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中心的分類
2024-10-08 17:39:40
作者: 西爾韋納斯·莫利
根據瑪雅文明的城市、城鎮和村莊之間的相對重要性,我們對其進行分類時應該考慮的基本因素是:(1)各自的面積;(2)各自擁有的建築遺蹟的數量和範圍;(3)各自紀念碑的數量和質量。然而,即便是這些顯而易見的標準,可能也有人堅決反對,而且會導致相互矛盾的結果。例如,一些遺址因其各自建築的規模、數量和裝飾而顯得非常突出,但它們幾乎沒有紀念碑;而另一些遺址只有一些相對不重要的建築遺蹟,但同時卻有許多著名的紀念碑。另外還有一個因素也會造成很強的不確定性,在瑪雅城鎮中,一定有一些以其在陶器、玉雕、羽毛製品等方面的卓越工藝而與眾不同的城鎮,它們生產的特別優秀的工藝品得到了所有瑪雅人的高度尊重,這一點毫無疑問可以提高它們的相對重要性,但我們卻不知道哪些城鎮具備這種特別突出、卓越的工藝水平。
然而,在試圖以瑪雅遺址的相對重要性程度對其進行分類時,首先我們最好根據提到的那幾條明顯標準進行客觀判斷。即根據各自的大小、建築遺蹟的範圍以及紀念碑的數量和質量進行判斷,暫時不考慮它們作為陶器、紡織品或寶石生產中心或其他貿易產品製造中心的額外重要性。
表6將瑪雅遺址分為四類,如圖21所示,其中這四類中心分別用不同的符號表示。在描述其中比較重要的中心之前,我們有必要對表6作進一步的解釋。除了本表中12個地點,所有其他遺址都有一個共同點:無論面積大小,都能找到一個或多個象形文字文物。這12個例外是古帝國地區的霍穆爾和新帝國地區的馬尼、特霍、伊薩馬爾、索圖塔、埃爾塔巴斯科諾、丘欽托克、霍喬布、普普斯圖尼奇、希維爾圖克、阿坎塞和迪濟比恰頓。事實上,如果把三、四類的所有地點都列入表6,光是這兩類地點就太多了,在這么小比例尺的地圖上無法顯示。
儘管在表6中只有四個一類遺址(古帝國的蒂卡爾和科潘、新帝國的奇琴伊察和烏斯馬爾),但還有兩個遺址或許也應該算一類——中部佩滕地區的卡拉克穆爾和尤卡坦東北部的科巴,它們可能應該被列入一類而不是二類之首。卡拉克穆爾應該被視為一類遺址是因為它擁有的紀念碑(103座)比瑪雅文明的任何其他城市都更多,科巴是因為它留下的建築遺蹟範圍非常大,還有大量的雕刻石柱(24座)。然而,這兩處遺址過去都被劃為第二類。就卡拉克穆爾而言,儘管發現了大量紀念碑,但其中大多數基本上沒有什麼美學價值;就科巴而言,儘管有許多建築,但幾乎都沒有什麼建築特色,而且科巴的24座雕塑石柱都很普通,當然不能與科潘的紀念碑相提並論。
在第二類所列的19座城市中,1座(托尼納)位於西南高地,是該地區最大的城市,1座(里奧貝克)位於坎佩切中部的切尼斯地區,5座位於尤卡坦北部,其餘12座位於古帝國的中心地區。如果我們把尤卡坦北部和坎佩切目前還不確定是否有象形文字文物的城市也列入表6,那麼二類遺址的總數無疑會大大增加。
我們在按表6所示分類時遇到的主要困難是區分小的二類和大的三類遺址。確實,很可能會有人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將所有的二類和三類遺址歸為一組,一共只保留三個類別會不會更好?然而,這樣操作也存在很大問題,因為會涉及將重要程度差別很大的遺址歸為同一類,例如亞斯奇蘭、佩德拉斯內格拉斯和帕倫克(其雕塑無疑是瑪雅地區最精美的)以及克奇基坦、貝坎和佐克岑,後三個遺址的重要程度遠遠不及前三個。與其把前三座這樣重要的城市和後三座相對不重要的城市歸為同一類別,還不如堅持我原來的四級分類法。
在第三類共39處遺址中,不需要進一步說明,但是關於第四類共54處遺址,有一點應該牢記:在將遺址歸為第四類時,我們既沒有考慮到它們所覆蓋的面積,也沒有考慮到它們建築遺蹟的大小和數量,這個類別的劃分完全是根據這些遺址發現了象形文字文物,但每個遺址的象形文字文物不超過四五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