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好了要啥買啥——濫用獎勵只會起到反作用
2024-10-08 23:30:18
作者: 麗罡
這段時間,錚錚的媽媽逢人便訴苦:「從學前班到一年級,不知怎麼回事,錚錚變得好像離開獎勵就不願學習了,好像學習完全就是為了我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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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從學前班開始,為了讓錚錚用功學習,媽媽就激勵錚錚說:「只要你好好學習,考好了要啥買啥。」果然,錚錚在學習上非常用功,表現也很不錯,經常得到足球、玩具、零花錢等獎勵。最近升入一年級後,錚錚向媽媽提出,這學期的獎勵他想買一個iPad。媽媽擔心錚錚迷戀遊戲、動畫片等,斷然拒絕。結果,錚錚卻「威脅」道:「如果你不給我買iPad,我就不再好好學習!」
媽媽對此感到迷惑不解:「這不成了為我而不是為他自己學習了嗎?」
對這種現象進行分析,我們就會發現,這是因為父母濫用獎勵而使孩子迷失了學習方向。
作為新時代的父母,現在很多人已經摒棄了傳統的打罵式懲罰教育,開始學著使用獎勵來正面強化孩子的行為,這種獎勵不僅包括精神獎勵,而且包括物質刺激,有時物質獎勵還特別誘人。孩子考試成績好壞不同,得到的精神、物質待遇截然不同,但有時獎勵並不能達到我們想要的結果。
是獎勵本身存在問題嗎?其實,是我們使用獎勵的方式出了偏差。
獎勵是激發孩子學習動機的誘因,但是盲目、頻繁地將外部獎勵與孩子的學習聯繫起來,就使孩子的學習變得被動和具有功利性,內部興趣反而受到抑制。好好學習、考出好成績只為了獲得獎勵,或言之「為父母而不是為自己學習」,正如錚錚所說「如果你不給我買iPad,我就不再好好學習了!」
因此,在激勵孩子的時候,我們的獎勵方法一定要適時適量適度。
根據事情性質來決定是否獎勵
當孩子完成0到1的突破時,比如初次一個人睡覺;第一次自己去買東西;第一次自己去上學……當孩子初次面臨有難度的任務時,單靠內部的動機是很難完成的,此時運用獎勵手段從外部激勵是必要的,可以適當地給予一些獎勵。如果是孩子已經有能力做好的事情,則不必給予獎勵,否則容易畫蛇添足。一旦哪天父母撤去了獎勵,孩子失去了物質的刺激,積極性也會即刻下降。
標準需綜合考慮家庭的經濟能力
在對孩子進行獎勵時,不能只考慮孩子的願望和要求,而要基於家庭的經濟能力,做出經濟上能夠承受的獎勵。比如,有的父母工資不高,每月還著車貸、房貸,卻經常給孩子購買高價消費品作為獎勵。這樣做偶爾一次還可以,否則會失去激勵性,再想要激勵孩子,只能用更高價值的東西,長此以往形成惡性循環,不但達不到激勵效果,而且還容易驕縱了孩子,與獎勵的初衷背道而馳。
想方設法使孩子認識到獎勵的意義
對孩子進行物質獎勵時,一定要使孩子認識到:關鍵不是這件東西有多貴重、多稀有,也不是「你付出了什麼,我等價交易地付你報酬」,而是「你表現很出色」「你這麼做是正確的,我們都以你為榮」的行動表示。總之,父母要想方設法使孩子認識到獎勵的意義,而不是讓孩子感受到外在因素的控制。
其實,對於一些低年齡的孩子來說,他們更在意來自父母精神上的獎勵,渴望來自父母的肯定和表揚,而非簡單的物質獎勵。所以,小紅花獎勵、語言激勵往往比真金白銀更有效果,更能激發孩子的成就感和自豪感。激發孩子內心自發的動機,這才是最持久有效的動力。
不要事先規定獎勵,而是事後給驚喜
掌握獎勵的時機,激勵結果會有天壤之別。以考試為例,如果你事先和孩子約定好考出好成績就去博物館玩,那孩子就會認為自己是為了去博物館玩才好好學習,而不是因為想獲得知識。如果將順序顛倒,事先不和孩子約定,但當孩子考試成績有進步時,你再跟他說:「你最近非常努力,這次考試有所進步。為了慶祝這個進步,這周末帶你去博物館玩吧。」這樣不但給了孩子驚喜,同時也讓孩子潛意識裡知道「好好學習才會有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