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財有道:瘋狂運轉的財政機器
2024-10-09 03:46:19
作者: 王覺仁
漢帝國連年對外用兵,雖然從國防和軍事的意義上講,乃勢在必行之舉;但從財政和民生的角度看,隨著軍費開支的劇增,國庫明顯不堪重負,而百姓所承受的兵役、賦稅和徭役的壓力,無疑也越來越大了。
屋漏偏逢連夜雨。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秋,廣大的中原地區爆發了嚴重的洪澇災害。一時間餓殍遍野,無數百姓陷入饑荒。
武帝劉徹聞報,立刻派遣使臣分道前往各個郡國,嚴令所有政府儲備糧倉全部開倉放糧賑濟災民,一粒糧食都不許剩下。
然而,所有糧食全放出去後,依然還有大量飢腸轆轆的災民得不到救援。武帝無奈,只好又想了一招,倡議富豪和官吏出錢借貸給災民,然後將名字上報,由朝廷予以表彰、嘉獎。
可是,讓富豪和官吏把口袋裡的錢掏出去,換取徒有虛名的所謂「朝廷表彰」,這筆生意著實不太划算。所以,倡議發出後,雖然也有響應者,但相對於數量龐大的災民,仍然是杯水車薪,根本解決不了問題。
最後,武帝劉徹沒轍了,只好大手一揮,下令將所有尚待賑濟的災民全部遷移:一部分遷入關中,一部分遷到朔方與河套地區。
災民總人口有多少呢?
七十餘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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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的費用由誰承擔?
當然只能是國家財政。
此次大規模遷移災民,朝廷不僅承擔了災民的衣食、遷移和安置費用,還要在此後數年幫助移民配套解決居住、生活、勞作等一系列問題。
而所有這些費用和開支,算下來無疑是一個天文數字,致使原已不堪重負的國家財政雪上加霜。按照司馬遷的說法,就是:「其費以億計,不可勝數。於是縣官大空。」(《史記·平準書》)
國庫空虛,財用匱乏,迫使武帝劉徹不得不通過一系列激進的財政改革,來提高朝廷對民間社會的榨取能力,從而為他已經實施和即將實施的所有「大有為之政」保駕護航。換言之,只有讓國家的財政機器瘋狂地運轉起來,最大限度地開闢財源,才能讓武帝劉徹擺脫「志大財疏」的窘境。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冬,一開年,朝廷的財政部門就向武帝提出了一項重大的貨幣改革建議。他們說:「縣官用度太空,而富商大賈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不佐國家之急。請更錢造幣以贍用,而摧浮淫併兼之徒。」(《資治通鑑·漢紀十一》)
大意為:政府經費匱乏,而社會上的富商大賈通過冶煉銅鐵礦、私鑄貨幣和生產食鹽,身家累計達黃金萬斤,卻從不幫助解決國家的困難;所以建議製造新的貨幣,以供政府開支;同時打擊那些貪得無厭、投機倒把的奸商。
有關部門這個「更錢造幣」的建議,用現代經濟學術語表達,就叫「量化寬鬆」;要是用老百姓的話講,就是「印鈔票」。
古代的貨幣,通常都以金屬鑄造:最上等是黃金,次一等是白銀,第三等是銅。在當時,社會上的一般通用貨幣即為銅錢。自漢文帝到武帝元狩年間,六十多年來,社會上流通的銅錢一直是「四銖錢」,又稱「漢半兩」。漢朝初年允許民間私鑄貨幣,但普通老百姓肯定享受不到這種政策紅利,受益最大的群體其實是權貴和富豪。因為他們擁有銅山,而且具備開採、冶煉的資本和技術,也能雇用大量勞動力,所以民間的私鑄貨幣基本出自他們之手。上文有關部門抨擊的主要對象之一,就是這個群體。
民間擁有鑄幣權,對國家的經濟秩序固然會產生負面影響;但如果這些私營造幣企業能夠按照規範生產,倒也不至於造成太大破壞。可問題在於,人的貪慾是無止境的,權貴和資本家尤甚。他們並不滿足於私鑄貨幣的利潤,還挖空心思在銅錢的分量上做文章,把錢越鑄越薄——於是導致貨幣泛濫,其惡果便是「錢益多而輕,物益少而貴」(《史記·平準書》),即貨幣貶值,物價飛漲。
利用這次貨幣改革的機會,朝廷勢必要對這一現象進行嚴厲打擊。
武帝劉徹很快下令,在全國範圍內禁止並銷毀所有「四銖錢」,代之以政府統一鑄造發行的「三銖錢」;同時,朝廷收回鑄幣權,嚴禁民間私鑄任何種類的貨幣,違者一律處以死刑。
不久,有關部門發現「三銖錢」太輕,更容易被不法分子盜鑄;於是建議改鑄「五銖錢」。
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武帝劉徹下令罷廢「三銖錢」,正式發行「五銖錢」。
此後,「五銖錢」因其形制規整、鑄造精良而被沿用了七百多年,直到唐代才被廢止,成為中國歷史上鑄造和發行數量最大、使用時間最長的銅質貨幣。
然而,銅錢只是一般通用貨幣,面額太小;漢帝國要想有效解決政府的財政危機,勢必發行大面額貨幣。原本的大額貨幣一直是黃金。可黃金本身的價值太過高昂,根本不適合拿來搞「量化寬鬆」;更何況,朝廷儲備的黃金早就賞賜給那些作戰有功的將領了,還能拿什麼來充當大面額貨幣呢?
辦法都是人想出來的。生財有道的武帝君臣稍微動了下腦筋,就找到了一種可以用來批量製造大面額貨幣的原材料。
這種原材料就是鹿皮。
上林苑中白鹿成群,鹿皮多的是,可以就地取材;而且只要大量豢養白鹿,某種程度上還能做到「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於是,「白鹿幣」就此誕生。白鹿幣呈方形,邊長各一尺,四邊繡上五彩花紋,也稱「皮幣」。世界上最早的紙幣是宋代的「交子」;但漢武帝君臣發明的這種皮幣,則可以視為紙幣的先驅和濫觴。
朝廷規定,每張皮幣價值四十萬錢,絕對屬於「超大面額」貨幣。有關部門只要找幾個人,殺一群鹿,幾天時間就能搞出一大批皮幣,國庫憑空便能多出一筆巨額財富;而且還可以源源不斷地生產,其效率並不亞於現代的印鈔機。
但問題在於,這麼大的「流動性」,該如何注入市場呢?
很簡單,賣給有錢人。
哪些有錢人?
帝國的王侯,以及眾多的皇親國戚——簡言之,就是富得流油的權貴們。
朝廷規定,每逢這些權貴到長安朝覲、參加大典、進獻貢品之際,必須事先花四十萬錢購買一張皮幣,才有資格參與上述活動。如此一來,皮幣就能通過這些權貴之手,漸漸流通到市場上去,而無數的銅錢則嘩啦啦流進了國庫。
除了白鹿幣,此次貨幣改革,朝廷還推出了一套「白金幣」。古代稱白銀為「白金」,所以白金幣的主體材料就是白銀。當然不是純銀,而是摻雜了一定數量的錫。準確地說,「白金幣」就是一種合金硬幣。當時,皇家事務管理機構「少府」(相當於劉徹自己的小金庫)之中,存有大量銀和錫,足以批量製造「白金幣」。
「白金幣」有三種面額:最大的呈圓形,上面鑄造龍的圖案,價值三千錢;其次呈方形,圖案為馬,價值五百錢;最小的呈橢圓形,圖案為龜,價值三百錢。
就這樣,從超大面額的「白鹿幣」,到大面額及中等面額的「白金幣」,再到小面額的「五銖錢」,一整套嶄新的貨幣體系就建立起來了。
朝廷收回鑄幣權並發行新貨幣,必然觸動無數既得利益者的奶酪。
儘管朝廷三令五申,嚴禁民間私鑄各種類型的貨幣,可依然有無數的商人與政府官員內外勾結,冒著殺頭的危險拼命盜鑄貨幣。《史記·平準書》就說:「吏民之盜鑄『白金』者不可勝數。」《資治通鑑》也稱:「民多盜鑄錢(『五銖錢』),楚地尤甚。」
一切正如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引用的鄧寧格的那段名言一樣:「資本家害怕沒有利潤或利潤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樣。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大膽起來……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死的危險。」
新貨幣發行後,一開始還只是掌握權力的官員和握有資本的商人聯手盜鑄;可很快,無數民眾也都卷了進來,「天下大抵無慮皆鑄金錢矣」(《史記·平準書》),即天下人大都毫無顧慮地私鑄金錢。「犯者眾,吏不能盡誅取」——參與犯罪的人實在太多了,以致官府殺也殺不完,抓也抓不完。
一件法律禁止的事,如果只有少部分人干,那是一般犯罪活動;倘若無數人都參與了,那就上升到危及社會穩定的政治高度了。對此,武帝劉徹也很無奈,只能一邊按照法令,該抓的抓,該殺的殺;一邊又不得不頻頻發布赦免令,把那些有自首情節或罪行不太嚴重的人都放了。
當時到底有多少人被赦、多少人被殺,司馬遷在《史記·平準書》中給出了三組數據:新貨幣發行後的五年時間內,因自首而赦免的就有「百餘萬人」;因情節較輕而赦免的「吏民」,也有「數十萬人」;至於沒有遇到赦免而被殺的,則「不可勝計」。
朝廷的貨幣改革政策,除了在民間引發嚴重犯罪,在朝廷內部也遭遇了不小的阻力。反對派的代表人物,便是當時的大農令——「財政部長」顏異。
這位大農令,據說素有清廉、正直之名,本來武帝劉徹還比較賞識他,可「白鹿幣」剛一推出,顏異便提出了反對意見。如果他是站在財政或民生的角度,指出大面額貨幣的弊端,比如引發通貨膨脹之類,那麼他的意見還算有建設性。遺憾的是,顏異的反對理由跟他「財政部長」的身份很不相稱,一點兒都不專業。他居然是站在權貴的立場發聲,認為讓王侯們花四十萬錢買一張「白鹿幣」,這件事不太合適。
武帝劉徹大為不悅。
但顏異畢竟是「財政部長」,他要是阻撓,朝廷的貨幣改革勢必難以順利進行。
這個時候,就該輪到張湯上場了。
幾年前,丞相公孫弘病逝,御史大夫李蔡進位丞相,張湯進位御史大夫。李蔡上位後沒什麼政績,慢慢淪為了掛名丞相;而一向深受武帝倚重的張湯,則成了實質上的丞相。「丞相取充位,天下事皆決於湯。」(《史記·酷吏列傳》)此次推行貨幣改革,張湯自然是深度參與,現在有人阻撓,他肯定要把障礙排除掉。
張湯跟顏異一直以來就有矛盾,這回又有公事上的理由,他當然不會放過顏異。
不過,饒是張湯「辦人無數」,這個顏異還是讓他有些頭疼。因為此人為官清廉,居然查不到任何污點。要是換成別人來辦理此案,可能就知難而退了;但張湯之所以是張湯,就在於世上沒有他辦不下來的案子。
有污點,直接辦他;沒有污點,製造污點也要辦他。
很快,在張湯的授意下,就有人站出來指控顏異了。事情源於一次聚會。某位客人批評朝廷某項法令不太妥當,顏異沒有作聲,只微微動了一下嘴唇。張湯就死死抓住這個微表情,上奏稱:「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史記·平準書》)
顏異身為九卿,覺得朝廷法令不太妥當,卻不進言而在肚子裡誹謗,論罪當死。
於是,顏異就這樣掉了腦袋。
由此可見,在官場上混,不僅要謹言慎行,還要具備超強的微表情控制力——否則就可能像顏異一樣,死都不知道是怎麼死的。
在中國歷史上,顏異可能是第一個因「腹誹」罪名而死的,但絕非最後一個。因為有了這個經典判例,後來的酷吏簡單「抄作業」就行了,動輒便能以「思想犯罪」為由大搞政治迫害,隨意置人於死地。
顏異之死,對武帝一朝的政壇風氣產生了非常壞的影響。司馬遷就說:「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史記·平準書》)
既然連「腹誹」都能入罪,那滿朝文武為了自保,當然都不願說真話了,只有阿諛諂媚才是最好的生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