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思想文化
2024-10-09 04:04:48
作者: 錢乘旦
「王權神授」是基督教會的重要政治理論,然而在盎格魯-撒克遜人皈依基督教之前,他們尚有自己的王權觀,即日耳曼王權觀。日耳曼人認為他們的國王源於沃登(Woden),即戰神,因為「幸運」而成為王族,國王是人民群體神秘力量的化身。錢尼(William Chaney)考察了斯堪地那維亞、英格蘭和歐洲大陸的日耳曼王權,認為它執行著宗教和政治的功能,國王是人和神之間的中介,是部落民眾蒙受神恩的體現,國王要確保神對部落的恩惠,為了勝利、豐收以及和平,需要向神獻祭。國王不僅是祭司,他還是民眾的領袖,國王要正確地行動,這樣神就會眷顧他的部落。當國王「幸運」、能夠蒙受神恩時,神的恩惠停留於部落;當國王喪失「幸運」、無力確保神的祝福時,部落民眾就應該用另一個可以維持這種能力的人取代他。
597年基督教再次傳入英格蘭,教會對王權產生了雙重影響。在部落時代,盎格魯-撒克遜人的統治者往往將他們的祖先追溯到日耳曼的最高神;皈依基督教後,他們沒有拋棄源自異教的沃登祖先,而是將沃登向前追溯,一步步推塑到基督,使其與基督教確定的世系表相吻合。《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A本的序言將威塞克斯國王埃塞爾伍爾夫的祖先追溯到徹迪克(Cerdic,519-534年在位);在552年的記載中,又將徹迪克之子金里克(Cynric,534-560年在位)的祖先追溯到日耳曼人的最高神沃登。855-858年的記載,依次將埃塞爾伍爾夫的宗譜,推到出生在方舟中諾亞(Noah)的兒子,然後推到「第一個人亞當和我們的父,即基督」。盎格魯-撒克遜人不論在部落時代,還是從部落社會向地域國家過渡的時候,都將其統治者神聖化,雖說多神信仰與一神崇拜都能將統治者神化,但基督教顯然比原始的多神信仰更有說服力,耶穌·基督是神之子,而他們的異教祖先讓國王的權威直接源自於神。盎格魯-撒克遜人在征服不列顛的過程中,部落首領已是王族與戰爭領袖的統一體,也就是說,他們既是戰爭領袖,又是「幸運」的保有者。這種關於神聖、有能力的國王的蠻族觀念,不僅在盎格魯-撒克遜人皈依基督教後繼續保存,而且被基督教會所強化。教會反對私生子繼承王位,通過支持婚姻的神聖性提升王權的神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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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國王登基時要行塗油禮。787年,奧法利用麥西亞的霸權地位,從坎特伯雷大主教管區中剝離利奇菲爾德主教管區,將它提升為與坎特伯雷大主教管區和約克大主教管區平起平坐的大主教管區,讓新上任的大主教為其子塗油,使「埃格弗里斯接受塗油成為國王」,以示其神聖。這是英國歷史上有記載的第一次國王登基禮,但此時的埃格弗里斯(796年在位)尚未單獨統治,而是和他的父王奧法共同治理國家。奧法通過塗油禮,只是加強其子埃格弗里斯的地位,使其更好地與他本人共治國家,確保王位的順利繼承。這種國王登基時的塗油儀式很快被其他王國所模仿,796年厄德伍爾夫繼位為諾森伯里亞國王,由約克大主教和3位其他主教「為其塗油,登基為王」。此時期諾森伯里亞政局動盪,確實有必要通過各種手段鞏固王位。但塗油禮並不是萬能的,在政治動盪的環境下,還是要看國王掌控局勢的能力,因此在806年,厄德伍爾夫還是被驅逐出諾森伯里亞。盎格魯-撒克遜時期,典型的塗油儀式出現在埃德加國王的加冕典禮上,973年埃德加國王在巴思舉行加冕禮,坎特伯雷大主教鄧斯坦和約克大主教奧斯瓦爾德到場,這個典禮在國王30歲那年舉行,「因為這個年齡是獲得牧師資格的最起碼年齡。加冕儀式的高潮不是加冕,而是塗聖油;它給予國王近乎牧師的地位,使之凌駕於人類判決之上」。
在錢尼的研究中,日耳曼王權時常遭受罷免,而基督教則禁止罷免上帝的受膏者,神聖王權取代日耳曼王權。阿瑟在描述阿爾弗雷德的父親埃塞爾伍爾夫被他的兒子埃塞爾鮑德(Ethelbald,858-860年在位)剝奪王位時,稱這個行動「與所有基督教人們的習俗相反」。無名氏於995-1005年間寫作的《約克大主教聖奧斯瓦爾德傳》,就對謀殺「殉難者」愛德華(Edward the Martyr,975-978年在位)的貴族嚴厲譴責,說「他們擁有如此受詛咒的思想,如此黑暗邪惡的盲目,不怕向上帝的受膏者下手」。996年,「無主見者」埃塞爾雷德將一些土地賜給他的母親,在發出通常的威嚇後,他引用了《聖經》詩篇中的話:「你不能碰我的受膏者。」埃文沙姆(Eynsham)修道院院長埃爾弗里克指出:「無人能自封為王,然而人民願選最悅己者為王。但是一當他加冕為王,他就擁有統治人民的權力,人民則無法擺脫自己置於脖項之上的枷鎖。」
在日耳曼人族群中,盎格魯-撒克遜的基督教統治者崇拜出現得較早。786年,奧斯蒂亞(Ostia)主教喬治(George)和托迪(Todi)主教西奧菲拉克特(Theophylact)作為教皇阿德里安一世(Adrian I)的使者前往英格蘭,他們在諾森伯里亞國王埃爾夫沃爾德(Elfwald,778-788年在位)召集的會議上制定了一些法令,並得到麥西亞國王奧法的同意,這些法令中有「沒有人敢密謀殺害國王,因為他是上帝的受膏者」之說。916年,在歐洲大陸阿爾特海姆(Hohenaltheim)召開的宗教會議上,規定若有人褻瀆上帝的受膏者,應受到停止教籍(excommunication)的處罰,有學者認為這可能受盎格魯-撒克遜先例的影響。有中國學者指出,塗油加冕禮的形成與完善「推動了英國封建王權的成長,並為諾曼征服後封建王權的確立、鞏固和發展,留下了可資依賴的豐厚的神權政治遺產」。
盎格魯-撒克遜晚期,英格蘭國王在其法典中注重利用基督教給予他們的這種特殊地位,他們常稱自己為「基督的代理」「上帝的副手」,為自己的行動提供神學依據。《埃塞爾雷德第八法典》聲稱:「因為基督徒國王是基督在基督徒人們中的代理,他必須以全力向反對上帝的犯罪復仇。」第42條規定:「將一個受停止教籍處罰的人置於其保護之而超出國王規定的期限,應冒著將其生命和財產喪失給上帝副手的危險,此上帝副手即是基督信仰和王室權威的保護者和促進者,如同上帝許諾的那樣長久。」這裡的「上帝副手」,就是指國王。
如果說盎格魯-撒克遜人因接受基督教而推動了王權的成長,那麼,另一方面,基督教在一定程度上又對王權產生貶抑作用,這表現為國王要向教會下跪。諾森伯里亞國王埃德溫接受基督教時,保里努斯(Paulinus)主教將右手放在他頭上,提醒埃德溫要遵守流亡時的許諾,向主教下跪。德伊勒國王奧斯溫給艾丹主教贈送一匹馬,主教將其施捨給窮人,國王責怪主教將貴重禮物輕易送人,主教回答道:「陛下,您為什麼要這麼說呢?難道在您的心目中,一匹母馬的兒子比天主的兒子更值錢?」醒悟的國王大步走到主教面前跪下,祈求與主教和好。可見,擺脫了多神信仰影響的王權,不得不對基督教會表示崇敬。
盎格魯-撒克遜早期的國王中,並不乏拋棄王位而成為修士者。參與特倫特河大戰的麥西亞國王埃塞爾雷德後來成為巴德尼修道院的院長;他的繼任者森雷德(Coenred,704-709年在位)也到羅馬當了修士,同去的還有東撒克遜王西格希爾(Sigehere,664-690?年在位)的兒子奧法。威塞克斯國王卡德瓦拉(C?dwalla,685-688年在位)放棄王位,前往羅馬成為修士;他的繼任者、著名的伊尼國王也讓出王位,前往羅馬朝聖。據比德記載,這是當時許多英吉利人不論男女貧富都競相嚮往的歸屬。但這種做法對王位繼承顯然不利,也動搖了王權的基礎,據《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758年記載:諾森伯里亞國王埃德伯特(Eadberht,737-758年在位)成為修士,其子奧斯伍爾夫(Oswulf,758-759年在位)繼位只有一年,就被人殺害;東盎格里亞國王西格伯特(Sigeberht,631——?年在位)在統治一段時間後進入修道院,後來,面對麥西亞國王彭達的入侵,已成為修士的西格伯特被人從修道院中強行拉出,但因其有修道誓言,所以西格伯特手中的武器只是「一小節棍棒」,結果同其繼任者埃格里克一起被彭達殺死,而在西格伯特進入修道院之前,他被認為是最勇敢最傑出的國王。
教會法也對國王構成約束,這在盎格魯-撒克遜早期尤為明顯。東撒克遜國王「良善的」西格伯特有一名家臣,因違反教會法結婚,切德主教不予批准,又不能使他翻然悔悟,便將其停止教籍,命令所有的基督徒不得與他一起吃飯,但西格伯特國王無視主教的命令竟應邀到這名家臣家中吃飯,飯後出來時,恰巧碰上切德主教,國王嚇得立即跳下馬來,栽倒在主教腳下,請求寬恕,主教「在憤怒之中把手裡的棍子按在扒倒在地上的國王身上」,嚴厲地予以訓斥。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到教會的權威在那個時候有多大的力量。
集會在早期盎格魯-撒克遜時期的社會和政治生活中具有特殊地位,這顯然與日耳曼族群的部落傳統有關。路透(Timothy Reuter)在」8-12世紀西歐的集會政治」中討論了集會政治的起始,以及集會的頻率和參與問題,指出集會對於中世紀早期國家的重要性。所謂「集會政治」,路透的定義是:「它既指通過集會實施的政治,也指在集會上實施的政治。」中世紀早期的政治集會可能有多種名稱、多種形式,然而在盎格魯-撒克遜時期的英格蘭,賢人會議是最常見的形式。
「無主見者」埃塞爾雷德統治時期,埃塞克斯的埃塞爾里克(Ethelric)去世,他交納的遺產稅是60曼庫斯的黃金,他的劍及劍帶,此外還有「兩匹馬、兩面圓盾和兩支矛」。根據遺產稅判斷,他可能是一個與國王有密切來往的丹麥人。多年前有人向國王告密,說埃塞爾里克與維京人斯威恩領導的入侵行動有牽連,因此犯有背叛罪。國王曾將此事告知當時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西格瑞克(Sigeric),但西格瑞克接受了埃塞爾里克贈送的莊園,所以此事不了了之。埃塞爾里剋死後,其寡妻要求將他的遺囑合法化,國王遂召集協商會議,出席的有教會人士坎特伯雷大主教、溫切斯特主教和幾個修道院的院長,世俗人士包括以利奧夫西耶(Leofsige)郡長為首的各處親兵。國王希望在全體會議上提起控告,判定埃塞爾里克的謀反罪。然而在集會上,國王未見得能隨心所欲,因為埃塞爾里克在遺囑中向多個宗教團體贈送土地,且其寡妻向現時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埃爾弗里克等許諾贈送更多的地產,以冀國王能夠放棄控告、使死者的遺囑得以成立。最後,在以埃爾弗里克為首的遺囑受益人的斡旋調停下,國王同意放棄控告,確認死者的遺囑有效:「這個聲明被直接寫下,在國王和協商會議前宣讀」。這樣的事國王居然不能處理,而必須在一個集會上作出決定,可見「集會政治」在盎格魯-撒克遜時期有多麼重要。
也是在「無主見者」埃塞爾雷德統治時期,溫弗萊德(Wynfl?d)與利奧夫溫(Leofwine)訴訟案表明,即使是國王的直接命令,也要在集會上才能生效。溫弗萊德曾要求國王承認她對伯克郡的哈格伯恩(Hagbourne)和布拉德菲爾德(Bradfield)莊園的所有權,國王直接通過特伯雷大主教西格瑞克和其他證人,向占有上述莊園的利奧夫溫下令,告知國王對溫弗萊德的支持。但利奧夫溫不接受,「除非問題送交郡會議」。在庫克姆斯萊(Cuckamsley)舉行的郡會議上,「無主見者」埃塞爾雷德通過修道院院長埃爾夫希爾將他的印章送到會議上,並向所有參會者表明態度,要他們公正地處理糾紛。按會議的要求,溫弗萊德在國王母親的幫助下,舉出證人;然後,集會的議政大臣們宣布:利奧夫溫應放棄他擁有莊園的誓言、歸還莊園並向國王支付賠償金和他的償命金。利奧弗溫於是遵照會議的決定執行。從這件事可以看出,儘管國王可以向當事人直接下命令,但最終還是要在一個集會上才能將事情完全解決,雖說這次會議是郡會議而不是賢人會議。
集會似乎是一個調和衝突的場合。戈德溫曾一度擔任羅切斯特主教,他發現利奧夫溫霸占了屬於修道院的斯諾德蘭(Snodland)莊園,於是他要求討回莊園的所有權,並將此事告知國王。「無主見者」埃塞爾雷德於是給坎特伯雷大主教埃爾弗里克發去一份令狀,要求他和東西肯特的塞恩們公正地解決這個糾紛。坎特伯雷大主教召集郡會議,戈德溫和郡守利奧夫里克、修道院長埃爾夫亨(Elfhun)、東西肯特的塞恩等應招赴會。在會上,利奧夫里克、埃爾夫亨等人作為協調人在雙方之間活動,最終達成妥協,「目的是滿足所有在此集會的議政大臣」。根據妥協方案,利奧夫溫可以終生保有此莊園,但死後須歸還莊園、地契和教堂以西的那個住宅,參加會議的所有在場人對此作證。由此看來,坎特伯雷召開的郡會議為解決衝突提供了平台,在調解人的努力下衝突雙方達成妥協,目的是「滿足所有集會的議政大臣」。
然而在集會上並不總是能達成妥協。1055年,諾森伯里亞伯爵休厄德去世,「懺悔者」愛德華將伯爵位授予戈德溫的兒子托斯蒂(Tosti)。1065年,約克郡的塞恩發動叛亂,殺死托斯蒂的侍衛,搶走他的財寶,指責托斯蒂「先是搶劫天主,繼而剝奪勢力小於他的那些人的生命和土地」。事後,在北安普頓召開一次大型賢人會議,又在牛津舉行另一次會議,托斯蒂和他的兄弟哈羅德到會,希望能夠達成妥協,但沒有能做到。諾森伯里亞人將托斯蒂及其同夥全都放逐,接納麥西亞伯爵埃德溫的弟弟莫卡(Morcar)為伯爵。這次集會未能達成妥協的原因,除了托斯蒂本人民怨極大外,還與反對他的人數量眾多有關,一方力量太大,另一方力量太小,無法求取平衡。可見力量是決定性的因素,雖說會議為協商搭建了平台。
在盎格魯-撒克遜時期,英格蘭產生了兩部重要的歷史著作,即比德的《英吉利教會史》和《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這是英格蘭歷史學誕生的時代。
比德約於673年出生於泰恩河畔的紐卡斯爾(Newcastle-upon-Tyne),7歲進芒克威爾茅斯賈羅(Monkwearmouth-Jarrow)修道院,該修道院的院長本尼狄克·比斯科普(Benedict Biscop)曾經是諾森伯里亞國王奧斯維的親兵,他一生多次赴羅馬,帶回了大量書籍,比德從這些書籍中受益良多。19歲和30歲時,比德接受了助祭和司鐸的職務,除為數極少的幾次短期旅行外,他一生都在芒克威爾茅斯賈羅修道院中度過,寫了很多書,據他自己開列的書目就有30多種,大多數是神學著作。比德的書流傳甚廣,從8世紀到15世紀,在歐洲大陸,特別是在德國和法國,被大量抄寫,其中《英吉利教會史》就有130多個完整的抄本,具有巨大的史料價值。按史學史專家J.W.湯普森的說法:「從公元597年到731年,無論就世俗或教會的事件來說,這部書都是唯一的一部可靠的史料,爾後所有作家都是從他這部書中摘取材料的。」
《英吉利教會史》分五卷,第一卷描寫不列顛和愛爾蘭的地理位置及古代居民,敘述了凱撒和克勞狄對不列顛的征服,羅馬對不列顛的統治,以及羅馬人撤出不列顛。在混亂中,盎格魯-撒克遜人應邀來到不列顛,卻與不列顛人反目成仇,成為不列顛島的統治者。格雷戈里教皇為使盎格魯-撒克遜人皈依基督教,派出以奧古斯丁為首的傳教使團,他們到達肯特,進行傳教。第二卷敘述奧古斯丁去世後,英格蘭出現短暫的異教復辟,但基督教很快恢復,並向埃德溫國王治下的諾森伯里亞傳播。第三卷敘述埃德溫國王被殺,繼位的奧斯瓦爾德國王接受了愛爾蘭傳統的基督教,為此,在664年召開了對英格蘭後來歷史影響深遠的惠特比宗教會議。第四卷主要敘述西奧多大主教在英格蘭的活動。第五卷主要敘述在比德生活的時代,英格蘭的宗教、社會狀況。比德敘述的重點是自597年奧古斯丁傳教團到達英格蘭後,基督教的傳播與發展情況,但對當時的政治、社會狀況也有所述及。
若排除英格蘭教會的內容,我們發現《英吉利教會史》里除極個別事件外,全都是比德熟悉的諾森伯里亞事件,顯然,比德從諾森伯里亞的「立場出發記錄了不列顛和英國教會的事務」。除此以外,「比德的貢獻也體現在為西方歷史編纂奠定了計算年代的方法,其影響一直持續至今」。換言之,比德以基督降生之年為基準來計算年代。比德還是「唯一一個被授予教會博士稱號的英國人,也是但丁神曲《天堂篇》中所提到的神學家和教會博士名單中唯一的一個英國人」,他被譽為「英國史學之父」。
《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源出於英格蘭幾個地方修道院的年代紀事,從9世紀末開始彙編,其中最早記錄的是凱撒征服,這是公元前事件的唯一記錄。從公元元年開始,事件雖不是逐年記錄,但漸趨豐富,每個年份下雖說只有寥寥數語,但它記載了盎格魯-撒克遜人進入不列顛的歷史,他們通過暴力建立了諸多小國,在父子之間傳遞王位,將不列顛轉化為英格蘭。按該書中文譯本的譯者所說:《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愈後愈細」,自阿爾弗雷德大帝起,對許多重大事件都能較為完整地記載。該書記錄的最後一件事是1154年史蒂芬(Stephen)去世,安茹(Anjou)伯爵亨利(Henry)繼位,他是歷史上的亨利二世,開啟了英國的金雀花(Plantagenet)王朝。正如同《貝奧武甫》(Beowulf)是古英語詩歌中最高的典範,《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是「古英語散文中首屈一指的楷模」。
盎格魯-撒克遜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始於肯特國王埃塞爾伯特,他「接受了賢人會議的建議,仿效羅馬人的做法給他的臣民制定了各種法令。這些以英文寫成的法令他們至今仍在遵守和執行。他在這些法令中第一次規定了偷盜教會、主教或其他神職人員財產的人應該怎樣賠償,其用意顯然在於保護這些機構和個人——他接受了這些機構和個人,同時也接受了他們的信條」。據阿滕伯勒(Attenborough)編譯的《早期英王法令》(The Laws of the Earliest English Kings)和羅伯遜(Robertson)編譯的《從埃德蒙到亨利一世的英王法令》(The Laws of the Kings of England from Edmund to Henry I)所說,肯特的法令有三部,即:《埃塞爾伯特法典》、《洛西爾和埃德里克法典》和《威特雷德法典》。其他的為威塞克斯及統一後的英格蘭所頒布的法令,其中與丹麥人的條約、國王的公告以及一些法典的附錄也被列入法典之中,這些法典是:《伊尼法典》、《阿爾弗雷德法典》、《阿爾弗雷德和古思倫條約》、《愛德華和古思倫法典》、兩部《愛德華法典》、六部《埃塞爾斯坦法典》,其中《埃塞爾斯坦第一法典》之後錄有《與慈善機構有關的法令》,《埃塞爾斯坦第六法典》附有《關於縱火者和那些秘密謀殺者》和《關於熱鐵和水法令》,三部《埃德蒙法典》,四部《埃德加法典》,《埃德加法典》之後錄有《加冕誓言》,十部《埃塞爾雷德法典》,《1020年克努特的公告》、《1027年克努特的公告》,以及兩部《克努特法典》。這些法典多以古英語寫成,是了解盎格魯-撒克遜時期英格蘭社會狀況的重要材料。
學校教育是隨奧古斯丁傳教團的到來而出現的。起初,格雷戈里教皇為了支持奧古斯丁的傳教,向英格蘭派去「更多的傳播福音的助手和人員」,其中包括梅里圖斯(Mellitus)、賈斯圖斯(Justus)、保里努斯等人,這些人中有一些後來成為主教,推動了基督教在英格蘭的傳播。但依靠大陸提供傳教人員的辦法畢竟不是長久之計;在當地建立學校,培養本土教士才是解決之道。奧古斯丁在坎特伯雷東邊離城不遠的地方建造了一座修道院,該修道院後來成為歷代肯特國王及大多數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安息地。奧古斯丁等人的努力逐漸開花結果,東盎格里亞國王西格伯特「回國登上王位後,立即希望仿效他所目睹的在法蘭西所實行的良好規程。他在從肯特所帶來的主教費利克斯的幫助下,創辦起一所男童們能在其中學習文化的學校。這個學校的校長和導師是由費利克斯按照肯特人的方式委派的」。
在英格蘭北部,諾森伯里亞國王奧斯瓦爾德在艾丹主教的幫助下,建立和發展本國的基督教會,他「慷慨地捐出財產,劃出土地,用以建造修道院。年幼的英吉利兒童和他們的長輩一道,在蘇格蘭導師的教導下學習和遵行修道院院規」。經過數十年的發展,英格蘭出現本土的主教和大主教,當644年先後擔任約克和羅切斯特主教的保里努斯去世後,伊撒馬爾(Ithamar)接任主教,他是第一個擔任主教的當地人,「他的閱歷和學問都和他的前任相當」。653年坎特伯雷大主教荷諾里烏斯(Honorius)去世後,來自西撒克遜的多斯德迪特(Deusdedit)被選為第六任坎特伯雷大主教,他是第一個擔任大主教的當地人。許多學校在修道院和主教堂中建立起來,當英吉利人向歐洲大陸傳教時,他們可以派出自己的傳教人員。西奧多大主教在陪同其前來英格蘭的得力助手哈德良(Hadrian)的協助下,走遍英格蘭,各地教會開始學習如何研究《聖經》,「如果有人想學習《聖經》,隨時都可以得到名師指導」。一大批學者聚集在西奧多和哈德良周圍,一些學者「對希臘語和拉丁語的精通程度無異於對他們母語的精通程度」。維京人入侵前的英格蘭教會培養了像比德、阿爾琴這樣的著名學者。阿爾弗雷德大王力圖挽回維京人入侵對英格蘭文化造成的損失,他本人不僅積極學習讀寫,還在內府中創辦學校,教育貴族子弟等世俗人士。阿爾弗雷德大帝的繼承人「長者」愛德華、埃塞爾斯坦繼續支持宮廷學校,然而當939年埃塞爾斯坦去世後,英格蘭教育的主導權復歸修道院。在10世紀英格蘭的修道院復興運動中,宗教領袖鄧斯坦、埃塞爾沃爾德等都是飽學之士,後者還積極創辦修道院學校,並親自教授課程。當然,這些修道院學校的數量並不多,學生人數也不多,最好的修道院學校也只有十一二個學生。
從史前到公元11世紀,是不列顛島上文明的生成期,不列顛島的文明生成有幾個特點,一是它的外來性,文明源於外來的影響,不同的人群在不列顛島嶼上來來往往,使這種外來性尤其明顯。二是它的延緩性,不列顛的文明與歐洲大陸相比較,不僅姍姍來遲,而且發展緩慢,顯得幼嫩不成熟。三是它的間斷性,大陸文明傳入不列顛,來回經歷了好幾次:羅馬人進入不列顛時,他帶來的是當時歐洲最優秀的古典文明;但是當他離開時,他又把文明帶走了,讓不列顛重新回到了蒙昧的黑暗中,要花幾個世紀的時間才重新回歸文明,當然,到那個時候,出現的是另外一種完全不同於羅馬文明的新的文明。
這種情況就使得不列顛文明的生成期特別漫長,而它的成熟則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等盎格魯-撒克遜人逐漸走出蒙昧、形成自己的文明時,新的入侵卻又開始了,再一次打破了文明的進程。在這多次反反覆覆的文明生成過程中,英格蘭逐漸形成自己的特色,也慢慢實現了英格蘭的統一。就在這時,諾曼入侵發生了,將英格蘭再次納入大陸主流文明的發展框架中,這就是我們在第二卷開場時即將講述的故事。
不過,從羅馬統治時期起,卻有一種延續的因素在起作用,使不列顛始終不能脫離歐洲的影響,那就是基督教。基督教在不列顛文明生成時期的獨特作用,使它不僅是一種宗教,更是一種文明的承載體,這種作用在羅馬人退出不列顛後就體現得更加明顯——當然,在羅馬人退出不列顛時,他們也已經接受基督教了,因此整個歐洲事實上都在經歷一場文明的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