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估值決定價格

2024-10-09 01:11:53 作者: 謝宗博

  現代產權經濟學創始人阿曼·艾伯特·阿爾欽(Armen Albert Alchian)給個人估值下的定義是:一個人對一件商品的個人估值,是他為了得到這件商品所願意支付的其他商品的最高數量。

  什麼意思呢?就是你願意為一件商品付多少錢。

  這麼簡單?

  

  是的。但千萬不要小瞧它,它非常微妙,包含三層含義。

  一、只有個人才有行動能力。集體是不會評估,不會思考,不會感受,也不會做任何事情的。我們平常習慣說,某家公司、某個機構、某個單位做了某某事情,其實最後都是個人做的。

  公司、組織、機構、機關、學校等形式的集體,是靠我們的頭腦想像出來的抽象概念。但是個人估值完全由個人決定,集體不能決定。這是第一層含義。

  二、所有價值和估值都起源於個人。對一件商品的估值是絕對主觀的,根本不存在什麼客觀的估值。也就是說,如果沒有人,世上所有的財富就不成為財富,沒有絲毫價值。價值都是人賦予的,比如本就是一塊石頭的鑽石。

  持這種觀點的經濟學家,把它看成經濟學裡很重要的一個方法論,他們因此稱自己為「個人主義的主觀價值論者」。這是第二層含義。

  三、個人行動都是可觀察可記錄的。個人估值基於行動而非願望。它以個人的主觀判斷開始,以具體的行動完成,旁邊的人能夠觀察得到,也能夠衡量、刻畫、計算和記錄,還可以從中找到它的規律。

  比如,商家花大錢請女明星拍GG,一定會選一位大家公認的美女,而不是它自己眼裡的西施。如果它打算花500萬元請一位明星代言,卻沒有拿出真金白銀付諸行動,那麼,它對這位明星的個人估值就沒有實現。相反,它拿出500萬元請明星拍出了GG,我們就能夠看到這個結果,就可以衡量它的錢花得是否值得,女明星的形象是否能夠促進商品的銷售,類似的GG投入大概該如何預算,等等。這是第三層含義。

  以上三層含義,就是個人估值的概念。

  這有什麼特別的意思嗎?

  經濟學家薛兆豐教授說過,許多重要的經濟學原理,重要的經濟政策,都是從這個堅實的概念出發的。比如消費者剩餘、賣家進行價格歧視對不對、能不能用社會總體函數來支持政府對房地產限購等,這些關於政策的辯論,都源於我們對個人估值的理解。

  個人估值並非是以人的願望為基礎,很大一部分是由「其願意放棄的錢財(看過《資本論》的同學也可以將之視為「其他商品」,即可放棄的商品)決定,以此來計量」。也就是說,這是在實際上可以看到的,不是虛妄的。

  主觀價值論可以解釋客觀價值論能夠解釋的問題,還能夠解釋客觀價值論無法解釋的問題。

  比如,同樣是拍GG,一個明星吃巧克力和一個普通人吃巧克力,拍出來的效果是不同的。在客觀價值論看來,此二者付出的純粹勞動是差不多的,難道能說明星吃的更有技術含量嗎?他們應該差不到哪裡去吧?但是他們的費用和GG效果天差地別。主觀價值論就簡單了:因為喜歡這個明星的人更多,所以他拍的GG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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