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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7:30:10
作者: 呂思勉
自此至孝文遷洛之前,仍世皆有增造。其事具見《本紀》。然平城規制,實尚簡陋。
《魏書·莫含傳》:含孫題,大祖欲廣宮室,規度平城四方數十里,將模鄴、洛、長安之制。運材數百萬根。以題機巧,徵令監之。召入與論興造之宜。題久侍頗怠,賜死。足見其規模離鄴、洛、長安猶遠也,而勞民則已頗甚。
《高允傳》:給事中郭善明,性多機巧,欲逞其能,勸高宗大起宮室。允諫曰:「臣聞大祖既定天下,始建都邑。其所營立,非因農隙,不有所興。今建國已久,宮室已備。若廣修壯麗為異觀者,宜漸致之,不可倉卒。計斫材運工,及諸雜役,須二萬人。丁夫充作,老弱供餉,合四萬人,半年可訖。其所損廢,亦已多矣。」
虜之濫用民力,可以見矣。孝文遷洛,用蔣少游等以司營造,然其事實未大成。
《魏書·大武五王傳》:廣陽王建閭之子嘉,表請於京四面築坊三百二十,各周一千二百步。乞發三正復丁,以充茲役。雖有暫勞,奸盜永止。詔從之。
《世宗紀》:景明二年九月,發畿內夫五萬五千人築京師三百二十坊,四旬而罷,即此事。是至世宗之時,坊里之制,猶未備也。
《景穆十二王傳》:任城王澄奏都城府寺,猶未周悉。請取諸職人及司州郡縣犯十杖已上,百鞭已下收贖之物,絹一匹輸磚二百,以漸修造。
《李崇傳》:崇於肅宗時上表曰:「竊惟皇遷中縣,垂二十祀。而明堂禮樂之本,乃郁荊棘之林。膠序德義之基,空營牧豎之跡。城隍嚴固之重,闕磚石之工。墉堞顯望之要,少樓榭之飾。加以風雨稍侵,漸致虧墜。又府寺初營,頗亦壯美,然一造至今,更不修膳,廳宇凋朽,牆垣頹壞,皆非所謂追隆堂構,儀刑萬國者也。以臣愚量,宜罷尚方雕靡之作,頗省永寧土木之功;並減瑤光材瓦之力,兼分石窟鐫琢之勞,及諸事役非急者,三時農隙,終此數條。」
則洛邑工程,不徒未完,且浸有毀損矣。遷鄴之役,嘗發眾七萬六千人營新宮,又發畿內民夫十萬人城鄴城,四十日罷,見《魏書·孝靜帝紀》。
度地居氏之法,在營建新都時易,而因舊則難,以新都一切皆出新構,無毀舊之足惜;又地皆在官,易於措置也。晉、南北朝之世,在官廛里,似已不如漢代之多,故賜宅之事較少,如裴子野之藉官地以造宅者,不多見也。亭傳亦已蕪廢,故行旅或一時無宅者,不復能如漢世之藉寓,而多以佛寺為棲托之所,如李翥,晚節貧無居宅,寄止佛寺;見《北史·李義深傳》。
侯景平後,蕭大圜歸建康,寓居善覺佛寺是也。好興土木者雖多,然皆徒為私計,罕能為地方為人民計者。
《梁書·良吏傳》:何遠在官,好開途巷,修葺牆屋。民居,市里,城隍,廄庫,所過若營家焉。此等人不易多觀矣。
主營造之事者,歷代各有其職。
《宋書·百官志》云:材官將軍一人,司馬一人,主工匠土木之事。漢左右校令其任也。魏右校又置材官校尉,主天下材木事。晉江左改材官校尉曰材官將軍。又罷左校令。令材官隸尚書起部及領軍。此南朝司空之職也。
《北齊書·高隆之傳》:領營構大將軍,京邑製造,莫不由之。
《周書·竇熾傳》:宣帝營建東京,以熾為京洛營作大監,宮苑制度,皆取決焉。此皆隨事設職。受任之人,亦頗有克舉其職者。
蔣少游事,《南史·崔祖思傳》言:少游之至,祖思從弟元祖欲留之,上不從,少游果圖畫而歸。
《魏書·李業興傳》言:遷鄴之始,起部郎中辛術奏曰:「今皇居徙御,百度創始。營構一興,必宜中制。上則憲章前代,下則模寫洛京。今鄴都雖舊,基址毀滅;又圖記參差,事宜審定。臣雖曰職司,學不稽古。國家大事,非敢專之。通直散騎常侍李業興,碩學通儒,博聞多識。萬門千戶,所宜訪詢。今就求之,披圖按記,考定是非。參古雜今,折中為制。召畫工並所須調度,具造新圖,申奏取定。庶經始之日,執事無疑。」
詔從之。則當時司營造者,已能先立圖樣,按圖從事矣。高隆之之為營構大將軍也,史稱其增築南城,周回二十五里。以漳水近於帝城,起長堤以防泛溢之患。又鑿渠引漳水周流城郭,造治碾磑,並有利於時。可謂頗有締造之才。
《魏書》言王遇性巧,強於部分。世宗初,兼將作大匠。北都方山、靈泉道俗居宇,及文明大後墓園、大極殿及東西兩堂內外諸門制度,皆遇監作。雖年在耆老,朝夕不倦,跨鞍驅馳,與少壯者均其勞逸。此亦強千之材。然使此等人主持工事,往往易媚上而虐下,亦不可不知也。
公家功力,往往為私人所占用。如《南史·恩幸·綦母珍之傳》言:帝給珍之宅,宅邊又有空宅,從取、並取,輒令材官營作,不關詔旨,其一事也。晉武帝為王沈、魯芝立宅,皆使軍人;文惠大子起苑東田,亦役宮中將吏,似能以兵代民役,然勞民之時卒多。
《魏書·成淹傳》云:於時宮殿初構,經始務廣。兵民運材,日有萬計。伊、洛流澌,苦於厲涉。淹遂啟求都水造浮航。高祖賞納之。合高允諫高宗之語觀之,而知運轉之弊已深,構造之艱,可勿論矣。而於勞民逞志之外,又或為嬖倖而役民,如《趙修傳》言:修以罪徙之後,「家宅作徒,即仰停罷」是也,其厲民亦可謂深矣。
室屋固多版築,即城郭之作,用磚石者亦少,李崇謂洛都城隍闕磚石之工是也。然磚石之工,亦不必較版築為固。
《宋書·臧質傳》言:虜攻盱眙,以衝車攻城,城土堅密,每至,頹落不過數升。此阿利蒸土築城,所由自詡其固也。
《齊書·州郡志》言:宋自淮北沒虜,青州寄治郁州。劉善明為刺史,以海中易固,不峻城雉,累石為之,可見石城轉不逮版築之堅已。其用力則當較版築為省。
《南史·梁宗室傳》:長沙王業,歷位南兗州刺史,運私米僦人作甓以砌城,武帝善之,蓋亦以其勞民者淺也。
中國長城之修築,凡有數期。大抵北邊安靜時,無事於此,如清代是也。有大敵時,亦無事於此,以其不能恃此以御之也,如漢、唐之世,匈奴、突厥方張之時是也。惟有小小寇賊,釋之不可,防之不勝其勞,則長城之修築急焉。
五胡亂後,北方較大之部落,多已侵入中國,所遺皆零星小部。諸胡侵入中國後,浸失其輕悍之風,向之好侵擾人者,今轉慮人之侵擾,而修築長城之事起矣。
《魏書·本紀》:明元帝泰常八年二月,築長城於長川之南,起自赤城,西至五原,延袤二千餘里,備置戍衛。
《天象志》云:以備蠕蠕也。是為魏修長城之始。大武帝真君七年六月,發司、幽、定、冀四州十萬人築畿上塞圍,起上谷,西至於河,廣袤皆千里。九年二月乃罷。其時蓋吳聲勢方盛,蓋慮蠕蠕乘機入塞,故以是防之也。
大武屢出塞擊敵,於長城相須尚不甚殷,至孝文遷洛以後,而情勢又異矣。其時高閭上表曰:
「北狄悍愚,同於禽獸。所長者野戰,所短者攻城。若以狄之所短,奪其所長,則雖眾不能成患,雖來不能內逼。六鎮勢分,倍眾不鬥,互相圍逼,難以制之。
「昔周命南仲,城彼朔方,趙靈、秦始,長城是築,漢之孝武,踵其前事。此四代之君,皆帝王之雄傑,所以同此役者,非智術之不長,兵眾之不足,乃防狄之要事,其理宜然故也。
「今宜依故,於六鎮之北築長城,以御北虜。雖有暫勞之勤,乃有永逸之益。如其一成,惠及百世。即於要害,往往開門。造小城於其側。因地卻敵,多置弓弩。
「狄來,有城可守,有兵可捍。既不攻城,野掠無獲,草盡則走,終必懲艾。宜發近州武勇四萬人,及京師二萬人,合六萬為武士,於苑內立征北大將軍府。
「七月,發六部兵六萬人,各備戎作之具。敕台北諸屯倉庫,隨近作米,俱送北鎮。至八月,征北部率所領,與六鎮之兵,直至磧南,揚威漠北。狄若來拒,與之決戰。若其不來,然後散分其地,以築長城。計六鎮之地,不過千里,若一夫一月之功,當三步之地,三百人三里,三千人三十里,三萬人三百里,則千里之地,強弱相兼,計十萬人,一月必就。
「運糧一月,不足為多。人懷永逸,勞而無怨。計築長城,其利有五罷游防之苦,一也。北部放牧,無抄掠之患,二也。登城觀敵,以逸待勞,三也。省境防之虞,息無時之備,四也。歲常游運,永得不匱,五也。」
宣武帝正始元年九月,有告蠕蠕率十二萬騎,六道並進,欲直趨沃野、懷朔,南寇恆、代。詔源懷以本官加使持節、侍中,出據北蕃,指授規略。隨須徵發。諸所處分,皆以便宜從事。懷至雲中,蠕蠕亡遁。懷旋至恆、代,案視諸鎮左右要害之地,可以築城置戍之處,皆量其高下,揣其厚薄,及儲糧、積仗之宜,犬牙相救之勢,凡表五十八條。
《表》曰:「蠕蠕不羈,自古而爾。遊魂鳥集,水草為家。中國患者,皆斯類耳。歷代驅逐,莫之能制。雖北拓榆中,遠臨瀚海,而智臣勇將,力算俱竭,胡人遠遁,中國以疲。
「於時賢哲,思造化之至理,推生民之習業,量夫中夏粒食邑居之民,蠶衣儒步之士,荒表茹毛飲血之類,鳥宿禽居之徒,親校短長,因宜防制,知城郭之固,暫勞永逸。代表諸蕃,比因高車外叛,尋遭旱儉,戎馬甲兵,十分缺八。
「去歲復鎮陰山,庶事盪盡。遣尚書郎中韓貞、宋世量等檢行要險,防遏形便。謂准舊鎮,東西相望,令形勢相接,築城置戍,分兵要害,觀農積粟,警急之日,隨便翦討。
「如此,則威形增廣,兵勢亦盛。且北方沙漠,夏乏水草,時有小泉,不濟大眾。脫有非意,要待秋冬,因雲而動。若至冬日,冰沙凝厲,游騎之寇,終不敢攻城,亦不敢越城南出。如此,北方無憂矣。」
《懷傳》云:「世宗從之,今北鎮諸戍東西九城是也。」
案魏於六鎮,所集兵力甚厚,而仍不能無藉於長城,可見長城之於備御,為用甚宏。故至南北朝之末,東西分爭,北戎是懼,而其功愈亟。
孝靜帝武定元年八月,齊神武命於肆州北山築城,西自馬陵戍,東至土磴,四十日罷。明年十月,復上言:幽、安、定三州,北接奚、蠕蠕,請於險要修立城戍以防之。躬自臨履,莫不嚴固。
文宣天保三年、六年、八年修築長城,與其事者,有元景安、趙郡王叡、盧詢祖、張纂、陽斐等。
後主天統中,斛律羨為幽州刺史,以北虜屢犯邊,須備不虞,自庫堆戍東拒於海,隨山屈曲,二千餘里,其間二百里中,凡有險要,或斬山作城,或斷谷起障,並置立戍邏五十餘所。
周宣帝大象元年六月,發山東諸州民修長城。《於翼傳》云:大象初,詔翼巡長城,立亭障。西自雁門,東至碣石,創新改舊,鹹得其要。凡以防侵軼而省戍邏也。
隋文帝開皇元年四月,發稽胡修築長城,二旬而罷。所發者為南汾州胡,見《韋沖傳》。三年三月,城榆關。
《長孫晟傳》云:開皇元年,攝圖曰:「我周家親也,今隋公自立而不能制,復何面目見可賀敦乎?」因與高寶寧攻陷臨榆鎮,約諸面部落,謀共南侵。
高祖新立,由是大懼。修築長城,發兵屯北境。命陰壽鎮幽州,虞慶則鎮并州,屯兵數萬人,以為之備。《突厥傳》云:高祖受禪,待之甚薄,北夷大怨。會營州刺史高寶寧作亂,沙缽略與之合軍,攻陷臨渝鎮。上敕緣邊修保障、峻長城以備之。仍命重將,出鎮幽、並。
《崔仲方傳》云:高祖受禪,令發丁三萬,於朔方、靈武築長城,東至黃河,西拒綏州,南至勃出嶺,綿亘七百里。
明年,上復令仲方發丁十五萬,於朔方已東緣邊險要築數十城,以遏胡寇。此時之情勢,尚與周、齊時無異。其後突厥因亂,為中國所綏服,故六年二月,發丁男十一萬,七年二月,發丁男十萬餘修築長城之後,皆二旬而罷。遂無復勞役焉。及煬帝世,乃復有修築之舉。
大業三年六月,帝幸榆林,朝啟民。七月,發丁男百餘萬築長城。西距榆林,東至紫河,一旬而罷,史言其死者十五六。四年三月,幸五原,因出塞巡長城。七月,發丁男二十餘萬築長城,自榆林谷而東。
《五行志》言其時百姓失業,道殣相望焉。此時中國全盛,欲綏服突厥,自有其長駕遠馭之規,初不必勞民以事修築。
《宇文愷傳》言:長城之役,詔愷規度,愷固善為侈大,以逢君之惡者。而賀若弼、宇文?、高熲,皆於是時見殺,蘇威亦於是時免官。諸臣之獲罪,夫固別有其由。然《弼傳》云:弼以饗啟民大侈,與熲、?等私議得失,為人所奏伏誅。
《?傳》云:?言長城之役,幸非急務,有人奏之,竟坐誅死。
《熲傳》云:時帝遇啟民可汗恩禮過厚,熲謂大府卿何稠曰:「此虜頗知中國虛實,恐為後患。」復謂觀王雄曰:「近來朝廷,殊無綱紀。」有人奏之。帝以為謗訕朝政,於是下詔誅之。
《威傳》云:熲、弼等之誅,威坐與相連免官。則諸人之獲罪亦不能謂與修築長城,全無關係。蓋徒慕為侈大之規,而於實際有無裨益,則初非所計也。
席地而坐之風,此時蓋幾絕,故義宣之敗,入南郡空廨,無床,席地至旦,史記之,以為罕有之事,見《宋書》本傳。而胡床尤盛行。
《晉書·戴若思傳》言:若思少好遊俠,遇陸機赴洛,船裝甚盛,遂與其徒掠之。若思登岸據胡床,指麾同旅。
《張重華傳》言:謝艾與麻秋戰,下車據胡床,指揮處分。
《禿髮利鹿孤載記》:呂纂來伐,使傉檀拒之。纂士卒精銳,進度三堆,三軍擾懼。傉檀下馬據胡床而坐,眾心乃安。
《梁書·楊公則傳》:大軍至新林,公則自越城移屯領軍府壘北樓,與南掖門相對。嘗登樓望戰,城中遙見麾蓋,縱神鋒弩射之,矢貫胡床。
《韋放傳》:高祖遣曹仲宗等攻渦陽,又以放為明威將軍,帥師會之。魏大將費穆帥眾奄至。放軍營未立,麾下止有三百餘人。眾請放突去。放厲聲曰:「今日惟有死耳。」乃免胄下馬,據胡床處分。於是士皆殊死戰。魏軍遂退。放逐北至渦陽。
《王僧辯傳》:圍陸納於長沙。僧辯出坐壟上。賊黨吳藏、李賢明等率銳卒千人,奄出,蒙楯直進,徑趨僧辯。帶甲從者,止百餘人。僧辯尚據胡床,不為之動。
《南史·梁本紀》:袁粲之據石頭,黃回與之通謀。皇考聞難作,率家兵據朱雀橋。回覘人還告曰:「朱雀橋南一長者,英威毅然,坐胡床南向。」回曰:「蕭順之也。」遂不敢出。
《柳世隆傳》:沈攸之先大軍下,住白螺州,坐胡床以望其軍,有自驕色。是雖軍旅之際,亦恆攜胡床也。是時眾人共處,胡床蓋惟尊者據之。故齊武帝在東宮寵張景真,拜陵還,景真白服乘畫舴艋坐胡床,觀者咸疑是大子。《南史·荀伯玉傳》。
魏孝武帝與齊神武構釁,使溫子升草敕,子升逡巡未敢,帝據胡床拔劍作色。《北齊書·神武紀》。然此特體制所限,苟其不然,則幾於無不用之者。張鏡與客談,顏延之取胡床坐聽。《南史·張裕傳》。劉(左山右獻)游詣故人,惟一門生持胡床隨後,主人未通,便坐問答,可謂造次不離矣。
《魏書·裴叔業傳》:叔業兄子粲,為膠州刺史,屬時亢旱,士民勸令禱於海神。粲憚違眾心,乃為祈請。直據胡床,舉杯而言曰:「仆白君。」左右曰:「前後例皆拜謁。」粲曰:「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安有方伯而致禮海神也?」卒不肯拜。然則雖祀神,猶攜胡床以行矣。
《晉書·王猛傳》:猛少貧賤,以粥畚為業。嘗貨畚於洛陽。乃有一人,貴買其畚,而雲無直。自言家去此不遠,可隨我取直。猛利其貴而從之。行不覺遠,忽至深山。見一父老,鬚髮皓然,踞胡床而坐。左右十許人。有一人引猛進拜之。父老曰:「王公何緣拜也?」乃十倍償畚直,遣人送之。猛既出,顧視,乃嵩高山也。
《隋書·爾朱敞傳》:彥伯子。齊神武韓陵之捷,盡誅爾朱氏。敞小,隨母養於宮中。及年十二,自竇而走。至於大街,見童兒群戲者。敞解所著綺羅金翠之服,易衣而遁。追騎尋至。初不識敞,便執綺衣兒。比究問知非,會日已暮,由是得免。遂入一村,見長孫氏踞胡床而坐,敞再拜求哀。長孫氏愍之,藏於複壁三年,乃資而遣之。此二事均不足信,然可見時人之所想像,雖深山僻壤,亦有胡床也。
《晉書·五行志》謂泰始後中國相尚用胡床,信不誣矣。《通鑑》胡三省《注》曰:「胡床,即今之交床。隋惡胡字,改曰交床,今之交倚是也。」梁武帝大通元年。今日舉國皆用卓椅之風,實成於是時,此亦中外文化交相融洽之一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