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農村
2024-10-09 04:04:18
作者: 錢乘旦
儘管城市化進程在羅馬時期引人矚目,但羅馬不列顛仍然是一個農業社會,據粗略推算,不列顛的城市人口在羅馬時期可能只有25萬,另有約12.5萬的軍人,相比之下,住在農村的人口則多達360萬。如果此說可靠,那麼城市人口和軍人加起來約占總人口的10%,但正是這1/10的人口,尤其是軍人,幾乎占據了所有傳世文獻和碑銘的相關內容。換言之,占不列顛人口多數的農民是沉默的大多數,他們在現有的文字史料中得不到反映。因此,要理解這一時期的農村,只能依靠無文字的考古成果,這就使得歷史的復原工作困難重重。
不僅如此,這一時期的考古證據常常包括三類:軍事考古、城市考古、土著聚落考古,前兩類因可以反映土著居民的羅馬化程度而長期受到考古學家的重視。土著聚落似乎是延續了從鐵器時代以來的地方傳統,它很少具備「羅馬」特徵,因此不被視為羅馬考古的對象。不過,這方面的工作現在已經展開了,已有的考古材料還是可以讓我們對不列顛農村的某些方面——特別是鄉間別墅、小鎮和宗教——加以描繪。
在所有考古材料中,那些帶有羅馬特徵的材料最容易辨識和判定年代,因此最受考古學者的重視。在這方面,鄉間別墅地位特殊,在任何有關羅馬不列顛農村的敘述中都可謂重中之重。
考古學家使用的「鄉間別墅」一詞源於拉丁語villa,在古典文獻中,這個詞是指富庶的城市精英的農村住所。在考古學中,它指農村中磚石結構的長方形房子,通常帶有古典風格的建築裝飾、地下供暖系統、鑲嵌式地面、彩繪牆壁和浴室。這些標準的羅馬特徵的建築物,與那些簡易、以橢圓形或圓形為主的土著建築相比,形成鮮明對照,是羅馬文化在不列顛農村的集中體現。
從空間分布上看,北方高地和南方低地之間的區別,就在於鄉間別墅有多少。在亨伯河以北很少見到鄉間別墅,儘管約克城附近及北至達勒姆的地區仍然有一些;在西部,特別是英格蘭中部地區以北,鄉間別墅幾乎不存在。因此可以說,英格蘭東北部就是鄉間別墅的極北地區。
英格蘭中南部和西南部、東英吉利、林肯郡和英格蘭中部地區以東是鄉間別墅的密集地帶,在這些地區,它可能是農村聚落的主要形式。科茨沃爾德丘陵地帶和薩默塞特郡都擁有眾多富裕的大規模的鄉間別墅,它們通常始建於2世紀中葉,3世紀晚期和4世紀初得到發展,足以與4世紀羅馬帝國在歐洲大陸的鄉間別墅相媲美。格洛斯特附近大威特康布(Great Witcombe)的鄉間別墅堪稱其典型,與一般的鄉間別墅不同,它坐落在遍布小溪和泉水的山坡上,由於地形複雜,興建於3世紀早期的主體建築屹立在四塊嵌入山體的平台上。這座別墅起初在19世紀被發掘,當時保存得頗為完好,不僅有1.8米高的圍牆,某些牆體上還包著灰漿,但因為當時的文物維護技術落後再加上雨水沖刷,今天已經難以看見了。別墅中有一座大型浴室,有帶廁所的更衣室(apodyterium)和鋪有馬賽克地面的冷水室(frigidarium),馬賽克上面的魚和各種海獸圖形拷貝於羅馬時期工匠們所用的標準圖冊。通過一條狹窄的通道,更衣室還與溫水室(tepidarium)相連,溫水室下的供暖系統至今猶存。溫水室又通向熱水室(caldarium),它是通過地下供暖系統由位於熱水室北邊的火爐加熱的。大約在公元380年別墅被改作他用,羅馬統治結束後不久就遭到廢棄。
在英格蘭西南部,鄉間別墅一般出現在2世紀至4世紀中葉,個別的甚至更早,比如多塞特郡的哈爾斯托克(Halstock),它位於多塞特郡和薩默塞特郡接壤處的伊爾切斯特鎮附近,其舊址是公元1世紀中葉遭廢棄的鐵器時代晚期的聚落。2世紀中葉開始建立簡易的鄉間別墅,到3世紀被大規模改建,甚至出現了雙層建築的龐大入口和戴戲劇面具的馬賽克美杜莎頭像。在希臘羅馬神話中,美杜莎與海神在智慧女神密涅瓦的神廟中私會,因此遭到密涅瓦的懲罰,她美麗的頭髮變成了毒蛇,任何直視美杜莎眼睛的人還會變成石像。由於這個特徵,美杜莎頭像被看成是強有力的護身符,許多羅馬不列顛的馬賽克作品都有這個主題。這一地區的鄉間別墅一般位於城市附近;而在當時不利於農業耕種的高地、林地和陡坡,比如索爾茲伯里平原等地,鄉間別墅就明顯不多。
在薩塞克斯郡,可能是因為有藩屬國存在,這裡的鄉間別墅出現得很早,其中最著名的,是位於奇切斯特附近的費施伯恩,可能與藩屬王柯基杜姆努斯有關。這座鄉間別墅到上世紀60年代才被發現,其規模遠遠超過普通的鄉間別墅,以致有時被稱作費施伯恩宮。最早的磚石結構出現在公元60年代,由一組浴室套間和有柱廊環繞的庭院組成,庭院兩側各有一排房子,房子地面鋪著馬賽克,牆上飾有彩繪,其中一幅著名的馬賽克描繪愛神丘比特,他騎在一隻海豚身上。海豚也是羅馬不列顛馬賽克圖形中最受歡迎的形象之一,這裡存世的50多幅馬賽克上共繪有200多隻海豚。在希臘羅馬的民間傳說中,海豚是義大利半島西面第勒尼安海的海盜變成的,他們曾打劫偽裝成普通乘客的酒神,酒神先施神力嚇跑他們,再把他們變為海豚,讓他們去幫助那些遇到海難的乘客。這樣,海豚自古以來就被視為人類的幫手:精通音樂的阿里翁(Arion)遇到水手搶劫,被迫跳海,一隻海豚為他的歌聲所打動,救他上岸;還有一隻海豚曾背著一個男童去上學。所以,海豚象徵好運,一名男子或男童騎在海豚上的形象,廣泛出現在希臘羅馬的錢幣、印章、陶瓶和馬賽克圖形上。
費施伯恩柱廊的柱子也採用古典的科林斯柱式,這在當時的不列顛人眼中一定很新奇。這樣一種裝飾風格表明,它們出自高盧南部熟悉地中海風格的工匠之手。到公元70年代中期,費施伯恩又興建了在不列顛說起來是無與倫比的大型宮殿建築群,建築群東側兩座宏偉大廳的頂部跨度分別達到21米和25米,因此,建造者必須精通紀念性建築的技術要求,尤其是與地基和承重材料相關的專業知識。建築群西側的會客廳雖然略小,但設計精巧,有著高聳的、塗成天藍和紫色的拱頂,在風格上與羅馬城中圖密善皇宮的會客廳十分接近,顯然,這種設計是為了突出主人的莊重和威嚴——他像神一般坐在天上。
事實上,費施伯恩的主人一定是身份尊貴且極其富裕的,除了藩屬王柯基杜姆努斯,近來也有人主張他可能是不列顛的總督撒路斯提烏斯·魯庫路斯(Sallustius Lucullus)。無論如何,如此龐大的項目必然會耗時多年才能竣工,而且不可能不對當地民眾產生影響。這一地區的帕爾鎮(Pulborough)、昂姆林(Angmering)、索斯威克(Southwick)、伊斯特本(Eastbourne)和埃克爾斯(Eccles)在同一時期也出現一批鄉間別墅,其規劃和設計都沿襲費施伯恩的風格,因此,費施伯恩的建造者後來很可能又受僱於其他人。但是,這些沿海的鄉間別墅未能維持很久,從3世紀中晚期開始它們就漸漸遭到廢棄,很可能在這個時候,附近的海岸防線變得越來越脆弱了。
在西肯特郡的河谷地帶,分布著不列顛東南部最富庶和最密集的鄉間別墅,譬如,在泰晤士河支流達倫特河(Darent)流域,每隔幾公里就有一座鄉間別墅,其中以1939年發現的盧林斯頓(Lullingstone)別墅最知名,這也是迄今發掘最充分的鄉間別墅。盧林斯頓初建於公元80至90年間,位於羅馬時期倫敦東南約27公里處。考古發現表明,其前身有可能是克爾特人的小屋,但地主後來有財力採用羅馬式的生活方式。在早期階段,建築主體由一排房子組成,房子前後各有一條走廊,走廊可以保護隱私,因為房間與房間之間可以不必打通,住在分開的房間裡,有利於家庭內部相互隔離,從而催生等級分化。這種格局很可能是從高盧北部和日耳曼地區引入的。另外,與高盧北部的鄉間別墅一樣,這裡的東北角也有一個半地下的房間(考古學家稱之為「深屋」),很可能用來儲存穀物。大約過了一個世紀,別墅得到大舉擴建,原有建築主體的南端出現了羅馬風格的浴室套間,冷水室、溫水室和熱水室一字排開,後兩者由附近一座火爐通過地暖供熱。而北端深屋旁又增加了一個房間,由此組成的套間使深屋部分自成一體。更引人注意的是,深屋內又修建了方形蓄水池,到2世紀晚期,屋內牆壁上飾有紅、黃、綠的壁龕,其中一個以純希臘羅馬風格描繪了三位水仙,顯然,此屋已變成崇拜當地水神的聖所了。
進入3世紀,盧林斯頓別墅似乎一度衰落,只是到了3世紀晚期才再度獲得新生,這可能與別墅轉手、更換主人有關。浴室被修繕,北端的房間包括深屋被徹底改建,繪有水仙的壁龕為白色石膏所覆蓋,深屋中放了兩座男性的半身大理石像,這可能表明原來的水仙崇拜被放棄,而以祖先或家族保護神崇拜取而代之。在4世紀,別墅的中心區也被改建,增加了一座帶有半圓形拱頂的餐廳,地面上鋪著兩幅巨大的馬賽克繪畫,主題都是希臘羅馬世界膾炙人口的神話故事。其中一幅畫著天神朱庇特化身為公牛,搶劫腓尼基國王的女兒歐羅巴。在羅馬詩人奧維德筆下,朱庇特為了引誘歐羅巴,化為健美的白色公牛來到海邊,當時歐羅巴正和同伴在那兒嬉戲,看見如此完美的公牛不禁又驚又喜。但她開始時還有點害怕,於是朱庇特就和她嬉戲,力圖打消她的膽怯:
(他)凸出自己的胸膛讓姑娘的手拍打,隨她把鮮花編的花環套在自己的犄角上。公主這時膽子大了,居然騎到了牛背上,也不知道自己騎的是什麼。朱庇特就一點一點地溜開,離開了陸地,把四隻牛蹄只管往淺水裡涉,愈走愈遠,過不多久就背著這搶到的寶物向大海里飛奔而去。她這時十分害怕,向後一看,陸地愈來愈遠,她一手握緊住一隻角,一手扶著牛背。她的衣裙在風中飄舞著。
在盧林斯頓鄉間別墅的馬賽克畫上,公牛飛奔於水面上,一雙前蹄已凌空而起,兩隻後蹄仍沒在海水中。騎在牛背上的歐羅巴身穿著近乎透明的衣服,手中的面紗因為疾馳之故而在風中鼓起。公牛的前後兩側各有一個背插雙翅的丘比特,其中後面的那個雙手拉著公牛的尾;前面那個則引頸向後,一手高舉,另一手抱著有紅色火苗的火炬,似乎在為公牛引路。這幅畫的構思與3世紀詩人塔提烏斯(Achilles Tatius)的描繪很接近,他筆下的公牛由化身為小男孩的愛神引領,而愛神手中握著火炬,含笑回望公牛,仿佛因朱庇特為了愛情不惜化身為公牛而忍俊不禁。馬賽克畫的上方有兩行拉丁銘文:
如果嫉妒的朱諾看見公牛在游泳
她更應當去埃俄路斯那裡了。
此處影射維吉爾的史詩《埃涅阿斯紀》:在特洛伊戰爭中,朱庇特之妻朱諾堅定地支持希臘人,所以當她得知特洛伊人的後裔命中注定要成為她所鍾愛的迦太基城的毀滅者的祖先時,她便動身前往風神埃俄路斯處,懇請他放出狂飆,吹翻特洛伊人的船隻,讓他們葬身大海。盧林斯頓這兩行銘文表明,在別墅主人看來,朱諾既然去請風神了,那麼讓她來阻止花心丈夫的偷情,要比消滅羅馬人的祖先更恰當。這種俏皮話對於不熟悉維吉爾詩的人來說,根本無法領會。因此可以設想,別墅主人及他的賓客們是受過良好古典教育的,他們在觥籌交錯時的閒談很可能也運用此類典故,以此作為身份的象徵。
另一幅馬賽克畫表現希臘英雄柏勒洛豐(Bellerophon)與怪獸喀邁拉(Chimaera)決鬥。喀邁拉前半身是獅子,背上有一個會噴火的山羊頭,尾巴末端是蛇頭。有這三種動物的力量,它常常毀壞農田、殘害牲畜。在這幅馬賽克上,柏勒洛豐騎在飛馬珀伽索斯(Pegasus)背上,披著紅色披風、腳蹬紅色靴子,奮力把手中的長矛刺向飛馬下方喀邁拉背上噴火的山羊頭。飛馬的上下左右各有一隻海豚,另有一對張開的貝殼。這些背景可能和珀伽索斯有關,這個名字的詞根(pegai)在希臘文中是泉水之意,據說飛馬用蹄子擊打岩石,水便會流出。馬賽克的四周還有象徵春夏秋冬的半身人像,合起來可能暗含風調雨順、五穀豐登之意。不列顛這些帶有人物形象的馬賽克完全採用古典神話為題材,而沒有其他行省所發現的一些表現農村生活的題材,這很可能意味著,鋪設這些馬賽克,是想展現主人對古典文化的熟稔度。
大約在公元380-385年間,別墅北端的一些房間被改造成小型家庭教堂,供這裡的住家及鄰近社區使用。這是基督教傳入不列顛的最早證據之一。教堂內壁上繪有基督教的壁畫,一隊基督徒向上伸出雙臂,這個姿勢今天仍被面向會眾的牧師們所採用,而絢麗、非寫實的色彩與生硬的線條,則反映古代晚期典型的藝術風格。
這座別墅在5世紀仍有人住,但不再有新的建築,而且漸漸顯露出荒廢的跡象;它最終毀於大火。在所有羅馬不列顛的鄉間別墅中,盧林斯頓別墅可謂既典型又不典型。說它典型,是因為它代表不列顛行省東南部眾多中等別墅的風格:以砂漿塗抹磚石砌就,基本上按長方形規劃設計,在鼎盛時包含約12間房屋,取代1世紀晚期的土著農場,並在2世紀晚期和4世紀進入相對繁榮的階段。但另一方面,它所反映的東南地區農村居民的文化和宗教信仰又是非典型的,兩尊大理石半身像在不列顛農村的全部文物中絕無僅有,不僅如此,人們還看見別墅的主人們在宗教信仰方面的變化,經歷了從異教崇拜到祖先崇拜再到基督教信仰的轉變,而且至少有一位主人熟悉拉丁文學經典。這些文化因素在不列顛是否具有普遍性,是得不到其他鄉間別墅的佐證的。當然,必須看到,得不到印證並不意味著其他地方就沒有,畢竟,它們能夠存世,靠的是運氣,絕大多數羅馬不列顛的農村地區在隨後的千年歲月里,因為農耕和建築工事的發展而面目全非了。
泰晤士河流域的鄉間別墅一般並不濱河而建,在北部地勢較高的地方反而常見,它們的特點與科茨沃爾德丘陵地帶的別墅類似:規模龐大,而且延續的時間長久。其中最重要的是北利(North Leigh)別墅,它在4世紀前半葉鼎盛時擁有60間房子,包括一座羅馬浴室和鋪有馬賽克的餐廳。
羅馬不列顛的鄉間別墅最早就出現在南部和東部,這裡也是鐵器時代晚期社會發展最明顯的地區。這些早期的別墅往往圍繞城市,通常始於弗拉維王朝,即羅馬征服後的30年內,規模也比後來的大。一般認為,這些別墅起源於羅馬征服後來自歐陸的商人和移民,很多是在以前的貴族住所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有些別墅就是在某些重要的「奧皮達」(見第一章)的原址上興建的。鄉間別墅和以前的土著貴族在房產方面的密切聯繫,以及靠近城市的地理位置,有力地支持了這種推論:不列顛本土精英之所以建造鄉間別墅,是為了在新的社會秩序下維持自己的身份。這些鄉間別墅的主人是誰?是退役軍人、商業移民、羅馬官員還是不列顛本地的貴族?這個問題是現有的考古資料無法回答的,但不應忘記,在羅馬帝國的政治體系中,行省的治安、稅賦的徵收,依靠大量地方貴族,這個階級是因為擁有土地而獲得地位的,當時,那是維持財富的唯一方法。考慮到別墅多靠近城市,人們更有理由相信,那些在城市中掌握權力的地方貴族才是絕大多數鄉間別墅的擁有人。興建羅馬風格的別墅是他們加入羅馬庇護體系的一種方式,也是他們維繫權力和社會威望的一個辦法。因此,鄉間別墅在羅馬征服後大量出現,與羅馬征服後公共建築在各城市出現本質一致,說到底,兩者都是不列顛地方精英為保持自己的政治地位而做的努力。
可以通過其他考古證據印證這一點。已有的研究指出,不列顛的農業新發展主要發生在鐵器時代晚期和羅馬時代後期,換言之,羅馬征服沒有給農業生產帶來顯著的變化。但另一方面,羅馬征服又確實給不列顛帶來了羅馬人的器物,許多土著聚落在弗拉維王朝以前就得到薩摩斯細陶器、羅馬式的胸針和餐具,在前羅馬時代,那是頗為罕見的。使用這些以前奇缺的物品可以帶來聲望,是社會地位的體現,敏銳的商人一下抓住了這個商機,進口了大量這類物品,使它們在征服後迅速傳播。但數量過多也很快使其社會價值貶值,進入弗拉維王朝以後,這些東西在東南部的農村便不再那麼流行了。綜合這兩點,我們不妨認為,羅馬式鄉間別墅的功能並不是提高或推動農村的生產力,而是供其主人展示財富和社會地位之用。鄉間別墅實質上代表了城市和農村之間的整合,而這種整合是通過那些需要在城市裡掌權的地方貴族在農村擁有土地、並利用它來炫耀財富而實現的。
羅馬化的城市和農村之間的這種相互依賴關係,在2世紀和3世紀初得到進一步加強,鄉間別墅的數量有了穩步的增長,不過它們的分布漸漸遠離城市,規模也不再有早期的那麼大。很可能,這表明越來越多的經濟社會地位略遜一籌的人,開始接納羅馬風格,他們放棄了傳統的木質住所,轉而興建鄉間別墅,當然,這些別墅相對來說也就略遜一籌了。
規模小的鄉間別墅雖然在羅馬統治後期占據主流,但這不意味著大型鄉間別墅就此絕跡;相反,不少宮殿式的鄉間別墅恰恰是在羅馬不列顛晚期興建的。伍德切斯特(Woodchester)等地的別墅是單一結構的設計,而比格諾(Bignor)、切德沃斯(Chedworth)和洛克伯恩(Rockbourne)的別墅則在早期帝國時代的基礎上漸漸擴建而成。這些大型別墅往往帶有精美的馬賽克畫、內部的裝飾和柱廊,其中,伍德切斯特擁有歐洲第二大的有關俄耳甫斯的馬賽克畫。俄耳甫斯是希臘神話中的音樂家,傳說他的琴聲能讓木石生悲、猛獸馴服,所以他抱琴而為飛禽走獸環繞的形象常常出現在羅馬不列顛的馬賽克畫上。多塞特郡辛頓聖母(Hinton St Mary)的一棟4世紀的別墅里有一幅巨大的馬賽克鋪地,它有兩個主題,一個是頭上飾有希臘字母XP(此為基督標記)的男性,此人可能是耶穌基督本人,也可能是已信奉基督教的羅馬皇帝;另一個是柏勒洛豐和怪獸喀邁拉,將這樣一個希臘神話放在基督教的背景下,很可能意味著善對惡的勝利。
大型別墅給來訪者留下深刻印象,說明在4世紀,有大量財富投入了私人的農村建築中。是什麼原因促成了財富的投入?學界對此爭論很多。有人認為,高盧北部正遭遇蠻族入侵,那裡的富庶之家逃到了不列顛;有人認為這種現象與羅馬政治有關,戴克里先改革後,羅馬帝國的行政體系日益分化,城市貴族不願在城市擔任職務,寧可長居農村,由此促進鄉間別墅的出現。還有人認為,4世紀是羅馬不列顛經濟發展的高峰,某些地方家族獲得了前所未有的財富,別墅就是這些財富的反映。這些假說和理論各有其支持者,也許,把它們合起來才更有說服力。
大大小小的鄉間別墅還代表對鐵器時代木製建築的摒棄,長方形的建築物通常要使用砂漿和石牆,這與鐵器時代的圓形建築及通常使用的木材、抹灰籬笆和茅草形成鮮明的對比。後者一般只能持續一代人之久,然後就需要徹底翻新或重建;前者有不少至今尚存。在羅馬統治下,土地是可以買賣的,將財富轉化成不可搬動的磚石、砂漿、馬賽克和浴室,而不是逃生時便於攜帶的其他物品,本身就是社會心態的一個重要變化,表達出對政權的控制者前所未有的信任。即使只有兩、三間小屋,其內部裝飾也談不上古典風格,這些小型的鄉間別墅也反映了其主人的認同和志向。
儘管在羅馬不列顛的農村視野中,最受關注的是鄉間別墅,但鐵器時代的圓形建築物並沒有消失,相反,越來越多的考古證據顯示,這兩種建築形式一直並存。引人矚目的是,圓形建築未必意味著社會地位低下或貧窮,它們通常由易耗損的材料建造,但其中較大的,內部直徑能超過5米,最大的甚至可以達到16米,建造起來難度不小。其寬敞的內部空間定然塑造了傳統不列顛的許多儀式,因此,圓形建築意味著複雜的社會。鄉間別墅的周圍也會有圓形建築,但它們主要分布在不列顛的農村大地上,儘管帶有地域的特徵。據估計,在鄉間別墅發展的鼎盛時期4世紀,500座鄉間別墅只占農村聚落的不到1%;在鐵器時代晚期和羅馬時期英格蘭的大約10萬個農村遺址中,鄉間別墅只占2%,即使在不列顛南部,即鄉間別墅最密集的地區,它們也只占15%左右。這些數據有力地挑戰了一個曾經頗為流行的觀點,即羅馬征服後,不列顛居民逐步放棄了傳統的生活方式,並最終羅馬化。現在更明確的是,即使那些不起眼的小型鄉間別墅,很可能也是由小貴族擁有,這就讓考古學家開始關注農村中其他形式的聚落遺址。
「小鎮」(small towns)是目前受關注較多的一種。「小鎮」是個模糊的術語,如何為「小鎮」分類,學界從來就不一致。「小鎮」所指的聚落在形態上差別懸殊,與城市相比,這些聚落不具備行政功能。個別「小鎮」,如劍橋郡的沃特牛頓(Water Newton),確實帶有行政中心的部分特徵,有潛力被提升為羅馬式的城市;有些「小鎮」緊鄰羅馬軍營,如北約克郡的卡特里克(Catterick),因此實際上是駐軍聚落的一個部分。有的「小鎮」,尤其是那些分布在交通要道上的「小鎮」,顯然具有經濟功能,應該是採礦工或制陶工的聚落,但它們缺乏希臘羅馬式的公共建築和設施,因而從大陸上來的人不會把它們當做城市。還有的「小鎮」是羅馬或不列顛宗教崇拜的聖所,如巴思(Aquae Sulis);但大多數「小鎮」與鄉村沒有區別,所以,「小鎮」基本上屬於農村地貌。
如何評價小鎮,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迄今為止,小鎮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掘,其遺蹟仍沉睡在現代的居住區之下,這意味著在大多數情況下,連它有多大也不得而知。比較流行的說法是,它們占地5公頃左右,最大的能夠超過10公頃。
與作為行政中心的城市相比,小鎮在兩個方面有重大區別。首先,儘管它們都是人口相對集中的聚落,但絕大多數小鎮缺乏有組織的城市規劃,沒有棋盤式的街道布局,也沒有城牆之類的防禦工事,一般只會有不規則的小巷,顯然是自然發展的結果。
小鎮的發展,大致可以有五種模式。一是在道路交叉口發展起來的,附帶著發展出一些小巷和過道(如Brampton,Braintree)。二是沿著一條道路的兩側發展成聚落,聚落只集中在道路兩旁,不深入到道路之外(如Wall,Hibaldstow)。第三種是圍繞交叉路口或線形聚落髮展出來的不規則的街道體系(如Water Newton,Kenchester,Richborough);有一些不規則的街道體系不是在交叉路口發展的,可能是受羅馬軍營或其他結構的影響(如Irchester,Kirmington)。最後一種模式,則體現一定的道路規劃(如Alchester,Ilchester,Catterick,Corbridge)。當然,缺乏規劃是否就等於缺乏組織,這一點仍然無法定論,比如對位於漢普郡的尼坦姆(Neatham)的發掘表明,當地的布局應該經過了精心的規劃。小鎮中有沒有地方長官的治理,這一點也無法確定,也許只會為應急而臨時組建地方委員會,其存在和運作是間歇性的。在一些小鎮上確實發現了公共建築,考古學家認為它們是皇家郵政系統即所謂的「公共馳道」上的客棧,故通常不表示當地社團對羅馬統治的認可。除此以外,便沒有什麼大的房屋了,甚至連神廟都很罕見;形制簡陋、密度稀疏的房舍顯然是用來滿足當地農業人口的日常生計的。
關於小鎮的起源,學界一向爭論很多,但一些基本模式已經比較清楚。約三分之一小鎮的建立很可能與軍事活動有關,另有三分之一是從鐵器時代晚期的聚落髮展而來,剩下的小鎮中約有一半毗鄰道路系統。當然,小鎮的地域特徵也不能忽視,不列顛南部和東部在羅馬征服之前就已經開始羅馬化進程了,這裡的小鎮大多數與鐵器時代的聚落有關,但它們在羅馬時期能否繼續發展,就看它們能否納入新的行省框架,尤其是能否與羅馬的道路體系實行接軌。靠近羅馬道路的小鎮可以為「公共馳道」提供支持,因而得以持續繁榮;偏離這些道路的小鎮,則最終衰落了。相比之下,北部和西部的鐵器時代聚落本來就少,小鎮的發展受行省框架的影響就更大了,有些是作為羅馬軍營附近的平民聚落出現的,軍隊開往新的邊疆後,這裡就成了獨立的聚落。駐軍對這些小鎮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地理位置的選擇上,一般來說,兵營占據戰略地形,有羅馬道路將它們彼此連接,由此形成的地貌特徵,一直到今天也沒有太大改變。
絕大多數小鎮起源於羅馬統治早期,但目前有限的考古發掘似乎表明,它們的鼎盛期到羅馬帝國晚期才出現。到4世紀時,它們成了繁榮的經濟中心,有些還出現了圍牆,其中最突出者無疑是沃特牛頓,其圍牆內的區域達18公頃之多,而高空拍攝的照片顯示,實際居住區可能更大。這些小鎮雖然是農業生產和日常貿易的區域中心,但小鎮內的建築顯示,其繁榮可能也與手工業製作有關係。有些小鎮生產陶器,比如沃特牛頓;門迪普的查特豪斯(Charterhouse)長期以來便以生產鉛和銀的製品聞名。格洛斯特郡迪恩森林區(Forest of Dean)的Weston-under-Penyard以生產鐵製品見長;伍斯特郡北部的德羅威奇(Droitwich)與製鹽業相關,這裡的礦泉鹽含量在世界上僅次於死海。開礦與製鹽通常由羅馬政府監視或壟斷,早在1世紀老普林尼就提到,不列顛的鉛礦豐富,以致羅馬頒布法令,對其開採量加以限制。不列顛出土的帶有銘文的鉛塊顯示,鉛的開採在哈德良和塞普提米烏斯·塞維魯在位時期受到皇室的監控,因此,上述產鉛和產鹽兩個小鎮的經濟活動,應當受到羅馬國家的控制。控制的方法也許是向當地派駐低級官員,也許是對承包商進行監視。
市場的需要是生產的動力,在某些時候和某些地區,市場需求很可能來自軍隊,比如在西部柴郡的平原上,一些小鎮從事多種物品生產,如製鹽、陶器、瓦片、玻璃、鐵、銅、鉛、皮革和紡織品,品種如此之多,只能理解為與駐紮在附近的軍隊有關。還有些小鎮位於較大的鄉間別墅附近(比如Great Casterton,Ancaster,Kingscote,Gatcombe),因此可能與這些大的地產有經濟聯繫,小鎮上的人,可能就是為鄉間別墅的主人工作。不過,客觀而論,僅憑已有的考古資料來評估小鎮的經濟依附情況——無論是對軍隊還是對鄉間別墅的依附,都不足以下結論,目前只能將從事手工製作的小鎮和主要務農的小鎮區分開,並且,大部分小鎮是農業性質的。考古證據說明,小鎮的經濟活動要比城市活躍得多,這可能表明小鎮是羅馬不列顛經濟生活的晴雨表,公共城市則是政治生活的中心。
小鎮和鄉村往往也是本地的宗教聖所,有的小鎮以其聖所而聞名遐邇(比如Buxton,Frilford,Harlow,Nettleton,Springhead,Wycomb),其中有一些在羅馬征服前就已存在。羅馬征服對不列顛本地宗教的影響無疑很深遠,從羅馬對督伊德教的鎮壓中,已經可以看出來。不過正如上文所述,取締督伊德僧侶乃是出於政治考慮,並不能說明羅馬在宗教方面不寬容。事實上,祭司階層在後來的神廟中似乎仍然存在,在格洛斯特郡迪恩森林區利德尼(Lydney)的一座神廟裡,有一些4世紀的馬賽克(現已被毀),其銘文中提到兩位監管人,一個是提圖斯·弗拉維烏斯·塞尼利斯(Titus Flavius Senilis),他的頭銜是「宗教儀式的監管人(pr[aepositus]rel[igionum])";另一個是維克托里努斯(Victorinus),他的身份是「解釋者」(interpres),即釋夢或解說神諭者。前者的名字分三節,他應該是這裡的羅馬長官;後者的名字只有一個,應該是本地人,這兩人應該都是專職的祭司。
人們一般認為,羅馬人到來後,不列顛的本地宗教就開始與羅馬宗教發生混合。在遠離軍事區的英格蘭南部、中部與東部地區,農村中的神廟兼具羅馬和克爾特建築風格,中央內殿通常呈正方形或長方形,周圍環以帶屋頂的長廊。這些神廟地處專門劃出的神聖區,不是供崇拜之用,而是用於容納神明;神明既可以由神像體現,也可以用其他方式比如神聖的樹林來表達。宗教慶典通常在區內舉行,這些地區往往可以發掘出被埋葬的還願品。這種模式與地中海的古典世界極為相似,如果說有什麼不同,那就是地中海的神廟在入口處設有祭壇,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特點也被不列顛神廟採納了,比如埃塞克斯郡哈洛(Harlow)的一座約公元2世紀的神廟,就有這樣一個祭壇。需要注意的是,埋葬還願品是鐵器時代晚期不列顛的典型做法,諾福克郡的斯奈提沙姆(Snettisham)曾發現鐵器時代晚期埋葬的大量金銀項圈等物件,表明以這種方式儲藏財富在不列顛土著社會中非常重要:財寶不僅可以得到神明的保佑,更可以充當還願貢品。
宗教混合的趨勢不僅表現在神廟裡,還表現在神的名字上。將本地神明和地中海神明的名字配對互用,在羅馬帝國是通例,在不列顛也不例外。比如,軍隊駐紮區的不少銘文里提到馬斯科奇丟斯(Mars-Cocidius)和馬斯貝拉圖卡督斯(Mars-Belatucadrus),馬斯是羅馬人的戰神,很明顯,不列顛本地神祇科奇丟斯和貝拉圖卡督斯因其好戰本性而分享了馬斯的聲譽,故能為軍中的羅馬人和不列顛人共同接受。但實際的情況要比這複雜,在與軍隊相關的銘文中,共提到246個不列顛神祇,其中有169個是單獨出現的,另有12個同時提到本土神明和地中海神明,但沒有把它們並置;只有剩下的65個(占總數的26%)把兩種神明並置。這意味著,即使在高度羅馬化的軍隊中,宗教混合也不占主流。
從屈指可數的農村銘文中可以看出,宗教混合更不常見。威爾特郡的奈托屯灌木林(Nettleton Shrub)有一個八角形神廟,廟裡發現一塊祭壇碑銘,是尤圖斯之子克羅提卡(Corotica)獻給阿波羅庫諾馬格魯斯(Apollo Cunomaglus)的;同一地區還發現一塊還願銅板,但上面只有阿波羅的名字,沒有庫諾馬格魯斯。林肯近郊的鄉村,有一位羅馬公民向馬斯里格內末忒斯(Mars-Rigonemetes)的神廟獻了一座拱門,但由於此人是羅馬公民,他很可能住在林肯那個殖民市里,而非鄉村。在不列顛發現的其他與馬斯神並置的神祇包括:位於西庫克(West Coker)的馬斯里基薩姆斯(Mars-Rigisamus),位於切德沃斯的馬斯勒路斯(Mars-Lenus),位於里德內的馬斯諾登斯(Mars-Nodens),位於比斯雷(Bisley)的馬斯奧盧迪烏斯(Mars-Olludius),位於馬托沙姆(Martlesham)的馬斯克羅提阿庫斯(Mars-Corotiacus),以及位於巴克維(Barkway)的馬斯阿拉托爾(Mars-Alator)和馬斯托塔提斯(Mars-Toutatis)。與馬斯神相提並論的第二位神明不見得都是不列顛神,有些來自高盧,因此這些碑銘的出資人不一定是不列顛人,其中有高盧移民,他們的社會地位並不低,應當屬於精英階層。
與銘文相比,圖像的材料比較多。考古發掘找到不少神像和浮雕,學者們根據它們的特徵,確定其為古典神祇,例如,帶有雙蛇杖、公羊和公雞的是墨丘利。通過這種方法可以知道,不列顛南部最常見的地中海神是朱庇特、馬斯、密涅瓦、墨丘利、阿波羅、赫丘利和維納斯。但此類雕像絕大多數不帶銘文,所以懸而未決的是,當地人崇拜的究竟是一個混合了不列顛或高盧特徵的羅馬神祇,還是一個具有羅馬神祇的外形但仍然保留不列顛名字的本土神?現在有考古發現能夠證明:不列顛神明可以採用羅馬形式,但不使用羅馬名字。赫特福德郡的巴爾多克(Baldock)出土了一堆秘藏器物,其中包括19件還願板和1個小銀像,銀像很像密涅瓦,但提到這個神的名字的6塊還願板上把她叫作塞努娜(Senuna),一個前所未知的不列顛女神。
農村的神廟有時容納多種崇拜,在格洛斯特郡的尤里(Uley),墨丘利是無可爭議的主要崇拜對象,但這裡也發現大神朱庇特、酒神巴克斯、太陽神索爾(Sol)和丘比特的雕像。牛津東北的伍迪屯(Woodeaton)主要崇拜馬斯,但也崇拜維納斯、赫丘利、密涅瓦和丘比特。在奈托屯,阿波羅之外尚有月神黛安娜、林神希爾瓦努斯(Silvanus)和墨丘利。當然,如上文所說,地中海的神名也可能指不列顛的神明。此外,農村的銘文和圖像還有一個特點,即很少見到東方的宗教和密教,這與移民較多的軍事區銘文不相同。
上述這些現象對農村地區受羅馬文化多大的影響構成挑戰,有的學者不再滿足於傳統的解釋,認為這種解釋過於關注行省的上層顯貴而不是下層平民,過於強調文化的模仿而非文化的協商。他們主張行省文化是一個抵制與適應的動態過程,以羅馬克爾特宗教中的女馬神(Epona)為例,其雕像就是抵制與適應的產物。女馬神雕像多見於高盧東部和中部,不列顛也有發現。一方面,女馬神雕像被賦予人形,卻總是與馬和馬駒同時出現,從未單獨以人的形態出現。在克爾特文化里,神通常以動物的形態來表現,所以人形的女馬神應該說是羅馬征服後的產物。但另一方面,與其他重要的克爾特神祇不同,女馬神從未和任何一位羅馬男神配對。當克爾特神祇和希臘羅馬神明並置時,常見的表現方式是一位本土女神和一位希臘羅馬男神配對,比如克爾特的豐產女神(Rosmerta)和墨丘利配對,因此,女馬神獨自存在,似乎是對羅馬文化的抵制。女馬神的雕像很少帶有銘文,而羅馬神祇的雕像則通常有銘文,這似乎也是對羅馬文化抵制的表現。由此看來,可以將克爾特文化和羅馬文化的關係總結為協商、抵制和調適,最終目的是滿足地方上的需要。
儘管如此,不列顛農村在宗教方面的重要史料仍然帶有鮮明的羅馬文化印記,這就是所謂的咒符(拉丁文叫defixiones,希臘文叫κατα'δεσμοι)。咒符在古代地中海世界由來已久,分布廣泛,其用途是祈求神靈傷害敵人。咒語通常刻在很薄的鉛板上,再摺疊或捲起來,有時還會用針釘住,然後被埋進墳墓、棺材,或投入井水、河水。迄今為止,已出土1700多件這類咒符,其中約2/3用希臘文書寫。
自上世紀70年代以來,在英國出土的咒符有300多件,占拉丁文書寫的咒符的一大半,它們集中在格洛斯特郡塞文河入海口地區,尤其在巴思和尤里兩地。巴思共發現130件咒符,當時它是一個小鎮,以供奉蘇里斯密涅瓦(Sulis-Minerva)的神廟和溫泉聞名。神廟建於公元65-75年之間,採用了純正的古典風格。溫泉東北不遠處發現了早期羅馬軍隊存在的證據,因此,這座神廟的建造應該和入侵不列顛的羅馬軍隊有關係。尤里是典型的農村地區,有一座獻給墨丘利的神廟,現發現80多件咒符。需要說明,這個地區只有一小部分已經被考古發掘了,巴思的溫泉就只被發掘了1/6,因此,在這一地區還會找到更多的咒符。咒符在倫敦、肯特郡、漢普郡南部、英格蘭中部以東和東英吉利等地也有發現。對字體的研究表明,咒符的使用貫穿於整個羅馬不列顛,但公元2世紀和3世紀使用得最多。
英國出土的咒符雖與地中海其他地區的咒符有相似性,卻也有一些獨到的特徵。就材質而言,咒符與護身符雖然本質類似,但前者意在傷害別人,後者用來保護自己,故不難理解,咒符不大會像護身符那樣用金銀等貴金屬或寶石製成,而一般為鉛質。鉛的沉重、寒冷和灰暗好像與咒語特別般配,仿佛這些屬性也能轉化到被詛咒者的身上。古代曾有人要求製作咒符的鉛皮須從高架引水渠的管道上截取,顯然,使用經冷水流過的鉛皮在此人看來更有效果。然而,與地中海世界經常使用純鉛板不同,巴思咒符中只有不到2/3用鉛板,其餘的主要用錫鉛合金,而且不同咒符的錫鉛比例也不同,這一方面說明咒符的用材並非批量生產,另一方面也可能反映了當地冶金的特色——不列顛在古代是以產鉛產錫聞名的。
就祈求對象而言,巴思的神廟是獻給蘇里斯密涅瓦的,但絕大多數咒符卻呈交給不列顛的本地神蘇里斯,只有少數呈交給蘇里斯密涅瓦、馬斯、或墨丘利。這個情況與不列顛農村地區不流行宗教混合主義是完全吻合的,從另一方面說明本土宗教的傳統勢力依然很強大。
在咒語的內容方面,其他地區有多樣種類,有的希望在訴訟案件中擊敗對手或者阻止證人作證,有的祈求在競技比賽或者商業競爭中獲勝,也有人希望心上人回心轉意或者求得情愛的滿足。不列顛的咒符卻相當單一,幾乎全在詛咒盜竊財產的小偷,放在目前所知的全部咒符中看,就顯得非常特別,因為,在所有其他地區的咒符中,與盜竊有關的咒語總共只有約20件。在尤里,被竊物品以農用居多,如牲口、馬勒、車具、奶牛、羊毛、亞麻布等。在巴思,盜竊案幾乎都發生在澡堂里,被盜物品包括戒指、手鐲、拖鞋、錢幣,還有大量的衣服。在一塊7.5×5.8厘米的鉛合金板上刻著:
【正面】偷走我青銅容器的人受到徹底的譴責。我將(此人)獻給蘇里斯神廟,無論是女還是男、是奴隸還是自由人、是男童還是女童,只要做了此事,就讓他自己的鮮血流入這只容器。
【反面】我要求神找到此人,無論竊取此物之人是女還是男、是奴隸還是自由人、是男童還是女童。
這份咒符很典型,其拉丁文字不是按正常順序從左寫到右,而是逆向從右寫到左,做成之後又把鉛板摺疊起來,然後投入溫泉。如此處理,可能因為咒語是寫給神看的,一旦為外人窺知便失去效力。另有兩份巴思咒符,其咒語看上去是拉丁文,但不知其何意,也許是用拉丁文拼寫的克爾特語,顯然也不想讓人看懂它的意思。在尤里還發現一份用希臘文字母拼寫的拉丁文咒符,讓人感到匪夷所思。
由於丟失財物的人不知道小偷是誰,為了讓符咒生效,寫咒語時就使用「無論是……還是……」這種語式,目的是不讓任何人漏網。這種語式是典型的羅馬法律用語,並非來自本地傳統。令人矚目的是,一般咒符會把失物獻給神明,但這裡卻祈求把小偷本人獻給神,屬於人祭。羅馬征服之後就在不列顛取締了施行人祭的督伊德教,在公共場合,人祭是為人不齒的,而這個咒符卻透露了前羅馬時期殘存下來的宗教習俗。
在另一塊7×10厘米的鉛合金板上人們讀到:
布魯克茹斯(Brucerus)[之子]多奇里亞努斯(Docilianus)致最神聖的蘇里斯女神。我詛咒任何偷走我帶風帽的斗篷的人,無論是男還是女、是奴隸還是自由人……請蘇里斯女神將死亡施加給……讓他不得入睡或讓他現在或今後斷子絕孫,除非他把這件斗篷還到她的神廟來。
斗篷相當於現在的雨傘,是巴思澡堂乃至全羅馬帝國最經常被竊之物。馬提亞爾有首詩描寫一個參加晚宴的人,其中說他常常穿兩件斗篷回家。不過,在澡堂盜竊和破門盜竊在古代人眼中是性質不同的,在希臘,後者是民事犯罪,而前者可被處死。羅馬法沒有這麼嚴,但澡堂行竊仍可判做礦場苦力。儘管迄今在不列顛還沒有發現證據說明有人因為在澡堂盜竊而受罰到門迪普開採銀礦和鉛礦,但嚴厲的懲罰仍然是理解這份咒語的重要背景。由於同樣的原因,多奇米狄斯(Docimedis)在丟失兩隻手套後,便懇請女神讓小偷「失去健全的心智和雙眼」。
澡堂里丟失的物品往往是不太值錢的小東西,此種盜竊,和古代澡堂沒有帶鎖的衣帽櫃有關。流傳至今的文書表明,去澡堂的人往往會讓自己的奴隸脫衣脫鞋並留下來照看衣物;如果沒有隨從,則可付小費給澡堂里的奴隸,讓他代管,戴克里先的《物價敕令》甚至為此規定了代管費。因此,在澡堂里丟東西,可能不僅是因為運氣不佳,也可能是因為沒有奴隸,或者不能派發小費。換言之,這些人恐怕並不富裕。不過,我們不能認為,不列顛的咒符基本與盜竊有關,便表明這裡的人相對而言比較貧窮;咒符能流存至今,完全是靠運氣。不過仍可以肯定:這些人不像羅馬士兵那樣富裕,在不列顛北部的軍事區,幾乎沒有這樣的咒符出土,應該不是偶然的事。
再看尤里的一塊咒符:
比庫斯(Biccus)把他丟失的一切獻給墨丘利(條件是讓這個竊賊),無論是男還是男性[原文如此],不能小便或大便或說話或入睡或醒來,也得不到安樂或健康,除非他把東西帶到墨丘利的這座神廟來,他也想不起這些東西,除非通過我代禱。
把失竊的財物獻給神靈,這樣一來,小偷所盜竊的東西就不再是人的財富、而是神的財富了。在古希臘羅馬世界,在神廟搶劫或偷竊是最嚴重的罪行之一,小偷小摸由此就轉化成滔天大罪,對竊賊使用種種詛咒和懲罰,再怎麼嚴厲都不過分。當然,絕大多數咒語並沒有把話說得太死,其目的,看來是引誘竊賊把贓物歸還到神廟,而失主可以通過付給神廟一點錢贖回物品。從不列顛的咒符看,失主打算付給神廟的贖金,一般不相當於失物的全額,而是像比庫斯承諾的那樣,為總額之1/10或一半不等。由此看來,神在這裡充當一種超自然的「警察」,這可能意味著治安問題在農村始終不容樂觀。在羅馬官員起不了作用的地方,只有請神來幫忙了。
咒符在祈求公正時頻頻使用程式化套語,表現出顯著的相似性:先請求神明,表達祈求者的願望,再要求神明施以公正或報復。這種情況說明,抄手在刻寫咒語時有藍本可以參照。巴思一塊9.4×5.2厘米的鉛合金板上刻著:
【正面】我已把我丟失的六枚銀幣獻給蘇里斯女神。讓女神從下面所寫的名字那裡去索取:塞尼奇阿努斯(Senicianus)和薩圖尼努斯(Saturninus)和阿尼奧拉(Anniola)。已從寫本中抄寫。
【反面】阿尼奧拉
塞尼奇阿努斯
薩圖尼努斯
這是不列顛唯一一塊提到咒語藍本的咒符。在原件上,抄手最初刻錯了好幾處,後來又在刻錯的字母上重新刻寫,看來是與藍本進行了核對。在巴思溫泉發現的130件咒符中,只有2件筆跡相同,因此都不像由職業抄手所作。但這並不能排除巴思有職業抄手的可能性,因為存世的咒符應當只占實際存在過的咒符的一小部分。另外,多數咒符刻寫粗糙,而且還有不少咒符上完全沒有刻字,或者刻了一些看似銘文實為無意義的假銘文,可見,咒符應該不僅僅流行於有讀寫能力的群體之中,文盲也可用這種形式發泄自己的憤怒。
咒符有沒有用?能不能幫助失主找回失物?在今天看起來,這樣的問題一定很荒謬。自詹姆斯·弗雷澤以來的西方學者把咒符視為巫術,與宗教相對立,而事實上,咒符雖然在古代地中海世界分布廣泛,但在很長時間內不為學者們所重視,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研究這些灰暗的小鉛板就觸及西方文明源頭中黑暗的、非理性的一面,與人們根深蒂固的「光榮屬於希臘、偉大屬於羅馬」的信條格格不入。不過,在古代,那些使用咒符的人顯然不認為這種做法不可理喻,不列顛的咒符從公元2世紀延續到公元4世紀,也就是持續了三個世紀,如果它沒有一點用處,恐怕難以維持如此之久。古人至少「心裡有鬼」,他們害怕被咒語控制;古人也不會真的認為給神的祈求就會得到神的回應,否則那就不是祝禱而是通信了。因此,與其談論咒符施之於人的效力,不如關注它作用於己的功用,誠如這些咒符的整理者所指出的:「宗教信仰和巫術信仰都是自我開脫的,有相信的願望和需要對於信仰來說便已經足夠了;難道不是這樣嗎?催生它們的種種神秘是任何理性的解釋無法企及的。世間的生命如同麻雀飛過燈火通明的廳堂,從黑暗中來,往黑暗中去。一旦萌發出此種願望,不信仰巫術、占星術或諸如此類,就很困難;即使某個咒語或套話沒起作用,這種信仰體系也能靈活地容納失敗,將之解釋為漏掉了某處細節、說錯了什麼話或者被對方用來反駁的咒語推翻了。」不僅如此,訂製、刻寫這些咒符的過程本身,就如同焚燒模擬像或親吻相片一樣,能轉移難以容忍的緊張情緒;把咒符拋進巴思的溫泉,也就象徵性地把這種情緒拋出身外了。
用拉丁文刻寫咒語來自羅馬世界,雖然咒符是羅馬不列顛最引人矚目的宗教史料,但考慮到此類史料在不列顛的分布異常集中,很難用它們來概括不列顛農村宗教的全貌。農村鐵器時代宗教崇拜的延續性遠不如宗教表達形式的新變化來得明顯,而這種延續性的性質如今也難以得到充分的理解。把動物小心翼翼地埋葬起來,以及在濕地存放物品,這些儀式依然被奉行,但物品中已包括羅馬的武器和雕像。在約克郡東部的希布頓索普(Shiptonthorpe)進行考古發掘,結果顯示,路邊一個鄉村曾有一處供動物飲水的公共水池,水池後來遭廢棄,被泥土填平,泥土中同時埋入了精心放置的整套壺罐、一隻公牛的頭和一對狗的頭骨。再後來這裡又被用作埋葬幼小動物和人類嬰兒的墓地。這些行為儘管應該和某位水神的宗教崇拜有關,但其意義已無從索解。與此類似,在漢普郡的幾口井裡發現包括小公雞在內的動物遺蹟和整套壺罐。一些羅馬晚期的錫鉛合金容器也被埋藏在井中,可能充當了某種還願品。這些例子表明,在使用羅馬器物的同時又延續了本地習俗;其分布之廣則說明,羅馬宗教並未徹底取代本地的宗教,後者仍被本地百姓長期奉行。至於這種奉行究竟反映了羅馬文化的影響,還是體現了本地文化的對抗,這就取決於學者們見仁見智的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