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宮室01

2024-10-08 17:30:06 作者: 呂思勉

  晉、南北朝之世,貴富之家,居室頗侈,而平民之居,則仍甚簡陋。斯時之奢侈者:一為無道之主,及逾侈之貴族,競營宮室、苑囿,一則貴族及士大夫之較有雅致者,經營園圃,是為後世園林之本。又佛教東來,寺塔亦大盛,別於論佛教時述之。

  晉武帝泰始二年,始營大廟,其侈。大康五年五月,宣帝廟地陷,梁折。八年正月,大廟又陷。改作廟,築基及泉。其年九月,遂更營新廟。遠致名材,雜以銅柱。陳勰為匠,作者六萬人。十年四月乃成。十一月,梁又折。見《宋書·五行志》。《晉書·禮志》亦言其窮極壯麗。蓋其規制過於崇閎,而營造之技,不足以副之,故其基址不能堅實也。孝武帝大元十六年,改作大廟,堂集方石,庭以磚。見《宋書·禮志》。此在當時,亦為已侈,皆武帝之作法於貪,有以啟之也。

  

  偏方割據之國,如張茂、張駿、石虎、赫連勃勃、慕容熙;南北朝偏安之世,如宋孝武帝、明帝、《齊書·王儉傳》云:宋明帝紫極殿,珠簾綺柱,飾以金玉,江左所未有。齊文惠大子、梁昭明大子以賢稱,然史亦言其性愛山水,於玄圃穿築,更立庭館。東昏侯、陳後主、魏胡靈後、齊文宣帝、後主、周宣帝;亦皆盛營宮室、苑囿,其事已述於前,斯時之奢靡者,不獨人主,即人臣亦多侈麗其居,甚至人主反愛樂之,足見其土木之功為已侈也。

  士大夫尋常居宅,大抵為屋數十間。《晉書·山濤傳》:濤死,左長史范晷等上言:濤舊第屋十間,子孫不相容,武帝為之立宅。《王沈傳》云:沈素清儉,不營產業,帝使所領兵馬作屋五十間。《良吏傳》:魯芝,素無居宅,武帝亦使軍兵為作屋五十間。合第十九章第一節所述觀之,可見士大夫居室之大概。

  其時亦有儉素者,如李重死,宅宇狹小,無殯斂之地,詔於典客署營喪。裴佗宅不過三十步,又無田園。《魏書·良吏傳》。

  孫謙每去官,輒無私宅,常藉官空車廄居焉。《梁書·良吏傳》。

  鹿悆雖任居通顯,而自無居宅,常假賃居止皆是。然此等人似不多,而務於侈靡者則不少。有專務壯麗,僭擬宮殿者:如晉齊王冏大築第館,使大匠營制,與西宮等。

  梁南平王偉,廣營第宅,重齋步(左木右閻),模寫宮殿。北齊清河王岳,於城南造宅,高歸彥奏其僭擬帝官,制為永巷,惟無闕是也。

  《周書·韋夐傳》:晉公護執政,廣營第宅。嘗召夐至宅,訪以政事。夐仰視其堂,徐而嘆曰:「酣酒嗜音,峻宇雕牆,有一於此,未或不亡。」其侈麗蓋亦此類矣。

  而好經營園圃者尤多。古苑囿率因山澤為之,雖占地頗廣,而勞人力穿築之事則不多。其詒禍於人者,不過如齊宣王之囿,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孟子譏其方四十里為阱於國中。又謂堯、舜既歿,聖人之道衰,暴君代作,壞宮室以為污池,民無所安息,棄田以為園囿,使民不得衣食耳。其弊在乎棄地,而不在乎勞人也。

  晉、宋以後,官私苑囿,占地多者亦有之。如石虎欲校獵,自靈昌津南至滎陽,東極陽都,使御史監察其中禽獸;慕容熙大築龍騰苑,廣袤十餘里;孔靈符於永興立墅,周圍三十三里,含帶二山皆是。

  《北齊書·陽斐傳》:東郡大守陸士佩,以黎陽關河形勝,欲因山即壑,以為公家苑囿,此猶是古制之遺。

  《齊書·高逸傳》:員外郎劉思效表陳讜言,謂貴勢之流,貨室之族,亭池第宅,競趣高華,至於山澤之人,不敢采飲其水草,其詒害亦不可謂不深。然私家之居,占地究不易甚廣,故就田廬之地,加以經營者尤多。其苟完苟美如徐勉者,原亦未足為過。然或踵事增華,則其所耗之人力物力,為不少矣。

  《晉書·會稽王道子傳》云:嬖人趙牙,為道子開東第。築山穿池,列樹竹木,功用巨萬。帝嘗幸其宅,謂道子曰:「府內有山,因得游矚,甚善也,然修飾大過,非示天下以儉。」道子無以對,唯唯而已。左右侍臣,莫敢有言。帝還宮,道子謂牙曰:「上若知山是板築所作,爾必死矣。」可見其勞人之甚。

  然貴戚若嬖倖,如是者實不少。如《宋書·徐湛之傳》:言其室宇園池,貴游莫及。《竟陵王誕傳》,言其造立第舍,窮極工巧。園池之美,冠於一時。《劉勔傳》,言其經始鍾嶺之南,以為棲息。聚石蓄水,仿佛丘中。朝士愛素者,多往游之。

  《恩辛傳》言:阮佃夫宅舍園池,諸王邸第莫及。於宅內開瀆,東出十餘里,塘岸整潔,泛輕舟,奏女樂。

  《齊書·劉悛傳》,言其宅盛治山池,造瓮牖。世祖著鹿皮冠,被悛菟皮衾,於牖中宴樂。

  《南史·謝弘微傳》,言其曾孫舉,宅內山齋,舍以為寺。泉石之美,殆若自然。

  《孔珪傳》,言其居宅盛營山水。齊衡陽嗣王鈞往游焉。見《齊宗室傳》。

  《武陵昭王曄傳》:豫章王於邸起土山,列種桐竹,號為桐山。武帝幸之,置酒為樂。顧臨川王映:「王邸亦有嘉名否?」映曰:「臣好棲靜,因以為稱。」又問曄。曄曰:「臣山卑,不曾棲靈昭景,惟有薇蕨,且號首陽山。」可見諸王之邸,多有假山,道子之勞人,亦不足為異矣。

  《朱異傳》言:異起宅東陂,窮乎美麗。晚朝來下,酣飲其中。又言異及諸子,自潮溝列宅至青溪。其中有台池玩好。每暇日與賓客游焉。

  《陳書·孫瑒傳》,言其庭院穿築,極林泉之致。歌鐘舞女,當世罕儔。賓客填門,軒蓋不絕。此等皆慕為雅致,而又極奢縱者。此外若梁南平王偉,齊呂文度、茹法亮、呂文顯等,其宅第之侈,並已見前。即隱淪恬退之士,亦多以此為務者。如戴顒,以桐廬僻遠,難以養疾,乃出居吳下。吳下士人,共為築室。聚石引池,植林開澗。少時繁密,有若自然。《宋書·隱逸傳》。

  沈道虔,居縣北石山下。道虔,吳興武康人。孫恩亂後,饑荒。縣令庾肅之,迎出縣南,為立小宅。臨溪有山水之玩。劉慧斐,起家為安成王法曹行參軍。嘗還都,途經尋陽,游於匡山。過處士張孝秀,相得甚歡,遂有終焉之志。因不仕,居於東林寺。又於山北構園一所,號曰離垢園。《梁書·處士傳》。

  裴之平,陳世祖即位,除光祿大夫,慈訓宮衛尉,並不就。乃築山穿池,植以卉木。居處其中,有終焉之志。《陳書·裴忌傳》。

  張譏,所居宅營山池,植花果。《陳書·儒林傳》。阮卓,退居里舍,改構亭宇,修山池卉木。招致賓友,以文酒自娛。《陳書·文學傳》。皆是。雕樑畫棟,自不如竹木山池之美,漸近自然。

  故雖帝王,亦顧而樂之。乃從而效之。如東昏侯芳樂苑,當暑種樹,又剗取細草,來植階庭;陳後主臨春、結綺、望仙三閣,下亦積石為山,引水為池,植以奇樹,雜以花葯是也。

  北朝風氣,亦與南朝相似。北海王詳及趙修、茹皓之事,又如王叡子椿,史言其園宅華廣。趙猛,史言其宅宇高華。薛謹之曾孫裔,史言其盛營園宅,賓客聲伎,以恣嬉遊。鄭述祖,所在好為山池,松竹交植。盛肴饌以待賓客,將迎不倦。《北史·鄭羲傳》。

  夏侯道遷,於京城西水次市地,大起園池,植列蔬果。延致秀彥,時往游適。李元忠,園庭之內,羅種果藥。親朋尋詣,必留連宴賞。段孝言,時苑內須果木,科民間及僧寺備輸,悉分向私宅種植。殿內及園中須石,差車從漳河運載,復分車回取。皆可見其好尚所在。茹皓之所經構,為魏世宗所悅。

  齊文襄於鄴東起山池游觀,時俗眩之。河南王孝瑜,遂於第作水堂龍舟,植幡矟於舟上,數集諸王,宴射為樂。武成幸其第,見而悅之,故盛興後園之玩。其上下相師之情形,亦與南朝同也。

  《宋書·五行志》云:晉武帝大康後,天下為家者,移婦人於東方,空萊北庭,以為園圃,可見經營園圃,實為當時普遍之好尚。居宅與園圃相連,則空氣清新,且可略知稼穡,誠為有益之事,惜為之者多富厚之家,遂致踵事增華,重勞人力,有失初意也。

  別業之本,既系園圃,故其地之廣者,仍可種植以獲利。《北史·獻文七王傳》:廣陵王羽之子欣,好營產業,多所樹藝,京師名果,皆出其園。又《庾岳傳》:置相州,拜岳為刺史。鄴舊有園池,時果初熟,承吏送之,岳不受,曰:「果未進御,吾何得先嘗?」

  《周書·蕭大圜傳》:大圜嘗云:「築蝸舍於叢林,構環堵於幽薄。果園在後,開窗以臨花卉。蔬圃居前,坐檐而看灌畎。」皆其證也。

  《王思政傳》:思政嘗被賜園地,出征後家人種桑果,及還,見而怒曰:「匈奴未滅,去病辭家,況大賊未平,何事產業?」命左右拔而棄之。此固不失武士之風,然孳孳為利固不可,以暇從事於種植,亦未必遂為小人之事也。

  因務廣居宅,遂有侵奪官私之地者。齊王冏大築第館,北取五穀市,南開諸署,毀壞廬舍以萬數。宋孝武帝使有司奏竟陵王誕云:以廣拓宅宇,地妨藝植,輒逼徐湛之遺孤,頓相驅徙。又緣溪兩道,積代通衢,誕拓宇開垣,擅斷其一,致使經途壅隔,川陸阻礙。又以臨川武烈王道規,廟居宅前,固請毀換,詔旨不許,怨懟彌極。孝武之殺竟陵,固非以其貪縱,然此等罪狀,則眾目昭彰,非可虛構也。

  《晉書·賀循傳》:廷尉張闓,住在小市。將奪左右近宅,以廣其居。乃私作都門,早閉晏開。人多患之,訟於州府,皆不見省。會循出至破岡,連名詣循質之。循曰:「見張廷尉,當為言及之。」闓聞而遽毀其門,詣循致謝,其為世所敬服如此。此事可謂不法已極。賀循一耳,張闓正多,民之不得安其居、保其業者,蓋不少矣。

  《魏書·高道穆傳》:正光中出使,相州刺史季世哲,尚書令崇之子,貴盛一時,多有非法。逼買民宅,廣興屋宇,皆置鴟尾。又於馬埒堠上為木人,執節。道穆繩糾,悉毀之。然不聞其於所逼買之宅,迫使還民也。又梁臨川王宏、魏北海王詳及趙修,咸有占奪民地之事。

  民間屋宇,多為草舍。宋明帝陳貴妃,家有草屋。

  《晉書·桓沖傳》:沖子嗣,為江州刺史,修所住齋,應作版檐,嗣命以茅代之,版付船官。

  《孔愉傳》:出為會稽內史。在郡三年,乃營山陰湖南候山下數畝地為宅,草屋數間,便棄官居之。

  《江逌傳》:蘇峻之亂,屏居臨海,絕棄人事。翦茅結宇,耽玩載籍,有終焉之志。

  《儒林傳》:范宣,家於豫章。大守殷羨,見宣茅茨不完,欲為改宅。宣固辭之。

  《文苑傳》:羅含,轉州別駕。以廨舍喧擾,於城西池小洲上立茅屋。伐木為材,織葦為席。布衣蔬食,宴如也。

  《宋書·臧燾傳》:雖外戚貴顯,而彌自沖約。茅屋蔬餐,不改其舊。

  《孝義傳》:何子平,所居屋敗,不蔽雨日。兄子伯興,採伐茅竹,欲為葺治。子平不肯,曰:「我情事未申,天地一罪人耳,屋何宜覆?」以母未葬。

  《隱逸傳》:孔淳之,草屋蓬戶。

  《梁書·陸倕傳》:於宅內起兩間茅屋。杜絕往來,晝夜讀書。如此者數載。

  《裴子野傳》:無宅。藉官地二畝,起茅屋數間。

  《陳書·馬樞傳》:鄱陽王為南徐州刺史,卑辭厚意,令使者邀之。王別築室以處之。樞惡其崇麗,乃於竹林間自營茅茨而居焉。

  《南史·劉善明傳》:所居茅齋,斧木而已。

  《劉(左王右獻)傳》:兄弟三人共處。蓬室一間,為風所倒,無以葺之。怡然自樂,習業不廢。

  《賀琛傳》:幼孤,伯父瑒授其經業。初瑒於鄉里聚徒教授,四方受業者三千餘人。瑒天監中亡,至是復集。琛乃築室郊郭之際,茅茨數間。年將三十,便事講授。

  《魏書·高允傳》:高宗幸允第,惟草屋數間。

  《胡叟傳》:叟家於密雲,蓬室草筵。此等皆士大夫之家,而猶如此,細民自不必論。

  《宋書·王玄謨傳》:玄謨之圍滑台,城內多草屋,眾求以火箭燒之,玄謨恐損亡軍實,不從。城中即撤壞之,空地以為窟室。

  《魏書·甄琛傳》:鮮于修禮、毛普賢等率北鎮流民,反於定州西北之左人城。屠村掠野,引向州城。州城之內,先有燕、恆、雲三州避難之戶,皆依傍市廛,草茅攢住。修禮等聲雲欲收此輩,共為舉動。

  《隋書·高熲傳》:上嘗問熲取陳之策。熲曰:「江南土薄,舍多竹茅。所有儲積,皆非地窖。密遣行人,因風縱火。待彼修立,復更燒之。」可見南北皆多草舍。

  《宋書·周朗傳》:朗上書言:「取稅之法,宜計人為輸,不應以貲。乃令桑長一尺,圍以為價;田進一畝,度以為錢;屋不得瓦,皆責貲實。民以此樹不敢種;土畏妄墾;棟焚榱露,不敢加泥。」是則公家苛政,亦有阻民修築者。然以大體言之,則其時生活程度,固只如此也。農家之屋,亦有必須草覆者,如《齊民要術·作豉篇》言:「屋必以草蓋,瓦則不佳。」是也。然右所引者,多為人居。

  《南史·陸澄傳》:王儉嘗問澄曰:「崇禮門有鼓而未嘗鳴,其義安在?」答曰:「江左草創,崇禮門皆是茅茨,故設鼓,有火則扣以集眾,相傳至今。」可想見北人東渡時之情形矣。

  營造之材,仍以土木為主。觀道子山由版築,蕭嶷亦於邸起土山可知。桓嗣以茅茨代版檐,而以版付船官,則時材木似頗難得。梁大宗幽系之後,無復侍者及紙,乃書壁及板障,為詩及文數百篇。

  《通鑑注》云:「柱間不為壁,以板為障,施以丹漆,因謂之板障。」大寶二年。此制恐不能多。

  觀《魏書·楊播傳》言:播兄弟旦則聚於廳堂,終日相對,未曾入內,廳堂間往往幃幔隔障,為寢息之所,不言障之以板可知也。

  《周書·王羆傳》:授西河內史,辭不拜。時人謂之曰:「西河大邦,俸祿殷厚,何為致辭?」羆曰:「京洛材木,盡出西河。朝貴營第宅者,皆有求假。如其私辦,力所不堪若科民間,又違法憲,以此辭耳。」西河材木,不必甚多,其為京洛所取資,蓋以其相去之近。

  真饒於材木者,必在偏僻之區。如《南史·隱逸傳》言:鄧郁隱居衡山,立小板屋兩間;《齊書·氐傳》言:仇池無貴賤,皆為板屋土牆是也。

  《北史·張耀傳》:天平初,遷鄴草創,右僕射高隆之,吏部尚書元世俊奏曰:「南京宮殿,毀撤送都。連筏竟河,首尾大至。自非賢明一人,專委受納,則恐材木耗損,有關經構。爠清直素著,有稱一時,臣等輒舉為大將。」詔從之。

  《周書·若干惠傳》:大祖嘗造射堂,新成,與諸將宴射。惠竊嘆曰:「親老矣!何時辦此乎?」大祖聞之,即日徙堂於惠宅。所以不恤勞人,屢事遷徙,似亦以材木難得故也。

  當時能為窟室者頗多。

  《晉書·隱逸傳》:孫登,於郡北山為土窟居之。登汲郡共人。張忠,永嘉之亂,隱於泰山。服氣,餐芝,餌木,修道養之法。其居依崇嚴幽谷,鑿地為窟室。弟子亦以窟居。立道壇於窟上,每旦朝拜之。郭瑀,隱於臨松薤谷,鑿石窟而居。瞿硎先生,大和末,常居宣城郡界文脊山中。桓溫嘗往造之。既至,見先生被鹿裘,坐於窟室。

  《宋書·武三王傳》:南郡王義宣反問至,其子愷,於尚書寺內著婦人衣、乘問訊車投臨汝公蓋詡。詡於妻室內為地窟藏之。事覺,收付廷尉。詡伏誅。此等似因其時之人,遦穿地窖而然。虜大官有八十餘窖,高熲言江南儲積,多非地窖,則北方地窖正多。此滑台之圍,所以能於造次之間,撤草屋而為窟室也。

  《魏書·奚斤傳》:父簞,有寵於昭成皇帝。時國有良馬,曰?騮,一夜忽失,求之不得。後知南部大人劉庫仁所盜,養於窟室。簞聞而馳往取焉。則北方之人,並有為窟室以養馬者。又《景穆十二王傳》:濟陰王小新成之孫弼,入嵩山,以穴為室。此則自然洞穴,不待開鑿者。蓋當時人民,亦本有穴居者也。

  其時民居,又有極簡陋者。《魏書·封回傳》:除安州刺史。山民愿樸,父子賓旅,同寢一室。回下車,勒令別處。其俗遂改。此必因屋少而然也。

  《北齊書·神武帝紀》言:帝從爾朱榮徙據并州,抵揚州邑人龐蒼鷹,止團焦中。蒼鷹母數見團焦赤氣赫然屬天。及得志,以其宅為第,號為南宅。雖門巷開廣,堂宇崇麗,其本所住團焦,以石堊塗之,留而不毀。至文宣時遂為宮。團焦蓋極簡陋之室,其營造如何,何以名為團焦,則不可知矣。北人多居氈帳,有極大者。

  《顏氏家訓·歸心篇》云:「昔在江南,不信有千人氈帳,及來河北,不信有二萬斛船。」可見氈帳之大,能容千人也。

  民居雖甚簡陋,貴人所用營建材料,卻有極貴者。琉璃之貴,而東昏侯誚武帝興光樓何不純用琉璃,則南方室屋,亦有用琉璃者,即興光樓亦頗用之矣。《晉書·外戚傳》言:王愷用赤石脂泥壁。《宋書·百官志》言:明光殿以胡粉塗壁,畫古賢烈士。以丹朱色地,謂之丹墀。東昏侯塗壁皆以麝香。王肅之歸虜,虜為起宅舍,亦以香塗壁。此等皆妄為奢侈,無益實際者也。

  時所營構,有甚高者。魏明元帝起白台,高二十餘丈,亦見《本紀》泰常二年。齊文宣營三台,構木高二十七丈。《梁書·處士傳》:陶弘景止於句容之句曲山,中山立館。

  永元初,更築三層樓,弘景處其上,弟子居其中,賓客至其下。《北史·崔辯傳》:辯曾孫弘度,膂力絕人。年十七,周大冢宰宇文護引為親信,累轉大都督。時護子中山公訓為蒲州刺史,令弘度從焉。嘗與訓登樓,至上層,去地四五丈,俯臨之。訓曰:「可畏也。」弘度曰:「此何足畏?」欻擲下至地,無所損。訓大奇之。此樓亦必不止一層也。

  虜起朔方,本非居國,故昭成欲定都灅源川,築城郭,起宮室,而平文後尼之,道武再興,始於平城附近築城郭,立市里,起宮廟。又營台觀苑囿,穿池引渠。所至之處,又多建離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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