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里的抗爭

2024-10-13 05:34:10 作者: 朱燕 王曉琪 吳婉絢 劉小健 彭嬌妍

  公元1841年5月30日,三元里及各鄉百姓數千人,手持鋤頭、鐵鍬、木棍、刀矛、石錘、鳥槍向英軍盤踞的四方炮台挺進佯攻。英軍司令臥烏古率領英軍亂放槍炮火箭,老百姓們按計劃且戰且退。

  英軍看到這些老百姓被炮火轟怕了想要逃跑,心裡十分得意,臥烏古隨即命令英軍追擊。他們追到牛欄岡附近後,忽然戰鼓擂響,埋伏在四周的七八千武裝農民猛衝出來,將英軍團團圍住。

  旌旗蔽野,殺聲震天,婦女兒童也上陣助威,為各鄉的農民戰士送飯。以林福祥為首的五百餘名水勇也聞聲趕來,參加戰鬥。各鄉百姓越聚越多,英軍開槍射擊,但還是招架不住。

  這個時候,突然天降大雨,英軍所用的燧發槍被雨一淋,根本打不出子彈,老百姓們趁機把英軍分割包圍,然後往死里打。直到英軍派出兩個水兵連,帶著不怕雨淋的「雷管槍」來增援,被圍的英軍才在兩個小時後撤退到四方炮台。

  5月31日,三元里人民再次包圍四方炮台。附近的花縣、增城、從化等地的民眾也陸續趕來增援,一時間有幾萬人圍住四方炮台。他們的武器是土槍、土炮、矛戈、盾牌、鋤頭、鐮鍬等,根本比不上英軍的先進武器,但是他們的決心卻很大。

  英軍在被圍困的時候,還派人威脅廣州知府余純保立即遣散民眾,不然英國就要撕毀《廣州和約》,繼續打仗。余純保怕事情鬧大,就找到舉人何玉成,請他出面讓圍困四方炮台的老百姓們逐漸散去。

  英軍撤出虎門的時候發告示恫嚇(45)中國人民「後勿再犯」。廣州百姓也立刻發出《申諭英夷告示》警告英軍,若敢再來,「不用官兵,不用國帑(46),自己出力,殺盡爾等豬狗,方消我各鄉慘毒之害也!」

  雖然由於清政府的腐敗無能,三元里人民抗英沒有對戰局產生大的影響,但他們抗英鬥爭的精神永遠值得我們學習。表明了中華民族不畏強暴、反抗外侮的愛國主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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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和約》

  《廣州和約》是鴉片戰爭第二階段結束的標誌,於公元1841年5月27日簽訂。

  和約規定:清朝軍隊要在六日內退出廣州城六十里外。七日內交出六百萬銀元供英方使用,並賠償英國商館三十萬元損失費。所有的款項付清之後,英軍撤出虎門,並交還橫檔及江中所有要塞。另外,清政府還要賠償西班牙帆船「米巴音奴」號的損失。

  英國用堅船利炮打入廣州,然後要挾清政府賠償損失,這根本就是強盜行為。可惜清政府實在太過軟弱無能,竟然全盤接受了這樣的條款。和三元里那些靠著鋤頭、棍棒與英軍對抗的百姓相比,清政府對入侵者言聽計從的態度實在是令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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