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貝多芬的音樂建樹
2024-10-09 03:16:13
作者: (法)羅曼·羅蘭 ;傅雷 譯
現在,我們不妨從高遠的世界中下來,看看這位大師在音樂藝術內的實際成就。
在這件工作內,最先仍須從回顧以往開始。一切的進步只能從比較上看出。十八世紀是講究說話的時代,在無論何種藝術里,這是一致的色彩。上一代的古典精神至此變成纖巧與雕琢的形式主義,內容由微妙而流於空虛,由富麗而陷於貧弱。不論你表現什麼,第一要「說得好」,要巧妙,雅致。藝術品的要件是明白、對稱、和諧、中庸;最忌狂熱、真誠、固執,那是「趣味惡劣」的表現。罕頓的宗教音樂也不容許有何種神秘的氣氛,它是空洞的,世俗氣極濃的作品。因為時尚所需求的彌撒祭樂,實際只是一個變相的音樂會;由歌劇曲調與悅耳的技巧表現混合起來的東西,才能引起聽眾的趣味。流行的觀念把人生看作肥皂泡,只顧享受和鑑賞它的五光十色,而不願參透生與死的神秘。所以罕頓的旋律是天真地、結實地構成的,所有的樂句都很美妙和諧;它特別魅惑你的耳朵,滿足你的智的要求,卻從無深切動人的言語訴說。即使罕頓是一個善良的,虔誠的「好爸爸」,也逃不出時代感覺的束縛:缺乏熱情。幸而音樂在當時還是後起的藝術,連當時那麼濃厚的頹廢色彩都阻遏不了它的生機。十八世紀最精彩的面目和最可愛的情調,還找到一個曠世的天才做代言人:莫扎爾德。他除了歌劇以外,在交響樂方面的貢獻也不下於罕頓,且在精神方面還更走前了一步。音樂之作為心理描寫是從他開始的。他的《G 調交響樂》在當時批評界的心目中已是艱澀難解(!)之作。但他的溫柔與嫵媚,細膩入微的感覺,勻稱有度的體裁,我們仍覺是舊時代的產物。
而這是不足為奇的。時代精神既還有最後幾朵鮮花需要開放,音樂曲體大半也還在摸索著路子。所謂古典朔拿大的形式,確定了不過半個世紀。最初,朔拿大的第一章只有一個主題(thème),後來才改用兩個基調(tonalité)不同而互有關聯的兩個主題。當古典朔拿大的形式確定以後,就成為三鼎足式的對稱樂曲,主要以三章構成,即:快—慢—快。第一章Allegro本身又含有三個步驟:(一)破題(exposition),即披露兩個不同的主題;(二)發展(développement),把兩個主題作種種複音的配合,作種種的分析或綜合,這一節是全曲的重心;(三)復題(récapitulation), 重行披露兩個主題,而第二主題(亦稱副句,第一主題亦稱主句)以和第一主題相同的基調出現,因為結論總以第一主題的基調為本。(這第一章部分稱為朔拿大典型:formesonate。)第二章andante或adagio,或Larghetto,以歌(Lied體或變體曲(Variation)寫成。第三章allegro 或presto,和第一章同樣用兩句三段組成;再不然是rondo,由許多復奏(répétition)組成,而用對比的次要樂句作穿插。這就是三鼎足式的對稱。但第二與第三章間,時或插入menuet舞曲。
這個格式可說完全適應著時代的趣味。當時的藝術家首先要使聽眾對 一個樂曲的每一部分都感興味,而不為單獨的任何部分著迷。(所以特別重視均衡。)第一章Allegro底美的價值,特別在於明白,均衡,和有規律:不同的樂旨總是對比的,每個樂旨總在規定的地方出現,它們的發展全在典雅的形式中進行。第二章Andante,則來撫慰一下聽眾微妙精煉的感覺,使全曲有些優美柔和的點綴;然而一切劇烈的表情是給莊嚴穩重的menuet 擋住去路的,—最後再來一個天真的 Rondo,用機械式的復奏和輕盈的愛嬌,使聽的人不致把藝術當真,而明白那不過是一場遊戲。淵博而不迂腐,敏感而不著魔,在各種情緒底表皮上輕輕拂觸,卻從不停留在某一固定的感情上:這美妙的藝術組成時,所模仿的是沙龍里那些翩翩蛺蝶,組成以後所供奉的也仍是這般翩翩蛺蝶。
我所以冗長地敘述這段朔拿大史,因為朔拿大,(尤其是其中朔拿大典型那部分,)是一切交響樂、四重奏等純粹音樂底核心。貝多芬在音樂上的創新也是由此開始。而且我們了解了他的朔拿大組織,對他一切旁的曲體也就有了綱領。古典朔拿大雖有明白與構造結實之長,但有呆滯單調之弊。樂旨(motif)與破題之間,樂節(période)與復題之間,凡是專司聯絡之職的過板(conduit)總是無美感與表情可言的。當樂曲之始,兩個主題一經披露之後,未來的結論可以推想而知:起承轉合的方式,宛如學院派的辯論一般有固定的線索,一言以蔽之,這是西洋音樂上的八股。
貝多芬對朔拿大的第一件改革,便是推翻它刻板的規條,給以範圍廣大的自由與伸縮,使它施展雄辯的機能。他的三十二闋鋼琴朔拿大中,十三闋有四章,十三闋只有三章,六闋只有兩章,每闋各章的次序也不依:快——慢——快的成法。兩個主題在基調方面的關係,同一章內各個不同的樂旨間的關係,都變得自由了。即是朔拿大的骨幹——朔拿大典型——也被修改。連接各個樂旨或各個小段落的過板,到貝多芬手裡大為擴充,且有了生氣,有了更大的和更獨立的音樂價值,甚至有時把第二主題的出現大為延緩,而使它以不重要的插曲的形式出現。前人作品中純粹分立而僅有樂理關係(即副句與主句互有關係,例如以主句基調的第五度音作為副句的主調音等等)的兩個主題,貝多芬使它們在風格上統一,或者出之以對照,或者出之以類似。所以我們在他作品中常常一開始便聽到兩個原則底爭執,結果是其中之一獲得了勝利;有時我們卻聽到兩個類似的樂旨互相融合,(這就是上文所謂的兩重靈魂的對白,)例如全集卷七十一之一的《告別朔拿大》,第一章內所有旋律的原素,都是從最初三音符上衍變出來的。朔拿大典型部分原由三個步驟組成,(詳見前文,)貝多芬又於最後加上一節結論(coda),把全章樂旨作一有力的總結。
貝多芬在即興(improvisation)方面的勝長,一直影響到他朔拿大的曲體。據約翰 桑太伏阿納[158]的分析,貝多芬在主句披露完後,常有無數的延音(point d』orgue),無數的休止,仿佛他在即興時繼續尋思,猶疑不決的神氣。甚至他在一個主題的發展中間,會插入一大段自由的訴說,縹緲的夢境,宛似替聲樂寫的旋律一般。這種作風不但加濃了詩歌的成分,抑且加強了戲劇性。特別是他的adagio,往往受著德國歌謠的感應。——莫扎爾德的長句令人想起義大利風的歌曲(aria);罕頓的旋律令人想起節奏空靈的法國的歌(romance);貝多芬的adagio卻充滿著德國歌謠(Lied)所特有的情操:簡單純樸,親切動人。
在貝多芬心目中,朔拿大典型並非不可動搖的格式,而是可以用作音樂上的辯證法的:他提出一個主句,一個副句,然後獲得一個結論,結論的性質或是一方面勝利,或是兩方面調和。在此我們可以獲得一個理由,來說明為何貝多芬晚年特別運用追逸曲。(Fugue這是罷哈以後在朔拿大中一向遭受擯棄的曲體。貝多芬中年時亦未採用。)由於同一樂旨以音階上不同的等級三四次的連續出現,由於參差不一的答句,由於這個曲體所特有的迅速而急促的演繹法,這追逸曲的風格能完滿地適應作者的情緒,或者:原來孤立的一縷思想慢慢地滲透了心靈,終而至於占據全意識界;或者,憑著意志之力,精神必然而然地獲得最後勝利。
總之,由於基調和主題底自由的選擇,由於發展形式的改變,貝多芬把硬性的朔拿大典型化為表白情緒的靈活的工具。他依舊保存著樂曲底統一性,但他所重視的不在於結構或基調之統一,而在於情調和口吻(accent)之統一;換言之,這統一是內在的而非外在的。他是用內容來確定形式的;所以當他覺得典雅莊重的menuet束縛難忍時,他根本換上了更快捷、更歡欣、更富於詼謔性、更宜於表現放肆姿態的Scherzo[159]。當他感到原有的朔拿大體與他情緒的奔放相去太遠時,他在題目下另加一個小標題:「Quasi una fantasia」(意為:「近於幻想曲」)。(全集卷二十七之一之二——後者即俗稱《月光曲》)此外,貝多芬還把另一個古老的曲體改換了一副新的面目。變體曲在古典音樂內,不過是一個主題周圍加上無數的裝飾而已。但在五彩繽紛的衣飾之下,本體(即主題)的真相始終是清清楚楚的。貝多芬卻把它加以更自由的運用,(後人稱貝多芬的變體曲為大變體曲,以別於純屬裝飾味的古典變體曲,)甚至使主體改頭換面,不復可辨。有時旋律的線條依舊存在,可是節奏完全異樣。有時旋律之一部被作為另一個新的樂思的起點。有時,在不斷地更新的探險中,單單主題的一部分節奏或是主題的和聲部分,仍和主題保持著渺茫的關係。貝多芬似乎想以一個題目為中心,把所有的音樂聯想搜羅淨盡。
至於貝多芬在樂器配合法(orchestration)方面的創新,可以粗疏地歸納為三點:(一)樂隊更龐大,樂器種類也更多[160];(二)全部樂器的更自由的運用,——必要時每種樂器可有獨立的效能[161];(三)因為樂隊的作用更富於戲劇性,更直接表現感情,故樂隊的音色不獨變化迅速,且臻於前所未有的富麗之境。
在歸納他的作風時,我們不妨從兩方面來說:素材(包括旋律與和聲)與形式(即曲體,詳見本文前段分析)。前者極端簡單,後者極端複雜,而且有不斷的演變。
以一般而論,貝多芬的旋律是非常單純的;倘若用線來表現,那是沒有多少波浪,也沒有多大曲折的。往往他的旋律只是音階中的一個片段(a fragmentofscale),而他最美最知名的主題即屬於這一類;如果旋律上行或下行,也是用整音音程的(diatonic interval)。所以音階組成了旋律的骨幹。他也常用完全和弦的主題和轉位法(inverting)。但音階,完全和弦,基調的基礎,都是一個音樂家所能運用的最簡單的原素。在旋律的主題(melodictheme)之外,他亦有交響的主題(symphonic theme)作為一個「發展」底材料,但仍是絕對的單純:隨便可舉的例子,有《第五交響樂》最初的四音符,(sol-sol-sol-mib)或《第九交響樂》開端的簡單的下行五度音。因為這種簡單,貝多芬才能在「發展」中間保存想像底自由,儘量利用想像底富藏。而聽眾因無需費力就能把握且記憶基本主題,所以也能追隨作者最特殊最繁多的變化。
貝多芬的和聲,雖然很單純很古典,但較諸前代又有很大的進步。不和協音的運用是更常見更自由了:在《第三交響樂》《第八交響樂》《告別朔拿大》等某些大膽的地方,曾引起當時人的毀謗(!)。他的和聲最顯著的特徵,大抵在於轉調(modulation)之自由。上面已經述及他在朔拿大中對基調間的關係,同一樂章內各個樂旨間的關係,並不遵守前人規律。這種情形不獨見於大處,亦且見於小節。某些轉調是由若干距離窵遠的音符組成的,而且出之以突兀的方式,令人想起大畫家所常用的「節略」手法,色彩掩蓋了素描,旋律的繼續被遮蔽了。
至於他的形式,因繁多與演變的迅速,往往使分析的工作難於措手。十九世紀中葉,若干史家把貝多芬的作風分成三個時期[162],這個觀點至今非常流行,但時下的批評家均嫌其武斷籠統。一八五二年十二月二日,列茲答覆主張三期說的史家蘭茲時,曾有極精闢的議論,足資我們參考,他說:
「對於我們音樂家,貝多芬的作品仿佛雲柱與火柱,領導著依色拉伊人在沙漠中前行,——在白天領導我們的是雲柱,——在黑夜中照耀我們的是火柱,使我們夜以繼日的趲奔。他的陰暗與光明同樣替我們劃出應走的路;它們倆都是我們永久的領導,不斷的啟示。倘使我要把大師在作品裡表現的題旨不同的思想,加以分類的話,我絕不採用現下流行(按系指當時)而為您採用的三期論法。我只直截了當的提出一個問題,那是音樂批評底軸心,即傳統的、公認的形式,對于思想底機構的決定性,究竟到什麼程度?
「用這個問題去考察貝多芬的作品,使我自然而然地把它們分作兩類:第一類是傳統的公認的形式包括而且控制作者的思想的;第二類是作者的思想擴張到傳統形式之外,依著他的需要與靈感而把形式與風格或是破壞,或是重造,或是修改。無疑的,這種觀點將使我們涉及『權威』與『自由』這兩個大題目。但我們毋須害怕。在美的國土內,只有天才才能建立權威,所以權威與自由的衝突,無形中消滅了,又回復了它們原始的一致,即權威與自由原是一件東西。」
這封美妙的信可以列入音樂批評史上最精彩的文章里。由於這個原則,我們可說貝多芬的一生是從事於以自由戰勝傳統而創造新的權威的。他所有的作品都依著這條路線進展。
貝多芬對整個十九世紀所發生的巨大的影響,也許至今還未告終。上一百年中面目各異的大師,孟特爾仲,舒芒,勃拉姆斯,列茲,裴遼士,華葛耐,勃羅格奈,法朗克,全都沾著他的雨露。誰曾想到一個父親能有如許精神如是分歧的兒子?其緣故就因為有些作家在貝多芬身上特別關切權威這個原則,例如孟特爾仲與勃拉姆斯;有些則特別注意自由這個原則,例如列茲與華葛耐。前者努力維持古典的結構,那是貝多芬在未曾完全摒棄古典形式以前留下的最美的標本。後者,尤其是列茲,卻繼承著貝多芬在交響樂方面未完成的基業,而用著大膽和深刻的精神發現交響詩的新形體。自由詩人如舒芒,從貝多芬那裡學會了可以表達一切情緒的彈性的音樂語言。最後,華葛耐不但受著《斐但麗奧》的感應,且從他的朔拿大、四重奏、交響樂里提煉出「連續的旋律」(mélodie continue)和「領導樂旨」(leit-motiv),把純粹音樂搬進了樂劇的領域。
由此可見,一個世紀的事業,都是由一個人撒下種子的。固然,我們並未遺忘十八世紀的大家所給予他的糧食,例如罕頓老人的主題發展,莫扎爾德的旋律底廣大與豐滿。但在時代轉折之際,同時開下這許多道路,為後人樹立這許多路標的,的確除貝多芬外無第二人。所以說貝多芬是古典時代與浪漫時代的過渡人物,實在是估低了他的價值,估低了他的藝術底獨立性與特殊性。他的行為底光輪,照耀著整個世紀,孵育著多少不同的天才!音樂,由貝多芬從刻板嚴格的枷鎖之下解放了出來,如今可自由地歌唱每個人的痛苦與歡樂了。由於他,音樂從死的學術一變而為活的意識。所有的來者,即使絕對不曾模仿他,即使精神與氣質和他的相反,實際上也無異是他的門徒,因為他們享受著他用痛苦換來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