海貿易、農業生產等方面的技術和經驗也隨之傳過來,促使愛爾蘭社會經濟得到發展。而在生活習慣和語言上,英國文化和愛爾蘭文化產生了明顯的交融,英國貴族開始使用愛爾蘭語言、習俗和衣飾。

  到了14世紀,儘管英國加強了對愛爾蘭的控制,但愛爾蘭人時有反抗,同時,英國對愛爾蘭的關係逐漸受到國內政治的影響。愛德華一世統治後期,他不僅為償還債務讓義大利的大商人壟斷愛爾蘭的羊毛貿易,而且讓其親信、大法官約翰·沃甘爵士(sir Jhon vaughan)負責統領愛爾蘭事務。沃甘在愛爾蘭建立了一支僱傭軍,由阿爾斯特的「紅伯爵」理察指揮。不過,英國對愛爾蘭的統治也遭到了蘇格蘭人的威脅。1315年,蘇格蘭國王布魯斯率領一支約6000人的武裝入侵愛爾蘭,到處攻打城堡,燒殺擄掠,但最終在1318年被擊敗。在反抗蘇格蘭的入侵中,一些愛爾蘭的土著王公也滋長起民族獨立情緒而反叛英國人。他們求助於教皇約翰二十二世,譴責英國人剝奪了他們祖先的法律,強調英國人在語言、習慣和行為上都與愛爾蘭人不同。但教皇對這些反叛者不予支持,並且把支持他們的教士開除教籍。

  1318年以後,愛爾蘭的歲入只相當愛德華一世時期的三分之一,遠不足以維持英格蘭人在當地的統治。愛爾蘭不僅沒有提供財政資源,反而成為財政負擔。間歇性的遠征未能重振英王在當地的權威,英格蘭直接控制的區域也縮減為都柏林周圍的「柵欄」(the Pale)區。到英王愛德華三世統治時期,愛爾蘭的局勢又有了新的變化,這主要表現為在一個已經愛爾蘭化的英國貴族階層的興起及其對英國統治的抵制。經過一個多世紀的變遷,這些人對愛爾蘭的語言、習慣和文化傳統有了強烈的認同,而且對英國社會甚感陌生。這批人被英國人視為「墮落者」、「叛徒」。不過,他們並非是想要建立獨立於英國的政權,而是要按照自己的想法控制英國在當地的政府。

  為了加強控制,愛德華三世於1361年任命其第三個王子萊昂內爾(Lionel)作為國王的副手前往愛爾蘭統治,因其與厄爾斯特之女聯姻,故獲得「厄爾斯特伯爵」、「康納切特之封君」的頭銜。他率領一支約1500人的軍隊前往,然後四處武力征討,期望將各地不服從的貴族納入有效統治的軌道,但因人力物力匱乏而無多少建樹。在他1366年回英時,愛爾蘭各地割據乃自反叛的情況依然如故。不過,他在回英之前所頒布的《基爾肯尼法令》(Statutes of Kilkenny)對英國與愛爾蘭的關係深有影響。這一實施種族迫害和文化隔絕政策的法令有35條條款,是針對「比愛爾蘭人更愛爾蘭」的英國人擬訂的,目的是在英國人聚居的地區和服從英國人統治的郡鞏固英國的控制,其中如:禁止英國人和愛爾蘭人通婚;禁止英國人過繼和撫養愛爾蘭兒童;禁止英國人採用愛爾蘭人的姓名和服裝;規定這些地區的不懂英語的英國人必須學習英國的語言和習慣,否則要被罰沒地產和財產;禁止愛爾蘭人進入英國人聚居地區的教堂;禁止愛爾蘭的僧侶和說書者進入英國人聚居的地區活動等等。這項法令實際上是放棄了英國將整個愛爾蘭殖民化的企圖,因此,有史學家認為,儘管它看起來「會被解讀成對愛爾蘭的戰爭宣言,但相反,卻將被解讀成一個失敗的自白」。必須指出,這項法令最終是承認了愛爾蘭人聚居地區非英國化的現實。儘管這項法令難以阻止逐漸愛爾蘭化的英國人對愛爾蘭民族性的認同,但它還是產生了相當的影響,在日後不斷被頒布,最終造成了此後三個世紀中在愛爾蘭「兩個種族」並存對立的格局。

  在1366年後,愛德華三世對愛爾蘭的統治無多大起色,他之所以未能對愛爾蘭大規模的用兵,乃在於此時英、法百年戰爭戰事正酣,英國無力於此。到了英王理查二世統治時,英、法百年戰爭正處於休戰期,英王對愛爾蘭的控制開始趨強,但卻始終受制於國內政局的動盪。1379年,理查二世派遣莫提梅爾伯爵埃德蒙德(Edmund)作為副手前往愛爾蘭掌控,此人採取嚴厲措施讓不少愛爾蘭王公服從。但好景不長,1381年埃德蒙德在科克渡口不幸溺水身亡,其在愛爾蘭的大片地產由其7歲大的幼子羅吉爾繼承。但由於國內政治派別紛爭,英王並未委派一個強有力的諸侯前往愛爾蘭鎮守。另一方面,理查二世的叔父格洛斯特公爵阿倫德爾(Arundel)是國王反對派的首領,此時乘機插手愛爾蘭事務,並於1390年與莫提梅爾伯爵羅傑爾(Roger)的妹妹聯姻。由於國王權威的缺失,愛爾蘭人在倫斯特王公馬克·姆拉夫(Mac Murrough)的率領下開始攻城略地。面對如此嚴峻形勢,理查二世在1394年秋率領一支7000人的大軍前往愛爾蘭征討,一直持續到次年5月。在這期間,通過武力懾服,馬克·姆拉夫等愛爾蘭王公紛紛歸附。理查二世在離開時,留下其親信威廉·斯科普作為大法官,幫助國王的副手莫提梅爾伯爵掌控愛爾蘭。但不久,馬克·姆拉夫再次反叛,並宣稱自己是愛爾蘭國王,理查二世不顧此時國內統治空虛,於5月率軍再次遠征愛爾蘭。但在6月抵達後,英國國內謠言四起,蘭開斯特家族的亨利帶黨羽返回英國,受到貴族的擁護,理查二世被迫離開愛爾蘭回國,不久就被罷黜。

  15世紀在蘭開斯特王朝統治下,英法百年戰爭再起,以後又爆發玫瑰戰爭,英國對控制愛爾蘭的興趣逐漸減弱。但同時,英國在愛爾蘭仍然任命國王副手來維持原有的統治格局,直到都鐸王朝建立後英格蘭才有時間來顧及愛爾蘭。1494年亨利七世公布了一項法律,規定愛爾蘭議會的決定只有在英格蘭國王批准後才可以生效,而此時的英格蘭,實際上只能對愛爾蘭的東部部分地區才能實行有效的統治。

  威爾斯位於不列顛島的西南部,這裡地形起伏,溝壑交錯,加之威爾斯人剽悍好戰,尤其擅長利用地形開展騷擾襲擊,這使得那些進入不列顛群島的外來入侵者很難對之徵服。在11世紀,威爾斯人尚未建立統一的王國,諸克爾特王公占地割據,勢力範圍拓展到與英格蘭交界的地區。

  諾曼征服之後,英王威廉一世也試圖將威爾斯納入英王國的版圖,他布置軍隊駐守南部威爾斯邊境,分封諸侯占據邊界地區,諾曼封建主於是在那裡修築城堡,彼此呼應,不斷向威爾斯腹地推進,蠶食其大片領土,役使當地的威爾斯人,遭到了威爾斯人的不斷反抗。威廉一世還曾經派軍占領威爾斯北部,但因後勤補給不便,英軍被迫在1094年撤離。不過,經過多年的蠶食和推進,南部威爾斯在英王亨利一世在位末期實際上被納入英王的統治之下,由英王分封的「邊地侯」(又稱「邊疆貴族」)鎮守。從1135年起,北部威爾斯人乘英國王位交替、內戰爆發之機,在王公歐文·格威尼德(Owain Gwynedd)的率領下起兵反叛,驅除英國人並收復大部分北部領土,將東部邊界大大推進。英王亨利二世即位後,立即親率軍隊前往征討,占據東格威尼德地區,迫使歐文講和,交出其占領的威爾斯東部地區,南部的貴族格魯菲德則完全向英王臣服,但不久又反水。1165年,亨利二世再派大軍征討,但因天氣惡劣,陰雨連綿,英軍只好帶著包括歐文的兩個兒子在內的人馬撤退,歐文則將領土再次擴展到東部的迪河一線。1172年,歐文的孫子盧埃林·阿普·羅爾威斯繼位(Llywelyn ap Lorwerth),被稱為「大盧埃林」,到了1200年建立了對威爾斯大部分地區的個人統治。為鞏固權力,是年他與英王約翰訂立和約,並在1205年娶約翰王之女為妻。1208年,在約翰王的支持下,他翦除了南部的貴族割據勢力。然而,兩方關係並不穩固。1211年,約翰王派軍侵入格威尼德,大盧埃林在威爾斯貴族的支持下與英軍對抗。

  在1215年以前,威爾斯的反抗基本上都以失敗告終。但到了這一年,英國國內的動盪為威爾斯貴族帶來了良機,他們著手奪回自己的土地和財產。1215年,大盧埃林與反叛約翰王的英國貴族建立聯盟,鞏固他對威爾斯的統治。約翰王死後不久,年僅11歲的英王亨利三世因政局不穩,被迫與大盧埃林於1218年簽訂了《伍斯特條約》,承認大盧埃林是統治威爾斯的唯一權威,大盧埃林則承諾威爾斯從屬於英國。不過,在接下來的15年中,大盧埃林與威爾斯的英國「邊地侯」貴族乃至英王的戰事仍然不斷,但有時也與這些貴族結盟,直到1234年以後,雙方才處於休戰與和平狀態。1240年大盧埃林去世後,其子孫繼續統治威爾斯。以後,英國國內政局動盪,無力解決威爾斯的問題。相反,英國貴族在與國王衝突的過程中求助於威爾斯的統治者,1264年,西蒙率領的英國貴族武裝在劉易斯之戰中擊敗和俘虜英王后,即與威爾斯統治者小盧埃林(Llywelyn ap Gruffydd)訂約,以承認威爾斯統治者的「威爾斯親王」頭銜,來換取後者2萬英鎊的資助。西蒙失敗後,小盧埃林在1267年與英王簽訂《蒙哥馬利協定》,承認英王的宗主地位,每年繳納1.6萬英鎊的貢金。亨利三世則確認他為「威爾斯親王」和斯諾登勳爵,成為所有威爾斯酋長的君主。

  《蒙哥馬利協定》簽訂後,威爾斯在小盧埃林的統治下取得了相對獨立的地位。但是小盧埃林生不逢時,自大而好戰。英王愛德華一世即位後,小盧埃林開始轉而對抗,拒絕向英王效忠和繳納貢金,同時乘愛德華一世參加十字軍東征之際,率軍進犯英國的邊界地區。愛德華一世回國後決定對威爾斯採取進攻行動。1277年春,愛德華一世組織王家和諸侯的軍隊攻打威爾斯中部和南部,迫使諸多威爾斯貴族投降,小盧埃林失去了斯諾登和安格爾以外的大片土地。是年8月,他又調動大約1.5萬人進攻威爾斯北部地區,迫使小盧埃林求和,最後簽訂《康威條約》,盧埃林向愛德華一世行臣服禮,讓出其所侵占的自切斯特至康威一線的大片地區。

  在英王強權壓制下,威爾斯保持了短暫的和平與穩定,但在5年後,小盧埃林的胞弟戴維在其兄的支持下再次領導反叛,愛德華一世決定對之採取大規模的軍事征討,調動了約1萬人的大軍,其中包括騎兵、步兵和弓弩手等。這次征討花費巨大,達到15萬英鎊,是第一次征討費用的6倍。這次戰爭持續了約一年,在比爾思附近的戰役中,英軍最終取得勝利,小盧埃林陣亡,戴維被俘處死,威爾斯絕大部分地區被納入英王的統治版圖。

  為了實現有效統治,愛德華採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他在威爾斯修建了諸多城堡,其中以位於小盧埃林以前的統治腹地的四座巨大的城堡最為著名,即康威城堡、卡那封城堡、哈勒赫城堡、博馬里斯城堡。這些城堡宏大堅固,成大圓圈形狀,對威爾斯產生了巨大震懾作用。1284年,愛德華一世頒布了《羅德蘭法令》(Statute of Rhuddlan),在威爾斯西部和北部實行英國的分郡制,設置卡那封郡、麥里昂斯郡、盎格勒塞郡和拂林特郡,由王室直接派郡守前往治理。威爾斯的其他地區,仍舊由邊地侯貴族統治。同時,愛德華一世還在威爾斯推行英國的法律和稅收制度,引起了南部威爾斯人在1294年再次反叛。愛德華一世在沃里克伯爵的支持下,徹底平息了這次反叛。1301年12月7日,愛德華一世又封其子即日後的愛德華二世為威爾斯親王,從此,威爾斯直接處於英國王室的統治之下,被稱作威爾斯公國。這以後,英國王儲都照例享有「威爾斯親王」的稱號。1287年、1294-1295年與1316年威爾斯又發生叛亂,儘管都被平定下去,但英方代價驚人,如鎮壓1294-1295年的叛亂就花費了大約5.5萬英鎊。另外,興建城堡也耗資不菲,僅1277-1301年間建造城堡就花費至少7.5萬英鎊。

  1284-1536年之間,英國君主對威爾斯公國一直享有直接控制權。只是到了1536年都鐸王朝頒布的《聯合法案》將威爾斯劃分為13個郡,才進一步完成了英格蘭和威爾斯在政治和行政上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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