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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孩子」和「立規矩」並不衝突

2024-10-08 19:39:08 作者: 寧十一

  管得太少和管得太嚴的父母在我們身邊都不少見。管太少的父母認為,孩子的壓力已經很大了,要儘量給孩子一個自由快樂的童年,放縱幾年對未來也不會有太大影響;管太嚴的父母則認為,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如果不能事無巨細地嚴格要求孩子,未來孩子怎麼在社會上立足?

  

  聽起來這兩個觀點都有道理,但問題就在於他們把「愛孩子」和「立規矩」變成了單選題。這種非此即彼的選擇,要麼造成孩子不懂規矩,更不遵守規矩,要麼讓孩子變得循規蹈矩、謹小慎微。

  「立規矩」和「愛孩子」本來是統一的,並不是矛盾的。在《家庭教育》一書中有這樣一段話:「有規矩的自由叫作活潑;沒有規矩的自由叫作放肆;不放肆叫作規矩,不活潑叫作呆板。」

  同樣的道理,我們給孩子立規矩是為了讓他們享受一定的自由,這是愛。如果我們不設規矩,完全放縱,就變成了溺愛。如果過度控制,則成了束縛,會讓孩子的天性受到壓抑或扼殺,這種過度控制和溺愛一樣是貽害無窮的。那麼,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父母如何做到愛和規矩的統一呢?

  保證愛孩子的前提

  在繪本《我永遠愛你》中,小熊阿力和媽媽有這樣一段對話:

  阿力:「媽媽,如果我把枕頭裡的羽毛弄得滿天飛,你還愛我嗎?」

  媽媽:「我永遠愛你,阿力!不過,你得把羽毛收拾起來。」

  阿力:「媽媽,如果我把畫畫的顏料灑在妹妹身上,你還愛我嗎?」

  媽媽:「我永遠愛你,阿力!不過,你得負責給妹妹洗澡。」

  ……

  熊媽媽不厭其煩地保證「我永遠愛你」,同時又不忘強調讓孩子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才是理智的愛。而生活中,父母立的規矩,總是容易讓孩子誤以為「我犯錯了,爸爸媽媽就不愛我了」,讓孩子失去安全感。在懲罰孩子之前,請告訴孩子,不管他犯了什麼錯,你都愛他,這樣才能讓他有足夠的勇氣去面對和改正錯誤。

  給孩子尊重感,而不是強迫感

  好的規矩不是強迫孩子去遵守,而是讓孩子樂於去遵守。比如,你明明規定孩子必須在晚上9點之前睡覺,他卻磨磨蹭蹭不肯去。你是不是很火大,然後忍不住威脅他說:「如果你還不去睡覺,那周末就別想去動物園了。」這樣做會讓孩子非常沮喪,對規矩產生排斥心理。

  當孩子不願意遵守規矩時,父母可以先和孩子討論一下為什麼他不願去執行,比如,問問他為什麼不想睡覺,睡前喜歡做什麼。然後,家長說出自己的感受和需求,比如我工作一天累了,想要早點休息。最後,可以和孩子討論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法。比如,睡前講一個故事,或者聽一會兒《西遊記》,再或者在床上玩一會兒別的遊戲……讓孩子擁有建議權和選擇權,讓他感到被尊重,達成一致意見後,他更願意去執行。

  規矩不是冰冷的死教條

  給孩子立規矩之前,要根據孩子的反應和態度來判斷規矩是否合適。如果不合適,就要及時做出適當的調整。

  在執行規矩的過程中,父母的態度很重要。孩子不能體會那些教條,因為那裡面沒有生命力,但孩子能夠識別和感受到父母的臉色、語氣和態度。當規矩遭到孩子的抵抗,父母要明白這是正常現象,不要使用暴力去壓制。如果沒忍住,等雙方冷靜下來之後,可以和孩子進行一次充滿愛意的溝通,向孩子表達真誠的歉意。

  規矩是死的,但人是活的。父母在執行規矩的時候,不要太死板,要根據情況及時溝通,做出調整。不要讓孩子覺得你很冷血,根本就不愛他。

  教育家蒙台梭利曾說:「有規則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建立在規則上的愛,才是真正的愛。」給孩子制定規矩,孩子才能享受到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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