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社會經濟生活
2024-10-09 04:04:44
作者: 錢乘旦
羅馬人撤離不列顛後,不列顛人面臨的最大威脅是蘇格蘭人和皮克特人,在他們的襲擊下,不列顛人放棄了城牆和城市,四下逃命,而其內部爭鬥則加深了外族入侵帶來的災難,不列顛人陷於絕境。按照比德的說法,在經歷了戰爭、混亂和瘟疫之後,不列顛所有的人「都同意向海外的撒克遜人求救」。
449年,盎格魯-撒克遜人受不列顛王的邀請,乘3艘巨船到達不列顛,奉命駐紮在島的東部,同蘇格蘭人和皮克特人作戰,把他們趕到較遠的地方。初戰得勝的盎格魯-撒克遜人將捷報以及不列顛富饒而不列顛人膽怯的情況告訴他們的族人,於是,盎格魯-撒克遜人組成更大的船隊,配備更強的軍隊來到不列顛。新來者獲准在不列顛居住,條件是他們要同不列顛的敵人作戰,保衛國家的安全與和平。比德說這些新來的人屬於日耳曼三個強大的部落,即撒克遜人、盎格魯人和朱特人,他們大量湧入不列顛,人數劇增,對不列顛人造成威脅。他們甚至同皮克特人勾結起來,以要求更多的補給為藉口,尋釁滋事,進而與不列顛人作戰,於是「公共和私人住宅被夷為平地;各地神父在祭壇上被活活打死;主教和他們的教徒失去了一切尊嚴,被慘無人道地用火燒死或用劍刺死」。不列顛人中有一些逃往山區,另一些則逃往海外。據《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記載,從455年到556年,盎格魯-撒克遜人不斷與不列顛人作戰。
在頻繁的戰爭中,盎格魯-撒克遜人與不列顛人兩者,誰在人口的變動中占據優勢?傳統觀點認為,在一次次血腥的戰爭中,盎格魯-撒克遜人在數量上壓倒了不列顛人。另一種觀點認為盎格魯-撒克遜征服只是相對少量的軍事精英所為,他們將自己的語言和物質生活強加給不列顛人,其總量約在1萬至2萬人之間。斯奈德基於考古學新發現和對文字資料的最新解讀,提出人口變動的新模型,認為在不列顛東部城鎮中,人口急劇下降是不列顛人主動放棄的結果,不列顛的主教們領導了這場大遷徙,一部分不列顛人在他們的帶領下,乘船前往大陸,定居於從布列塔尼到加利西亞的無人地區;留下來的不列顛基督徒則從城鎮撤退到鄉村甚至邊遠的地區。
盎格魯人、撒克遜人、朱特人在不列顛立足後,逐漸遷往各地,到比德時代,朱特人擴散到肯特、懷特島(Isle of Wight)以及懷特島正對面的西撒克遜地區;撒克遜人分化成東撒克遜人、南撒克遜人和西撒克遜人;盎格魯人演化出東盎格魯人、中盎格魯人、麥西亞人和諾森伯里亞人等。最初進入不列顛的盎格魯-撒克遜人駐紮在不列顛島的東部,稍後成批前來的人開始與不列顛人雜居,他們依照慣例,生活在河邊的階地和其他易於耕種的地勢較高處,主要生活在輕質土區。之後,隨著重犁的廣泛採用,盎格魯-撒克遜人擴散到河谷的黏土區,特別是支流交匯處,將其開拓成殖民的主要據點。一度被廢棄的農莊,也會被再度耕種,比如在埃塞克斯的馬克英(Mucking),從5到7世紀,盎格魯-撒克遜人在此居住約300年,建築物散布約一公里,然而在任何一個時期,只有相對較小的區域有人居住。從7世紀晚期起,拓殖團體的數量大量增長,並擴展到沼澤地帶等新區域。到盎格魯-撒克遜人拓殖的晚期,分散的拓殖模式轉變為集中的模式,王權增長,新的地主地產逐漸形成,宗教團體在鄉村創建,人口增加,敞田(open fields)制度推廣開來,這些都對拓殖過程起了催化作用。
盎格魯-撒克遜人在定居之後就從事農耕生產,他們的土地叫「民田」(folkland),是「以習慣法占有的土地」,繼承時不可以傳到本族之外。7世紀時,隨著基督教會在英格蘭的立足和發展,由教會引入並為教會持有的「書田」出現。書田以特許狀永久賜予,可以自由轉讓。定居的事實也反映在軍事組織上,軍隊不再是跟隨國王四處流動的親兵,而是徵召來的農民軍隊。679年,諾森伯里亞國王埃格弗里斯(Ecgfrith,670-685年在位)與麥西亞王埃塞爾雷德(Ethelred,674-704年在位)在特倫特河(the Trent)作戰,諾森伯里亞一位叫伊馬(Imma)的親兵被俘,當他被帶到麥西亞國王的一名家臣那裡,被詢問身份時,「他不敢承認自己是士兵,只說他是一個窮鄉下人,已經結過婚,並且宣稱,他這次同鄉親們一道參戰是為了給士兵運糧」。
集合民軍外出作戰需要一定的時間,東盎格利亞國王雷德沃爾德(R?dwald)曾率一支大軍向諾森伯里亞國王埃塞爾弗里斯(Ethelfrith,592-616年在位)開戰,由於埃塞爾弗里斯「來不及召集所有的力量組成大軍」,他「率領了一支顯然弱小得多的軍隊前來應戰」,結果被雷德沃爾德殺死。農民軍隊解散起來比較容易,642年,奧斯瓦爾德國王死後,諾森伯里亞的兩個組成部分德伊勒和貝尼西亞(Bernicia)鬧不和,分別統治兩地的奧斯維國王(Oswiu,642-670年在位)和奧斯溫國王相互爭鬥,在一次雙方的對陣中,奧斯溫看到對方人多勢眾,不能硬拼,便「遣散了已經招集起來的軍隊」,命令他們各自回家。
列國征戰造成各國間的仇恨日深,在這個時候,盎格魯-撒克遜人彼此並不認同。642年8月5日,諾森伯里亞和麥西亞在馬塞菲爾思(Maserfelth)發生惡戰,諾森伯里亞國王奧斯瓦爾德被麥西亞國王彭達殺死,奧斯瓦爾德的兄弟奧斯維成為諾森伯里亞國王,而奧斯維的女兒奧斯思里思(Osthryth)後來成為麥西亞新王埃塞爾雷德的王后。後來,奧斯瓦爾德的遺骸被找到了,奧斯思里思希望把他叔叔的遺體安葬在林賽的巴德尼(Bardney)修道院,儘管該修道院深受王后及國王的恩寵與庇護,並接受了他們的大量饋贈,但修道院的修士們說,奧斯瓦爾德「原來是外地人,又作為國王統治過他們,所以儘管他死了,他們對他仍有餘怨」,因此拒絕了奧斯思里思的請求;只是由於遺骸上空出現了「神跡」,巴德尼修道院的修士們才同意安葬這位戰死的國王。由此可見,盎格魯-撒克遜各王國都把對方視為「外人」。
與列國的分裂不同,早在英格蘭統一之前,基督教會就形成了統一的整體。惠特比宗教會議之後,在羅馬基督教取得勝利的基礎上,羅馬傳統與愛爾蘭傳統兩種基督教逐漸融合,信奉羅馬基督教的圖達(Tuda)被任命為諾森伯里亞主教;切德(Cedd)放棄愛爾蘭式的基督教,接受羅馬復活節的方式,從而繼續擔任東撒克遜人的主教。西奧多(Theodore)於669年5月抵達坎特伯雷,他「是第一位為整個英吉利教會所承認和服從的大主教」,此後他巡視英格蘭各地,任命主教,統一實行教會法,對全英格蘭教會進行有效的管理。羅切斯特主教達米安(Damian)去世後,主教職位長期空缺,西奧多任命普塔(Putta)為羅切斯特主教。西奧多因為約克主教查德(Chad)沒有舉行過適當的接受聖職的儀式而責備他,查德主教謙卑地接受了西奧多的批評。這時,麥西亞國王伍爾夫希爾(Wulfhere)在賈路曼(Jaruman)主教去世後,要求西奧多為麥西亞委派一名主教。西奧多並沒有將查德免職,而是要諾森伯里亞國王讓出查德,擔任麥西亞和林賽主教。672年查德主教因病去世,西奧多任命查德的助祭溫弗里德(Wynfrith)繼任主教。東盎格里亞主教比西(Bisi)身染重病無法行使主教職權,西奧多切分了他的教區,任命阿奇(Acci)為鄧尼奇(Dunwich)主教,巴德溫(Badwin)為埃爾姆漢(Elmham)主教。675年,西奧多大主教因麥西亞主教溫弗里德不服從命令革除了他的聖職,任命塞克斯伍爾夫(Seaxwulf)為麥西亞主教。諾森伯里亞主教威爾弗里德(Wilfrid)與諾森伯里亞國王埃格弗里斯不和,埃格弗里斯在678年解除了威爾弗里德的主教職務;西奧多大主教趁機重新劃分諾森伯里亞的教區,他在約克城任命博薩(Bosa)為約克主教,管轄德伊勒地區,伊塔(Eata)為林第斯法恩(Lindisfarne)主教,管轄貝尼西亞地區。埃格弗里斯打敗麥西亞國王伍爾夫希爾後奪取林賽,伊德赫德(Eadhed)被西奧多任命為首任林賽主教。681年,由於麥西亞國王埃塞爾雷德奪回林賽地區,伊德赫德受命撤往裡彭(Ripon)。685年,卡思伯特(Cuthbert)被選為林第斯法恩主教,西奧多將原林第斯法恩主教伊塔調任赫克瑟姆(Hexham)主教。這些都說明西奧多在任期間,英格蘭教會已完成了統一。
西奧多時期,英格蘭宗教會議初步形成。673年西奧多在赫特福德召開主教會議,參加會議的除西奧多外,還有東盎格里亞主教比西、諾森伯里亞主教威爾弗里德的代表、羅切斯特主教普塔、西撒克遜主教洛西爾(Leuthere)和麥西亞主教溫弗里德。在這次宗教會議上,確定了教會管理的第一批法規。680年,為排除優迪克主義的影響,西奧多在希思菲爾德(Heathfield)平原召開由主教和神學家參加的宗教會議,重申三位一體,譴責優迪克異端。教皇代表、聖彼得教堂的首席領唱約翰也出席這次會議,並將會議情況匯報給教皇。685年,西奧多在阿爾涅(Alne)河畔的特懷福德(Twyford)召開大型宗教會議,諾森伯里亞國王埃格弗里斯也出席了這次會議,在這次會議上,卡思伯特被選為林第斯法恩主教。宗教會議使整個英格蘭得到一種認同的機制,精神的統一顯然有利於政治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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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年,教會組織已分布各地,此時英格蘭共有17個主教區,它們是肯特的坎特伯雷和羅切斯特,東撒克遜的倫敦,東盎格里亞的鄧尼奇和埃爾姆漢,西撒克遜的溫切斯特和舍伯恩(Sherborne),麥西亞的利奇菲爾德(Lichfield)、赫里福德、伍斯特和林賽,南撒克遜的塞爾西(Selsey),諾森伯里亞的約克、林第斯法恩、赫克瑟姆和懷特恩(Whithorn),還有懷特島主教區。比德將他的著作命名為《英吉利教會史》(Historia ecclesiastica gentis Anglorum),暗示著「早在政治領域之前,人們就在宗教和語言領域意識到他們種群的統一」。比德這部著作之所以在英國歷史上具有無與倫比的偉大地位,就是因為它第一個意識到英吉利民族的形成。
最終促使英格蘭完成政治統一的是維京人的入侵。《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789年條目下記載:「這年布里特里克國王娶奧法的女兒埃德伯為妻。他在位時,第一次駛來了3條北方人的船,於是管事騎馬迎上前去,希望迫使他們前往國王住地,因為他不知道他們是幹什麼的。他們將他殺死。那些是第一批來到英格蘭人土地上的丹麥人的船。」此事發生於威塞克斯國王布里特里克(Beorhtric,786-802年在位)統治時期,由此揭開了維京人入侵的序幕。793年林第斯法恩教堂遭劫,794年賈羅(Jarrow)修道院被搶劫。851年,維京人入侵發生質的變化,如果說以前他們以搶劫為主,那麼這一年,他們第一次在薩尼特(Thanet)過冬,表現出長久駐留的跡象。
從865年起,列國紛爭的英格蘭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一年肯特人與維京人議和,但肯特東部仍遭蹂躪。866年,東盎格利亞人與維京人議和。867年,維京人同當時正嚴重內訌的諾森伯里亞人作戰,兩位國王奧斯伯特(Osberht)和埃拉(Ella)陣亡,諾森伯里亞人與維京人議和。868年,維京人進入麥西亞,麥西亞向威塞克斯求援,威塞克斯軍隊開入麥西亞,與維京人遭遇,雙方沒有交戰;麥西亞與維京人議和。870年,東盎格利亞國王埃德蒙與維京人作戰,戰敗被殺,維京人征服東盎格利亞。這時,整個英格蘭只有威塞克斯還可以與維京人抗衡;但在871年,威塞克斯與維京人進行了9次交鋒,總體上處於劣勢,也不得不與維京人議和。在戰亂中繼承王位的阿爾弗雷德,擔當起救亡的重任。
維京人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他們的「流動性和襲擊的不可預測性」,866年維京人在東盎格利亞配備馬匹後,更是強化了他們的作戰優勢。阿爾弗雷德修築既可防禦又可進攻的堡壘,來抵禦維京人的入侵,並制定了供給和防衛堡的辦法。《堡海德》(Burghal Hidage)一書介紹了威塞克斯的堡網絡,指出分配給堡的土地由堡的城牆長度決定,每杆(pole)(5?碼或16?英尺)城牆配備4人防衛,「每海德出1人」。比如黑斯廷斯(Hastings)屬地有500海德,意思是黑斯廷斯須防衛2062?英尺的城牆,需要500人駐守,這些人由在堡周圍核定的500海德土地提供。阿爾弗雷德督促修建這些堡壘,對那些拖延或懈怠的人會嚴厲斥責。《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892年記載:當維京人再次入侵英格蘭時,他們到達東肯特的威爾德(Weald),「在那裡猛襲了一座堡壘。堡壘里有幾個農民,它只造了一半」。這些人在遭到維京人的襲擊後,才會「大聲讚許國王的遠見,承諾竭盡全力做他們以前不願做的事,即,建造堡壘及與整個王國普遍利益相關的其他事」。
阿爾弗雷德改變了以往徵召軍隊的辦法,「國王已將他的軍隊分成兩支,因此總是有一半人留在家裡,一半人在服役,另外還有守衛堡壘的人」。在此之前,軍隊是臨時徵召的,農忙時,國王手中經常沒有軍隊,因為民軍都解散各自回家了,面對維京人經久不息的襲擊活動,無法解決燃眉之急。實行新的辦法後,到892年維京軍隊再次入侵英格蘭時,情況已經發生變化,維京人「幾乎每天,不管是白天還是黑夜,都受到其他小隊的搜索,這些隊伍來自英軍和堡壘兩方面」。英格蘭軍隊已經能對逃亡的丹麥人實施包圍戰,當一支部隊服役期滿時,就會有另一支部隊趕來接替他們;當英格蘭軍隊在野外或堡壘中受到維京人的圍困時,就會有援軍趕來幫助他們。這些都得益於阿爾弗雷德對軍隊徵召辦法的改革,使英格蘭常年有軍隊守備。
在阿爾弗雷德統治晚期,到東盎格利亞和諾森伯里亞去的維京人組成搶劫團伙,利用多年前建造的戰船,騷擾威塞克斯南海岸。阿爾弗雷德下令建造由他自己設計的「長船」,這種船比別的船幾乎長一倍,也比別的船高,有60根甚至更多的槳。威塞克斯依靠這支由新船組成的海軍有效地平定了海盜的騷擾。
除了用軍事手段扼制維京人的襲擊,阿爾弗雷德還運用宗教手段勸導維京人,讓他們改信基督教。878年阿爾弗雷德在埃丁頓(Edington)率軍迫降古思倫(Guthrum),維京人交出重要人質,並承諾接受基督教洗禮。稍後,以古思倫為首的30名最顯要的維京人到阿勒爾(Aller)會見阿爾弗雷德,接受了洗禮,古思倫並取教名埃塞爾斯坦,認阿爾弗雷德為教父。893年,英格蘭軍隊攻克維京人首領黑斯滕(H?sten)修建的本弗利特(Benfleet)堡壘,俘獲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阿爾弗雷德成為其中一個孩子的教父,另一個孩子成為「埃塞爾雷德郡長的教子」。
阿爾弗雷德努力使英格蘭人和維京人處於相同的地位,在《阿爾弗雷德和古思倫條約》中,第2條規定:「如果一個人被殺,不管他是英格蘭人還是丹麥人,我們所有的人應給他的生命以同樣的價值——即八個半純金馬克。」邱吉爾在他寫的《英語國家史略》中說,古思倫接受這一條款,就意味著他同意在賠款問題上對英格蘭人和維京人「一視同仁」,因而證明了阿爾弗雷德的實力。
阿爾弗雷德發展文化教育事業,他在阿瑟爾尼(Athelney)建造一個男修道院,為交通不便的修道院建造堤道,聚集了一批不同國籍的僧侶;在靠近沙夫茨伯里的地方建造一個女修道院,由自己的次女埃塞爾吉夫(Ethelgifu)任女修道院院長,許多貴族修女也生活在其中。阿爾弗雷德向這兩個修道院捐贈了土地和各種財富。阿爾弗雷德將伍斯特主教沃費斯、坎特伯雷大主教普萊格蒙德和聖戴維茲主教阿瑟等人召集到身邊,在他們的幫助下,國王本人也學會了讀寫拉丁文,並將一些重要的著作從拉丁文翻譯成威塞克斯通行的古英語,其中包括教皇格雷戈里的《牧師職責》(Regula pastoralis)、波愛修斯的《哲學的慰藉》、聖奧古斯丁的《獨語錄》和前50篇讚美詩。其他的人翻譯了格雷戈里的《對話錄》(Dialogi),奧羅修斯的《反異教徒史》和比德的《英吉利教會史》。阿爾弗雷德在《哲學的慰藉》中添加的部分尤其令人感興趣:
就國王而言,統治的資源和工具是讓他的土地配足人手:他必須有祈禱的人、戰鬥的人和勞作的人。你也知道若沒有這些工具,國王就不能使他的才能煥發出名。他的另一個資源是,他須有供養其工具、也就是三個等級的人的方法,這些就是他供養這些工具的方法:居住的土地、禮物、武器、食物、麥芽啤酒、衣服和每個等級必需的其他任何東西。沒有這些東西他就不能維持其工具;沒有這些工具,他就不能完成他下令所做的任何事。
這些添加的部分充分反映了阿爾弗雷德的治國理念,如果聯繫阿爾弗雷德的軍事改革,我們發現阿爾弗爾德對英格蘭的治理決不是漫無目的、隨心所欲的。《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的拉丁文譯本中,於899年條目下,記載了阿爾弗雷德最後的日子以及當時人們對他的看法:
最後,在同一年,西撒克遜人的國王、寬宏大度的阿爾弗雷德去世,他是西方人堅定不移的中流砥柱,一個充滿正義、積極作戰、談吐博學、尤其是被神聖的知識所教導的人。由於他從辭藻華麗的拉丁語中,將不知數目的書籍譯成他自己的語言——如此多彩如此豐富,以致他譯的波愛修斯的著作,不僅在那些熟悉它的人中,甚至在那些第一次聽到它的人中,都催人落淚。
在英格蘭人抗擊維京人的同時,維京人也逐步在英格蘭定居,從劫掠生活轉向農耕。《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876年條目下記載:哈夫丹(Healfdene)率領的一支維京人分取了諾森伯里亞人的土地,「他們耕起地來,自謀生計」。877年維京人又瓜分了麥西亞的一些土地,878年在西撒克遜人的土地上定居下來。880年,維京人進入東盎格利亞,在那裡定居,並分享土地。《阿爾弗雷德和古思倫條約》劃定了英格蘭人和維京人之間的邊界:「沿著泰晤士河,然後沿著利河(the Lea),直到它的源頭,再以直線到貝德福德,然後沿著烏斯河(the Ouse)到華特靈古道Watling Street)。」這條線以北是丹法區,丹法區實行北歐人的法律和權利觀念,使用十二進位制以及他們自己的語言。《阿爾弗雷德和古思倫條約》第三條就反映了維京人的影響:「如果任何人控告國王的親兵為殺人犯,假如被告敢於為自己辯白,他應以十二個國王親兵的誓言為自己辯白。」《埃塞爾雷德第三法典》第三條第一款被認為是「陪審員制」在丹法區的出現,其中規定:「每個百戶區擁有一個法庭,十二名領頭的親兵和地方長官應到戶外,憑放在他們手中的聖物起誓:他們將不控告任何無罪的人,也不庇護任何有罪的人。」到20世紀,在英國東部的某些集市上,還能聽到「大一百」的說法,即一百二十。
在英語的地名和人名中,保留著許多斯堪地那維亞語的影響,在英國東部和北部,帶有詞尾-by的地名有1400多個;人名中,帶詞尾-son的姓氏起源於斯堪地那維亞語。英語中的基本詞彙和日常用語直接受斯堪地那維亞語影響,丹麥語言學家葉斯柏森(Jespersen)在《英語的成長和結構》中寫道:「如果沒有斯堪地那維亞詞彙,英國人就無法發跡(thrive)、生病(ill)或死去(die),也正是由於斯堪地那維亞語言,英國才有了麵包(bread)和雞蛋(eggs)這樣的日常食物。」
阿爾弗雷德去世後,他的兒子「長者」愛德華繼承王位。在平定堂兄弟埃塞爾沃爾德王子的叛亂後,「長者」愛德華「出於需要」,同東盎格利亞和諾森伯里亞的維京人議和。此後不久,英格蘭人轉而反攻,「長者」愛德華和他的姐姐「麥西亞貴婦」埃塞爾弗萊德及姐夫「麥西亞長官」(Lord of the Mercians)埃塞爾雷德歷經多年征戰,將亨伯河以南維京人的所有土地奪回,歸英格蘭人控制。在運用軍事手段反擊維京人的同時,「長者」愛德華如同他的父親阿爾弗雷德一樣,注重運用宗教手段,《愛德華和古思倫法典》第一條規定:「首先,他們公開宣布他們只敬一神,真情地宣布與所有的異教行為決裂。」
到「和平締造者」埃德加統治時期,國王已被稱為「英格蘭人之王」,英格蘭在一時之間,不受外來人入侵。但是在「無主見者」埃塞爾雷德的統治時期,維京人重返英格蘭,戰亂不息,經過一系列動盪,最終由維京人克努特登上英格蘭王位。儘管在征服英國時克努特還是異教徒,但他成為英格蘭國王后,便敦促維京人信奉基督教,《1020年克努特的公告》第9條規定:「如果任何人,不管是神職人員還是俗人,丹麥人還是英格蘭人,如此放肆以至於違抗上帝的法律和我的王室權威或世俗法律,不願意按照我的主教們給予的指導,停止違法的行為並進行賠償,那麼我企盼並責令索凱爾伯爵,如果他能夠,將作惡者緝拿歸案。」《1027年克努特的公告》第16條和第17條則督促人們繳納各種教會稅。
克努特去世後,歷經他兩個兒子的短暫統治,王位復歸威塞克斯王室,「懺悔者」愛德華繼位,由於他長期流亡諾曼第,所以在登上英格蘭王位後,從諾曼第招來許多朋友。1050年,愛德華拒絕了權臣戈德溫為其親戚說項,索要坎特伯雷大主教一職的要求;次年,他又袒護在英格蘭為非作歹的法國親屬,引發了戈德溫父子的反叛。1052年,戈德溫父子率大軍自海外歸來,許多英格蘭人加入他們的隊伍;國王的軍隊「幾乎都痛恨與本族人交火,因為除了雙方的英國人之外,沒有什麼其他有任何價值的東西了,他們也不願意由於自相殘殺,而使國家進一步向外人敞開」。從這段文字可以看出:到這個時候,英吉利民族已大體形成了,曾在上千年時間裡分別來到英格蘭的克爾特人、羅馬-不列顛人、盎格魯-撒克遜人、丹麥人、還有其他人,在經歷了漫長的融合過程後,已經把自己都看成是「英國人」,諾曼人現在是「外人」了;可是不久之後,這些「外人」將締造一個永恆的英吉利民族。
在諾曼征服前夕,英格蘭是歐洲高度城市化的地區之一,至少10%的人口居住在城鎮裡。1065年,倫敦、約克、諾里奇、林肯和溫切斯特有1000多所住宅,人口在5000人以上。有26個城鎮的居民超過1000人。市場是城鎮的最重要特徵之一,為市場生產商品並在市場上出售,是大多數城鎮居民的謀生手段。10世紀時,英格蘭國王試圖將貿易限制在他們控制的市場中,這樣做的目的,部分是阻止贓物的非法交易,有助於查明盜賊,同時也能提升王室聲望,增進王室的財力。在7世紀和8世紀,貿易的主要商品是重量輕、價值高的奢侈;到11世紀時,重量較大、價值較小的商品貿易明顯增長。
對盎格魯-撒克遜時期婦女的描述多保存在早期的法典中,她們有與男子同樣的法律地位,承擔自己的法律責任,可以接受和處置財產。對婦女進行性侵犯,不論她們是奴隸還是自由人,都將受到嚴懲。婦女也同男人一樣,可以接受因侵犯其保護人而產生的賠償,可以起誓作證,也可以作為特許狀的見證人。在《末日審判書》中,一些主要的地產所有人是女性。女奴從事磨麵、烘烤、烹飪、哺乳、編織、裁縫等工作;刻爾及其上等級的婦女負責料理家務。創建於7世紀和8世紀的大型雙重修道院(double monasteries),其中既有修士也有修女,但是按性別分開,男女住在各自的修道院中。這種修道院往往由女修道院院長管理,是維京人入侵之前英格蘭宗教生活的一個特徵——664年著名的惠特比宗教會議,即在女修道院院長希爾德(Hild)管理的惠特比修道院舉行。10世紀中後期的修道院改革運動後,女修道院院長不再擁有這樣的權利,但婦女可通過對修道院的捐贈,以及個人的虔誠,依然在宗教事務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盎格魯-撒克遜社會中,婚姻由新郎與新娘的親屬採用合約形式形成,未來的新郎要承諾支付一大筆錢,作為對女方的回報。盎格魯-撒克遜晚期由婦女本人接受彩禮,她的親屬則保護她的利益。在完婚後的第二天早上,新娘從新郎那裡接受新婚禮物,這些是她的個人財產,如果死後無嗣,這份財產轉歸她自己的親屬。到11世紀,四代表兄妹之間以及教親(spiritual relatives)之間禁止通婚,對通姦的處罰十分嚴厲。
在盎格魯-撒克遜社會,核心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元,父母對養育孩子負有責任,他們通常珍愛自己的孩子,並保護子女。在預期壽命較短的時代,祖父母在家庭生活中並不扮演重要角色,更重要的是父母的親屬,男人與外甥之間關係密切,兄弟姐妹關係友好。
麵包是盎格魯-撒克遜人最主要的食物,婦女的日常工作是碾磨穀物並製作麵包。在上層人士家庭中,奴隸用手工碾碎穀物;到盎格魯-撒克遜晚期,磨坊的使用更為普及,一些磨坊由牛牽引,而《末日審判書》則記載了6000多座水磨坊,在多佛(Dover)港口,甚至有一座潮水動力磨(tide mill)。鹽是重要的調味品,蜂蜜是唯一的甜味劑,它可以製作甜酒、蜂蜜酒,也出現在盎格魯-撒克遜人的藥方中。從牛、山羊、綿羊獲取的奶,用於製作奶製品,也可以飲用。牛肉、羊肉和豬肉是主要的肉類食品,小麥、黑麥、大麥、燕麥是主要的穀類作物;到盎格魯-撒克遜中期,二粒小麥由於產量低,被其他穀物所取代。
總之,盎格魯-撒克遜時期的英格蘭再次經歷從部落社會向農業社會轉變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農業生產發展緩慢,經常遭受嚴重的摧殘;但城市和商業還是被恢復了一點,那是和抵抗維京人的入侵聯繫在一起的。當英格蘭的統一事業正在進展時,維京人的入侵一方面打斷了這個過程,一方面又在新的基礎上促進了這個過程。諾曼征服發生以後,英格蘭步入了中世紀的興盛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