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伊莉莎白時代的非戲劇文學作品
2024-10-08 20:54:54
作者: 約翰·梅西
我的繆斯對我說:蠢人,細看你的靈魂,然後寫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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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錫德尼
16世紀中期,菲利普·錫德尼、愛德蒙·斯賓塞、瓦爾特·雷利等作家誕生了,此時正是英語文學開始百花盛開的時期,花朵多到無法數清。菲利普·錫德尼是一位詩人,而他的一生也充滿了詩意。他在戰場上受到致命傷後,將自己最後一滴水送給了另一位垂死的士兵,如此高尚的舉動,可與羅蘭或者任何傳說中的騎士媲美。他愛上了女孩斯黛拉,但是在他意識到自己的愛意之前,對方已經嫁人了。不論他對斯黛拉的愛意是深是淺,這段經歷已經是一個足夠浪漫的故事,激發了他的靈感,使他寫出英語文壇上第一首精緻的十四行詩:《愛星者與星》。詩中的感情很真摯,而展現真摯就是文學作品的首要因素。此外,掌控詞句的能力也很重要。錫德尼精通十四行詩,將自己的作品寫成了一首自然的,或者說融入了英語韻律的詩歌。
《愛星者與星》即使並非斯賓塞的十四行詩《愛情十四行詩》的直接靈感來源,也對這位偉大的詩人產生了一些影響,甚至對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也有影響。十四行詩是當時的潮流。紳士們和職業詩人都在學寫十四行詩,就跟學習如何用劍一樣。有些十四行詩寫得很拘謹,不過是優雅的習作;有些則洋溢著真正的熱情。大多數情況下,我們無法像對錫德尼的作品一樣,判斷詩中歌頌的愛情是否針對某位特定的夫人。莎士比亞在他的十四行詩中提到的黑皮膚女子,就是一個未解之謎。在我看來,德萊頓的十四行詩,水平僅次於斯賓塞和莎士比亞的作品。除了劇作,德萊頓還留下大量情真意切的詩歌,是當時除斯賓塞外最多產的詩人。很少有十四行詩能比下面這句開場白引出的作品更出色、更深刻地反映人間的愛情了:
既然無望,那就讓我們親吻,然後分手吧。
另一位能寫精彩的十四行詩的詩人是塞繆爾·丹尼爾,從他的詩作中抽出下面幾行為例子:
她的美貌,連本該啞聲的腹中胎兒,
亦開口讚嘆:「看吶,她躺在那兒!」
正是這樣的作品,使他與莎士比亞齊名。
錫德尼被德萊頓稱為「散文的英雄」。他的散文著作包括《阿卡迪亞》[6]和《詩辯》。後者是前者的續作,也更為重要,是一篇出色的散文,簡樸而優美,與另外幾篇論文並稱英語批評文學的奠基之作。《詩辯》是針對戈森對戲劇與詩歌攻擊的《惡習的學校》而寫的回應,每一頁紙都反映了當時文學的狀況,闡述了詩歌如何克服重重困難,終於戰勝了所有批評而走上正途。另一篇可能受到《詩辯》的影響,與之齊名的散文是韋伯的《英語詩歌論》。還有,《帕特納姆的英語詩歌藝術》甚至比錫德尼的作品更有指導意義,是那個時期最重要的批評著作。不過錫德尼的論文出色,他是開創者。
從這位開創者留下的散文和詩歌,回頭去看看他的《阿卡迪亞》,也挺有意思。那是聰明的外行人所寫的作品,無聊、忸怩、做作,但有些章節寫得不錯。《阿卡迪亞》是少數幾個不受時代品位影響、超越現實世界的限制、脫離散文形式、被改成仙境詩歌的形式、顯示動人魅力的傳奇,就像洛奇那異想天開的《羅莎琳達》被莎士比亞改寫成魔幻傳奇《皆大歡喜》,而洛奇本人所寫的詩歌已經頗具魔力一樣。詩歌天然就帶有一定的誇張成分,但是同樣程度的誇張用在散文中就會令人無法忍受。對此有一個非常合適的例子:李利的《尤弗伊斯》,那牽強、虛偽的風格在我們看來十分荒謬,但是那種風格如果用到當時的詩歌中,就沒有什麼害處,往往會成為恰到好處的修飾。
那些說尤弗伊斯體——李利的作品為我們創造了一個新名詞——對莎士比亞作品的風格造成惡劣影響的人,不理解詩歌或者風格的問題在哪裡。尤弗伊斯體瀰漫在空氣中,沒有一個作者應該為它負責。英國人天生喜歡使用極為複雜的說話方式,練習各種機巧多變的詞句,以便取悅女王或者某位女士。對他們來說,這就像穿上蕾絲輪狀皺領和粉色絲綢馬褲,披上刺繡斗篷,配上鑲嵌寶石的長劍一樣。這簡單地解釋了為什麼詩歌高貴、莊嚴,常常顯得高高在上,傳奇性散文常常顯得淺薄、荒誕,而說理性散文則冷靜、莊重而理智。《詩辯》和《阿卡迪亞》正好體現了這種區別:散文的論點穩固、流暢而完整,是一流的批評;抒情詩的某些小節很迷人,但其餘部分近似於胡說八道,如同一個頂上放著一個陶瓷牧羊女的婚禮蛋糕。
不久,英國的詩歌里將會出現牧羊女,而牧歌,正如我們在前面章節中稍微討論過的,很快就會變得自然而然,以至於我們差點兒忘記,英國的鄉村從來沒有聽過燕麥稈吹出的笛聲,也沒有聽過愛瑪莉莉絲和赫里克筆下那位名叫伊麗莎的失蹤牧羊女的聲音。斯賓塞在1579年出版《牧人月曆》的那一刻,是英語詩歌的重要時刻。它宣布了一位一流詩人的出世,而隨後的「短篇雜詩」則證實了這個宣言。卓越的詩人常常會遇到一種情況,那就是,他的傳世傑作的光芒將其他稍微遜色的詩作籠罩在陰影中,導致後者的失傳。但斯賓塞並沒有遭遇這種狀況,彌爾頓也沒有。把這兩位放在一起說很合適,別的不說,他倆都是無與倫比的抒情詩大師。
抒情詩猶如一位喘氣急促的人,雖然它也許用四行詩就能寫出一個宇宙。恢宏的詩歌——如果單憑長短就能判斷是否恢宏——會設計出大型的框架結構,然後用各種討人喜歡的抒情詩填滿框架。斯賓塞是繼喬叟之後,第一位既有精彩構思又有執行能力的英語詩人。《仙后》是一首精心構造的寓言詩歌,計劃寫十二篇,但最後只完成了六篇。每一篇敘述一位騎士的功績,每一位騎士象徵一種美德,神聖、節慾、純潔,諸如此類。也許我們對寓言詩歌沒有太大興趣,而《仙后》又過於冗長。人人書庫版的《仙后》整整兩卷,而全球版則密密麻麻地印了四百頁紙,所以它並不符合愛倫·坡設定的「應當坐下來一次就能夠讀完」的詩歌長度的規則。它是一部鴻篇巨製,受到很多斯賓塞同時代人以及後世所有詩人的讚賞。查爾斯·蘭姆稱斯賓塞為「詩人中的詩人」。理由之一是詩人們佩服他的多產和創作能力。《仙后》是用他自創的斯賓塞體詩節寫成,在那數百個詩節中,儘管主題有時比較沉悶,但是所用的技巧一直未曾斷過。另一個理由是,斯賓塞擁有最出色的詩歌天賦:樂感、韻律、畫面感。那些無法將《仙后》從頭到尾讀完的人(除了詩人、學者和校對員,無人能做到),隨便翻開一頁,看到那如同古老織錦的華麗紋理一般的詩歌,必定會眼前一亮。那「老舊的音韻和陳腐的詞句」,在當時受到詰難,在後世卻為詩歌增色。
在一個盛產詩歌的年代中,想要成為頂尖的抒情詩人,必須非常卓越。從伊莉莎白一世和詹姆斯一世的時代,到整個17世紀(前一個時期十分順利地過渡到後一個時期),吟唱抒情詩的聲音如此多,很難把它們全部聽完。當時的作品風格清新,種類多到令人眼花繚亂,就連欣欣向榮的19世紀的作品也不能與之匹敵,而且19世紀的詩人還會回到那個時期尋找題材與靈感。秘訣是什麼?翻開當時的任何一本選集或者雜錄,比如,1600年出版的《英國詩壇》《英國現代詩人極致之花》和《英國詩歌靈感之源》,都能讀到精緻的作品,其中有些作者的名字很陌生。或者,去看看那些劇作家,甚至是二流作家,我們會發現,所有為舞台寫作的詩人都能唱歌。或者,可以翻開一本由現代有品鑑能力的編輯精選而成的現代詩歌選集,比如謝林教授的《伊莉莎白時代的抒情詩》及其姊妹篇《17世紀的抒情詩》、亞伯的《英國穀倉》和布倫的《伊莉莎白時代的抒情詩》,享受一場「抒情詩盛宴」(這是赫里克在寫給瓊森的詩中用到的詞),可能更棒。
伊莉莎白一世時期的詩歌有一個明顯的共同特點:它們是真正的抒情詩,並非史詩、戲劇、諷刺小說或警句。它們自帶樂感,而且事實上,有些抒情詩必須是唱出來的。戲劇中的抒情詩肯定能用來唱,另外一些詩歌帶有傳統的樂感,還有一些則編造出新的曲調。有些詩人不僅能寫,還精通魯特琴。其中最傑出的詩人音樂家是托馬斯·坎皮恩。他的《空中四書》既有詞句,又有音樂,所有詞句和大部分音樂都出自坎皮恩之手。他的每一首詩都有一種自帶音樂的質感,即使只有歌詞沒有曲譜,也能唱出來。但奇怪的是,如此完美的歌手卻對自己的歌並不欣賞,提倡無韻詩,而且,他竟然被徹底遺忘了,直到現代才被學者重新發掘。
本·瓊森是所有詩人公認的詩歌王子。等我們後面說到戲劇時,還會對他多說幾句。他那句膾炙人口的著名詩歌:
你只用雙眼向我敬酒。
僅僅是數十首風格優美,用詞精準,並且散發著高貴的氣質、克制的熱情的詩作之一。也許瓊森的博學導致他寫的悲劇比較沉重,但他的詩歌卻以有力而優雅的翅膀承載起他的學識。他的聲音不像貓頭鷹的叫聲,卻像雲雀的叫聲。他對經典古籍的熱愛,對他的詩歌以及追隨他並組成部落的詩人的所有作品都大有裨益,因為他並不是古籍的奴隸,而是掌握並運用它們為自己的利益服務。賀拉斯、卡圖盧斯、馬提雅爾影響他,是他的榜樣。他了解羅馬詩人,就像後來的詩人阿諾德和丁尼生一樣,相信羅馬的整齊格式值得英語詩歌學習。伊莉莎白一世時期的詩歌面臨著走向古怪反常的傾向,而瓊森以無上的權威使它們保持整齊而不僵硬、正常而不俗套、清新而不陳腐。
瓊森的一位朋友叫德拉蒙德,在英語詩壇上同樣地位崇高。他的情歌和十四行詩優雅、精緻,充滿感情。還有哪一首十四行詩能比他寫給夜鶯的那首更出色呢?我相信,濟慈肯定讀過那首詩。
十六七世紀時,在伊莉莎白一世統治下的英國以及所有歐洲西部國家的傑出人物,個個都擁有文化上的好奇心、對冒險的熱愛以及嘗試新想法和新格式的膽量。那個時代確實如丁尼生所說的,是「廣闊的時代」,人們多才多藝的程度令人驚訝。瓦爾特·雷利既是探險家和船長,又是最優秀的抒情詩人之一。被關押在倫敦塔期間,他靠著撰寫《世界史》自娛自樂。
伊莉莎白時代的抒情詩囊括了人類靈魂有可能感受到的所有感情,如此輝煌,我們應該以一首溫柔情歌的快樂音符,為這幾個不夠完美的篇章畫上一個句號。可是,那個時期的生活中和舞台上一樣,充滿悲劇。所以,引用雷利那首略帶傷感的《結局》也很合適,尤其是在那個多變的時代中,他的思想和行動都具有代表性。
即使這個時代,用信任騙取
我們的青春、快樂,我們所擁有的一切,
只有泥巴和塵土作為回報;
當我們一路流浪到此,
那黑暗、沉默的墳墓,
將我們所有的故事終結。
但是,我相信,上帝將使我
從這片土地、這座墳墓、這些塵土中重生。
弗蘭西斯·培根是獨立、原創的思想者之一,他奠定了英國現代哲學的基礎。至於他算不算詩人,我們在這裡無法斷定。他最著名的作品是《論說文集》,集中了他對五十個乃至上百個當代話題的想法。他似乎已經閱遍世間所有的智慧之作,汲取了每一個想法的精華。他在一封著名的書信中寫道:「我將所有知識都納入我的研究範疇。」他即使除了隨筆什麼都不寫,也足夠證明他名不虛傳。他的隨筆具有諷刺意味,語言流暢,愛用類比,材料豐富且都是樸素的常識,與當時很多花哨的散文截然不同。但《論說文集》僅僅是他眾多拉丁語及英語著作中的一部。他最重要的作品是《新工具》,是他策劃的龐大哲學專著中的一個碎片,但他未能完成。沒有人能完成。他以為,一個人有可能參透全宇宙的真相併將它們整理成一個最終形式——這是他唯一的錯誤。他的偉大貢獻是他的實驗方法,以及他對學術權威的反抗。數個世紀以來,亞里士多德及其信徒幾乎統治了所有思想,他們一開始就接受了各種原則,然後開始對特定細節進行爭論。培根反其道而行之。他說,我們必須首先找出特定的事實,然後推理得出通用的原則。這種思考方法被稱為「歸納法」,與蘇格拉底的方法類似。這種探究模式的精神在歐洲思想界引發了一場革命,並且在現代科學界獲得了勝利。培根的《新大西島》促成了皇家學會的建立,後者成為科學發展史上一股強大的力量。在獨立思考、爭取個人自行研究的權利與責任這一方面,培根的貢獻很大。他在《學術的進展》中寫道:「人類過度脫離對大自然的沉思和對經驗的觀察,只在自己的推理和幻想中跌跌撞撞。」「不論任何學科,更有恆心、更勤勉的教授們都應該要求自己推動學科的發展,但他們卻將自己的精力放在對某種次等獎勵的追逐上。要做一個深度的解說者或評論者,做一個敏捷的戰士或防守者,做一個有條不紊的調和者或者編寫者,這樣,祖先傳下來的知識才能得到改進,偶爾得到增加。」在培根之後,雖然我們已經取得了一些長足的進步,但他的建議仍然是對現在某些學者的鞭策。
伊莉莎白時代的文學繁盛在很大程度上歸功於翻譯家們,他們不僅翻譯經典古籍,還翻譯同時代歐洲的其他文學作品。我們前面已經提過弗洛里奧譯的蒙田的作品、托馬斯·諾斯譯的普魯塔克的作品、查普曼譯的荷馬的作品。現在的翻譯有一條基本規則,那就是風格方面可以不用太出色,但應該儘量忠實於原著,就連盜版譯者也被要求在這方面誠信。不過伊莉莎白時代的譯者沒有這樣的概念。他們對原著進行各種自由的改寫,把它們當成他們可以隨意運用的材料,而且由於英語已經真正獨立,他們對外國作家的智慧財產權沒有一絲敬意。結果,伊莉莎白時期的外國經典英譯版非常英國化,與其說是翻譯,不如說是移植,幾乎完全成了本土文學的一部分,而英國文學因此得以飛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