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噪音

2024-10-09 01:26:04 作者: 叔本華

  康德曾寫過一篇關於「活力」的論文,但我卻要對此活力表示哀悼,因為活力過剩就會採取敲打、錘擊、摔翻東西等形式進行發泄,這是我這一生當中每天必得要忍受的折磨。也許有的人對噪音麻木無覺,以為我是在故作驚人之語,但我可斷言,這些人對所有的精神印象,如論證、思想、文學、藝術等,也必定是毫無感覺的,因為他們的頭腦質地太過強韌,組織太過堅固了。反之,在所有偉大作家的傳記或著述中,幾乎都可看到他們對「噪音」的控訴,諸如康德、歌德、利希滕貝格、約翰·保羅(1)等人都是如此。縱使他們有的作品中沒提及這方面的事,那也只是因文章的前後關係,使作者的筆觸無法引到這方面來而已。

  我將這種情形解釋如下:如果把一顆巨大的鑽石打得細碎的話,這些小碎片的價值總和無法與它原本的價值相比;如果把一支龐大的軍隊分成若干小部隊,則這支軍隊的威力必定大減,產生不了什麼作用;同樣地,當偉大的精神因噪音的干擾而中斷的話,它和普通精神也就沒有什麼差異,再也產生不出什麼傑作來了。為什麼呢?因為偉大的人之所以顯得優異,就在於他們的精神能像凹面鏡把所有的光線集中一樣,把自己所有的力量集中於一個點或一個對象上,這樣,偉大的作品才能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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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音造成嚴重的妨害。自古以來,凡是卓越的思想家,都會討厭各種干擾和讓人分心的環境,特別是討厭噪聲所帶來的強烈干擾。歐洲國家中最敏慧、最伶俐的英國國民有這麼一句話:「絕不要在中途打擾!」這幾乎可被列入第十一誡了(2),噪音的可憎、惱人,由此可見一斑。

  噪音不但會中斷我們的思想,甚至會有破壞作用,可說是所有的中斷中最要不得的東西了。當然,如果你沒有精神思想可被中斷的話,那麼對噪音自然也不會有特別在意的感覺。對我來講,常常有一種低沉不絕的噪音縈繞在我的腦際,這使我苦惱、發火,心裡直在探索「那到底是什麼聲音?」因此我思考的步伐,就像腳前放著許多石頭一般,遭遇重重困難。

  以上談的是概論,我們再來談各個分論。

  在城市狹窄小巷中的馬鞭聲,是最不可饒恕、最可恨、最可恥的噪音,它奪取了人生一切的安靜和思慮。允許「噼!啪——噼!啪——」的馬鞭聲,足以證明人類的愚鈍和他們思想的匱乏。如果你腦中有類似思想的東西存在的話,那麼對這突如其來的、尖銳的響聲,就一定會倍感痛苦,它足以使人頭腦麻痹,足以奪取、扼殺一切思考。這種聲音,不知會攪亂多少人的精神活動,即使這個人的精神活動是屬於低級種類的。它闖入思想家的冥想境界,就如同一把利劍刺在身上一般,其破壞力之大、帶給人的痛苦之甚,實在難以言喻。

  總之,再也沒有比這可恨的鞭聲更容易斬斷思緒的了。它嚴重影響大腦活動,而且就像觸碰含羞草所發生的反應那樣,會持續一段不短的時間。我對從事公益的工作者一向都非常尊敬,但是搬運著一車沙石或肥料,在通過市街的約三十分鐘時間裡產生噪音,使無數人腦海里所浮現的思想在萌芽中枯死,這種行為特權,說它有多少「公益」,真是令人懷疑。誠然,錘擊聲、犬吠聲、小孩子的哭聲也很令人討厭,但真正思想的殺戮者是馬鞭聲,這種聲音的使命大概就是專門來消滅人們的思想的吧!

  若說駕馭馬車時非要用這種可厭的聲音不可,那還有辯解的餘地,算是無可奈何的事,但事實卻完全不是這樣。這討厭的聲音,不只是不必要,甚至也絲毫不發生作用。本來,鳴鞭的用意是給馬一種心理作用,讓它有個警覺,但人們經常濫用,養成習慣之後,馬反而變得遲鈍,以至於鳴鞭失去效用,你響你的,它的步子卻一點兒也不加快。招攬乘客的空馬車在極緩慢地行走時,駕馭者仍不停地響著鞭聲,這就可證明鳴鞭無效且不必要了。

  按道理說,催馬前行無須聲響,最好的方法是讓馬鞭剛好觸到馬體,或者只給予適當的視覺信號。就算鞭聲是為了使馬時時刻刻都能警覺到有鞭子的存在,那也只需使出現在鞭聲百分之一的強度就足夠了,因為大家都知道,一般動物的聽覺極靈敏,它們能感覺到人類所不能感覺到的極輕微的聲響。關於這事實,可從既經訓練的狗或金絲雀那裡找到證明。

  所以,馬鞭聲純粹是一種惡作劇,或者可說是勞動階級對知識分子的一種嘲弄。這些可憎的行為在都市中竟被寬恕,足見他們的專橫跋扈,尤其這種行為本是極易以警察命令來取締的,於是就更令人深有此感。這些人對知識分子本就懷著極端的敬畏,我們如果能稍加注意並對此加以取締,應是可以制止的才對,再說那對他們也沒什麼害處,何以大家竟不這麼做呢?那些趕著馬匹在人口稠密的街道上拼命鳴鞭的傢伙,應該把他們拖下馬來,狠狠打上五個板子。即使世界上的博愛論者和主張廢止體罰的立法團一致責難這種建議,我想我也不會被他們說服。就是因為有這類過分寬大的庇蔭,才造成這種惡習。

  當然,為了肉體和一切的滿足,一般措施應該溫和一點兒,但對從事思想工作的人,竟不給予一點兒保護,不給予一點兒尊敬,這是否合宜呢?馬車夫和腳夫等勞動階級,是應該特別親切、寬大、公正地被對待,但是恣意製造噪音,打擾為人類做最高努力的人,無論如何是不應被容許的。

  我真想知道,到底有多少偉大或美好的思想被這馬鞭的聲響扼殺掉?假如我能頒布命令的話,我會給車夫們灌輸笞刑和鞭聲間的密切關係。許多先進國家在這方面已為我們立下規範,我切盼德國人也能仿效。托馬斯·弗德說得好:「在我所遇到的音樂國民中,德國人是最喧囂的國民。」德國人之所以變得如此,並不是他們比其他國民喜歡更多的嘈雜,而是因為他們在喧囂盈耳的環境中,變得麻木了。

  他們似乎整天無所事事,只有抽菸打發時間。不,單是抽菸的話,別人根本無由責難,它是思考的代用物,不妨害他人的思考或讀書。但他們還以不必要的聲音來發泄,例如以橫暴粗鄙的高音來開關窗戶,加之左右鄰居的態度又太過寬大,所以,他們形成頭腦魯鈍和缺乏思想的習慣。在德國,似乎任何人都不介意噪音,並且好像還會想方設法製造噪音,無目的地打鼓就是其中的一例。

  (1) 約翰·保羅(1763—1825),德國作家「李斯特」的筆名。

  (2) 意即次於摩西十誡的重要戒律。——譯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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